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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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方案

请欣赏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海委平安组〔202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2022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导。打击整治环节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彻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办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的事件的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打击整治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净化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时间

5月24日至10月24日,为期5个月时间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

四、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非法炒作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照顾陪护、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等行为,通过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动员各养老服务机构向机构内老年人宣传防诈防诈知识,通过播放防诈反诈宣传片、悬挂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发放防诈反诈宣传图册、宣讲防诈反诈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5月31日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整改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5

近年来,我县电信诈骗的犯罪案件高发,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给群众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为进一步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遏制案件多发势头,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根据《金华市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坚决打击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浦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贯彻主动警务理念,通过主动打击,立足于境内破获一批电信诈骗案件,打掉一批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有力震慑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

(二)通过全方位、全覆盖的防范宣传,有效减少防控工作的死角漏洞,有效遏制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使全县电信诈骗案件实现同比、环比下降。

(三)通过打击整治,总结积累一批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追赃止损的'技战法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电信诈骗的犯罪常态化打击防控工作机制,夯实打击、防控工作的基础,有效提高对电信诈骗的犯罪的破案追赃能力、防骗止损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局长郑列贤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督察大队、指挥中心、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网警大队、警务保障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长陈伟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

四、部门职责

刑侦大队:是侦办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全力开展管辖案件的侦办。全面开展调查访问、银行冻结和查证、研判串并、团伙经营、追逃追赃等工作,牵头负责抓好打防电信诈骗合成作战方面的具体工作,主动协同网警开展专案攻坚。研究分析电信诈骗的犯罪的形势、作案手段和规律特点,通过通信部门的联络员渠道及时封堵诈骗电话,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开展防范工作、宣传建议。

网警大队:认真办好自侦案件,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侦办工作,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网络信息、核查IP地址用户情况或按规定程序采取必要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并根据相关单位要求做好后期配侦工作。要协调通信部门加大对不良信息的监控、封堵力度,强化通信倒查的源头追踪,以及对网络平台、网关和服务器中犯罪数据的解密读取和证据固定等工作。

经侦大队: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情报信息交流,定期共商电信诈骗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形势,并以“银联查控信息系统”为依托,确保各实战部门能实时开展银行卡查控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取得对打防电信诈骗的犯罪工作的支持,开通相关信息快速查询和快速止损的“绿色通道”。

治安大队:充分发动派出所力量对群众开展防范工作,加强与通信、银行部门的沟通,会同相关警种研究建立与工、农、中、建等银行的信息共享及查控止损等工作机制,并指导督促通信企业强化诈骗信息的监控、封堵,指导银行部门加强案件防范宣传工作。

指挥中心:认真受理举报线索和报警案件,全面记录犯罪线索,快速将案情、作案通讯工具号码、银行帐户和被骗经过等信息传递给刑侦、网警、技侦等相关部门;认真为报案人提供咨询服务,做好防范提醒和劝阻工作;建立重大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有条件的要协助报案人开展紧急止损工作。

情报中心:组织相关警种开展好信息专业研判和打防工作的合成作战,及时作出预警分析和防控建议,并对该类犯罪案件信息的规范化采集实施质量监控。

政治处:充分动员组织公安内外各种宣传力量,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传播媒体,通过报道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策划专题、定期通报高发案件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措施等方式,持续、广泛、深入地加强防范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时时知晓,大力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督察大队:适时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打防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工作开展督察,尤其要加大对接处警、案件受理、信息录入、立案、办案和防范宣传等环节的督察力度,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看守所:在管教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发动检举揭发和深挖犯罪力度,建立健全羁押、释放和探视人员信息采集、查询和比对机制,积极利用狱内线索侦破系列性、团伙性和跨区域性电信诈骗的犯罪。

信通科:协助相关警种与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行商的沟通,研究电信诈骗的犯罪技防对策,探讨网络诈骗电话信令监测、封堵和跟踪工作。

法制大队:加大对侦办电信诈骗案件的执法指导力度,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诉讼工作的支持,共同提高打击力度,震慑犯罪,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

警务保障室: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有效保障侦查破案和防范宣传工作的各项费用,落实好对指定管辖、督办案件的专项补助,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派出所:要规范电信诈骗案件受理工作,详细询问受害人的被骗经过,重点了解犯罪时间、地点、有关通信的号码、涉案账号、损失资金、冒充身份等情况,按规范录入打防控信息系统。有条件进行紧急止损的,要立即采取紧急止付措施,或者及时联系银行协助报案人开展止损工作,尽最大努力挽回或减少受害者经济损失。要积极依靠相关警种力量,切实加强电信诈骗的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揭示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意识和技能。严格落实责任区民警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覆盖式宣传,做到防范宣传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制定本单位业务线工作方案,发动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逐项、逐人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亲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打出成效、防出效果。

(二)真抓实干,统筹推进。各警种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整合资源,提高打击防控实效。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落实打防衔接工作机制,以打促控,形成打防合力。要坚持统筹推进,把阶段性工作与常态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总结、上报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要通过边打击、边总结、边建设、边完善,提炼出一整套电信诈骗的犯罪的常态化打防工作机制,确保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巩固。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县局将制定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单位电信诈骗案件前期处置、发破案、督办案件侦办打处等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年终开展考核,结果纳入“打侵财、重深挖、建机制、促满意”专项行动考核。各相关业务单位要加强针对性的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对重点案件要重点帮扶、重点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督察大队要对各项打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和事主回访,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打击、防范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老年人预防电信诈骗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电话短信诈骗客户工作,提高客户防范风险意识,保护客户资金不受损失,根据省联社相关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我行成立防范电信诈骗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财务会计部,负责电信诈骗的防范和处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风险提示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有效防控电信诈骗风险。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

对于电信诈骗的防范和处理,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手里客户被电信诈骗的处置工作,对客户反应的各项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呈报给上级领导。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总行领导交办的客户被电信诈骗事宜。

(三)负责监督辖内各营业网点临柜人员对客户在汇划款时进行风险提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临柜人员和客户之间的.交流。在客户办理汇款业务时,临柜人员要咨询客户是否是按电话短信内容进行的汇款,如果是要提示客户往电话短信内容汇款的风险,及时有效的保护客户资金不受损失。

(二)加强防范电信虚假信息诈骗的宣传。印制提示客户注意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的宣传资料,并张贴在营业场所明显处,提高客户防范风险的意识。

四、应急响应及启动

(一)如发生电信诈骗事件,应及时上报我行防范电话短信诈骗管理领导小组,同时上报总行,由总行根据事件性质做出快速反应,降低客户资金风险,在第一时间内,分析、审议诈骗事件,指导各网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如是他行账户应立即联系追索款项,如是本社账户应立即冻结。并及时上报总行。

(二)街道事件报告后,启动本单位风险防范处理机制,在第一时间,分析、审议诈骗事件,指导各网点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如是他行账户应立刻联系追索款项,如是本社账户应立即冻结,并及时逐级上报。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积极组织实施系统恢复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完成数据恢复和核对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业务处理的连续性。

(2)应急处理结束,按照决策原则发布应急预案的结束命令,恢复业务正常处理。

(3)组织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日常工作要求及应急预案处理步骤进行相应补充完善。

(4)发生重大事件和较大事件后,事发单位在事件处置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事件总结报告。发生一般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在事件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事件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在危机发生时,解决危机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有必要制定应急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成员应由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并明确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物资保障。应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物资需求,满足系统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相关技术研究、储备的费用需求。

应急处置预案由农商银行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应急处置预案未尽事宜,以省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准。

本应急处置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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