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年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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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年的文章1:永远的背影

文/思摩之年

十年了,我们已经离得很远……很远……

我已经记不得十年前最后一次见到它是何时何地,只知道它永远都是那么高大……依然那么高大!

总喜欢站在阳台上感受着 暖暖的春风拂过疲倦的脸庞,模糊的想起了孩时经常依傍在老房前的那棵老松,印象中它总是很翠绿,很挺拔……如今, 老家仍在,老树依旧,多么希望每天清晨起来,还能看到老松那永远的翠绿……

春节,对于像我这样背井离乡的青年来说是每年中最好的一个温馨词眼,因为可以回到最美的那个家!每天疲于奔波的我们永远总想着还能回到儿时那种无忧无虑,那时的我们是否想到今天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什么?我们还能够依偎在自己的大树下,听着蝉声,伴着儿歌么?至少对很多人来说,大树还在,老房依旧······

十年了,我们已经离得很远……很远……

老母亲总是在电话里跟我打趣说:儿啊,我们老家门前的那颗大老松,现在只剩一根主杆了,叶子好久都没长出过了……我知道再翠绿的树也有枯老的一天,却不曾想到,你比老树枯萎的还更早一些。呆呆的望着家里那把爬满厚厚一层铁锈的锄头,脑海里总浮现出每日您与朝阳的竞赛,与落日比耐时的背影,那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大……

家里的老田,已许久见不到咱自家人的影子,它没有感情,它没有记忆,但它每年依然都仰望着浩瀚的天空,任凭暴风与雨雪,来年总能给期盼的人带来一个幸福的微笑。那是它的回报,你曾经也有过的。但是我想给出的回报呢?在十年前,你只留下一张模模糊糊的背影,便怅然的离我们远去,甚至一句话都没给我留下。现在,你当年耕种的田,已经长满金灿灿的稻谷,他每天想着如果还能见到那个高大的背影再次扛起锄头,迎着未出的朝阳光辉,带着幸福的笑容去收获,然而,这是只能是个梦,一个永远的梦……

十年了,你的背影已经离我们很远……很远……

老家的大山还是青青绿绿的,老家的人丁也越来越旺,不过小时候能吃到的野果子,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已经找不着了,那些经常给人带来满嘴酸麻的果实即使有人瞅着了,还有哪家大人愿意给家里的小娃子摘回去吃些呢?因为它们总长在灌木林中,有谁愿意去呢?

十年前,您把老家的新房子盖好了,您住了吗?您住了,住了整整一年,可是那年您却带着高大的背影连同自己,一个人一声不吭的永远住进老房子。还有呢?您是去陪伴老树去了,还是老树陪伴您去了?

父亲,我伟大的父亲,十年了,您已经离开我们很久……很远……很远,一个病魔在一秒钟把您从我们身边带走了,也带走了我那熟悉的高大背影……同时,那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一张永远的背影。

关于十年的文章2:十年没见面的初恋

文/Moon

初二学期结束那年暑假,学校通知提前补初三的课程,班上来了位新同学,学霸极别的。是我同桌兼死党的邻居(那时候的学生不流行闺蜜一词),在镇里上中学的学生都是来自同一小镇或邻镇,学校一千三百多个学生。需要在学校附近租房住的学生大概也就那么两三百人,大多数同学放学后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死党是邻村的,我一周至少有一个晚上在她家跟她挤同一张床,她也一样。一来二去,跟新来的学霸同学也混了个脸熟,我是那种性格活泼大大咧咧的姑娘,说话比较直接,交新朋友的速度相对来说也快过慢半拍的姑娘。十四五岁的我们懵懵懂懂,跟谁比较有共同语言就自然而然跟他走得近些。数学是我一大头痛的科目,每一节数学课对我而言都是煎熬,碰到不会的作业就去烦死党,问得她烦的时候就去找新来的学霸。一个月的补课时间很快结束了,学霸说他只是来插班补课,初三开学他不跟我同班,她那教化学的表姐给他转到了优等班。

当时还讽刺他说:“我们中等班庙小,请不起他这尊大佛”。现在想想挺好笑的,虽然不同班,有时碰上不懂的数学化学等,学霸也会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偶尔上学路上也会“巧遇”,在那懵懂的豆蔻年华,我们不知道,有些东西在我们懵懂之时已悄悄改变。经常放学的路上有聊不完的话题,聊爱好、聊长大以后。

他说等他以后办了画展就请我给他做模特,他说我喜欢幻想以后就叫我“幻想家”,他说他们家门前的桂花树花都快被摘光了,等***妈做成了“桂花糖”就请我去他们家吃自制“桂花糖”……

高中不同校,他们学校有一排漂亮的红枫树,枫叶红满校园的季节会收到他装在信封里寄来的红枫叶。偶尔还能收到些他亲自制作的卡片,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谁说喜欢谁。

