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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文章1:这一世,只为花开

文/风柳

一直喜欢槐花,尤其喜欢黄河故道的槐花,片片绵绵无有止境,清清落落脱俗超然。朦朦中有一股牵引的力量,拉着我向那个方向前行,想槐花,恋槐花,似乎成了一种情结。内心里一直觉得,只有槐花才真正是这一方沃土具象的魂灵,只有槐花才真正代表了黄河人的涵韵与胸襟。无论严寒酷暑,无论花开花谢,那个地方是每个黄河人内心的牵挂。而我每去一次,就会对生活有一份不同的感受,就会对生命有一份不同的感悟。那儿无形之中就成了我心灵的存放之地,成了一种寄托,一种舒放,一种怀想。

冬雪漫漫寒风硕骨时,就盼念春风何时才会绿槐林?五月四日在槐树林里徒步穿行时,树叶婆娑花坠疏挂,又盼念几时槐花才会开满枝?

那些日子,似乎人人都执着于询问“槐花开了没有?”闲聊时,电话里,QQ上,微信中……急切地,期盼着。偶见小区里的槐树上,花蕊绽放,高兴的相互传送,只是内情人却告知,槐树林里的槐花还没有开。于是,刚刚萌生的那份兴致就淡了下来,怎么看,零零星星的那几颗槐树上的槐花都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槐花盛开,倒像是飘游在外的游子思慕着故土,或是迷路的孩子在寻找着回家的路,有几分哀凉的在怅往着繁繁荣荣的花海之家。

终于等到槐树林的槐花开了,还没来得及去观赏,就连下了两天雨。很担心,怕经风雨浸蚀的槐花不再明丽,怕槐花不堪击打而败落,怕满心的期盼成了一场空,更惆怅的是怕槐花白来世上这一遭,还没有展尽姿容就落寞而去。

怕来不及,怕赶不上,怕错过这一季的花开,匆匆约了同事,趁班空间隙,驾车,一路疾驰,开往槐树林。

很难用一句话形容路途中的心情,轻快地,激动地向往着,又隐隐担忧着,不知将呈现在眼前的是怎样的“花海”?未知的感觉抻着心。

转过急弯,大片的槐树林突现眼前,就在公路的一边,树根在我们下方的洼地里,花海在我们头上的蓝天里,一簇簇,一团团的槐花,拥拥挤挤,坠挂在绿叶间,在明媚的阳光里闪着莹白的素华。我们欢快地笑起来,甩掉那些无谓的担忧,惊讶于花海的盈润与淡然,全然不似疾风厉雨虐掠而过的模样。很有一种冲动,如同流浪的孩子终于回归故,热切的,激动地,伸开双臂,奔扑到这宽阔的花树里

漫行在林海间,仰头望向那高耸入云的树冠,在光影里潋滟的槐花,拨开淡绿的枝叶,优雅的点着头,浅笑着与我们打着招呼。低下头,碧绿的纤草铺散开去,在浓荫里轻轻舞动。拿起相机,拍下这一瞬间,深绿的草地,挺拔的树干,白绿相映的花海,垂撒在花树隙缝间的阳光……

同事却突然喊我们停住,急切的样子,让我们闻闻。问她到底要我们闻什么,说,“花香”。我们笑,这么浓烈的,弥漫在的林间随风飘涌的花香,我们怎会闻不到?我们只是没顾上说。同事嘀咕,为什么这么素雅的花却蕴含这么劲道的馨香?其实,浓墨重彩固然可以斑斓人生,清寡恬淡也可以渲染生活,不同的存在状态而已。

很后悔,来得匆忙,没有带上垫子,在林间休憩一下,静静地躺着,盖着花海,傍着绿茵,熏着花香,听虫唙鸟啾,听清风吟诵,听旷空的回鸣,你只需要轻轻的闭上眼睛,让思绪曼妙在这片素皓里,沉醉,消融。

而此刻,也只需,静下心来,去感受每片绿,每朵白,每丝风,每声啼鸣,感受天地独有的纯净与旷辽。这就是槐花所赋予我们的静与美,清与淡,似无为,却远达。

阵风徐来,偶见几片花瓣斜斜洒落,轻轻柔柔,静谧安然。不知何时,清风乍起,落花纷纷,不知会是怎样一番景象?花瓣急撒扑面衫,散落泥土任凋零,有些壮观,有些凄凉。只是看看眼前的槐花,临风雨而泰然,丽晴空而淡然,岂会在意风中飘摇,红尘陨落?或许槐花只是换了一种姿态,她只是将花海开在了泥土里,却将花魂留在了时光里,将花影绘在了人心里。她,清清丽丽的来,清清丽丽的绽放,也会清清丽丽的离去,这一季,俏丽静美,素然从容,这一世,无关烟尘,只为花开。

世间能有多少人如槐花般淡雅清美,又有多少人如槐花般超然脱俗?有人说,生活就似一只鱼儿在游泳,你要逆流而上搏击洪流,而对大多数人来说,人生却像一条不能逆流的鱼,随生活的洪流翻卷,那么像槐花一样,洁然雅立,坦对生活,也是一种坚韧,一种态度。

我知道,此时,槐花已经谢落,但槐树林仍是我向往的地方,就如许多喜欢去那儿的人们一样。对于那儿的眷恋,似源于我生命本能的追求。一片葱郁苍翠,香在流光里,花在心海里。很希望,自己如槐花一般,这一世,只为花开,笑对浮生,淡然若素。

喜欢文章2:独倚窗头

文/尤道存

喜欢独倚窗头,让秋风舞动我的发梢,凌乱的感觉让我惬意,此时的夕阳似火一点一点消失于我的视线。

每样东西的离开都有它离开的理由,叶的飘落与花的凋零是因为大地的思念;风的吹拂与雨的倾泻是因为万物的渴望;太阳的西沉是因为月夜的呼唤。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慢慢学会接受由于时光流逝带走的美好?

