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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散文1:我们的永恒一家人
文/精灵鼠--晓蕾(雷小珠
我在一个大家族里成长的,家里有好多的七大姑妈大姨,还有好多的哥哥姐姐,家里 有一个群叫永恒一家人,群里有好多的人,大人也是七八个,小辈也有十二个之多,小小辈也有不少,是一个大家庭。家里的家风,就是团结一致的,有事就会多人想办法解决的,人多力量大嘛!
我们这一家子,长辈们虽然为数不多了,我们小辈也慢慢地老了,小小辈们也在慢慢地长大了,虽然有几个在外地,但是有机会还是要聚在一起的,吃饭也是一个借口,聚会可以了解更多的信息,亲戚也是越走越亲的呀!敬酒是一种礼貌,是我最不擅长的,总是插不上话的,所以只有哥哥姐姐敬我的份,对此我很纠结,敬酒我会紧张的,希望大家可以理解。
家里的优势,就是一方有难,全家都会付出的,现在的掌门人换届了,姨妈的年纪大了, 大表哥在大家的拥护下,继承衣钵,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们来扶持,哥哥姐姐也是各自施展自己的才华,帮助大表哥一起经营这个大家庭。不在本地的兄弟姐妹也会尽可能的,能帮就帮,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嘛!
家里的老人们越来越多了,孩子们也在慢慢长大了,小小辈们的工作也稳定了,也可以成家立业了。我相信会越来越好的,一代比一代强,我们已是人丁兴旺了,每年过年都有新鲜的活动,参与的力度也大,小的时侯不懂,现在知道了,家里的人团结了,比什么都好!外婆的家菜,总是丰盛的,每个人也是懂礼节的,需要的时侯也是互帮互助的,那次小小辈结婚,哥哥姐姐也是付出了不少的精力,这就是家族的精神!
外公是一个在餐饮界的创始人,舅舅也是厉害的,姨妈也是舟山的第一,表哥的人脉也是杠杠的,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只要团结,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一个家并不大,只是人多,人多也是优势,大家都是和和气气的,家里每个人脾气不一样,性格不同,在这么多的融合下,变得和气生财。在这里没有外人,只有自己人,不开心可以找到合适的人,这就是我们永恒的一家人!
永恒散文2:永恒的静谧
文/狼影
我,一个平凡的初中生,怀着一颗“不平凡”的梦想。这个梦想带给我的,仅有那永恒的静谧。
它,对我而言是多么的遥不可及!自小我就特别热爱写作。从书法、作文到语言逻辑,从小到大都是老师评价“优秀”或者是“五星好评”。于是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我渐渐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国文,也爱上了写作。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我都用在了写作上:日记、随笔、小说、论文……终于,对于文科的而爱成为了我对于未来职业的 “梦想”:当个作家吧!我暗暗 “妄想”着,也憧憬着未来的生活。不久,我人生中第一部小说完成了。我带着无限联想将它给我妈妈看。
“轰隆隆……”一道晴天霹雳响彻响彻云霄,下一秒,倾盆大雨接踵而至。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妈妈横眉怒目,把我辛辛苦苦写了将近一年的手稿一张一张撕掉。散落一地的纸屑在风中飘飘扬扬地落地。我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她一脸冷笑,道:“你文理偏科那么严重,还去写这些狗屁不通的‘小说’?小孩子就是以读书为重,等你长大了在写会死吗……”妈妈还在滔滔不绝地阐述她的大道理,而我却半个字也听不进去。凭什么孩子永远要听从妈妈的安排去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事情?
寂静了几秒钟。我看着这个本该是我最亲近的人张牙舞爪的喋喋不休,厌恶地转过身去。我知道,静谧的夜晚已经注定是我唯一的知己,倾听我的哀诉,分担我的痛苦。
那天以后的每一个夜晚,我都会悄悄点上一支蜡烛伏案写作,连台灯都不敢开。每夜的写作,导致了400多度的近视。更可怕的是,妈妈为了防止我半夜开手电看书,居然还不给我配戴眼镜!
不久,学校举行“科学家作文演讲大赛”,在同学和老师的鼓励下,我答应代表班级参加比赛。在仅有四天的准备期里,我努力地赶着稿子,背着台词。《李时珍和本草纲目》是我第一篇演讲论文,我十分紧张,在舞台上战战兢兢而又声情并茂地背诵完了这1000字左右的论文。终于我得到了大众的认可,得到了这一届比赛的“最佳故事奖”和“最佳朗诵奖”。我感受到了背后支持我的力量滔滔不绝。
有了“造反”的“兵力”,我更加“频繁”的去“进攻敌方城墙”。静谧时分,总有灵感乱蹦。于是乎,书桌上,书柜里,每个犄角旮旯都有我藏起的书稿。终于,我的一本小说被一个漫画社选中,成就了一篇网络点击破万的漫画故事。
我作为班级的一名干部,在班中较为活跃,思维也特别积极。我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留在了静谧的夜晚,留给了美丽却空虚的寂寞之中。
夜,更深了;此刻的我,处在这静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氛围之中写完了这个看似离奇的家庭实录。今夜,没有月光,没有寒风。此刻,仅有我紧张的心跳,伴随这永恒的静谧。
楼下有一株陈年古松,松下似有一名白衣天使在向我招手。我知道,她也许就是静谧,我向往却又畏惧的静谧。于是,我在这个夜晚写下了这些文字,纪念她。
是的,她的名字,永恒的名字——
静谧。
永恒散文3:黎明时分,那一刻永恒的幸福
文/眷恋着
【黎明时分,那一刻永恒的幸福】
阡陌红尘,与你相遇、相知、相许,认定此生非你不嫁,因为爱你,愿与你相伴在每一个黎明与黄昏。那一年,义无反顾的,携着满满的爱,在黎明时分,拂晓之前,我成了你今生最美丽的新娘。
【一】
在我们初识那年,你因为年轻张扬,酒醉驾车,连人带车,我没看到你以什么速度冲撞在那一面墙上。但当我赶到时,我看到现场那一片狼藉,摩托车的头因为冲击力过大,已经断裂。你已昏迷不醒正躺在救护车上。听着车上那哀怨、凄凉、刺耳的车鸣声,看着你痛苦的表情,看着载着你的救护车扬尘而去,往医院疾驰。我感觉头昏目眩,眼前一片漆黑,胃里翻江倒海。我揪心,我想哭,却是怎么也哭不出来,我想叫,竟是如何也发不出声音来。
你进入昏迷状态,一天一夜没有反应。医生说你脑震荡加上脑出血,血块积在脑里。如果在明天早上没醒的话,就要做开颅手术,手术过后人会醒过来,但智商也许会回到小孩之时,什么都得从头来过!犹如晴天霹雳,我脑袋轰炸了,我心疼,老天!你怎么忍心让他受这样的罪啊?
我默默的再心里为你祈祷,我祈盼你一定要醒过来。一定!我还没亲口对你说那三个字呢,怎么可以这样呢?你一定要醒过来,一定!我现在好想回答我一直在心里徘徊的问题,我知道你是真心的,我也不能如此自卑的不敢接受心里的声音。我要亲口对你说那三个字。
熬过了又一个漫长深邃的夜,当无助且寂寞的黑悄悄地即将隐去的时刻,我看到了你眼皮在微微蠕动,你想张开眼睛是吗?你睡够了是
吗?你听见了我的呼唤是吗?我颤抖着、兴奋着、流泪着喊着你的名字,你终于醒了。
【二】
你偶尔也浪漫,在调养身子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你把挂历剪下来,剪成一张张方方的小纸片,然后在每一张小纸片都写着我爱你三个字,再把它折成一只只精致的千纸鹤。你说每一只代表一颗心,折了整整一千只,千纸鹤,千颗心,在梦里蹁跹起舞。美丽得如此梦幻、如此痴醉、如此忘我。在那个最美的花季,我快乐得像那一只小小的纸鹤,随风飘舞。
你也很勤快,那时上班都是骑自行车的。我的自行车竟因为我的疏忽,放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给弄丢了。从此,你成了我的专程司机,每天,你从你家早早的来我家接我上班,下班再来接我。风雨无阻、无怨无悔、义不容辞,我在周围人羡慕的眼光里幸福着、跳跃着、陶醉着。原来爱情是这样的,我快乐得如一只美丽的蝴蝶,蹁跹起舞。
【三】
时光如梭,从初遇到婚姻,转眼走过了十年的光景。今日,我静静的坐在房间一角,回首曾经的点点滴滴,虽然也有过争吵,也有过矛盾。但我知道没有不吵架的夫妻,我有责任与义务去爱你,我也愿做个平凡、贤惠、温柔的妻子,只要你不无理取闹,我会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倘若时光重来,我想我还是与你相恋,因为只有我会原谅你的脾气,只有我能体贴你的伤悲,只有我愿用一生的赌注换你一世的幸福。
每每忆起在那个黎明时分,在东方那一缕阳光即将冉冉升起那一刻,一个美丽的新娘,怀揣着满满的爱,幸福的那样子,不禁让人嘴角上扬。
永恒散文4:光明之外的永恒
文/莺子
我独自在田地的路上走着,郁郁葱葱的秋天收获着熟稔的丰满,故乡坐落在道路弯延曲折的尽头,在一片青纱帐后面,瘦长的细柳下,肥沃的稻谷弥漫着诱人的芳香。我在苍茫的暮色中的小路上独自逗留了一会儿,蛙声低鸣,秋虫舞蹈,孩子们活泼泼的心在天空下自由飞翔,前者使我感到沉重,逼迫我停留和从容的面对,后者使我感到轻松一笑,继续前行。在世界上行走,在时间中行走,把童年的彩霞满天带到不惑之年的黄昏。
中秋之夜,早已没有了父母的身影在门口等我归来,但是我看见无垠的大地孕育着生存的富足,展现在我的面前,用她宽宥的怀抱簇拥着我的到来,我之所以没有像风筝一样飞到天上去,是母亲的心,还有那夜晚隐隐闪烁的灯光的浓浓柔情,呼唤着家的方向。爱,隐身不在,为的是让我在黑夜睁开心灵的眼睛。睁开心灵眼睛的人会看见无处不在的爱。昔日的誓言,旧日的甜蜜,心爱的一切都舍我而去,但我终没有感到痛苦,因为死去的心早已没有了感受痛苦的能力。融融的夜色将至,守财奴似的落日终于藏起了最后的金子。悄声低语的躲藏在白杨树的阴影里。
