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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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文章1:一支钢笔

文/杨靳葆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在省城读大学。一天,我收到一封从山西省团校寄来的信,读后得知我大妹正在团校学习,那时她不到20岁,是乡里的团干部,有机会能到省团校来学习,这是好事,我为她高兴。

那时除了写信没有别的联系方式,通过书信我们约定了一个双方都有时间的日子在湖滨会堂旁的迎泽公园东门,也就是省团校门口见面。说实在的,那时的我们老实得很,也没有什么余钱,所以除非有事,很少外出。我和妹妹见面之后,溜达着到了五一广场,进了当时太原市乃至山西省最有名的百货大楼——五一大楼,其实就是随便走走,走着走着到了文具柜台,妹妹提出要给我买一支钢笔。我们看了看,我觉得当时有钢笔用,不想让妹妹破费,可是她坚持要给我买,而且要买好一点的,最后选了一支英雄100,灰杆,短款,小巧玲珑,很好用,花了8元钱,我很高兴,她也高兴。8元钱,在今天来说实在不值一提,连一碗面都买不了,可是她那时的月工资才24元,这8元钱是她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几乎和我每月的伙食费相当,那时一般人家的子弟使用的也就是一两元的钢笔,后来想到这些我就自责,同时也十分感谢妹妹的大方和关心。

之后我一直用这支钢笔,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各种各样便捷的书写工具,这支钢笔也就用得少了,再后来用电脑打字写东西,书写就越来越少了,但是这支钢笔我一直珍藏着,直到现在。50多年过去了,它像美酒一样越来越香醇。

钢笔文章2:钢笔的启示

文/王俞雯

钢笔,这个名字大家并不陌生吧!每天握在同学们手里是写字的工具。下课了,桌子被人一推,桌子一动,钢笔就“扑通”掉在了地上,同学们追逐时,踩到钢笔差点摔跤。

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喜欢美丽好看的钢笔,但过生日时,妈妈却送给我一只灰色一片,什么图案花纹都没有的钢笔。我不喜欢灰钢笔,我喜欢鲜艳亮丽的钢笔,但是,这是妈妈买的生日礼物,我心里虽然不喜欢,但还是收下了。我拿它写字,一看到它那个丑样,我就讨厌,再回头看看其他同学用的都是美丽的钢笔,我就难过。于是,我就摔它,把它故意碰掉在地上,不管它,也不捡它。过不了多长时间,这只丑钢笔就被我折磨得“粉身碎骨”牺牲了。

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终于可以买我喜欢的钢笔了。我立即冲到文具店,买了一只粉红色的钢笔,上面还有许多精美的图案,最关键的是,还有我最喜欢的小白兔图案。我手握心爱的钢笔,写起了今天的作业,但这只钢笔好像不听我使唤,字老写不好,我费了好大劲才把今天的作业做完,而且书还被刮烂了。看看今天的字,比前几天的字差了许多。看着这只外表精美的钢笔,就让我想起了以前的灰钢笔,它虽然外表丑陋,但写出的字很漂亮,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哎,可现在……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东西,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它适不适用。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钢笔文章3:你好,钢笔

文/叶纯

很久没有这种流畅的感受了,居然是一支钢笔带来的。不得不承认,已经有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写过字了,长一点的文档是用电脑代劳,WORD秒杀了我们太多的传统,人在科技面前,享受着方便,也体会着被控制。

虽然偶尔也涂涂画画几笔文字,大多是用水笔、圆珠笔,钢笔真的很少用了。以前,在胸前别一支英雄钢笔是一种潮流,如今谁还在用钢笔写字,则成了一种惊喜。

都说世界变化快,快得让我们目不暇接。有谁?还会去买一瓶墨水,纯蓝的、蓝黑的,轻轻拧下钢笔的笔帽,一捏一捏,去给钢笔吸墨水,摊开整洁的方格纸,笔尖流动,梭梭的声音,流淌的思绪。谁家?再漂亮的书橱,会有一瓶墨水的容身之地?它会占多大的空间?如今,就算是钢笔,也是带墨囊的款式居多,小小的改变,不变的终结。

拿起钢笔的一刻,突然有种久违的冲动,划了几笔,感觉超好,不想停,片刻之后,眼前熟悉的纯蓝色,方方正正的模样,俊美之极,一种非常遥远的流畅漫上心头,书写的声音,悦耳。

如果有一天,电脑、网络都不能用了,拿起笔,面对空白的纸张,你是否一脸茫然,会突然发觉,什么都做不了。如果还有人,哪怕是因为不会用电脑而保持传统,一笔一划,写下工整的文书,我也会向他致敬,因为我生疏了。