人多的时候最寂寞,连笑容也寂寞,总会在特别的日子里不经意又想起了你。毕竟这段感情三年了,刻骨铭心,根深蒂固,但又无可替代,无力挽回。

在年华的流浪里,不论是秋日里黄叶凋零所引起的惆怅,还是雨日轻舞过后最终消失的雨花都让我眷恋,记忆中的那片天空永远晴朗。美丽的时光总是短暂,开始着幸福,结束却在倒计时。

独倚黑暗窗头,我的眼泪汇聚了所有的光,飞在迷茫的毫无温度的空气中,孤独的眼泪是流星在飞,之后什么也没留下。

本不该留下期许,既已起航为何还要彷徨,既已失望为何还要期盼,既已成为回忆为何还要眷恋,那么就让一切慢慢散去,只剩下我和这寂寞的窗头。

喜欢文章3:江北牡丹

文/高岳山

最喜欢听蒋大为演唱的《牡丹之歌》:百花丛中最鲜艳,众香国里最壮观。带着歌声和向往之情,细雨霏霏中,我踏进江北牡丹园,一睹牡丹风采。

江北牡丹园位于冶父山脚下的栖凤谷,这个地方我并不陌生。15年前,我就在牡丹园旁边的学校工作过两年,那时牡丹园是一座荒山。十年前,政府开发栖凤谷,开发商看中了商机,在此建立牡丹园,成了栖凤谷的一大景点。说来见笑,牡丹,我从未谋面,只从国画里看过它的尊荣,从资料中得知它有"花中之王"和"国色天香"的美称。就像初恋约会,有点紧张,有点喜悦。没想到,我被牡丹姑娘雍容华贵所征服,一见钟情了。

“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杏花、桃花、梨花谢幕的时候,牡丹撑起了人间四月天。她的叶子犹如一个个小巴掌,像小朋友一样欢快地拍着手,欢迎远方的客人。深绿的羽状叶子,红色的茎,静静地托住艳丽的硕大花朵。花瓣层层,温柔可人,芳蕊茸茸,灼灼开放,在百花丛中开心地浅唱低吟,满园秋色尽揽怀中。牡丹宛若一身红装的少女,妖娆无比,惹人喜爱。雨后,含羞的花朵上滚动着相思的泪珠,晶莹剔透,似乎在呢喃软语,轻轻地诉说着曾经的事情或过往的故事。传说,腊月初一,雪花飞舞,武则天饮酒作诗:"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百花慑于淫威,连夜开放,独牡丹抗旨不尊。武则天怒气冲冲,将牡丹贬出长安,发配洛阳。待到春风一吹,攒足了力气的牡丹,如山野的姑娘,把怀春的羞涩抖落出来,一朵朵开在香腮上,香而不腻,清新扑鼻,洛阳牡丹遂驰名天下,被称作"花"魁。又传,唐玄宗李隆基与杨贵妃携手观赏牡丹,为附风雅,遂召李白来赋诗。此时诗仙醉眼朦胧,不假思索,提笔作《清平调》三首,让牡丹在文学中享有崇高地位,历代吟唱,经久不衰。在牡丹亭小憩,自然联想到汤显祖的《牡丹亭》,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故事仿佛在牡丹园盛开。

原以为牡丹高大挺拔,像广玉兰一样伟岸,不曾想眼前的牡丹是一株株低矮的小灌木,远望和野蔷薇差不多,是不是"淮南之橘"到了"淮北变为枳"呢?一位园林工人信誓旦旦地说:"这是正宗的洛阳牡丹矮生型。"我心释然。簇蕊风频坏,裁红雨更新。眼看吹落地,便别一年春。花开有期,园中的牡丹有的谢了零落于地,湿漉漉的花瓣亲吻着地面,化作春泥更护花;有的虽已枯萎,却停在枝上展览,像清代官员的顶花翎般威仪。牡丹的退场,意味着冬即将来临。我捡拾起一朵落地的牡丹,小心翼翼地数着花瓣,花心愁欲断,春色岂知心?

洛阳牡丹甲天下,故牡丹又名“洛阳花”。山东菏泽的牡丹也很出名,江北牡丹也毫不逊色,让广大游客大饱眼福,也让我长了一番见识。

牡丹不仅是观赏植物,而且名贵的药材。牡丹根皮经过加工称"牡丹皮,有泻伏火、散淤血、止吐衄之效。近读《红楼梦》第七回,宝钗制作治疗"热毒"的"冷香丸",就有白牡丹十二两。可见曹雪芹小说中的药方不是随意杜撰的。

细雨如丝,远山近岗一片灰蒙蒙,牡丹在我的脑海幻化成一幅水墨画。我想借一支神笔,乘兴画一幅牡丹图,挂在我的卧室,让我们朝夕相处,相亲相爱。

喜欢文章4:喜欢安静,那一份寂寥

文/淡墨痕

特别去查找了一番,这个题目曾经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书写过,接近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今天重新提起,会有不同的感受。这篇文章准备的时间比较久,今天前往河边于夕阳下静坐,遂获得感悟,我相信其中的文字会感动某些人,包括我自己。--题记

