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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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文章1:人的本能

文/刘晔宽

初恋的时候,看了一部叫《本能》美国片,那部电影写了几个女人在自己本能要求的驱使下不惜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故事。第一次直观了解了人类的本能。

人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很多原始的本能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不断萎缩。有的变得所谓含蓄,高深莫测。这,我也说不好是进步还是退化。

每个人都有自由的天性,争取自由的空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可是面对现实生活的条条框框,大多都学会了安分守己,循规蹈矩;每个人生来都有要求公平的本能,心灵的天平上都会有一个平衡的支点,可是面对世界种种不公的现象,多次感到无理可讲的现实,让人不得不学会忍气吞声;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本能,面对严酷的世道却大气不敢喘,噤若寒蝉;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本能,可这爱有时来的蹊跷,有时来的突然,不适时宜,怕蒙上背叛和欺骗的名声,真爱的火花不得不收敛,甚至熄灭了;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本能,当你所有美梦都化作泡影,生活对你来说只是一场噩梦,除了失眠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世界把人的本能压缩到极限,让天性的灵魂蜷曲在角落里,可能永不见天日。最恐怖是饥渴的思想丧失它可怜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曾像鱼儿在水里游泳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曾像鸟儿在天空自由飞翔的本能;忘了吧,忘了你也会像马儿尽情奔跑的本能。忘了这一切你也许能如鱼得水,展翅翱翔,飞奔驰骋,美梦成真。

忘记也是一种本能,是这残酷世界留给我们最后的本能,是人类保护自己唯一的盾牌。忘记创伤,忘记背叛,忘记失望,忘记曾经留恋的梦想,这样或许可以苟延残喘地生存下去,直至平稳,直至安详。

可是本能,人的本能,总要有所释放!

初恋的文章2:初恋是一种什么东东

文/李治亚

网友给我发微信,说知道初恋的滋味吗?我说不知道,没谈过。你说说什么是初恋。网友半晌无言。后来发来一句话,可能就是一种感觉。是吗,看过陆游和唐婉,你就知道,那种生离死别,或许就是初恋。

初恋是个什么东东,一个诗人说,连手都不敢握的就是初恋,那种青春萌动,那种内心的澎拜,不只是花前月下,彻夜彻夜的辗转反侧,也是初恋。司马相如说: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郑愁予说:这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只是初恋也很脆弱,林黛玉看不见贾宝玉,便故意使小性子,或者发一通脾气,或者抹一把眼泪,或者无病呻吟,如此,宝玉前来说些好听的,方才作罢。假如宝玉不来,相思难禁的黛玉任其感情泛滥会有什么效果。恐怕宝玉后来大体是吃不消的,

初恋很美,也很漫长,可能是前世的回眸,今世的邂逅。席慕容说: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初恋很甜蜜,也很苦涩。回忆起来,有时如刀,有时似箭,有时五味杂陈。浪子柳永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浓浓的思念;秦观感慨不能见到自己意中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纳兰当自己心爱的妻子病逝,摇头不语,继而感慨: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

初恋永远是一出明媚的山水画,一个青年书生,打着伞,在断桥怅惘。因为天上飘着细雨,美貌的白蛇娘娘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而后时间定格在一刹那,于是情定三生,脉脉此情谁诉?

只是初恋美则美矣,往往因为透明澄澈,很难走到最后。而且与现实完全脱节,比如那个既穷又呆的许仙,如果没有白娘娘罩着,怕不早就撤火了。不过也因为,在当时人眼里,如涓涓小溪,长流梦境;如檐下风铃,叮当作响,声韵绵长。

假如不曾热恋,初恋只能是一种感觉,十年后,二十年后,可能会无牵无挂,了无踪影。时间真是个神奇的医者,当年的景象似乎全无印迹,留下的只是淡然。云淡风轻,窗明几净。此外万事不伤情。

初恋的文章3:致初恋的一封

亲爱的初恋:

不知道你现在在哪座城市,过着怎么样的生活。今天,距离我们分手已经有15年之久了,我不知道现在的你是什么模样,我甚至也记不清十五年前你的样子,只是有一张模糊的,但又被我反复雕琢过的脸出现在我的记忆当中。亲爱的初恋,直到今天,我这么平静地坐在家里,遥想我们当年的往事,我才真正深刻地意识到,你不是具体的某某某,你是我的初恋,代表着我繁华的青春,代表着那个时候的我自己。

