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幸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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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的文章1:冬

文/静陶

我常常庆幸,自己生在温带,可以无条件的感受四季。以前从未觉得每个季节有什么独特的美,慢慢地长大,经历了一些事情,才一点点的体味出不同季节的魅力。

春天,代表着热闹;夏天,代表着生机;秋天,代表着喜悦;而冬天,代表着生命。

我爱四季,尤其爱冬季。

冬季,一个多么奇妙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里,忧伤的雨会变成温柔的雪,脉脉流动的水会结成晶莹剔透的冰,看不见的雾气凝成了霜,一切的生命似乎也都凝结了,没有声音,没有动作,只剩下呼吸,和厚重的思考。

我一年四季习惯早起,说早其实也算不上,在六点钟的时候醒来,穿衣,洗漱,开始新的一天。在冬天,我更加的喜欢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到外面去,道旁树落光了叶子,灰色的嶙峋的枝桠直指向天,路有多长,头顶上的天空就有多远。我沿着一条路一直一直的走,厚厚的手套戴在手上揣在大衣的口袋里,柔软的围脖缠绕在脖子上,呼吸的时候哈出的气在凉丝丝的空气中变成白色。虽然穿着臃肿,但在温暖的包裹中心是多么的兴奋。刚出门的时候鼻子一接触到那寒气总会酸酸的,如果在外面走得太久,脸和耳朵也会被冻得冰凉,便想用手去温暖它们。当自己用带着手套的双手去抚慰那受冻的耳朵时我就像是正带着一副绵绵的耳机,我听到冬天奏着的乐曲,悠扬,轻柔,舒缓,像风,像雪,像空气。

在没有雪的时候我会去走一走那条铺在斜坡上的石板路,一块一块的青石板在脚下向着远方延伸,两边的冬青依然翠绿着,早上下了霜,一小片一小片的叶子被封存在半透明的霜里,透着清冽的光。若是有雪或是刚雪霁,石板路是很滑的,没有人敢去涉足,徒留一条绵软雪白的小路在那淡青色的护送下消失在目光尽头。

然而,我喜欢冬季,绝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两年前的那个冬季,有一个人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在寒冷的腊月,他一个人孤独的躺在褐色的剔透的棺里,他觉得冷,很冷,冷的超过了痛;他无助,来往车灯闪耀,却没有一扇门为他打开。直到他就这样离开,在他身边陪伴着他的,没有亲人,或许有孤单,有痛苦,也或许他没有经历这个难熬的过程。我希望他没有,希望他少些痛苦。我记得那些日子刚下过一场雪,我在匆匆赶回家的路上看到车窗上人画的笑脸,透过那笑脸划过的玻璃我看到路边的草地上积着雪,那雪在橘黄色的路灯映照下透着温暖的微光,它可能并不洁白了,可灯光掩藏了一切的伤痕,也掩藏了我的泪水。

送别的时候,天空飘起了雪,听说那个地方很美,在山上,是不是有溪流我忘记了,但是那里的天空是蔚蓝纯净的,云朵是纯白大块的,空气是清新凉爽的。那里在我的想象里。他应该得到那样的一个很美的地方来安置自己。他就永远的停留在那个冬季,永远的居住在那个至美的纯净的无一丝杂质的地方。

那是第一次,至今为止的第一次。我不想有第二次,我祈祷,恳求,我爱。请保护我们,保佑我们平安。

从那时起,冬天便不再单纯的是一个季节,它代表着生命。许多生命,在严寒中死去,许多生命,在白雪中沉睡,来年,又有多少生命可以苏醒?每一个季节是不是都有一个守护的神灵,冬季,这位神灵是多么严格,多么冷峻,又是多么神圣。她洁白高贵的外表之下有一颗一丝不苟的心。

我怕,又不怕。一颗心永远忠诚的面对这神圣的灵,祈求佑护,一生平安。

初雪已经过了,那是在一个孤单的黑夜下的。每一片雪花都是一颗洁白的心,每一个黑夜都值得敬畏。

期待着下一场雪,一场轰轰烈烈的雪,来洗刷我的记忆,来掩埋我的痛楚。潇洒,飞扬,弥漫天际的莽苍的白,来一场吧。

来吧,我等。

庆幸的文章2:李花怒放一树白

文/梧桐花语梦

很庆幸住在城乡结合部,平时可以买很多土产品食用,最开心的是春天一到,学校附近的田野里油菜花、樱桃花、李花、桃花、梨花竞相绽放,一个多月享受免费自然香薰,多惬意的事情呀。

今年惊蛰未到,气温多是二十几度,花儿开得更加迅猛。坐办公室累了,乏了,就悄悄溜到田野里一气乱拍,互拍、自拍,喜欢拍多少拍多少。

昨天坐窗前出单元练习题,累得腰酸眼花,向远处望望,发现一田埂的李花开了,一树一树的,雪白雪白的,顿时来了兴致,下楼向李树旁进发。

路上碰到很多熟人,纷纷询问我干嘛。真的很感激这个时代,农村轿车、手机、电脑等都一应俱全。农村女孩子找对象,都得问问对方是否有车有房,还得农村有房,城里也有房。他们自然看见到处拍照的人也不稀罕,所以我自豪地回答:去拍李子花。一大姐还说:这几天还没完全开,等几天来更好看。他们哪里知道,我担心一夜风雨,花儿就掉了,赶在寒潮到来之前一定去咔嚓几张。

到了树旁,看一棵树比一棵树开得多,枝干枯黑,花儿却白嫩得让人心生爱怜。每棵树斜逸的枝条在冬水田上站成一种姿势,我觉得一切的语言都苍白得无法描述那种美,只一个劲地找不同角度拍摄。那一田埂的李树足足有十几棵,李子挂果的时候更馋人。想起小时候跟着村里的一帮“小鬼子”到邻村老爷爷家偷李子,老爷爷耳背,听到有响动就大喊抓贼,一帮“小鬼子”跑得比兔子还快。李子是可以吃饱的,无奈那饥荒年代,顺藤摸瓜的事是常有的,也没人给你贴上贼的标签。想起这些,拍照的心情越发地好。

直拍得背部汗意莹莹,才收兵回家。立即发照片到论坛与友友们分享,照片没发完,版主就加了精华并推荐。我那心里呀,比喝了半罐蜂蜜还甜呢。人呀,活着得有点嗜好,为了这个嗜好,可以耽误很多休息时间,甚至付出很多金钱都心甘情愿。就像博友梅寒在文章中说:“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张潮的《幽梦影》)在张潮的眼中,蝴蝶之于春花,泉水之于青山,青苔之于石头,水藻之于碧水,藤萝之于乔木,都是诗意的点缀,因了这些点缀,这些事物才变得灵动而美。人之癖好,亦是如此。因为有“癖”,他们把自己的日子打发得有声有色有情有趣有滋有味儿。因为有“癖”,他们沉迷,因为有“癖”,他们也有较寻常人更为博大丰富的精神世界。

今天是妇女节,一大早就收到几个男性朋友的红包,感谢有这些朋友一直的记得和关注。学校通知女教师今天可以不上晚自习。其实,我倒不在乎,只要天天保持过节的心情,形式不重要。既然学校重视,那得去好好享受一下。下午第一节课后,去美容院洗面按摩,并预定了一套保养产品,对得起自己吧?

女人如花,需要好好呵护。愿每一个女人都如春天的花儿,妩媚动人,芳香永存!

