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散文

请欣赏家门散文(精选14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家门散文1:老家有条乾江河

文/乾江河畔

老家门前有一条乾江河。

她发源于蟒岭深山的千岩万壑,在云烟弥漫层峦叠嶂的大山体内千回百转的奔流、激荡、冲刷,终于在一个叫月亮沟的小村子前面一座山麓下汩汩流淌出来,清泉碧波,水花四溅,形成了老家远近闻名的一道自然景观————出水洞。

出水洞有一个悠远美丽的传说,话说当年出水洞经常有鱼儿从山洞里游出来,鱼鳞闪闪,肥美异常。出水洞附近有一户人家,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无子,苦得那家妇人焚香祷告,在菩萨面前许了多少愿心,后来这家妇人生了一个男孩,一家人欢天喜地,满月这天大办宴席。四邻八乡的亲戚、邻居、朋友都来道喜祝贺。席间有一位仪态雍容的贵妇,还带着一名侍女,看着满桌的山中菜肴,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今天饭菜着实不错,就是席面上如果有一道鱼,岂不是更好。旁边一个青年男子说:咱这大山大野,到哪儿去弄鱼呢。贵妇微微一笑说:出水洞就有啊,这样,你们明天正午时分到出水洞,你会看见一群鱼的。山里人听得一头雾水,似信非信。第二天,这个青年男子和村中几个年轻人正午来到出水洞,但见出水洞碧波粼粼,浪花飞溅,一群鱼正从山洞里鱼贯而出,看得这帮年轻人好不心热,他们捕到了游在前面的两尾鱼,回到家中烹饪时,却发现鱼腹中尽是昨日宴席上的饭菜,方知贵妇人和侍女皆是鱼精所变化,山里人懊悔不已。从此,出水洞再无鱼儿出现。

出水洞源源不断的涌出泉水,漫出水潭,流过宽阔的河床,流至我家门前截山改河的遗址时,竟然形成一道奔腾的瀑布,雨季丰沛时节,浊浪排空,怒涛拍岸,气势雄伟不亚于壶口瀑布呢。

乾江河在老家门前默默地流过,河两岸的家乡人在她身旁浣衣、灌溉,生儿育女,繁衍生息。老家人早晨下地干活,来到河边撩起清凉的河水抹一把脸,从地里回来,又在河边洗去一身的汗水和灰尘。女人们在这里给男人和孩子洗衣服,河边的青石上激荡起多少明亮的水花和多少爽朗的欢笑声,乾江河融入了老家每一户的生活。

我是一个散淡的人,每逢假日回到老家,我盘桓、徜徉在乾江河畔,溯河而上,我爱和村里一些老人闲谈。我才知道,五十年代的乾江河曾经是水草葳蕤,水鸟飞翔。每天清晨,薄雾袅袅,水气弥漫。旭日东升时,栖息在水草间的一只只老鹳拍着翅膀飞翔在早晨的霞光中,鹳鸟的鸣啭声久久地回荡在老家的田野上空。老人叹息说:自从截山改河后,公路修进我们这里后,那些水鸟就不见了,再也没有飞回来。你看现在的乾江河几乎是一条干河了,上游的挖掘机像一只巨大的怪兽,张牙舞爪的挖沙取石,一天到黑乾江河的水是浑浊的。要知道五六十年代,一连半个月的连阴雨过后,雨过天晴,咱们这一带人从蟒岭深山砍伐的修房用的椽、檩,都是趁乾江河发大水时放舟而下。我和你爷爷那时候都是虎狼一般的年纪,身强力壮,四五百斤的粗檩,顺流而下,我们赤脚站在檩上,如同乘舟漂流。水浪汹涌,两岸的青山、绿树、人家从眼前一掠而过。有时候木头卡在石缝里,我们下到齐腰深的水浪里,喊着号子,将木头拖拽出来。这一趟水路,要运输一座房子的木料呢。你看看,这几年连续的干旱,咱这乾江河那里发过大水?哎,不说了,说这些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老人叹息着走远了。

听着老人的回忆和感叹,我知道昔日盛大、连绵的乾江河正在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老辈人的记忆里。那些昔日的盛景,也随着村子里一个个老人的辞世而永久地消失在岁月的风烟里。

看着沿途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楼房,还有耳旁不断传来的切割机切瓷片刺耳的声音,我知道,我的眼前再也不会看见乾江河的浪花了,再也不会有那柔波一样的碧波闪闪,婉转流过的美景了。

我的心情一下子黯然起来。

家门散文2:自剖

文/陈雨纯

我家门前有一棵枇杷树。小时候怕狗,为了躲避野狗又不愿意在家里呆着,总是爬到树上去,躺在最粗的枝干上,看天看云,吹口哨。而今,枇杷树已经长得很高很高,这几年我在外求学,只有寥寥几日在家逗留,更不会爬到树上去,那样悠闲自在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了。高中时,我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写下:“大千世界何其美丽丰盛,我必在有生之年览尽人间芳华。”大学三年间,我曾经在美国有过短期交流,现在在台湾做交换生。我已经走在了历览人间芳华的路上,见过很多人,看过很多风景,却很想停一停,爬上记忆中的枇杷树,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看天看云,吹口哨。

和很多学文的人一样,我总说我有一个浪迹天涯的梦想。尤其是上了大学以后,我就真如脱缰的野马,说行万里路比读万卷书更重要,总是想着往外跑。有时候,只是一时兴起,就可以订张机票出发。我想尽了办法飞往外面的天空,永不满足,因为世界太大,还有太多我想去的地方。可渐渐地,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无法完成的梦想,行万里路的意义并不在于用脚去丈量土地,而是真心实意地去爱一方土壤。我似乎走进了“念由心生,长念为执,执念便苦,苦念更执”这个怪圈。很多次躺在陌生的床上时,我总是无比想念家里看报的父亲,做饭的母亲,一遍遍地质疑自己是否应该往外跑。可在家的时候,又厌倦那种安逸的、没有波澜的生活。恋家和冒险在我体内不断冲突和融合,有时候我被这矛盾折磨得想蹲在马路边哭,也有时候我觉得隔着山或海看家的方向很美好。不知道这是不是所有年轻人都会有的感受,一方面渴望疯狂,一方面又想着安定。

