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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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散文1:儿时的村庄

文/周塬风

从前我的村庄,户户养鸡。母鸡生蛋,凑孩子的学费和油盐之类的零碎。白天院落、街道到处有鸡在跑,树下,墙头,草丛,鸡影晃动,有的扒土倒粪找食,有的趴在柴窝打盹。夏天闷热,鸡们会飞跃柿子树梢,在枝头歇息过夜。

躁动不安的公鸡,天不亮便扯开嗓子鸣叫,一只叫罢四方回响,整个村子一片欢腾。那时村里人普遍缺少手表、钟表,更没有现代的手机,鸡鸣声就是闹钟。于是熟睡的人们开始醒来,知道啥时候了,该起身下地干活去了。

在我的记忆里,娘总在鸡鸣前起床,生火烧水,给上学的孩子们做早饭。洗完锅,在后锅煮上猪食,喂猪,扫院,一切安顿停当,也就到了鸡鸣的时候。鸡鸣声过,生产队长敲响铁钟,喊大伙儿上工,娘又跟随劳作的队伍,走出家门去挣工分。

中午放学归来,花母鸡“咯咯嗒,咯咯嗒”地欢叫,响亮悦耳。正在厨房准备午饭的娘,喊我收鸡蛋。鸡窝里有两枚鸡蛋,一枚引蛋,一枚刚生出的鲜蛋。拿在手里,温温热热。娘说,沾鲜蛋的光,可以明目。我闭上双眼,用鲜蛋反复在眼皮轻压,很是舒服,然后才恋恋不舍放进陶罐。

春暖花开,母鸡身体发烫,不吃食,占窝不生蛋,即便不是看到公鸡,有人靠近,也会伏下身子作驯顺状,这是抱窝的征兆。娘在僻静暖和的屋门背后垒窝,铺层软软厚厚的麦草。挑选个大周正的二十来个蛋,有时也拿自家的交换人家的鸡蛋,放在窝里面。

娘将抱窝的母鸡抱起,放入窝内。母鸡此时显出作为母亲的温顺,叫声柔和,轻趴蛋上,唯恐爪子伤了宝贝。又恐边缘的蛋得不到温暖,便轻轻翻动。完后,微展翅膀,匍匐安卧,半闭眼睛,开始艰辛漫长的周期。

这段时间,母鸡不思茶饭,脾气也不好,不许孩子们靠近。但它认娘,知道娘不会伤害它的宝宝。每隔两三天,娘就会把母鸡抱出来,就像对待坐月子的女人,给它喂煮熟的谷糠和干净的水。

娘说,鸡孵鸡,二十一。三星期后,听见鸡蛋里有细微的声音。娘说,鸡娃要出来了,在啄壳呢。开始一个小洞,逐渐变大,小鸡“噌”地一下,真的破壳而出,浑身湿漉漉的,怯怯憨憨,站也站不稳。一会儿工夫,便成毛茸茸的圆团。

待到油菜花开,蜜蜂嘤嘤的日子,小鸡羽翼渐丰,一团鹅黄细绒,配上红喙,粉嫩脚丫,以及涉世未深的天真眼睛,实在惹人爱怜。母鸡带领小鸡到处转悠,青草地觅食,墙根下歇息。稍有动静,小鸡迅速钻进母鸡翅膀,在温暖幸福的怀抱里,啾啾出无限的静谧与安宁。

昨天夜里,睡梦中我恍惚又回到了儿时。公鸡打鸣,母鸡欢叫,小鸡啾啾,三乡五里,此起彼伏。

从前的散文2:馨光

文/凌城

从前的我总以为最美的是夏夜的星光。但低下头,举目四望,才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一束与之媲美的馨光。

——题记

那时的我就像是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弃儿,参加学生会或社团的面试总是难逃一面通过二面被刷的悲惨结局,我是把馨心社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想用它来结束大学伊始的一次次败笔。就这样,我被“收留”了,并与它结束下了四年的缘分。或者毫不夸张地说,是我今后的人生。

或许正如佛说的那句:“我愿用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来换取今生与你的擦肩而过。”也许我的前世真的向命运许下誓要与你结缘的承诺。记得刚走进面试点时,以前在面试时总是不由自主打哆嗦的习惯不翼而飞了,面试过程中那从头至尾淡淡的微笑以及那暖暖的目光都让我两次的面试进展得很顺利,或许这就是我与他们的缘分吧!而这段小插曲也仿佛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从那以后,无论是参加比赛还是表演节目,我都能自如应付,因为我知道,在我的背后有一个可以避风的港湾。

记得那时我选择馨心社的初衷是因为四个字——爱心家教,是它唤醒了沉睡在心底的最初梦想——征服大西北,去做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教师。但那匆匆流走的光阴压弯父母的背,而我是一脚一脚踩着他们的背走过来的,为了他们,我拆断了梦想的翅膀。现在的我终于能够获得心灵上的安慰了。就这样,我走进了孩子们的世界。