禅意入墨,淡写人生,岁月静好。人生就是一段路程,因为充斥着无声的喧嚣才变得丰富多彩,于是却产生了寂寞。一种是寂寞中的寂寞,而另一种便是热闹中的寂寞。独自坐在小河边,精神上会产生一种孤寂之感,望着静静的水面,闭上眼睛引起无尽的遐想。而渐渐的也发生了莫名的惆怅:长大,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

看见朋友说"听别人的故事,过自己的生活。"在这种环境之中,确实是一件难得的安逸。这也未尝不可称之为一种安静的生活,一种一个人的生活。但是一个人生活,可以很自由,但是,只有一个人,永远也无法体会那种幸福的感觉,哪怕是在这种风波不起的画面里,某一瞬间也会出现压抑。

旅行的意义。多么希望,背着行囊,一个人去流浪,在无人的地方,哼歌,晒着太阳。闭上眼睛,静静的聆听一缕清幽的花香,抬头望天,云朵漂浮,远方充满着新奇,在一段安静的旅途之中寻找心灵的慰藉,真经不在西天,而在路途,踏上这段路途,我们就体会到了旅行的意义。

这个世界,太多沧桑。偶然发现这个地方,停住脚步,不忍离去,下一次再来不知何时,即使来到亦或者还能找到现在的感觉?不确定!时光越老,人心越淡,唯有轻轻的呼吸,浅浅的微笑。不知道这段时光还能持续多久,一天?亦或者一年?不清楚,不敢去想。

两个人的世界,未知的迷茫。喜欢安静,这是一种氛围,一种气氛,不在于人数的多少,只存在于你的心中。幸福是什么?是一种安静。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和我的想法一般荒唐,我从来没有刻意的去追求幸福,因为幸福是一种感觉,一种不是一个人的感觉,我相信在这种安静的生活之中去找寻才是对的,我可以耐心等,幸福可以来的慢一些,只要它是真的。

安静不是数星星。数星星的孩子是在和夜晚的天空交谈,而不是为了得到一个数字。在别人的眼中,总要面对一些你甚至不能承受的眼光,他们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安静的感觉是如此的美好,但是这个世界没有谁是为谁活着的,要以为你放不下的人同样会放不下你,鱼没有水会死,水没有鱼却会更清澈,懂得欣赏你的人,才是你所需要的人!

会心动,大多不是因为感觉到了爱,而是感到了被爱。在如此安静的气氛下,夕阳西下,拉长了自己的身影,感觉被爱的寂寥所包围,这是一种感动,被你所处的环境所感动,一种陪伴的感动,让你不会感到孤单,曾几何时,你不会再有孤独。

一念十刹,不好的想法,不好的念头,谁都会有。我害怕孤独,但是这种寂寥是我渴望的,这种安静是我渴求的,尽管不知道一生之中还能有多少这种安静的日子,或许她早已成为自己的旧时光,哪怕只是幻想,也不会放弃,因为有梦,你不懂。

生在现实中,活在安静里。尽管需要面对的东西太多太多,每天太阳都会按时从东方升起,从西边落下,没有什么是可怕的事情,因为在你的心中,这不是所有,因为还有希望,因为还有奇迹。我从来都不反对回忆,因为自己也会被曾经的回忆感动,因为回忆中,总有一些瞬间,能温暖整个远去的曾经。

喜欢安静,那一份寂寥…

喜欢文章5:神秘的雕刻家

文/简媜

想不透自己为何喜欢花花草草,更想不透为何爱那些落花枯叶。如果含苞的花朵象征青春,那么地上泥里的花叶,即是老年,像人生。我也许是喜欢这一点灵犀相通。

在我的书页里常夹着叶子,它们不是枯了就是被虫蛀了,没有一片是完好的。而我深爱着它们,爱那一份饱尝风霜摧折却尽力维持的生之尊严。岁月的轮痕太快也太深,叶片的筋骨在被啃噬之后依旧以它最原始的图案展露,始终没有放弃去拼凑那仅存的可怜的脉络,仍旧忠实地守护大地母亲赐予它的身躯发肤,守护它的生命。虽是残缺,但这残缺是它最令人感动的美。

谁是那神秘的雕刻家,竟用万物的身体,一次又一次,练习一个草写的“死”字!

生命可以有不同的姿态,但同样是航行于真理之海。万物各有其迷人的韵律,而终究是以不同的方式在演算一个相同的定理。每张证明的纸上,都写着同样的答案:一个最初和一个最后的坐标点,都是线段。

只不过有人两三笔便推出了结果,而有人硬是不肯歇止,希望算成射线。

我尊敬那些不死心的人,他们敢去争。敢在日常生活中吵些鸡毛蒜皮的不算什么,敢和生命讨价还价的才了不起。

就像我所珍爱的叶片,每当面对它时,我仿佛听到在某个冷秋,那叶子用每一寸绿肉去与季节争吵,甚至与冬天商量,到最后,那刽子手只好暗中动手,把叶的肉体强啃成一个句点,那是死的标志。

而叶也有傲骨,还以残骸拼它的名字。我始终晓得它隶属于哪棵树,那是它的生之尊严。

当我惊觉自己被莫名的绳子捆得死紧,几乎逼我要画了押时,我才想起那片残缺的叶子。如果这么容易便把自己交出去,我如何对得起生命?