你好,钢笔。

钢笔文章4:怀念钢笔

文/蒋波

儿子到了该用钢笔的年龄,先后给他买了几支钢笔,有带他去店里挑选的,有网购的。暑假的时候,还给他买了字帖,有时间,他便开始练钢笔字。

虽然,有人说,现在钢笔用的少了,很多材料靠打字就可以,可我觉得,一手好字还是大有用武之地的。比如,签字,写自己的名字,张榜的红纸黑字等等,再有,写信封,手写的字就是比打印字多了几许温情。所以,我单位对外寄出的信封,都是手写。

看着儿子爱惜地擦拭钢笔,不由想起彼时我喜欢钢笔的情景来。记忆中有许多支钢笔,印象最深的有三支。其中,一支短短的熊猫头的小钢笔十分可爱,折起来很短小,带上熊猫头的笔帽后就是一支不错的钢笔了,其实,之所以喜欢这支钢笔完全在它的造型,合上后,熊猫头,玫红色的身子,常常让我爱不释手。另外的两支钢笔都是英雄牌的,一支黑色的一支枣红色的,这两支钢笔都十分好用,一直陪我到毕业。

那支黑色的钢笔,还有失而复得的一段经历,使我对它倍加珍惜。当初我上学的学校在农村,有两个大门,有次早自习我起床晚了,近处的大门已关闭,远处的大门已然来不及,于是,和几个起晚了的同学一起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翻墙头。正好,墙头的外边是一个麦秸垛,我们登着麦秸垛上了墙头,再纵身一跃跳下去,年少的我们身子灵活,都平安跳了下去,所幸都没有迟到。可是,到了教室,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兜里的黑钢笔了,黑钢笔拿回家做作业的,红钢笔留在学校,现在,只能用红钢笔了,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满满的对黑钢笔的想念。放学的时候,我去寻找,翻来覆去的找,终于在麦秸垛里看到了静静躺着的黑钢笔,我欣喜地拾起它,把它带回家。事后,和父母说起这件事,父母把我狠狠说了一顿,说纵使迟到也不能翻墙头呀,太危险了,我意识到错误,而且,还在那时候丢了跟随我多年的钢笔,把它遗失在墙外差点丢失。此后,我吸取教训,再也没有迟到过。

钢笔伴我读书的日子,虽然我的钢笔字没有练好,但是当初父母送我钢笔,买墨水,给钢笔吸好墨水,考试前检查钢笔的快乐时光就像昨天,小熊猫钢笔让我爱上学习,黑红钢笔则是我的两位得力助手,尽心尽力为我服务,让我考出好的学习成绩。

钢笔,有我快乐的回忆。现在,我希望儿子能写出一手好字,也像我一样,喜欢钢笔,钢笔伴他快乐的学习时光,也希望他珍惜每一支钢笔,取得优异的考试成绩。

钢笔文章5:一支钢笔

文/潘志红

岁月远去了,但许多往事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长卷上,就像那支褪了色的钢笔,记录着曾经的往昔……

那年冬天,我上小学四年级,书包里唯一的一支钢笔,是修了多次的。笔尖有点歪,写字粗细不匀,有时还渗墨水。班里有个叫玉虎的男生,有一支自来水钢笔,书写特别流畅,是他家在城里工作的亲戚送给他的,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笔我在乡新华书店见到过,很贵的,要两块多钱。我也想买一支,但我不能跟妈妈要,因为这笔昂贵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开支,我要自己攒钱。

老家的湾地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每年的冬天,粮食归仓草归垛,大人们开始在冷水里砍苇子。苇子是盖房、编席的好材料,很多外地人都会到村子里收购。星期日,我拿着镰刀和绳子,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捡拾落下的苇子。走在湿冷的苇地,刀子般的寒风吹得面颊生疼,腿脚麻木,手上也冻裂开一道道口子,深得都能看见殷红的肉了。那是怎样钻心的疼啊!但是我不能怕,咬牙坚持着。一个苇季下来,我拾的苇子卖了三块钱,这足够我买心仪的钢笔了。我开心地笑了,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并小心翼翼地用小手帕包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等到星期日就去买钢笔。

夜晚,躺在床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上学钢笔忘记了打墨水,年轻的班主任成建老师把他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是崭新的红色自来水钢笔,笔套是不锈钢的,笔尖纤细匀称,在纸上轻轻一划,十分流利。真是好笔!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放学却忘记还给老师,我把笔放进了书包。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同学边走边玩,突然一不小心我被小石子绊了一跤,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晚上回到家拿过书包准备复习功课,发现书包被墨水染成一片蓝色,我心里一惊,打开书包老师的钢笔在卡口处断成了两截!我被吓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能告诉妈妈,怕她担心着急。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日,我和一位要好的伙伴,冒着严寒,步行十多里乡间小路,来到乡新华书店,挑选了一支和老师那支一样的钢笔,花了两元七角钱买下了。星期一上学时我把新买的钢笔吸满了墨水还给老师,成建老师点点头接过放在左上衣的口袋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还会想法子为自己攒钱买钢笔的。