说句实话,给孩子们当家教是一件特别累人的差事。第一次家教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孩子们一看到我们就热切地朝我们涌过来。讲解完作业,游戏成了我们的消遣,虽说他们性格各异,但最后还是打成了一团。快乐,是大家的,至于疲惫,就扔给我们吧!看到孩子那会心的笑容,我想若能给他们一个充满欢笑声的童年,这将是我们最大的守候。

记得有位作家曾这样说过:如果生命中的一件事儿让我感动,就值得我为之奋斗一生。如果没有那次的经历,我始终认为家教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儿。那次由于我们去家教的人数较少,所以每个人至少辅导三个孩子,其中一个不善言谈的孩子吸引了我的注意,腼腆、个子瘦瘦的、一直低着头略显少年的那种青涩。那天恰巧我的笔的墨水用完了,便把它扔在一旁,用孩子的笔给他们讲解,当我给后面的孩子讲题时,那个孩子悄悄帮我换了笔芯时,他朝我笑了笑,那笑容震撼着我,让我结束了冬眠的欲望……

从那一刻起,我明白了,这片馨光温暖过的不仅是我,还有着千千万万的他或她。

从前的散文3: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

文/猫仙子

今天发一篇以我的女同事小珍的生活经历为原型改编的小文字“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

早上,闹钟响过三次,不可以再赖在床上,否则一定会迟到。珍勉强睁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急忙洗漱完毕,开始赶路。

她行色匆匆的走过街头,被汹涌的人潮涌进了拥挤的地铁。车厢内的乘客随着车门的开、合,一直不停地变化着。眼前的人们打嗑睡、看报纸、发短信……唯独不变的是一张张满脸倦容的脸庞。不知道他们可曾停下来想一想自己要去哪里?每个人都在延续演绎着自己的故事。这就是珍每日无趣而又一尘不变重复着的上班之路。

城铁车厢内的乘客比地铁里相对要少一些,因此乘客都得到了适当的、可以不与他人肢体发生冲突的空间。也就在这时候人们才有了足够的机会喘息和遐想。

每天城铁沿途都会重复经过一些都市开发进程尚未涉及到的地方:成堆的垃圾、肮脏的污水沟旁搭建着一排排挨挨挤挤、年久失修的破旧平房。透过屋子烟囱飘出的缕缕炊烟,看到院内铁丝上悬挂着的衣物,才让人感觉到这里有一些人类生活的气息。

在这个居民区的不远处有一个列车中转站,许多提速后的列车都会毫不犹豫的从这个小站跟前呼啸而过。也许正是因为它的利用率不高,所以也就没像其他大型火车站那样得到相应的重视。因此它还是老样子:坚固宽敞的平房,红砖结构,房梁用铺铁轨的枕木搭建,红色的屋顶、绿色的门、绿色的窗。屋外有一个用水泥修葺的花坛,夏天的时候里面会生长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从墙缝沉积的厚厚黑灰可以推测出这里十几年前就是这个样子。

车站办公区左侧的车棚里通常会放着若干辆自行车,办公区的门前总是停放着两辆轿车:深蓝色的“云雀”和白色的普桑。像这样的汽车如果停在星级写字楼的楼前一定是相形见绌的,可妙就妙在它是停在一个不知名小站的院子里。它们被主人擦拭的干干净净,神气活现的停在这个不起眼的院子里,俨然就是这个小环境中的贵族。

蓦的,珍竟然羡慕起这两辆汽车和它们所处的周遭环境。这场景就像是她小时候曾经生活过的小城市,一个贫富差距很明显的小城市。当她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了实现理想来到现在这个本不属于她的大都市,拼搏多年以后,她有了自己稳定的朋友圈、实现了自己的一些价值,可是这个城市在她的心灵深处却仿佛距离她越来越遥远了。

珍好想回到小城市,最好是一座风景宜人、物产丰富、民风淳朴的小城市。从住处缓步走到市中心不要超过半个小时、可以直接从农民手中买到新鲜蔬菜、每天骑摩托车或自行车去上班、像小城市的女孩们一样从事一份循规蹈矩、没有压力的工作。渐渐长大,在小城里为数不多的酒吧或西餐馆里享受小资生活,邂逅一个勤劳的男人,谈一场普通、但是纯粹的恋爱。像周围的女孩一样结婚、相夫教子,与自己的爱人携手度过平淡如水、波澜不兴的日子。跟大部分人一样顺着命运的河流茫然的漂流下去。

初夏的小巷,到处都弥漫着丁香花的香味,珍和她的爱人牵手走在路边的树荫下,不时有淡紫色的花瓣从空中飘落,附在他们的头发和肩膀上,当他小心翼翼的为她拭去头上花瓣的时候,他们相视而笑……