那迸发着清亮亮的光明,充满着世界的光明,吻着明眸的光明,甜沁心肺的光明。风吹散了最轻的一缕云丝,澈照苍穹的一轮明月,在故乡的每片树叶上散映成银,安逸的静好在枝叶间伸展,像无疆的大爱,在成长的时间里,耐心等待着,等待着。是的,我知道,你定能懂我,这银练般的纯粹的爱定能把我的心全部掏了去,任意在谷物的露水里翻滚,定能把我的眼泪汇流成海。穿越千万里,穿越生命的界碑,来到我生生世世的亲人面前,你定能懂我,让我把辛酸的思念贴近在娘亲的怀里。让我俯扑在父母的面前,跪拜大地情重滋养深恩。
当全部失去的最后时刻,我再一次完整地收获了如影随形的自己。清澈如水的月光下,庄稼肆意拔节,经历着生长的痛苦和对生命全部的诠释。这不仅仅是欲望,而是一次成长的经历。咫尺天涯,生命的泉水日夜穿流我的世界,交换比生命更久长的东西,那是我满溢眼泪的泪眶中涌出的爱。用素色的心、旧时的裙裾、和淡淡的香气,深藏在我的心里,白日已过,笑声渐远,暗影笼罩着觉醒的大地,生命的核心与万物同源,与天下苍生平等的接受着风雨的洗礼。在那里,清晨的凝露带着唯美的花环替大地加冕;在那里,风转雅音鸟颂赞歌,水面徜徉着四方的安详与平和的清凉;在那里,纯白的光辉照彻众生的思想,统治着,伸展着的为灵魂翱翔的无际天空;在那里,纯净的天性那样飘扬,温软,那样庄严无瑕;在那里,无穷无尽,无昼无夜,无生无死的永远,永远的无有言说。
故乡广阔的天空下,我带着虔诚的心,站在鸿蒙初降的自然之中,假如我今生无缘在这短暂的苦难遇到你,就让我感到恨不相逢,假如我畏缩着不肯舍此生命,又怎能在醒来的梦中带着悲痛之余重生快乐。假如这是你的愿望,你的游戏,请把我染上秋天的颜色,镀上你的光辉,在你清凉的大爱里,融化消失。
明月千里,对影无双,静心休整的大地耕耘和繁衍着生命的千姿百态。夜去匆闪,光阴难再,就是这笼压弥漫的向往,化为相思,化为无尽的爱,化为世间任何繁华俗物都无需引诱的真实,我坐在路边的田畦上,秋草浓香,任意在我的长裙上开放。尘土掩面,无需从明眸里拭去,我夜夜守望着的成长,让我永远都记得前面是回家的路——让我心系心间,让我永远知道是这快厚重的褐色的土块化做了血肉,让故乡的明月,永远寄托我对生命和尊贵和庄严。
佳节在静默中到来,漂泊的心灵带着困乏的倦怠回到明月里,我知道这样的日子终将到来,当我眼中的人儿在渐渐消失,年轻的心灵向我道别,欢呼的河水变得沉稳而安静。秋夜丰硕的收获让我忍不住泪流,我追求而未得到的和我已经得到而失去的美好,纵然完全失去,我的生命终没有绝望。我已经赌上了全部的所有,并且把自己当作最后的赌注全部输尽,然后才知道,我将通过完全的失败和彻底的毁灭而大获全胜。
你的光明是从黑暗中迸发而出,你的善良是从挣脱的伤口里萌动,你的天堂是为万物生灵而铸造。穿过冗长的时空,伸出你的手,让我捧在怀里,填满它,拥有它,让我感到它抚摩我绵绵延伸的孤独和宁静。让我感受一切语言之外的沉寂,一切光明之外的无限永恒。
永恒散文5:唯智慧得永恒
文/郝日娟
小时候有一天晚上做梦,梦见地震,别人都拼命地往外跑时,我却在屋里急匆匆地收拾我的布娃娃还有我的小漫画书。醒来后,我把这个梦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笑说:“傻孩子,现实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紧急情况,只要你自己安全了你就拥有了一切。”当时年岁小,并没有能体会到母亲的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即将步入而立之年的我,在生活上经历了一些事情,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我内心突然会感到特别庆幸。因为不管过去遇到了多么残酷的事情,不管曾经身陷多么恶劣的困境,我还是特别坚强地走出来了,而且现在能够过得很好。我想到小时候那个梦,也想到母亲的话,我对生活的本质的理解越来越深,母亲说得对,只要我在,便会拥有一切。如果因为一件事你“沦陷”了,那么你失去的是整个世界的精彩,走出来了,整个世界的精彩任你挥霍。
很多时候我们抱怨上天的不公,没有赐给我们一张漂亮的脸蛋,没有让我们生的一副好身材,甚至没有让我们降生于一个权势富贵的家庭。现在的我觉得这些抱怨本不应该有的,我们存在,就会有奇迹。
我想起犹太人,他们对孩子说:什么属于你,房子,口袋里的钱?不,这些都不属于你,唯有你脑袋里的智慧是别人拿不走的。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一个人极致的魅力,不是装出来的,那需要一定的修养,更需要智慧来武装。我们没有生在一个富贵的家庭是父母没有努力,而过了二十多岁你仍然贫穷就是你自己的错,因为在这么漫长的二十多年里你都没有用智慧改变贫穷。钢铁大王卡耐基说即使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他仍然能做富翁,因为他脑中储满了智慧,智慧是一切财富的源泉。
是的,别人可以拿走我们的金钱,拿走我们的感情,但在这个世界上,别人唯一从我们身上拿不走的就是头脑中的智慧。
智慧让我们懂得投资健康,投资美丽,投资头脑,即使岁月带走了我们的青春,我们仍会笑得那么美,这种美是渗透在骨子里的隐形的智慧!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是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的,但唯有智慧永存。我们总想走捷径,总想依靠别人,殊不知,没有人能永远陪在身边帮助我们,当我们脑中储满了智慧,我们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永恒散文6:仙剑三永恒的旋律-只羡鸳鸯不羡仙
文/那眸浅笑犹在
今生缘,来生缘,沧海桑田,成流年。古老的剑,斩断了宿怨,唤醒了谁的誓言。转瞬之间,隔世的爱恋,追忆往日缱绻。情难却,情相牵,只羡鸳鸯不羡仙。
仙剑三-这个我曾经一度疯狂迷恋的游戏,昔日的我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孩,面对仙剑三,只是迷恋他那精彩的游戏画面及带给我的强烈视觉冲击感,诚然,无论是从游戏制作及剧情设置上来讲,仙剑三绝对可以说是一部永恒的经典,因为仙剑三做到了把中国文化紧密与游戏结合,彰显了它独有的特色,这一点来看,基本上国内游戏鲜能与之匹敌,可见北软在游戏制作上花了很大的心血。
我曾经一度是那样喜爱这个游戏,为了打过一个剧情片段,我甚至有时不吃午饭。我前后不知道把整个游戏玩了多少遍。但随着我日益成长,我蓦然回首以前打过的仙剑三,我发现原来我一直只是停留在表面,仙剑三的意义及最精彩的部分不在于玩游戏本身,而在于它的剧情-一首情与爱的颂歌
前缘再续新曲
“星沉月落夜闻香/素手出锋芒/前缘再续新曲/心有意/爱无伤/江湖远/碧空长/路茫茫/闲愁滋味/多感情怀/无限思量”
他本只是永安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伙计,过着平淡无常的生活,也许他注定一生平凡
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过着衣来伸口,饭来张手的富贵生活,她刁蛮任性,有着男孩子般狂野的性格,喜欢动刀动枪,有一个永远爱着她的爷爷,或许她会一直被当成温室的花朵,被好好地保护着,无忧无虑地了结一生。
可是,命运这种无形的东西却在不经意间悄悄发生了改变,也是这是天意,也是这是命运的安排。
一次偶然的邂逅,让本不相干的二人的命运出现了交错,从此二人命运注定紧紧联系。那份永不磨灭的执念,永世相传,直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初次见面,是一个平静的夜晚,但一次地震的小插曲让二人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从此,他的心上烙上了她的身影,她的心也有了他不可磨灭的印记。
他为了她离开了永安当,放弃了自己赖以为生的工作,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她被唐家堡赶出去,他哪来的勇气跟随她离去。他突然觉得她是一个他要用一辈子去保护的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她伤心,他也会觉得难过,他下定决心:我要用一生的时间守护你,不让你难过。
爷爷的死亡对她是最大的打击,从此她没有了公主般的生活,受尽了唐家堡叔伯姐妹凌辱的她终于发现原来唐家堡真正关心她的只有爷爷。
本来她以为她离开唐家堡就不再受唐家人的欺负,唐家堡的人不放过她,霹雳堂的人也不放过她,一路上她和他经历了一次次伏击暗杀,他们艰难地逃过了一次次生死劫难,他为了保护她一次次强行挥动魔剑,斩杀追杀的敌人,却每次搞得筋疲力尽,伤痕累累。在一次次生死劫难中,渐渐地,他们发现彼此已经离不开对方,每一次他的受伤会让她伤心难过,每一次她的痛苦都会让他坐立难安。
她偷偷跑回唐家堡,只为缅怀一下死去的爷爷,却发现爷爷的尸体被唐家堡的人用来炼制毒药,愤怒的她跑去找叔伯们理论,却被芷兰告知自己是野种,终于忍受不了的她冲了出去,看着她愤怒地冲了出去,他追了出去。
他不断地寻找她直至夜幕降临,找寻无果的他只好无奈地在城隍庙落脚一晚,却在这晚见到了魔剑中封印的他的妹妹-龙葵。
天亮后,他继续寻找,却突然在竹林看见她被唐门的人包围,他愤怒的冲进去和唐门的人大战,她的妹妹也和他一起作战,她看到了他的身影,突然变得无比兴奋,但看到他身边妹妹,心中莫名地一股不满。
终于打倒了唐门的人,她向他发泄着心里对他的妹妹的不满,他不住地向她解释与保证终于平息了她的不满,他发现原来她的心里其实也有他。
他和她踏上蜀山的路途,一路上历尽困难到达传说中的蜀山派。他和她立志要努力学习蜀山法术,日后回唐门为爷爷报仇,可是命运却像是给他们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一场生离死别却等着他们。
强大的邪灵邪剑仙进攻蜀山,为了不让邪剑仙得到镇妖剑而获得力量,她把剑送进了无极阁让五位蜀山长老保管,却在送剑途中被邪剑仙打成重伤,香消玉殒。
刻舟行远人归去/笑靥无凭/私语无踪/魂断香销弃旧情/玄冰刻悔风吟恨/好梦成空/泪眼迷蒙/遥看春花朔雪中
