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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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散文1:初恋:献给伟大的陌生人

文/迎风而立的树

人或许一生没有婚姻,也没遇到真正的爱情,但一定有初恋。

“初”的滋味刻骨铭心,正像处子最隐秘的破裂和疼痛,她只被允许怒放一次,闪电只从她身上划过一次,瞬间即永远。所以,初恋在人生中有“史”的意义。

与爱情、婚姻等事实相比,初恋更像一个仪式,她竖起了一道月亮门,一眨眼,少男少女即隐入花枝颤动的伊甸园。

初恋务虚至极,故多无果。犹如石榴树上红艳似火的谎花,她们早早地绽开了,比坐果的花都要提前,灼热、激烈、疯狂,喷粉吐蕊,她们如痴如醉、奋不顾身。

初恋最诗意、最醒目、最难忘,因为“初”。

她可以表白,追求互动与合作;亦可守口如瓶,静悄悄地内燃。

在原理上,初恋和追星族的“情感投标”大体一致。很大程度上,她不属于某个具体的谁,更像一个少男少女献给整个异性世界的一份厚礼,一次勇敢而羞涩的“对外开放”。尤其在暗恋者身上,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年后,竟把对方给忘了,面孔都模糊了,记住的,只是有人曾来过……有个“丢手绢”的童戏:小孩子围成一圈,不许回头,一人持手绢绕圈跑,相中谁便趁之不备丢其后,再绕回时,对方若未察,便被捉……初恋情景又何尝不如此呢?因为手上有一份礼物,接下来,你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将其送出去,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声音:“送出去,我要送出去……”所有心力都被这个念头召唤着、驱使着,更折磨着。至于送给谁反而不重要,一如儿歌里所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呀敬个礼……再见!”再见,既是故事的结局,也是游戏的初衷——一个隐蔽的骗过了所有人的初衷。

一个人早就暗暗存了渴望,心胸被一股东西涨得满满的,快要溢了,像产妇的乳汁,无论如何,无论什么方式,她都要放它出来,否则即不舒服,会酿成淤肿和内伤。

实际上,无论单恋还是相恋,初恋都更像是一个人的风暴、一个人的篝火。她的心路和程序,始终按梦中方式来布局、来行走。至于那个人,只是个模特、一具梦幻客体、一个朦胧化身——如同追星,追的不是人,是星,是光芒中的虚拟之人,是被你赋予了无数想象和附加值的人。其唯一作用即煽动你的体温、热浪与颤栗,激发你对更远、更无限事物的憧憬。说白了,他(她)是来帮忙的,来帮你燃烧,来接收你那份急着送出的礼物。就像婴儿,是在帮女人的忙,帮她兑现母爱,消耗掉那些乳汁。

所以说,初恋消费的并非实体,而是偶像。他(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像——像你想要的某个人、某类人。

伟大的陌生人!

那是一张永远冲不清晰的底片。他(她)没有名字,只有性别和神秘的光晕。他(她)没有正面,仅剩背影和雾中的轮廓……你们根本不相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从未相遇。

你说你见过他(她)了,那一定是梦里。

你说你找到他(她)了,那一定是替身。

或许,30岁以后,我们才可能懂得和个体有关的爱情。此前,我们只是在练习爱情,虽然不懂,但我们必须让爱开始。

因为春天来了,花必须开。

初恋散文2:人的本能

文/刘晔宽

初恋的时候,看了一部叫《本能》美国片,那部电影写了几个女人在自己本能要求的驱使下不惜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故事。第一次直观了解了人类的本能。

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很多原始的本能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不断萎缩。有的变得所谓含蓄,高深莫测。这,我也说不好是进步还是退化。

每个人都有自由的天性,争取自由的空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可是面对现实生活的条条框框,大多都学会了安分守己,循规蹈矩;每个人生来都有要求公平的本能,心灵的天平上都会有一个平衡的支点,可是面对世界种种不公的现象,多次感到无理可讲的现实,让人不得不学会忍气吞声;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本能,面对严酷的世道却大气不敢喘,噤若寒蝉;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本能,可这爱有时来的蹊跷,有时来的突然,不适时宜,怕蒙上背叛和欺骗的名声,真爱的火花不得不收敛,甚至熄灭了;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本能,当你所有美梦都化作泡影,生活对你来说只是一场噩梦,除了失眠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世界把人的本能压缩到极限,让天性的灵魂蜷曲在角落里,可能永不见天日。最恐怖是饥渴的思想丧失它可怜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曾像鱼儿在水里游泳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曾像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也会像马儿尽情奔跑的本能。忘了这一切你也许能如鱼得水,展翅翱翔,飞奔驰骋,美梦成真。

忘记也是一种本能,是这残酷世界留给我们最后的本能,是人类保护自己唯一的盾牌。忘记创伤,忘记背叛,忘记失望,忘记曾经留恋的梦想,这样或许可以苟延残喘地生存下去,直至平稳,直至安详。

可是本能,人的本能,总要有所释放!

初恋散文3: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二)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看着可儿喝下;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市中心门诊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一起散步聊天,成了那个时代,可儿与亦侨最开心的事。

有一次因为聊天,可儿被蚊虫叮咬的,周身长满了大小不一的红色疹子,亦桥心疼可儿,可儿却说当时怎么就没感觉到呢。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亦侨的爸爸来市里出差,亦侨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让爸爸见一下可儿。但当亦侨把想法告诉可儿时,却遭到了可儿的强烈反对:“我爸妈还没同意呢,我怎么能先去见你的家人呢?”亦侨有点失望,但也理解可儿的心。可儿是没有见亦侨的爸爸。但亦侨的爸爸却见到了可儿,因为儿子的魂不守舍。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可儿。但亦侨爸爸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不错的,我相信你的眼光,把她家的地址给我,我要去和她的父母谈谈。”

突然有一天,亦侨的爸爸来到了可儿生活的小镇,打听到了可儿家的老宅,但是家人搬走了,后又经过邻居帮忙,找到了可儿母亲上班的医院,然后才找到可儿家。亦侨的爸爸看到可儿的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不仅知书达理,而且热情好客。家庭氛围呢,更是其乐融融。亦侨的爸爸在心里坚定了与他们结为亲家的想法。亦侨的爸爸说:“冒昧地打扰你们了,你们的女儿可儿,不仅我的儿子看上了她,我这做父母的,也觉得确实不错。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希望找个机会,让亦侨过来亲自拜访一下你们,也好把他们的事情早点定下来,你们看如何?”可儿的父母对亦侨父亲的突然造访虽然有点愕然,但这毕竟关系着可儿的终生大事,心想还是慎重点好。所以对亦侨的父亲说:“等可儿回来,征求了可儿的意见后再说吧!”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可儿也没反应过来,亦侨只有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是孝子,要回到母亲身边去照顾母亲,因为他是长子,因为母亲为了他们姐妹三人,先是从单位下岗,而后自己经营小本生意,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虽然父母忙碌奔波,没能让他享受到像可儿家一样的温馨家庭氛围,但是亦侨理解母亲。亦侨要走了,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抓着亦侨、可儿的手,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可儿说,上学时与亦侨相处,眼中的亦侨是完美的。而今走进亦侨的生活,可儿看到了亦侨的另一面。吃晚饭时亦侨突然对着大妹吼:“不许你给可儿夹菜,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有点僵,有点不自然,更多的是尴尬。”而亦桥呢,顾自低头吃饭,不管不顾大妹的尴尬,可儿不知所措,红了脸的两难境地。