这样的我最常有的状态就是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头,我可以不被别人打扰思绪,一边看着没见过的风景,一边想象家中的场景。以前总是觉得一个人很孤单,受不了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现在我可以坦然自若地在食堂要一份饭菜填饱自己空虚的胃,也能抱着一杯奶茶安然地逛一条街,成长这东西,说不上好或坏,只能说当时爱吵闹的自己很可爱,现在愿独处的自己也很可爱。不争,大概是我现在最想拥有的心态。得之我幸,不得我幸,虽然年少轻狂者如何会相信有得不到命运,但如果要我解释命运这个词,我说,命是弱者借口,运是强者谦辞。《甄嬛传》里有一段话:从来只有软弱无力自己不肯争取的人,才会以缘分作为托辞。以缘分深重作为亲近的借口,以无缘作为了却情谊的假词。这段话是深得我心的,已不是原本解男女情谊之语。我相信一切之中自有冥冥天意,也相信我拥有改变命运的力量。也许重要的并不是我是否真的相信神明,而是我愿意付之努力,若没有回报也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说听天由命,不至于陷入执着的困境。我并不想做风筝,我更愿意做一只鸟。

最好的事情,不是一直奔波于万花丛中,携风采露,亦不是终日无所事事,沉溺于云淡风轻。真正的从容淡定波澜不惊,是览尽了人间芳华后,还能走回原来的地方,大隐隐于市。我想,总有一天,我又会有坐在家门口枇杷树上的心境,一样地看天看云,一样地吹着口哨,只是这口哨中,定有我千百丝的回忆。自省吾身,只愿为自己活一回。

家门散文3:流水的日子

文/侯德云

从家门到小区东门,要路过两个垃圾点。到南门呢,路远,垃圾点多些,有五个或者六个。也许七个。

我很少步行出南门。买菜,洗浴,上班,或者应朋友之约喝点小酒啥的,都是从东门进出,因而遭遇两个垃圾点的时候居多。

严格说来叫垃圾车更准确,手推车式样的嘛。不知谁这么聪明,能想出这样的好点子。多好啊,让保洁员省劲。保洁员都是一男一女两人一组,这也准是聪明人想出的好点子。两个人一推一拉,垃圾车就愉快地启动,很有节奏地推出小区的大门,向一辆更大的垃圾车报到。

清理垃圾的工作,一般都是在早晨五点到六点之间进行。冬天稍微晚一点。白天短嘛,连太阳都起得晚,保洁员当然也可以稍微晚一点。这又不是什么原则问题,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垃圾车都是靠路边摆放。我住的那栋楼,路在楼西,而我又住在最西头的一楼。透过北窗,能看见一辆垃圾车;透过南窗,能看见另一辆。自然也能经常看见忙碌的保洁员和那些拣垃圾的人。

保洁员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他们的工作很辛苦。特别是夏冬两季,在辛苦之外,还要忍受气候的折磨。说热,热得一点都不客气;说冷,又冷得一点都不客气。

跟保洁员一样,那些挑拣垃圾的人,也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个别的,也有七十多岁的。也是男女都有。

我每天出门倒垃圾,总会遇见他们中的某一个。我每天进出小区,也总能遇见他们中的一两个。

他们在垃圾车里翻翻拣拣,把可以回收的物件积攒起来,卖给那些收废品的人。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这样说,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跟保洁员一样有价值的工作。

我对拣垃圾一点意见都没有。废物利用嘛,有百利而无一害,是不是?再说了,还有人拣垃圾拣成了网红,叫个什么流浪大师,对不对?

我的邻居大叔,是拣垃圾队伍中的一个代表性人物。春秋两季,我几乎每天出门都能遇见大叔。夏冬两季,我也能经常遇见他。大叔跟我住同一栋楼,隔一个楼梯口。离我家最近的那辆垃圾车,也是离大叔最近的。因此,那辆垃圾车便成为大叔的重点盯守对象。

我感觉大叔像猎人一样,随时都在观察垃圾车附近的风吹草动,一定是这样,不然解释不通,为什么我一出来倒垃圾,大叔就出现。

第一次跟大叔搭话,缘于我要扔掉两个纸箱。网购时代,谁不经常跟纸箱打交道呢。我处理纸箱的办法只有一个,扔掉。离垃圾车还有几步远,突然听见身后有人说话:那俩纸壳儿,你不要了?

我扭身一瞅,是大叔,立马露出一脸笑意,说:嗯哪,不要了。

大叔快走两步,说:不要给我。

我把纸箱递给大叔,想了想,说:大叔,以后我把纸箱都给你。

大叔咧开嘴笑了。是开心的笑。笑里还恰到好处地夹带了一缕感谢的元素,分寸拿捏得特别好。

从此,我都把纸箱直接放到大叔家的楼道口。大叔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它们,把它们归拢到合适的位置。

可去年入冬以来,不知怎么的,我连续半月没看见大叔。同时我还发现,放在楼道口的纸箱,有时会让一位白发老太太取走。

从此,那位白发老太太,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眼前。确切地说,是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那个垃圾车旁边。

大叔是不是病了?我觉得很有可能。七十多岁的人,身体出点大毛病小毛病,都正常。我在心里说:大叔,早日康复哈。

从此我不再把纸箱送到大叔家的楼道口。让别人看见不好。扔垃圾扔到人家楼道口,太没素质了。

后来听邻居说,大叔没病,是让儿子接到南方疗养去了。大叔的儿子,在南方一座城市里当挺大的领导。随后又有人说,大叔退休以前,也是个领导,领导一家上百人的单位。

噢,原来是这样。我觉得这样挺好。我真的不想用一个凄凉的故事,来填充我对大叔的想象。

同样,我也不想用另一个凄凉的故事,来填充我对白发老太太的想象。

几天前,我在女儿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两大本“呆萌妹妹”卡通画册。画册采用铜版纸印制,沉甸甸的,两本加在一起,至少五六斤重。画的是那种眼睛比脸蛋还大的人不人妖不妖的少女。翻看这两大本画册,我心里的感受特别古怪。不用问,这是女儿读小学或者读初中时候买来的。为什么要看这种东西呢?看这种东西,对真善美,对德智体,有什么益处吗?小女孩的心,为什么跟成年人,也就是跟她爹,这般格格不入呢?

我决定趁女儿常年不在家,把她十几年前买的这两大本不人不妖的画册扔掉。坚决、果断地扔掉,而且还永远不告诉她。

我快步走出家门,把两大本画册和我的不良情绪都丢进了垃圾车。在画册落入垃圾车的那一瞬间,我看见站在不远处的白发老太,惊呆了似地挺起身子,眼睛唰一下亮起来。

见此情景,我心里扑腾扑腾,脚步陡然凌乱。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情窦初开的时刻。第一次走进高中校门,我看见站在不远处的一位俊俏少女,也像白发老太那样,惊呆了似地挺起身子,眼睛唰一下亮起来。

流水的日子呀。

家门散文4:牛老汉的茅台酒

文/吴敬贤

牛大强一进家门,把一瓶茅台酒往媳妇眼前一晃,说:“看,今天我给咱爹买了瓶好酒,爹平时就爱喝两口,我这当女婿的够孝顺吧?”