从前的散文4:猪小能和马小宝

文/张博琛

从前,在森林里住着一只猪小能和一匹马小宝。

一天,猪小能在海边散步,突然,它发现孙小勇正在举办划船比赛,心想:我也要去报名,我要为家族争光。猪小能走了过去,对孙小勇说:“我要报名。”孙小勇说:“好的,不过要等一个人来报名成为你的对手。”几分钟后,马小宝来报名了。孙小勇说:“好了,十分钟后开始,请大家做好准备。”于是,猪小能和马小宝来到超市里买装备,马小宝买了几瓶水和救生衣,而猪小能买了几瓶水、汉堡、方便面、救生衣、救生圈……

比赛开始了,马小宝遥遥领先,猪小能在后面慢慢地划呀划呀,嘴里不停地说:“不公平,不公平,为什么马小宝可以划得那么快,而我那么慢,这太不公平了。”又划了一会儿,猪小能不干了,拿起一个大苹果吃了起来,忽然,刮起了大风,苹果被吹到了海里。这时,猪小能的船变快了一些,猪小能心想:咦,我的船怎么变快了,算了算了,我再吃一个苹果,忽然,又刮起了大风,苹果又掉到了海里。“哦,原来是我的船太重了。”猪小能恍然大悟。于是,猪小能把船上的所有东西都扔掉了。过了几分钟,猪小能不仅追上了马小宝,还超过了它。猪小能说:“哈哈,第一名是我的了,看看还有什么可扔。”找了好久,猪小能只找到一个瓶子,可是,猪小能怎么拔也拔不起来。最后,猪小能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拔了上来,可是,船漏水了,眼看就要到终点了,猪小能的船却沉了。

最后,马小宝胜出了,猪小能也被救上了岸,猪小能说:“为什么呢?”这时,海上警察来了,他们对猪小能说:“你扔了许多垃圾在海上,罚1000元。”猪小能听了,晕倒在地。

从前的散文5:前世,谁埋了你

文/性淡如菊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前世,是谁埋的你?

总以为自己做了很多,总希望别人回报自己。不看到别人作出的痛苦和牺牲,但愿从以上的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

读完这则佛教小故事,心中坦然了许多。许多爱恨情仇,许多无法释怀的不平与块垒,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前世,是谁埋了你?

那些我们生命中的过客,总让我们念念不忘。曾经的暗恋,曾经的初恋,曾经携手走过又形同陌路的亲密爱人。正在爱与不爱之间挣扎的痴男怨女,迷了红尘,醉了流年。多少痴心,多少怨;多少块垒,多少爱;如果能有一双佛眼,看透前世今生,那么,一切都会在刹那之间放下,嘴角轻轻露出会心的微笑。

人世间,有多少不平。善,不见善报;恶,不见恶报。总觉得付出的多,得到的少;总觉得世界哪有公平,人间哪有真诚,但我们又付出了多少,我们又有多少真诚?

善的人,只看得见善;美的人,只看得见你美;心静,世界也静;心净,人间也净。但愿在这一生中,总带着孩子般的一颗纯真的心,看见一个纯净而美丽的世界。

前世,谁埋了你?今生又将是谁埋了你?付出与回报,尘世恩怨,爱恨情仇,只有用佛眼看破,才能让心自由,让自己彻底得到解脱。

从前的散文6:想上战场的大公鸡

文/韩煦

从前,在一个僻静的农场里住着一只雄心壮志的大公鸡。他每天清晨都会准时给主人和小动物们报晓。但是生性好斗的大公鸡并不甘心每日过着如此简单乏味的生活,他的心底里一直藏着一个梦想——上战场打仗。

终于有一天,大公鸡下定决心,告别了朝夕相处的伙伴,踏上了寻找战场的路途。

一路上,大公鸡跋山涉水,历经艰难,终于来到了一所军营。

在军营里,大公鸡看见士兵们习武练剑,威风凛凛,羡慕极了。他决定每天跟着士兵们练习武艺。日复一日,一晃一个月过去了,大公鸡认为自己已经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他喊来猎犬,想和猎犬一比高下。谁知,猎犬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几个灵活的动作就把大公鸡打败在地,败下阵来的大公鸡心里除了伤心还有些不服气。

正巧,有一只小蚂蚁从大公鸡的眼皮子底下溜过,大公鸡心想:我总能打败小蚂蚁吧!于是,大公鸡拿起剑刺向小蚂蚁。谁知他连击了20几下,竟没有伤到小蚂蚁一根毫毛!正当大公鸡端好剑想继续攻击时,小蚂蚁已经轻轻松松地走回洞里去了。

这一次,大公鸡真的心灰意冷了,他觉得自己真没用,根本就不是上战场打仗的料。就在这时,军营接到了紧急集合的命令,可军营里的吹号手生病了。营长心急如焚,突然他想到了大公鸡。营长紧急召来大公鸡让他代替吹号手,大公鸡欣然同意了……

这以后的每一天,大公鸡都会迎着曙光,站在哨塔上给士兵们准时报晓,将士们也因为听到了大公鸡那独特的“号声”更加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想上战场的大公鸡终于在军营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变得很快乐。

