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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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的文章1:最爱红裙子

文/董凤霞

我打小就喜欢唱歌跳舞,虽然小时候条件差,家里能出声的也只有那台破旧的收音机,但只要收音机里有音乐响起,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要跳起来。

小学三年级那年,快到八一的时候,学校准备到离我们村不远的部队驻地举行慰问演出,我们班几个女孩自发排练的歌舞节目有幸被选中。我甭提有多高兴了,每天铆足了劲儿排练,即使回到家,也要不时跳上一阵子,心中暗暗告诫自己,可不能在解放军面前丢丑!就在正式演出的前一周,班主任突然宣布:“演出那天一定要穿裙子,请同学们克服困难,务必准备好!”

我一下傻了眼!母亲看我闷闷不乐的样子,问我:“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我不想跟母亲说裙子的事,怕她作难,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裙子。“我不想参加演出了,怕跳不好,太丢人。”我的声音很小,小得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母亲急了:“临阵脱逃可不是好孩子,这也不是你的性格,你给妈妈说,到底是啥原因?”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我只好如实相告。母亲沉默了一下,忽然笑起来:“我以为是多大的事儿呢,你只管好好把节目练熟,裙子的事儿妈妈来想办法!”

我半信半疑,我们家连买调料的钱都是用鸡蛋换的,母亲能有啥办法!就在正式演出前的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不知道第二天怎样向老师解释。第二天一早醒来,枕边竟然放着一条漂亮的红裙子。那次演出,舞台上就我一人穿着红裙子,最抢眼!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是用她出嫁时的红衬衫,给我改做了一条红裙子。

长大以后,生活条件好了,穿裙子不再是遥远的梦想,漂亮的裙子伴我从青年走向中年。但在色彩缤纷的裙子里,我最钟爱的还是红色的。也许红色承载着我一段美好童年的记忆,也许穿上红色裙子就仿佛勤劳善良的母亲在身边,总之穿上红色的裙子能让我心情愉悦,充满活力。

老公婉转地告诉我,人到中年,再穿红色裙子不大合适吧!说我卖俏也好,说我装嫩也罢,只要我从中得到了快乐,就已经足够!

最爱的文章2:拾捡光阴

文/耿艳菊

读书时老师们最爱教诲的莫过于孔子的“温故而知新”。年少时的心似一个透明的水珠,映照的都是新奇好玩的事物,一味地往前看,从不曾停下来。而这经典的教诲带给学生时期的最大收益便是考试前头悬梁锥刺骨地复习学过的知识。新不新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考试混过关。

人真是奇怪的高级动物,渐渐,越长大,新奇的心却越来越淡。喜欢往回看,喜欢老事物。怀旧是一抹绚烂的云霞,灿绽在黄昏的天边,无限美好,无比温暖。

记得姥姥活着的时候,常常喜欢静静地坐在黄昏的院落里,夕阳在西边的房檐下,若隐若现。姥姥的手里有时做着活,剥一棵蒜,拣一把黄豆,或揺着把蒲扇,或把顶头的蓝粗布头巾取下来放在腿上,摩挲着轻轻展平。而伴随这些的,总少不了喃喃的自语。我有时坐在她旁边,她就会自然地讲起已经过去了很久的往事,哪怕是她小时候的事,也讲得清清楚楚。都说老人健忘,健忘的只是眼前,那些旧时光都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

我的祖母也是这样,快九十岁了,看到我们回去看她,高兴得像孩子一般,拉着我们不舍得放手,说个不停。说的什么呢?前三皇后五帝听得我们晕晕乎乎的,也都是些过往的老岁月,也是她长长的一生留下的印迹。最遗憾的就是祖父去世得早,若是听祖父说说我们波澜壮阔的家族史,是不是也可以为时光留下一些见证?

他们都是平凡的人,只能把一生的故事说给自己听或者子孙后代听。而那些有名望的人多半喜欢写回忆录,留给更多的人观看,甚至给人以启示。这算是很完满的了,给一生挽了一个漂亮的结。

虽然我们还没有年老到用回忆填满寂寥的生活,可是不得不承认,自然或不自然的流露,已经表达着我们开始念旧了。

也许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你已经在有意无意间,追寻着当年的味道。总爱穿过长长的街道,过两个路口也不嫌麻烦,只为吃到一份香滑的土豆粉。你也许会觉得很累的时候请假散心,散心的地点却是回到多年前生活的小镇,走走曾经走过的路,看看曾经陪伴过自己的风景。

写字的人最开始都爱写童年无忧虑的时光,即使童年里的一个小玩具,一个玩过的小游戏,也能让我们感喟良久。尤其是青春里那些浩荡无畏的时光和辗转百折的故事被写成了一部又部书,被拍成了一部又一部电影或偶像剧,我们不厌其烦,追了一部又一部,只因那里多少有一两个熟悉的影子和情景,在心底有了共鸣。

时间知觉,我们丰满着记忆,自觉不自觉地也在寻找着记忆的光芒。活在当下,不仅是一种积极的姿态,也是播撒时光珠玉的过程。然后我们在一个适当的时刻,一一把它捡拾起来,串成我们或平铺直叙或光润璀璨的一生。

法国画家米勒有一幅着名的油画叫《拾穗者》,那是三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农妇弯下腰,拾起遗落的麦穗。她们躬下身的姿势是那么的谦卑和忠诚,朴实的画面却让人感到不同寻常的庄严。那大概是对粮食的虔诚和敬重,她们把麦穗碾出麦子,把麦子磨成面粉,再做成营养生命的面包。这泥土一样的质朴值得庄严以对。

我们的一生也像这幅油画一样,农妇拾起的是麦穗,我们拾起的是一段段老光阴,然后把它们打磨加工,成为生命的另一种养料。

最爱的文章3:“妈妈,我爱你”

文/杜玉

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是妈妈,妈妈尽心尽力地照顾我们,从来不要任何的回报。

今天的作业中有一样特殊的作业,就是向你的父母说一声“我爱你”。同学们听到了这样作业个个都说简单,可是要做起有点困难。我一向是一个比较害羞的男生,这一次的任务可难倒我了。在路上,我一直在寻思,不知在什么时候向妈妈表达爱。