我那么的爱过你。我那时那么年轻,那么相信爱情。我以为你会是我的全世界,会是我的一生一世,我甚至从来没设想过分离。那个时候的我们,是那么血气方刚,那么不可一世,我们不怕任何阻碍。

可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没有多好的理由,和大多数人一样,因为在时光的流逝中激情逐渐退却,因为对方的缺点日益变成一种对自己的诅咒,因为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更好的选择。总之,我们在一片伤心欲绝中分道扬镳。

和你分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我不会再爱了。我始终无法释怀,也不愿意相信。我无法释怀如果连曾经那么相爱的我们都最终走到分手,世间到底还有什么感情值得信任?我无法释怀你说的永远、你说的唯一怎么可以说变就变?我无法释怀我们共同构筑的梦想怎么可以这么不堪一击?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明明那么相爱的人,怎么说不爱就不爱了呢?我渐渐相信,人的一生只会爱一个人,而在我的生命里,那个人就是你,现在你走了,我命中的爱情已经用尽。所以,我恨你。

可是后来我却发现,时间可以治愈一切。我渐渐不再哭泣,不再梦见你,不再觉得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你的影子。我不再每天想你,不再每周想你,直到后来,我偶尔才会想起你。我又恋爱了,分手了,再恋爱,再分手,逐渐的,你已经离我那么遥远。

现在,我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宝宝,过着一种以前从未想过的生活。我很爱我的老公,可以说,我爱他的程度并不亚于当年爱你。但是,我们的爱并不那么死去活来,而是在稀疏平常的日子里,在每一句平淡如水的对话里,感受或表达着爱意。亲爱的初恋,当年那个深爱着你的我,从来没有想过爱还可以这样。我以为所有的爱情都应该大风大浪,都应该刀光剑影,从未想过爱情还可以如湖水般平静而深邃。

偶尔的,我还是会想起你。当我看到人群中那些稚嫩的情侣,当和老朋友聊到共同的过去,当不经意间又路过我们曾经去过的小巷,或者不明所以地,就是忽然想到你。亲爱的初恋,我早已不再恨你,有时我也会想,我还爱你吗?我想大概还爱吧,只是这份爱,已经无需证明,也无需表达。你已经和我青春的记忆紧紧地绑在一起,一想到你,我就会想到我们相爱的那些日子,那时天空的颜色,那时我棱角分明的价值观和我对爱情奋不顾身的执着,你总是能牵扯出一长串的回忆,牵动我整个的青春。所以,我想谢谢你,所有的伤害,所有的痛不欲生都已经过去,并且祭奠成我美好而独一无二的回忆。

亲爱的初恋,忽然想起《老男孩》里的那句歌词:“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不知道你现在过得还好吗?我想告诉你,我过得很好。虽然我写下这封信给你,虽然偶尔我还是会想你,但是我并不想见你,这封信也并不会寄给你。就让你永远停留在你的位置上吧,那个张扬、疯狂、不顾一切的年代,我穿着百褶裙,而你穿着运动衣。我只是想告诉你,谢谢你给过我不一样的爱情,谢谢你用一次又一次的呼吸刻画了我青春的印记。我现在在这里,你就留在过去,让我们用一种奇特的方式不断产生交集。最后,就让我再说一次我爱你吧,这种爱,是对我们共同过去的尊重,是对青春的缅怀,是对曾经执着爱过的我们的敬意,我想,你都会懂的。