大学那年他以585分的分数考进了“重庆西南大学”,因为种种原因,我去了厦门。除了写信就是IC电话卡的2005年,不记得谁先说出了“喜欢”两个字,只记得50块买回来的IC卡只够打一次电话,一个月保持两封书信往来,雷打不动。9月收到的桂花已经成了“干花”,整个信封都带着香味,10月收到的枫叶脆弱得我只能跑到照相馆将那片小小枫叶跟我的相片过塑在一起。

冬天收到的是两个一毛钱叠成的“爱心”和“衣服”,他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他第一张照片。2005年那个除夕夜,我们从晚上七点一直聊到了年初一早上八点,十二点整,厦门的夜空被五颜六色的烟火照映得美仑美奂。他打电话祝我新年快乐!我祝他学业进步,越长越帅。半小时候后收线,他用他在医院上班的姐姐的小灵通给我一个劲的发着信息。我们像两个疯子似的互发信息,猜字谜,永远记得他给我猜的字谜:“竹林高高留僧处,不能做称有人用,此言非虚能兑现,只要有情雨下显,天鹅一出鸟飞绝”。我像个吃了很多喜欢的糖的孩子似的傻里傻气的看着电话笑个不停,然后说人笨没办法,猜不出来。

那年暑假回了趟家,一天从外面刚回来,妹妹说有人找我,都等一天了。正好奇谁消息这么灵通,这才回家没几天就知道我回来了,开门看到坐在我们家笑得一脸灿烂的他。突然心跳加速,不自觉的脸红得发烫,连话都说不清楚。晚上十点,我送他出门,在路边我们聊了很久很久,因为太紧张,我语无伦次的一秒变成了结巴。

我们约好第二天他来找我,可他没告诉我说他那天是替***妈去他外婆家办事的,第二天下午,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慌,总觉得不踏实。那种恐慌持续到补课的小妹回来,她给我带来了一封正反面都写得满满的,长达六张信纸的一封信件。说是他请我们共同的朋友让小妹转给我的,还没拆开信封,眼泪就流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个劲儿的想哭。6张正反都写满的信件落款时间是凌晨3点半,2005年6月28号,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后来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开了公司,我们都没联系,网络飞速发展,死党给了我他的QQ号,放了三四天也没敢添加。思来想去第四天晚上才鼓起勇气添加了好友,没想到他直接叫出了我的名字,就这样断断续续的保持着联系。我们互相损着对方,互相给对方加油。他公司经营不下去的那段时间,我们聊得最多的就是大好的年华,十几万的负债咱们欠得起,也还得清,无非就是重头再来。心情不好时他会让我和他吵吵架,我也会叫他让我骂骂解解气。可最两个人都没心没肺的笑了,谁也没真跟谁吵起来。

一天他发信息问我,假如有一天他结婚请我,我会不会去。我回复他说:“只要你请,我定盛装出席”!他说等我结婚那天他一定准备个超大号红包给我。

再后来,他告诉我他儿子出生那天,他用他儿子的生日买了张彩票,居然很好运的让他中了一千块。感觉像是在演电视,可这就确是事实,我说证明他儿子就是他的福星。从说出喜欢那一秒开始,算算日子整整四年时间。人家说初恋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恋爱,或许这真不是传说。不经意间,十年没了,前后加一起十四年时间,反复昨日般历历在目。

我开玩笑说没见过他老婆,他说今年回家他来车站接我,带着他老婆来请我吃饭。可我没做好见面的准备,不敢告诉他我几点的车,不敢让他来接我,甚至想这一辈子最好都别见面,让那份美好一直停留在那懵懂的青葱岁月。

过年这面我是见还是不见呢?纠结中!

关于十年的文章3:十年之后

十年之后,物是人非

童年里那崭新的围墙楼房,十年之后再次见到却是如此的破败不堪

纵然和往昔有太大的差别,但还是清楚的认出了那地方。

儿时的许多事涌上心头,有不愿想起的,却大都是快乐的回忆。搭上阴暗的天空,显得那么落寞。

照了好多张照片,妹妹说是满足我的心愿。是啊,之前每年回去都说要去看看那地方,却因为路途远而错过了。现在下定决心去了看着,却突然有那么一丝后悔的感觉,或许是与记忆中美好的场景不同了。

在那地方的心情也就像那天空一样,灰蒙蒙的,有种苍凉的感觉

我们一路走着,想着记忆中的样子,然后继续回想。

记忆中房子后面的树林没有了,空旷的草地和湖泊也没有了,取而代之在眼前的是工厂,一间间如此空荡荡。没有看到人,我们顺着哪些建筑走到尽头,希望能穿过着工厂看看后面的景物是不是还如依稀的那样,却被堵住的墙挡住了去路,没有穿过去的路,所以,这后面,怕是也没有记忆中的样子了吧