于是,谁是那神秘的雕刻家已不重要,当他满头大汗,还在我身上舞着笨拙的钝刀时,我已再生。

喜欢文章6:小白鸽

文/罗苏华

同学们,你们喜欢什么小动物呢?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鸽。

小白鸽有一身洁白无瑕的羽毛,像是穿了一件雪白的连衣裙。它的两只眼睛圆圆的,鲜红鲜红的,像两颗明亮的红宝石,那薄膜似的眼皮常常迅速地垂下,又很快地掀起,仿佛是对这个世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真是可爱极了。小白鸽的嘴巴很特别,上长下短,嘴上面是隆起的两朵鼻花,上面各有一个小洞,那是它与众不同的鼻孔。小白鸽的两条腿和两只爪子也是鲜红的,像穿了一双小红靴子。

鸽子吃食的样子十分有趣!我拿着玉米粒去给鸽子喂食,鸽子就迎面向我飞来了,一下子落在我的手腕上,吓得我一动也不敢动。我以为它会啄我,没想到它只轻轻地啄我手上的食物,还偷偷地看我一眼!我刚想伸手去摸摸它的羽毛,它却展开双翅,“扑哧”一下飞走了,可能是害怕我伤害它吧。过了一会儿,见我没什么大的动静,它又再次回来啄食玉米粒,继续刚才的动作。小可爱的形象真让我忍俊不禁。

我喜欢小白鸽,因为它很可爱,很有趣!

喜欢文章7:静听心语

文/空谷鸣琴

喜欢于清晨,打开音响,放上一曲《云水禅心》,让渺渺的琴音弥漫整个房间,什么也不做,静静地泡上一壶淡淡的铁观音,让它的清香与琴声合二为一,充斥于听觉与嗅觉,就这样静静地、静静地,沉浸在云水般的音乐中……

漫步幽雅、舒缓的音乐世界,仿佛灵魂也飘荡在无边的旷野上,在蒙蒙的细雨中,到对面的仙山上,采一把带着清香的芳草,在圣洁的天帘处,让泉水灌顶清凉地划过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于是,透彻心扉的干净会让心灵如刚出生的婴儿般恬静适然……

让灵魂在每一个绝美的风景中飘荡…… 听夏日的蝉鸣勾画空山的幽静,看秋日的红枫写下爱在深秋,观冬日峨眉皑皑白雪下的暮鼓神钟,捧春天蒙蒙细雨下的昂然生机……

人间万事,于清晨的琴声中,都是如此淡然,所有的功名利禄,在心灵的园地中,都找不到栖息之地!就让心灵远离所有的纷繁,我本天外来,何贪尘世风?惟有心灵里,有一种声音,轻柔而细腻,浓重而高远,此刻想点燃一缕清香,回到初初来到人间的地方,轻轻地将灵魂放于这片圣洁之地,看自己在薄雾清起的八万里高空云卷云舒……

走过风吹的草地,让翻飞的裙裾将洁白的蓝天染成云朵的模样,乘云朵的脚步,到达最高的山峰,让灵魂的天籁放逐在冰雪如画的诗意中……

那是流水的声音吗?清缓而从容,就让江南的细雨打湿流水的记忆,将绕肠的委婉,刻在流水跳跃的瞬间,让灵魂随着水的方向,到达入海的地方……

怀揣一颗感恩的心,顶礼膜拜于生我养我的土地,四十载岁月悠悠,看尘世风起云涌、浪遏飞舟,大江东去后,依然是浪静风平,海天一色!何需做弄潮的小儿?惶惶于心?让灵魂展翅于九天之上,那份快活,原来如此简单而容易,因为一曲仙音……

喜欢文章8:那些宁静的芬芳

文/路来森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拿到一本新书,并不急着翻阅,总是先放到鼻端嗅一嗅,淡淡的墨香,游丝一般沁入肺腑,千回百转,滋润极了,熨帖极了,感觉那是世界上最有味道的清芬。心,被撩拨着,跃跃欲读的急切,也是读书人的一种快乐。

但还是不能急,先端详一下书籍的装潢吧,一边端详,一边用手轻轻地抚摸着。拆下腰封,腰封是一本书的广告,太夸张了不好,言过其实,不讨人喜欢;还是简单点,一语中的,如“煮豆撒微盐”,轻轻一“点”,虽是简单,却滋味存焉。再看封面,或淡雅、或华丽,都好。华丽的色彩,异彩纷呈,犹如面对热气腾腾的火锅,滋味醇厚,诱发着餐食的欲望。但我,还是更喜欢“淡雅”,淡雅的封面,给人一种明净、单纯的感觉,犹如“白水煮豆腐”,清则清矣,却保持了它的本色,留人一份自然,一份清素,一份明快。

若然,书是一本旧书,书上或许还包裹着一袭硬实的“书衣”,牛皮纸的,时间将其皴染成一种沧桑古旧的色彩;那色彩里,透着时间的光影,很是醇厚,耐得住你的一番咀嚼,你能在咀嚼中,体味其中深醇的滋味。或许书衣上还有前人的题跋,字体,或娟秀、或飘逸、或凝重……那人的性情,便在字体里书写着;题跋也有味,那里面留下的是前人的手泽;呈现的是前人的思想、情趣和爱好;这一切都会让你生发足够的联想,而对于一位读书人来说,联想亦生香。

打开扉页,一枚藏书票,豁然映目,真是一份意外的惊喜。

小小的藏书票,方方正正,粘贴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图案,或木刻、或水彩、或素描、或漫画……大多淡雅宁静。似乎,很少有藏书票,华彩丽章,因为一枚藏书票,即如一本书的“印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这本书的风格特色。但说到底,藏书票凸显的终究还是一份“书人情趣”,一脉书香风流。

该是阅读的时候了。

一页一页,轻轻地翻着,不敢重了,怕惊醒了书中的生命。指尖触摸到纸页上,滑滑的,润润的。纸的墨香,透过指尖,在身体内布散、流淌,渐渐地变成一种书香的温度,温暖着人的身体。人的整个身心,感受得到的,全是书的芬芳。室内宁静而优雅,一个人静静地读着,你就会觉得,连空气里都流淌着书籍的芬芳。