她的死给他带来深深地打击,他发现没有她的日子是无比的煎熬与痛苦,他不住地抱怨为什么当初送剑的不是他,为什么死的不是他,不然现在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也许是上天的眷顾,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一次回梦游仙的经历让他听到了她在地狱的呼喊,他发现原来他还有再见她的机会,他下定决心要把她从地狱救回来,为了救她,他毫无畏惧地进入鬼门关,与火鬼王大战,和无耻的赵无忌周旋,勇敢地闯黄泉路,与日夜游神大战。老天眷顾了这对有情人,他再一次与她重逢在一起
情眷恋/古往今来相看/几度流光人更远/伤离方寸乱/回梦空传幽怨/依旧尘缘未断/碧落黄泉寻觅遍/愁来天不管。
命运似乎是一个债主,借你一刻钟的幸福,却叫你付上一船的苦难,重聚的幸福时光并不是漫长的永恒,等待着他们的是更大及更多的苦难,邪剑仙对蜀山的疯狂入侵使得他们不得不肩负起保护蜀山的责任。他和她最后联合各大力量拼命打败了邪剑仙后,魔尊却向他下了战书,并把她抓走作为逼他对战的手段。
为了她的性命,他义无反顾地来到新仙界与强大的魔尊对战,凭借必胜的信念,他战胜了魔尊,救回了她。
一对历经苦难的情侣终于走在一起,前生他是神界将军飞蓬,她是守护神树的神界天女夕瑶,无情的天条却拆散了原本幸福的情侣,原本相爱的人却无法在一起,终然为神,纵然有永久的生命,不能相守相望也只是一种虚妄,宁愿做一世鸳鸯,也不愿在虚妄的永生中永世分离。今生,他是永安当伙计景天,她是传承着夕瑶执念的唐家大小姐雪见,他们都是凡人,只愿红尘一醉,得一人心。做一世烟火夫妻,白首不相离。纵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纵红颜易逝,伊不离君不弃。相濡以沫,执子之手偕老。青色烟雨,孤影等你归来。
这是景天与雪见的故事,爱,爱到天荒地老,爱到海枯石烂,不需天长地久,只需能够拥有,不求成仙成神,只求在人世与你白头到老。人生自是有情痴,愿做双飞鸟,情两难分付。
千年等待只为君
大梦初醒已千年凌乱罗衫/料峭风寒/放眼难觅旧衣冠/疑真疑幻/如梦如烟/看朱成碧心迷乱/莫问生前/但惜因缘/魂无归处为情牵/贪恋人间/不羡神仙
她是千年之前古姜国的公主,有疼爱她的父皇,还有一个对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的哥哥,她过着无忧无虑的皇宫生活。绝望与悲伤似乎永远不会成为她生命的旋律,一切显得那么遥远,遥远到从未存在一样。
命运却是如此的难以捉摸,幸福却在一夜之间破碎,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也是一个永远无法忘却的悲剧,她的生活在杨国对姜国的入侵中发生了转折,从此她不再有公主般无忧无虑的生活,有的只是无尽的悲痛。
姜国的节节战败使得她的父王不得不御驾亲征,她的父王离别前向她保证一定会打败敌军,安然归来见她和母亲,谁也没有想到,历史却像是给她开了一个玩笑,这一别竟然是永别,不久就传来了父亲战死的消息。
面对姜国亡国的严峻形势,她的哥哥不顾祖先的留下的禁令,打开了魔剑卷轴,试图铸造魔剑以魔剑之力挽回败局,可魔剑未成,姜国国都城破,他战死沙场。
敌军攻入皇宫,开始了野蛮的烧杀抢掠,万念俱灰的她趁着敌军不注意跳入铸剑炉,只为了追随哥哥而去。一份不灭的执念化成千年的思念,身虽被毁,永恒不灭的执念却让她灵魂不灭,困封在魔剑千年,只为等待来世的那个他。
魔剑因鬼力扰乱人世间,被蜀山掌门收入锁妖塔作为镇塔之物,被封魔剑的她也因为长期被锁妖塔妖力侵蚀而产生另一个不一样性格她,她们双魂交织,同生共死。
一个偶然的机会,无意中转世的他触动魔剑封印,她从千年的封印中挣脱出来,沧海桑田一瞬间,转世如流年,仿佛如梦般,她又见到了梦里魂牵梦莹的他,千年的等待,千年的相思此刻化为一股泪水,一声王兄道出了千年的羁绊,他对她的茫然及不解带给她深深的失望,此刻她终于明白,大梦初醒已千年,物是人非事事休。
见到眼前出现的少女,他突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产生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情愫,就像是哥哥对妹妹的感情,他觉得似乎他应该用一生去保护她。
纵物是人非,她还是觉得跟他在一起才有被保护的感觉,有他在,她觉得没什么可以压倒她,她只求默默地跟随他,一生与他相依。
可是老天爷却没有满足她这一个小小的愿望,当邪剑仙毁掉了魔剑及镇妖剑时,重伤他时,她毅然站出来,为了救他的性命,她义无反顾地跳进了铸剑炉,救了他的性命,然而她却永远消失在了这人世间。
她,去了,去得轰轰烈烈,义务反顾,她成全了他和他喜欢的人,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命换回他的命。
千年的等待,千年的寂寞只换回了短暂的相聚,爱,不需要千言万语,只有默默的付出,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只要你好我就好,
纵然舍却残生我犹不悔,身已空,尽成路,路长梦短无寻处,总是情愁滋味,眉间心上,柔肠百结,尽付东流水。
前生他是古姜国的王子龙阳,她是古姜国公主龙葵,却因时代的悲剧而悲惨分离,今生她带着千年的羁绊等来转世的他,却为了他香消玉殒,千年的等待,千年的羁绊,始终断不了的是无法割舍的情,我愿来生与你做一对比翼鸟,与你双宿双飞,愿这爱世代相传。
数不尽繁华千种,望不穿情所归依。千丝万缕,百转柔肠,万里江山尘飞扬,笑语霓裳尽奢华。情相连,几度轮回续爱恋,莫羡神仙有自在,只羡今朝鸳鸯共婵娟。这才是仙剑三,这才是永恒的旋律-只羡鸳鸯不羡仙。
永恒散文7:悠悠书香
文/张照准(临商银行)
读书,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就是营养品,如果没有书籍,就如同鸟儿没有翅膀”。古人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古语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其实读一本好书,就好比是与大师在对话;读一本好书,精神会得到升华;读一本好书,灵魂会得到洗礼。没有书籍的滋润,人的精神世界就会比较空虚,生活就缺乏色彩。读书可以净化灵魂,升华人格,改变气质……
让我们漫步书海,细细品味书香,品味人生的哲理。走进书中与圣贤对话;与先哲谈心。用心灵去感受老子的深邃;庄子的大气蓬勃。去领略“四大名着的”波澜壮阔,体味欣赏唐诗宋词的豪迈或者婉约……,是多么的惬意潇洒。
朋友们,请走进书中,打开一扇扇智慧的门,去汲取知识的甘泉,去开发知识的宝藏。开卷有益,当你打开一本好书,你会领略到美妙的音乐;战马的奔腾;铿锵的诤言;淡泊的心境。只要你带着心灵的耳朵,去认真的聆听,定会让你感悟到书中,那独特的让你无限痴迷的风景。
朋友们,让我们心田书香飘飘,让知识的力量武装我们的心灵,让文化的气息浸染我们的灵魂,让智慧装点我们的人生,让书卷伴随我们的生活,让书香妆点我们的人生,成为一道永恒而靓丽的风景!
悠悠书香,点点墨趣,与书为友,快乐一生。亲爱的朋友,让我们捧起书本,亲近书本,走进书中,与书为伴。悠悠书香,让我们生命因读书而精彩;让我们民族因读书而强盛。
永恒散文8:朋友
文/黄秋灵
有一位永恒的天使居于我们灵魂的宫殿,她至真至纯至性,她就是爱。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寻找爱和学习爱的过程。时间在流逝,环境在改变,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记忆在不断地更新着,曾经的美好兴许会被新的开心和愉快掩盖,可是过去的人——我的朋友——却永远地留在我的记忆深处,我们都带着对时间无情流逝,世事变迁的无奈,渐行渐远,偶尔的一个场景就会勾起我们的思念,产生情感的涟漪。不奢求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好在,我们都曾经拥有——我的朋友。
“能为自己而赴汤蹈火的才算是真的哥们。”一位同学这样说过。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对自己的人生会有不同的规划和选择。人在世间,有时清晰如洗,有时迷茫如雾,清楚的时候如同站在明媚的阳光下,纯净洁丽;而困惑的时候却如同看花,朦朦胧胧。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清楚之时,与你分享纯净洁丽,在你困惑的时候,指引你走向成功的道路,把你拉出人生的低潮。
可是,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无论怎样总会有分离的一天,当烟花飞腾的时候,火焰掉入大海,遗忘与记得一样,是彼此最好的纪念。时光流逝,世事变迁,只有心知道,岁月不宽宏,浓烈黯然已成过往。时间里只剩下流云幽幽,青山深深。旅人依旧在行路,你我依旧在前行,怀揣着对彼此的祝愿奋勇前行。
永恒散文9:时间漫谈
文/莫道离别
时间,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它的客观规律让人崇敬更让人窒息。
蝉鸣树吟,冷月无声。寂静的夜挥洒着静谧,让人神往,更加贪恋。这样的夜,不独特,但又或许特殊。不必深思,简单理解就好。
就如景一般,非景实人。景若无人,处处皆一样。只是炫丽的颜色装点山河,无私无欲无情。某刻,会觉得眼前的景让你神往,不是颜色搭配的新颖,而是某个人。你记忆之中的某个人与之相关联。
或许是故地重游,又或许是朝夕所盼。无论如何,说好的永远,承诺过的一生终究随风而逝,终会化作时间的流沙,无影无踪。
不必埋怨,更不必怨恨,怨恨时间或是那个人,平静对待就好。其实,谁都没有过错,仅仅只是错过。只是这仅仅的错过会成就一生的遗憾。如此,便成了定局。
时间的客观规律终究不会为某个人开特例,更不会让某个人打破。
年少轻狂的人们总是不服,更多的是怀疑。于是披坚执锐,开始征途。趟了黄河水,攀了泰山脉,终归狠狠地撞上了南墙。鲜血淋漓,伤的体无完肤。臣服,无奈的臣服!无力的感叹时间的客观规律终究不是自己所打破。
其实,何必?何苦如此?先人早已有言在先,却偏要规制的一意孤行,到头,回首已成空。
仔细想想,人真的很幼稚,往往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拼搏了不该拼搏的,留恋了不该留恋的……
日后回想,若能莞尔一笑,那就是成长。血和泪的成长终究会让人成熟。会让人真正明白什么要等,什么该放手,随风!