想着想着,我就回到了家中。我一边做着作业,一边想着我怎么说。忽然,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我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可是我还没有想好怎么表达我对妈妈的爱。做完作业后,我坐在沙发上一直想着怎么表达。正好妈妈在厨房洗菜,我可以在这个时候向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才来到厨房边,我却难以启齿。第二次,妈妈正在看电视,我鼓起勇气,来到妈妈面前。看着妈妈的眼睛,才要说的时候弟弟在旁边大喊大叫地,我的勇气从100%降到了0%,我觉得我是一个失败者,永远都说不出这一句话来。

第三次,我一直鼓励自己,心想着:我一定可以做到,这一次,我一定要说出口。我又一次来到妈妈面前,妈妈问我:“干什么?”我大声的喊了一声:“妈妈,我爱你。”妈妈惊呆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还对我说了一声:“我也爱你”。

终于,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就可以向妈妈感恩,向父母表达爱,以后我一定经常对妈妈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最爱的文章4:最爱婆婆饭菜香

文/张凤翔

中午回家吃饭,老公一个劲地夸餐桌上的黄豆酱好吃,问是哪位亲戚送的。我说是婆婆自己做的,曾经亲眼看到她把封在坛子里的酱搬到太阳底下晒过。因为太阳晒过,所以才留的时间长;因为有太阳的味道,所以才会这么香的。

老公一个劲的夸,老妈越老越能干了。我对婆婆说,因为爱吃你做的饭菜,所以我们总不愿在外吃饭;因为你做的饭菜太香,所以我总也减不了肥。

婆婆笑哈哈地说,你们就爱夸人,粗茶淡饭的,夸得人羞死了。我望着婆婆低下头的脸,竟发现像少女一样羞赧。

婆婆刚进城时,公公老抱怨跟婆婆生活在一起,一生没吃个好饭菜。其实婆婆不是不会做饭菜,是她太节俭,不舍得买好菜。

儿子上初中时,我刚调进机关,因工作忙,让婆婆给儿子做饭。婆婆常常买别人卖剩的便宜菜,儿子不爱吃。有一次,老公见桌上没有可口的下饭菜,儿子呆呆地望着不动一筷,老公生气地对婆婆说:“你看你做的什么饭菜,你儿子都不吃,叫我儿子怎么吃?”屋檐水往下流,各爱各的儿。

儿子上大学后,我向老公建议,我们两人不是你有应酬就是我要下乡,经常不在家吃饭,做的饭菜吃的少,浪费的多,太可惜了,要不还是跟爸妈一起吃吧,这样他们也热闹些。老公同意了,婆婆也满口答应,又担心地说,我做的饭菜不好吃,只怕你们吃不惯,我说我最好养,什么都吃。

自从我们跟婆婆一起吃饭后,婆婆每天都挖空心思做好吃的,她把做饭当成一种职业。经常向别人讨教经验,到处与人交流心得体会。而且每天跟着老年朋友一起听健康讲座,然后回家在餐桌上讲给我们听,哪些菜是酸性,哪些菜是碱性,荤素该怎么搭配,道理一套一套的。我心里暗暗佩服。

只要我们在家,每顿饭都有个七盆八碟的,色香味俱全,望着就会馋涎欲滴。如苕粉圆子,本是一道土菜,但婆婆做法很创新,有特色。她先把苕粉加花生米烫好,不干不稀的,再切成块,然后用辣椒加腊肉一起炒,满屋飘香。我吃遍了所有的大小餐馆,还没有谁比婆婆的做得更好吃。单是婆婆亲手腌制的时令小菜,如萝卜干、生姜、腐乳、黄豆酱就很下饭。

爱如阳光。婆婆为我们做饭之所以好吃,是因为她把对我们的爱全部揉进了饭菜里。爱是最好的调料,感恩我的婆婆,喜欢婆婆做的带有爱的味道的饭菜。

最爱的文章5:儿时的最爱

文/彭忠富

下班后,我竖起衣领,急急忙忙地回家去。突然,一阵久违的烤红薯香飘过来,甜丝丝的,带着些许焦味,这种熟悉的味道让我垂涎欲滴。烤红薯!肯定附近有人在烤红薯!

烤红薯是我儿时的最爱。过去家里是土灶,母亲做饭炒菜我负责烧火,火的大小全在我的掌握之中。要想火候小而不断,就得使用油菜籽壳或小麦壳,灶膛里的温度不高,但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火力,这时候,我就可以烤红薯了。选择一些大小合适的红薯,用火钳埋在灶膛里让它们煨着,每次可以烤四五块。等到灶膛里的火苗完全熄灭了,就用火钳把红薯夹出来,放在地上挨着翻身抖尽草木灰,晾到手可以拿,烤红薯就可以吃了。不过通常说来,我们都没有那样的耐性等下去,相信绝大多数猴急的孩子都差不多,因为烤红薯的味道太诱人了。

于是在厨房里,你就会发现,一块刚从灶膛里夹出来的烤红薯,就在我的左右手之间跳跃着。这样颠来倒去,应该是可以降温的。颠倒一阵,我就开始轻轻地拍打红薯,边拍边吹掉红薯上面的草木灰,拍的目的自然是让薯皮和薯肉分离。烤红薯灶膛里煨得久了,薯皮会变厚,然而外焦里嫩,薯油还会浸出来。事实上,烤红薯的确需要趁热吃才有味道,如果晾冷了,那种焦甜的风味反而消失了。等到温度适宜了,掰开烤红薯来,还热气腾腾的。一股甜丝丝的味道立刻进入你的鼻腔,深深地吸上一口,顿觉心旷神怡。轻轻地咬上一口,甜甜的,糯糯的,吱溜一声就顺着喉咙下了肚。有时候不过瘾,我甚至会连烤红薯皮也吃掉。于是一块烤红薯吃完后,我的鼻子、嘴角和腮帮子全都黑乎乎的,变成了小花脸,经常惹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城市里也有烤红薯,一口大缸,改成火炉的模样,中间放着燃烧的焦炭,周围的缸壁上,经过改造添置了凹壁,码放着层层叠叠的红薯。也有些是在大缸的中上部,安上了钢丝罩子,像倒扣的筲箕一般,红薯就放在钢丝罩上。不过今天的红薯摊,似乎跟过去的不太一样。在街道拐角处的角落里,停着一辆三轮车,拖斗上面载着一个方形白铁皮炉子,上面还有烟囱,不时有小股的烟雾袅袅地升起来,特别温馨。广告牌上赫然写着:“烤红薯,香又甜;经常吃,能抗癌。”