一本书,其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可以写景,可以叙事,可以议论,最重要的是,书中有人,有人的思想和情感;所以,在阅读的过程中,一本书,总会有一些东西,触发你、挑逗你思想或情感的味蕾,让你品味和享受到阅读的美感。

优美的景物描写,能让你浮想联翩,在丰富的联想中,你能嗅到花开的芳香,你能闻到一块草地的清新,你能品到果实的甜美,你甚至能听到一缕风吹过的味道,那都是大自然的清芬;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可能身份不同,性情不一,生活在不同的时代,但他们的身上,总会存在着一些美好的精神品质,因之,从一定程度上讲,对一本书的阅读,同时也在享受一场精神的饕餮盛宴;精辟的议论,充满了睿智和聪慧,那些语言洋溢着哲理的芬芳,耽思其中,亦是韵味无穷。

读得累了,信手从庭院中摘一片树叶,作为书签,插于书中;于是那本书,就留下了一个季节的芬芳。

合上那本书的同时,你的手泽也留在了书中;于是一本读过的书,也就留下了你生命的芬芳。

我一直认为,一个人阅读一本书,即如欣赏一朵花的盛放,在宁静的氛围中,芬芳迷人,无处不在。

但前提是,你是一位真正的读书人,书必得是一本有意义的好书;在阅读中,实现心与心的交流,发生思想的碰撞。

喜欢文章9:拾一缕秋的媚

清晨在阳光中绽开,最喜欢儿子醒过来对我的微笑,抱着他起床,

站在床边拉开窗帘,阳光洒落的满天满地,我眯了眼去看高高树上穿过花瓣的光,晶莹,透明,象极了一个个跳跃的精灵,

阳台上的小花,在清晨的微风中亭亭玉立,仔细一棵棵看过,而那些小苗,是我金秋的生力军,阳台的花团绽放,是对它们全心的期许,

心里一直在想今天是周末,在出去与不出去之间纠结,人的惰性,在体内死命的控制那个我,给出千百个不去的理由,

总想着战胜那个自己,心下一横,关门走人,

带着小人儿一路走走停停,顺便拾一缕秋的媚回家!

喜欢文章10:采春气

文/王祖文

每次初春回故乡,我都喜欢独自一个人到故乡的山头上走一走、转一转,采集采集春气。

故乡的气候比关中冷一些,春气来的相对晚一些。但这不妨碍我采春气。

采春气是非常愉悦的一件事情。清晨起来,全当锻炼。一个人悄悄地走出院落,顺着对面的山梁,走呀走,当走到最高处的时候,全村的村容村貌一览无余,就连邻村的地貌也映入眼帘,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顿时涌现出来。

这个时候,你随手在向阳的泛绿意的小草地方伸去,手向下挖,草根裸露出来,呈现鲜嫩的状态。你用嘴嚼一节,一股淡淡的草香向灵魂深处传递开去。

随手抚摸柳树枝,外表依然是那样坚硬,但是内里已经开始柔软起来,舒酥起来,已经将大地的春气吸纳起来,一点一点地展现起来。

乡村的村民向来是勤快的。家家户户冒开了炊烟,勤快的农人已经下地开始送肥,有的开始清理玉米葵花的残余根茬。有的喂猪,有的开始放牛,有的人家打开放戏机播放陕北民歌。

远处的山顶上,看到了晨练的人。我在猜想:他一定是一位干部,起码在县城工作的干部。因为农人一般没有这样的习惯,也没有这样的雅致,更没有这样的闲暇时间。这人锻炼是一方面,大概和我差不多采集春气是另一方面的目的。

极目远望,附近的山地上,邻村的土地大多闲置起来,被蒿草占据。本村的一些土地也被闲置起来。无论是闲置的土地,还是没有闲置的土地,我都想亲自用我的双脚走一走。幼小的时候,我走过这里每一块土地。有的是因为耕种走过,有的是因为拔草走过。有的土地我已经久违了。至少40年没有走过了。但人就是这样怪:我喜欢在这样的山地上走一走,我走在这里比走在西安、北京、纽约最繁华的街道舒服。

我都搞不清楚:我为什么爱在这样的山地是独自走一走?说我爱这块土地太笼统,说我喜欢这块土地是不是有些太矫情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走在这样的山地上,我能重新找回好多失去的感觉,找回好多失去的东西。在这里我不仅能采集到春气,更主要的是能采集到吸纳到自己最需要的地气。是的,在城里待久了,人即使置身春天,人恰恰少了地气。少了地气,即使采集到春气又有多少价值呢?

在这山地上,我碰见了89岁的编织艺人三爷。他上山来割编筐子所需要的条子。他腰腿灵活,没有毛病,干活灵便,上山下山自如。他一年在农闲时间编200多只筐子,我曾经将他的事迹发表在省报上。他说他在北京城转了一趟。外国人见了他纷纷围裹上来要和他合影,要给他照相。引的众多路人围观,让他在北京的繁华街头好逛不成。他成了北京街头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就在这山地上琢磨:北京城的俊男靓女、北京城的外国人为什么喜欢和三爷合影照相?表面原因:89岁的陕北老人,围裹羊肚子手巾的陕北老人,走路一路小跑的陕北老人,在他们看来,这是难得的乡间味道乡间色彩乡间元素最重最浓的老人,北京城平时基本见不到这样的活生生的人物形象,他们稀罕,所以他们穷追不舍啊!三爷说这些人和他合影为他照相已经让他烦了,但是他不好意思拒绝啊!