也应该明白:时间早已注定了结局。人定胜天只是鲁莽的宣言。倒不如去随天,随缘。
红尘痴恋,更多的是悲剧。不能说都是过错,只是硬要去和时间比试。人,为什么非要受伤才会后悔?又为什么非要失去才知道珍惜?
若理解为时间,时间会让人明白什么值得什么不值得。那,你心仍幼稚,还在纷乱的红尘之中,没有看清,更不必提看透。
人,都自诩高傲。高傲的人不回去挽留,而爱偏偏又是卑微。宁愿虚伪的说再见,也不会随心道留恋。不低头的爱恋从开始就是结束,不懂爱的年纪,往往错过最深的情缘。
永恒散文10:永恒的老屋
文/王晓亮
谁曾预料到,年少时一度想要逃离老屋的我,如今想回到老屋却也成了一桩难事。而且,我忧虑的不仅于此,在时间与空间交合嬗变的经纬里,老屋又会以何种方式存在?
一
身处异乡快而立之年的我,总会想起家乡的老屋。
无色的黑夜,老屋时常亲吻着我的记忆,悄然溶化于脑海,筋脉骚动,企图将我从孤寂无聊的暗夜中剥离出来。文字,我想到了文字,在文字的世界里复制重构那些远去的我与老屋的往事;在纸上,在夜里,某些断裂的记忆碎片,或会产生些许美妙的回音;在血液里汇集成一条真实美丽的长河。
“回老屋去看看吧!”这个声音一直在我心里嚷嚷着,是呀!我都离开那座生养我的老屋十多年了。每当夜幕独处一室,那些模糊的童年记忆结痂在老屋上,有时连它的样子也难以清晰勾勒出来,对老屋的怀想就愈加强烈和痛苦。
其实,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自己的一座老屋——一生都无法逃遁的老屋。作为意识形态存在也好,还是现实中客观存在也罢,无可否认,老屋便是家。那是烙印于心的地理标识,抑是情感诉求和精神皈依的原地,是一个无法从意念中根除的名词,一个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生命空间,早已内在于心,毫不夸张地讲:老屋——我们与之血脉相连的胎衣。只是,当我们有意或无意间被世俗淫染、被现实引诱绑架,或淫逸于充盈魅惑的浮华生活时,遗忘、抛弃、鄙夷甚至出卖老屋不可避免,我不得不说这是极为残忍和悲情的。长时身处异域,我浅显地意识到:天地之大,人可以随遇而安,再奢华的厅堂不过是暂时的栖身之所。于我而言,家只有一个——栖于滇西群山且生养过我的老屋。我深信,唯有老屋能承受得起那沉甸甸的“家”的含义,能捋清那些逝去又无法抹去的生命记忆。我常常诘问自己,我从何处来?或许,再见老屋,一切困扰才能消融,一切才能真实起来。
老屋,家的方向。回到老屋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回家吧!
二
前些日子,我回到了阔别许久的老屋。老屋,在夕阳映照下尽显憔悴和疲态,像秋叶衰草,自由与颓败在有情与无情中转换,深深地眷顾和蚕食着老屋。斑驳的土墙罅隙再也挤不出往日喧嚣,残阳沿着土墙壁缓缓滑落,沉郁的昏黄笼罩着老屋,清晰的轮廓渐变模糊。那一刻,我强烈地渴盼能摘下夕阳,化作老屋永恒的金黄。
老屋,带着岁月的硬伤孤独地凝望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村寨,一个远离都市隐匿于滇西群山的村寨,一个曾经以红土垒砌于红土之上的村寨。
老屋大概是立在寨子中央。从外部看去,那些高大的混凝土房子吞噬了老屋的模样,也吞噬了我记忆中村寨的样子。城市气息狠狠地植入了眼前的寨子。我踏着残阳沿路朝老屋的方向循去,一路上,不必再担心鞋子沾染红泥土,坚实的水泥路面眷顾了我锃亮的皮鞋(这样的鞋子大概就不曾喜欢上泥土,鞋子也有鞋子的时代),鞋子和泥土再也交织不出婀娜诙谐的舞步。曾经土路旁堆置如山包的粪草也消失了,嗅不到星点牲畜粪便恶臭,怪不得远处的农田和庄稼看着很不自然(土地和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农作物以一副病态的面孔存在和生长)。一路上撞见了很多熟悉陌生的面孔,神色匆匆,全无记忆中悠闲自然的样子,曾经那些闲散摆谱的妇人翁媪又躲去了哪里?又见距老屋百十米的那口大水井,一股恶臭袭来,没了水桶碰撞交织的人影婆娑,死一般冷寂。不时有载人驮物的摩托疾驰而过,骡马千年的使命和梦想戛然止步,如今它们的命运岂敢料想!篱笆墙变成了高大坚固的白色砖墙,即便是狂妄的烈焰估计也只能望洋兴叹,宛若一座座巨大的冰窖矗立我面前,散着凌人寒光。墙上写满了各色广告标语,还有那些挂在电线杆上划破眼球也无法理清的线路,凌乱杂碎毫无美感。来到寨子中央,那座熟悉的老屋出现眼前,矮矮的孤寂的矗立在平房林立的世界里,显得格格不入。
望着眼前一切,让人踧踖不安,这个与我生命相连之地,一切来得如此突兀和陌生,惊诧之余瞬间失语。好在,在这个看似不属于老屋的时间和空间里,老屋的存在,把我拽回了远去的童年记忆中。去老屋的路上(必然要深入乡村的内部),总有种切肤之痛,突然想起了祝勇在《佛光》里的一句文字:“时间会把一切篡改得面目全非。”
毋庸置疑,乡村正在进行一场疯狂的革命,它要从内到外来一次彻底地革新、彻底地改头换面,它的理想就是要成为城镇那样,甚至企图超越。记忆中的乡村被眼前的一切一点点剥离,消隐与传承、衰亡与新生、缄默与呐喊、生疏与熟谙,这些词汇如狂风骤雨般席卷而来,让人透过不气。老屋的命运难以预知。乡村,或许正按人的意志而变异,它无法选择。
老屋,由正面、南厢房(当地俗称耳房)、院场、土墙、木制大门、照壁(一面翘脚的土墙)组合而成。过去漫长的年月,此种风格的建筑在滇西高原较为普遍。只是,在高大宽敞的平房面前,老屋终究抵不过被新潮淘汰的命运。
门槛,木制大门,曾经最辛劳的要数它们了。裂隙里夹杂和沉积的泥土沙石,承载过多少轻重缓急的步履,如今,无言地诉说着这座老屋当年的喧嚣。大门上的门神斑驳脱落,完全看不出门神的样子来,凑近细闻,粘贴门神用过的面泥似乎还散着一股酸涩味扑来,年年新桃换旧符,谁会记得门上贴过多少门神,曾护卫过我们一家人,如今,老屋已人去楼空,门神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大门上布满了蛛网。我轻轻推开嘎吱作响的大门,生怕惊扰了这些蛛儿原本的生活,门打开那一刻,它们还是四散开来,说不清是厌弃抑或恭迎,我姑且把它们的行为当成是专门为我而准备的盛情接待吧,这样心里自然要舒服些。记忆中,蜘蛛就一直生活在老屋,或许是恋旧,也或许只有老屋能让它们活得更好。
我回来了——老屋。我出生长大的地方。一切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种久违的亲近感喷涌而来。或许,唯有伫立老屋面前,记忆是真实且亲近的,至少,老屋能还原这个乡野真实的样子,触摸到它的心跳,邂逅年少的我以及那些遥远又真实发生过的事。
走进南厢房右屋——父母亲的婚房,我出生的屋子,母亲坐月子的屋子。我努力搜寻着四岁之前留下的痕迹。我和父母亲睡过的那张木床不知所踪,很多记忆中的东西荡然无存,门窗后来被爷爷拆了,屋子成了火塘。如今,只剩下被烟火熏黑的残破的板壁和土墙存在着,完全看不出当年作为父母婚房的喜色。幸好,我还是在墙上找到了许多童年时留下的涂鸦。在滇西农村,九十年代初期依然缺少纸笔,火炭成了我最好的玩物,我常常拿着炭条在这面石灰粉刷过的墙上乱涂乱画,就如今天我的女儿会拿着笔在纸上乱画一般,因此经常会把自己弄得像个非洲人似的。好在,母亲很少责骂,对书写绘画的兴趣大概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下萌发的。土墙的右上角已破了很大一个洞,用些木头顶着椽梁和墙壁,只是,没人气的屋子,谁知道这些木头的力量能维系多久。站立屋门,伸手便能触到横梁,不再是记忆中高不可攀的形象,和曾经健硕的奶奶一样如今却佝偻着身躯,在时光的消磨中一天天老去。
厢房的中屋,是全家人吃饭的地方,也是最神圣的一间屋子,灶台就在中屋外的廊台上。中屋(当地人俗称堂屋)正中,贴着“天地君亲师位”,小孩一般都不敢在这张红纸上乱涂乱画。每逢“开财门”(当地风俗,一种拜祭天地财神和祖先的仪式,有祈愿家人平安财源滚滚之意),是我们小孩最高兴的日子,因为能吃上好饭好菜,比过农历新年要丰盛得多,宰羊杀鸡是必须的。这天的主角是一个风水先生,当地人俗称“和尚”,他主持的一番颇为神秘庄重的仪式过后,正面墙壁上就会出现一张大红纸,纸上多为繁体字和一些看不懂的神秘图案。这一风俗曾在当地颇为盛行。那张红纸下的位子是整个家族中最年长的人才有资格入座,在我们家非爷爷莫属,偶尔调皮入座,难免会招来父辈们的责骂,多次训诫后就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也不敢窥视。后来,随着读书识字多了,伴之父亲的说教,也就渐渐地明白了那张红纸的内涵,并在心里无形地根植扩张开来。它既是人们心灵的寄托也平衡了某种关系。
小小的一张红纸,净化了人们的心灵和道德升华,无不是儒家文化“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彰显。可惜的是,这一切似乎已被另一种文明取代。这些古老的乡村习俗,对眼下的小孩青年人甚至是中年人早已没了吸引力。在这个乡间,大多人觉得红纸与他们现在的屋舍(多为混凝土建筑)很不协调。乡村的许多事物正在衰亡,同老屋一起衰亡,这自然包括其中所隐喻的一切古老乡村文明的衰亡。乡村和城市难以界定。