一个戴着花镜的大爷,正在忙碌着给顾客称红薯,几个孩子正围在旁边看热闹。白铁皮炉子的正面大有玄机,中间有两个方形孔,上面是用来添柴火的,就是普通的木柴,切成筷子长短,有两三指宽。下面是个抽屉状的格子,拉出来里面就是木柴燃烧后的灰烬。这样的烤红薯摊,就不会边走边破坏环境了。铁皮炉子的左右和上面共有九个圆形隧道状的抽屉,抽屉是用铁丝做成的,一个抽屉上可以摆放三个红薯。这样的铁皮炉子虽说不太美观,但是红薯完全和炉火隔开了,纯粹是整个炉子的热量将红薯煨熟的,卫生又方便,怪不得顾客络绎不绝了。这样的烤红薯,干净卫生,拿在手里暖暖的,像母亲的手牵着你,咬一口,暖胃又暖心,那种久违的味道一下子涌上心头。

最爱的文章6:母亲,一路走好

文/党益民

2014年11月21日,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个人走了。她爱的是一个不回家的人。32年来,我一直奔波在关外边疆,很少回家,陪伴她的日子加起来不到一年。我是一个不孝之子,我愧对母亲的爱。

母亲许聪明,1940年生人,是个地道的农民。她聪慧实在,知书达礼,善良,勤劳,谦和,宁愿自己受伤,也不会伤损别人。母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但这本书,现在已经永远地合上了。而母亲的话却铭刻在心。我把“众人乃圣人”作为家训,用白字写在六尺黑纱上,悬挂在母亲灵前,算是对母亲最好的祭奠。

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但作为军人,我不得不远行。当兵在外,四海为家。可是不管我走多远,都走不出母亲的视线与牵挂。父亲说,母亲不喜欢看电视,但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她每天必看。我在哪里,她就看哪里的天气预报。她对父亲说,娃命咋这么苦,净在那么远那么苦的地方工作。我们的生日,包括我们孩子的生日,母亲都记得很清楚,到了那一天,她肯定会让父亲打来电话,祝福我们。可是父母的生日,要不是细心的妹妹艳玲提醒,我常常会忘记。《论语》讲:“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我连父母的生日都会常常忘记,何谈孝道?

在葫芦岛开往北京的动车上,想起往事,我潸然泪下。我怕人看见,急忙用手捂住脸,但泪水仍然固执地从指缝间涌出。我跑到车厢的连接处,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给弟弟妹妹打电话,安排母亲的后事。在飞机上,我几次落泪,只好把头扭向窗外。万米高空中白云翻滚飞逝。如果母亲的灵魂已经升天,她会看见儿子的泪水吗?在西安机场,我与从成都赶回来的妹妹会合。妹妹见我,只叫了一声“哥”,便啼哭起来。晚上9点多,我们赶到农村老家,村里帮忙的人挤了一屋子。这时已经离母亲去世整整12个小时了。奇怪的是,看见躺在灵床上的母亲,我没有流泪,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回来奔丧的。这时的我,智商为零。母亲双目紧闭,嘴巴微张,如同平时睡着了一样,看上去是那样安详。我呼喊母亲,她一动不动。她好像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很累很累,即使打雷也不会醒来。我抚摸她骨瘦如柴的手,尽管冰凉,但并没有僵硬;我抚摸她苍白消瘦的脸,除了冰凉,跟以前没有两样。我不相信她已经走了,我总幻想她会突然睁开眼睛,像从前一样对我说,益民,你回来啦,想吃啥,妈给你做。我一声一声呼唤母亲。我把手放在她的鼻孔上,那里没有一点气息。这时我才从懵懂中清醒过来,知道母亲真的走了,我的泪水奔涌而出。村里人怕我的泪水掉在母亲的身上不吉利,把我抱离灵床。我跪倒在母亲灵前,开始号啕大哭。

那天夜里,我和儿子为母亲守灵。我曾想,等我解甲归田了,我会陪伴母亲,弥补这些年来对她的亏欠。可是还没有等到那一天,母亲就匆匆走了。坐在母亲灵堂前的麦秸上,我幻想母亲会突然苏醒过来,像从前那样对我说,益民,你回来了,想吃啥,妈给你去做。母亲进入半呆傻状态后,已经很难与她正常交流。那时我想,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站在母亲面前,却无法与她正常交流。但那时我起码还能握着母亲的手,望着母亲的脸,叫一声妈,母亲也会答应一声“嗯”。可是现在,我想叫一声妈,母亲再也不会答应了。

母亲去世那天,天阴得很重。第二天是“小雪”,但天空没有飘雪,而是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第三天,第四天,田野里大雾弥漫。我想,或许母亲担心我看见她驾鹤西去会伤心,所以才用大雾遮蔽了我的双眼。安葬母亲的头一天,天空突然放晴。那天晚上,按照关中风俗,我们和村里人为母亲举行了简单的葬礼。葬礼上,德高望重的党升学老师代表全村人宣读了祭文,我声泪俱下地致了答谢词。我给年迈的父亲磕了一个头,给村里人磕了三个头。感谢村里人在我离家的32年里,对我的家庭和父母的关心与照顾。

安葬母亲的那天早上,附近村庄的父老乡亲们几乎都来了。当乡亲们将母亲的坟茔堆起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已经永远失去了那个世上最爱我的人。我跪倒在母亲坟前,哭着向她作了最后的告别……

安葬了母亲,我匆匆赶回部队,开始了紧张的工作。母亲,对不起,我不能按照关中的风俗,守侯您七七四十九天。我查看了日历,您的五七忌日是圣诞日,六七忌日是元旦。在圣人耶稣诞生的日子和新的一年开始的时候,我会长跪在东北冰冻的土地上,面向西北方向祭奠您,默颂您留给我们的家训:“众人乃圣人”。人死如灯灭。生老病死,人生常态。我们知道,您已经驾鹤西去,或许您会驾鹤东来,看看您32年来一直颠簸在外的儿子。我知道,您的生命之灯已经熄灭,但您留下的话,已经点亮了我们的人生信仰。记住“众人乃圣人”这句话,并终生践行,或许是对您最好的纪念。

母亲,您一路走好!