那么,再见,祝好。

初恋的文章4:初恋:献给伟大的陌生人

文/迎风而立的树

人或许一生没有婚姻,也没遇到真正的爱情,但一定有初恋。

“初”的滋味刻骨铭心,正像处子最隐秘的破裂和疼痛,她只被允许怒放一次,闪电只从她身上划过一次,瞬间即永远。所以,初恋在人生中有“史”的意义。

与爱情、婚姻等事实相比,初恋更像一个仪式,她竖起了一道月亮门,一眨眼,少男少女即隐入花枝颤动的伊甸园。

初恋务虚至极,故多无果。犹如石榴树上红艳似火的谎花,她们早早地绽开了,比坐果的花都要提前,灼热、激烈、疯狂,喷粉吐蕊,她们如痴如醉、奋不顾身。

初恋最诗意、最醒目、最难忘,因为“初”。

她可以表白,追求互动与合作;亦可守口如瓶,静悄悄地内燃。

在原理上,初恋和追星族的“情感投标”大体一致。很大程度上,她不属于某个具体的谁,更像一个少男少女献给整个异性世界的一份厚礼,一次勇敢而羞涩的“对外开放”。尤其在暗恋者身上,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多年后,竟把对方给忘了,面孔都模糊了,记住的,只是有人曾来过……有个“丢手绢”的童戏:小孩子围成一圈,不许回头,一人持手绢绕圈跑,相中谁便趁之不备丢其后,再绕回时,对方若未察,便被捉……初恋情景又何尝不如此呢?因为手上有一份礼物,接下来,你最迫不及待的就是将其送出去,脑海里盘旋着一个声音:“送出去,我要送出去……”所有心力都被这个念头召唤着、驱使着,更折磨着。至于送给谁反而不重要,一如儿歌里所唱:“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呀敬个礼……再见!”再见,既是故事的结局,也是游戏的初衷——一个隐蔽的骗过了所有人的初衷。

一个人早就暗暗存了渴望,心胸被一股东西涨得满满的,快要溢了,像产妇的乳汁,无论如何,无论什么方式,她都要放它出来,否则即不舒服,会酿成淤肿和内伤。

实际上,无论单恋还是相恋,初恋都更像是一个人的风暴、一个人的篝火。她的心路和程序,始终按梦中方式来布局、来行走。至于那个人,只是个模特、一具梦幻客体、一个朦胧化身——如同追星,追的不是人,是星,是光芒中的虚拟之人,是被你赋予了无数想象和附加值的人。其唯一作用即煽动你的体温、热浪与颤栗,激发你对更远、更无限事物的憧憬。说白了,他(她)是来帮忙的,来帮你燃烧,来接收你那份急着送出的礼物。就像婴儿,是在帮女人的忙,帮她兑现母爱,消耗掉那些乳汁。

所以说,初恋消费的并非实体,而是偶像。他(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她)像——像你想要的某个人、某类人。

伟大的陌生人!

那是一张永远冲不清晰的底片。他(她)没有名字,只有性别和神秘的光晕。他(她)没有正面,仅剩背影和雾中的轮廓……你们根本不相识,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从未相遇。

你说你见过他(她)了,那一定是梦里。

你说你找到他(她)了,那一定是替身。

或许,30岁以后,我们才可能懂得和个体有关的爱情。此前,我们只是在练习爱情,虽然不懂,但我们必须让爱开始。

因为春天来了,花必须开。

初恋的文章5:青春少的老巷里,有我忘记的初恋

文/风之语A小艾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初恋的文章6:路到尽头,是该转弯了

因为初恋的失败,一直离不开失恋的阴影而有了轻生的念头,在她想自杀的那一刹那,她突然想起了以前公交车上看到的一首小诗,诗中有这么一句:不是路已走到尽头,而是该转变弯了!短短的小诗,竟然让她抛弃了轻生的念头。最后她在文章中写到:大二的我,被一个不速之客扰乱了平静的生活,却也不经意地被另一个不速客救赎了。生命中总有挫折,那不是尽头,只是在提醒你,该转弯了。

不是路已走到尽头,而是该转弯了!

这句话其实很有意思!当你遇到一件事,已无法解决,甚至是已经影响到你的生活、心情时,何不停下脚步,暂时地想一想是否有转还的空间,或许换种方式,换条路走事情便会简单许多。

当然,放手不代表承认失败,放手只是为自己再找条更美好的路走!

记得在大学的社会课上,老师问我们:“你们有谁曾经因为压力过大而想过要自杀?”过了一会儿,一位同学犹豫地看着老师并举起了手,而老师却对他说:'你是最勇敢的,因为你战胜了死亡。'

回想起来心中又起这样的疑问:“我们到底该执着还是该放弃?什么时候执着?什么时候该放弃?”

其实,放弃并不代表放下,只需要换个方式解决。转个弯!也许这样想的客观理念与想法会不一样,而得到的结果也会不一样。

初恋的文章7: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一)