从前的散文7:拇指姑娘

文/孙梦湘

从前,有个老妇人家有一个拇指大的女儿,大家都叫她拇指姑娘。

一天夜里,一只难看的癞蛤蟆偷走了熟睡中的拇指姑娘。当拇指姑娘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片荷叶上,她伤心地哭了。小鱼儿帮忙咬断叶梗,荷叶托着拇指姑娘顺着水流漂走了。忽然,一只很大的金龟子抓起拇指姑娘,飞到一棵大树上。金龟子觉得拇指姑娘很丑,就把她放在一朵菊花上飞走了。

冬天来了,拇指姑娘被好心的田鼠大婶收留了。拇指姑娘在去邻居鼹鼠家的地道里,发现了一只冻僵的燕子。拇指姑娘把那只燕子救活了。春天,燕子把她带到了花的王国。花王子爱上了拇指姑娘。不久,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从此拇指姑娘过上了幸福生活。

从前的散文8:再回首,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文/韦钦鸣

终究抵御不住瞌睡虫的诱惑,伴随着静谧的夜色,我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迷糊糊地,我来到了一个陌生又似曾相识的地方。有些像山峦叠嶂的黄山,又有些似山海相连的崂山。天色微亮,分不清是早晨还是黄昏,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朦朦胧胧。脚下是有点湿漉漉的石阶,抬头望去那石阶伸向高处,似乎插入了云层间。石阶的两旁被高大而又葳蕤的林木所笼罩。我拾级而上,试图登上顶峰,一览崇山的巍峨和旖旎。

突然,身后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童声,我惊愕地回眸而看,一个熟悉而又模糊的身影,他不是别人,竟是童年的我。我一下子愣住了,正在这时,倏地又变成了少年的我,青年的我,学生的我,成家的我,还有许许多多从前的我。我惊呆了,急匆匆向山下奔去……

“叮呤呤,叮呤呤”,急促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清醒一下脑子,原来是一场梦。我又迎来了一个初夏的早晨,然而梦境却让我禁不住惊叹不已:是啊,再回首,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我已不是童年的我。童年的我,白天爬过树,下过河,捏过泥人,掏过鸟窝;晚上跟小伙伴们捉迷藏,听大人们讲小英雄雨来的故事。春天,在田野里追逐蒲公英;夏日,在河水里游泳捕青蛙;秋收时节,与大人们一起摘棉花,掰玉米;寒冬里,与兄弟姐妹们堆雪人,打雪仗。天真烂漫的童年,是那么的幼稚无知,但也是那么的无忧又无虑。

我已不是少年的我。少年的我,有生活的快乐,也有成长的烦恼;有对光明未来的憧憬,有对名人明星的崇拜;有取得优异成绩的喜悦,有遇到难题无助的苦闷。少年的我,天真又单纯,生活的整个天地就是那个“穷乡僻壤”的村庄,好像十岁之前也未曾走出过那个村庄,有时竟固执地以为那就是整个的世界,是一个十足的“井底之蛙”。直到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跟随长兄来到了西安,那时的我好像正好十岁。看到西安的一切,我简直懵了,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新奇,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滑稽可笑,似陈焕生进城一般的囧态百出。那宽阔的马路,好像比村庄的晒麦场还要宽多少倍;那高耸的大楼,仿佛比村庄的杨树还要高多少倍;那城市的行人,要比村庄的村民不知多多少倍;还有那从未见过的各式各样的奔跑在马路上的汽车,尤其是拖着扫帚的吸尘车,喷着长舌的洒水车,看得我应接不暇,不知所措,只好扯着长兄的衣襟尾随其后。少年的我,是不谙世事的我、愚昧无知的我、充满好奇的我。

我已不是青年的我。青年的我,为了求学,开始了从村庄到乡镇,从乡镇到县城,从县城到小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的劳苦奔波;经历了初中时的成绩优异,高中时的名列前茅,大学时的平平凡凡,工作后的婚恋育女;有成功的欢乐,有失利的痛苦,有孑然的孤独,有天伦的幸福。

曾经的高考岁月,为了进入梦寐以求的象牙塔,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在书海里遨游,在题海中冲浪。总是伴着星星闪烁的夜空入眠,迎着东方旭日的晨辉开始又一天的求索。曾几何时,对大学是那样的神往,总以为心中的象牙塔是那么的高不可及,为此付出了无尽的汗水,无穷的辛苦。经过一次次的成功,一次次的失败,当最后成功到来的时候,曾经流下过幸福激动的泪水,曾经发出过“震彻云霄”的呐喊。

曾经的大学时光,有一点轻松的感觉,有一点幸福的味道。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初期,那是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有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粮票的印记,有新时代邮电事业飞速发展的前景畅想。记得进入大学校园,看到高大的大学校门,觉得它是那么的雄伟;看到胸前闪闪的校徽,觉得它是那么的明亮;看到三十多层的教学楼,觉得它是那么的巍峨;看到广阔葱郁的草坪,觉得它是那么的美丽;还有那宽敞洁净的食堂,琳琅满目的图书馆,广袤田野般的操场,一切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一切都是那么的漂亮舒心。美好的时光是幸福的也是短暂的,经历了相聚时的欢乐,共度时的惬意,总免不了分别时的悲伤……