事后亦桥一再向可儿解释自己饭桌上的冒失行为。但可儿的心里仿佛有了一丝化不开的阴霾。亦桥虽然孝顺,能为父母做的都会去做,但是亦桥对待家人,特别是两个妹妹的冷漠态度,让入夜的可儿无法入眠。可儿从小生活在温馨,其乐融融的家,与眼前亦桥的生活形成了巨大反差,可儿有点怯步了。

因为亦桥病重的母亲,可儿想也许是亦桥压力大吧!想法安慰亦桥,尽量多抽时间照顾亦桥的母亲,但是亦桥除了温柔地对可儿,冷漠中很少顾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让可儿无语。

有一次亦桥外出,可儿托她买一种女孩用的油,不知道怎么原因,亦桥就买错了。可儿说不对,可儿希望亦桥去换,天知道平时温柔又体贴的亦桥怎么了?坚持不换,还往墙角一丢,压根不理可儿。多日来累聚在心底的不悦,不解,让可儿决定了放弃。

第二天早上,当亦桥起来时,可儿已经走了。

可儿说,说不上是冲动,也谈不上是对感情的一种负责,只是想封存起那些美好的过往,给彼此一段冷静的空间,想一想有爱就一定有未来吗?

逝水流年,曾经年少的唯美心殇,可儿说,随着时间的陈酿却历久弥新。

初恋散文4:初恋豆凤

文/孔书贤

豆凤小巧玲珑,善解人意,从不显山露水。一次偶遇,改变了我和她的关系。

那天我随爹上山砍柴,返回时饥肠辘辘,到路边人家喝水。爹和大叔谈得投机,大叔见我直咽唾沫,朝里喊:凤儿,给你哥拿个馍来!

豆凤拿出一个大白馒头,惊讶地瞪大眼睛看我。我赶忙站起来:豆凤,这是你家?豆凤微微一笑说,哥,吃馍。豆凤见我狼吞虎咽,又拿出几个柿饼给我。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豆凤在我眼里也十分妩媚可爱。豆凤说,她爹嫌上学路远,家里活重,要她退学。我说,你学习不错,给你爹说说,坚持到毕业吧。豆凤说,哥,你好好学,长大能当老师、干部。我说,就我这样,饭都吃不饱,还当老师、干部?豆凤说,哥,我看你能成!满眼信赖、期待,令我感动不已。

春夏之交,我上山挖药,有意到豆凤家喝水。豆凤欢天喜地和我一起挖药。在山花烂漫的老爷岭,我和豆凤并肩挖柴胡、挖党参,刨沙生、刨首乌。豆凤把她挖的药大多放进我的背篓,还顺势为我擦汗。

日头西斜,我拿出两块杂面饼子,递一块给豆凤:歇会,吃点。豆凤忙说,吃我的,白面饼,我特意给哥烙的。豆凤笑眯眯地看我吃完一个,又硬给我一个,看着我吃。活像娘看我吃饭,自己舍不得吃一样。我鼻子一酸,流了泪。豆凤用手绢给我擦泪,紧挨我坐下,把头靠在我的肩头。一刹那,我觉得豆凤很像我哄着抱大的小妹妹,又有点像我娘!突然,豆凤转过身,凝视着我,喃喃地说,哥,以后我给你当媳妇!我连声说,好,好!

从那以后,豆凤对我格外关心,我也觉得,我对豆凤已承担起许多义务和责任。

毕业的当年底,我应征入伍。豆凤送我时,眼含热泪,恋恋不舍。她要我常写信给她,早早退伍回来。说她一辈子等着我,永不变心!

正是在豆凤、父母和亲友的深重期待下,我在部队表现突出。第一年写的文章便登了报,被调到团里搞新闻报道。

入伍第三年,豆凤要来部队探亲,我劝阻说,部队有规定,战士不许谈恋爱,否则要挨处分。豆凤没来部队,回信明显少了。她爸病逝后,豆凤来信说,哥,你志向远大,要干大事,我只是个村姑,配不上你。这是我最后一封信,上面有我流不尽的泪水,你好好干,保重好身体,忘了你这个苦命的山里妹子吧!从此不再回信,令我寝食不安,牵肠挂肚。

当兵第四个年头上,我提了干。回家的第二天,匆匆忙忙赶往豆凤家,只见屋门紧锁,院里杂草丛生,一丝不祥的预感紧紧攫住了我的心。听邻居说,豆凤去年带着***远嫁南乡,不知落脚何处。我四处打听,没有豆凤的消息,不知道她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多年后,我已娶妻生子,豆凤已成为我心中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记忆。不想一天在县城街头,遇见豆凤正麻利地给客人调凉皮,一到跟前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吃的人很多。给她打下手的是她丈夫,旁边椅子上睡觉的是她女儿,很像豆凤。豆凤给她丈夫说,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位同学,现在是团长,大领导!她丈夫客气地让我坐下,说,吃碗凉皮。我虽然极想吃,还是推托说,我刚吃过,不客气!豆凤让她丈夫招呼摊子,领我到不远处一棵树下,开玩笑说,你若娶了我,吃凉皮方便。怎么,嫂子不错吧?我说,不错,不错!她说,她丈夫人老实,知冷知热,过得很踏实。我苦笑着说,那就好好过吧。

临别时,我眼含热泪,豆凤笑着笑着,竟然忍不住哭了。

初恋散文5:love love love 初恋那件小事

文/幸运的贝壳

人生若只如初相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以前就想写一篇,或许在心里已经浏览了许多年,好多遍,只是没有告诉任何人,没有说起,没有提及,没有忘记,没有冷却,或者是没有了却,没有忘怀,没有冻结,没有失忆,心里也许有好多话,好多秘密,现在觉得文字与语言,甚至神情具有隔阂,一切沉淀,沦落化为美,层林尽染,斑斓许蝶,兰花溪隐,妙龄韶华。

蝶恋花,花许蝶,幽幽浅唱,翩翩起舞,妙龄二八,情窦初开,

七里香,珍珠贝,一缕青丝,一段尘缘,紫兰玉伽,白盏芳华

拾忆

一切都没有走远,

就象最长的电影,她转学了,去千里之外,等一场心雨,东风破,烟花易冷,枫,珍珠贝,道一句珍重珍重

你就像那呼啸而过的风一样,如此偶过,如此暴躁。当你呼啸而过后,我都不知那曾在我鬓发间如此恣意笑闹的舞荡是不是仅只是一场无心的玩笑。

--而我只能洒然地矜持,装作这场人生可以继续笑傲,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千回百转,如没有人知道我对自己的形影相吊……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不往不来,忧忧我思。

人生梦醒处,回首总成空。等待嫣然一笑,好似一朵清晨偷偷绽放的小菊。朵朵花盼,灼灼桃绽。从前是机缘,未来看造化,现在靠争取和珍惜,我在佛前焚香许愿,希望能让我们结一段缘,虔诚的祷告,我们可以在续前缘。因为遇见你,我的生命从此改变。因为梦见你,但心离你而去。我会长在你必经的路旁,从此不会有忧伤,呵呵