文/笑颜

初恋 那段美好的时光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住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怕是受凉了吧。可儿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喜看医学杂志,懂得如何保养受凉的胃。捂着热水袋躺在被窝里呢。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高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有什么用呢?可儿也在其中。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又心地善良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没有松开可儿的手,另一只手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是那种可以挂在颈项上的。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是亦侨还在紧紧地抓着可儿。可儿有那么一刻恍如梦中。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亦侨不仅学习好,人也高大帅气,但个性却有点倔强。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可儿不好意思,但拗不过亦侨;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还帮舍友提水倒垃圾,可儿说干嘛呢,亦侨笑笑,搞好关系方便我来找你;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有一天,亦侨约可儿去看电影,可儿怕遇到同学被指指点点,有意走在亦侨的后面,被亦侨发现后,挽起可儿的胳膊不放手,可儿无语。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可儿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没打算为自己过生日。而亦桥呢,却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一份超值的礼物。当亦侨把一双当年最流行的鹿牌小皮靴送给可儿时,可儿没来的及高兴,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亦侨红着脸说:“那怎么办?”“我不管,你先把鞋子拿回去。”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虽然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学生谈恋爱,但是可儿、亦侨是班里的尖子生,学校对他俩的恋情似乎有点网开一面。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不吃饭,眼光却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内心有点翻江倒海,怎么对亦侨开口啊!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还没说话,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我爸说,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才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可儿鼓起勇气去找亦侨的哥们阿宝。告诉阿宝亦侨没回来,她担心倔强的亦侨会闯祸。阿宝陪可儿去了亦侨的爷爷家,亦侨不在,可儿更着急了。哭着问阿宝:“这怎么办?”阿宝安慰可儿,不会有事的,但心里还是对亦侨有点担心。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也许上帝在这一刻,也会感动。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去找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初恋的文章8:初恋

文/顾语棠

初恋到底是个什么味道的呢?

都说初恋的感觉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谁没有个初恋呢?然而我却不知道自己的初恋到底算不算初恋。

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只是很单纯的一起上课,一起玩而已,见到的时候很开心,不见的时候会想念,到了一个地方便会下意识的寻找他的身影,没有他在的地方便做什么都不起劲。

很神奇,开始明明对他是讨厌的,时间久了,反倒渐渐的开始有了好感。

年少的感情很奇妙,很单纯。

淡淡的暧昧,淡淡的忧伤。

却是长大以后再也找不回的感觉。

再后来,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因为不想跟不对的人凑合,便也就这样一个人活到了二十几岁,在别人热火朝天的投入恋情的时候,我并没有很羡慕,反倒是很惬意的享受着自己的自由空间。

看过朋友跟男友吵架,生气,哭泣,当然也有幸福,甜蜜,感动。

也许谈恋爱就是这样,既有酸也有甜,让人欲罢不能。

很喜欢张信哲的那首歌,《从开始到现在》,开头的时候有几句对白,第一句便是,你忘得了你的初恋吗?

应该很难有人会忘了初恋吧,倒是中间的很有可能被遗忘。

很多时候也想过,要是当初没有离开,现在又会是种什么样的情境呢?要是跟他再见面,又会是什么样的状态呢?

或许早已物是人非,只是我们善于把那种感觉在脑海里无尽的美化,想的太美好,真要你们再在一起,恐怕又是另一番触动了,也许已经不是你想要的了。

初恋的文章9:生命中那个永远的初恋

两颗爱慕的心,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相遇的。爱他什么呢,她也无法回答,但她对这个,比她年长两岁,性格内向,外形清秀,深沉而又含蓄的男人,有着超乎寻常的好感,她暗恋了他很久,他也关心了她很久,他们是作为父辈的同事的儿子与女儿,偶然邂逅的,好在,他们都有一双充满朝气和爱意的眼睛,她把他,比作一棵树,结着略显青涩却十分饱满的果实。他把她,比作红蔷薇,虽然带刺,但有工笔描绘不出的风情万种。

他们恋爱了,这是他们的初恋,每次的约会,他们都同时展现出由内而外的微笑,他会让她坐在他的单车前,掏出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塞进她的嘴里鼓鼓的,她就会像孩子那样,一时间,眼神里的任性和不屑,都被这甜蜜糊弄住了。他给她,讲童话故事,给了她,水晶鞋般的幸福。秋天的牵手总是迷人的,不像冬天那样的冰凉,也不像夏天那样湿润。

他们手牵着手,走过街道,走进花园,穿过树林,看过大海。他们陷入了最深的热恋,她说,“希望我们的爱要像绿茶那样,清澈,淡淡的却永远沁人心脾”。他说,“我爱你,我们要像那一片森林那样,永远在一起”。他送给了她一枚,如钻石般那样闪亮的蝴蝶胸针,她送给了他一枚,平安一生的翡翠吊坠。

他们热烈的拥抱着,他那厚实的胸膛,让她感到有了一生的依靠,他们的耳边,缭绕着激动地心声,“我爱你”。夜晚月色是那么美好,她抬头看着月亮,他看着她,此时,月光停在她那花瓣一样的嘴唇上 ,他捧起了她的脸,低下头有点笨拙的亲吻着。她的初吻,此时献给了眼前这个男人。她闭着眼睛,乖巧的如同一个孩子,他对她说;“我睁着眼睛看着你,是要记住你”。