最爱的文章7:品元宵节

文/俊逸愚人

中国人恐怕是最爱过节了,除在国外采购回来的平安夜、圣诞节、情人节等,单就本国土产节日就足以称得上品种齐全、种类繁多。就拿过年来说,小年夜的喧嚣开始,要到那“二月二,龙抬头”才是结束,现如今节奏加快,待正月十五入夜后的那一阵敲锣打鼓、花灯盈盈、焰火晚会一过,年味就淡了,机关人员也开始正常收心上班了。

在众多节日里,我独钟爱元宵节,这不仅是忙碌的走亲串友的年既将过完,又可正常工作生活了。更主要的是元宵节注入了各种文化品位,正所谓"过佳节,品佳节",就是这么一"品",能提醒自己咸甜自知,酸辣有感。大凡喜爱过节者,他们多爱春节除夕,我是商人,却品不出过年有多好的味道。有头有脸之人在那等着你,员工在那盼着你。还有老者喜儿孙满堂,幼者喜甜糖新衣,他们都能品出过年的一些味道。那夹在中间的一辈恐怕就只欢喜个节日气氛。除夕夜的欢乐固然欢乐,却过于浮彩与喧闹,对我等却品不出些许味道。至此,才明白,“过节”与“品节”是大不相同的。我更偏好“品”的感觉。“品”是一种感受,非听非嗅,超脱五感之外。自古文人多好品,品山品水,品月品星,品歌品画,品得松林竹柏叶常青,品得明月窈然出东山。我不是文人,会品不会品,暂且不论,品罢就定然有所得。于是,上达人文学网品那“缪斯杯”中国网络作家邀请赛入围文章,开始还品出了一丝甜意,我有《惜情》《留言》《写作课》入围了,但当他们问我出多少钱,入几星级会员?才能参赛时,品中味道就只剩下苦涩。

佳节之中,品来别具风味者,元宵节也。我不能因为一个有辱斯文的比赛而不去品了,记得去年去品那焰火晚会,人山人海的街道,彩灯高挂,我开车从桥南到桥北开了足足两小时,到桥北一问,焰火晚会已经放完,又开两小时回桥南,虽没品到焰火晚会,但品到了繁荣昌盛的景象,品到了一张张笑脸。同是一日之节,它在每一段时间里都有不同的感情,今年,清晨就是一串鞭炮的响声压过了雄鸡的打鸣,勾起除夕热闹的回忆。上街走走,寒春清冷依旧,但远处锣鼓一响、红绸缎一映入眼帘,心便热了起来。传下来的主题亘古不变,锣鼓秧歌、花脸小丑、地花鼓正演唱着"正月里闹花灯",在这个喜新厌旧的时代,这些已然不太受欢迎,我这年岁甚至略大些的都已觉得俗不可耐,更有甚者,索性嗤之以鼻,我也觉得俗,但又有谁说俗物不可品?在我看来,品得品得。事物虽俗,品到的却是超脱物外。俗,也要俗的有文化,如若不然,再会品也只能是油腻腻的糟粕。可时下,糟粕倒是挚爱。

走到步行街,各种舞狮的,耍龙的正在卖劲,给步行街来了个热气腾腾,有奖猜灯谜正里三层外三层围个水泄不通。我也湊过去,运气很好,猜中几个,拿了几袋元宵,很高兴这是实实在在地给你这"文化人",不需交钱入"星级会员"。回家拿油炸,还来了个开口笑。也算是这趟上街不虚此行。

如果以为,元宵节能品的只是这些,那便错了。我钟爱元宵节的缘由在于那元宵团圆夜,花灯挂满有华人的各个街道,姿态万千的焰火照亮了夜空,还有那漫天飘舞的孔明灯,都能让我有一份感动,我感动中华民族文化的坚强,我感动孔明灯上承载的愿望,我感动有十四亿人抬头仰望着明月。仰望着那过完年后的盛世两会。尽管车多人多,但还得吃饱元宵,带着家人去欣赏那灿烂焰火,只要品到一份喜悦、希望,便是乐极。

最爱的文章8:其实,幸福很简单

文/灵秀

最爱,简简单单的自然风光。

只需阳光、大地、小草、花香。一口清新的空气,能自由地徜徉,足矣。

大自然,是我最爱,一切的美丽都来自它的丰裕、富饶、奇特、雄厚。

这世间让人如此开怀的,其实,就一些平平淡淡,一些花花草草,一些温温润润,一些轻轻柔柔的存在。行走在滨河的湖边,我就是这种感觉,安安静静简简单单的惬意。

热爱,眼目所及的纷繁。从春天开始此起彼伏的花草就艳丽起来了,姹紫嫣红,五彩缤纷,这片土地以它纯净、湿润、青翠、艳红、湖波微浪、鸭群悠悠、孔雀开屏的巨灵魅力,浸染了我整个的心扉,荡漾着喜悦和幸福。

大千世界竟是这般令人心醉神迷。

曾经大西北只有风沙呈威,只有秃无的戈壁和荒凉的沙漠,只有寸草不生的山脉千年沉睡,只有白茫茫一望无顷的雪野。

如今,人们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就地取材,一切都在悄然改变。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所以西北的风沙,正在悄然隐退。一条黑河,足够让这片千年来干涸而秃无的土地变得葱茏,变得美丽,变得丰腴。

也许,喜欢。只是随处可见平平淡淡的景。只是在我,它们最美,最能打动心扉。

沙枣花开了,银色的叶片间那小小的黄色花朵,散发着浓郁诱人的花香。它是北方五月特有的美丽和香甜。

我徘徊树下,只为深深地吸吮它的香味。

清晨的阳光照亮了叶片,它泛着银光,摇摇晃晃。

我开始了一天的好心情,如阳光般明媚,如花香样陶醉。

那些养蜂人,不知来自哪里?这花香能飘多远,他们竟奔波而来。那些小蜜蜂欢快地忙碌着,就如美丽那片湿地的工匠一样,他们也愉快地辛劳着,所以我们的生活有了更多甜润和幸福的滋味。

幸福的家庭,即使没有耀眼的辉煌,没有别人羡慕的光彩,只要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平平安安,那份其乐融融的感觉,就是最大的幸福。而她,瞬间他走了,突然就形单影只,成了儿子唯一的支撑。看她一个人拿着那么多的东西,缓慢地进楼门,心不由得缩了一下。

这眼前的一切依旧,楼内谁的生活都还是老样子,而她,突然间,就只一个人进进出出。

即使这样,她依然微笑着,平静地走在自己的路上。

为了临近高考的儿子,她强顔欢笑,故做坚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生活的磨难,谁也无法躲避。