庆幸的文章3:我很庆幸,与你相逢

那天,静静突然问我一句,“你知道Tiffany的半心戒指么?”我说,“有什么特别么?”她很神秘地说,“它的寓意是‘我很庆幸,与你相逢’!”这八个字格外让我感动!我刹那间想起4月1日我生日那天,一个朋友给我发来的短信,“胖睿睿,我最好的朋友,感谢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短短的一句话,足以让我潸然泪下。这是个女孩子发给我的,这个女孩让我挂念好久。我也记起一句让我回味多年的话,“…其实你在我心里真的就像一张白纸,纯净的没有一个污点!”我一直在用一年,两年,三年,七年的时间忘记这个主人说的这句话,也一直想用时间去淡化这个主人在我心里的分量,可惜,时间沉淀在了我心底,总觉得有个人一直在角落里祝福我,祝福我幸福,直到我真的幸福!

大学的时候,特别讨厌一个老师,不喜欢这个老师的性情,不喜欢这个老师的风格,尽管全班同学都特别喜欢她,包括师兄师姐,师弟师妹全都拥戴她!但是四川地震那天,她讲的一席话,一直感动着我。她说,自己读研究生的时候,开始谈第一场恋爱,然后就这样一辈子。但是爱要驾驭在活着的基础上,因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富丽。’她说完之后,我就哭了,也许是那天的灾难,又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

之后,我特别喜欢一个老师,喜欢这个老师的性情,更喜欢这个老师的风格,尽管全班同学都特别讨厌他,包括师兄师姐,师弟师妹全都否定他!因为我只表达几个字,他就能把我的意思理解的透透的!他说,我是个情感丰富且分外细腻的女孩子。这样的评价,我很喜欢。在我看来,这样的老师,很多年,我都不会遇到。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记得我,真希望,他能够记得我!

刚毕业那会儿,我特别恨我的第一任公司的第一个领导,因为他总是当着很多人的面批评我,他说,我要磨磨你北京丫头身上那股傲气。我一直觉得在那家公司特别受气,因为天天挨批评,还要擦桌子扫地,擦得不干净又要挨批评。我就像个受气包。我离开的那天,他补给我好多钱,我说,“这不是我的工资,我一分不要!”他说,“拿着吧,小姑娘,在我这里受了那么多委屈!”后来,我的领导,也就是他,请我吃饭,尽管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可还是去了!他专门为我点了孜然羊肉。我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孜然羊肉的?他说,你每次叫饭,孜然羊肉总会吃的精光。就像你作为助理,每次帮我沏茶一样,总会知道我的口味,把枸杞子的数量放得刚好一样!你比我的任何一个助理都热爱生活,我怎能不留意你爱吃什么呢!”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那份感动,眼眶里浸湿一片。原来,他不仅仅看到我的倔强和傲气,也能看到我的细心啊!我说,“你那么不喜欢北京孩子,老爱挑我毛病,为什么要用我呢?”他回答,“说心里话,我开了十年的公司,从没用过一个北京人,因为北京孩子不能吃苦。但是你走进我办公室的时候,我觉得你特有灵气,应该是工作上的好手。但是后来才发现,你就是一孩子,刚走入社会的时候,没有任何心计和阅历,也啥都不会。我批评你,是给很多人看的,因为你是公司唯一一个北京人,会有一些人对你有成见。把你说哭了,是让别人觉得你也不容易,照你的心气也不会一直停留于此,我尽可能教会你更多的东西,以备将来用得着!”我觉得自己特幸运,刚走入社会,遇到一个好老板,尽管他老是批评我,骂哭我,但我依然心存感激。后来,我的第一任领导前往南京,离开北京这座我挚爱的城市,我痛彻心扉!

生命中充满太多的感动,这些感动在我心里酝酿好久了,一时间甭发了出来,也一时间因为这点滴的感动而泪眼迷离,正如那句话所说,“我很庆幸,与你相逢!”

庆幸的文章4:很庆幸你没有爱上我

文/李简

1

曾经义无反顾地喜欢过一个男生。

我对他并不是一见钟情,甚至和同学私下里说过“他长得真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他。

那一天来得毫无征兆。我记得是某一天上午的课间操时间。在操场里做完广播体操后,我和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回到了教室。当时我坐在他前面。那天回到教室,看到他的桌子上摊着一张报纸,我就顺手拿起来看了。看了才知道是一份体育报,不是我感兴趣的,便放下了。这时就猛地听到一声惊雷似的吼声:“谁让你动我报纸的?”毫无防备的我一下子呆住了,瞪着一双受惊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忽然他笑了。我也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反应过来,他是在逗我呢!反应过来后,我就红着脸,迅速转回身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惊魂未定。

在这之前,我和他实在是没有过任何交流。虽然我们是前后桌,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话。可是他竟然敢和我开这样一个玩笑。现在想起来,其实从这件小事里就可以看出,我在他眼里是个普通又普通的女生,他根本不会计较我的反应。

可于我,这件小事却是致命的,差点让我过上另一种人生。

从这件事以后,我开始注意他,被他一米八的个子吸引,被他长得那么丑却自信满满的神气吸引,被他酷酷的气质吸引。时间一寸一寸缓缓走过,我的一厢情愿也被一寸一寸凌迟。

那时的我天真又倔强。我从书上学来,不要让自己在以后的岁月里一遍遍后悔,当初没有向他表白,没有努力争取他的爱。所以,我很勇敢地让他知道了我对他的迷恋,给他看我每天写的日记;为他在熄灯后,站在昏暗的宿舍楼道里编手链;为他打工挣钱买材料,叠了无数颗幸运星,再串成自己设计的风铃……

我第一次体验到被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一次又一次伤害是什么滋味,第一次体验到心痛的感觉。

可直到毕业,我也没能让他喜欢上我。

我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一年后的夏天,他竟突然打电话给我。他说分开后,他总是想起我,很多次地想起我,他才意识到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喜欢上我了。他憋着没有早联系我,是不想打扰我考试。

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与他的通话结束后,我不可抑制地痛哭失声。是那种历尽种种磨难终于等到幸福的甜蜜的哭泣。

后来,我继续上学,他在同一个城市里打工。终于美梦成真,终于可以如我所愿地在他面前撒娇,和他手挽手看电影逛公园,我小小的心儿是多么激动不已。我那压抑了许久的爱情火焰也跟着恣意地燃烧。

我基本上一个星期去看他一次。可他不是太忙,就是在睡觉。有一次我去找他。他的同事帮我去宿舍叫正在睡觉的他。没想到他迟迟不来,我就那么傻傻地坐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动不动地等了他两三个小时,直到他睡醒出来。计划中的看电影逛公园撒娇一个都没有实现。

可我还是欢喜的。只有真正经历了这种不平等的爱情之后,才能深刻体会张爱玲那句着名的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我当时的心境就和写这句话的张爱玲一样,心甘情愿地委屈自己,心甘情愿为他做任何事。

他只到学校找过我一次。我很想把他介绍给我的闺蜜们,可他不愿意,只在校门外远远地等我。他来学校看我的举动,对我来说就像皇帝把宫女升为贵妃一样,是莫大的恩宠。这是我从不敢奢望的。可是他竟然真的来找我了。我满心欢喜地往楼下跑,迫不及待地往楼下跑,激动到腿都有些软了,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对我说他不想继续了。他觉得我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是如何给他压力的。对相爱的两个人来说,一个星期见一面的频率难道还频繁吗?依我的本意,我是想每天都能和他见一面的。

和他分手后,我整整哭了一个晚上。我清醒地知道我和他这辈子再也不会有联系了。我不知道是在为失去他而哭,还是在祭奠自己那么多年为爱而做的一切努力。反正那一晚,我就是止不住地流泪,控制不住地伤心。

直到很多年后,我才在心里问自己:当初是什么眼光啊,看上那样一个渣男。他的缺点不是长得丑,而是懒惰、颓废、不思进取。

2

二十七八岁时,我决定和一个离过婚的男人结婚。

那时,我着急把自己嫁出去。虽然他并不理想,心里真正喜欢的是他的前妻。可我想,他是有房子的人,这个婚姻生活里最花钱的大件都有了,我只要和他努力过日子,以后的生活不会太差的。