秋去冬来,又是一个冬末初春,这是一个不团圆的人生,他约她来到了一家茶馆,一壶绿茶,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他对她说;“我要出国去加拿大了,我会在那里等你相约”,她知道这是一个安慰的谎言。她的泪落在了杯子里,脑海里空荡荡的,整个身体好像在漂浮。但很快她理解了他。因为有这句话的表白,已经足够了。她答应他,一定去机场送他,却在候机室远远的目送他,她知道见面会影响两人的情绪,看着他背影的离去,她明白这是最后的一眼,泪珠滴满了她的脸暇。

开始,他们还有电话和书信的温柔情长,渐渐却越来越远。她知道,他结婚定居了,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而她,却还是心在碧空,身在尘世,不久,她怀着惆怅与遗憾,也离开了这养育她的土地,来到了陌生的欧洲,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她的初恋就像那遥远的伊甸之恋。

她爱过一个人,这一刻使她醒悟,年轻时,有太多的误会和幼稚。这棵树只是垂着果实的空心树,红蔷薇的刺,只是用来保护自己。从此,她喜欢半开的花朵,诱人娇羞,芳香含蓄,在花期中,如犹抱琵琶半遮面,摇曳行走。而那热闹绽放的花朵,不会为她,邀宠或取悦。她的爱情也是如此。时过境迁之后,如今,她还是一个人在红尘中行走。走向天堂,走入地狱。

初恋的文章10:初恋

文/徐建英

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

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纪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

安瑞是巷口卖猪肉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

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我们一中的侧门口。

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习,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向右方闪跳的转向灯,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会变戏法般地拿出苹果或是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扑哧扑哧地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直到听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城。

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管,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在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的晚自习,再忙她都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的时候,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鬼脸。

而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就像影子一样到处都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

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铺子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

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我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儿,只得又退了回去。后来,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又沾上了毒品……

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那路两排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习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抢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

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现在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着小沁。

初恋的文章11:第二次初恋

他也许是我爱上的第二个男人,本以为我不会再爱了,没想到思念穿过了时间和空间,把我再一次拉到了这种妙不可言的感觉。跟他相识是在我跟前一个分手的那天。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了,也许有一种缘分叫做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一直都不相信缘分这个说法,我觉得太荒谬了。人和人的相识也许是迟早的事情,只要身边的朋友有交集,一定会有认识的那一天。当然了,这种我自己的定义也许是跟我不属于唯心主义来判定的吧。

分手后的痛楚一次次的摧残着我,当然也在考验着我们之间的那种关系。我心情好的时候就跟他聊聊天,心情不好,我就喜欢一个人做着那儿什么都不做,尽是胡思乱想,然后痛苦,反省到自己都觉得受不了,再狠狠的抽自己,骂自己,怎么就为了一个男人死去活来,值得吗?我一遍遍的反问自己,最后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好的。好友的劝说只会让我更加的伤心,每每这样,我就觉得特亏欠自己,也亏欠了他,因为心情不好,就找他吵架,他很紧张,想知道我的原因,我没有告诉他,相反我还会对他发火,他就任由我这样闹着,等我闹完,他只会跟我道歉,说亲爱的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听后,我只能让那不争气的眼泪流下来。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发觉自己不由自主的每天开心想念他了,他的声音,他的笑声,包括那些对我说的情话。连续很多天,惊人的发现,我的梦中居然那个主角换成了他,从那天开始,我知道了,也行我就那么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他了。是这样吗?我真的就是这样的吗?那之前的我对之前他的爱那又算什么呢?

书上说看一个人是否喜欢你,一般15天就能看出来,如果这15天内,他会一直保持那个热度对你,那么也许他是真心想跟你交往。书上还说,一段感情的雏形一般是3个月的时间,3个月基本上是什么样子,以后就是什么样子的。看完这样,我心里有种别样的感受,也许是我们相识太快,也许是我们相恋太晚,总之,这一切来得有点碰巧和仓促,措手不及的感觉让我无法适和辨认这是否是真的爱情。难道这就是爱吗?