下午,我刚到教室,成建老师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上午还给他的钢笔放到我的课桌上,对我说:“还是你留着用吧,好笔才能写好字。”“老师,这是你的,我,我不能要……”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什么。成建老师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口袋说:“我这还有一支呢!好了,就这样了。”说完他向门外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泪眼迷糊。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从此我认认真真端端正正书写着人生的每一笔。

许多年以后,每次回到老家,我都会去茫茫的芦苇地,寻找童年最温暖最难忘的记忆……

钢笔文章6:珍藏至今的两支钢笔

文/李竹伟

我上小学时,同学中使用钢笔的极少。上初中后,才逐渐多起来,他们大多家境富裕。当时要是有谁使用一支好一点的钢笔,那可是件很时髦的事。

都上高中了,我还使用着一支廉价钢笔。为此,我曾向父亲抱怨过,可是父亲却说:“铅笔也能写出好文章。”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当然十分明白,但是,我确实想拥有一支质量好一点的钢笔。

转眼高中毕业,全班同学除极少数参军外,其余都要到农村去插队劳动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小杨已参军入伍。在我奔赴农村的前几天,我去向他父亲——杨伯伯告别。杨伯伯知道我肯定会去他家的,一见面,就拿出一个日记本和一支钢笔递给我,说希望我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好好学习,大有作为。

在农村,杨伯伯的这支钢笔一直陪伴着我,我常常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在日记本上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还写过入党申请书。经过近三年的磨爬滚打,我要返城了,这支钢笔跟随我一起走进新的工作单位。

文革结束,高考恢复。我的工作单位偏远,骑自行车往返费时费力。大家都自带午饭,在简陋的食堂热一热。饭后,年长的人稍事休息,年轻人打扑克娱乐,这些都与我无缘,我必须利用这点时间复习功课。有一次工作时间到了,收拾书本稍微晚了点,还遭到领导的责怪。可我就这样坚持着,一天又一天。

考试时间迫近,紧张气氛骤增。一天中午复习功课时,钢笔里面忽然没有墨水了,我真是心急如焚。借遍所有同事,只有小王姑娘有一支钢笔。小王姑娘刚从外地调来,端庄大方,声音甜美,乐于助人。从此之后,一旦钢笔用完墨水,我就直奔小王姑娘那里借用。而她也十分愿意借给我,每次都给我把墨水灌得满满的。

高考结束,成绩公布,我以微弱分数之差被大学拒之门外。当时我心情极度苦闷,每天抑郁寡欢,食之无味。这时小王姑娘出现了,她除了宽慰我之外,还拿出一支钢笔说:“这是我以前参加文艺宣传队时获得的奖品,一直放着,送给你用吧。”我一看,是英雄牌,质量上乘,价值不菲。而她自己用的还是那支普通的钢笔。这个时候,收到一位姑娘这么贵重的礼物,我隐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和幸福,同时也让我感到愧疚和不安。在小王姑娘的鼓励下,我很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振作起精神,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去上广播电视大学,去夜校学习日语……

后来,我和小王姑娘的交往日渐增多,到了无话不说的程度……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现在流行一种碳素笔,可是我一直喜欢钢笔,两支钢笔交替使用。时间长了,钢笔里面装墨水的胶囊先后老化破裂,无法修复,无处更换。我只好忍痛不用,洗净里面残余的墨水,将其收藏在箱底,视为珍贵文物。

这两支外观相近、型号不同的钢笔,一支凝结着长辈的期望,一支见证着我们的爱情。闲暇时,我偶尔拿出来细心观赏,品味过去,沉浸在幸福之中。

钢笔文章7:拾起

文/白菜心

拾 起

掉在桌脚的钢笔,不知是什么时候滚落与此,没有打开的笔记本,薄薄的灰,好久没有提笔,太多的情感寄托于笔尖,反而涂涂写写没有一句完整的话语,想起握在手中的笔,甚是凄凉。

拉开窗帘,让黑夜走进来,面对着深邃的空洞,让人心生惧怕,怕迷失在这静谧的暗淡中。从台灯漏下的光线中隐约可以看见那些睡着了的事物,偶然会喜欢这样的夜,思绪可以随处飘散,可更多的是厌恶这孤寂的夜,没有一点动静,似乎所能听见的是墨汁在纸上走过的声音。

身在他乡,闭上眼睛可以想的就是生活过得地方。太多的欢笑留在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家门前那条省道,在轮胎的摩擦下,变得岁月可见;屋后那汪池塘,清澈依旧,却少了那激起的浪花,还有一旁树下抚扇的奶奶;一排排整齐的柑橘树、桃树,和骑在树丫上偷吃而下巴流下的果汁浑然不知的少年……难忘的是一起笑忘人生的伴儿,想到这里心里一阵失落,现在还有谁能简单的一起肆无忌惮的疯狂。如此的你们现在又是怎样的生活,我曾将你们的模样“画”在纸上,可是这张“画”飘落于现实这池水中,墨汁慢慢退去,拾起时已经模糊难辨。