失望而回的我们,失望而回的我

远在他方的学子,却对着养育的土地那么的怀念

姑姑也说我是个很怀旧的人

喜欢着那城市的人事物,却对着现在身处的地方谈不上多大点喜爱。这便是怀旧吧

记忆中的许多场景都是在阳光中,在晴朗下,而十年之后再次见到却是在这样阴暗的雨天,虽然没有下雨,可湿漉漉的地面,泥泞的小道无一不告诉我一切已经不同

来到曾经居住的屋子,记忆中应该是那一间,然而门上却贴着白色的对联,什么沉痛悼念的,愣了一下才明白是有人离去,然后和表妹离开走到外面。这使我我想起了爷爷的去世,已经有好几年了。而奶奶在2011年三月份离去,如今当真是物是人非了

我们步行了很长一段路,最终还是选择坐车回去。 那遥远的记忆,也渐渐远去……

关于十年的文章4:桃李弦歌忝为师

文/戴健

我这四十年,却是“忝为师、学到老”的四十年。师与生,犹如弓与弦,惟愿桃李知音,弦歌绵绵,像《楚辞·远游》中唱的那样:“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

走上讲台教第一门课,迄今正好四十年。

1972年9月初刚开学,正在肥西一所中学读高二的我被校长(那时叫革委会主任)叫到办公室:“音乐老师调合肥了,学校申请了一个代课教师指标。校革委会决定,作为教育革命的尝试,选拔一名学生带全校八个班音乐课,研究后就定下你了!”

学生当教师?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竟冒冒失失答应下来,只是临阵怯场,又请求免了教应届班即我所在班的课。学校还特地调整了总课表,把另外七个班音乐课全部排在我就读班的劳动、班会、体育课时段,好让我边学主课,边教音乐。至于报酬,则月付工资12.75元。

我们这一代人,大约都应了孟老夫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话,历练之磨,比后辈多得多。我则仗着有点音乐细胞,吹拉弹唱,苦中寻乐,倒也增添了乐观向上的力量。

那时的音乐课说好教也好教,只要按上面要求“唱好两首革命歌曲”(《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让学生明白“最响亮的歌是《东方红》”,再教几首重新填词的历史歌曲如《大刀进行曲》、《到敌人后方去》,引导学生们要热爱“样板戏”即可。说不好教也不好教,万一教唱时说错了一句革命词语,岂不成了“反革命”?

尽管如此,我还是精心构想,认真备课。从昔日台下到台上,从学生到半个先生,角色的转换,我竟也很快适应,甚至斗胆“越位”,教起初、高中学生简单的乐理知识,还向他们灌输“千日胡琴百日箫,笛子只要一晚教”,课堂上拿乐器起头、伴唱呢!高中毕业,学校决定我留校,教初三语文,由此益发坚定了我以教师为职业的决心。

那个时候,学校的图书室不仅尘封,甚至连门也是封的。然求知的欲望促使我一次次偷偷掰开图书室窗户,在书柜里找着翻着,在书柜底下的地下坐着读着(为着不让人发现),真是如饥似渴!一次,我偶从一本杂志的封底看到一幅套色木刻《桃李满山》:黄土高原的窑洞里,一套明显的备课用具,墙上是一幅中国地图。一位年轻的山乡女教师,手拿语文课本,倚门而望。窑洞外,艳阳高照,桃李满山,孩子们正在做拍皮球、跳绳等课间游戏——“春催桃李”的寓意全包含在这画中了。

这和我选择教师为职业“不谋而合”!于是我也顾不得斯文了。我把它撕下来,带回寝室,又自制了一个相框,把它放到备课的桌子上。教师,成了我的志向;那女教师,成了我的偶像。以致我一直想找一位志同道合的人做伴侣,尽管没有找到。再三看画,我终于发现,她背朝着我;再三再四看画,我又悟出一个真谛:她背朝着我,可她面向生活,我到多彩的生活中去找她吧。

后来十年,我继续当教师。在农村学校,我曾合着土桌、土床、土灶教学生活,虽艰难犹未悔;在合肥市内的学校,我的一篇篇习作和论文变成铅字,也欣见一届届桃李芬芳。及至组织上主动调整我的工作到机关,我也是夹着学生的试卷报到,我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过,教师这岗位,我还时不时“客串”。中央电视台(上过六个频道)和安徽人文讲坛、新安百姓讲堂,还有一些高校、党校及其他部门单位,我经常应邀去讲我所热爱的铄古灼今的“合肥”。我深知自己才疏学浅,每次讲座都认真准备,唯恐辱没了“教师”这一崇高的称谓。