牛大强媳妇喜滋滋接过茅台酒,放到餐桌上,走进厨房给牛大强炒了两个拿手的小菜。

第二天,牛老汉坐着长途汽车进城看儿子,牛大强和媳妇都不在家,只有牛大强的儿子牛小伟一个人在家写作业。

牛老汉疼爱地摸着牛小伟的额头。牛小伟跑进里屋,从餐桌上拿来了那瓶茅台酒,塞到爷爷手里,说:“给,这是我爸给您的。”

牛老汉一听,高兴得连嘴都合不拢了:“我儿子终于知道孝顺爹了。”

牛老汉把从乡下带来的蔬菜和粮食放到儿子家的厨房里,又叮嘱牛小伟好好学习,把这瓶茅台酒抱在怀里,美滋滋地出了门。

牛老汉抱着这瓶茅台酒坐上了长途汽车,直到傍晚时才望见村口。一帮老爷们正在村口的大槐树底下磨牙聊天,一见牛老汉满脸喜悦地怀抱着一瓶茅台酒走过来,立刻围了过来。

“牛叔,你到哪儿捡了个破酒瓶,当个宝贝似的。”刘大壮问。

牛老汉一听不高兴了,用力拧了几下,把瓶盖打开了,一股浓郁的酒香从瓶里传出来,大伙不约而同地用鼻子拼命吸了几下,有人“吧嗒”了两下嘴。

“闻着味像是真的,我来尝一口,看看是不是真的?”老炳叔说。

牛老汉把酒瓶递给他。

天漆黑时,牛老汉抱着他的酒瓶哼着小曲回到了家。

两个小菜端上桌,牛老汉拿起酒瓶往酒盅里倒,可酒瓶都伸直了,只滴下来十几滴。牛老汉使劲一扬脖,拿起酒盅把那几滴酒往嘴里用力一倒,然后舌头又伸进酒盅里舔了舔,满意地咂了咂舌头,自言自语道:“虽然搭上了瓶好酒,可全村人都相信儿子对我很孝顺了,再不会小瞧他了!”

家门散文5:我和昆虫交朋友

文/朱颜汐

我家门前有一棵大树。这棵树的树干粗壮,树叶绿得发亮。有一天,我看见树干上有个一动一动的东西,拨开树叶一看,居然有一只大螳螂。

这只螳螂全身翠绿。一个三角形的脑袋,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镶嵌在脑袋上,不时地转来转去,可机灵了!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螳螂那一对像镰刀一样的大钳子,有时候就这么盯着你,摆起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活像一位大将军。我小心翼翼地抓着它,放在手心里。这只螳螂用几只脚牢牢地勾住我的掌心,又痒又有一点痛。我摸摸它柔软的后背,把它放回树上。

瞧,它在捕食了。一只蝉飞到螳螂面前,停在树上。它有可能没看到螳螂,因为螳螂的颜色跟树叶颜色没什么差别。可螳螂一直虎视眈眈。说时迟,那时快,它一下子扑了过去,用两把镰刀抓住了蝉。这下蝉只能垂死挣扎了。螳螂得意极了,三下五除二就把蝉吃了。美餐一顿过后,便是运动时间了。它应该是想锻炼自己的跳跃能力吧!螳螂做好预备姿势,两只大钳子晃来晃去。正在这时,它腾空一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降落在另一棵树上。姿态简直完美。

和昆虫交朋友不仅可以了解它们的习性,还可以看它们是怎么吃食、捕捉猎物的……实在是太有趣了!

家门散文6:书的姿势

文/谢汝平

购书者把书带进家门,书就成了家里的一员,一同面对人生的荣辱,一起品尝生活的苦乐。每一本书都欣然接受人的疼爱与怜惜,同时也在努力扮好自己的家庭角色,发挥着应该发挥的作用,不会因为家庭的贫穷或富有产生嫌弃或贪恋心理。

作为家庭一员,书也有自己的姿势。任何一本书,都最不喜欢站立,而站立恰恰是世界上所有书中保持最多的姿势。站立的书在书店或图书馆里接受读者的浏览和选择是正常的,而在家里的书橱中,站立的书却感受到冷落,感觉像是被打入冷宫的妃子,心中自然凄苦。也经常有目光扫过书脊,或是有手把书抽出来翻看,那个时候,书的心里激动不已,却又担心被放回原位。尽管站立的书得到机会很少,但相信每本书都时刻做好被阅读的准备。

坐着的书并没有站着舒服,但其内心却快乐得多。书坐在椅子、凳子、沙发上,也坐在书桌、课桌甚至餐桌上,都是在人们触手可及的地方。坐着的书或打开或合上,或者被翻开趴下,疲累不已,但坐着的书与人接近,心中自然深感欣慰。坐着的书或多或少都曾受过一些小伤害,有的书页被折叠,尽管后来被展开,但那折痕永在。如果在人的身上,那就是丑陋的伤疤,而对于书来说,折痕是值得高兴的永久记忆。有的书页被批注过,不管批注的字写得怎样,文字是否优美,书并不在乎这些,即使再蹩脚的批注也是书值得炫耀的资本,说明人和书心灵相通过。

书毕竟只是书,它不是人或动物,除了站立或坐着,好像没办法躺着,或者说它躺着和坐着在姿势上没啥区别。也许,被人放在枕边的书算是躺着的。枕边书是个温暖人心的词,尽管每次不一定看多少,但在临睡前翻翻,然后带着书香入梦,这在一本书来说,已经心满意足了。书和人有相似之处,枕边书和枕边人都是不可或缺的,有了,人生才能圆满。

书除了站立、静坐、躺卧之外,也会行走,不过要借助于人才行。有的书被人捧在手上或夹在腋下,有空就拿出来翻翻,根本不在乎别人嘲笑是书呆子。有的书被放在车里,那走的地方就更多了,为人解闷助人思考之余,也多了见识,长了知识。这在一本书来说,也算是最好的状态了。

我一直避免说人是书的主人,尽管你可能买了它,也可能善待它,你却不是真正意义上拥有它。我倒是希望书是我的主人,我愿一切听命于它。但对于书来说,它只愿意是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希望自己能有喜欢的姿势,千万别总是站立着,换了任何人,都会难过甚至绝望的!