标题是第二次初恋,跟那种初恋的感觉有点相似吧,每天亲昵的说晚安和早安,这些很多时候在之前看来都是很久都不曾有过的经过,那些久远的感动和触觉让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像滩没有波纹的海水一样平寂。生活原本不是该是这样的,很多时候我应该相信一切美好的食物会来到的,每天都该用最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个爱自己的人,每一个我爱的人。

我接受了这段新的感情,书上还说,忘记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新欢和时间。我想我如果用上了这两样,我定能忘记得更快,因为那样对过去的他来说是件好事儿,对现在的我来说也件不错的决定。

我改变了我一切原有的习惯,我现在要好好的活下去,好好地生活,好好的爱自己,这样才能给我们未来的幸福一个满意的答卷。

第二次初恋,我认识了我自己,我做回了我自己,我找回了我自己,谢谢那个人,也谢谢亲爱的我。

第二次初恋,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初恋的文章12:初恋的滋味

初恋时,感情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纸,彼此小心翼翼,每一个细节都意味深长。

初恋时,感情不受人情世故的牵制,喜欢仅仅是对方那个人,感情因此而纯粹。

初恋的开始可能莫名其妙,结束同样不需要明明白白。

最美的初恋应该没有故事发生。初恋是心照不宣的荡漾,是心领神会的默契。

初恋不需要缠绵悱恻,更不需要山盟海誓,这些都会操之过急适得其反。

初恋在回忆里应该无关欲望,是一抹温柔美丽的微笑。

初恋使得我们不懂得爱情,初恋的意义,只是指出了爱的方向。

初恋对于我们来说是什么呢?

是第一次的心跳,是第一次的彻夜无眠,还是第一次牵手时的颤抖。

也许,我们很多人都不能和自己一生中第一个爱上的人携手到老。也许,失去了初恋的爱情,我们还会遇上另一段新的爱情。

但是,和初恋比起来,那是多么的不同。不会再为了爱,写一封封缠绵的情书;

不会再为了思念,半夜两点在空旷无人的广场中等待甜蜜的相会;

不会把每一天一起做过的事,一笔一笔记在日记本里。和第一次爱上的人一起做过的事,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去做,一起去过的地方,也许也不会再去,因为怕想起那个最爱,也是最伤害自己的人。

在以后的爱情中,因为失去了一生中第一次的爱情,我们会更懂得珍惜,所以不会再象初恋那样任性妄为,我们会变得理智一点,会宽容一点,会为别人着想一点。

但是,这和初恋的感觉是多么的不同。初恋的时候,在街上见到的人,仿佛都是爱人的脸,听到的每一首歌,都是为两人的爱情而唱。

晴朗的夜空中,每一颗星星都是为爱人而闪亮,就算是一个人孤独的时候,想起远方的爱人,也会情不自禁的微笑。

无论是风和日丽的日子,还是下着雨的阴天,都会有浪漫的故事在上演。

是的,失去了初恋的爱情,我们还会去爱,但是,同样的天空,没有初恋时的蔚蓝,同样的花朵,没有初恋时的鲜艳,

也许更有力的怀抱,却也没有初恋时的温暖。

初恋,其实就是贝壳深藏在心灵里紧紧拥抱着的那颗珠子,那颗最美丽、最圆润而又最难舍的珍珠。

就算是被摘掉了,都会在心里留下一个不能磨灭的印痕。

而一个被采摘了的贝壳,需要多久,才能忘掉那颗第一次用心培育的珍珠?

又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慢慢培育第二颗珠子呢?

也许,失去了心灵之珍的她,就失去了她生存的价值吧,据我所知,采摘后的贝壳,就会被人们扔到大海里,沉到海的最深处,或许会慢慢的消失。

也或许遇到另一粒缘分的沙,再用一万年的时间去培育新的珍珠,

但是,谁也不知道她曾经第一次用爱孕育过怎样一颗世界上最美丽而纯净的珍珠。

初恋的文章13:初恋

文/2419225985

描述轻轻滑过的那段岁月,所有的一切都悄无声息,似乎秘密轻巧的在水中下沉,降到底。于是,一段岁月结束,水面平静无波,什么都留不下来。

这是水底的故事,在巨大的水压下发生,我不是美人鱼,是背负着重壳的人类,在水下,被挤做影子一般,沉重缓慢的生活,却装作自己是河面上一篇随波飘荡的落叶一般轻松自在。这就是我,我叫S,那一年,我相信上苍,相信好运,相信迷途自有终结,哪怕走到死胡同,也有哈利波特的魔法穿墙而过。我无助的接受命运的安排,认识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他叫H。