索性打开壁灯,夜被藏于角落,恐慌中的我照照镜子,看看到底是哪里变了。是环境变了?儿时成群的飞鸟,丈量着天空的高度,如今天空依旧,尺寸却不再知道;曾经遍地的野花,鲜花上那没有特色的蝴蝶,偷偷采花蜜的蜂儿,花儿还在可是那只蝴蝶、那只蜜蜂如今在何处逗留;还有秸秆上吐泡泡的龙虾如今不知躺在了哪个洞里。对,变了。是社会变了?在不断复杂的路上,再将其强化、升级,然后系统繁忙,让我们如何面对。如果乱乱的头发可以用洗发露来梳洗干净,那么这复杂而难以琢磨的社会该用什么来洗洗脑,太多的问题让我们恨自己知道的太少,而后果是陷得越来越深。对,变了。

视线突然模糊不清,判断之余,所有的那些“美好”和“除开美好的剩余”已随泪逝去,留下的是镜中清晰的我,那些年轻的势头如今弱现纹角,眼角那细小的不敢承认的皱,曾经引以为豪的密发,如今几根白发让浓密也变得如此单薄,原来自己变了。

那些曾经那些封存的记忆不断碰撞着笔杆,拿起的不是那擦干净的笔记本,不是桌角的钢笔,而是那沉寂的梦,是那布满灰尘的信念。一丝丝微风从窗外挤进来,春用它那柔和唤醒我沉睡的记忆,站在现实的面前,我唯一能做的是理理自己的思绪,然后在千丝万缕中找到那个头,这样就有解开它的可能,不然就会像在傍晚时分突然想起做一件事,而不得不马上要洗洗睡了。

拾起桌角的笔,打开擦拭干净的笔记本,将脑中那片宁静的湖水,激起一圈圈的涟漪……

钢笔文章8:我喜欢的文具——钢笔

文/殷宇蕊

我叫钢笔。我有着苗条的身材,身穿红色的“衣服”,还戴了顶红色的“帽子”。“衣服”上面有一只穿橙色衣服的小兔子,还背着书包呢。还有金黄色的英文字母在小兔子的旁边为它“指路”。“衣服”中间有个握笔的标志。

小主人在写字之前,必须给我喝足水。她先把我的“帽子”摘下来,然后把我的“衣服”脱下来,接着把我的“嘴巴”放进墨水瓶里,把管子慢慢拉到顶部,这样墨水就吸满了。小主人把我的“嘴巴”从墨水瓶里拉出来,再用纸把我沾满墨水的“嘴巴”擦干净,又把我的“衣服”穿上,最后把我的“帽子”戴上。

写字的时候,小主人把我的“帽子”摘下来放在桌子上,她把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放在握笔的地方。开始写字了,她把我的尖“嘴巴”放在写字的纸上。小主人手一动,我就跟着动,一个漂亮的字就写出来啦。她写的字越来越多,我“肚子”里的墨水越来越少。虽然我有点饿,但我非常高兴,因为小主人把字写得漂漂亮亮的。写完字后,小主人又用纸把我“嘴巴”上的墨水擦干净,然后把我的“帽子”再次戴上。

我是小主人写字的好帮手,她特别喜欢我。

钢笔文章9:怀念钢笔

文/安秀堂

退休前清理办公桌时,我从一个抽屉的最里面搜寻出一支钢笔,那钢笔尖上墨痕犹在,但早已写不出字了。拿着这支黑色钢笔,我凝视了很久,也勾起我藏在心底的钢笔情结。

刚上小学那会儿,我们用石板和石笔,为预防摔坏,石板的四周镶有木框。石板是买的,石笔则是自制的。就在大人赶着毛驴驮炭的路上,有一个地方的薄石片可以用来磨成石笔。到二三年级,我们写作业的笔大部分用的都是铅笔,只有少数人用圆珠笔。老师的衣兜里倒是插着一支钢笔,但他批改作业也不用钢笔,而是用比较廉价的蘸水笔,经常把红墨水弄得我们的作业本上一片又一片红洇迹。有一次父亲买回一支钢笔,很郑重地交给母亲,我一把夺过来,翻过来掉过去看了半天,虽爱不释手却又很知趣地还给了母亲,我知道,大我五岁的姐姐更应该优先得到。但那支钢笔姐姐最终也没有用上,因为三舅上大学了,他更需要。上了初中,我终于有了一支自己的钢笔。那是一支英雄牌灰色铱金钢笔,吸上水可以用好几天呢。但新钢笔有点划纸,老师说要用一段时间,把笔尖磨光滑了就好用了。我就专门在粗糙的纸上不停地磨,几天下来,笔尖倒是磨得比较滑溜而不再划纸了,但瓶中的墨水也用去不少。

