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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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方案

请欣赏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笔构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大埔县隔离管理指挥组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第一版)》精神,实现提级管理,确保镇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工作统分结合、职责明确、指挥顺畅、高效运转,现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制订本方案。

一、专班组成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由林清贤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廖茂略同志担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沟通等事宜。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卫生院牵头负责);

2、统筹协调“三人小组”总体工作,督促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工作的管理(镇“三人小组”牵头负责);

3、对各村(社区)开展备案的居家隔离人员条件进行复核和抽查,发现将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居家隔离的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卫生院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4、组建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短板并督促落实整改(综治办牵头负责、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5、相关成员单位按照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工作;

6、承担镇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加强村(社区)隔离管理的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隔离管理领导小组,依托基层“三人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1、排查落实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做好管控工作,对隔离人员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作出集中或居家隔离初步分类,报镇隔离管理指挥组,并使用“一码通”扫码确认。

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的日常健康检测管理、管控工作,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坚决防止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现象。

3、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家属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加强对管控工作人员、管控对象的人文关怀。

4、及时汇总排查、管控工作情况并做好上报。

5、承担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不折不扣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把隔离管理工作往深处推、往实里抓。同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村(社区)、村(社区)“三人小组”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过程中的人员分工和职责。镇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要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审核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居家隔离人员适用范围(即“五类特殊人员”: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严重基础性疾病、直系亲属近期病危、去世)和居家隔离点条件审核关(有独立房间和卫生间,并能进行村(社区)精准管控),统一进行审核批准,并及时上报县居家隔离管理工作专班备案。

(三)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镇“三人小组”要第一时间把涉疫人员信息准确传达到村(社区),及时收集隔离条件评估情况,要实现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至居家隔离场所的无缝对接,确保“送出去”“接得住”。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政策宣传,完善管理档案和清单,实行台帐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做好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规范进行报告和处理。要落实对村(社区)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人员、物资、经费和技术的保障,关心爱护基层防疫工作人员。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2

根据xx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莘庄镇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就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更好地推进我镇疫情防控工作,成立莘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控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综合指挥组,由宋延辉、顾丽芳同志担任组长,陈颖、姜培红同志任副组长;社区防控组,由张春兰、傅宇担任组长,王麟、王一靖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安保维稳组,由章群策同志担任组长,朱伟中等同志担任副组长;企业街面防控组,由姚剑华、钱彦同志担任组长,叶红、马海明、陆建新、钱文刚、张德弟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由史震谷、张顶文、沈怡君同志分别负责各相关工作。物资财政组由乔宇红同志担任组长,叶红、石熊飞等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群办、办公室、社事办、社区办、经发办、总工会、文明办、网格中心、联动分中心、综治办、规建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中心、卫监所、莘庄派出所、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详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指挥组——宋延辉、顾丽芳

负责镇防控办各项数据、信息的上报,撰写每日动态简报,实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沟通解释等各项工作。(社事办(爱卫)、办公室)

(二)社区防控组——张春兰,傅宇

1、做实全面排摸工作。社区办、各居村委做好精细化、“地毯式”排摸,做实自排自查工作。通过12345、12320等投诉举报热线,鼓励居民主动提供线索,对小区内“鄂”字牌照车辆进行排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同时完成市级推送名单进行核查,建立“一户一档”,“一人一档”,对于重点人群进行标注。联合物业保安、发动小区志愿者、党团员等,做好小区出入口的车辆与人员的相关监测工作,当好“守门员”。

2、做好上门核查工作。对于自查自排出的待核查人员,由居委干部、家庭医生、社区民警组成“三人核查组”逐一进行核查,并做好甄别处置工作。对于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信息采集及分类后续处置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各居委做好隔离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采用“包片”,“一人一档”等方式,安排居村干部、志愿者对隔离人员视情解决必要的`生活困难以及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并落实“每日两次测温”工作。

4、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社事办(爱卫)、房管办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杀菌消毒,垃圾清理分类投放等工作。居委会发动党员志愿者、小区楼组长等社区居民经常性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责任单位:社区办、居民区党委、社区中心、社事办(爱卫)、房管办、综治办、社区卫生中心、各居村委)

(三)安保维稳组——章群策

综治办统一安排特保进行规模性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保障(如社区、宾旅馆、集体宿舍、规模租赁房等)。对于湖北籍人员、密接人员入沪入驻宾旅馆,对其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统一管理。对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综治办、莘光派出所、莘松派出所、莘庄派出所)

(四)企业街面防控组

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餐饮、楼宇、企业)的管控工作。对辖区内此类场所既有量,组织市场、城管、综治、四大平台公司等力量进行全面巡查。