我因此忽略掉他对他前妻的爱,忽略掉他是因为对爱情心灰意冷才愿意和我在一起的。我还同意结婚后,和他搬到他父母住的狭小黑暗的旧房子里,让他的父母住到新房子里。还没有和他结婚,我就在努力做一个贤妻了。

家人知道我要嫁给一个离过婚的男人时,极力反对。我因此和家人在电话里吵得一塌糊涂。我甚至准备不经家里人同意就和他把结婚证领了。

谁知道,他在看到我在电话里和家人吵架的丑态后,竟然决定不娶我了。他给我的理由是我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医保,没有养老保险,他宁愿娶一个月工资两三百的女人,也不找我这样的。

我蒙了。我一个大学生,一个没有婚史的女子,心甘情愿和他一起吃苦受罪,为未来的美好生活打拼,他竟然看不上。我为了嫁给他,和自己亲爱的父母吵成那样,他竟然不领情。

这个变故,让我很难接受。可是又有什么办法?除了再次大哭一场,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扇过他耳光,也求过他。都没有用。

事过境迁,多年后我再回想起这个男人,竟然吓出一身冷汗。假如不是当初我在他面前暴露了我的坏脾气,我们很可能就把结婚证领了。如果那样的话,我现在的生活将是怎样一地鸡毛,不忍直视!

意识到这点,我一下子发自内心地感谢他当年的不娶之恩。

3

我觉得我在三十岁之前,一直是十七八岁的智商。天真、单纯、井底之蛙。三十岁的某一天,我忽然开窍了,这才开始慢慢长大,慢慢明白一些事情。

用我现在的眼界来看,我遇到过的这两个男人根本入不了我的眼。可是当年的那个我眼界就那么小,看不到更远的地方。

虽然我到现在还是单身,还没有把自己嫁出去,但我依然庆幸他们没有爱上那个时候的我,让我没有在懵懂的年纪里走错路。

我在这两次错误的选择里成长,逐渐看清楚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也让我在未来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和婚姻。

谁没有在年轻的时候遇到过几个人渣?我是,你亦然。回首往事,我们一笑而过。

庆幸的文章5:多么庆幸,没有在最美丽的年华遇见你

也许一个王朝的覆灭,只是为了证实,纷繁世间,无数的错过与过错。倾城笑,相忘江湖,咫尺天涯。

总有一天,世界绝望时,所有相亲相爱的人,都可以变成敌人。

死并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所遇非人。

爱情里包括背叛,相爱的人,从告别那天,便已消失在世界尽头。

这个世上,总会有一个人记住另一个人,不是你,就是别人。

在乱世,一个女人,所能依赖的全部信仰,只是能给她安稳的良人,与爱无攸。

爱情大抵如此,不是舍弃就是成全。

每个人的心上,都住满了伤口,无论哪一个伤口痊愈,另外的伤口仍旧在。而幸福却是构架在伤口之上,一如万千花朵的凋零。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相遇,是前世相欠,佛才令他们今世偿还。

当我想你时,我就会去找你,天涯海角,无论你在哪里,我总是会找到你的。

是不是每一种开始,都必须经过万千隐忍,方可泅渡至岸?

我以为,每一场遇见,都会有一个完满的结果。可我忘了,有些遇见即是劫难,一旦开始,将会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真心,即负心。原本当不得真。只是,女人总以为任何事,都会永不变质,于是,轻信诺言,轻信谎言。最后,将爱情也一并轻信。

我以为,留在城堡里,童话便一生一世。

我开始知道,金屋藏娇,不过是每个女子对于爱情的梦想,以为锦衣,以为玉食,原不过是盛世假象,是一场以爱的名义铺设的虚壳,脱下华丽外衣,只剩一地废墟。

也许最美的爱,是终于可是笑着释怀。

总有一个人,等着来渡我。我们会天长地久,一生一世。

爱是穿肠的毒,一旦侵蚀,无药可救。

女人总是宁愿相信谎言,也不肯接受事实。

原来能写情深款款闺怨之作的诗人,并不能证明,他就长情良善。文人一旦变心,比将军、武夫更令人齿冷。

女人在面临危机时,总以为伤害自己的,是另一个女人,却忽略了她们信以为天的男人。

我一直没有回头,我无法回头,如果我不回头,大人,您是否会为我流一滴眼泪。我不知道答案,也看不到答案。

有种鸟,一生只飞一次,而那一次就是它落地的时候。花亦是如此,开得最绚烂时,将士它枯萎的时候。

在我无数次的梦境里,我总能见到一个骁勇的英雄,白衣胜雪,有力拔山河的气势,站在急流的渊罗河中央,无声凝望着我,死亡一般的眼神,如花朵盛开,又凋零。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你一定要在渊罗河的对岸等着我,那时,所有的矢车菊都将绽放,那时,不会再有战争,太阳也将只有一个,那时,我会是东方的王。

很多时候,能够骗自己的,不是别人,恰恰是我们自己,只是,我们都不愿相信是自己错了而已。

当一个人受伤时,他便会将自己的心包裹起来,伪装得越好,便是伤得越深。

我们都知道,那些呼啸而过的记忆,再也回不去了。时间不对,一切就都不对了。想象中的无数次再见,是以如此陌生的姿态,我是在转身的时候,开始知道,与他,是一条注定错过的线。

世间事,像一出棋。绕转迁回,也预料不到结局。

天荒是存在的。它在一个离我们遥远又支持的地方。花朵遍及,四季如春,川流清澈,所有的人都扬着脸微笑,我梦里都希望可以抵达的天荒。

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你就会知道,哪里都可以是天荒。

谁都控制不了全局,就连爱情也不能。我们以为是这样,而结局往往背道而驰。

我终于抵达天荒,一个人的天荒。

当绝望冷成沙漠,当剑锋刺出腥血,当火焰燃成灰烬,当嘶喊变得万籁俱寂,当所有的所有,都奏成一曲离别的笙歌,痛,已经让我哭不出声,它蔓延到身体的各个角落。

我想,我的麒麟兽会记得,我满头苍白的发会记得,我所有的等待和忧伤也会记得,我曾经无望又绝望地爱过一个少年。

你再也遇不到我,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像我那样,奋不顾身地爱着你了。

庆幸的文章6:多么庆幸,没有在最美丽的年华遇见你

她和他认识的时候,都不是那么年轻了,已经进入了大龄青年的行列。

是别人介绍的。

约在一家海鲜餐馆门前见面,她简单收拾了一下,提早去了几分钟。没想,他却迟到了,直到过了约定时间几分钟,他才匆忙赶到。

竟然是个好看的男子,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和单薄,神情略显沉稳,衣服穿得也很有品位。一见面,就急急道歉,说路口塞车,足足塞了45分钟,请她一定原谅。

她笑,没关系的。暗自算了算,如果不塞车,他会比她到得早。那么,他不是故意的。她相信他的话,再说,即使迟到几分钟又怎样?他已经道歉了。

两个人就进了餐馆,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把菜单递给她,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她还是笑,小声说一句,我减肥呢。

他也笑,不用啊,胖点儿怎么了?只要健康就好,再说,你不胖啊。

她其实真的有一点点胖,只是那么一点点,自己会介意,他却真的不介意。索性拿过菜单,也不看价格,招牌菜,一连点了好几个。

感觉得出来,他对她的印象不错。而她也是,觉得从外表,自己甚至有点配不上他。但她并不表现出来这一点点自卑,从容地和他说话。他更是处处照顾她的感受,体贴她,如体贴一个小女生,让她感觉到被宠爱的温暖。

就这样慢慢接近了,过了半年的样子,他提出了结婚,她同意了。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有福气的女子,在这样的年纪,还能遇到这么温和体贴又英俊的他。