有了钢笔,写字省事了,写得字也比用圆珠笔写的有笔锋。几个月后,钢笔丢了,事前没有任何征兆,事后没有任何记忆,糊里糊涂就丢了,那种心情难以形容。那几天,我总是在搜索枯肠地回忆,可能丢在哪儿了,抑或是哪位同学和我开玩笑藏起来了。好多天过去了,希望终于变成了绝望。第一支钢笔陪伴了我大概不到一年时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知道钢笔回归无望了,我只好用伙食费又买了一支圆珠笔,丢笔的沮丧心情一直持续到期末。

记不清第二支钢笔是我用卖药材还是卖兔子的钱买的,反正第二支钢笔还是英雄牌的,颜色是黑的,笔杆比第一支略粗一点,可能是大一个型号,笔尖也略宽一点点,所以写出来的字好像更好看一点。有了那支黑色英雄钢笔,我又狠练了一段时间钢笔字,练字也没有字帖,就是看见谁的字漂亮就摹仿。字没练成个什么样子,但把笔磨得溜光,写起字来感觉特别流畅,我就像士兵爱枪一样,喜欢我的钢笔。打那时起,我就习惯了凡买来新钢笔,就在颗粒比较粗糙的纸上磨笔尖,总要把笔尖磨得光滑圆润,出水流畅才肯罢休。

我上师范时,我们学校旁边一所小学升格为戴帽初中,我被抽选去代了一个学期课,学期末,学校送我一支钢笔作为纪念,对于当时还是学生的我,对于有很深钢笔情结的我来说,还是喜出望外。1977年参加工作后,又时兴起纯蓝墨水,于是,我用清水反复清洗钢笔中沉淀已久的蓝黑墨水,灌上纯蓝墨水,写出来的字好像又顺眼了一点。再后来,见几个当美工的同事都在使用碳素墨水,于是我又洗掉纯蓝墨水,灌上碳素墨水写起字来。丢过几支钢笔,我已记不清了,但却清楚地记得,每次丢了钢笔,都和第一次丢笔时差不多,心情无比沮丧。现在电脑和手机就像当年我们用钢笔一样,都是工作学习的随身工具。但自打用手机、电脑以来,我换了几个手机也记不清了,而且还丢过一个手机,但绝没有小时候丢失钢笔那般沮丧、懊恼和痛惜,尽管手机里还有很多至关重要的信息。笔记本电脑我也换过两三个了,但从来没有像换了钢笔那样牵肠挂肚。

用电脑写东西也有十几年了,现在已经完全适应了屏幕写作,不再依赖钢笔了,但我心心念念的还是钢笔,也记忆也有珍藏。

钢笔文章10:一支钢笔

文/潘志红

岁月远去了,但许多往事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长卷上,就像那支褪了色的钢笔,记录着曾经的往昔……

那年冬天,我上小学四年级,书包里唯一的一支钢笔,是修了多次的。笔尖有点歪,写字粗细不匀,有时还渗墨水。班里有个叫玉虎的男生,有一支自来水钢笔,书写特别流畅,是他家在城里工作的亲戚送给他的,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笔我在乡新华书店见到过,很贵的,要两块多钱。我也想买一支,但我不能跟妈妈要,因为这笔昂贵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开支,我要自己攒钱。

老家的湾地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每年的冬天,粮食归仓草归垛,大人们开始在冷水里砍苇子。苇子是盖房、编席的好材料,很多外地人都会到村子里收购。星期日,我拿着镰刀和绳子,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捡拾落下的苇子。走在湿冷的苇地,刀子般的寒风吹得面颊生疼,腿脚麻木,手上也冻裂开一道道口子,深得都能看见殷红的肉了。那是怎样钻心的疼啊!但是我不能怕,咬牙坚持着。一个苇季下来,我拾的苇子卖了三块钱,这足够我买心仪的钢笔了。我开心地笑了,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并小心翼翼地用小手帕包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等到星期日就去买钢笔。

夜晚,躺在床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上学钢笔忘记了打墨水,年轻的班主任成建老师把他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是崭新的红色自来水钢笔,笔套是不锈钢的,笔尖纤细匀称,在纸上轻轻一划,十分流利。真是好笔!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放学却忘记还给老师,我把笔放进了书包。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同学边走边玩,突然一不小心我被小石子绊了一跤,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晚上回到家拿过书包准备复习功课,发现书包被墨水染成一片蓝色,我心里一惊,打开书包老师的钢笔在卡口处断成了两截!我被吓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能告诉妈妈,怕她担心着急。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日,我和一位要好的伙伴,冒着严寒,步行十多里乡间小路,来到乡新华书店,挑选了一支和老师那支一样的钢笔,花了两元七角钱买下了。星期一上学时我把新买的钢笔吸满了墨水还给老师,成建老师点点头接过放在左上衣的口袋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还会想法子为自己攒钱买钢笔的。