家门散文7:小岭的雪

文/徐祯霞

走出家门的时候,我是没有料到会下雪的。毕竟,如今已经春暖花开。

我看见雪,是在突然醒了的时候。蓦然清醒,睁开双眼,眼前一片雪白。在我习惯有的思绪中,我不相信是雪,以为是自己睡迷糊了,或者是眼睛看花了呢。可是,真的是雪,车外一片银白,耀眼的洁白随着我的视线四散开去。

惊诧之余,我才清醒地意识到,我遇到了春天里的一场丰厚的大雪。倘若不是我今日走凤凰古镇,我是不会见到这场雪的,抑或者在我知道岭上会有这么厚的雪,我是不会选择今天来凤凰古镇的。因为不知,让我邂逅了雪,逢上了一场春风浩荡的雪事。

小岭是柞水县城至凤凰古镇必经的一条山岭,此岭绵长高峻,这条山岭多为车道,少有行人和摩托车辆,一者路陡,二者路长,少有人涉险,少有人涉难,出行的人多选择自己开车或者坐大巴车。除此之外,行走的便是货车。

我是坐着大巴车去凤凰古镇的,因为前一天晚上睡晚了,清晨又早起从西安赶回,车里一暖和,人就迷糊,一路上昏昏沉沉就睡到了小岭。当我醒来的时候,车已快行至小岭梁顶了,山高气冷,雪愈发迅猛与绵厚,路边堆着厚厚的雪,山梁上积着厚厚的雪,树上挂着厚厚的雪,空中飘着纷飞的雪,四野皆是白色苍茫,车行在山中,仿佛进入了一个冰雪世界。天地洁净,在这样的时刻,我只想车慢一点,慢一点,再慢一点,我已无意于急着赶路,我只想静静地处在这雪白的水晶森林中。岑参有诗云:“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这又何止若梨花?简直比千树万树的梨花都要壮美与炫目无数倍,每一树从杆到枝,都被白雪重塑,它们仍旧是树,却有着玉的通透与灵气。它们似花非花,却有着比花更为璀璨与耀眼的容颜,这一树一树的银花该叫什么,是该叫“冰雪花”吧,冰雪花有多美,树就有多美,我一个冬天都没有看到这么绵厚而又浩大的雪景。在这个春天,万物萌动的时刻,意外地邂逅了这样一场铺天盖地的瑞雪,这惊喜实在是让人有点措手不及,无法预料,而小岭,独享了这个春天雪最后的壮美,乃天作之合也。

岭上,有人将车停下来在拍照,是一自驾车行者,三五人,在一丛一丛的雪树前,摆着各种各样的动作,与雪做亲昵状。那洁白的雪,与任何人在一起,都美得令人心动,令人沉醉,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点亮阴霾的太阳,让雪天生动无比。我,多么想走下车来,用自己的脚步去走近雪,丈量雪,与美丽的雪再做一次亲密的接触。可是,我不是车的主人,我无法让车说停就停,说走就走,我只好重新擦亮玻璃,取出手机,照下了一路的雪景。手机时代,就这一点好处,可以随时留下身边的美和感动。

倘若在平日,再大的雪,也是见不到雾的,可在这山岭上,雾竟然可以与雪一样白,白得迷人,白得撩人,白得恍若仙境,如仙风浩荡,它有着雾的迷蒙,亦有着烟的飘逸,在山梁与丛林之间,来回地飘荡与游走。这是高山的雪与平川的雪不同的地方,因了这雾,因了这雪,令这干枯的山竟妩媚与娇羞起来,仿佛若披着婚纱的新娘,楚楚动人,欲说还休。很多年了,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打量一座山、一座雪山,竟然是这样别致,竟然是这样风情万种。

路,蜿蜒蛇行,一直绕来绕去。我好奇,这如银的雪,会与我相伴一路吗?我在心里揣测着。在白森森银亮亮的雪中,我睡意全无,我瞪大眼睛,观望着车窗外的一草一木,用摄像机般的视角扫描着那些与我相向而来的万物,唯恐遗漏了些什么。车慢慢下岭,雪渐渐小了,山上的雪也变得稀薄,以至若有若无,树上也不再有沉甸甸的冰凌花,只剩下水漉漉的如水浸泡过的树枝,这不得不令人称奇。大自然真奇妙,一个世界两重天,一山之上下,全然两个世界,山上冰雪覆地,山下春花竞放,住户人家门前的樱桃花和桃花开得正艳,白的雪白,红的粉红,如初生的婴儿水灵灵地开放,几个妇人架着一个火盆,正在院中烤火,火苗一窜一窜,若妇人们颗颗跳动的心,妇人们在等什么,她们该是在等春天的!

桃花和樱桃花都开了,春天想来也得来,不想来也得来,春天的花已上枝头,何愁春天的叶不绿枝头呢?一阵笑声传来,惊飞了枝上的麻雀,麻雀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飞走了。只剩下一条小河不安分地流淌着。

家门散文8:家门轻轻敲

文/苑广阔

刚搬到新家不久,左邻右舍还不是太熟悉。

这天中午,我出门买东西,发现有个30多岁的男子在对门邻居的门前,正对着猫眼往邻居家里偷窥。

我心头一惊,虽然和对门不是很熟悉,但知道是住了两位老人。这个男人鬼鬼祟祟的样子,不会是什么坏人吧?

我镇定了一下,故意轻声咳嗽了一声,警惕地问:“你干吗,是要找人吗?”

男人回过头来,一脸歉意,小声地说:“你是住这里的邻居吧,我是这家人的儿子,是来看看我爸妈的。”

我有些奇怪地问:“看你爸妈就大大方方地敲门进去呗,干吗这么小心翼翼啊?”

男人一脸不好意思地说:“我妈有神经衰弱的毛病,能睡着不容易。我怕自己敲门吵醒了她,先通过猫眼看看,听听里面有何动静,要是有声音,就说明还没有睡觉;要是没声音,就说明她睡着了,我就等等再进去。”

我知道自己错怪这个男子了,语气也缓和了不少。给他递上一支烟,就去买东西了。

走在路上,这个男子的举动给我很大的触动。无疑,他是一个细心、体贴和孝顺的儿子。看来,回家时门要轻轻地敲。

从此,我再回家看望父母时,也开始像这位男子一样,要先在门口听听动静,看父母睡觉了没有。如果他们没睡,我再敲门。

家门散文9:初冬翩然至

文/陈甲取

清晨上班时,刚出家门,一阵冷风突然吹来,瞬间,泛起一丝淡淡的寒意。抬眼看,道旁的梧桐树梢上黄叶随北风萧索飘落,回首处,墙角上不知何时已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清霜,天已微凉,再看街上的人们都着上了厚衣,此景更增清冷感。这一帧帧的风景画卷提醒我,暮秋阑珊,不期然间,初冬已翩然而至。

初冬是漫长寒冷季节的初始,从这刻起,很多生命都渐渐归于平静。总有人伤怀于暮秋初冬的萧条冷清,认为其太过肃杀萧瑟,缺乏蓬勃向上的生气。然而,虽然初冬没有春风的和煦、夏花的绚烂或是秋叶的静美,却也别有一番清凉自在的韵味,那是一种养精蓄锐与休养生息,让人在清寂中展望生命的新起点。