其实,这不也是外国人都市人在三爷身上采春气吗?这是一种精神的春气,这是一种心灵的春气,这是一种靠常年劳动修养成的春气,这是一种健康的春气,这是一种没有过度物欲化的春气,这是原生态的没有污染的春气!越是发达的地方,越是现代化的人们越需要这样的春气。不是吗?有本事你活到89岁,就地像三爷一样跑几圈让大家看看,且不说上山劳动下山编织了。

三爷就是乡村土地上最好的春气,在这寒冷的山地里,和他交流,就是采集最好的春气。我感到了太美的愉悦,太多的收获。

这样的采春气,连做梦都在进行着、快乐着。

喜欢文章11:老巷子是城市的心

文/李晓

在城市,我最喜欢的,是去那些老巷子里转悠。我感觉,这些老巷子,是城市朴素的心,是这个城市日渐华丽衣裳上打下的旧补丁,那是老祖母苍老的手,在油灯下颤抖着手的缝缝补补。

有人从高空俯瞰城市,那些曲曲折折的老巷子,俨然是一个城市隆起的皱纹。一个城市的年龄在哪儿显示,不是这些历经风雨还顽强蜿蜒于城市的老巷子吗?它让眼前浮现一个饱经沧桑之人露出的眼袋,一个老人坐在夕阳下老藤椅上如弓的背影。

老巷子里那些被脚印磨得光滑的青石子路,鹅卵石铺着的路,这样的路,灌满了岁月的包浆。至于老巷子里那些青砖上爬满的青苔,那是最柔软最爱怜的体贴,身体与灵魂的距离,往往就隔着这样浅浅的一层。

老巷子里,大多挺立或歪歪斜斜生长着一些根繁叶茂的树,老巷子里的荫凉,来自这些树的覆盖。我在老巷子居住的友人孙二毛,夏天在老巷子的树下纳凉,二毛坐在树下,一把蒲扇掩面,响起了他断断续续的鼾声,路人从没去惊醒他。风起时,二毛醒了,树上叶子哗啦啦响,二毛把耳朵贴近树身,自言自语说,树又说话了。二毛还说,在大树的树身里,感觉有水汩汩汩流淌的声音。有一年老巷子里因为安装地下管道,被砍去了一棵树,我看见老巷子的人,自发簇拥在老树还残留的根边,低头,像是在为老树的离去默哀。哀悼的,是老树陪伴他们的老时光。

有一年我坐长江上的慢船去南京,凌晨我去跟二毛道别,老巷子一闪一闪的路灯在薄雾中像打着呵欠。我在二毛的窗外,听见他在弹吉他,是南斯拉夫电影中的插曲《啊朋友再见》。二毛是怎么知道我要去远行的?我在窗外,最终没去打扰。二毛的歌声,在我二天三夜的客船上一直飘荡。

老巷子里有一棵黄葛树,爬起来的遒劲根须附在一段斜坡老墙上,一眼望去如巨大浮雕。那年,孙二毛的老爹去世了,二毛把灵堂搭建在老巷子里,把老爹的黑白遗像挂在树根盘绕的老墙上,老巷子里的街坊四邻,无声地来到老爹遗像前悼念。遗像上的老爹,面目和善清癯,白色胡须飘飘。这样一个慈祥老人,一生就住在老巷子的老宅里。大风起了,雷声中老巷子里哪家的门窗忘了关,老爹就会一家一家上前,能帮忙关上的,就顺手掩上一扇门,一扇窗。

二毛的老爹,是做烤鸭的,那烤鸭做得极香,金黄酥脆的烤鸭,上面撒满了香香的白芝麻。那些年我在老城里的老巷子里游走,总爱去老爹的烤鸭店里买上一只,一个人就在树下啃得精光,嘴唇上沾满了油,用纸一擦,那纸透明泛光。我在树下点燃,独自笑出了声。后来,我遇到了老城里的姑娘,我们相爱后,我几乎每周都要去老巷子里买上一只老爹做的烤鸭。姑娘一家,吃着烤鸭,对我的人品表示满意。那年我还在大山下一个小乡工作,不久,他们一家人,把进城门的钥匙正式交给了我。我感觉城门訇然一声朝我打开,这有老巷子的一份功劳,我不能对它忘恩负义,每次经过老爹的烤鸭店,我都要笑眯眯地问候一句老爹,孙叔啊,喝一杯了么?老爹对我颔首浅笑。

老巷子里还有开中药铺的严大爷。戴着老花镜的严大爷,对病人望闻问切,用青筋暴露的手,为病人把摸着脉,这是一种最深的关怀,病人望着严大爷,有时感觉病就好了一大半。老巷子里还有好多手艺人,补锅的修伞的修脚的弹棉花的剃头的配钥匙的做糖葫芦的……这些谦卑的手艺人,他们有的就凭手艺养活了一家人,他们与老巷子的风格,紧密地相互渗透了一生。

老巷子,是城市的心,那里面包裹着最深的温暖。

喜欢文章12:人生就是一次次目送

文/淡舞幽兰

喜欢龙应台的《目送》,每次阅读都被感动的潸然泪下。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目送。在一次次目送中感受着亲情、友情和爱情。

记得我第一次离家去大连上学,爸爸送我到县火车站,农村孩子第一次离家,除了陌生、不舍外,还有些恐惧。爸爸不放心,便联系两个去大连理工大学读书的男同学,让我与他们结伴同行,我心里虽有些安稳,但还有些心酸,站在检票口,泪流不止。当火车缓缓启动时,见车厢下的爸爸眼含着泪水,一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在挥舞着与我告别,我哽咽着,竟不敢直视着爸爸……后来爸爸写信告诉我,那天,肠炎发作,爸爸强忍着疼痛,送我走后,在医院打了好几天吊针才好。那一幕,至今难以忘怀。