下午,我刚到教室,成建老师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上午还给他的钢笔放到我的课桌上,对我说:“还是你留着用吧,好笔才能写好字。”“老师,这是你的,我,我不能要……”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什么。成建老师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口袋说:“我这还有一支呢!好了,就这样了。”说完他向门外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泪眼迷糊。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从此我认认真真端端正正书写着人生的每一笔。

许多年以后,每次回到老家,我都会去茫茫的芦苇地,寻找童年最温暖最难忘的记忆……

钢笔文章11:守望

文/谢严慈

外爷有一张存折,上面用钢笔端端正正地写着:“曾宪梓教育基金会1993年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奖金”,里面的钱20多年了都没有取出来。虽然我很好奇,但外爷一直笑而不答。直到有一天,外爷得知我的人生理想也是教师,开心地像个孩子一样的他立即拿出存折,郑重其事地交给我,并叮咛着我千万勤勉自励不要空度青春韶华。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哪里是个存折,这分明是外爷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教书念想,现在它终于可以传承下去了。

1934年,柿子的清香弥漫在新播种的麦田上方时,外爷出生在临潼乡野一户普通农民家里,家里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大字不识。念书时,每周去县城上学虽然比不得“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但北方的凛冬里“天大寒,砚冰坚”却是实实在在的。家里背去的供一周充饥的馒头早都冻成了冰块,只能接一缸热水,把馒头泡化了再吃。漫漫苦夏更难熬,馒头过不了两三天就都发了霉。外爷想出的法子是把长了毛的表皮扯掉,把剩下的部分掰成小块,在北方那火炽的骄阳下烤干,再就着凉水吃。“这样连咸菜都省了。”外爷如是讲。

高中,外爷留在了县城读师范,一方面是他想离家近些,好体贴勤勤俭俭一路辛苦供他念书的高祖父;一方面是他喜欢学问,当个小学老师至少总能有些教参、杂志可读。他一直笃信“苦心人,天不负”,这话在他身上实在是没错的。师范毕业那年是1954年,朝鲜战争结束,高校集体扩招,外爷揣着“上了大专就能当中学老师,中学老师可以比小学老师多几本杂志配额”这样简单的心愿,与几个同学相约参加了高考。外爷向来做什么都铆足了劲,为了复习高考,他把各科的知识都梳理成顺口溜,而且一记就是六七十年。“三皇五帝尧舜禹,夏商东周和西周……”在我还小小的、被他抱在膝头上时,他就一首首念给我听。日月推移,外爷写口诀的功夫也益发精进,四六句、三字对,每一个枯燥冷硬的地理知识点在他笔下化作灵动的音韵,仿佛是西伯利亚高压带来的寒风吹起纷繁阑叶。我读他整理出的口诀集子,实在是太动人了,像那石质山地间不含泥沙的清泉一样叮叮咚咚地敲进心里。

大学四年级的清夏,祁连山上的冰雪开始化作沁凉的泉水之时,优秀学生,我的外爷,随着导师上山考察了。这是他极为自豪的一段日子,甚至超过数年之后作为一名意气风发的青年教师参加天山考察队的经历。“有冰川的地方海拔就很高了,闪电咔嚓一下劈到我们身边的石头上,我们就把冰镐什么的全扔了,趴在冰川上一动不动,不然闪电劈的就是我们了……”外面那像是成堆成堆的集装箱被一气儿推倒的盈天沸响渐渐远去了,豆大的雨滴在玻璃上留下的水痕悄悄蒸发了,只给我留下一个清爽平和的梦境。

妈妈对地图最早的记忆来源于那成百上千个夜晚。那是被墨汁染过一样的夜晚,只有校园里传出稀稀落落一两声犬吠,外爷书房门隙透出的昏黄灯光与几点星子的清晖交织。屋内,削得尖尖的铅笔在薄薄的蒙纸上细细地勾勒,描绘着每一分每一寸大好河山。外爷独创出了一套边讲边画的“板图系统化教学法”,上课的时候分省地图、江河流域信手画来,毫厘不差。

外爷钟爱着他的教师职业和地理学科,他不仅把这份心意凝集在一本本教材上,更是把这份深情注入了工作和生活。妈妈上学的时候对外爷“怨念”极深,因为外爷总是害他们吃不上饭。一会儿是中午放学留在教室解答问题,饭菜都凉透了才回家,外婆心疼外爷,还总要等外爷回家了才热饭开饭;又一会儿呢,则是外爷和同事到家里谈工作,不是研究新型教学方法,就是一起编书,末了总要留人在家吃饭,那一天妈妈他们碗里的饭就要大打折扣,还得在厨房案边坐成一排悄悄吃,不敢笑闹。

那张存折被我仔细地夹入相框、摆在书桌上,乳白的灯光倾泻流转,在泛黄的纸上浮动,黑色墨水字迹闪烁如星。夜风吹起来,木叶微脱的窸窣声里,我愿,我在,我将永远守望。

守一怀家风渊源,望我前途堂堂;守一方华夏泱泱,望我心之矞皇!