第一次邂逅,粉红上衣白色底裤,有两个可爱的玫红脚印,扎着马尾辫,穿着浅棕色鞋子,笑起来有两个酒涡,喜欢微笑,阳光与唱歌,像一只可爱的百灵鸟,婉转迷人,清脆,穿越灵魂的轻灵与曼妙,留着齐齐的刘海,有着好看的双眼皮,迷人,冬天换做白色的羽绒服,像天使,恩,有点像三姐,善良,开朗,健谈与富有魅力,就像林嘉欣一样,落落大方,善解人意,很有气质与涵养,给人温暖,光芒与力量,我当时很腼腆,想知道名字,就在开学后,给全班写诗歌,一排一排的,把名字写上去,“你的名字,我的诗歌”最后好像纸条到哪里去了,心,她喜欢每天都唱歌,喜欢让人宠着的感觉,小女生般需要依赖,需要安全感,喜欢在纸条后面画可爱的微笑,喜欢若无其事的想事情,喜欢窗外,有些天然呆,喜欢粉红色,她会在放学后,收拾书本和歌词本,有时也不理会歌词,喜欢那种调调,有些随遇而安,或许不会表现出来,喜欢听歌曲是带上耳机,然后哼唱,没有歌词也唱的很欢,喜欢交朋友,谈心,与闺密分享,拥有一些小简单,小开心,小幸福,小委屈,难过时会躲在角落里,每天落落大方,其实很在意成绩与友谊,通电话是有时好像游离天外,哼着小曲,唱歌时,很投入,很有吸引力,.有事时,会乖乖地听话,在原地等你。,然后说我也刚到,回去取东西时,你会发现她在月缺影疏,灯火阑珊处,她就在那儿,那时我想你也会很感动,好像每次都会问候心情,天凉了,注意身体,多穿点衣服,常常洗衣服,喜欢打扮,朴素但是很漂亮,通电话时好像就在身边, 有时会聊着聊着,就笑了,通常会让你先挂电话,如果你也遇到那么一个女孩,那么真的很幸运,也该知足了,当时我想唱歌,跳舞来着,我想她该很开心,那时,好像有次在梦里就跳过,不过过年就可以看我跳舞了,呵呵,那种不曾刻意的流露与不曾雕琢的自然,宛而一笑,嫣然勾勒,嘴角上扬,有时开心时眉飞色舞,你会深深感染着,迷恋着,写过一系列的情书,好像蛮长的,不过写得很漂亮很美,当然,楷书书写,自然笔墨,自然与贴切,暗恋与追慕,追求,都像诗里纷飞的章节,陶醉与动情,.

她很简单,所以很容易受伤,很健谈,却不是很开郎,爽朗与开心地对待生活与学习,喜欢与习惯写日记,把一切记下来,有时却关着手机,一个人听歌,想心事,她不是太会拒绝,所以有时有些事情让她为难,她不想说话时,不要逼着她说话,她不是每次都说内心话,但说出来都是真心话,她有时会想一个人,想的发疯想的心乱心烦,可是只要给她一个微笑,一句安慰就好,她不会很黏人,除非你今天非陪她不可,很少喝酒,几乎不会喝酒,每次道别时,会说路上小心,会让你先走,默默注视,然后期待他回头,却从来不会说出来,互相模仿彼此的声音,语气与神情,她回时不时地开玩笑,取悦自己的心情,也感染身边的朋友,她有一些小感动,小误解,小纠结,小怀想,当然,她会很好地解决,喜欢等待惊喜,更喜欢给人惊喜,我们好像从来没有生气过,没有责怪过,喜欢许愿,希望自己开心,当然作她的朋友也沾光了,一起被祝愿着,难过是喜欢用音乐来疗伤,除非你和她感情很好,恩,他好像没太有什么愿望,比较随心与安心,她冬天要带上口罩,找冷了不好,她不是太看重衣服,一般随意,合身就好,不穿裙子,而且有些偏好牛仔裤,她记性不是很好,当然,她会很好的记得与记起,有些坏坏的笑,有时动手动脚,不是敲脑袋,就是点点,她不会计较很多,温婉可人,忧伤起来淡淡的,含花微嗅,沁心微羞,有时觉得好像公主,俏皮可人,易欣怡情,像刘亦菲,有一种近乎自然与恬美,她就象天蝎一样,神秘而另人着迷,你觉得真的遇见里知己,好象来自心灵的愉悦与美好,多么希望多一秒的微笑,多一秒的欢颜,多一秒的了解,多一秒的呵护,多一秒的亲切,再多一秒,多一秒,

她好美,从眼睛到心灵,你见到她,仿佛,仿佛一切都美好起来,她走进。走近,透过生活,进入生命,透过肌肤,穿越骨头,抚摸心灵,温馨与温婉,温情与温柔,恰似,

一江春水一江春天,一帘幽梦一帘珍珠,

馥郁沁香,心醉溢洋,风云与清风,

云在青天水在瓶,高山流水,

一笛一萧一双人,一船星辉一船荡漾,

摇曳,霜降,划双浆,话依恋,一莲心事,

左心室,右心房,搁浅隐忧,不诉离殇,

流荧光转,星河斑斓,彩蝶翩翩,水波潋滟,

情深雨蒙,杳然如梦,一池清欢,何以别支,

远山含黛,何以笙萧,一处心殇,圈起涟漪,

处处伤,心字成灰,瑞脑销金瘦,

伊人袖,浅漪涟,雨翔,风涌,魂归何处,

拣尽寒枝不肯栖息,七夕,共嫦蛾奔月,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襟怀抒迈,执节者歌,岂不快哉,痛哉

当然,有些事情真的很美妙,很珍惜这份友谊,希望一切都很惬意与舒心,心情很阳光,她也会很甜心美好的走下去,而我,也会重新上路,如果你也遇见那么一个男孩,不必惊呆,也许他会写一个故事,寄给那个夏天,名字叫,《七里香与她》

何以笙萧默,只道是寻常

恍然如梦,玲珑作画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捎一封信来,口哨浅呢喃

认真却不任性,谈心却不会贪心,遇见你真好,所以无憾,珍重珍重,蓝颜红颜,许一片天,月圆是画,月缺是诗,若你安好,便是晴天,彼此祝福与祈愿,最长的电影,落幕,独舞,读完了依赖,我也会离开,搁浅搁浅,七里香与她,都谁时间,真的秋天,让我怎么捡,不能说的秘密,一起去看流星雨,像我的(野蛮女友)一样,三年,种下书信,等命运降临,种下书信,三年后,了解与拆开

幸运即是给心爱的人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摘自《我的野蛮女友》

特别喜欢这句话,好像一直都是在我们心中一样

一嗯,所以那么值得倾心,追忆,珍惜,祝愿,向往,呵呵,认真但不任性,谈心却不会贪心,遇见,相识,相交,相悦,月光好美,人生不可能只如初相见,所以心念,情愿,缘牵,留恋,嗯,与伊笑颜,呵呵。反正有你,真的幸运,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好不好

人生如昨,初相见,思亦然

在大学,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妥协,更学会了拒绝。感性的冲突,理性的较量,最后客观清醒,心平气和。最重要的是学会了独立,思考和作人,摒弃杂念,找到属于自己的经纬线,万事有度有果,一切随心随性,不要太勉强为难自己,委屈自己,也许有一天会开窍,心事,

不论她如何,请爱上我的执著。不论明天,请蒙上我双眸,飞吻彩蝶。其实离你不远,在你眼前

暖暖手,让心根着感觉走,让感觉寻找爱的温度,那种温情与呵护,自导自演着这出折子戏,希望可以完美的演绎,那份沸腾以久的情意,我知道,我的世界,你曾来过,不会走远,在身边,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如果曾经有一个人为了你而等待,不管是三年还是三个月,请不要那样轻率地选择拒绝。这世间的缘分并不像空气那样廉价,再平凡不过的相遇与相识,亦是前世的修行在今生的回报。在亲情以外,没有谁人能够轻易而又不求回报地为一个人付出一段寂寞的等待。即使没有欣喜的结果,也一度温暖过冷若冰霜的心灵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的行为。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时间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你宁愿这样关心他(她),总好过你们在一起而有天会分手。你宁愿做他(她)的朋友,彼此不会吃醋,才可以真的无所不谈。这种友谊不低于爱情,这样的关系俗称:知已!