经过公园,晨练的人们沐浴在初冬的朝阳里,纵然不时有凉风轻袭,也丝毫动摇不了人们抖擞的精神,任心灵和身体在晨曦中尽情舒展,新的一天就此展开。微凉的初冬,正是读书的好时节,公园里传来学子们琅琅的早读声,让人不禁想起睽违已久的学生时代,刹那间,别样的情愫涌上心头。

匆匆行在上班的路上,路遇一对母子。男孩紧挽着妈妈的手,天真地说:“妈妈,冬天来了。”年轻的妈妈微笑着擤掉孩子的鼻涕,温柔地说:“宝贝,冬天来了,春天就近了。”

我的心不禁一动,是啊,初冬的脚步已悄然启程,尽管盎然绿意已随秋风渐逝,生机却依然在潜滋暗长,春暖花开也就不远了!在人生的道路上,也何尝不是如此呢?即便一时遭遇“寒冷与冰封”,但只要有前进的勇气和动力,尽力抓住每一个可能的机会,又怎会看不到那一抹胜利的曙光?

家门散文10:五月春将去

文/陈龙

小时候,家门前有一条大河,那是秦淮河的一条支流,河岸边有棵老槐树,东西两侧各栽着一棵雪松;门后是一方水塘,水塘边一片小树林,林西北皆为水塘,林东一片竹林,竹林边又是两个相连的水塘。

那时的春天,蓝天白云下群芳争放、百鸟争鸣,花草都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清香,风吹枝动、虫嘶鸟鸣,各种自然的声音揉和在一起也能奏出优美动听的旋律;夜幕降临,皓月当空、星光璀璨,看着夜行的飞机在星光中穿梭,孩子们都以为星星在动,争先恐后地高喊着“星星到我家”,引得大人们哈哈大笑。

那时的我,放学回来总喜欢钓鱼摸虾,在门前的河里游泳。当父亲工作归来,一家人便搬出竹床小方桌,在门前夜下快乐地晚餐,吃过饭后最喜欢做的就是躺在竹床上看星星,那时天空的星星真多,数都数不过来。那时的人们,浑然不觉生活的紧张和压抑,完全沉醉在春的夜色里。

随着年岁增长,我也渐渐读懂了社会的真实模样。现在,生活在人来人往的城市,缺少了泥土的气息,再多的花草映衬也找不到儿时的感觉。每天忙碌的工作,到处是冰冷而陌生的城市混凝土,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流,总感觉生活中好像丢掉了什么,幻想着有朝一日能让以前的生活重新来过。春之将去,在这繁花似锦的季节,在这如歌的岁月中,我寻觅着,找寻逝去的青春,找寻过往的岁月。

晨曦的春风中,日暮的夕阳下,远处的山,近处的水,都挡不住思念的路。风中吹来清凉,空气中满是忧伤,阳光照在沧桑的脸庞,漫步在静静的荷花塘畔。那荷叶的身旁,莲花正悄悄绽放,一池的荷香融化了岁月沧桑,在莲花的中间开出了新的希望。

碧水流淌,群鱼欢唱,水中游过的黑影,那是蝌蚪在找它们的妈妈。青蛙正蹲在荷叶上晒着太阳,一条鱼儿欢快地跃出水面,弄出了很大的声响,引来岸边的柳树笑得腰肢乱颤。春季里,满天的风,轻柔地抚着大地,在云水间流长,在岁月中流淌,撷一抹绿色在心头留驻,与荷花塘的景色汇成多彩的图画,就当作是对春的留念吧!

晚风,醉了月亮;誓言,成了绝唱。只有丢掉生活的拐杖,才能去追寻梦的方向,梦的脚步已开始起航,终点就在地老天荒。寻一方幽境,静静地思考,思念中的一行一行,都已成为了过往,正如缤纷的落花飘扬。其实,只要走在路上,总有那么几片花瓣会落在你的头上,吻你的青丝飘扬,吻你的青春脸庞,甚至不在意你踩在它的身上,万年修炼的素养又岂是百年时光的生命所能理解的内涵!渐渐地有了一些感悟:曾经沧海,天未变、云未变,而我,已变!拂去心中的阴暗,遥望海的彼端,我将,继续在路上……

家门散文11:在奶奶家的日子

文/李雨瑶

踏入奶奶家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

屋子里挂满了水墨画,清一色的墨色荷花,就像几大串挂在墙上腌菜干儿,让人一进屋就皱起了眉头。桌上摆着有大红公鸡图案的小闹钟,看个表都要走好远。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只有一台用了十几年的电视机,画面极小,色彩暗淡,不时雪花点便出来凑热闹。没有写字台,写作业时还要在一个几乎可以称之为古董的缝纫机上写。进门不久,奶奶便以我的衣服太小为由,让我换上了一件印着俗气花纹的旧衣服,我身上那股和这里格格不入的气息立马烟消云散了。到了饭点,望着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我无奈地指指刚戴上的牙套,告诉奶奶我吃不了。听着奶奶喋喋不休地嘘寒问暖,叮嘱警告,我简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挨过这几天。

清晨,奶奶六点就要散步,可她又不放心把我一个人留在家,于是我不得不打乱自己自然醒的计划,心烦意乱地爬起来陪着她走将近两公里的路,一路走一路打瞌睡,还不时被奶奶大声叫喊着跟路上碰见的陌生老太太打招呼。

晚上是最难熬的。明明已经困得喝咖啡都不管用了,却还要听奶奶讲她小时候的故事,爸爸小时候的故事和我小时候的故事。这些故事我记得比数学公式清楚得多,从人名到年代再到出场次序我都背得一清二楚。不光要听,当奶奶说“是不是”“对不对”时还要附和几声,一直要折腾到奶奶自己也迷迷糊糊时才能睡。

这几天,我完全过着中古时代的生活,没有一点光彩,仅凭着要熬过去的心态计算着日子度过。

终于,六天之后,我坐上了回家的车,奶奶站在窗外目送,我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因为要上幼儿园被迫离开奶奶的情景。那时的我坐在妈妈腿上哭得一塌糊涂,奶奶像现在一样站在窗外微笑着抹着眼泪和我招手。又想起了小时候晚上不愿睡觉,逼着奶奶讲故事,奶奶困得连胡话都说出来的笑话,我每每想起来吃什么就立刻要求它出现在饭桌上,奶奶在晚上九十点还在厨房里油烟缭绕的场景……