记忆是碎片一篇一篇地飘洒,我和他的记忆充满了脑子。我拥有的只是事件的回忆而已,没有情绪。比方说我记得我们在油菜花田的KISS,我睁着眼睛看到他不停试探的样子,若说我想到了什么,我只是觉得我记住了一个年轻的男人的欲望。还有那里有一个叫桃花扇的地方,给人感觉很适合挑广场舞,在那里,我们在空无一人的广场亲吻,后来走开看到有小女孩在看,我觉得很好笑,你是觉得这是幸福的一对情侣吗?其实我还没有感觉呢。或者你为看到这一幕而认为这两个人不知羞耻,其实我也很无语,不想做这么无聊的事情啊。可是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终究只是存在于别人脑子的一种想法。我那天对他说,第一天哪里来这么多KISS啊,真的啊。我只是努力配合而已。我的心因为巨大的压力变得麻木,我不知道感动是什么,我疲于应对生活中的小事,琐事,如此而已,如果有心里医生来催眠我大概才能准确说出自己在想什么,对一件事情的准确感受。

但是我还是在抗争着一样,抗争着自己的麻木,我希望天空是湛蓝的,心情是天蓝色的。我像小鸟一样快乐的生活着。第二天早上,我们乘坐大巴离开了,我牵着他的手,想愿上苍允许我这辈子就和这个人,我会慢慢去爱他。尾巴后面是越来越消失的黄色。

我不知所措得被拖进了一个人的大脑,他的思维,他的观念,冲击着我。我不知所措得进入了他的世界。属于男人的世界给女人的位置给我放好了在那里,我却想所有房间都转转,我根本不去坐那把属于我的椅子,很可笑啊,可就是那样。

我变得无意去做一个好女朋友,甚至是好孩子。我任性而为,来发泄我对于现实情况的不满。于是,我成了一个小孩子,我只能做小孩子,因为我不会按照他的设定来走。只有小孩子才可以任性啊,有谁会喜欢一个人去指点自己的生活呢?我们的关系变了。我所有可以做的只是任性来确定他还爱我。我们常常谈论猫。因为他说我像猫,还经常让我学猫叫。我们其实早就不再是情侣了。在我第一次想说我不爱你,想分手的时候。

愿这过往一切在我心里长成一棵珊瑚树。有着美丽的样子。我会时时来看你。可是你是死的,你是应该被处死的。

初恋的文章14:18岁,初恋

文/唐小婷

曾经,有位女孩,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又高又帅又大方的男人,他是她大学时候的学长,吉他协会的副会长。

他从遇到她的第二次起,就开始疯狂的追求她。风雨无阻的到她宿舍门口找她,约她出去参加社团活动,出去看喜剧电影,出去唱卡拉OK,出去和他的朋友聚会……

可是这个女孩,非常的不自信,甚至还有点儿自卑。她对自己身上所有的一切,都十分不满意。

她觉得自己不够漂亮,觉得自己成绩不够好,觉得自己性格有缺陷(太内向),等等。

“我根本配不上他。” 她心里是这么想的。

于是,她无数次的想要拒绝他,这位在她生命中横空出世的白马王子。

可奇怪的是,他反对愈加热情的追求她,对她加倍的好,让她无法开口说不。

她知道,这一定是人的逆反心理——越是拒绝,人家反而越想得到。

“他随时都会甩了我。” 她心想。

天天和英俊有才的白马王子在一起的她,虽然很快乐,但是她知道,“如果人家了解了真正的我,就一定不会再和我在一起了”。所以,她永远都活在害怕中,担心分手的那一天会到来。

快乐真的是十分短暂,她的爱情只持续了2个月,虽然曾经是热情似火,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无比快乐。

她的潜意识,果然是对的。

他们真的分手了。原因是,他觉得她太骄傲了,总是要他主动来示好,主动来追求她,长期如此,他终于觉得受不了了,“你从来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还说,“你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

那一晚,她哭了。

她想起了刘若英的那首歌,“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会回来……”

初恋的文章15:初恋的疙瘩

文/蓝月紫竹

我美好而纯洁的初恋,只在一瞬间就瓦解了。不甘心的欲念合成一个死疙瘩,久久淤结在我狭小的心里,无法解开。

直到有一天,我欣喜地遇到了二十多年没见的初中同学艾米,才忽地打开,一切全然不是我预料的那样。

我的初恋应该说是艾米无缘无故给毁灭了。记起那天仇人相见,主要是我分外眼红。心想,我今日一定要向她讨个说法。如果她不坦白交代,否者我一辈子不可原谅她。

那时遇见艾米的情形我至今难忘。一脸灿烂的艾米看见了我,主动地向我不停地摇着手和我打招呼。我怀着记恨的心里,和她三言两语冷冷地寒暄着,而艾米却对我嘘寒问暖,热情似火,情同姐妹。最终我内心多年对她的恨意如秋冬的霜雪,被她的热情彻底融化了。