结婚前几天,他们的好朋友帮着他们收拾新家,有他和她单身时的一些物品,其中,也包括各自的旧相册。大家翻出来看,于是看到了最年轻时候的他们。

那时候的他,那样英俊挺拔,穿白衬衣和牛仔裤,戴很酷的腕表,眼神里,带着不羁的味道。而那时候的她,也有那么一点点的胖,但非常漂亮,眉目中,满是清高满是骄傲。

有朋友“呀”了一声,对他俩说,可惜你们没有早几年碰上,那才真的叫金童玉女。

他笑了,她也笑,却都没有说话。那一刻,他们心里都很明白,幸好,他们没有早几年遇到,不然不会走到一起。那时候的他,叛逆不羁,喜欢那种个性冷酷的消瘦女孩,并不是她那种。而那时候的她,对男孩子更是格外挑剔,要求对方品貌俱佳,更要守时,讲信用。最容不得男人迟到,从不给他们任何辩解的机会……他们,就是这样,因为挑剔,因为不够宽容,在最年轻的光阴里一再错过爱情。

而现在,他们都在情感的磨砺中成熟起来,内心不再浮躁不安,渐渐宽厚而平和,都懂得了为对方着想。现在碰上,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

所以,真的不用遗憾,没有在最青春美貌的时候遇见你,因为我们要的,终究不是那一场哪怕足以天崩地裂的爱恋,而是天长地久的温暖相伴。

庆幸的文章7:想起青年读书时

文/贾载明

我庆幸自己在青年时代读到了《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这两部书的情节是多么吸引人!从这时起。我也养成了背诵诗词和对词汇感兴趣的习惯。

“一夜北风寒,万里彤云厚。长空雪乱飘,改尽江山旧。”这就是《三国演义》里的一首诗。那种意境和画面很美,刺激我当时就记下来了,直到现在还没有忘记。电视剧《三国演义》里杨洪基唱的那首雄浑、壮阔、悠远、苍凉而震撼观众的主题歌,也在看小说的时候就记下来了。“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些横跨历史时空美丽的句子,能引发读者的无限思绪。当然,还有曹操与刘备煮酒论英雄那首诗,也令人终身不忘。当曹操手拿筷子,指着刘备说:“今天下英雄,就是你和我呀。”曹操这话一出口,刘备惊吓得手中的筷子掉在地上。刘备心里害怕怕曹操知道自己是英雄,要与人家争天下,正在行使“韬晦”之计,过着种菜的生活。小说用诗概括了这个情节:“勉从虎穴暂栖身,说破英雄惊吓人。巧借惊雷来掩饰,随机应变信如神。”曹操问刘备筷子为何掉了?恰好在曹操“说破”英雄那一刹那间,天空突然炸响惊雷。刘备说自己手中的筷子是被惊雷吓掉的。

当然,年轻时读小说主要是沉浸在故事情节里。只要是情节比较紧张和有悬念的长篇小说,就必然会进入如痴如醉的状态。初中快要毕业的时候,我借来《说岳全传》,在上课的时候,将书放在课桌下“二楼”上,埋着头看,被故事抓住了,头不知不觉长时间埋着。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的刘蔚青走来逮个正着。书被收了。这书是借的乡卫生院一个姓向的女医生的。一些日子后,向医生见我没有还书,便追问,同路的同学帮我回答:“书被刘老师收了。”向医生对我说:“你去给刘老师说,书是我的,要他拿给你。”我找了刘老师,书没有拿到。后来,是向医生亲自向刘老师索要,物才归了原主。据说,开头刘老师也不给,后来向医生生了气,还和刘老师争吵了几句。因为这次借书,我记下了向医生的模样,中年,略胖,个子不高,还吸烟呢!

因为看了些小说,在同学中做作文就冒出尖来。文化大革命时学校也要开“批林批孔”斗争会,我是写批判文章上台宣读的学生之一。有一次刘老师安排学生写作文,题目是记一个人。我的题目是:《记一个生产队的管水员》。信笔写去,没有尽头。该交作文了,我跟刘老师说,还没有写起。他对我说:“你继续写,完成后交来。”后来,竟将一个作文本写完。刘老师看了,并未表扬我,而是批评我的文章“宣扬个人英雄主义”。原来我的文章中有“匹马单枪,冲上前去”等突出“个人英雄”的话。不久,在早春里又写了一个作文,内容是写农民不惧寒冷,农业学大寨,改造土壤,开山打石,造梯田的事。背景为下雪之后。开头来了一段风景描写,其中有“一些不知冷的麻雀,来往飞翔,停在树上,喳喳直叫”等描写风景的语言。刘老师看了作文后,把我喊到办公室谈话,说我不该写风景,不该写树儿鸟儿,甚至还说:“你写麻雀不怕冷,是在影射农业学大寨的农民群众。”接着,刘老师在班上讲评我这篇文章。实际上是当作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进行批评,向同学们讲的话就是给我谈的那些话。最后他还向同学们宣布:“贾载明是一个烂秀才!”于是,我这个“烂秀才”的“歪号”就在全校传开。现在想来,在那种政治气氛下,不能怪刘老师。

初中毕业了,就因为“派性”,公社的一些人卡住了我进进升学的门坎。只有弃笔扛锄头“修地球”了。愁愁苦苦,哀叹彷徨了好些日子。我选定学中医。当时盘算,学医有两个好处,一可以学技术,二可以学文化。中医必须首先将“药性”、“汤头”、“脉诀”熟读记诵。由读小说转到读无情节、无故事的枯燥科学技术文字很困难。当时痛下决心,再不看小说了!强制自己走进中医这座神奇的殿堂。我从“药性”开始,并弃易就难,即选最难背诵的药性反复强记。比较容易背诵的一种是:“人参甘,大补元,止渴生津养胃元”。比较难记诵的一种是:“人参味甘,大补元气,止渴生津,调营养胃。”这叫“保元药性”,一共有四百多味。我就是背的这种药性诗。给自己规定的任务是,在劳动之余,抽时间每天背一味“药性诗”。看似容易,实则较难。难在巩固,要不断反复温习,直到在大脑里刻有“痕迹”为止。为了记读方便,我将“药性诗”写在手背上,甚至写在小腿上,在劳动中休息的时候瞧瞧记记。后来,我拜万县市中医校的牟之沛(又叫牟沛然)先生为师。提着见面礼去到他家。他当场对我测试,问了我的文化基础,又叫我写字。牟老师说:“基础还可以,字也还勉强。你和一般学医的应不一样,他们是从基础开始,你已经掌握了一些基础,那就先背‘杂症’。” 背“杂症”是学中医中比较难的一关。厚厚一大本,要我六个月背记完。我背记了五分之二,时逢招生制度改革,我考学走了。但对中医的兴趣未减,和牟老师时有通信。他在信中对我说:“你热爱中医很好,但医古文是一道铁门坎,翻不过这道门坎是学不好中医的。所以你应该爱好古典文学。”于是,我爱好文学的兴趣就这样被激发起来,直到现在仍未衰减。后来我读成都中医学院才知道,老师说得对,没有古文基础,怎么去读《黄帝内经》这部古老的医学经典呢!牟老师不仅是中医专家,还是书法家,篆、隶、真、草等各种书体皆通。给我的信都是毛笔书写,活脱遒劲,疏朗俊逸,行云流水,有王羲之之风骨,是很美的行书啊!现在我还保留着他给我的每一封信。

那时候的读书生涯回忆起来的确值得玩味啊,他竟然能改变人的生活道路!