原来,奶奶一直都没变,我却天翻地覆。

奶奶的笑脸渐渐消失在了清晨的雾中,我不知怎的想起了《背影》中的那一幕告别,可这明明是没有任何关联的。因为奶奶从不把背影留给我,每次告别,她总要久久地站在公交车的站牌下,直到载着她孙女的车完全消失在路的尽头。小的时候,我只能踉踉跄跄地走路,而奶奶总是耐心地跟在我的后面或旁边,从不走在前面;而当我长大了,奶奶也上了年纪,行走时要加倍小心,她也总是慢慢地在我后面挪步,每当我想像当年一样走在她的后面或旁边时,她又让我快走,不要等她。就这样,我似乎总也没见过奶奶的背影。

路上,我又想到我离开后奶奶回家时的场景。一个人打开门,对着空荡荡的大房子叹一口气,然后坐到沙发上,一边换便服,一边想着该如何打发剩下的一天时光,想着她的孙子孙女下次来看她会是什么时候……我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恐惧,愧疚,伤感,鼻子有点酸,可却哭不出来。

开学前我又回到了奶奶家。无意中打开冰箱,竟发现里面有一碗鲜红鲜红的西瓜汁,是奶奶一勺一勺捣出来的。奶奶看了笑着说:“那天买了西瓜,我想你不是戴了牙套,吃不了硬东西么?所以我干脆捣成汁了。”我顿时泪如雨下。

当着奶奶的面,我喝下了那一小碗西瓜汁,心里顿时翻腾起一阵苦涩。那西瓜汁早就不新鲜了,原来她一直以为我会马上回来,原来她一直在盼我回来。

家门散文12:挤火车时代

文/言农

老家门前有一条铁路,这条铁路修建于2002年,贯通达州、万州,是重庆至上海沿江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大开发和三峡库区的重要配套工程,与达成、襄渝、川黔、成渝等铁路干线连通形成路网。我每次回到老家,没有火车经过时,喜欢站在铁路上沿两条轨道看过去,那婀娜的轨道线不仅具有线条美,而且让人的视野无限延伸……

火车,刻在我记忆里的是“拥挤”“爬窗”等字眼,是车厢里横七竖八躺着人的心酸史,还有“一票难求”的无奈。

那时,我到城郊火车站一所中学读书,耳闻目睹“挤火车”的情景。一个周末的下午,老家有人外出打工,父母托他们顺道给我带来一些衣物。晚饭后我送他们到火车站,里面人山人海,拥挤不堪。一块来的乡亲有十几人,每个人都挎着大大的蛇皮包,里面装有四季的衣裳和生活用品。他们大都是第一次出远门,闪着新奇和期待的目光,满脸兴奋。

那个时候,广州、深圳、厦门这些沿海城市,好像遍地铺满黄金一样,吸引着内地青壮年劳动力。每年春节前后,背着大包小袋的打工仔,像洪流一样汇集在火车站,特别是一年中高考落榜的学生,也纷纷走上淘金路。

夜在昏暗的灯光下朦胧迷离,人们裹着衣裳,任凭寒风吹乱头发。离列车进站还有五六个钟头,我被黑压压的人群推搡着,就像漂泊的浮标,沉浮在茫茫人海中。人群中到处是维护秩序的人,有武警、警察、戴红袖章的人,他们紧紧地盯着人群,稍有风吹草动,就立马赶去制止、喝斥,维护人满为患的广场秩序。

广播里传来甜甜的声音:“××次列车要进站了……”紧接着,安检口打开了闭合的通道,顿时,排在前面的人群一阵骚动。从检票口入站,永远是那样水泄不通,有人甚至误了火车钟点而不得不滞留在车站。

从那时起,我就执拗地认为,坐火车,就是挤火车。排队买票要“挤”,买票后进站要“挤”,进站检票要“挤”,检票上火车要“挤”,特别是到了火车站台,更是拼劳力地“挤”,推的推人,踩的踩脚,爬的爬窗子……挤上车后,没有座位的人将是长时间的站立或坐在角落,在窒息的空气中煎熬……

火车票三天内有效,当天当次走不了的,就第二天或第三天走。“挤”的原因,就是为了“早走”,毕竟多待一天就多一天的开销。即使没有成功地“挤”走,为了省钱,打工仔也不会去住旅馆,他们蜷缩在夜色中、寒风里,或者待在候车室和某个角落,抱着背包,往地上一躺就睡过去。列车进站前几个小时,谁也不敢轻易挪动位置,一旦离开,位置就会被别人占领。

“挤火车”——“挤”的是力气,是团队精神,是“占山为王”的能力。一旦检票,赶火车的人就像田间鸭子一样,拼命往前涌,场面混乱。

改革开放带来了人口南来北往的大迁徙,带来了交通大动脉的繁荣,但是交通资源不足,很长一段时间,出现了火车票一票难求的尴尬局面。

火车站兴起了倒卖火车票的行当,干这个行当的人叫“票贩子”。售票窗口难买到票,但票贩子就像暗流一样,活动在火车站附近,凡是没有买到票的旅客,就与这些票贩子做“地下交易”。毫无疑问,票价由票贩子根据行情确定,买到手中的票要比票面价高许多。相关部门每年都要打击这些票贩子,他们才没那么猖獗。

高中毕业那年,我去重庆玩,跟同学们一起坐火车,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火车。同学们大都是“铁路子弟”,他们有坐车证件,我只能夹在同学中间。虽然有些心虚,但是装腔作势,故意跟同学说着话,每走过一道检票关口,内心没有不光彩的感觉,反而是窃喜。如此一路顺风到重庆,又一路顺风从重庆回到家。现在想来那时实在可笑,虽然再没有逃过票,但是如果回到那个年头和那种家境,我不知道还会不会蒙混过关。

时过境迁,现代社会与那个时代不可同日而语。火车变漂亮了,座椅高档豪华了,速度加快了,实行网上实名制购票,来去便捷,彬彬有礼、笑脸相迎,成了火车站工作人员的基本形象。

从“挤”火车到“上”火车,“挤”是为了生活,“上”是享受生活。“挤”与“上”,一字之差的背后,是交通的日益发达,是人们从吃饱穿暖到幸福美好生活的变化。

家门散文13:我家门前的那棵枣树

文/我心本恶

老家门前有棵枣树,一逢春季,苍翠挺拔,枝繁叶茂,树荫浓郁。

树却不是我家的,是邻家为孙子出世时栽种的。

只不过树在两家搭界的地方,乍看起来都以为是我家的。

枣树多大,满堂就多大。

满堂出生的时候,他奶奶高兴得挨家挨户散红鸡蛋,因为这个孙子来之不易哩。上头是一个姐姐,等了好几年他母亲才怀了他,所以他一降生就带来了枣树的生命。

奶奶希望他像枣树一样开花结果百枝满堂。

奶奶为他栽一棵枣树,等他长大时就有枣子吃了,奶奶总是替他想得很周到,几年后的零食都安排好了,奶奶捧他在手心里。

满堂长到五岁那年,母亲又为他添了一个弟弟,叫满楼。

奶奶还是喜欢长孙,但奶奶七十岁的时候,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奶奶去那个世界的时候,满堂哭得像泪人一般,他爱奶奶,奶奶是他最亲的人,奶奶宠了他十二年。