钢笔文章12:钢笔的自述

文/秦宇

大家好,我可是你们的老朋友——钢笔。我的名字叫小宇,出生在钢笔制造工厂,然后就被转到了一个超市里。

因为五年级要使用钢笔,我现在的小主人秦宇就来到了超市买钢笔。他在超市里转呀转,找呀找,很久都没看见一支中意的。突然,他把目光投到了我身上,觉得我身上的小鱼游泳图很漂亮,于是,他就把我买下了。

买回家后,小主人一直对我很好。他经常在我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吸墨水,把我喂得饱饱的,我可开心了!

记得有一次,我被小主人带到学校里。语文课上,小主人准备写习字册,我激动得不得了,因为这是小主人第一次使用我,我可要大显身手啦!写之前,小主人的老师先教他们怎么拿钢笔、怎么写钢笔字以及一些注意点,讲完大家就开始写了。

小主人先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帽子摘了下来,然后就开始一笔一画地写起字来。我也很兴奋,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心地工作起来。在我和小主人的共同努力下,写出来的钢笔字工工整整,非常美观,被老师批了个优秀加星,乐得小主人脸上直开花,还狠狠地亲了我一下。看来我第一次的工作表现还不错嘛!

从此以后,不管做什么作业,小主人都使用我,写出来的作业也经常得到老师表扬。为了回报我,小主人无比地爱护我,饿了给我喂食,脏了给我洗澡,不用时就把我温柔地放在笔袋里,让我静静地休息。

如今,我已成了小主人的掌上明珠,过着幸福而又充实的生活!

钢笔文章13:远去的钢笔

文/刘卫

从小学三年级起,老师就教会我们用钢笔写字了。相对于铅笔,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显凝重,擦不掉,也有仪式感。

那时,虽然我们家的境况还算好,但一支“永生牌”或“英雄牌”的钢笔仍显奢侈。在商店里精挑细选,我买了两支杂牌钢笔。从小,父亲就告诉我,字如其人,也是另一张“脸面”。说某人有才,其中除包括他的学识外,还暗喻能写一手好字。那个年代,教育不受重视,上大学靠推荐,教材一再删减,在校大半时间都投入到“学工学农”和各种政治运动中,这使得我有空练字。没字帖,我在家里临摹报纸上的各种标题字体,后来又自学写毛笔字,魏碑、楷体、黑体、隶书、宋体等都练过,继而学插图。整个高中阶段,我一直担任学校黑板报主编,成为师生公认的才子。

直到高中毕业,我们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临行前,父亲叮嘱了许多,郑重地给我三件“礼物”:一套工装、一只军用水壶,还有一支高档“英雄牌”铱金笔,这是我心仪已久的珍品。在下放岁月里,钢笔始终不离身。我用它给淳朴的山民做速写,讴歌农人的劳动美德和纯美的山景,采访了村干部,报道山区的莘莘学子艰苦求学的经历,还记录了我备战高考所要背诵的范文以及英语单词、各种历史事件和化学方程式和数学公式。手握钢笔,挑灯夜读,学志不辍,最后我考取了一所部属大学。

后来,我来到一家国企工作,见我的字写得漂亮,总经理要我当秘书,起草讲话稿、写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年终总结。闲暇时间我坚持写稿,那支“英雄牌”钢笔仍然伴随我左右。

如今,我写东西全都用电脑,那支钢笔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钢笔文章14:居来财修钢笔

文/张华

居来财人高瘦长,黝黑皮肤,眼窝略陷,鼻孔朝天,海马脸。他腿特长,骑在二八加重脚踏车上活像大马猴耍童车。他出摊很有规律,除了骑车去赶异乡两个逢集日,一年四季都是早饭后出现在十字街口,他的摊位极佳,左边靠近人来人往打开水的老虎灶,后面就是新华书店。先放个大马扎,摆上扁木盒,向上打开呈100度的盒盖,里面排列着整齐的新钢笔,他坐在小方桌后面,脚边立只杉木八宝工具箱,就开张了。他是修钢笔的,也算是镇上“闻人”,有文化的人都离不开他。

那时候人们都是一水的藏青色中山装,学生装,草绿色的军便服。从上衣口袋挂的钢笔就能知身份: 挂支大黑帽头笔的是中学生,挂两支笔的是教师,挂高级铱金笔的是干部。

钢笔虽小,是个普通的书写工具,却有点学问,钢笔最核心的部位是笔尖,笔尖分为大尖,小尖,明尖,暗尖。居来财那个扁木盒展示的钢笔就分了几个层次: 最上面二排是“英雄”牌、“永生”牌铱金笔,笔尖不含黄金,只是镀金,笔尖较硬,是小尖暗尖; 中间二排是“关勒铭”牌、“金星”牌钢尖笔,笔尖较有弹性,是大尖明尖; 下面二排是“黑龙”牌,是入门级钢笔,笔尖特硬,流水不畅,笔舌易堵,常弄得墨水满手。但是“黑龙”最受初中生欢迎,它既便宜又笔尖硬。