当阳光照向沙枣花树,树叶在摇摆中搅碎了阳光,清晨的空气以最为纯净清凉的感觉袭击我的嗅觉时,看看四周安静而祥和,一切都是那么的静美。

明媚的天,心情总是亮丽。

碧绿的草地,给人生机盎然。

就那一树细碎的淡黄的小小的不起眼的沙枣花,它是那样芬芳,那样清淡,那样优雅,那样安静。不与万花比娇艳,不与牡丹争富贵,不与丁香赛妖娆,更不与生在温室的花朵愤怒这风的无情。是风将它的花香遍布大地,香醉了整个五月,香甜了我的家乡。

沙枣花,不娇不媚,不争不俗,没有绿意的衬托,只在那一片片银色的叶片间淡淡地芬芳,星星点点地黄亮,在枝桠间摇曳,在阳光下泛美。

喜欢,它芳菲诱人的香甜;喜欢,它安安静静地绽放;喜欢,它随风荡漾的银色波浪。

我无数次地在五月走进一片沙枣林,吸吮它的香甜。也无数次地想起与祖父和姐妹一起,打沙枣拾沙枣的情景。更多的时间,看着沙枣花开,我会想念,那个最大的沙枣树林场,那是一段与沙枣树结缘最深的时光。走进它,就进入一个无边无际的沙枣林场,进入一片大大的沙漠。在沙枣成熟的季节,我和一群同龄的伙伴,在那片林中自由自在,在沙枣树上爬上爬下,在沙枣林里躲躲藏藏,或躺在树林里透过树隙看天空,让细碎的阳光洒在脸上,也会争抢着拾那些最大的沙枣,比赛谁爬树最快,看谁爬得最高。沙枣树的刺会刺伤我的皮肤,刮破我的衣服。可站在高高的树顶颤颤悠悠看向整片森林时,被太阳晒红的脸颊溢满喜悦。

庆幸楼下有两棵沙枣树,不用刻意搜寻,不用奔走很远,我都能每天看着它开花、芳香、结果。

其实,许多我们喜欢的东西,它就在眼前,就在身边,只要我们用心发现它的美丽。

我去了滨河新区,湖边色彩缤纷,初夏的温柔伴着姹紫嫣红的花絮,还有美丽如画的晚霞。走在湖边,微波荡漾的湖水,栖息水边的鸭群,飞来飞去的鸟,我陶醉了,那一刻,此地最美,心情最爽。

湖水静静地泛起细细的涟漪,一只鸭子在湖心悠哉悠哉地闲逛,象是寻觅,又似嬉戏,更觉惬意,享受此刻的美丽。

对面的树倒映在水中,在一线之上下,亦真亦幻,真假同在,水中的微浪折射出了影子真諦。

湖边的草,或青翠或墨绿或金黄,花儿成串成簇成片地怒放,五顔六色,也有小草上的野花,我的眼目在花前停留,看不够的惊喜。

我的小狗象脱缰的野马,欢蹦乱跳,一会狂跑,一会钻进草丛,这儿嗅嗅,那儿闻闻,还时不时地注意我这个主人的动向,一如我的眼睛再是离不开花草,也在关注它的行踪。

黄昏,晚霞愈见绚丽,半边天红透,映照着湖水金光闪闪,映衬着树林庄严肃穆,正在凸起的楼群在夕阳里沉默,而我被那刹的美丽俘获。

醉了的心,摇曳。心如火焰喷发,象燃烧的晚霞,遇见美丽,邂逅相知。

我独自一人,还有我的小狗,在燃烧的晚霞里,在绚烂的缤纷世界,在静默如镜的湖边,听鸟的呼唤,听鸭子的低吟,听燕子飞离时的叹息,谁是谁的知音?

小狗独自玩耍,却总是不离左右,相伴,其实很美。

老公在不远处等待,他总是赶不上我的脚步。不必强求,非要随着我的脚步。就如在这广阔的空间,他不远不近,总是在相同的美好间徜徉,幸福满满。

幸福,其实很简单。

最爱的文章9:最爱我的人,原来在这里……

无论我有多坏,无论我有多闹,你总是一味由我这样,那样。任着我调皮,任着我无理,总是,用心呵护着。

你,有时带着男人味,有时带点孩子气。但不管怎样,你总是小心翼翼爱着我。

你不知道啊,我真的感动了。只是好强的我,一直没有表现出来。多感恩上天让我们遇见。多珍惜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多希望你许我温暖,我许你一生。

我好喜欢那首《死了都要爱》里的一句歌词: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相信你是我的奇迹。那么多的奇迹让我们遇到了,记得你也说过,你会给我一段不平凡的爱情。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习惯了你给的温暖。你说,这样真好。明媚的女子,很美。任岁月怎样改变,你的爱像海,柔柔的把我包围着。

你想尽办法,让我快乐,让我美丽。你说,这原本就属于我。从未有过这样一个人,唤醒我。遇到你之后,我缓缓的睁开眼睛,慢慢的看到生活是彩色的,生命是美丽的,而你总是微笑着。

爱无须语言。心靠近,爱相守,暖心田。你已经真实的温暖了我的生命。一点一滴溶入我的血液,我的灵魂,我的生命。生活是自己选择的,而选择需要勇气,而这一切是你给予的……

在人海里寻寻觅觅,最爱我的人,原来在这里,原来你一直在我的心上……

最爱的文章10: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我可以为你赴汤蹈火你说什么都做

可是你为什么就是看不到我

总是那么舍得把我的心狠狠割

是不是只有离开你你才会记得我

可是为什么如果那么做我像倒在了血泊

我不是心疼我只是怕你突然想起我却找不到我

你越忘记做的我却越记得

你伤了我我的难过不想有一天你也独自麻醉

我想你了那份纠葛不想有一天你也没人来陪

所有伤悲都由我来背所有难过都由我来过

若没有我你真的能快乐就算不舍得我也会割舍

我依旧难过着我的难过

难过着这么久你还是不知道一直最爱你的人是我

我依旧执着着我的执着

执着着只要你需要我无论在哪里我都会过来陪着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还可以这样在你身边呆多久

我怕等再久我和你都变不成我们

我更害怕有一天我们都做不成普通朋友

直到最后我们也会成为渐行渐远的陌生人

其实我们只有一个结果便是彼此的过客

只是我抱着百分之一分的可能还没有死心

如果有一天你找不到我请原谅我的残忍

我知道你不在乎我不会为我的离开而难过

最爱的文章11:一折“惊蛰”

文/王亚

节气里,最爱惊蛰,是生命初初的萌动,渐次便将鼓噪着撩起嫣红无数,比之清明的凄雨、夏至的愚暖、白露的秋思、冬至的苦寒,都要令人欣悦。昨儿见着柳条也活泼泼地绿了,才惊觉,竟惊蛰了。惊蛰如一折《游园惊梦》,一梦过后,以为仍旧是那断井颓垣,却原来早已莺啼婉转,姹紫嫣红开遍,她自立在那里嫣然百媚。只分不清是杜丽娘唤醒了春,抑或春唤了丽娘。我晃一晃满脑子的糊涂,倒知道是惊蛰惊了我,才见得了春的模样。我的神经里似乎藏着一个懵懂小子,一旦惊醒,全不是杜丽娘式颤巍巍娇滴滴脆生生软绵绵的摇漾春情,是平地一声滚雷,惊天动地地将糊涂也惊成了清风,绵延在血管里浑身上下一个激灵,醒了。那些越冬的小虫子们也是这样醒来的吧?