现在每次回家探亲,回来时总是满心欢喜拥抱着父母,而离家时,看见寒风中白发苍苍的父母渐行渐远的身影,那种酸心的痛,真的不忍再离开。每次与妈妈道别,妈妈总是哽咽地说:妈老了,总希望你们能天天守在身边,真想啊!是啊,父母不奢望儿女来报答什么,只是希望子女能多多地陪伴着自己,看着子女渐渐地长大成熟。做为子女,我们真的不该让父母的目光都落在我们渐行渐远的背影上,多一些看望,多创造在一起的时间,让他们的关爱落在我们淡定的面孔上,从而给他们更多的慰藉。

以前爸爸常常跟我说:等你有孩子时,就知道父母的感受了。是啊,现在人到中年的我,深切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那份牵肠挂肚,那份依依不舍。每次送女儿去大连上学,当火车缓缓启动时,泪水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来,目送着女儿远远地离去,落寞与惆怅,牵挂与不舍会悄悄袭来 ……

2014年4月5日,送女儿去南方工作。在站台上,除了那份依依不舍外,还有一份深深的牵挂。女儿刚刚走出校门,怀揣着远离现实的梦想,带着稚嫩的思维,远离家乡,在哪儿搁下那颗不安的心呢?我真的有许多许多的牵挂!许多许多的担心,更有许多许多的不安。可我能做的只有放手,女儿长大了,要独自去接受岁月的洗礼,独自去面对成功与失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细腻而深刻的笔触,告诉人们: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的,父母在一次次目送中渐渐地变老,子女在一次次目送中逐渐地走向成熟,目送有时候是心酸的,常常叫人暗自悲伤;目送有时候是幸福的,常常叫人微笑着流泪。这就是生活和生命的本真。

喜欢文章13:只愿今生有所爱

文/白云故乡

喜欢在静静地夜里,独坐窗前,一杯香茗在手,一本好书在案,等候先生回家,那感觉好极了。面对这宁静的世界,我的心中充满无限的爱意。我觉得今生能够有所爱,真是无限的幸福。

我喜欢“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话。我喜爱我的工作,坐在办公桌前,或深入居民小区中,耐心倾听每个困难群众的辛酸诉说,充分理解他们的诉求,给予他们政策以内的关心救助,帮助了他人,快乐了自己。能为政府分点儿忧,能为群众解点儿难,我觉着活得踏实、安逸、满足!

我喜欢淡然、安祥、和谐这些词语。家常日子里,拥有一份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求高官厚禄,不奢望名车豪宅,只愿有一个小小的温馨的家,一段平凡真挚的情感,让我的爱心有所安置,有所释放,让我的生命多彩多姿,充盈圆满。

我喜欢倾听那些入心入肺的经典老歌。特别喜欢八十年代的歌曲,这并不表示我已经苍老,只是觉得那个年代的歌曲,更有励志的精神,更有激情。我还喜欢从这些歌词中,去寻找自己从前的影子,并寻求心的共鸣。听着这些经典老歌,心自然随着欢唱,跟着飞扬。那感觉真好!

我喜欢文字,喜欢用文字来记录自己内心世界和五彩斑斓的心情。更喜欢赏读有共鸣的文字,那是我跟知音的对话和精神交流。那是一种高层次的享受,如沐春风,如逢甘霖。尽管,我对文字的喜爱,并不能为我带来什么经济效益,但我就是无怨无悔地喜爱!

在每个平凡的日子里,生活平淡而琐碎。要紧的是,能有一颗温润的心,能从这份平淡中品出一份隽永的爱。其实,家务琐事,柴米油盐,儿女养育,忙碌工作,虽是劳累,但这正是上帝赋予我显示美丽与才干的机会呢。也正是这劳累着、快乐着、幸福着的辛苦,让我丝丝缕缕的爱渗透进家的角角落落,这才有了子孝夫贤、夫妻恩爱、母子情深。也正是我对工作的热爱和辛勤付出,才有了我人生的自信与成就。

在静静流淌的岁月的小河里,人生的目标可以退而求其次,而生命中的爱却不可轻言放弃。生活里,珍爱我们日渐苍老的爹娘,我们的孩子及同胞的兄弟姐妹,还有那个牵手同行的他,这样的人生才幸福圆满,不虚此行;珍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朋友,每一份工作,乃至天边那朵白云和路边那朵小花,这样的人生才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所以才活得心灵舒展,也因为心中有爱,才不惧人生的风雨,才能笑对生活,觉得活着真好。

喜欢文章14:坚韧的母亲温暖的家

文/冀南林子

我小时候最喜欢母亲做的挂面汤了。

天蒙蒙亮,我们兄妹几个还在酣睡,母亲就起床了,摸索着,在灶台旁,添水、点火、拉风箱,于是那烟火、那水雾便升腾着弥漫了全屋。屋子不再冷,母亲做熟了饭,我们才开始起床。屋子里我们唧唧喳喳又吵又闹。母亲微笑着,为我们穿衣叠被洗脸洗手,之后我们几个围着母亲开始吃早饭。

母亲做的挂面柔软而不烂,劲道而不硬,细细长长的,那汤放了葱花香菜的,浓香不腻,咸淡可口。喝一口,温身热胃,吃一口,入肠充饥。尤其生病的时候,什么也不爱吃,但爱吃母亲做的挂面,有时放一个或着二个荷包蛋。多少次,我从外地回家,知道我没吃饭,母亲就马上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挂面,我的周身登时便温暖如春、香甜似蜜。