厢房的左屋,其实,不是屋子,是供养牲畜的圈,已记不清有多少猪、牛、骡子、羊等牲畜曾住在这里,维系着农田需求和一家人的生活。这间腥臭阴暗的圈舍,曾一度提供着最重要的劳力,在那个没有普及机器的年代,牛和骡子是农耕主力军。每至年前,“年猪饭”更是必不可少,宰杀辛苦饲养了一年的肥猪,腌制成腊肉或卤肉,供我们一家人一年之需,眼下,吃“年猪饭”也只能到那些较为偏远的亲朋好友家去蹭了。没了这样的场合,亲人相聚便成了奢望,陌生感也与日俱增,加之在外的时日久了,很多亲人的辈分我已无法理清,偶尔见面无从称呼(我常常把称呼张冠李戴闹出过不少尴尬,和父亲理过几次,时日长了又忘了,倍感惭愧)。每逢大小春播种时节,各家各户都要“出粪”,一年两次,大小春各一次,“出粪”就是把圈里牲畜粪便用粪箕挑到田地里,有时,也会请人帮忙出粪,招呼一顿好饭好菜,不用付工钱,劳力交换在当地较为普遍,眼下,不付点工钱怕是没人会干如此又脏又累的苦活,再说也没出粪的需要了。那时,在村寨,人畜同居较普遍,吃饭、睡觉都能闻到粪草熏臭,人们的身体依然壮实,现在人畜分居了,可身体的毛病似乎并未减少。
和老屋相关的一切生活形式不复存在,乡村也就变得难以定义。“农村人”这一定义也悄然发生变化。许多农村土屋的消失,除了它本身,必然牵连和它有关的一切具有乡村气息事物的沦陷或消失。当然也包括农村人的那种闲适慵懒的生活状态,从对自然万物的敬畏中所形成的平和、憨厚、从容、遁世的心态。
三
出厢房,向正面走去。作为主楼,看起来要比厢房高大坚实得多,这主要得益于二叔家在此长期生活和多次修缮。大前年,我堂兄弟结婚,二叔一家对正面房子重新粉饰加固了一番,一楼门窗换成了铝合金式样的(时下当地建房颇为流行),好在整座房屋的主体结构依然保持原样。去年,二叔一家搬到了几百米外的空地上另建新房,父亲把病重的爷爷接到了我们家照顾,随后也把奶奶接了过来,如今的老屋,算是彻底清净了。
正面短暂光鲜的外表永远替代不了它内部的虚空与苍凉。老屋不曾料想到它今日的结局,甚至为了老屋争得你死我活的父辈们也未曾预料。至亲搬离,了无牵挂,老屋的存在似乎毫无意义。物欲恣肆的世界,估计没人会惦念和在乎老屋,正如那些荒草丛生的坟冢,颓败、陷落、直至消失。
没有人气的老屋,只能任由时光和风雨摆布。
喧嚣散尽,清冷的晚霞映得西方通红,夜幕悄然逼近,老屋愈发暗淡,一声猫叫让人不寒而栗,它那双能洞穿黑夜的眼睛似乎是一种预示,我无法想象的关于老屋的预示。石阶的青苔三番五次地捉弄我的皮鞋,椽梁上燕子窝里的燕子正准备拂尘就寝,我努力保持着安静,正如我曾在一首诗里看到过这样的句子“只有沉默才能探听到另一个沉默里的呐喊”。
老屋,一座和三代人有关的老屋。如今,更多地作为叙述者的身份存在。作为一部乡村历史缩影的存在。
正面房子耗尽了父亲青年时代的心血。在我的记忆里,正面房子二叔家长期住着,父母未曾住过,我儿时与奶奶住过几年。1984年,父亲在部队因公致残带着一笔抚恤金退伍回到老家,在他的带动下,决定在原来茅草房的基础上重建土坯房。记忆中,父亲时常说起,他和一家人顶着烈日在田里挥锄坨土基(我亲眼见过家乡人坨土基,找一块土质粘性好的田地,翻出泥土,灌水,辅以草料,人和牛在上面来回蹉踏,把泥土灌入四方木质框子自然晾干即可),独自一人披星戴月走几十里山路扛回松木,请木匠师傅制成椽梁木柱,花钱雇人用拖拉机从窑场拉回青瓦,挑着粪箕到寨子对面的山上挖沙石,为了建房忙前忙后,还要承担巨额费用,直到冬月上梁立木。如蚁筑巢,费尽周折,总算建起了在当时滇西农村算华丽的窝。父亲说,建房花去了他所有的抚恤金和每月国家给予的生活补助,房子建好,二叔结婚,他和母亲一天也没住过,那时我还没出生,二叔小他两岁。父亲常说,作为长子是要牺牲的。如今,每每说起正面房子,父亲都有一肚子苦水,有时话到嘴边欲言又止,逢人聊天,他不免又会在人前显摆他那时的能耐。确实,在三十年前能建间土坯房已是相当了不起的事。老屋,成了父亲生命中无法割舍的情结和难以愈合的伤疤。
每座老屋,便是一部写满了爱恨情仇的家族叙事,记述了无数纷繁迷离的家庭琐事。在那个“人多力量大的年代”,毫不夸张地讲,妇女俨然成了生育机器,有些家庭少则生三五个,多则十来个,对于那样热闹的生育场面我没亲身经历,但在我们家,父辈兄妹就有四人,为后来的“分家”(对房子和土地的分配,一般出现在子女婚后)和父辈兄弟微妙的感情关系埋下了伏笔。八十年代中后期,父亲和二叔相继娶妻生子(老叔远到保山坝子李家入赘,娘娘嫁到本乡七八里外的村子),随着我和弟妹的出生,老屋住着一家三代人,让本来就逼仄的老屋不堪拥挤。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何况人一多,这“经”就更难念了。母亲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后来听父母说起过,他们结婚后,过了两年我才出生,奶奶那时对母亲产生了极大地怨恨(奶奶认为母亲无法生育,作为女人,不能生育,随时可能面临被赶出家门的危险),时常发难母亲,随后二叔结婚,为了分房问题,全家人时常大动干戈,与母亲处在了对立面,好在父亲一直维护着母亲。为此,父亲对爷爷奶奶颇有抱怨,与二叔一家也结下了至今未解的梁子。我四岁那年,父亲决定搬离弥漫着火药味的老屋,到距离老屋一里多外的荒野另立新家,背负了几千元外债包袱,为了偿还债务,不得不和母亲外出务工。老屋里发生的一切,我并未亲身亲历,全来自长辈们的言说,也似乎与我的世界毫无关系,但又无法回避,或许,因那些家族纠葛我得以回到老屋,又和奶奶一起生活了几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难以理解,为何父母会把我留在老屋,让奶奶照顾,在当时,父母与奶奶的关系是水火不容的。但自我记事起,奶奶和母亲的关系又亲如母女,从未见她们婆媳之间发生过口水战,我想,这其中自然与我的出生有关,也与时光这把修复刀有关系吧,或者,堂屋正中的那张红纸起了作用。记忆中,父母会常常讲过去在老屋的种种辛酸,语言里充斥着对爷爷奶奶的爱与恨,好在,他们从未把那些复杂情感嫁接到我身上。自打我记事起,父母对爷爷奶奶的一切行为无不是孝道的彰显。
如今,一提及老屋(特指正面房子),父亲都难以释怀,对爷爷奶奶和二叔一家过去的所作所为始终梗阻于心,但另一方面对老人的照顾又无微不至,他常说道,作老大就是我这样子的吧,有时也会风趣的说道,你看,我就没给你这个大儿子任何负担,是吧!你工作好了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道。说得我欣慰与酸楚相生。
老屋于父母而言,爱恨纠结始终相伴,于我而言,并未那么深刻复杂,有时简单的就如同一张白纸。即便如此,也唯有看清白纸,才能将自己看得更透彻吧。
四
我四岁那年,父母另建新房,带着我搬离了老屋,只剩二叔一家和爷爷奶奶还住在老屋。但随后,父母迫于生计远去芒市务工,我又回到老屋和爷爷奶奶生活,一直住到我小学毕业前夕,因此,准确地说,我在老屋生活了十多年。
正面一楼右屋——奶奶的卧室,我和奶奶在这里住过几年。我推开房门,一股霉腐之气扑面袭来,这里俨然成了各种霉菌理想的寄居所。走进去,凭着记忆找到门后的拉线开关,借助昏暗的灯火环视了一遍屋子,老屋的内部还是儿时的样子,整个格局和陈设其间的家什没有太大变化,两张木床,一只老式衣柜和一张储粮木柜,木柜上还放着奶奶做针线活用的小簸箕,连接楼上楼下的楼梯就在屋子里,让原本就狭仄的空间更为狭仄,楼梯和房门之间横摆着一张老式抽屉桌。望着熟悉的一切,一种久违的童真时光弥散开来,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奶奶从不介意我们小孩把房间弄得一片狼藉。翻箱倒柜是孩子的天性。那时我和弟妹最感兴趣的是抽屉桌和储粮柜,总被我们翻得稀巴烂,糖果对小孩有极强的诱惑力。储粮柜里总有吃不完的糖果,像是柜子生出来的,我和弟妹们常常背着奶奶偷食,每次都能得逞。其实,后来知道了,是奶奶故意为之。和弟妹们不同,稍长一些的我对抽屉桌的兴趣尤甚,皆因那些不常见的老物件,诸如:铜钱、铜烟壶和父亲在部队时的领章帽徽等等,我总喜欢翻出来把玩一番,还常常拿着追问奶奶。对于我的这一行为,奶奶并未责骂,只是每次我玩过之后他总要提醒,这些东西是不能弄丢的,玩过要放回原位。记得那时奶奶常常把我单独叫到房里,给我些新衣服裤子鞋子或其它东西(有吃的玩的),但每次都不忘嘱咐,可别向你二叔和兄弟们说是我买的,就说是你父母买的,现在想来,那时的奶奶待我这个大孙儿是偏心的。