无怨亦然无悔,人生若只如初见,非同寻常

这些年来,有一个人喜欢,有一个人放在心里,很美好,只是我想飞了,把一切放在另一个人心里也安心,舒心,贴心,我会开心上路,找寻一朵花一片云一雨荷一语嫣

当初当我当你,当年当面当心,

当风当雨当一季花开,一朵花败

当一切都过去,会怀念,伤感,珍惜,祝福

当我不再年少

当你不再忘怀

像一片云的寂寞,不懂雨的心事

而已,又何必

终会有一个人惺惺相惜,有一个人心心相印,她声音一定很轻,很好听,很喜欢唱歌,容我找到她,轻轻换一声,对不起哦,让你就等了海角天涯,几许韶华,了却琴弦,缘知音弹,当然,她声音好听,好甜,嘴角上扬,喜欢唱歌啦,呵呵,觉得所有的一切,唱歌谈恋爱最舒服,当然,有一首歌至今还没唱过呢,期待,

我们都还有年轻,都向往远方,那我在远方祝福,读完了依赖,我也会离开,瓦解,倒带,搁浅,安静,羽毛,一首歌的时间,静待下一站,爱转角,借我一生,陪你一程,

每一个人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为她守候

总有一个人值得他寻觅,等待与给她所有的爱与了解

如果前世种下了花树

今生等一个人,念一厢缘,了一段情,画一幅画

一花一树

守着一树的花开花落

一年的春华秋实

一世的风雨漂泊

幸福既是无限的包容与关怀,相互尊重,以及期待

没有花哨没有讨巧

此刻纪念与祝福,珍惜与许愿

天转晴,爱转角,幸福下一秒

渐入秋,夜未央,幽梦敛一帘

春暖花开,花琴心音

总有一个人听我细水长流地讲那些天长地久的故事

总有一个人给她相濡以沫地过那些柴米油盐的生活

岁月静好,愿心安好

从此以后,珍珠贝,我把它理解为好好珍惜珠珠与贝贝的友谊

从此以后,少了一个多情的李煜,多了一个浪漫的李白

从此以后,云淡风轻,彩虹天堂,最美的风景

而一切仿佛烟雨,望眼欲穿,秋水伊人,也许就在彼岸,云水之间,遇见语嫣

有一场表白,没有角色,那只有我默念

有一个角色,没有念白,也只有你默许

从此以后,还会有谁,还会有心,还会有爱

从此以后,还会有诗,有歌,少年与心事,梦与相守

我是幸福的拾荒者,像胡歌一样,重新出发,

我觉得我是雪白的羽毛,向往着超越自己的渺小

成为寂寞城堡关不了,能带给人幸福的青鸟

一直很幸运,恩,我是乐天行者--幸运的贝壳

初恋散文6:初恋絮语

文/道翊

那是个美妙的朗朗天,阳光很好,也没有风。那天我听你说了许多话——象往常一样,享受着你走在身后吹口哨的感觉。那天我走的很累,那天的情绪很兴奋、很矛盾、很燥热,那天很难忘。

在那天之前再之前的夜晚,我曾做过一个梦,一个很美很凄迷的梦,梦里有你,有风,有寒冷,有等待,有飞驰。梦醒时分的我已泪噎满喉,颤抖的情愫和情感的辉煌冲撞着我蠢蠢欲动的心。所以,我想去找你,我必须去找你,被胸中的热浪击涌着,我的目光便插上了翅膀,飞向你——只为了圆一个梦。而那天我确实围着梦走了一个不太圆的圈,并且是沿着你的思想脉络,你说妙不妙,妙不妙?!

世上的事情真的说不清,也永远不必问明白,毕竟我们没有太多的以往,更没有后来。后来便只有太多太多的想念,梦醒时的落寞和永无休止的变迁,令我甚至不敢相信梦,不敢相信那天的思想,不敢相信你说的那句让我感动了许久许久的话。

我的心是高飞的云,我的心是飘远的风。我无法想象我们会有将来,而那天我确实迷惘了,无可置疑。命运真怪啊,让我永远猜不透前世的情缘和今生的归所。我知道你不是,几百遍地在心里说不是你,可情感的波澜还是几度翻卷,我不禁要赞叹你的魅力。尽管我会遗忘并改变对你的沉醉,但毕竟那天存在过。

初恋散文7:初恋,一份永久的回忆

文/tianxibo520

最近,好像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沉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厌倦了白天的那些喧嚣,还是习惯了夜的静寂,总之,我想要表达的太多了,没有一些合适的词语来拼凑成一句话来表达我内心的感觉和一种臆会。

如果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的话,那么“初恋就是爱情的前奏”。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如糖果那般甜蜜;如大海那般辽阔;如纸张那般洁白;如花朵那般无瑕。

夜里,星空璀璨,皓月当空。

那月亮上面,吴刚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的砍着那棵树?月兔是不是还在捣药?嫦娥是不是还在后悔偷灵药?

今夕,何夕。

夜已微凉,人未断肠。

月凉似水,花开满天。

风吹无痕,心碎无声。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

多少辛酸往事涌上心头,都付诸笑谈中!

如果我可以到月亮上去,是不是我就可以乘风归去?

而那些暗淡的月光是否就可以掩埋我心中的那份关于初恋的永久的回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也许吧!人就是这样,有感情,而且容易念旧,越是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偏偏要闪现脑海;而越不想要忘记的东西,它就像一阵风似得,左耳进,右耳出。这或许就是所谓的“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吧!

而初恋就是这样,初恋是一份感情的开始,也意味着自己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个人的存在,然后再进入生命,住进梦里。

或许,是曾经的自己的太年少轻狂了,总觉得自己还年轻,青春应该要无情无尽的挥霍;而初恋更应该要好好的玩弄。然而。等到一切都结束了之后,才发现只道当时是寻常。

人生中有太多遗憾,而初恋却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

也许,有的时候,回忆多了些,甜蜜却少了些;寂寞多了些,而关怀却少了些。或许人算不如天算,人生中好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

爱情就像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

初恋却是这座围城的大门,有的人宁愿退避三舍,也不愿趟这个浑水;而有的人委曲求全,脱掉身上那厚厚的保护色,走进属于自己的幸福天堂。

初恋散文8: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一)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住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怕是受凉了吧。可儿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喜看医学杂志,懂得如何保养受凉的胃。捂着热水袋躺在被窝里呢。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高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有什么用呢?可儿也在其中。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又心地善良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没有松开可儿的手,另一只手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是那种可以挂在颈项上的。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是亦侨还在紧紧地抓着可儿。可儿有那么一刻恍如梦中。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亦侨不仅学习好,人也高大帅气,但个性却有点倔强。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可儿不好意思,但拗不过亦侨;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帮舍友提水倒垃圾,可儿说干嘛呢,亦侨笑笑,搞好关系方便我来找你;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有一天,亦侨约可儿去看电影,可儿怕遇到同学被指指点点,有意走在亦侨的后面,被亦侨发现后,挽起可儿的胳膊不放手,可儿无语。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可儿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没打算为自己过生日。而亦桥呢,却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一份超值的礼物。当亦侨把一双当年最流行的鹿牌小皮靴送给可儿时,可儿没来的及高兴,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亦侨红着脸说:“那怎么办?”“我不管,你先把鞋子拿回去。”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虽然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但是可儿、亦侨是班里的尖子生,学校对他俩的恋情似乎有点网开一面。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不吃饭,眼光却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内心有点翻江倒海,怎么对亦侨开口啊!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还没说话,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我爸说,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才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可儿鼓起勇气去找亦侨的哥们阿宝。告诉阿宝亦侨没回来,她担心倔强的亦侨会闯祸。阿宝陪可儿去了亦侨的爷爷家,亦侨不在,可儿更着急了。哭着问阿宝:“这怎么办?”阿宝安慰可儿,不会有事的,但心里还是对亦侨有点担心。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也许上帝在这一刻,也会感动。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去找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初恋散文9:初恋