零星的桃花一下子就粉了一片,简直就是丽春院涌出来一堆小娘们,个个俏生生扭着腰肢唧唧喳喳冲你笑。那眉眼就足够勾人的了,再一启朱唇回眸一笑,就是韦小宝也呆愣成了木鸡,只盼着她们多笑一笑,多掏几百万两银子也使得。

胡兰成《今生今世》说,桃花难画,因为要画得它静。可不是,她们这样花枝乱颤难收难管的,如何简静?

迎春花更放肆,披拂一冬的老藤葛好不容易覆了一身浓浓绿绿的衫子,总得缀些花花朵朵。她又偏生不懂留白不懂节制,竟开得满院墙都是,浑然一个绿袄的婆娘镶了满口大金牙,血红的嘴一咧开,唾沫在大金牙上灿灿的刺眼。若来一阵风,一墙黄花瀼瀼地晃荡,也是那绿袄大金牙妇人行动间大屁股摇摆的模样,俗是俗了些,倒有风韵。

梨花偏不爱露个俗样子。她自傲娇在枝头,或依着新叶催发一朵,或独在梢尖浅浅一笑,即使开满了,也是一袭素白。香也隐约,不是桃花的轻薄,亦非杏花的甜腻,一股子清气,简直连蜂蝶也不敢造次。

总是惊蛰了,一切都红俗绿骇的,铺张得惊天动地,连春阳也潋滟得几乎呻吟了。

可是,别忘了还有倒春寒哪。不知哪天,太阳就收敛起面容,春寒就来了。雨成了日日见的长住客,淋淋漓漓、淅淅沥沥、丝丝缕缕,阴着脸与你肃然相对。

小虫子们这回也隐了形迹,最多凄凄切切地躲在哪个角落弱弱地唤两下,又悄没声了。农人可不会闲着,闲了一冬的田里正好积了水,将那沃地渥出了油,披了蓑戴了笠牵了牛扛了犁,长鞭子在半空里骤响,将雨也抽得断了两截。经冬的水田得翻一翻,尖头的犁翻得松软了,田耙整得更细腻,更勤快的还把堆了一冬的牛马粪挑了去一齐耙进油润润的泥里。菜地里也得追些肥了,碾细了土候着,到了春分拿锄头掏一个窝撒些种子就能见青菜蹭蹭地蹿出来。

惊蛰后,凄风苦雨也按捺不住生的欢喜。这会儿若在粉墙黛瓦的檐下或老厅屋的天井下,看雨从瓦缝间沥下,聚集成细流,在天井里激出的水花也是笑的。参差瓦缝上却浮着一层烟,亦是一层喜气。

都是惊喜。

最爱的文章12:最爱秋天

文/石兵

一年四季,泾渭分明,有着各自的独特与美好,我也常常感念于春的生机勃勃、夏的热情满满、冬的银装素裹,可细细想来,还是最爱秋天,最爱秋的云淡风轻,最爱秋的叠翠流金,最爱秋的硕果累累。

秋天,伴随着一场又一场的秋雨,涤洗了大地上的燥乱与闷热,让天空像庄稼里的作物一般拔节升高,再用一片无垠的蔚蓝缓慢填充,此时仰首观望,只余下一片辽远。在秋天,田野里一支支金黄色的麦穗弯下腰身,对着滋养它的大地深深鞠躬表达敬意,树林中一只只脸色通红的苹果争先恐后冲入大地,轻吻那个湿润而辽阔的怀抱。在秋天,所有的关于爱的故事,都会在每一个隐秘的角落中被深情演绎。

秋天就是一个深情的季节,所有的被时光深藏在内心的感情,都会在秋天的宁静与包容之中找到奔涌而出的一道门或是一扇窗,所有的被生活的琐碎与芜杂纠缠得无法平静的心,都会在秋天的鼓点声中重新排列。那些被情绪堵塞得日益逼仄的未来,也会在秋天的某一次远行或是凝望之后变得开阔而明朗起来。

秋天不再是一个忙碌的季节,那些在理想道路上奔行如飞的人们,脚步会不自觉地松缓下来。秋天会提醒他们,等一等思想和灵魂吧,让心灵的高度取代盲目的快速,人生才能真正登堂入室。

哲人一般的秋天还会见证每一个人的成长,也会帮助每一个有理想的人找到正确的方向。或许,爱上秋天,爱的不只是秋的本身,而是爱上了日益清晰的理想,只是爱上了愈加成熟的自己,只是爱上了久违却又祈盼的一份静谧心情。

秋天深处,隐藏着爱与自由,昭示着理想与方向。或许,正是因此,一个人与秋天的彼此深爱才会成为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最爱的文章13:最爱玫瑰小镇

文/张雅琪

在云南省的西北部,有一个被称为“高原明珠”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家乡——丽江。

丽江是一个处处有美景的地方。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举世闻名。其实除了雪山和古城,丽江还有拉市海、三谷水、文海等地方,有山有水、湖光山色,仿佛世外桃源一般,美不胜收。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玫瑰小镇了。那里的房子五颜六色的,墙上还画着各种各样逼真的图案。玫瑰花开的时候,小镇就成了花的海洋。走在里面仿佛进入了一个七彩的童话世界,令我舍不得离开。

丽江生活着许多的少数民族,其中最多的就是纳西族了。纳西族的人民热情淳朴、能歌善舞。走在古城里,到处可见穿着民族服装的老奶奶,向人们露出慈祥的微笑,还会请人们喝一碗三眼井里甘甜的水。丽江大大小小的节日有很多。每到节日,不管男女老少大家都手牵着手围成一圈快乐地打跳。虽然没有华丽的服装,没有闪亮的舞台,也没有绚丽的舞姿,但是每一个人都很开心,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生活在丽江是多么幸福啊!