前些年,我又想起了奶奶的那些老物件,在我一再央求和鼓动下,奶奶把她的老物件全部交到了我手上,她还是担心因这些老物件引发父辈或我们兄弟间的感情,小声嘱咐我说,小心收好便是,别对外声张。其实我很清楚,这些老物件也值不了几个钱,未曾想用来发家致富,只觉得这些老物件对我这个学绘画出身的兴许有用,重要的是这里面有着一个家族的记忆和历史,对于捋清盘根错节的家族纹理兴许有用,到了别人手里,说不好真就给卖了,卖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卖出去的是一个家族珍贵的历史缩影。在所有的老物件中,一张黑白相片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儿时不曾见过,奶奶说,这就是你的曾祖母,80年代初照的,1984年去世的,就是你父亲退役那年,在我手上保管了三十多年,你一定要保管好。后来,我把曾祖母的相片拿去照相馆放大并挂在了堂屋醒目的位置,奶奶欣喜不已。我知道这张小小的照片是曾祖母留在世间唯一的影像,其间更是浓缩了奶奶对曾祖母至真至善的爱与孝,还有那深深的眷恋。
傍晚,老屋静如庙宇。倦怠的鸟儿息了歌喉,燕子早已入梦,浓酽的霉腐之气氤氲满屋,偶有窸窣声响,大概是猫和老鼠正在上演生死游戏。也是在这样的傍晚,老屋里常常传来奶奶急促的催我回家的叫唤,当然还有很多的老屋里传出过同样的呼唤,小孩们带着未尽的兴意悻悻归家,还有那些牲畜们和远处田地上的农人们,都不约而同地朝着炊烟升起的方向归去。裹挟着秸秆气息的炊烟笼罩着老屋,宣告着农人忙碌一天的农事的结束,奶奶打好洗脚水,我和她在那只铁盆上除去一天的尘渍,然后便吩咐我上床睡觉。睡觉前,奶奶常常会给我讲些神话历史故事,兴起时,也会唱几首民歌,“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白鸟儿齐飞翔……”,后来音乐课上知道了这首广为传唱的经典《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我静静地来到床边坐下,她那老套的故事和动听的歌声仿佛还在,盈满了空落落的房间,又沁入我的心底。冬天的夜晚特别寒冷,奶奶总会把收集的玻璃输液瓶子注满热水(相当于时下的热水袋),在我睡前放在被窝里。那时我睡觉特别调皮,常常把被子踢到一边或半夜滚下床,不知有多少个夜晚,朦胧惺忪的睡梦中,奶奶为我盖被子把我抱上床,她也因此有那么几次感染上风寒。
上小学时,我最怕冬天月圆的早晨,奶奶常常为了送我上学而睡不好觉。不是因为我赖床,而是起得特早,有时甚至是半夜。月光从窗户射进屋子,睁眼一看,感觉天亮了,急匆匆唤醒睡梦中的奶奶,为此没少折磨过她,有时稍微起迟了些,还抱怨和责怪奶奶,即便是农忙时节疲惫不堪的奶奶也总会按时送我上学,如今想来那时的我真不懂事。从家到学校大概有两里路,要穿过寨子和集镇,我最怕狗和疯人(精神异常的流浪人),没有圆月的滇西冬日早晨,天空一片漆黑,奶奶手持一盏手灯和一根木棍,在上学的路上守护我左右。在滇西农村,鸡是拂晓的信使,无论阴晴圆缺,它总能准确无误的报时,农人们大多根据鸡啼来判断时间,奶奶也不例外,她正是靠着鸡啼来判断我上学的时间。月光半夜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奶奶总会轻声地说:“鸡还没叫呢,再睡一会儿,待会儿我叫你。”在奶奶的言传和无数个清晨鸡的啼鸣里,我也渐渐听懂了这种奇妙的声音,作为农村人,这是必须掌握和熟悉的物语。鸡啼召唤着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朴实辛劳的奶奶,红土地在一声声鸡啼后迎来希望和新生。老屋人声鼎沸。而我,也伴着鸡啼不断汲取着知识的力量。
如今,奶奶总喜欢微笑着和我说起这段往事,“你读小学可没少折磨人呀,天不亮就让我送你,但你小子如今也总算是有出息了。”是呀,那时太调皮了,要是有个闹钟就好了,奶奶就可以好好睡觉了。这也成为奶奶常在外人面前显摆的往事,她一直认为,调皮捣蛋的我,注定了会出人头地,能走出大山,将来能吃上国家粮。我也总算没辜负奶奶一番心意,只是,如今想来,走出大山不易,但走回大山也不易呀!
这次,若不是责任和使命的驱使,我恐怕也不会再回到老屋,正如儿时长辈们领着我去劳作过的那些隐匿在山里的土地,如今我早已辨不清方向。
每逢新年,是我最高兴也是最难熬的日子。年前,父母从外地赶回来,见面倍感陌生,奶奶逗我叫“粑粑”(当地小孩称呼父亲一般为:“老倌儿或阿爹”,叫“爸爸”的很少),我总是缠着奶奶不肯叫,小孩大概都这样。父母把我接回家,开头的那几天我总要跑回老屋和奶奶睡,但最终敌不过父母给买的小玩意儿和好吃的,没过几天也和他们处熟了,好景不长,没过元宵,我只能眼含泪水目送父母离家。如今,每当看到新闻报道或类似的节目,难免会想到这段往事,不禁潸然泪下。换作当下,我大概也算是留守儿童,当时,我毕竟是少数,农村人的生活是离不开土地的,可眼下,老屋外那些高大的平房里又隐藏了多少孤寂的心灵,当庄稼人不再相信和坚守土地,和我一样的小孩也就多了,空巢老人也就多了。父母可能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终于在我小学毕业前两年回了家,就再也没有出去过。
如今这间阴暗潮湿的屋子,写满了儿时的我和奶奶的故事。那些年里,在奶奶温润的襁褓里,在她那双斑驳的布满老茧的手的抚摸下,在她俗套的故事和并不完整悠扬的歌声里,潜移默化的在我幼小的心里种下了爱的种子。与仇恨、孤寂和悲伤无关。
五
我和奶奶住过的这间屋子对上去的阁楼是爷爷的卧室。一直以来,爷爷和奶奶的关系复杂而微妙,分居住。曾祖母生前在此住过。左侧和南厢房相连,实际上简易的搭了几根木条而已。
那时没有玩具,很多游戏是我们自创的,老屋是游戏的理想之地。南厢房的楼上堆置了一些稻草、松毛和柴垛,正面楼上放置了栏柜(储粮柜)、囤箩(竹篾编织盛谷糠的农具)、木柜、木箱等,我常常和弟妹们利用这些家什农具展开迷藏、枪战等游戏,弄得楼板嘎吱作响,被长辈呵斥成了家常便饭,可小孩子又咋会长记性,依旧我行我素。记得有一次,我们把囤箩里的谷物洒得遍地都是,给二叔逮个正着,狠狠地训斥了一顿,从那以后虽有所收敛,但也和长辈们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长辈们在家我们就格外安分,他们外出下地干活,楼上楼下又成了我们小孩游戏的王国。南厢房的楼上也成了鸡们的乐园,稻草堆、松毛堆是鸡们孵蛋和孕育下一代的伊甸园,游戏中我们时常会发现鸡窝和鸡蛋,嚷嚷着让奶奶给我们煮鸡蛋吃,当然也有没被我们发现的,过一久,只见老母鸡领着一群小鸡上蹿下跳,冲我们得意的样子,我们又岂容鸡们嚣张嘚瑟,经常拿着木棍乱戳正在下蛋的鸡,弄得鸡们又急又气无能为力,想必那时的鸡们恨透了我们这群破坏分子。
可惜地是,楼上放置的栏柜、囤箩已不知去向,这些当初农村人吃饭过日子必不可少的农具、父辈们分家必争的宝贝注定了要被时代抛弃,如今,只能凭着模糊的记忆想象出它们的样子来了。不变地是,奶奶煎煮的鸡蛋依然弥漫着熏香诱人的气息。每次回家,奶奶都要煎煮几个给我,她知道我打小就爱吃鸡蛋,她常说起,还记得那只给你煮鸡蛋烧坏的小铜罗锅吗,是呀,我也记不清,在老屋的那几年,我吃了多少鸡蛋,吃了多少奶奶从不舍得卖的鸡蛋。眼下,在外吃了那么多鸡蛋,总觉得还是奶奶给煎煮的鸡蛋吃起来最香。
楼上的木箱点燃了我读书的兴趣。那只笨重的木箱是老叔留下的,木箱里放置的大多是老叔读书时留下的书本,其间也夹杂着部分父亲和二叔读过的。后来听父亲说,老叔是最小的儿子,那时父亲已退伍,家里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老叔身上,希望他能走出农村,可他读了六年的初中愣是没能考上中专、师范或是高中,在学校背着他们搞些什么帮派,读成个书油子,到头混了个“农大”文聘。在木箱里,我找到了很多小人书,可比今天鱼龙混杂的书籍精彩有意思的多了,至少于我来说,寻得那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如获至宝,对《水浒》、《三国》、《西游记》、《聊斋》、《铁道游击队》等名着和文学作品的阅读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后来,我问过奶奶也去翻找过几次,但全都消失不见了,可惜当时没有爱书和收藏的意识,小孩子嘛,读过也就随手扔了。箱子里还有许多教科书,只是那时很奇怪,不知每本书的封面为何会印着毛主席语录,和我上学所用课本大不一样,后来上了中学,才从历史课本中获悉一二。如今想来,正是老叔留下的那只木箱培养了我读书的浓厚兴趣,受益至今。
那只存放衣物的木柜依然存在,静静地躺在爷爷住过的阁楼。听奶奶说,这只木柜是曾祖母生前的衣柜,若要按此算,大概是民国年间之物了,算得上“老古董”了。至少我印象中翻出来的那些祖母穿过的衣物,说老古董一点不过。记得有一回,我将绣花鞋和长长的裹脚带穿在脚上,吓得奶奶一惊一乍,让我赶忙脱下放回柜子。我疑惑不解,这鞋子怎么和大人们穿的不一样,这么秀气谁穿的呀?奶奶也会解释说:“你祖母是小脚,那些鞋子是你祖母活着的时候穿的,你们小孩可碰不得呀!”我调皮问道:“那奶奶你的脚咋那么大呢,和老祖的不一样呀?”奶奶一通解释,说得我云里雾里。随着读书识字多了,后来弄明白了,祖母一出生就坐上了封建时代的末班车,也难怪了打小裹小脚,在那个审美畸形变态和封建高压的社会体制下,在男性主导的社会里,妇女的地位是极其卑贱的。男人们普遍认为,女人的脚越小越漂亮,父母们也认为,脚小的女儿好找婆家,做父母的不得不忍心在孩子哇哇的哭声里把女儿的脚越裹越紧、越裹越小。幸好,随着那一声“驱除鞑虏,光复中华”的声势浩大的辛亥大革命,妇女们终获解放,奶奶算是赶上了好日子,可曾祖母就没那运气了。小脚祖母的一生我至今无法想象和体会。后来,我向奶奶问起过绣花鞋和裹脚带,奶奶说,前几年,祖母托梦给她,说在阴间没穿的了,让奶奶给她带些去,奶奶想起了柜子里祖母留下的衣物,就一并烧了给祖母。“可惜了,”我说,但转念一想,有些东西注定了属于那个时代,既然是祖母的,就当还她好了。