文/徐建英

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

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我们一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习,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向右方闪跳的转向灯,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会变戏法般地拿出苹果或是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扑哧扑哧地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直到听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城。

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管,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在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的晚自习,再忙她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的时候,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鬼脸。

而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就像影子一样到处都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

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铺子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我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儿,只得又退了回去。后来,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又沾上了毒品……

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那路两排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习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抢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

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现在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着小沁。

初恋散文10:初恋未恋

文/歼石

灯深,念碎,人独醉,情词缤纷为了谁?朦胧月,销魂夜;天灰,雨坠,难入睡,凉风冷了谁愁眉? 此事非,谁滋味。此文为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而作,那是他失恋的时候。青春的世界里,某种情愫懵懵懂懂的产生了……

-- 题记

秋雨敲窗,深邃的夜幕下就只剩下一片空虚。他静静地伏在桌上,眼睛已经闪亮着光芒。他陷入了遐想。她的姿影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微微光芒中,时空停滞了。她,“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出似弱柳风”,长发的飘逸半遮半掩她那纯洁的笑靥,却难以遮饰那清亮的眸子。她向他投来一种微妙的眼神,这种眼神让他心泛起了涟漪,接下来他好像变得由她主宰了,他痴迷在她的眼神里

她的笑靥是神圣的,很甜,微红的脸颊边浅浅的勾勒出两个小酒窝。他看了,心不知所措的,好一阵子后,才懂得一种兴奋,前所未有的。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试探着慢慢地贴近她的脸颊,然后轻微地勾了一下她的小酒窝。他仔细地看着她的反应,发现她笑了。

当手贴近她的那一刹那,他的手和她的脸粘连在了一起,她的脸是极冰的,极凉的那样,有种想触摸到一块美玉的那种温润与惬意;然而又是极烫的,也不烫的很过度,他感到暖和。他的手从她脸颊划动开来,他开始有一种陌名的兴奋,同时也似乎夹杂着紧张,他感觉到她的的脸颊的光滑,有点柔嫩的,又像是涂了层润滑剂。

她的脸上没有附庸一点尘滓,更不会粗糙。他有了一种微妙的感觉,他为和她这次短暂而长久的零距离的试探性接触感到陶然。他呆滞了不止片刻……

她仍是浅浅的对着他笑,而且笑得更灿烂了。他大胆了些。他凑她越来越近了,他的手已碰到了她的手,突然有种触电的感觉……不经意的摩擦却是蓄意的,轻微的却是猛烈的。他又索性挽起他的手来,然后贴在他脸上。他抬起头,发现她正凝视着他,眼神愈加迷人,他迅速低了头。他禁不住笑,她也笑。

一阵子后,他们发现自己已置身在一条寂寥的街上,刚好在一盏路灯下,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有很多雨向他们那边打去,他的头发很快就湿透了。他低头看时衣襟也湿了,全身都湿了。他踌躇了会儿,他注意到她脸上,也湿漉漉的,不大像全是雨水,跟泪花似的。她在哭。

雨有旋律地下着,极细切、凉丝丝的,一切都很适宜。他觉得眼前有一种诗的意境。雨那么浪漫,他们也很浪漫。呵,那是缱绻的雨,是多情的雨,是雨的滥觞。

雨中,他和她浸没了……

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的一次草率的决定,他们决定把他们火热的心交给对方,把他们的幸福撒在了两个人的手上,他们决定一起去寻求他们心中的幸福。他们在雨里深情地注视着对方,深情地相拥,只有彼此。

也是这场迷离的雨,让他和她做出了人生一次郑重的决定,她推开了他,她对他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们都泪流满面。他们彼此依然都不会忘记对方,不会忘记这一场迷离的雨。但他们也知道,他们的年龄都不成熟,他们还只是个学生,他们现在还不能够……繁星点点,细雨绵延,回想他们的一切,留下了什么,渲染离别,寒风泠泠、刺骨的残蔷,那些记忆深刻有怎能淡忘,不需要什么智商,内心不允许淡忘,梦境一般的美妙,点缀着他们断续残翼的梦,但是他们很懂事,他们知道现在他们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个学生,他们不哭。雨淅淅沥沥的,他们独自走了,没有回头,他们在思索着。终于他们明白了什么是青春。

初恋散文11:青春少的老巷里,有我忘记的初恋

文/风之语A小艾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初恋散文12:小狗和初恋情人

文/湘诗阁

本来想写一篇关于友谊的散文,但不知为什么,眼前浮现出一只小狗,紧接着,初恋情人的脸也浮现在我的眼前。

小狗是上大学时遇到一只流浪狗,初恋情人也是上大学时暗恋的一位兄长;小狗早就被我丢进了记忆的灰尘里,初恋情人的模样也被我存进了发黄的故纸堆。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们同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先说说小狗。

那是我上大学一年级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早晨,天有些冷,我与同宿舍的女孩一道去教室上课。在拐进入教学大楼时,我们在马路对面的一扇黑色的铁栅栏里,看见一只被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狗。小狗大概只有一两岁,毛脏兮兮的,有点发黄发黑。它蜷缩在离栅栏不远处的一堆枯黄的草丛里,小小的脸上,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栅栏外来往的路人。

我很怕动物,包括小狗。但在室友的邀请下,我还是跟着走了过去,并立即被它那双黑眼睛给吸引住了。我们蹲在铁栅栏的这边,它趴在铁栅栏的那边。它盯着我们看,我们也盯着它看。我们跟它说话、朝它笑、逗它叫,它都不为所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下课后,我们发现它仍然趴那儿……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它都趴在那儿。即使早晨的露水很重,地上湿漉漉的,它蜷缩的地点、蜷缩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那双眼睛,黑黑的、亮晶晶的,随着你的动作上下转动。

小狗从哪里来,***妈呢?这么冷的天会不会被冻坏?它饿不饿?我们问自己,也问它。但没有答案。

有一天早晨,我们特意从食堂买了一个包子,隔着栅栏丢在它脚下。它吓着了,从趴着地地方“腾”地站起来,但随即又趴下去,不看包子一眼,只静静地看着我们,如同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

每天去看看小狗成了我跟室友的习惯,每天讨论小狗也成了我们聊天的话题。但有一天小狗突然不见了,并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从最初的伤感,到怀念,到慢慢淡忘……

再说说初恋情人。

也是我上大学一年的下学期。一个深秋的傍晚,师姐临时通知我,一位已毕业的师兄过来了,跟我们是老乡,建议放学后大家一起聚聚。聚会上,我遇到了他,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充满阳光的男孩。当然,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看你的时候笑意盈盈。