那时最兴的是钢笔尖笃课桌的游戏,下课铃响起,男生们纷纷拧开笔帽,三五成群,偶尔也有女生参加,高举手臂掷笔扎向松木黑面课桌,谁扎得深扎得快扎得多,谁就引来一片欢呼。故居来财笔摊上换笔尖最多,一度“黑龙”笔尖脱销。

是日,午后微风和煦,居来财正在拔开笔舌换笔尖装吸水杆,耳畔响起一种混杂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请教师傅,这笔能修复吗?”“放在桌上。”他头也不抬地忙碌着,眼睛余光一瞥却大吃一惊,“这是支地道的美国派克金笔!”他不由地停下手中活,仰头望去。桌前立着一个微秃脑袋,架副金丝眼镜,身着黑羊皮短风衣的中年男子,正微笑地望着他,一副恳请的表情。

“鄙人姓崔,刚从县教师进修学校调来贵镇中学当英语教师,这是当年外国友人送的纪念品,时代久远,已书写不畅了。”其实这位教师大有来头,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外语系,国共内战期间被招聘至中美军事调停处当翻译,随克拉克将军走南闯北到处灭火,后调停失败,克拉克回国前送他这支笔留念。新中国成立后,全家安顿省城,他便到县里培训英语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后,便调到这里任教。

居来财麻利地把崔老师钢笔拆开检查,复戴上眼窝放大镜端详笔尖。半晌,才徐徐道来,“你这支美国派克金笔,笔尖是14K大尖黄金合金,笔尖较软,弹性十足,书写外文手感舒适,只是年代久远,笔尖已磨损,顶端金粒需重新焊接。但配件难寻,要想修复得下相当功夫,有没有把握,还真是说不准。”

一席话把崔老师说得目瞪口呆,做梦也未想到在小镇遇上高人。“时间长点没关系,修复失败也没问题,我崔某拜托了!”说罢回校了。

世事难料,不久十年动乱开始了,镇中学更名为“红旗战校”。这日,崔老师正夹着授课讲义匆匆走在校园里,一群小将们围了上来,不由分说给他戴上三尺高的纸高帽,围着身体贴满大字报,脖子挂上“里通外国大特务”铁皮牌,押向牛棚。

还有一位司令率众直奔居来财摊前,喝道:“立刻把崔曙大特务微型发报机交出来!”居来财笑笑:“我一个修钢笔的,不懂无线电。”“据可靠情报,崔曙送修的美国笔就藏有发报机,现在发现西山上空不明电波,定是求援美国来轰炸。”“奇怪!一支笔五部件: 笔尖笔舌笔帽笔杆吸水柱,怎好放发报机?那支坏笔,早就甩进垃圾箱了!”这位司令见讨不到便宜,悻悻回了。

次日出摊,人们发觉居来财变了模样,只见他头戴带檐棉军帽,穿身老黄颜色布军服,披件黄大衣,脚蹬棉军靴,一身凛然正气,倒成了街头一景。他淡然地解释:“这些小鬼什么来历不知道,跟我吆五喝六的。老子三代贫农,扛过枪,跨过江,当过志愿军,不是我们保家卫国,还有你们今天,少来!”

这话风传到那司令耳中,也奈何不得。

复课闹革命后,崔老师边整边改又当上高中英语教师,居来财穷尽手艺修复好他那支美国派克金笔,两人成为挚友。

钢笔文章15:钢笔的自述

文/潘江南

我是一支“英雄牌”钢笔,小主人获得了上学年的“星仔好少年”称号,学校把我作为奖品奖励给了她。

我有一顶银色的帽子,每天小主人都会把我的帽子擦得亮晶晶的。我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白蓝相间的围巾,显得很儒雅。小主人很喜欢我,她每天都给我穿一件外套,外套上印有几只蝴蝶、一首诗,无疑,我是文具盒里的“大文豪”。

打开我的帽子你会发现我那扁扁尖尖的笔头。如果我饿了,小主人就会给我喝一点蓝黑“派克”墨水,这样的待遇可不是所有钢笔都能享受的。喝饱了墨水,我就该大显身手了。小主人的作业都离不开我。每次,我都尽量让自己出水匀称,让小主人写出来的字端正又美观。如果我累了,小主人就会用她温暖的手指让我转一转,休息一下,这样,我就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了。

小主人很爱护我。每次写字前,她都会用餐巾纸将我的笔头擦干净,写字时,总是轻轻的、缓缓的,生怕我受伤。写好了字,她总会细心地帮我戴好帽子,替我穿上外套。有这样的小主人,我觉得很幸运。

现在,我和小主人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走到哪里都要把我带上。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更好地为小主人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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