正如老屋一样,注定了属于它自己的时代,属于滇西的红色土地,依土地而立起来的老屋,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或许,它本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一个混凝土垒砌和恣肆的时代,于老屋而言,本就从无抛弃之说,它也希望回归土地,从土地里得到慰藉。
从老屋出来,天完全黑了。老屋彻底融入苍茫漆黑的夜色。
六
第二天一大早,我决定再回老屋去看看,主要是想拍几张照片留个念想,天知道往后还能不能看到老屋。
朝曦初露,山峦苍翠,白鸟啁啾,鸡啼狗吠,踏着清露再回老屋。从外部看去,老屋一改昨暮萧瑟,土墙被阳光铺满了熟悉的金黄。晨曦总能给人造成错觉,温暖舒服美丽的错觉。当然,我心里清楚,这种状态是难以持久的,阳光终究射不进老屋虚空的内部,再说了,乡村正张望着山外的世界,蠢蠢欲动,躁动不安,一如我当年离开乡村时那般渴盼与急切。
长久以来,老屋习惯了与土地打交道的农村人的生活方式,自然也就无偿接纳了许多微小事物的存在,和乡野相关的一切事物的存在。曾经老屋里的石板、粪草、农具、篾具、石磨依旧散着熟悉的味道,在记忆的深处说着逝去的往事,无不是对上几代人爱恨纠葛、勤劳朴实、积弱贫瘠、偏僻闭塞、自然随和的真实写照,滇西乡村的真实写照,它们在土地上完成千年农耕演绎之后,不得不伴着老屋退居历史的舞台。作为老屋的一部分,唯有厮守任凭风雨侵蚀,不离不弃,默默的迎接着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似乎与之无关的时代。
当新的生活模式植入乡村,人们不再以惯有的思维方式和轨迹铺展生活,乡村本身以及以乡村来定义的许多事物必将被新事物取代或吞噬,而以老屋建构的故乡坐标,只能成为一种遥远的记忆和无奈的情感回溯。
老屋,不当是属于人的世界,也同样属于小动物们的世界,属于神灵的世界。从我记事起,老屋里就生活着蟑螂、蜘蛛、山雀、燕子、草蜂、蚂蚁、老鼠,甚至是蛇,它们与人在各自的经纬上过活,相安无事,与冲突和猎杀无关。即便是不讨好的老鼠,大多时候它的命运也是猫来决定的。记得儿时奶奶常说起,燕子是吉祥之物,不能随意伤害,要不会生癞痢,凡进家的蛇都是祖先的化身,要恭恭敬敬的请出去。老屋的椽梁上到处都是燕子窝,每天都要清除地板上的燕子粪便,但我们从未打死过一只燕子,记得奶奶最怕蛇,但她绝不允许我们打死进家的蛇,都会让父辈们给请出去。如今,人去空空的老屋,俨然成了这些小动物们的王国,或许也是最好的避难所,想想那些水泥房子,是绝不容许它们的身影出现的。老屋也住着各路大神,诸如:财神、门神、灶神、圈神、天神、地神、寿仙、菩萨,逢年过节,都必须要事前烧钱焚香祭拜各路神仙,还得根据不同神仙的喜好供奉不同的祭品,焚烧不同地纸钱,不能出半点差池,否则就是对诸神不敬。如今恍然明白:老屋原来如此庞大,居然是一个能装下人与万物相生共存的大世界。
可悲的是,老屋所构建的大世界似乎正在不断缩小,我们不再对大世界的一切事物笃信不疑,甚至学会用所谓的科学依据来审视和判断,但也无可避免的植入自私、俗欲、蛮横与残暴,人们不以为然的残忍处置了同样寄居于这个世界的小动物们,伴着永无休止的咒骂和杀戮,还天真的以为这就是文明,但以牺牲他物换来的还是文明吗?大世界所浇筑的爱与兼容被亵渎,难道不是我们所遭遇的更大地不幸?老屋立在我面前,有时也就有了一种被蹂躏和摧残的感觉。哦!还有我生活过的这个大世界以外的乡村世界。
好在,在老屋的那几年,我们小孩从未干扰过小动物们的生活,这种习惯也沿袭至今。后来,我在汪曾祺老先生的散文《花园》里看到过这样的情节,他在童年时为一只鸟哭过一次,因自己的疏忽,那只鸟被他大伯的玳瑁猫吃了,哇的一声,他哭了,这一情节足见汪老的爱心。我虽未曾为任何一种动物哭过,好在也未有过戕害之心,全仗奶奶教益。记得她常说:“别小看了它们,它们有的通人性,有的通神性,你做的一切,老天看着呢,神看着呢,做了坏事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要遭报应的。”
那些年,老屋,坚守着人与自然万物的平衡,其中的真理并非来自书本呆板的教条,而是长存于以老屋为核心所延伸的乡村世界,长存于农村人的言谈举止间。
时下,最在乎老屋的人唯有奶奶。去年,她搬来我们家住,同时也方便照顾病重的爷爷,但几乎每天都要回老屋去看看。她过来时就和父亲说:“等你父亲走了,我还要回老房子住,你父亲一辈子没给过我好嘴脸,但我生是王家的媳妇,死也是王家的媳妇,就让我陪着王家的老房子去见祖宗吧,也算是对得起王家了,对王家的祖宗也有个交代了。”是呀!奶奶自打十几岁嫁入王家,就在老房子生活了六十多年了,服侍了三代人,对老屋的情感可见一斑,这种落叶归根的情感大概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撼动的。
太阳越来越高了,热辣辣的,老屋的内部依旧黑暗阴湿。我拿出相机,按下快门,老屋定格在了清晰的照片上,同时,也定格在了我童年的记忆了,定格在了它伴着我走过的近三十年的岁月里——横跨两个世纪高速运转的三十年里。
美好生活是我们孜孜不倦地追求,只是,当我们在这个迷乱的时代举步维艰时,总习惯性的追忆那些陈年往事,循着记忆的轨迹获得心灵上短暂而无奈的慰藉。人大概都有这样的恋旧情结吧。何况,那座摇摇欲坠的老屋,是我的家,是无法逃遁和从内心里移除的归宿,老屋——永恒的存在。
永恒散文11:我心永恒
文/惜月飘零
喜欢纯净的色彩,一如天蓝,一如云白。
昨夜的雨滴成就了今日的艳阳高照,白白的云朵,蓝蓝的天空,见着让人欣喜。从来不想错过它,很乐意与她们交朋友,也愿意每天能够见到她们。我喜欢她们美丽的笑脸,我喜欢她们的高度,可以明亮我的双眼,可以舒爽我的心情。
能够拥有这样的好天气,一定要感谢昨夜那场大雨。虽一夜没有安睡,但能换回今日的美好,也算值了。
清晨六点准时起床,没有设置闹钟,大脑里在不经意间上了发条,到时准会醒。重复每天的琐事,一点也不觉得厌烦,已经习以为常了。洗漱、饮水、做饭……然后出门。河还是那条河,水还是那里的水,路还是那条路,一切似乎没有变,但是那里的人,那里的故事,那里的风景一定有所改变。
出门左拐,然后直行到叉路口,而后右拐,过人行横道就到河边了。我以为自己起得早,不料比我早的人多了。连小狗狗都出来溜达了,它们也不愿意睡懒觉,它们也喜欢早起,来这里呼吸新鲜空气呢。我喜欢走一会,就停下坐一会。每天都能见着相同的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位穿着黑红相间花纹的中年女人,她从来都是静走,很精神。还有一位看上去顶多三十岁的女子,一身运动装扮,很有活力。每每见着她,她会和我对视一番,我在想,或许她很诧异我们常常碰面。眼神里汇聚着一份熟识,冥冥中我们又如此陌生。
坐在河边,不时拿出手机,拍照、听音乐。快乐无处不在,风景处处怡人!有时,我会经过一对情侣身旁,我装着没有瞧见,快步走远,希望不要打扰到他们的甜蜜。
忆当年,我和他也亲密的用体温暖着彼此。不论是在公园的小树旁,还是在流淌的溪水边,那份温存一直在!
他说,我是一个需要被呵护的女子,看上去是如此的柔弱。遇见,是难得的情缘。爱上他,是一树的花开,是似水的柔情,是满心的欢喜,是一生的幸福!
他说,我是一个天真却又幼稚的女子,如此单纯,如此简单。是的,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只有一份纯洁的心灵。不知道天高地厚,不懂得人情世故,只会开心的笑,认真的做事,痴迷的写字。
他说,我是一个诚实又懦弱的女子,畏首畏尾,成不了大器。是的,过去的确如此。我很善良,从来不会撒谎,永远都会觉得说谎是一件对不住人的事,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即便是善意的谎言,我也会无比自责,像个犯罪的孩子,不知如何安好。
每次见我,他都会给我讲很多道理。耐心的时候,我会认真的倾听;浮躁的时候,我会当作耳边风;安静的时候,我会紧密深思!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我,我想说不是父母,不是姐弟,而是亲爱的他!他能看出我的眼神里装着什么,也能猜出我的心思。所以,在他面前,我是没有秘密的,因为心如水般澄明!