庆幸的文章8:庆幸,那些还能受伤的心

文/xyf771107

[一]

秋水潺潺,秋风淡淡,秋阳懒懒,秋雨绵绵,还有那一颗秋心寥寥。

这是一个招展着希望亦充满着破败的季节,适合回忆,适合氤氲忧伤。眼前,万物开始收拢那份强烈蓬勃的欲望和无限生长的渴望,少了春的娇情夏的热烈,藏匿起所有的快乐悲伤,如水平静。

心,在这个季节开始蛰伏,呆在一个静静的、阴阴的、清冷的角落,唯有微弱的叹息声格外地不安份。

眼,总有一种不想睁开的迷蒙,有些倦怠和慵懒,不想把这世界张望得太清楚,害怕破坏那份想象中的干净。

窗外,参差不齐的枝丫开始狂乱,与突如其来的一场风雨顽强地对抗着,有些措手不及,却又不甘任其摆布,不禁开始笑它似曾相识的执拗。

透过玻璃窗,那透亮的雨滴急骤地下坠,滴滴敲打在窗台、地面,那声音绵密,空远,清灵,如浮华尘世间少有的安静焚唱,轻叩心扉,直抵心灵深处的柔弱。

经年的伤,就在那一刻轻启。说疼痛,好象无从感知。说不疼,有些自欺欺人。是凉,透心的凉,清澈的凉,正是这感觉。雨洗纤尘,将一切涤荡得干干净净澄澄澈澈,就连伤,都被冲刷得那么寂静,苍白的颜色,丝毫不张扬。

锦瑟华年,寂寞清颜,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又有多少伤可以真正地淡去无痕?亲人离逝,理想破灭,情深缘浅,一生跌撞……早已绝口不提,以为真的被时光遗忘。只是为何,安静多年的伤总喜欢在每个寂静时分悄然来袭清晰上演,将身心淹没?

这伤,呆在心里太久,清寂若花,成了习惯,竟不讨厌,从不忽视它的存在,亦不刻意驱逐。

这伤,多年的停驻守候,固若金汤,不喧闹,亦不张扬,只是安静地陪伴,与逝水流年寂静老去。

[二]

五颜六色的花瓣,在眼前翩飞,以凋零的姿态,绝美,馨柔,极尽岁月风华。

枯零的黄叶,在空中盘旋飞舞,以迟疑的脚步,缠绵,温厚,舍不得道再见。

满目绚烂的枫红,铺展成爱情的颜色,喷薄不尽的浓情,热烈,温暖,直叫人醉卧流连。

天边茫然的孤雁,声嘶力竭的呼唤,声声漫,句句伤,撕裂,绝望,却停不下找寻的脚步。

……

谁的心上都有一道暗伤。这伤,不为人知,不为外人道,不愿用它博取同情,更是如此的难以启此,于是重重包裹,从不外露。谁曾知,笑意盈盈的背后,是深深的作茧自缚,无法轻解。

以离世的姿态,伫立尘世之巅,感受这伤态万千,竟不觉得这伤可悲。反而,这伤能开出花来,或热烈,或素净,或浪漫,或芬芳,或浅淡,或浓郁,远远近近,浓浓淡淡,给人不同的心灵感受。

伤,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是庆幸,在自己澈若琉璃的世界里,伤也渐渐变得训练有素收放自如。无暇顾及的时候,将其不动声色地掩埋。无法阻挡的时候,任其汹涌澎湃,无论放歌或是劲舞,等到倦了累了,一切恢复如常。

无数次立在风里雨里,任风荡开那些绵绵心痛,任雨洗尽那些千年的疼,直至麻木,心中泛起微澜,眼里闪烁隐隐的晶莹,笑着说无妨。风雨中的美丽,才成就得铭心刻骨。经年的伤,回忆中总觉历久弥新。

很多时候,忧伤在心中逞强,装作视而不见,竟也相安无事。而总有一些时候,离别的街角,相拥的画面,熟悉的背影,温暖的声音,旁人无意的点拨,轻易地攻下久筑的防线,让一切无所遁形无处可逃。

原来,伤,从来都存在。原来,伤,从来都不曾减。而与伤一同成长的岁月,竟别样美丽异样丰盈。

[三]

记忆是很奇怪的东西,总是记住该忘记的,忘记该记住的。

于是,每个人对伤总是如此念念不忘,欲罢不能。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它永远都在。

寂寞梧桐锁清秋,秋的脚步,终是无法阻挡。黄叶继续飘飘荡荡,找不着方向,唯剩茫然的追逐。眼中片片飘零,顿感情到深处人孤独,无法说透的原由。

花自飘零水自东流,青山之巅云水之湄,看天边斜阳如画,落霞满天,决别的风景里,倒映出消瘦的容颜,明知漂泊无尽归期遥遥,却愿意醉过方罢休,醉在这一方秋水长天。

人生太多分分合合,有缘相聚,缘尽相离,不曾走到最后,至少曾经开始。如果你们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们懂我,请别问旧伤口,请别介意我无心的冷落与伤害。

那些旧伤口,就如胸口的玫瑰,芳香缕缕,亦醒目刺眼,就是不忍扔掉和毁灭,任期将疼痛漫延扩散,延续着残存的温暖。

受过伤,也把人伤,要怎样才能不自伤亦不伤人,这是人生最大的难题。伤得无怨无悔,而伤人绝非本意,只是无心之过,只是不知如何是好,只是笨拙的言不由衷,只是……说过的话再收不回,有过的表情无法抹去,但,懂我的人无需解释,不懂的人不必解释。

自己就如受伤的刺猬,安静地蜷缩在小小的角落,竖起尖尖的刺,尖尖地面对所有人,小心地保护着伤口,露出美丽的笑,掩饰内心的脆弱和恐惧,不轻易接近别人,也不许别人走近,默默舔舐带血的伤,静静痊愈破碎的心。

只是,在等待谁的回来?在等待谁的青睐?想为谁再次奋不顾身奉献最柔软最温柔的部分?

[四]

心,伤了。天,哭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伤城,那是别人不能触碰的禁区,于是只能任其静默安然。

孤独的人大抵如此,不想将伤闹得人尽皆知,不愿接受同情的目光,骄傲是活着唯一的支撑。

清晨,雨又飘了,夹杂着瑟瑟秋风,淡淡欣喜地走进这斜风细雨里,舒展双臂,想要拥抱,拥抱这通透淋漓的浸润。

走在这风里雨里,不急不躁,徐徐缓缓,若有所思。身边,闪过一张张天真的笑脸,掠过一阵阵欢快的脚步。抬头,遇见一抹暖心的微笑,漾开一天的好心情。

我知道,这一场风雨会将久违的伤城填满。

细数指尖微凉,一遍一遍,想要看透它暗藏的玄机,想要把那带伤的脉络缕得清清楚楚解得彻彻底底。

终有一天,这些伤,会在指尖起起落落的温度里,愈合,完好无缺。

风雨过后,难见彩虹,但天分外明亮澄澈清洌空远,让心灵充满无尽的遐想勾勒梦幻般的游思。在这无穷天地浩渺苍穹里,其实每一道伤都只是沧海一束,虽让人撕着扯着疼着,却总有它存在的理由,总有它藏身的地方,亦会有愈合的可能。

易伤的心,总好过那冰冷的铁石心肠隐忍的百毒不侵,好过对人生的漠然生活的麻木。尘世的行走,需要一点疼痛的感知,需要一些流泪的表情,需要一份脆弱的黯然。那样,才叫生活。

应该庆幸,那些还能够受伤的心。一颗受伤的心,一定是柔软的,美丽的,温暖的,亦终会等到它期待如旧的幸福。

庆幸的文章9:灿阳之下开头

文/叶之

我一直庆幸我生在一个能让我无忧无虑的故乡,我无比深沉的爱恋她,如同孩子爱恋母亲一样爱恋她。

当我远在他乡之时,我比任何一刻都要想念她,感激她,以至于有时我会惆怅迷离。当我想起故乡的太阳高高照耀那片土地之时,我记忆中那些扑朔迷离的时光就会在脑海中清晰可现。