曾经庆幸自己进入了众人仰慕的国企,似乎永远端上了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满足于一天八小时的稳定生活,满足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逸生活;幻想着富足的生活永远持久,津津乐道于繁文缛节的你来我往。没有了更高的追求目标,失去了积极进取的动力源泉;对日新月异的世界竟置若罔闻,对不思进取的自己竟放任自流,麻木不仁。

曾经为从前的我骄傲自豪过,更为从前的我追悔莫及过。再回首,我看到了离我越来越远的原来的我,抚今追昔,痛定思痛,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像蜕变的雄鹰,我终于走出了那个曾经的安乐窝,是那么的镇定自若,是那么的义无反顾。仰望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穿梭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人群,奔波于繁世浮华的喧哗都市,有过痛楚,有过成功,有过失落,有过欣慰。即便是早出晚归,即使是行色匆匆,总有着那充实的生活,五彩的人生。

我已不是从前的我,已不是那年的少年,幼稚无知;已不是那年的小伙,轻狂自大;已不是那年的愚民,安于现状;已不是那年的懦夫,不思进取。

我已不是从前的我,乘坐过飞机,在万米高空看云海;乘坐过高铁,在飞驰列车里观风景。入乘过地铁,穿行在几十米深的地下,犹如长龙遨游大海;搭乘过摩天高楼的电梯,感觉着失重,宛若穿越时空的隧道。

我已不是从前的我,已经习惯了繁世浮华,不再喜欢冷冷清清的马路;已经习惯了公交车熟悉的身影,不再喜欢小城镇三轮车的穿梭;已经习惯了行色匆匆的步伐,不再喜欢无所事事的闲遛;已经习惯了去繁从简的风格,不再喜欢繁文缛节的啰嗦。

再回首,未来的我,我无以占卜,只是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循着清晨的气息,我走出门外,耳畔竟响起姜育恒那熟悉而又忧郁的旋律: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我心依旧,只有那无尽的长路伴着我……

从前的散文9:胖胖的故事

文/屠思哲

从前,有一只爱做表面功夫的小猪。

这是一只肥胖的小猪,它有一个和身形很般配的名字,叫“胖胖”。

有一天,胖胖的老师给它布置了画画的作业,胖胖一回到家,就开始作画。不一会儿,胖胖画完了。胖胖爸爸检查作业时,意外地发现胖胖只做了第一页的作业,后面的都没画。于是,胖胖爸爸大声地把胖胖叫到自己面前,生气地说:“你平时不好好学习我就不说了,你竟然连老师布置的作业也不完成,真是气死我了,我怎么会生了你这么个懒儿子!”胖胖说:“老师只检查第一页的作业,所以后面就可以不写了。”说完,胖胖向爸爸做了个鬼脸,逃了!

第二天,胖胖班上的同学们都得了小红花,只有胖胖没有。胖胖爸爸问:“以后你还会不会只做表面功夫呀?”胖胖低下了头,后悔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只做表面功夫,自欺欺人,我以后不这样了!”胖胖爸爸鼓励道:“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从前的散文10:叫小孩的小孩

文/程卓然

从前,有个小女孩,她喜欢吃各种糖果,因为她知道不同口味的糖代表什么;她有点迷信,看见一只蝴蝶就能断定今天的生活精不精彩;她还很固执,不知道从哪里听的在空中看到一百架飞机就能实现一个愿望,于是闲暇时总爱仰望天空。

在慢慢长大的过程中,小女孩发现别人口中出现了一些她听不懂的词,不过她不去问,也不用那些词,同学们渐渐都把她叫小孩。

小孩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孩,于是翻开书架上那些挤挤挨挨的书,她相信里面一定有怎样长大的内容。“当你从梦中哭醒时,你就长大了。”小孩看到了这句话,开始努力去做。每天睡觉前先想一些让自己难过的事,然后入睡。

以前,小孩的梦里全部是开心的情景,偶尔会出现几个鬼魂吓吓她,现在,小孩每天早上都记不起来昨天晚上梦到了什么,难道没有梦了?不可能吧,小孩想。

这一天,小孩终于离开小学升入初中,开学之后小孩没有以前那么活泼了,变得沉默了,她觉得中学没有一个人能像小学时的朋友那样对她,没有一个人可以和她有聊不完的话题,没有一个人可以陪她不停地笑,没有一个人值得分享自己的秘密。小孩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给小学的好朋友发短信,但总是只有两三个人回复。小孩想,也许他们太忙了,并不在意。

一个长假里,小孩看到一首不算诗的诗:曾经我会一字不差地看完你的日志/一点小事都会当成宝贝一样分享/跟你在一起笑点总是低得莫名其妙/你知道我所有的事/我也收藏着你太多的秘密/我们可以一直聊到凌晨/好像从来不缺话题/可是/后来我们慢慢失去了联系/当我们发现时间是贼时/它早已把我们说不完的话偷光了/偶尔遇见也只能尴尬一笑/你以为无情的我早把过去忘记了/你以为我把你看得不再重要/那么/你肯定是不知道/我常梦见我们一起仰望过的那片天空/不联系不是因为你不重要/而是我好怕/我不再重要。