夜里的月光,准会让我想起他。思念是埋在心里的毒药,一旦暗下天来,毒性就会发作。拯救我的不是星星,也不是我热爱的文字,而是他。在这个大千世界里,我太需要像他这样的男人,来温暖我寂寞的心,来填满我空虚的灵魂。
城里有着太多的爱情故事,轰轰烈烈,冷冷暖暖,但唯有他的那份真诚,那份坚定,让我的心不会随浮华的世界动摇。我喜欢他,我爱着他,我念着他,在每天,在每夜,在每分,在每秒。
很快,我们就会有一个幸福的家。他曾对我说过,别人拥有的,我们也会有,只是时间问题。如果你愿意等,我一定不会辜负你。我是多么的相信他,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深爱一个人是不会计较得失的,爱他的心,爱他的所有。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那份爱不会增减。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爱的色彩不会改变。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爱的温度从不改变。不论是今生还是来世,心依旧,爱永存!
让蓝天、白云来见证我们的爱情,一起走过七年的冬夏,变的是年龄,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那份真真切切的情怀!我爱你,宝贝,永远……
永恒散文12:好环境,人类永恒的健康
文/钱怡悦
自古以来,健康一直都是全世界关注的话题。不仅是自身的健康,还有食品健康,可这两年,人们面对日趋恶劣的生活环境,又开始把目光放在环境健康上了。
前几个星期,雾霾席卷了中国大部分地区。我们往往一出门,眼前就是白茫茫的一片,对于电影情节来说,这应该是很唯美的一幅场面吧。可是,我们都知道,这雾霾是“美中藏毒”的。就拿1952年的伦敦毒雾来说,就使4000多人丧生。当然,我们的雾霾比伦敦毒雾危害要小,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可忽视。有环保专家分析,雾霾很可能取代吸烟成为肺癌的头号致病“杀手”,也就是说如果雾霾再这样一发不可收拾地严重下去,我们在外面呼吸一下就等于吸了一口香烟。近年来,人们各种疾病的发病率都在增长,凶手就是空气污染。
悲哀的是,指挥这场雾霾事件的幕后元凶,不是别的,正是我们人类自己。多年以来,一座座山清水秀的村庄转眼就变成了拔地参天的高楼;一片片葱郁繁密的森林转眼就变成了无边无垠的沙漠;一条条清澈见底的溪流转眼就变成了干涸裂开的荒地……人们在获得利益的时候,有谁想过大自然的身上已是伤痕累累。人类不断地想从自然中获得更巨大的利益,总是想方设法地从大自然中“榨”出金灿灿的“黄金”,得到所谓的财富。甚至,更有人以此作为毕生的追求。
两年前,我看了一部灾难题材的电影,叫《后天》。片中,冰雹、龙卷风等灾难恐怖地袭击了全球,它们把人类建造的房屋、高楼、各种公园都摧毁成一堆堆毫无价值的废墟。试问,我们能保证这一切只是电影里的虚构情节吗?显然不能,在灾难面前,人类只能是弱者。我们不可能改变灾难,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把自己从利益的泥潭里拉出来。
只要人类少浪费一桶水,就能还自然一个湖泊;只要人类少用一张纸,就能还自然一片森林;只要人类少建一座工厂,就能还自然一片草地……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自然,自然就能还我们平静、和谐、健康。让我们牢记:好环境,人类永恒的健康。
永恒散文13:心中永恒的经典
文/张芷珩
这个假期,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获益匪浅。该书构思宏伟,情节波澜起伏,人物性格鲜明,使我对中国古典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三国演义》塑造了200多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周瑜等人物尤为突出。诸葛亮是作者心目中“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而且作者还赋予他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曹操则被塑造成一位既有雄才大略,又好战奸诈的政治野心家。刘备礼贤下士、知人善任,关羽武艺超群、义重如山……每一个形象都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读三国,不仅让我认识了一批性格迥异的历史人物,还让我明白了知识的重要。书中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拥有广博的知识。比如诸葛亮,他胸怀大志、博览群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当曹操大兵压境之时,他准确地预测出天气变化,并利用这一点来了个火烧曹营,使曹操受到重创。在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处处充满创新的社会,知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努力学习,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生存。
读了三国,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以后,三人同生死共命运,诸葛亮为感激知遇之恩,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是君臣,更是朋友。这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深深感受到拥有一份真正的友谊是多么幸福。
永恒散文14:石头
文/吴旦
只有石头才是永恒的——不单是永恒,且具有其它事物所不能拥有的一份尊严与孤独。
可我曾经并不懂得这些,也没把那些石头真正地当作一回事。小时候我常常站在老家的那块大石头砢上对着天空撒尿,将尿线的弧度屙得老高,或者是在石头宽阔的表面上用尿液舞动着线条写字;大一点了,我常常一边走路一边用脚趾头去踢路上的石子,有几次还踢到掀开了脚趾甲。我拿石头砸过野鸟,用石头打过水漂,搬动石头滚下过山坡,甚至恶作剧地和长我一岁的堂舅一道将他家的茅厕用石头砸满,气得他那正在出恭的父亲忍不住在出来之后,跳起来狠狠地揍了我们。
后来,我又不可避免地阅读过许多石头,且无数次地经历过它:在故乡绵延不绝的大山裸露的身上,在中山陵高大的孙先生的雕像前,在直插云天的淮海战役纪念塔上,在黄山之巅那一如刀削的瑰丽的石的丛林之中,在遥远的边陲广西荔浦县那沉默却又无比惊艳的地下溶洞里,在鬓发花白的父亲一回又一回躬身而作,却总是要被山洪的催了又砌、砌了又催老屋门前的那垛石摆面前……
童年故事里救下过乡亲们的猎人海力布变成了石头;天上陨落的星星掉下来变成了石头;而家乡土地上那松散的层层麻骨土也日渐变得冷漠和坚硬。一年又一年的时光奔走之后,我的一些亲人也与许多其他人的生命一道化为了土地的一部分,他们的名字也变成了一块块石头——那些静立在山中的沉默的墓碑铭记了他们。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块石头,并最终失去了灵魂与思念,在泥土与地下水的深处安栖……而我的父亲,鬓发花白的父亲,我的年复一年面对了倒了又砌、砌了又倒的那一垛石摆的父亲啊,是不是就是被时光的巨手所惩罚的希腊神话里那一天天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
在经历了无数的人和事之后,我才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就像是从燥的夏缓缓走进了秋,从喧闹的人群里离开然后一个人走进了孤独。这孤独是万劫不复的:那些曾经绚烂的、虚浮的、艳丽的因子,那些喧闹,都在一转身处忽然不见。走过钟表走过额头爬过老墙又爬上了西山顶上的时间加深了岁月的河床却又渐渐变得暗淡和消隐,那些躺在河流深处被流水亿万次抚摸过的石头便清晰地被呈现。这时候,我忽然发现,惟有石头才是永恒的;而人世间最值得感谢和铭记的事物,也还是石头。
所有的一切都化成石头了,化成了石一样的沉默与寡言:生命,流水,时光,大地,梦想,追求,思念以及回忆……都只在眼神和皱纹里生长。
石头化成的一切是多么隽永!那些深埋在泥土下的黑暗,那许多沉淀在河床里的石语,那谛听大海的声音站成了永恒的礁石们,以及用石头刻成的带着亲人的名字的碑铭,都深刻而且永远。它们所经历所阅读的世界,更多的都是风雨,都是铭刻,都是孤独。我知道那是一种绝对不同于寂寞的力量——寂寞是悲苦的,而孤独与铭刻却不,它们在独自坚守着的生命里铭记了所有,又将这一切无言地化为了永恒:上可以托起天空,下可以承受一切……
我因此敬重每一块石头。
永恒散文15:一见钟情不是永恒的风景
文/冯海燕
一川烟雨,半帘幽梦,于烂漫的山花中邂逅一场“一见钟情”的爱情,鲜衣怒马地盛放一次生命的焰火,这是每个人都曾在心中无数次描摹勾勒过的童话。
可是,太过美好的事物,总是禁不起人生一路风尘仆仆前行的脚步。喧嚣的滚滚红尘,肆虐流淌的俗世纷扰,又在何处安放一段不沾染丝屡尘埃的一见钟情。毕竟,所有的情与爱,在生命的某一个节点,终归是要落在现实大地的泥土中才能生根发芽,生长出一树繁花的。生活中有太多凡俗的纷纷扰扰,足以使一场又一场华丽的邂逅变得沉默无语,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在街头的冷雨狂风中独自行走。
上天赐给我们在滚滚红尘中的每一次相遇,每一次相遇之初的刹那心动,是为了给那些与爱有关的故事勾画一个美好的开始。真正的故事,是在开始之后的点点滴滴。哪一段爱情不是有风有雨地承载着两个生命直至两个家庭的厚重一路缓缓行走,且行且珍惜中,生命的负重,丰满了最初相见时的那份怦然心动。于是,所有的包容,都有了理由;所有的宽恕,都弥足珍贵。
看过太多的爱情纷扰,男人女人痴痴纠缠于初相遇时的那一份美丽,却忘记自己置身红尘的现实境遇。没有谁是可以餐风饮露不食人间烟火地安度一生,爱情的双脚,或早或晚,最终都是要落在坚实的大地。人生,原本就是风一程雨一程的烟尘滚滚,只是,风雨兼程中,我们应该慢慢习惯浅思慢行,用一湾浅笑,应对所有的困顿艰辛。
其实,不是不珍惜那抹“一见钟情”的晶莹璀璨,只是,现实的烟火不是那绚烂烟花,不是一时的快意,唯求细水长流。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一见钟情”的刹那芳华定格成生命中永恒的风景,不执着于相遇的瞬间,才能修一生的相守相知。
面对着生命场中纵横交错的垄头路口,有相遇就有错过。那些风中渐行渐远的寂寞背影,谁又能够清晰地说出他们错失了什么!真正能够在午夜梦回时相守那一抹白月光的,无不是懂得于经年流转中守候幸福的人。
一辈子,款款而行,毕竟是一段漫长的时光,谁都不可能仅只依赖着爱人指尖的那点温度取暖一生。每一个美好的相遇,不过是只够照亮路口前方的那一小段路程,我们不可能用这点烛火般的荧光,照耀一生的风雨行程。
多少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多少情,看着看着就淡了。很多梦,做着做着就醒了;许多泪,流着流着就风干成一道淡黄色的风景了。好多的故事,有一个美好的开头,并不等于就能相守成一个美好的结局。也许,最初的最初,开始的开始,并没有那么多的美丽,经历风经历了雨,反而却愈加弥坚,直至地老天荒。一见钟情,距离生命的终点还是太过遥远,初相遇时的那点心动,也许,只是恰好路过的一树花开。只有执手白头的相遇、相守,才是生命中真正的情爱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