我感激她,她使我拥有一个快乐无比的童年和一箱美好的记忆。这些记忆我是到死也不会忘记的。

夏天我在故乡的街道上走,那是我一年到头为数不多的十多天。我记得那一天的太阳特别的高,天空碧蓝如洗,万里无云。

几个孩童从我身边窜过,一路说笑着,脸庞向着蓝天。他们的风筝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耀眼,优雅自如地飞翔在天空。

我在一棵桂花树旁边停住了,望着那群孩子远去的身影,记忆忽然就缥缈地回到了从前。我想到一些从前熟识无比地名字,熟悉无比地脸。他们朝我微笑,在阳光中面容朦胧,不一会就成群地离开了我。

我想我记忆中的自己应该还认识他们,但我就是想不起来。那几个人已经与我分离许久了,之后从未见过他们。即使现在见面也会记不得对方,寒暄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我继续走,继续慢慢地向前走。

经历坎坷与迷茫,心中的情绪逐渐的变坏了,以为世间的种种都在与我作对,任何人都不配得到尊重。

直到我又一次见到了她。

她依旧年轻,阳光打在她的面庞上,我无比清晰的看到她那张我曾今熟悉不已的脸。散发披在她的肩头,她用她的手轻轻抚过,又优雅的向上一摆头,头发散到肩后去,她又转身坐到后边的藤椅上,从桌上摸起一根胶带在脑后捆起头发。

我远远望去她那桌子上的茶水以及一本铺开的小说,让我无比确信是她。她迷人的气息让我不得不靠近她。我知道她会认不出我的,于是去到那个书铺买一部书。

她回过身去找我要的书,我环顾她的书铺。她的桌上摆着一株芳香馥郁的百合花,这让我更确信是她。

这时她转过头望了我一下,手中仍在寻找我要的书。她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停留了好一阵子,那是一双水灵的眸子,我如此熟悉这双眸子,那眸子里散发的温柔儒雅的光芒。

我低下头,避开了她的目光。

她的目光终究是离开了我的脸。

我终于记起曾经的那些人。朦胧模糊的面容终于散发光泽,记忆深处最不可企及的地方让我因她而到达。

她把书放在柜台,低下头与我说着价钱,我一边缓缓点头,一边凝视着她的脸:如同精心雕琢的玉佩一般精致的脸庞,在阳光下散发着最原始的光泽。

她抬起头,认真的看了我一眼,忽然抬高了眉头,转瞬间又灿烂地笑起来。这个女子用略微有些沙哑地声音对我说: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我笑起来,好久没有如此笑过了。

我拿上那本书,抓一把钱放在柜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感觉到她在身后注视着我,那目光太沉、太远,让我背后有灼灼燃烧的感觉。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儿时的玩伴和那个女子。我们仍然在那里,有的推着车在走,有的一路跳着跑着,不时几句本意不清的俏皮话引得我们一同大笑起来。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阳光依旧,笑容依旧。

我们走在灿阳之下。灿阳只属于我们。

庆幸的文章10:庆幸我们还有泪

和朋友聊天,我说起自己,曾经看《超人归来》,当看到超人出现,将失事的飞机拯救回地面的时候,自己忽然泪流满脸。她说:“经过几次感情的冲击,我觉得自己越来越难流泪了”,我说:“哀莫大于心死,庆幸我们还有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源未到伤心处”。我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在触动我心的时刻,也会流泪。看《超人归来》的时候,生活平静似水,这是经过伤痛之后,心情归于平静的日子。也许,那个时候只是表面的平静,只是显意识刻意地将创伤遗忘,刻意地不去作痛苦的记忆,刻意地将爱情的欲望隐藏。可是,我本凡人,六根未净,尘缘未了,刻意压抑的潜意识,在受到外界的刺激时,便如决堤的洪水,随着泪水释放出来了。

一部唯美的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片,一本描写青葱岁月的纯真情感小说,一件让人感动的真人真事,也许会引我流泪。我很庆幸我还有泪!

最美丽的诗篇,必然有泪,最真挚的词章,必然有泪。屈子忠而见谗,治国利民的理想不能实现,故有《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女夸】以【革几】羁兮,謇朝谇而夕替”;诸葛亮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光照日月,他的《出师表》情真意切:“临表涕零,不知所言”;杜甫遭遇安史之乱,国破家亡,千古名诗《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曹雪芹饱历沧桑,成就了巨着《红楼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意?”;性格豪迈的毛泽东,在《挽易昌陶》里也流露出铁汉柔情:“城隈草萋萋,涔泪侵双题”。

流泪,并不代表懦弱,泪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化物质。小孩出生的时候,呼吸到人间世的第一口空气,就以哭声和泪水,向父母宣示自己的到来。在成长中,泪水是情动于中的自然反应,因为纯真,所以有泪,因为情深,所以有泪,欢欣里我们会有开心的泪,伤感时我们有苦涩的泪。

**,似水流年,我们入世渐行渐深,有时会是,离开纯真的心越来越远,名利欲望、营营亦亦,浮浮沉沉,日积月累而成庸俗的尘埃,让天使般纯真的赤子之心蒙胧了,迷失了。当静夜独处,回首前尘,这个时候,泪水如春天的甘霖,润泽着我们的心灵,唤醒了我们的良知,让我们回头猛醒,让我们回归自我。

泪水是忧郁心情的润滑剂,是灰暗心境的清新空气,印象最深的,是那一年的仲春,感情的失败和打击,让我的心里面有着浓浓的郁结。作为一个男子汉,失爱于朋友,心中的痛楚,无人可以倾诉,心里的苦涩,只有自己知道,苦闷的心情就快要窒息。终于有一天,买了张飞往遥远的西安的机票,背上了流浪的背囊。

离开,本意是为了忘却,希望在陌生的环境里,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然而,路途上仿佛总有着他那熟悉的影子:法门寺里军官的笑脸、埤林中管理员的目光、书院街卖字画那小伙子说话的语气,还有客车司机的背影。越要忘记他,却越是忘不了他。理智也告诉自己和他已无可能,但思绪仿佛由不得自己的控制。

有一天,经过西安南门的行人隧道,长长的隧道里只有一个卖唱的艺人,一个披肩长发的男生,独自在隧道里自弹自唱。悲凉的吉它和着歌者凄怆嘶哑的呐喊,听着听着,我的心忽然如受撞击,悲从中来,不可断绝。抑压已久的泪水夺眶涌出,满胸的委屈随着泪水倾泻出来……,痛哭淋漓之后,心情却是舒畅了许多,就让我跟伤感的往事干杯吧,就将心中的不快,分付东西流水吧,这个时候,泪水是疗伤的良药。

一个健全的人需要有泪,一个宗教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需要有泪。泪水代表悲伤,泪水代表良知,泪水也代表怜悯。在古希腊时代,每当有重要的宗教典礼,必然会演出歌颂英雄的史诗悲剧,故事的发展,由英雄出道,到建功立业,但到最后,英雄遭遇困厄壮烈牺牲,极具感染力的剧情,让人悲愤流泪,让人的思想震憾,让人的心灵得到净化,让人感动、思考和警惕。

在我们的国家,当岳飞星陨风波亭的时候,当文天祥于大都英勇就义的时候,天下人在哭泣,岳飞的精忠报国壮怀激烈,文天祥的铁血丹心浩然正气,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之魂!在我们走过的五千年历史长途里,产生过无数英雄可歌可泣的事迹,让我们感动而流泪,让我们悲伤而流泪,泪水让我们从沉迷中觉醒,让我们慷慨激昂,让我们震憾和发奋,让我们如凤凰之涅磐,在灾难与发展中闪亮和辉煌。

因为有泪,说明我们还未因命运中的悲伤失意而麻木,因为有泪,说明我们的人生之旅充满情感,因为有泪,说明我们对未来满怀希望,因为有泪,说明我们的良知在绽放光芒,所以,我庆幸我们还有泪!