两个月后,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师姐又把我约出来聚会,再次见到他,并相互留了电话。之后,他就开始往我宿舍打电话。我从最初的拘束、紧张,到把他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他很少谈自己,但我却很喜欢谈自己。每回通话,我在这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他在那边一声不吭静静地听。只是在快结束时,他叮嘱我要注意身体,吩咐我先挂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接他的电话,喜欢跟他说话,喜欢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开始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出现在我的诗歌里,出现在我的幻想里。我幻想有一天他会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宿舍门口,给我一个惊喜。

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是来年一个初夏的晚上,空气中充满了树叶、泥土的清香,我结束晚自习跟室友回宿舍。在过马路的时候,我被一个声音叫住。我一抬头,就看到马路对面那双亮晶晶的、会说话的眼睛,不知道怎地,我的心砰砰乱跳,脸突然红了。他没有拿鲜花,只是背着一个黑黑的公文包,笑意盈盈地站在宿舍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过了马路后,我才发现他旁边还站着师姐和师姐的男朋友,我似乎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女孩,赶紧掩饰自己惊喜、羞涩的情绪,镇定地跟他打招呼……从师姐那儿得知,他在梧桐树下站了4个多小时,只为见我一面。

自从那个晚上后,我就从一个快乐、无忧无虑的女孩,变成一个充满思绪、有了心事的女孩,每天孤独地待在宿舍里等他的电话,悄悄地躲在被窝里写诗歌,傻傻地盯着窗外那颗梧桐树盼望着惊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电话越来越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拿出他留给我的电话号码,鼓足勇气给他挂了一个电话。当听到那边传来的陌生的“喂”时,我吓得把电话机扔了出去——我很害怕,怕他同事知道我的存在,怕他责怪我打搅他的工作,怕他猜出我的心事。

我开始做有关他的梦。梦里总是在给他打电话,要么找不到电话机,要么打不通电话,要么电话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急得我满屋转。一个晚上,还做了个在当时看来荒诞无稽的梦。梦中,他好像是安全局的特警人员,为了工作需要乔装打扮混入黑社会。他不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只是前来跟我告别,要我不要找他了,然后他就滑进了一根长长的管道,消失了……现在回想起,才知道那是潜意识在告诉我,不要痴恋他了,他不是我今生相守的人。

当然,那时的他还是偶尔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一如既往地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聊自己,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直到有一天,他在电话里说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充满了期待。他说,他要结婚了。我的心突然一沉,很镇定地说了声恭喜,然后就挂上了电话。

我解放了,有说不出的轻松,但在接下去的一段很长时间里,失落、低沉、悲哀、自怜、忧愁如影相随般缠着我,让我不能自拔,直到一年后我生命中真正的他出现……

敲完上述文字,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小狗和初恋情人会在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时浮现在我眼前。因为,他们曾经在我生命长河的同一个时间段出现过,且以同样的黑黑的、亮晶晶的眼睛吸引了我,并最终消失。

也许在世人看来,怀念小狗跟想念初恋情人的感情不可以相提并论,放在一起回忆更让人可笑。但从客观的角度看,他们都是我曾经情感体验的一部分,只是在当时,我对小狗的感情倾注得少一点,我对初恋情人的感情倾注得多一些。仅此而已。

佛说: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我不知道小狗是否还活着,我也不知道初恋情人现在身处何方。在我现在的世界里,他们也许根本就不存在。

初恋散文13:初恋止于梦

文/齐天圣

(一)名字

有个同学,小学时叫小丽。初一时有一篇歌颂华国锋的课文。文中有“华国锋有个女儿叫华小莉”句。于是把她名字写成了小莉。到了初二,觉得不再小了,觉得“晓”字更雅、更有文化些,便改名为晓莉。后来她说参加工作迁户口,又把名字写成了晓丽,一直沿用至今。于是,在我的记忆里她有了四个名字:小丽、小莉、晓莉和晓丽。

小莉和晓莉给我印象最深,活泼、开朗、美丽、大方,很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她,班上女同学都以她为中心。她曾坐在我的后排。有一次上课时,她悄悄地把废纸塞进我的破棉袄里,下课后引同学们来搞笑。

女同学中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最好。以至在我有了我的妻之后,仍时常念起。她的身影偶尔也出现在我的梦里。有时我也会向我的妻提起她。特别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出现了凤凰卫视美女主播吴小莉,电视频道只要调到吴小莉的节目,定会想到她。以至有一次当着我妻的面把吴小莉叫着那个小莉,遭了我妻的白眼。我说是口误,妻不以为然:心误吧。我只能笑之不语。

(二)字谜

上初一时她给同学们出了一则字谜:三横一竖,不猜丰、王、主、手,猜得来秀才到手。班上几个“秀才”都没猜到,被一个后来没考上高中的同学猜到了:“斗”字。当时觉得牵强。后来琢磨,觉得这个字谜编得很有水平。其实谜面已有了提示,猜“丰、王”当然最直观,但太容易,不能猜。“主、手”也不能猜,这就是提示,与横竖笔划相近的其他字是可以猜的。后来再看看书法字典就不难知道,“斗”字的两点有很多都是写成两横的。因此我一直把这个字谜当做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字谜之一。我相信当时她还没有水平自己编出这么好的字谜来,一定是别人出给她猜,她拿来考我们的。

(三)蚕豆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她和另一女同学走在一起,看到我,她举起手中一个装注射液用的小硬纸盒,要我猜装的是什么,我毫不犹豫地说:“蚕豆”。她惊叹:“你怎么这么聪明”。

在我们老家,蚕豆成熟时,有把新鲜的蚕豆煮孰了当早餐吃的做法。她有个弟弟和我们是一个班的,当时与我同桌。其实头一天她弟弟用口袋装了蚕豆到学校来给我吃过,所以我猜肯定是煮熟的蚕豆。她则是用小硬纸盒装了来,带给班上另一位与她要好的女生K吃的。弟弟用口袋装,姐姐用纸盒装,这就是男孩和女孩的区别。

(四)中和 分解

初二有了化学课,课本上的化学反应式,她分不清哪些是中和反应,哪些是分解反应,要我在她的书上注明。我把这事讲给我的妻听。妻说我傻:别人怎么不懂,是你自己不懂吧。妻以为初中的化学课程是很简单的。然而虽然很简单,但很抽象,加上当时的师资有限。除了有个PH值试纸以外,没做过其他任何化学试验。老师的授课水平也有限,只能是照本宣科,所以确有很多同学没搞懂,相信她是其中一个。

(五)相片

初中快毕业了,因为要办准考证、毕业证,老师要同学们交照片。那时只有县城才有照相馆,照了相还要等好几天才能取回来。有一天走在放学的路上,她要我送一张照片给她,当时照片还没有取回来。等我把照片取回来,她也没再要了,我又不好意思送给她。班主任老师要我给班上的同学填写毕业证、贴照片时,我看到她的照片,很想向她要一张,却也没好意思要。没想到高中开学后没见到她,我还问她弟弟她怎么没来。原来她不愿读书了,早早参加了工作,进了一间乡办小厂。

30年后,初中毕业证上的那张照片成为了我有影相以来保存下来的最早的照片,且仅存那一张。毕业证坏了,觉得也没用了,于是把照片剪了下来,一直保存。随着数码技术和网络的发展,我把照片用数码相机翻拍了下来,后来通过网络传给了她。同时我也希望她传一张当年的给我。可是,她说不会传。

过去是我欠她的,现在是她欠我的了。

(六)书包

我读书从来都没背过新书包,都是大哥二哥用过的书包再给我用,和穿衣服一样。初中时母亲好不容易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军绿色的洋布书包。可背着没几天,有一天放学刚出校门口,我背着书包,抱着蓝球准备和几个同学一起去打球。不知怎么被她扯住了,她扯着我的书包不让我走,好象有什么事要问我的样子,我以为她是在逗我,硬是犟着要走,扯着扯着,书包扯破了。她有点不好意思,也没再问我什么了。