小孩哭了,她再也忍不住了,拿起电话,开始拨一个个熟悉的号码,约她们出来见面。可小孩没有想到,大家的假期都很忙,没有一个有时间。不过幸好,老天没给小孩关窗户,小孩还有葵。

那天下午,小孩把葵约到一家甜品店,小孩和葵还和原来一样不缺话题。那天,小孩的话应该是从开学到现在最多的一次吧,突然她听到店里放的一句歌词:"Will I be rich? Will I be pool?"小孩很自然地接了一句:"and the happy days will be lost."葵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说:“小孩啊!也许你不该叫小孩了……”

小孩没听懂是什么意思。晚上睡觉时,小孩做了一个梦,梦见小学班里的同学都在一起,好像还和原来一样认真地听讲。小孩激动地说:“我终于又见到你们了,唔——”小孩醒了,她摸了摸眼睛,没有泪水,但小孩知道,她在梦里真的哭了。

也许小孩,是不该叫小孩了……

从前的散文11:承载婚姻中的红

文/黛黛

从前,我总觉得大红色的床单被套太扎眼。记得许久前的一天,回家看见妈妈的床上铺上了一套红色为主调的四件套,我当即调侃,哇,这是结婚啊这么喜庆。妈妈倒有些害羞的笑了。

而现在,我亲自在租住的公寓房间里铺上了一套大红的被件,床单、被套、枕头,小心翼翼又很郑重的套上,抚平整,看着床暖暖的红成一片,心里是满沁着的幸福甜蜜,嘴角会不自觉的上扬。我忽然明白,这样的红是结婚后的女人专有的,它的意义只有在走进婚姻时才变得有意义,变得闪耀,也只有婚后的女子才珍视这样的大红色,才衬得起这样的热烈。

婚礼前,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梦,身披洁白婚纱,精致装扮,明亮的如同太阳,手挽着他,走向殿堂,许下庄严神圣的誓言。而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有雄厚的资本可以办一场如同梦幻中的童话婚礼,王子迎娶公主,美轮美奂。尽管婚礼的场景形式各异,但那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唯一的婚礼,那一天就是最美的公主。而婚礼那天,除了洁白的婚纱,一套热烈端庄的红色敬酒服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办的中式婚礼,喜服都该是那热烈的大红色了。古时的女子出嫁,嫁衣是自己亲手编织,绣上凤凰牡丹,许下一世的美好。

闲暇时,我多了个爱好,会转动手指上的戒指,有时细细凝看,回想种种。这枚戴在左手无名指的戒指,承载着美好愿望的信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颦一笑都有记载。婚后不多久,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还是异地。最开始并不习惯手指上突然有了一个束缚,也是觉着身份的突然转变,但这枚戒指似在忠诚的履行着她的职责,只要戴上她,仿佛就在宣告,你已是已婚人士,别的男子再与你无关,而更重要的是戴上了一个承诺与思念,转动着这个小小的圈,想着他在忙什么。于是每天早晨,我将她套入指中,晚上洗漱前再小心取下收入盒中。

身边也有同事刚刚领证,时常就会出现这样的对话,“去你女朋友那啊,哦不,应该说是你老婆~”,每每此时,一个大男人也会显出几分羞涩,局促,却又满是幸福的口气回答,于是我听到了这样一种说法,还没办婚礼,不算结婚。我默默的笑了,曾经自己领证后,不也是将男朋友挂在嘴边许久,我男朋友怎么怎么,却无法在公众面前坦然说出我老公怎么怎么,尽管心里或者私底下早已这样称呼良久。

从前的散文12:如果再回到从前

文/橘色气球

一个冬天的凛冽,只需要一场春风,便可化作绵绵细雨,湿润了整个大地。所有的悲伤,都会留下一丝欢乐的线索;所有的遗憾,都会留下一处完美的角落;所有的相遇,都会留下一份黯然的错过。于是,快乐时,保持些微的冷静;大笑时,流下感动的泪水。幸福的味道,并不单纯,却很美妙。

如果让你重新回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要对某一个人说些什么。

那年,落英缤纷,而今,流年似水。步履看似轻盈实则匆匆,在时光的隧道里穿梭,只那么一瞬,已不知过了多少个光年。

骨子里许久未曾改变的是棱角分明,可那股认定了就不会改变的执拗依旧清晰。形影不离,朝夕相伴,只因一句,你是我的朋友。那抹柔和的笑意,让人如沐春风。病榻前的悉心护理,闲暇时的漫步,带着惬意,慵懒的午后,阳光洒在身上,投下长长的影子,那金色阳光下的几个身影娇俏,谈笑风生,潇洒自如。青春,原本如此,每个人都肆无忌惮地挥霍过青春,在正当最好年华之时。