庆幸的文章11:哪里都是你!

文/小小的希望

我很庆幸自己就读于一所美女如云的大学,并在一个男生为稀有动物的中文系。然而却有我这样的单身贵族的存在,我的小伙伴们都痴呆了!许多人都很诧异,对我“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很是好奇。就连上次辅导员都问我是否有对象,因为她看到我的许多文章感情都很细腻,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有那样的感情。

每次他们用异样的眼神看我的时候,我都会不厌其烦的告诉他们我不想谈恋爱。其实每个嘴里说不想恋爱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喜欢的人。我也是如此。

很早就喜欢上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初次见面就有一丝悸动,然后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难用语言去形容这种感觉。也许是一见钟情吧!但又好像不是。

有人说:“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所谓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其实不然,那女孩确实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感觉,清新脱俗,非常漂亮。但是它属于秀外慧中型,而不是花瓶型的。

喜欢是淡淡的爱,我当时不敢奢求能成为他朋友,只是希望能认识她就足矣。第一次见她是因为我找不到自习的地方,然后就去了我大一时的自习室。那晚恰巧他们大一的有晚会,我就看到她在台上唱歌,其实我也是比较喜欢唱歌的,然而她的声音比我的动听,顿时好感倍增!就给她拍了几张照片。留作纪念!因为也许以后再也不会相见。我那时大二,课也比较繁重。她是大一新生,人们常用鲁迅的著作《呐喊》形容大一新生。所以我感觉我认识她的希望不大。况且不是流行“防火防盗防学长”吗?

然而命运女神似乎垂青于我。我在给某个社团的会长随意拍了几张纳新的照片,恰巧是她在填表的场景。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不过我不太相信缘分。依旧没有勇气去认识她。继续默默的关注!

但每次的不期而遇,都会莫名的开心!

偶然的机会去一个在学生会当主席的朋友那看到她要加入院团委填的表。才知道了她的手机号。那时我的手机里总有这样一条信息,编好后,却最终还是删除退出。因为她还不认识我,怕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以后有时间就常去她们自习室,但未曾再见!

期末考试时终于在自习室见她,给了她些学习上的指导,知道她平时活动很多,没时间学习,就把自己曾经的复习资料借给她。希望她能取得好成绩,因为成绩好点在大学会有很多好处,上过大学的,你们懂的!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声叹息;我们的相遇就是在错的时间。因为我确实没有在大学有恋爱的打算,大学伊始,我就计划考研,进入理想的象牙塔。而恋爱是会使我分心的!“把她忘记,重复告诉自己。”但每次听到周杰伦的《哪里都是你》思念就会与日俱增!

离开一个地方,风景就不再属于你;错过一个人,那人便与你无关。因为害怕错过,担心以后自己会后悔,但又没勇气表白。所以各种纠结。

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你喜欢她,在她遇到困难时,你想帮助她,喜欢你的人吃醋了,你会安抚她你们只是朋友,但你心中会有那么一丝的不确定。每个人这辈子,心中都有过这么一个特别的朋友,很矛盾。一开始你不甘心只做朋友的,但久了,突然发现这样最好。可渐渐的喜欢你的人一个个离你而去。为了她,你失去了很多恋爱的机会。

而你从未向她表白,因为你知道很多的感情,都因为一厢情愿,最后连朋友都当不成了,常常觉得惋惜。一些本来很好的友情,最后却因为你的一句喜欢你,如果对方没有反应,这一段友情似乎也难以维持下去,所以有些人会因此不肯踏出这一步。

表白就像是一场赌注,表白成功就成了男女朋友,失败则连朋友都当不成了。

有时候一个小的举动就会触动你心灵的最深处。就是这一举动让我不愿错过。

那是参加大学英语四级时,临时想到考场需要手表,把通讯录上的电话打遍都见不到手表。而她却在大早上远离被窝的诱惑,早起给我送下了她借来的手表。那一刻,她的头发还乱乱的,也许她怕耽误我考试都没来得及梳头。那一刻,我很感动,因为我们学校很少有早起的女孩。她还鼓励我好好考试,我顿时心花怒放。其实我本来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态去考试的,但在女神的鼓励下,我要全力以赴,我不想让她失望。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我坚信事在人为,最终四级顺利通过。

偶然看到她刚上大学时在日志里写道;大学要努力学习,多参加活动,不让大学生活低迷颓废。我感觉我们志同道合。

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有机会和她一起上自习,能一起在夜幕下的校园散步。一起考研。也许这是奢求,因为美女好像都对考研没兴趣。还好我们能在一起上选修课。

只想告诉你“在有眼泪的雨里,哪里都是你。擦干是否就看不见你。脑海里,你的笑容太彻底!彻底把我囚禁在你的呼吸!”

庆幸的文章12:心里的那一片蔚蓝

文/杜木林

很庆幸,我找到了晚年蔚蓝的一片栖息地。人的经历,就是知识的积累。你没有翱翔蓝天,你就感受不到太空的蔚蓝。你没有穿越大海,同样你也感受不到大海的纯白。平时,我们常说,你就不信大海是蓝的,其实,大海真的不是蓝的。天蓝蓝海蓝蓝,海天一色,是因为天映蓝了大海。

生活,本来就是五颜六色的。这个世界,如果没有颜色,人类的生活,必然会黯淡无光。正因为存在着五颜六色,不同的色彩,才给人类带来了多彩的生活。我去过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山湖——长白山天池,来到长白山顶峰,俯瞰天池,天池就是一块明镜。仰望天空,一片蔚蓝。脚下,白云飘飘,在炎热的夏日,左右还有冰雪的覆盖。这时候,我感觉到了,什么是心旷神怡。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永远不能相提并论,大自然给人们提供的天然美丽,人类无论怎样去巧夺天工的去描绘,都无法还原本来的神韵。也正因为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绚丽多彩的环境,所以,人类就不断地探索美丽,追寻美丽,制造美丽。多彩的美丽,进而美化了人类的生活。

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偏爱蔚蓝,当然也喜欢纯白。在天地之间,蔚蓝,是主色。博大无垠,包容一切。蔚蓝,她随时随地守护在你的身旁,也会时时提醒你,让你看到新的希望。我,经历过无数个无助。在那无助的日子里,我遥望蔚蓝,心中的波澜渐渐地扬起了重新起航的风帆,驶向未来,驶向更远。

儿时的梦境,至今没有忘却。我在蔚蓝的天空里,不断的坠落,坠落,是一个人的必然。担忧,是一个人的情结,对于人类的繁衍生息,担忧,是一个多余。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传承,没有固定的格式,没有法定的约束。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决定着我们老年人的晚年快乐。家长,永远是儿女子孙的榜样。榜样的力量不到位,不要去怨天怨地,怨,只能怨自己。

生命有限,蔚蓝,博大无边。所以,我给孙女起的名字,蓝蓝。看着外孙、孙女渐渐地长大,我也时常回忆起我的苦难童年。六岁失去了母亲,跟着年已半百的老父亲,为了生存,南征北战,在九死一生中,最后坚强的站立起来,成家立业之后,我与命运抗争,野心勃勃,打算开辟一块新的的天地。结果,连老根据地也赔的荡然无存。这样的时候,是儿女支撑我坚持下来,儿女的努力,让我看到了新的的希望,看到了更大的一片蔚蓝。

人活着,需要一个支撑点。没有一个支撑点,人就会倒下。人倒下了,回归大自然,人间的美景就是欣赏到期。只有活着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明确的表白,我爱什么,我喜欢什么。蔚蓝,是强大的。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感悟是各自不同的。我不一定是做的最好的,但是我做了我应该做的。什么是未来,我说过,孩子就是未来。自己的孩子自己带,这是一个原则。