叫我怎么能不爱你?我的家乡——美丽的丽江。

最爱的文章14:把一个念放在你我之间

文/冰清

四季里,最爱秋。

静静地坐在窗前,任思绪在深秋缱绻。

看天空,天空,碧蓝,清澈。微微透着清凉的风里,能听到雁儿的阵阵呢喃。

看街上,两旁的座椅上,落满了尘埃,还听见一片一片的叶子落地的声音。

思念,便也从深秋的尘埃里千姿百态的绽开,且在不断的蔓延着……

光阴在流转,在这一刻里,你可知,我静不下心来,有种思绪,一直在心底萦绕,挥不去抹不掉。

曾经,你一再地对我说“记得一定要来看我。”而我,总是笑着告诉你,我会去看你,这么简单的几句话,被我一再地重复着,却始终挪不出时间,走进你的城市。忙吗?不忙,时间对于我而言,是最悠闲的奢侈,晨起的匆忙里,没有我的脚步,晚归的疲惫里,更没有我的影子,我随意的挥霍着白天的喧嚣和夜晚的静谧,偶尔,做着精致的女人,偶尔,也邋遢的出门见不得人。

想你吗?真想!喧闹的城市,看满街的人,风生水起的导演自己的生活,在他们中间,我是孤独的浪人,那么多亮着灯的窗口,不是为我预留的。常常一个人,在落满木棉花的街头走来又走去,想你,便也是一种柔软的情怀,留恋与你在一起的指尖的温暖,怀念被你一点一点呵护着的疼爱。岁月不留痕迹,漫过生命的涯岸,我用你给的回忆,在心里种一缕阳光,温暖着夜的寒凉,伴我走过一路的风雨。

不知从何时,我开始习惯了把你放在心底,喧嚣中开始渐渐把你淡出我的思绪。寂静的夜里,我开始学会了用一杯茶的温度,裹着寂寞的文字,聆听温暖走来的声音,其实,你一直在我的心里,两个心房,左心房属于我,右心房是为你预留着的,那里为你预留着我们初见时的一切陈设,笑,无尘,情,弥香,念,痴醉。

那个冬天,你突然而至出现在我眼前,那份久被搁置的温柔,在我心里一层一层的涤荡着。雪花大片大片的飞舞着,落在你的眉间,你笑着拥抱了我“这么多年,一定是把我忘了。”

忘了吗?没有!走在红尘里,遇见了很多人,那些擦肩而过的人,的确不落一丝痕迹在我的生命里,唯有你,深刻的烙在我的记忆里,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是我记忆里最温暖的片段,常常一个人,夜深人静时,让记忆一点一点的倒回,记得,我们初见,两个傻丫头,你安静如秋天,我浓烈像夏天。不同的性情,居然化为我们最坚韧的情谊,曾有很多年,你我之间失去了音讯,以为,从此再也没有遇见的缘分了,以为从此念你,便只在午夜的梦廊,滑落脸颊的泪水,随思念一起蔓延。

没曾想,我们还能遇见。那一瞬间,你盈盈的笑着站在我的眼前,我有些恍惚,在做梦吗?似乎不是,你温暖的声息就在我的耳旁,“我来看你来了,找的我好辛苦。”此时的你,浓烈的像夏天,我却安静得像秋天,被你拥抱在怀里,聆听着这么多年你的快乐演变为波折,思念裹着幸福的味道,我给你的文字,你一直保留着,而你给我的文字,我却不慎失落了。你留下的,不是一纸素笺,是我们红尘一遇的温暖,而我遗落的,也不是一段记忆,其实,留与不留,那段记忆已深刻烙在我的生命里,不生不灭。

静夜如禅,思念如缕。喧嚣了一天的尘世此时也归于沉寂,透过窗,月光的清辉撒满一地,仿佛能嗅见凉月的清香,这样的夜,让我深深地念起你,我知道,咫尺,天涯,天涯,咫尺……你来不来我去不去,有一份念,一直在你我的心间,有时,不需要说太多的话,那份记挂一直都在心里。曾对你说,要在你的生日时送你一份别样的礼物,然而越来越木然的指尖,划过键盘,却怎么也敲不出我心里的那份念,也许,有一种感觉,只在彼此的心里,任岁月怎样的翻阅,那份柔软的情怀,愈沉愈弥久留香。

在最深的红尘里,那份念,你会懂……

最爱的文章15:合欢

文/子薇

最爱朵朵团团,叶间枝上,曳曳因风动。说的是当下正肆意绽放的合欢。如丝的花瓣,娇滴滴的粉红,旁边的叶片呈羽状,仿佛一个个英俊挺拔的美貌少年。合欢花知道自己生得美,是赵飞燕在跳掌中舞,凌空枝端,借着一缕风,便恨不得飞出去。觉得合欢该当盛开于春风春雨里,因为它的柔情似水,因为它的姿态缠绵。

石榴花开得汪洋恣肆,一朵一朵鲜红的花儿,点缀于翠绿的枝叶间,勾魂摄魄,韵味无穷。若是照着样子,印染一段丝质面料,做围巾,做纱裙,那种美艳,堪当曼妙绝伦不可方物。“红配绿,丑得哭”,那是早已过时了的审美观。艳俗的抑或极度沉闷的色彩,若是你的气质肤色足以托得起,肯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感观效果。红与绿的搭配,艳俗色彩与高蹈气质的相逢,有时候,就是一场色与美的组合、灼人眼眸的狂欢。

合,欢,单个地看,平常的面孔,平常的意境,组合在一起,却演绎出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倾城之恋——灰姑娘长睡醒来变成了白雪公主,身旁站着一个深情款款的白马王子,一个吻落下去,“啪”的一声,贴在眼睫上,如此的温暖,如此的香艳。

年少时,母亲将浸透的糯米用甑子蒸熟,晒干,是谓米胚子。过年前,将黑褐色的细沙从小瓦罐子里倒入旺火烧着的大铁锅里,竹条编成的炒把,在铁锅里翻炒,直到细沙冒出灼人的热浪时,倒进米胚子,原先干瘦的米胚子,只消片刻,便争先恐后地变得白白胖胖。这时候的米胚子,被更换了名称,是谓冻米。由锅中盛出,放进细密的筛子里,筛掉细沙,倒进簸箕,冷却后,装入洋铁箱。想吃时,拿鸡汤或者糖水泡上,香脆可口,极为养人。