当岁月的烙印狠狠落下,或许只是须臾,青春就已经从指缝中溜走。

如果再回到从前,那些遗憾的人或事,还会惨淡的收尾么?不敢去想象,如果,我是说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还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执意如此,不听劝告么?直到现在,才发现骄纵,宠溺,竟可以将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摧毁,那些溢美之词,比折损的话语更能生生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我,成了赞美光环下的俘虏。

如果再回到从前,我会重新审视自己的价值,对于亲人,我是家里的一份子,牵动着亲情和那根远方思念的心弦,我不得不接受无法陪伴其左右的遗憾;对于朋友,我是她们亲近的人,茫茫人海中,除去血缘至亲,便是朋友最可以慰藉平素,然而,因为不同的人生追求,或者世事无常,这种变幻的捉弄而使得相逢遥遥无期,至此,凭着往昔的情谊,开始维系这根脆弱且隔了时空距离的弦,只不过,早已脱离预先的轨道,渐变着,向着不可知的未来滑去,把个永远的约定冲的七零八落;对于自己,坚强,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多余的盾牌,化作保护伞的角色,一幕一幕上演着一个人的哑剧,无声无息,早已植入心底,偶尔会对孤独有莫名的恐惧,天阔云谈,山峦叠折又舒展,花木勃兴,移目远望,竟带不出半分感情,眼神似被挖空一般,不喜欢多愁善感,却又免不了触景生情,心中的敏感和柔弱,朝夕不减。

当然,这只是如果。这种想法对于现实,显然很多余又很奢侈。也许,这个如果,许多人也曾扪心自问,也没有固定的标准答案。过多的探究这个问题以及不同的结局,徒增伤感而已,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者,日日如新生。

与其追逐断了线的风筝,还不如记住永恒时光里刹那的美好,珍藏在心间,它不可复制,只此一份。善待过去,才会走向更理想的彼岸。

人生,暗潮汹涌,乍一看,风平浪静。留一方净土,那是潘多拉魔盒打开后也不曾玷污的圣地,那里,存着感恩之心,于是,心境开始明朗起来,一扫先前的阴霾。阳光,在这个时刻映上我的面庞。

从前的散文13:从前的乡村腊月

文/汪志

腊月又到了。

儿时生活在乡村,最盼腊月了,因为腊月父母给我们做过年穿的新衣服,领我们去城里买过年好吃的东西,买家里、门上张贴的年画,买过年放的鞭炮。而我们呢,也尽情地玩耍,一天天企盼着新年的到来,乡村的腊月处处迷弥着年味……

进入腊月后,父亲开始清理猪、牛、羊圈了,再将家里的简易厕所也清理干净,将里面的肥料全部运送到冬眠的田野,开始为土地准备“年货”,企盼来年有个好收成。

最忙碌的是母亲,开始清洗家里的衣服和被子,家里人口多,将全家人的衣服和被子清洗一遍,需要好几天时间,母亲不怕冬日的寒冷,池塘边一直晃动着她的身影,而房前屋后到处晾晒着五颜六色的衣被……

儿时最爱吃母亲做的腊八粥。每年进入腊月后,母亲就开始准备做腊八粥的各种原料。腊月初八那天一大早,母亲就早早将一大锅腊八粥端上来,于是,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品尝这美味佳肴。腊八粥味道鲜美,入口香甜,回味无穷,吃了这碗还想吃下碗。

最高兴的还是做过年穿的新衣裳。一进入腊月,母亲就领着我们来到村上的裁缝人家,给我们量做新衣,或领我们到镇里、县城里,每人至少可买一件新衣服。

儿时的农村生活清贫,平时肉食荤菜很少见。一到腊月,家里饲养的牲畜开始宰杀了,腊月二十三小年一过后,首先宰杀的是大肥猪,然后是鸡鸭,紧接着磨豆腐,油炸素丸子。宰杀后的猪肉除少量送给一些没有养猪的亲戚和左邻右舍外,大部分腌成咸肉,待过年后再慢慢吃,而另一部分新鲜猪肉则留着过年吃,从宰猪的这一天起,我们的饮食每天都有“油水”了。

村子里有好几处公共鱼塘,里面养着各种鱼,平时端午节、中秋节,村里都要组织人用渔网捕获一些大鱼,一家分几条吃。而到了腊月,村里就将这些鱼塘抽干,将鱼塘的鱼全部捕捉上来,根据各家人口多少分配,每家少则几十斤,多则上百斤。从鱼塘抽水开始到最后抽干,再到家家户户分鱼需几天时间,我们这些小孩子们全程“凑热闹”,一路看下来。

在我们那乡村,腊月二十三这天,家家除祭灶外,还要制作一种叫“粑粑”的食品,外面是粳米粉,里面是用肉菜合成的馅子,极像包子,烙熟后十分美味,有的人家做得多,一直要吃到过年,放稀饭里煮着吃,放烧火的灶膛里烧着吃。此外,腊月二十三过后,家家就要开始“扫尘”了,清理家里不要的东西,将屋内墙壁的灰尘全部扫净,干干净净迎接新年的到来。