1、经营场所、所属企业——姚剑华

对镇域内实体办公的企业及经营的商户、商住楼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暂停营业的场所,张贴《歇业公告》,对于不具备歇业关停的场所,发放《经营场所提示单》。对尚在经营中的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密场所,建议视情压缩营业时间,减少出入口,张贴《倡议书》。此外,收集汇总湖北籍员工回乡、返沪信息,每日及时上报镇防控办,并督促做好自行隔离。对于企业、商户、个人瞒报、漏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罪名进行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总工会、经发办、四大平台、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卫监所、各村(改制村)等)

2、街面、建筑工地——钱彦

对沿街商铺、经营点位,建筑工地等人员进行全面排摸、进店巡查,重点排查内部员工中的外地来沪人员,做好体温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加强建筑工地内人员抽查,切实做好湖北籍人员及密集人员的隔离工作。(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规建办等)

3、农贸市场、农村会所等——姚剑华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家禽动物疫情监测、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监管,严格监管农村会所食材安全;加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管控,坚决打击流动活禽交易。(农服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卫监所)

(五)生活保障及宣传动员组

1、生活保障——张顶文、沈怡君

针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点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上必要物资的保障。(党群办、办公室、文体中心)

2、集中隔离点——史震谷

启用莘庄镇集中隔离点一处,并做好梯次备用集中隔离点准备(100余间房间备用)。设专人定点联络,备足特保力量,做好集中隔离监管。(综治办、文体中心)

3、宣传动员——张顶文、沈怡君

(1)建立志愿者队伍,切实做好社会面的宣传、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弱势群体的保障工作。一是由居委干部带头,发动小区党团员、楼组长、积极分子等,建立对抗新冠病毒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二是组织机关青年志愿者队伍,下沉居村委,夯实居村值守力量。三是联合“两新”组织,建立楼宇企业党员突击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的宣传,科学引导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注意休息、健康饮食、保持空气流动、勤洗手、戴口罩等。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减少群众恐慌情绪。(党群办(组织)、居民区党委、机关党委、综合党委)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健康大讲堂、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基层健康传播阵地和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卫生知识,劝阻违规饲养家禽行为。(文明办、爱卫办、各居村委)

(六)物资财政组——乔宇红

为切实保证值守人员的'物资保障,防控期间的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报销流程经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可特殊操作。物资集中采购,填写《莘庄镇冠状病毒防控物资服务采购申请表》,经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不走政府采购流程)。零星采购,单位(部门)内的紧急物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后续报账时须提供发票或收据。做好值班人员的加班统计以及无就餐条件人员的就餐补贴,统一统计造册。对于特殊时期未走政采流程的资金,要加强管理,追溯相关纪律。(经发办、财政所、审计办、监察办)

四、保障措施

(一)群防群控

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观察对象所在地,严格做好消毒及相关隔离工作。开展社区、企业、市场主体等单位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居村干部、四大平台公司等在辖区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情况,切实做到“三个覆盖,三个一律”。

(二)信息报送

各基层单位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情况报镇防控办,内容包含居家隔离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日2点前上报信息,报送应及时、真实和全面。同时,注意保护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三)经费支持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购置预防控制疫情所需药物、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应急物资、酒店租赁等费用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费用。

(四)督导检查

镇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督导,使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疫情防控工作,均不得瞒、缓、谎报或授意他人做出类似行为。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有力有序开展防控措施,全面排摸自查,互通信息,共同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应急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摸管理。各成员单位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要严防严控,做好疫情管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除四害、清理卫生死角,对九大类重点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要点指导,营造健康卫生清洁的生活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向居民、学生、员工宣传突发事件的相关科学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控能力,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4

隔离室是临时隔离疑似患病人员专用场所,有卫生保健老师专门负责,外人不得擅自入内。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应设置在远离教学区地方,通风、采光、设施齐全。

2、每天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

3、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对疑似病例做好登记。

5、一间隔离室在某一时间段内,只能隔离一名疑似患病人员。

6、隔离室值班人员或教师进入隔离室,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消毒。

7、隔离室物品做到专用,隔离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保洁、消毒,做到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8、隔离室医用物资由隔离室值班人员专人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疑似患病人员时做到:

1、隔离室物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对疑似患病人员及时复测体温。

三、疑似患病人员离开隔离室的要求: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消毒液擦拭床、桌椅和疑似患病人员接触的物品。

3、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杀。

4、如疑似患病人员产生污垢,(比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用消毒喷洒或者覆盖30分钟以上,然后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清洁消毒。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防止出现疫情交叉感染,对xx省域返乡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隔离方式

对xx省域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方式,原则上采取居家隔离观察的方式,对个别不具备条件的家庭,利用村公共服务场所,建立集中隔离点。