炒制冻米的过程中,细沙因为又一次经历了熊熊大火的锤炼,使原本的色泽复加深了一层,筋骨又强大了一点,更沾染上了米胚子身上浓郁得化不开的醇香;米胚子则因借得细沙身上均匀辐射过来的热力,脱胎换骨摇身一变,成了如玉般光泽的美人。细沙与米胚子的合作,是否也可以叫作妙不可言的合欢?它们之间齐心合力,彼此辉映,共同提升。如此这般的合欢,便不仅仅是局限于情人间的香艳和缱绻缠绵,其境界博大了很多,是挚友,是哥们,是生死之交。

伴侣融进咖啡里,原本干巴苦涩的咖啡,视觉和口感上刹那间便有了让人荡气回肠的润泽馨香,犹如德芙巧克力的广告词,纵享丝滑。那般滋味——想说不爱你,真的不容易。

食物间的合欢,有很多。譬如,青椒黑木耳炒鱿鱼,大蒜炒胡萝卜丝,芦蒿炒咸肉丝,莴笋炒火腿肠……它们之间的搭配,成全的是色香味,是品质的锤炼和升华。

多数鱼肉荤腥,离不了醋。家常的做法,只要搁上足量的醋,不敢说有多么的美味,肯定不至于败味。青壳的海虾,与红壳的相比,肉质更显得丰厚鲜嫩。从菜场买回,倒进水池里,一个一个地掀去头盖骨,挤出虾黄,从尾部抽掉肠子,清洗干净,烧热的铁锅里倒入少许色拉油,丢进白胖的蒜子老黄的姜片,倒进海虾和虾黄,翻炒片刻,倒醋,搁少许的盐、白砂糖,添加适量的白开水,大火烧开,调至中火,待汤汁收干,盛盘。所有的作料与海虾之间,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合欢。

晨曦初露,便有鸟儿亮开嗓子鸣唱起来。有一种鸟,其噪音清亮水灵,仿佛擅长特技的美人,嘴里含着一口水,居然可以婉转柔媚地歌唱,珠圆玉润,翡翠落盘。就如某些女子,你单独研看她的五官,并不出色,但是齐齐组合于她的面庞上,便呈现出别一般的风姿斐然,我们都已经走过去了,还禁不住地频频回首,嘴里忍不住地啧啧赞叹。如此这般,亦是巧取了合欢的精妙绝伦吧。

今日不知谁计会,春风春水一时来。彩云出岫,群星逐月,长河落日,大漠孤烟,风过桦林,雪覆旷野……极致的合欢之美,自有大自然的道道风景去填补去成全。

最爱的文章16:最爱满街梧桐树

文/艾军

没有到过西安之前,大脑里塞满了对西安的向往。而这长长久久的向往之中又满是对这座十三朝古都的神秘猜想。西安是个什么样子呢?这竟成为我终日忙碌无暇远行的一个梦想。

2008年因工作原因,我们在西北电力设计院的安排下,一行百十多号人从内蒙古来到了西安一家学校进行培训,这才使梦里千百次思慕的古城,终于有缘“零距离。”

初到西安,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秦砖汉瓦,也不是钟楼、鼓楼、大雁塔,而是道路两旁那些粗大古朴的法国梧桐。直到今天我都一直惊讶这世上竟有如此美丽的景致,那一株株粗大的法国梧桐竟如同一个苗圃里出来的。树冠不仅阔大,而且树径相同,分叉圆润光滑,连分叉的高低位置也是惊人的一致。西安城的法国梧桐就像成熟风韵仪态优雅的中年女子,丰腴里透着端庄,端庄里又不失柔美,令人百看不厌。后来到过另外一些城市,在那些城市里也有大量的法国梧桐整齐地排列在道路两旁,只是那些城市的法国梧桐虽然高大,却少了独具匠心的姿态,只是那么随意地伸展着,各自为政争抢着空间。当然也就并不会让人特别在意。

此前,因为没有见过这种树木,并不晓得这令人惊叹称奇的大树叫什么名字,后来从老师嘴里得知它的名字。然而学校的老师对此并不以为然,并且说这树在飞絮的时候很令人烦恼,那白毛絮漫天飞舞,粘得人衣服上头上满身都是。此时已近深秋,那飞絮我是无缘看到的,却有幸看到了深秋的绵绵细雨,看到了秋风漫卷桐叶舞。大树下、草坪里、道路上,甚或是绿地里的休闲椅上,那黄里泛着微红的掌形叶子落寞美丽。也许因为我只是这城市的一个过客,行色匆匆里看不到这城市的烦恼困顿。我眼里看到的除了这城市的美丽,就是这城市的魅力。

可是,漫卷秋风里我分明又感受到关于这座城市,关于这片土地的历史;感受到了来自那些秦砖汉瓦的历史记忆;感受到了大唐长安的金戈铁马和笙歌舞伎。白居易在《长恨歌》中说: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

这一派秋风落叶何其相似。只是,此桐非彼桐,此情非彼情。

法国梧桐又名悬铃木、筱悬木、净土树。系悬铃木科落叶乔木。法国梧桐枝繁叶茂,微风起叶片婆娑多姿,是世界着名的优良庭荫树和行道树,有“行道树之王”的美称。盛夏酷暑,它那硕大浓郁的树冠恰似遮阳伞,蔽日遮阳,使环境变得阴凉雅静,行走其下可以减少路人炎热之苦。因此,有些地方又称它为“祛汗树”。它原产北美、欧洲东南及亚洲西部、印度、喜马拉雅山一带,在我国许多城市均有栽种。它不仅是优良的行道树,同时也是净化空气、阻隔噪音的理想树种。然而这样一道园林工人精心呵护的美丽风景,在一些当地人眼中竟是那样的不屑,以至于在天涯社区的天涯论坛上看到一篇名为《对西安法国梧桐恨之入骨的朋友看过来》的帖子。没有机会感受法国梧桐春天扬絮的烦恼,但是,当我看到“恨之入骨”这个词的时候,心底里还是隐隐地升起一丝的痛,而这痛,是彻骨的。当一个人内心充满仇恨的时候,可曾记得,是爱滋养了自己的生命!

于我看来,西安的法国梧桐就好像是一张城市名片,虽然有人对它不屑,但那巨大的树冠、柔美的身姿,还是给这座硬朗的西部古都增添了无限风姿。

因为喜欢,曾经特意挑选了几片金黄色的法桐叶子夹在书里,只为了让那一缕幽香萦绕住我对这座城市的美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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