有了家族观,就有民族观,有了民族观,就有世界观。我们生活在这个真实的地球上,我们几乎天天可以看到蓝天白云,我心中的那一片蔚蓝,是我赖以生存的原动力。每当我被羁绊倒下,昂起头,看到蔚蓝的天空,会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站起来,走下去,大自然会给我更大一片蔚蓝。

庆幸的文章13:蓝月亮

文/驿外微尘

很庆幸,有钱难买的少年之时,我就有一位诤友。他的经历让我早早的体验到人世的离合,悲欢,以至于成年后遭遇些人生变故,我能够处变不惊。

很庆幸,虽生于僻壤的非常年代,蒙学之初,我就有条件在文学瑰宝唐诗宋词里徜徉,使我日后能够将我的人生感悟行诸于文字。

我的那位诤友小名叫三毛儿,学名叫郑传河,我俩同岁,我比他小月份。我常喊他三毛儿,他嘴乖,总是喊我二兄弟。我俩同住一个湾子,从小在一起屙尿和泥,又一起报名读书分在同一个班级,关系好得只嫌多出一个脑袋。

有一回大概是星期天,我俩儿在稻场上玩抓石子儿,忽然一阵清风吹来一张发黄的旧纸,我抓住一看是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首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唐诗,现在连幼儿园的小朋友早已是耳闻目详,可那时上小学二年级的三毛和我还是第一次读到。也不完全理解诗的意思,只是读着顺口,感觉怪好。我和三毛儿一边玩耍一边你一句我一句地读着。因声音太大,被湾后的小柯听见了(多年后才知道,那张发黄的诗纸是小柯故意让风吹给我们的)。小柯跑过来问我俩,懂得这首诗的意思吗?我俩先点头后摇头。三毛儿扔掉手里的石子讨好卖乖地说,小柯,你要是懂得,当我俩的老师,给我俩个说道说道!小柯高兴地答应了。小柯是昵称,全湾的男女老少都这样叫。他是老三届高中生,学问很大,光砖头厚的书就有满满一大木柜。本来大队小学和公社中学争着请他去当老师,可不早不晚他父亲参加一个啥组织被错误的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自然影响到小柯的前程,他只好猫在屋里给生产队当记工员。满肚子的学问有人愿意传承,小柯自然高兴呀。他一字一句的给我俩讲解唐诗,讲得生动有趣。什么托物言志,望月怀远,明月千里寄相思…… 在溶溶月光下,小柯为我俩打开一扇扇古诗的大门。

我们在唐诗宋词的美妙意境中从2年级进入4年级,从8岁进入10岁,已经能够悟出唐诗宋词中最动人处莫过写别离、旅怀的诗。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人生第一次真真切切品尝唐诗宋词里的别离的滋味竟是好友三毛儿的离家。

按照事先的约定,三毛儿年满10岁就要过继给舅舅当儿子。他的舅舅姓孙,家住三河口,属湖北麻城,离我们湾子最少有30里山路,最麻烦的是要搭船过江才能到。说是江,也就是大型三河口水库。

自从知道离家的日子,三毛儿天天哭啼。

好友即将离去,我心里非常难过,还要违心的按照大人的意思劝说三毛儿。

离家的那一天,三毛儿新衣裳新鞋也不穿,死死地抱着走廊上的木柱子,哭得院子里的梨花在枝头乱颤。故土难离呀!娘把我拉到一边替我擦着泪,她自己却抽泣地说,鱼儿离不开水,瓜儿离不开秧,革命群众离不开共产党,细伢儿离不开娘!终究胳膊终别不过大腿。满湾子男女老少含着泪轮番上去连哄带劝,三毛儿才一步三回头的上路。三毛儿平日嘴甜,腿脚勤快,湾里、学校人缘都好,邻里、老师、同学自发地送他。小柯还组织了一盘锣鼓,长锤扯的是《思贤》。悠扬的锣鼓,绵长的小号更增添别离的伤感。“座中泣下谁最多,江中司马青衫湿。”最伤心的莫过三毛的父亲郑大爷。

郑大爷本是朱洪武的老乡,自小和父母姐姐一起逃荒要饭相沫濡相依为命。老天还不怜见,一次遭遇土匪冲散全家,郑大爷自个儿流浪,8岁流落到大别山区被湾里的胡家收留,帮胡家放牛。胡家是财主不但没有剥削他,反而处处善待他,给他田地房屋,还张罗着给他娶媳妇儿。像他这种无根无袢单门独户仰人鼻息的主儿,找媳妇儿是千难万难。胡家不忍心让他当寡汉条子,硬是当家把一拐弯亲戚孙家的老女子说给他。孙家抹不开胡家的面子,勉强答应,但附加一个条件:眼看独生儿子结婚5年没有怀孕,磕头烧香也不见祖坟冒青烟,估计抱孙子的希望不大,要求将来捡了外孙过继一个舅家承继香火。也是郑大爷饥不择食,心想无非多生一个就是了,于是满口应承,签字画押。如今父子别离难免勾起童年那场生死别离之情,咋不叫他伤心!

一路期期艾艾,磨磨蹭蹭,好不容易走到江边码头,天已放黑,迎接的木船早已候在那里。三毛哭倒在地,不肯上船。一路伤心,郑大爷只是不停的落泪,此时再也矜持不住嚎啕地哭着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三毛儿。我的心也一痛一痛的。“人生自古伤离别”,此情此景,我才深深的体会到什么叫肝肠寸断,什么叫撕心裂肺。如果说以前背唐诗宋词是“为赋新诗强说愁”,“而今识得愁滋味”,10岁的我便有沧桑之感。

主事儿的人赶紧将父子俩掰开,一番劝说,三毛同意上船,但要我和小柯同行。

小船经竹篙一点,倏的离岸,此时天已完完全全的黑了下来。一轮明月自东山尖蹦到天上,飘逸俊朗,洒满江清辉。江水清清,江水平平,此此情此景是“山随平野尽,月涌大江流”,还是“清风明月本无价,远山近水皆有情”?小船欸乃欸乃地在江中游着,又是第一次夜游大江,若不是伤别,这景致倒是不错的。

三毛儿已停止哭泣,恢复平静。他拉住我的手低低地说,二兄弟,我不在家你要经常到我家去孝敬你郑大爷;小柯教你的新诗你要细心地记下来,寄给我……我不停地点头回答,好,好,好……他又对小柯说,你结媳妇的时候一定要对我说,我好去拜见师娘。小柯说,一定一定……惜别的话语装满小船,又流到江里,于是满江都是离情。

三毛儿有些高兴,提议说,我给你们背一首《明月夜留别》吧,大家齐声叫好。

离人无语月无声,明月有光人有情。

别后相思人似月,云间水上到层城。

三毛情真意切地朗读不免又勾起大家的伤感。我,三毛儿,小柯并排趴在船帮上,无语,各想各的心思。

“看,蓝月亮!”三毛低叫一声。

我一惊。这三毛儿莫不是伤心过度脑子出了毛病?“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连李白都说月亮是白色的,咋会是蓝色的呢。

我们顺着三毛儿手指的方向看下去,真真切切,水中的月亮确确实实是蓝色的。我和小柯啧啧称奇,是“春来江水碧如蓝”,还是“碧空如洗”的倒影将月亮染成蓝色的呢?小柯称赞三毛儿的细心和观察能力。三毛儿高兴地说,我都想通了,舅家就在岸上住,想家,想我爸,想你们的时候,我就到江边看蓝月亮。小柯宽慰地说,很好的精神寄托,就像我教你俩学唐诗。我兴奋地说,我以后也天天看月亮,你有啥心思就对蓝月亮说,我能听得到。于是,宽阔的江面上弥漫着欢声笑语。

月亮走,船也走。小船靠岸,月亮留在了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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