事情全然不是我想像的,一切真相大白时,我的心中全然是对她的感激。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多年怀恨在心的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会慢慢变成自己最感激的人。

初恋对谁都是难以割舍和刻骨铭心的。我更是如此。那时在读高三,我也春心萌动,和阳光帅气的同桌汤姆恋爱了。在那青涩懵懂的花季年龄,我们的关系始终处于地下时期。还没等我们俩山盟海誓的时候,母亲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狗,猜中我的心事。加上父亲在外地就职升迁,我们举家搬迁到了另一个城市。刚到异地读书的我,顿感环境陌生和人群生疏。这样让我倍加思念汤姆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于是,我给汤姆写了一封情书。至今也不记得写了些什么,总之,我自从写了后,就无时无刻不在苦苦期待汤姆的来信。每次班上的来信都没有我的,让我心灰意冷。正在我等待以致绝望的时候,终于从一个同学那里得知,来了我的一封来信。但是,这封信如石沉海底,却始终没传到我的手里。那时心里十分害怕别人笑话我来的是情书,毕竟学校规定不准谈恋爱,所以又不敢追问。后来听说那封信被艾米悄悄销毁了。我知道后心里对艾米顿生莫名的痛恨,但又无处发作。很快我们进入高考的紧张备考,此事就暂且搁置一边。一路以来我全心投入学习,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了。而初恋的这件事因为和汤姆失去联系在心底渐渐淡忘了。

现在想想,如果艾米不毁掉那封信,或许我正沉溺于恋爱中,现在我的学习一定越来也糟糕。真的很感谢艾米了。虽然没有看见那封情书,有点遗憾,初恋也因此悄声匿迹,但我得到的更多。感谢艾米在我人生的路上,悄悄踢开一颗阻碍学习的石子。

一切明了之后,以前的我是有些小肚鸡肠了。感激尽在无言之中,我紧紧拥抱了艾米,没有她在我重要的时刻拉我一把,我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糟。而善良朴实热情大方的艾米只是微微地一笑,说:“你好,我就好!”

初恋的文章16:初恋,当年,青春

很偶然的联系上当年的初恋,那个曾经让我疯狂的女子。

印象里那个柔情似水的女子,已经是别人的妻子,已经是一个男孩的母亲。在几次聊的间隙,总是不胜感叹,时光啊流水啊之类与青春相关的字眼,诚然已找不到当年的美好。很多朋友在聚会的时候,都曾经遭遇了当年初恋,最终跺足捶胸,后悔不已,懊恼于一个梦碎,感叹心中美好,从此不再。

而我无疑是幸运的,感谢你仍然貌美依然,个性仍耐人寻味,未曾被岁月磨灭。固然不再迷恋,固然已没有了那份当年迷恋,但无疑,你还保留了你的魅力。让我回忆起来,可以无尽美好。

最后一次留下这些阴柔的文字,坐在从32楼阳台望下去,忽然觉得意兴阑珊。无论如何,青春总是无限美好。现今的每日却都拼杀于职场,于刀光剑影中强作欢颜,于尔虞我诈中寻找快感,夜夜笙歌,岁岁迷醉,空虚糜烂,落寞孑然,把酒言欢,惑对明月,难道人生的意义仅此为止?只能将往事凭吊?只能把美好遥想?只能坦然将单纯扼杀?只能把纯情埋葬?不知喜怒何物,无视花开花谢,总在每日夜半注视屏幕的右下角方可确定竟已公元2007,在浑浑噩噩中,度日如混日,把年少热血青春壮志,任风吹干。看浩瀚人间,蝇营狗苟,一切终究如指尖流沙,悄然流走。当一个生命即将诞生,才蓦然惊觉已是一个父亲,从此肩头仍需扛起很多,许久没有如此强烈意愿要去呵护一个人的感觉,此时惟愿心头落寞从此与我告别,今后笑看人生,再次还原生命本色。回眸往事好像只剩下了几个清晰的数字和一张洋溢欢笑的俏脸,几多烂漫,几多悠然,人生不以缺憾而缺憾,理智的人会明白这是人生中一个无比的灿烂,即使繁华褪尽,妆容黯淡,起码当年它一样有夺目的光华曾让我为之醉倒甘愿沉迷。而生命又何尝不是处处如此?不相见,只怀念!仅以此文祭奠青春及其一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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