第二天上学,她很关心地问我,书包缝好了没有。

我学生时代唯一用过的新书包被她给扯破了,我也不知道她当时到底要问我什么,直到扯破书包才止。

(七)口琴盒

有一次和我妻说起她,我妻笑问我当初怎么不追她。我也笑答,当时我还小,不懂得追,也不敢追,等我懂得追了,她已嫁作他人妇。

想过,没追过。妻说那是单相思。

我枉读了两年高中,以全镇第一名考进镇高中的我,毕业后只考上省城的一所中专学校。在省城读书时,我给她写过一封信,不知道是我没寄出去呢,还是寄丢了她没收到,现在已不得而知了。包括信中写了些什么我也记不大清了,大概是当时没考上大学的失落心情和对我就读的那所学校的不满之类的文字,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吧。因为我经常去我另外两位同学在省城的高等学府。那才是真正的大学,那才是真正的校园,上学就应该上那样的大学。没能真正进到那样的校园读书成为我今生最大的遗憾。

有一年暑假回家,试着去接近她,我拿了一个坏了拉链的口琴盒,到她厂里,找她帮我缝拉链。当时她已做到车间主任的职位,正春风满面如桃花。我感觉她对我很敷衍,很不经意,拉链缝得不好,可以说很粗糙,可能是随便找一个人缝一条拉链就交给我了。当时我还是一个很羞涩的少年,加上高考的失意,让我一度很不自信,生怕她笑我,找个缝纫店或补鞋匠缝一下不就行了吗?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找到她厂里去缝呢?我婶婶家就是开缝纫店的。

不久,口琴我也不吹了,迷上了同学的吉它,那个口琴盒连同口琴一起也不知丢哪去了。

从此,觉得她神圣不可及,高不可攀,不管从家庭条件还是个人条件都自愧不如,自觉形秽。但心中的爱慕依旧,她的美好依然。

再后来,参加工作后回家,也是在夏天,看到她和别的男孩拍拖,心里很不是滋味,酸痛酸痛的。

之后,她成了别人的新娘,我也有了我的妻。

(八)重逢

自我有了我的妻后,我便很少回老家了。那时手机还不普及,通讯也很不发达。难得回一趟老家,问及她,也不知去向,从此便没了音信。一隔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后,在广州我遇到一个从老家来的老同学,问及初中的一些同学并提及她,刚好这个老同学一个月前碰到过她,留下了手机号码。于是,我给她发去一则短信问好。她很快回了信息,表示非常高兴,并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广州。天下竞然也有这么巧的事,三天后,她随其夫、子来广州。之前,她可从没来过。

世界很大,也很小。心中一直念着的、偶尔也出现在梦中的同学,二十多年来杳无音信,难觅踪影。刚联系上三天却又能在千里之遥的异乡他城相见,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于是我也携我妻在广州略尽地主之宜。

见面前担心认不出对方,不知对方模样有了怎样的改变。毕淑敏有篇文章说过,初恋的情人不宜重逢。我想那主要是害怕见面后现实的形象打破记忆中的美好。我们虽不是恋人,可也是有着很好印象的同学。然而,我们一眼都认出了对方,她直呼我名,声音还是如同学时期一样亲切。岁月的流逝也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印痕。她还是那么开朗大方、那么热情、那么青春、那么美丽,还是记忆中的那个她。

没想到一见面我妻竟然当着她和她先生的面,把笑问我的话说了出来。她则当着我们的面数落他先生最对不起她的事。最对不起的事能当着我们的面数落的,我想那算不了什么,那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子。看到她儿子也象她一样落落大方,心中一下子释然了许多。

临别,她直言,以后再回老家一定要和她联系,否则就要骂人。话说得那么率直!那么真诚!

(九)梦与心跳

她还是通过网络传了几张相片给我,好象是在黄鹤楼上照的。相片照得非常高贵,高贵得让人看了心跳。因此我把她命名为“心跳”,保存在电脑里的一个文件夹里。有天晚上睡觉前,妻轻轻地说;“不好意思,无意间看到了你的‘心跳’,我还以为是**”。我心里一惊,好久没做声。原来那晚我不在办公室时,我妻用我的电脑上传她自已的照片。我妻子不会操作,请别人帮忙,无意间把“心跳”给搜索出来了。原来如此,吓了我一跳:我说你怎么看到的呢,该找的没找到,不该看的被你看到了“。妻不愠不怒。

当夜与妻相拥而眠。第二天早晨醒来还没起床,伸了个懒腰,挽着妻的脖子说:“做了个梦……”。还没等我说完,妻就说:“知道你梦到谁了。”

知我者,莫如妻也!连我做梦梦到谁都知道。

初恋散文14:伤痛的初恋

文/蝶恋花.杏花雨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暗藏着初恋的爱河,孱孱地流动着爱的溪水。荡游在初恋的河水里,领略平静与激浪的洗涤,感受着情水的味道,要么香甜,要么悲愁,带着情感里好多的欢畅与无奈,积成许多美好与苦涩,成为了一生中抹不掉的记忆。

每当翻看抽屉里一张张初恋的照片,阅读一封封陈旧的情书,还有那唯一的情物一只耳环时,他的耳畔又传来那海枯石烂、不离不弃的铮铮誓言,这一切,揭开了他心中的伤疤,打开了他记忆的闸门,刺痛他滴血的心。他已不再把那段心痛的初恋当成一种秘密,今天,又从思想感情的潮水中找回,把它写进文字里,甜着他的心,伤着他的怀,让风儿轻轻吻着它,飘到那遥远的地方。

这个藏存他心里多年的故事,是一个痛断肝肠的故事,一个无法从我心抹去的伤透,总是让记忆的泪水模糊了双眼,潮湿了心房。

对于她,他还能说什么呢!尽管他们之间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然而,残忍的结局是那片片的惆怅和阵阵的心伤,还有那刻骨铭心的思恋。

初识结缘分

和她初识,还是他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那时,她是一名刚从卫校自费毕业的实习生。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他与同住单位宿舍的同事去县医院找同学。当他们走进女实习生宿舍时,他一眼就看到坐在床上看书的她。不知所措的他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我们找人,打扰了你看书。”

她略抬头:“没有,你找谁!”声音很柔、很细。

他们说明来意后,她示意他们坐下等等。

他发现她仿佛在用余光偷看他,从他脸上划过,他感觉到脸在发烫,那缠绵的余光好像带着情刺,刺的他忐忑不安。

他也用余光偷看了她。她长得很好看:苹果似的脸蛋,白里透着红;弯弯的柳叶眉,双眼皮大眼睛;直挺的鼻子,一肩乌黑齐肩的秀发,散发着少女的芳香,在浅蓝色夹克衫和黑色健美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青春照人。

瞬间,她发现了他的窥视,脸上点缀着红色,显得有些慌乱。她把书合拢,放到了一边。

“小妹,上夜班的时间到了”,一位女实现医生在门口喊道。

“小妹!”一个多么优雅的名字,如玉似水,人如其名,一样的美!