再有吃的记忆是在邻村的集会上。哪儿有母亲的姨家,我小小个儿尾随着母亲去。母亲一手拉我,一手拿了杆秤,肩背着一包棉洋子或者自己土地里刚收割的绿烟片,到集市上买掉,换回我们兄妹上学书本费和一家生活的零用。那时母亲高大美丽,我仰脸望她,一头乌发,蓝裤笔挺。有时走累了,母亲拿出手绢为我擦汗,之后再擦她的,有时我和母亲就坐地上歇会,母亲的脸黑儿透红,是那么得慈祥而美丽。

母亲把我放到了姨姥姥家,她就去集市上忙她的了。我便与姨姥姥的孙子玩,我们吃姨老爷烙的饼。那饼圆皮薄,卷上熏菜最好吃的了。我吃着,去找母亲,看母亲蹲在人山人海的街道旁,那包袱的东西还没卖完,母亲的汗流着,我偎依在她的怀里,一边用小手为她擦汗,一边用小手把饼卷递到她的嘴边。母亲吃一口,不再吃,吻我小脸,便又忙起来。

日偏中午,母亲才回来。姨姥姥心疼地望着母亲,接过母亲身上的包袱,叹气道:“受罪了,我的妮儿。”母亲笑笑,什么也没说。那时年轻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拉扯我们几个生活。屋子里,我隐约听到亲戚们劝说母亲再成门亲事,年轻的母亲红着脸,摇着头。

后来,姐上了初中出嫁了,哥上了高中参军了,我上了大学工作了。我们都已长大成婚,母亲却老了。她,挺拔的身体佝偻了,满头的乌发一片银白。再后来,母亲病在床上不能自理,我拿毛巾仔细洗擦着母亲的身体,母亲浑身瘦弱,但手脚粗大,那厚重的脚板有着层层茧子。那脚茧,我和妻每日洗拭,很久也没消失。我抱着母亲的厚脚,那一刻,我知道了母亲一生的艰难和劳作。

我的泪无声地流下来……

喜欢文章15:藏在母亲身体里的一场雪

文/韩星星

喜欢小雪,无论作为名字、天气,还是节气,都给人温柔的暖。

我最早认识的小雪,从天而降,作为一种天气,温柔了我整个童年。

那时,天已冷了,我穿得像“机器猫”,圆溜溜的。不只是我,村里的孩子都包得像粽子,在村里不安分地“滚来滚去”。忽然,额头被温柔地吻一下,一抬头,就发现雪花正翩翩飞舞。我立刻想到“天女散花”!如果雪花是花,果实是一滴雨水,那天女是谁呢?

当母亲拖着长腔,暖暖地唤我时,我就有了答案。那时,不谙世事,总爱和母亲“捉迷藏”。唤不回我,母亲的声音开始北风一样凌厉,但一喊到我的名字,又雪花一样温柔。我才不怕呢!顾自玩我的。找到我,她已满脸汗水,浑身热气腾腾,就像仙女下凡一样。

那时,我常想,母亲身体里一定藏着一场雪。

立冬后,没了农活,母亲却更忙了。腌咸菜,缝棉衣,套棉被……腊月接踵而至,母亲要准备足够的衣食温暖过冬。当父亲悠闲地说“今冬麦盖三重被,来年枕着馒头睡”,我认识了作为节气的小雪。它多像一个母亲啊!年岁渐长,我也慢慢懂得,小雪是时光的母亲。

缝棉衣时,母亲总选择在晴天。她在阳光下铺床布单子,放上棉布、棉絮,然后一针一线缝起来。阳光挤在针尖上,像条银鱼,在金光闪闪的棉絮里穿梭。这时,我会很安静,听母亲棉絮般温柔的话。看着看着,我就眼花了,总以为母亲把阳光也缝进了棉衣。

穿上棉衣,再冷的冬天,我也不感到冷。当雪花飘落,我便冲出家门,堆雪球、打雪仗……每次被母亲揪回家,浑身都脏兮兮的。母亲嗔怪我,你怎么就不能安静一会?我也不明白,那身用阳光缝制的棉衣,就像一团火,让我一刻也安分不下来。

母亲想让我像麦苗一样,安分生活,但雪花盖不住我,母亲也不能,从小我就是棵调皮的麦苗,注定要冲出家门,挣脱母亲,只有回头的姿势是恋恋的,踟蹰的。

又一个小雪时节,天干巴巴地冷,胃也没精打采。周末回家,母亲看我冷,找了件旧棉衣。我执拗不过,穿上了,没想到竟比羽绒服暖和多了!这时,胃肠也出蛰了,逮着碗橱里的咸菜,一通饕餮。母亲打掉我的手:真是饿死鬼托生的!等一会,我给你热热。

母亲给我热饭去了。父亲说,小雪了,这个冬深。我嗯一声:小雪没雪。父亲立刻温柔起来,指指母亲说:人家没有,咱有。我这才知道,母亲还有个温柔的名字,叫小雪。

我去厨房,帮母亲烧锅。蒸气萦绕,母亲满脸汗水涟涟。我忽地想起小时候,母亲焦灼地找我……也是这样。只是,那时母亲就像天女下凡,现在,黑丝已变成银霜!原来,母亲身体里真的藏着一场雪,在我离家后,它正悄悄漫过母亲头顶、发梢。

我垂下头,小雪无雪,但我看见了一生最大的一场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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