儿时乡村的腊月,是欢乐的腊月,脸上绽满笑容和希望的腊月……

从前的散文14:森林小镇来了不速之客

文/黄一凡

从前,有一个叫森林小镇的地方。这里空气清新、百花争艳、百鸟争鸣。小动物们在这里安居乐业,好不快活。

一天,刺猬先生在窗边喝着下午茶,欣赏着窗外的美景。突然,“噼噼啪啪”,只听一阵爆炸的声音传来,还有一股刺鼻的浓烟飘入了刺猬先生的家中。随后,一个红色的大鞭炮从屋顶上跳下来。接着,又跳下许多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小玩意儿。“我是大名鼎鼎的鞭炮大王,是来和你们一起玩儿的。”大鞭炮开口了,“臣民们!咱们开个Party吧!”说完,这些五颜六色的“臣民”开始了狂欢:有的冒着彩雾;有的喷出“火树银花”;有的吼两声,两个小球便飞到空中炸开了花;还有的在地上旋转着,慢慢又升向天空……顿时,森林小镇变得光芒四射、绚丽灿烂。小动物们纷纷从屋里跑出来,一边欣赏着美丽的烟花,一边手舞足蹈。狂欢结束后,大家发现一股股浓烟聚集在一起,笼罩在小镇上空。大家都被呛得连连咳嗽,甚至连对方是谁也看不清了。

第二天,浓烟散去了一些,可森林小镇还是显得有点儿乌烟瘴气的。

下午,狮子镇长召开了紧急会议。它说:“最近有一个‘鞭炮大王’扰乱了居民们的生活,我们必须成立一个‘禁鞭小队’。”鞭炮大王和它的“臣民”们被赶走了。做了一次大扫除后,森林小镇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和谐。

从前的散文15:小老鼠奇遇记

文/朱晨

从前,有一只住在大山里的小老鼠,它有一个梦想——去海滨旅行。

可是,它的爸爸、妈妈却说:“去往海滨的路途遥远而且很危险,你还是别去了!和我们一起幸福地生活吧!”小老鼠的兄弟姐妹们也纷纷说:“是啊!是啊!不要去了,和我们一起快乐地玩耍吧!”小老鼠却没有改变主意,只是默默地把行李都收拾好。

第二天早上,小老鼠早早地就起床了,它背上行李,再向家人一一告别,然后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一只青蛙蹦蹦跳跳地过来,好奇地问道:“小老鼠,你要去哪里?”小老鼠回答道:“我要去海滨!”青蛙听了之后说:“去海滨可是要走很久很久才能到的,我都没去过,我看你是去不了的!”小老鼠不为所动,继续神气地向前走。

小老鼠走着走着,突然路边窜出一只黑猫,恶狠狠地扑向它,幸好小老鼠身手敏捷,它东躲西藏,好不容易甩掉了黑猫的追杀。

又走着走着,小老鼠突然身体一轻,双脚竟然离开了地面,原来,是被一只老鹰给捉住了,小老鼠不慌不忙,趁老鹰不注意,伸出它长长的尾巴去挠老鹰的痒痒,老鹰痒得不行,只好把爪子松开了。

经历了千辛万苦的小老鼠还是不放弃,继续赶路,它一连翻过了几座山,游过了几条河,终于来到了海滨。看着美丽的大海,小老鼠不禁赞美道:“这儿的天真蓝,水真绿,空气真新鲜,海滨可真美呀!”

回到家后,小老鼠向家人描述了海滨的美丽,兄弟姐妹们都非常羡慕它,爸爸妈妈也齐声夸奖小老鼠,小老鼠开心地笑了,因为它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从前的散文16:善于辩论的人

文/大解

从前,有一个善于辩论的人,找不到对手,只好自己跟自己辩论。他把自己分成论辩的双方,说出一种观点,然后立即反驳,双方互不相让,有时辩论得面红耳赤。

由于他的思想经常处于分裂的状态,他的身体虽然没有出现明显的裂缝,却已经分成了两部分。以鼻梁到肚脐眼这条中轴线为界,分成对称的两半。辩论到激烈时,左眼瞪右眼,左耳偷听右耳,左手击打右手,左脚绊倒右脚,或者相反。

但他的舌头连在一起,左边和右边同时发音,甚至相互干扰,经常产生混乱和矛盾,造成语言含糊,难于区分。于是,他把自己的舌头从中间剪开。从此,他的左半舌和右半舌同时说话,互不干扰,看上去像是两个人在说话,从一张嘴里发出两个人的声音。

有时,也有不争论的时候,人们看见他安静地坐在石头上,自己跟自己对话,两个舌头亲切地交谈。

后来,这个人从上帝那里得到一个真理。为了共同拥有这个惟一的真理,他的身体的两个部分不再各执己见,而是融为一体。他的两瓣舌头分成两个声部发音,当他赞美上帝时,人们会听到双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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