他鼓足勇气,正打算和她聊上几句,只见她收捡书本,“刷”地站了起来。就那一刹,她仿佛是碧潭中一枚鹤立水面的芙蓉,亭亭玉立,宛若红莲。随即,她那洒脱而匀称的倩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好多天过去了,他却无法忘却:她陌生而熟悉的面容常在他的思绪中,忽隐忽现,显现着朦胧中的真实。

相恋堕爱河

几天后,同事递给我一封信,说是在县医院工作的老婆带来的。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接过信,那娟秀的笔体,工整的字迹,一看就是个女孩写的。同事立即起哄,说帮他找到了对象,叫他请客。顿时,我他庞绯红,心跳加快,不知说什么好。

他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天哪,居然是她写给我的”。 他屏住呼吸阅读,她告诉我,追求她的男孩又好几个,她都觉得无缘,从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觉得我是一个诚实稳重的男孩。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这一刻,他激动不已,觉得世间的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他连忙写了一封信寄出去,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信。他们谈理想、谈追求、谈生活,彼此相似的爱好、追求,擦出了爱的火花。从此,他和她走向了熟悉,心里滋生着恋情。

他们往来频繁,在工作上相互帮助,互相鼓励,他们提升很快;在生活上相互关怀,彼此照应,他们生活愉快。激励是他们的目的,宽容是他们的尺度,尊重是他们做人的准则。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正是在彼此的鼓励下,他在录干考试中名列前茅,从工人转为干部;她在医学考试中一路闯关,拿到了自学考试大专文凭。

从那时起,他和她有了一个不变的约定,那就是:每周在县城三岔河边的小树林不见不散。

提及到他们那隐蔽的小树林,是一个尽是美丽的地方。它地处胭脂河、三岔河交汇处,那里柳树成荫,野花烂漫,蔚蓝的天空中白云漂浮,万物映在清澈的溪水中,静静的,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幅画的美好感受。

他和她的约会之地,就是河边最大的那几颗杨柳树下。几乎是每周下午,他们在杨柳树下约会,杨柳树下的两块大石头,是他们凳子,是他们学习、探索、促膝谈心的一席之地,更是他们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的最好见证。他和她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清清的河水中,总有一双美丽的影子。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闻着林间飘来的花香,沉醉于幸福与快乐之中。

他和她已形影不离,无法分开。从中午至到黄昏,他们才会悄然返程,而独自的心里,还缠绵着留念与难舍。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爱的表露,并非仅靠言语。爱在一瞬间,终究死去活来。

从此,他和她堕入了爱河。封封情书传递着思念,次次约会留下了爱的烙印,夜夜失眠印证着刻骨铭心。

媒妁定姻缘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快、很快。不久,到了谈婚议嫁的时候。他们已将彼此的爱慕告诉了双方父亲,双方父母在进一步的了解后,最终答应了他们的婚事。

按照穆斯林的要求,必须要有人说媒,按照程序进行。为此,她的父母提议让她时任县领导的堂哥说媒,他的父亲叔叔也很赞同。一切都在预料中,发展的那么顺利,以至于她的堂哥让他写封申请将她转为城镇户口,以便于将来谋个合同制工人的身份。

此时此刻,他们觉得上苍是如此的垂青他们、眷顾他们,让相爱的人在一切,他们爱的轰轰烈烈、顺顺当当,仿佛他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夫妻。

紧结着,他们置办嫁妆,择定良日“送定茶”(订婚)。那天,当他走进她家时,到处是偷窥他的眼睛,随处可听到窃窃私语,霞的亲友们在评论他这个未来的女婿。羞红了脸的他,赶紧低下了头。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最快乐的人。

婚变遭霹雳

就在他们筹备婚礼的时候,他单位的原任领导又来给他提亲。据说,女方的父亲是位副科级领导,女方是名合同制工人。这条件,比起她在家务农的父母和工作无着落的她可是天上地下。父亲和叔叔欣喜万分,一方面叫这位领导做媒,一方面叫他赶紧和她分手。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悲切!伤心!心痛!他已无法承受,与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

可能是由于媒人是个手握大权的领导的缘故,事情进展的出奇的神速,而且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

父亲叔叔也通过霞的堂哥,表达了退婚的决定。这自然引起了她父母的愤怒,捎话誓死不与他们这些无情无义、不讲信誉的人结亲。

失望和心酸一起涌上他的心头。当手捧着她用血与泪写来的一份份绝情信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滑落泪水。每当他独自去到他们那老地方,天还是原来那蔚蓝的天,水还是原来那洁净的水,树还是原来的树,林还是原来的林,花还是原来的花,一切依旧如故。可唯独不同的是杨柳树下,那两块石头旁已经长满了青草,叶子遮蔽光滑的面容。他无力地站了上去,河水中是我孤单而弱小的影子。他呼喊着她的名字,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也不觉得累。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路过我和霞走过每个地方。近处,恩爱栖息的鸟儿遭到了路人的惊吓,”噗“地一声,各自飞向了东、西。看到这般景象,我停住了,心里一片凄然。

他好想说:你快回来!我想你!念你!我离不开你!他真的好想说:我的心没有变,我永远爱你!爱你!爱你……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现实告诉我,他和她无法摆脱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魔掌,他们都已成为他的家人那贪图虚荣的牺牲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今天,实属可悲!在沉沉的心伤和哀愁中,他知道我将孤寂地支撑着自己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麻木不仁的度过余生。

痛别难割舍

她,是他难以割舍的人,和她的分离,伤痛着他的心。他对她的牵挂日积月累,与日俱增。他知道这样不行,他再也不能承受爱的摧残,决定去寻她。

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去了她老家的小村庄。此时,她的父母已在村头为她开办了小诊所。

在小诊所找到她时,他简直不敢相信,几天不见,那个焕发青春气息的她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衰老了许多。他的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自责、痛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错。

他表示要放弃工作带她远走高飞,可悲痛欲绝的她坚决不从,一则怕他丢了工作,二则怕坏了父母的名声。多么善良的女孩啊,吃尽了感情的苦头,还替别人着想。

她哭着说,爱他恨他,永不相见。他喊着说,不离不弃,远走高飞。他们已哭成了一对泪人,绝望已逼迫得他们无处容身。

他自责他的无奈、软弱和顺从,责怪上苍的玩弄、无情和折磨。此时,万念俱灰的他们仿佛觉得天崩地裂,世界末日。

乘他不备,她快速拿起着上的安眠药送到了嘴里。他眼疾手快,赶紧一把夺下。泪水已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大脑一片空白,呼吸顷刻停止。

过来很久,她从悲痛中缓了过来,她要他们彼此都好好活着,她也不再草率生命,叫他不要虚度年华,做今生最好的朋友。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她的小诊所走出来的,带着绝望、失落,他真想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出车祸,离开煎熬悲痛、无助无奈的灰暗世界。

后来,他又找过几次她。她眼含热泪地回绝他:以后不要再见,不要影响各自的生活。

再后来,听说她的父母将她许配给了邻居村的一个男孩,他的心好疼。

自己酿的酒再苦也得喝。一次次的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百依百顺,是他亲手毁了他和她。如果世间真有后悔药、如果时光可轮回,那该多好啊!而这,只是他安抚伤痛的托词和转嫁悔恨的妄想罢了。

和她的痛别,沉重地刺痛着他的心。

几度春秋,痛中煎熬。痛,使他精神恍惚,痛,令他思绪失常,痛,伴他人生,痛,如行尸走肉。

那些年月,他独自漫步在林荫小道,寒风瑟瑟,干枯的树叶,飘落在前方。

他不知道:叶子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他拿出她留给他的定情物,泪干了,可痛依然存在。

总盼她音讯,哪怕只是一个字、两句话……然而,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

他用一生的心痛折磨自己,用一世的愧疚赎罪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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