满堂十六岁,初中毕业不想上学了,去县城里学裁缝。裁缝师傅喜欢灵活聪明的满堂,满堂每次回家表现出的那副神情非常的开心加得意,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谈恋爱了。姑娘是距离县城不远的郊区人家的女儿,姑娘喜欢长相俊美的满堂,那时,满堂天天把头梳得油光光的,衣服拉了又拉,生怕有折皱的地方,我们笑他像女人,说得不好听叫男婊子,家乡的人喜欢这样骂爱打扮爱照镜子的男人,并没有多少恶意。他嘻嘻一笑,也不介意,爱情中的人儿就是宽容,什么难听的话都能接受,真是服了他。

满堂还没有学完裁缝技术就回来了,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头也不梳了,衣服也不整理了,听他母亲说是失恋了。那个姑娘家里不同意,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天高地厚。姑娘退了学,去了别的地方学技术,满堂也没有心思再学了,做什么都失误,师傅也生他的气,无奈,满堂干脆回家了,父亲大骂,气他半途而废,没用的东西!父亲整天把这话挂在嘴边,我母亲常劝他不要这样对待一个刚失恋的孩子,满堂也不小了,也有自尊哪,他父亲叹了口气,过会儿想起来还是会这样骂。

自从失恋后,满堂开始下地干活,剩余的光景都是在枣树下度过,他喜欢那棵粗壮的枣树,不允许别人乱碰,更不准爬树。枣树越来越粗,结果也自然越来越多,每每有小孩来悄悄地砸,一点声响也会惊动满堂,真不懂他的耳朵那样尖,听觉非常灵敏。满堂也不会追,只是招招手,满脸的笑:“你们过来吧,我打给你们吃,别砸,砸坏了,我的枣树明年结果差多了,你也吃不了。”

满堂早准备了一根竹杆,长长的,一举,就够着泛红的枣子,轻轻往下敲,地上,一群你追我抢的小家伙们。有时我们也会悄悄地砸,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偶尔,也会被满堂逮个正着,我们姐妹不好意思的笑,他嘻嘻一笑,赶紧拿过来长竹杆,任我们自己敲,只是一再说小心点,小心点!那模样仿佛我们会打疼他的兄弟似的。

满堂喜欢读武侠小说,琼瑶小说当然也不肯放过,在那些个岁月,除了这类书,也没有什么好吸引人的书可读。

满堂喜欢坐在枣树下看书,每每看完书,会叹口气,无限失落和寂寞,不胖不瘦的身子依靠在枣树上,用白皙的纤长的手指抚摸着他心爱的枣树粗糙的皮,仿佛他满腹的心事只有枣树可知可懂可听。

随着年龄的渐长,村里的年青人大多结了婚,比满堂小一些的二姐也嫁了。

满堂平时喜欢和二姐说话,大约二姐心细,总是能读懂他的心事吧,只不过二姐太忙,没时间理会他。满堂似乎没有朋友,在村里同龄人中,他是最爱打扮的一个年轻人,还真没见过他和谁深交过,也许他的孤独就是这样养成的。

孤独的灵魂容易敏感容易自我封闭,而农村的孩子通常都是三五成群的,但满堂好像不是。

他习惯了独来独往,习惯了对镜穿衣,有时,走在路上,他还忍不住捋捋他油光光的头发,失恋好久后,他又重拾了干净整齐的德性。

村里长辈们都笑他太怪僻的一个孩子。

满堂红着脸,和长辈们擦肩而过,神情讪讪,羞怯笑笑,低着头,默默过去,他的背影看起来有些驼,也许太多的心事压得他很沉重。

村里好心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山里的未婚妻。

未婚妻长相一般,和满堂也相处得不错,当几个月后谈论婚嫁时,未婚妻的娘家对彩礼要求高了些,满堂小气的父亲一急之下,说了些难听的话,女方家立即退了婚,不到三个月的功夫嫁了镇上的人家,那家在镇上开店,条件好。后来听说这女子一脚踩了很多条船,也许满堂的父亲只是顺势推了她一下而已,满堂的命运注定了悲哀。

那时候,我们开始看到满堂没了笑容,也没了神采奕奕的精神,他很蔫,每天无精打采的样子,也不大愿意和我们说话,只是遇上枣树开花的时节,他才露出一丝开心的神色,仿佛枣树逢春他的人生也会逢春一般。

枣树一树枣时,又一批小家伙们来偷偷用石块砸枣,满堂依旧听不得一点声音,不过他还是那样憨憨地笑,并不骂,利落地拿起竹槁,小心地打枣,看到天真无邪的孩子们抢枣,他轻声叫:“慢点,慢点,别摔着了,都有,都有,不急。”

孩子们走时,我看到满堂眼里深深地失落,也许他也和我一样羡慕孩子们的欢愉和无忧,因为我也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一样悄悄地去砸枣了。

满堂真是不幸,在他二十四岁那年,还没有合适的女孩愿意嫁他。其实满堂长得很英俊,他的皮肤像他的父亲白皙而光净,包括他的弟弟满楼也是,真是奇怪,在乡下很少有这样的皮肤的,不过他唯一的姐姐倒是像他的母亲皮肤粗糙得很。

满堂的母亲因为儿子的事整日心忧,常常和我母亲吐露心声,怕满堂的将来很惨,我母亲总是安慰她想开些,婚姻的事只是晚些罢了,迟早会有媳妇的。

这年,满堂的母亲去楼上晒棉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竟然不吭不哈的去了,眼睛没有闭上,让人凄酸。

满堂受不了这个刺激,奶奶走后,母亲是最疼他的人。

满堂渐渐地痴疯,好在他不离家出走,他开始每天呆在枣树下,抱着枣树发呆,偎着枣树嘻笑,他陪枣树说话,他陪枣树睡觉,他陪枣树一起春夏秋冬。

父亲从来不带他去医院做检查和治疗,因为他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给村里人的感觉他就是一个仅仅活着的人,他没有朋友,也从来不和村里的劳力们在一起干活聊天,他似乎就是一个身在此处心在世外的高人,谁也不了解他,所以他的几个孩子都遗传了他古怪的个性,不与人相交,不与人交流,默默孤独,忧伤自尝。

满堂每日依旧下地干活,他不像一般的疯子,他什么都记得,只是忘记了自己的过往。

满堂的脸上天天都含着笑容,一副纯真无邪的笑容,让人心痛让长者们唏嘘也让我们怜悯。

满楼也该结婚了,媒人介绍了很多女孩,但女方一听他家里有一个疯子,婚事就成了泡影。

后来附近村庄有个女孩答应了,女孩常年在外打工,似乎不是很计较这些事情。

然而结婚前一段时间,女方家提出了要求,必须送走疯子满堂。

说不上是老实还是愚钝的父亲听从亲戚们的劝导真的送走了满堂。

父亲选了一个月亮还没有完全下去的早晨,把满堂领到了热闹的县城里,含着眼泪悄悄离开了满堂。

看着满堂傻傻地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嘻嘻的笑,一副新鲜稀奇的模样,父亲哭了,赶紧逃了回来。

不见了满堂,村里当然很快知晓了,都以为他自己走丢的,很是替他难过,这孩子将来死在哪里都没有人知道啊!