二、隔离场所及隔离工作要求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隔离日期不限于14天,要待上级宣布解除隔离时方可结束隔离观察期。

(三)被隔离者一人一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做到住宿、饮食、生活用品“三分开”。

(四)隔离房间产生的废弃物、垃圾必须经过消毒后移出隔离房间,投放至垃圾桶。

(五)被隔离者必须佩戴口罩,禁止随意外出和相互探视。

(六)包保人员开展探视、随访时,避免与被隔离者近距离接触,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七)被隔离者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告知包保医务人员和包保干部,确保及时就医。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

严格落实“双包”工作机制,镇村包保人员负责隔离人员、场所和隔离措施的落实,医务包保人员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健康随访工作,镇将加大督查力度,对隔离工作不力、管控不到位、随访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近期进入我区人员居家隔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人员范围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目前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经初步筛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达孜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等。

二、工作流程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1)对排查出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教育局负责将排查出的学生及家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信息移送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由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引导居家隔离。(2)借助网格化平台,整合“双联户”、基层党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站等工作力量,地毯式排查我辖区内近期(14天)在湖北省居住或旅行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登记和动态管理,引导居家隔离。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达孜区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区委组织部负责和拉萨市机场、火车站联络组联络,由卫健委将对未发现异常的人员带回达孜并分类管理。(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2)户籍在达孜的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3)在达孜经商办企业的常住人员,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管理,由居住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4)长期在达孜从事餐饮、酒店等服务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派人接回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5)在达孜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由住建部门牵头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接回,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共同引导居家隔离;(6)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原则上由其他地区自行接回,确需居住达孜的,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引导居家隔离工作。

三、隔离要求

1、居住空间安排。隔离人员需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拒绝一切探视。家庭成员应生活在不同房间,如果条件不允许应至少保持1米距离,分床睡。隔离人员应减少活动,限制居住空间,确保需要公用的空间(如厨房和卫生间)通风良好。

2、照顾者安排。固定一位家庭成员照顾,这位家庭成员应身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

3、防止呼吸道传染。家庭成员与隔离人员在同一房间时,都应该佩戴与面部严密贴合的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应该立即更换。口罩使用后应立即丢弃,随后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佩戴口罩、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掩护,随后洗手。及时丢弃遮盖过口鼻的一次性物品,或是及时清洁。

4、随时保持手卫生。只要与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进入隔离人员居住房间、备餐前后、饭前便后或任何看起来手脏的时候,都需清洁消毒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速干手消毒剂。如果双手比较脏,则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清洗。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纸巾擦干双手。

5、避免直接接触身体分泌物。不要直接接触隔离人员的身体分泌物,特别是痰液、鼻涕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口腔和呼吸道护理、处理尿便和其他废物。

6、减少公用物品。不要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以及床上用品。餐具经过清洗和消毒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7、清洗消毒。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经常清洁消毒居室地面和家具,例如房间内的餐桌、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每天至少清洁消毒卫生间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隔离人员的衣物、床单、被罩、浴巾、毛巾等,应以60-90℃的水清洗并彻底烘干。在清洗前不要甩动污染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8、污染物的处理。在清洁和处置台面、清洗衣物以及处理分泌物时,使用过的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都应该放在隔离人员房间专用的垃圾袋里面,标记为污染物再丢弃。

9、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并及时就医。出现呼吸困难(包括活动后加重的胸闷、憋气、气短);出现意识问题(包括嗜睡、说胡话、分不清昼夜等);腹泻;高烧超过39℃;其他家庭成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

四、责任分工

1、源头责任。区委组织部、卫健委、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做好与拉萨机场、火车站的联络与衔接,对进入我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在达孜居住地、联系方式、近期(14天)居住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记录在案,发挥源头责任。

2、属地责任。各乡(镇)应当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居家隔离的农牧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居家隔离的人员(干部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达孜区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群)。

3、基层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以网格为基础,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做好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稳控责任人要每天动态了解分包人员的行动轨迹,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要全面掌握辖区进入达孜人员的日常信息,辖区卫生医务人员要做好此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共同引导其自觉在家隔离观察14天。对于不听劝阻、拒绝在家隔离观察的,村(居)要及时上报乡(镇),必要时由公安派出所协助强制居家隔离。

4、单位责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督促进入达孜人员居家观察14日,加强对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5、个人责任。进入达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居住地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等。在到达孜的14日内,每日早晚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或者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到指定的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居家隔离引导和管理工作。

2、做好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能力。物资供应要向基层倾斜,ロ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优先保障居家隔离引导管理任务重的乡(镇)、村(居)。

3、督促落实。纪检、组织、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导,全面督查相关单位、基层组织等居家隔离人员引导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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