村里人的同情总是给予弱者,这是我乡亲们最忠厚最善良的地方。

然而不到十来天,满堂竟然风尘仆仆的站在那棵枣树前,满堂的头发零乱,衣服也破碎,神情憔悴而可怜。

他父亲吃惊地看着他,不敢相信他能找回来。

满堂呵呵笑,说:“我找我的枣树,我认识我的枣树,你看,这不是我的枣树吗?好好的,我也好好的。”

村里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不懂得一个疯了的人怎么可能因为一棵枣树就能找回来,谁也不知道他一路上经历了什么,满堂似乎全部忘记了,他只晓得自己又回了家,回了自己熟悉的地方。

弟媳妇的母亲有些生气,让满堂的父亲再送远点。

父亲无奈,再次选了一个雾气朦胧的日子,送走了满堂,这回是迂回曲折像迷宫一样的山野。

然而不到几天,满堂又回来了,依然是神情振奋地抱着他心爱的枣树,快乐的模样让我们感动,也让弟媳妇震惊,她淡淡地说:“别送走了,好歹是一条命,我也不常在家呆,就留下他陪伴公公吧。”

弟媳妇的话无人再阻拦,也决定了满堂可怜的余生不再游荡孤魂。

很快,弟媳妇和满楼结了婚,生了孩子后,夫妻双双去南方打工,孩子交给了外婆家。

满堂陪着父亲默默地干活,每日坐在绿树成荫的枣树下,一边乘凉,一边看他的破书,他还记得古龙和金庸。每当枣树结枣时,他还是会打枣送给来玩的小孩子们,包括邻家的我们。

前年回家,在地口碰上他,他愣愣地看着我,嘻嘻一笑,说:“心莲,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你说,我的发型好看么?”

心莲是二姐的名字,他始终记得儿时的伙伴,他也不忘记他的油光发型,那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我微微一笑:“记得,你那时天天梳头抹油呢。”

满堂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用粗糙乌黑的手摸摸他零乱粗硬的头发,呵呵一笑,避开我,晃动着不利落的身影向地里去了。

我慢慢地回首,看见他是越来越驼了,三十九岁的人宛然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

我黯然神伤。

老家门前那棵枣树也越来越老去,结枣渐渐稀少。

家门散文14:蓖麻花咸菜

文/雷子芬

下班一进家门,就闻到了一股掺了香油的清香,肯定是老妈又做什么新奇的菜了。一看,原来是一盘蓖麻花咸菜,那些含苞未放的蓖麻花在精致的白瓷盘中颗颗攒在一起,似绿色的玛瑙挤在一起。看到这盘蓖麻花咸菜。泪眼婆娑中,我想起了我的姥姥。

我小的时候,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农村,物质条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匮乏的。我的姥姥,一位勤苦的农村小老太太,总是在我不经意间弄出一些稀奇的吃食来,让那菜品贫乏的饭桌总是叫人垂涎欲滴。

那时候,父老乡亲们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在房前屋后、河边湾沿种满了蓖麻,就是为了能够在收了蓖麻之后换点儿卫生油吃。姥姥在霜降之后的第一个清晨,左臂上挎个柳筐,用她的三寸金莲蹒跚着走出家门,走到房前屋后,走到河边湾沿。好奇的我紧跟在姥姥的身后,睡眼惺忪中看她用那双戴着顶针的手,捋下一串串中间夹杂着幼小蓖麻果的蓖麻花。朝阳初升,姥姥已经带着沉甸甸的收获走在归家的路上,太阳照耀着姥姥佝偻的腰身,也融化了姥姥那一头的霜花。姥姥一脸的满足,因为那满满一筐的蓖麻花,足以改善全家人的伙食。

蓖麻籽有毒,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姥姥依据劳苦大众智慧的头脑和不断的探索、实践,知道蓖麻花在霜降过后,经过一番加工就能成为饭桌上的美味。回家之后,姥姥把那满满一筐蓖麻花择干净,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倒上凉水,直到水漫过蓖麻花。这时候,姥姥就往锅底填柴火,直到那一蹿一蹿的火苗把铁锅舔得红彤彤的,从锅底下蹿出来的火苗也把姥姥那张铺满褶皱的脸映得红彤彤的,木质的锅盖上浮满蒸气。开锅了,再闷一小会儿。不闷这一小会儿,蓖麻花就不熟,闷得时间长了,蓖麻花就会黏在一起。姥姥总会恰到好处地把那些蓖麻花从热气腾腾的大铁锅里捞出来,那些蓖麻花还如先前那般翠绿,甚至比刚摘下来时的颜色更鲜艳。姥姥把这些绿色的小精灵捞到篦子上,控一控水,放进大溜溜(瓷)盆里,倒上从院子里的压水井里刚压出来的凉水,拔上一夜,然后,倒掉那些水,再换上清水。如此反复五六次,直到那些蓖麻花不苦为止。姥姥说:“麻籽花不苦了,也就没毒了。”在这些过程中,姥姥始终是一脸的满足。虽然起了个大早,冒着深秋的严寒去采那些蓖麻花,但是,作为一个家庭主妇,能让全家人都吃上可口的饭菜,这就是她最简单的心愿。

初冬时节,我趴在姥姥家热炕头暖乎乎的被窝里,听姥姥把风箱拉得吱吱呀呀响,仿佛是姥姥在弹奏一曲温情的歌谣。大铁锅里溢出红薯粥浓浓的香甜味道,揭开木制的锅盖,姥姥在铁锅帮上,贴几个掺了小米、黄豆的玉米面饼子。

开饭了,吃一口金黄的散发着小米香气的大饼子,喝一碗稠稠的红薯粥,再用勺子挖一大勺放了香油的蓖麻花咸菜,真是一顿美味佳肴。

妈妈端上餐桌的这盘蓖麻花咸菜,让我吃出了三十多年前的味道。在这股味道里,我又看到了姥姥那张满是褶皱的脸,笑吟吟的。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