年轻时喜欢看德国女作家谢列布里亚科娃的《马克思的青年时代》,书中马克思的中学毕业论文这样写道:“一个人突然爱上某种职业,并不仅仅是由于虚荣心的缘故。恰恰相反,我们自己用幻想把职业美化起来,这种幻想促使职业变成人生所能够得到的无上幸福。”我们的合肥老乡杨振宁有一本书叫《读书教学四十年》。马克思、杨振宁与我,好比大海和水珠。然我这四十年,却是“忝为师、学到老”的四十年。我还经常翻看、欣赏“桃李满山”这幅画。逆境时,它勉励我不自怨自艾,要勤于发愤,追求光明;顺境时,它告诫我不可陶醉其中,当乘风弄潮,绝不言休。师与生,犹如弓与弦,惟愿桃李知音,弦歌绵绵,像《楚辞·远游》中唱的那样:“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

关于十年的文章5: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漆丽芳

前日,十年未见的老朋友送我一本书《人生若只如初见》,只因当年在他眼中的我十分喜爱宋词,却不知光阴如梭,曾经读诗的女子早已将那份心境散落在尘世繁琐中。今天,终究抵不过书名的诱惑,读完了全篇,喜欢安意如那优美的文字,细腻的情感,唯美的故事。她带我用心去读,用心去感应,感应诗歌、感应诗人、感应诗心。

“人生若只于初见”,出自于纳兰容若《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全篇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这句话是点睛之笔,让人一见之下,不禁幽思婉转,如烟袅袅。读到“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不禁想起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玉环像那紫霞仙子,意中人是绝世大英雄,有以天下相赠亦不皱眉的疏豪,可是,料到了绚烂的开头,谁又见得到那命中注定的结局?玉环不知,是以长恨。“若,人生只如初见,多好。他仍是他的旷世名主,她仍做她的绝代佳人,江山美人两不相侵。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

书中的故事都是耳熟能详,书中的词句都是佳句绝唱,再读之下,仍不免让人久久沉吟。“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从金庸的小说中,这句词已广为人知,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来历。元好问在路上遇到一个打雁的人,那人说:“我今早捕到一只雁,已把它打死。另一只本已逃出罗网,竟悲鸣不肯去,后来撞到地上自杀了。”于是他向猎人买了这两只死雁,把它们合葬在汾水岸边,堆起石头作标志,称之为“雁丘”并写了一首词,就是流传至今的“雁丘词”。葬雁成丘,是一双雁的贞烈感动了一个词人,一个词人的感慨问住了我们所有人!问世间、情为何物,值得用生命去等待和交换?我们无人可问,也无人可答,爱情是千古的疑难,是上苍留给人最大的谜题。

不久前刚看《东坡逸事》让我知晓了王弗的故事,再来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一如初读般的想落泪,爱要爱得这般豁达,明亮,九曲柔肠,所以,他十年后还记得王弗在小轩窗下梳妆的情形,在她的坟前默然落泪,无处话凄凉,这样的爱,深重,纯粹。读《江城子》,读破苏轼一片心。

读“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一直仰慕王维的才华,不知道红豆背后原来是关于昭明太子萧统和民间女子慧娘的爱情故事,离别之时慧娘取出一物放在萧统掌心:“昔有妇人滴泪成血,化做相思豆,今以一双红豆付君,若君早归,妾当免于此厄,不然,日后见豆如见人吧。”“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再聚已是红颜零落青草稀了,萧统亲手栽下两颗红豆,数月后因相思薨逝。数百年后,这两株红豆树倏然合抱,树干并为一体,上枝仍分为二。唐人王维见此树心有所感,作了流传天下的“红豆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以为是有情人之间含情脉脉的誓言,其实它是忧伤的。这出自《诗经》的《击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我是如此地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疮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试问,读到这样的句子,有谁能不为之心动呢?

安意如笔下的人物,形象潇洒而丰满,在她的笔端,我仿佛看见那些美丽的女子,她们真情至性,俯仰低歌;看到那些才子志士,他们翩然出尘,青衫磊落,或激扬人生,或挥洒文字,辗转千年,走到今天,走入我的心田。我想说,诗或者词,她都是懂得的,她把她的懂得写出来,然后我们看到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多好!

关于十年的文章6:梧桐夜话

文/孙宏

时光反转,一目十年。从连云港来到张家港,从海边来到江边。新的城市,新的工作环境。初夏,第一次以HR的身份去参加招聘会,其实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不过还好去的是南京,毕竟是自己曾经生活过四年的地方,顿时多了几分亲切感。

毕业之后,算起来,去南京总共不超过5次。每每忆起南京,脑海中首先浮现的景象并不是繁华的新街口、不是古诗词里那条被脂粉香浸染的秦淮河、也不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中山陵或总统府,而是路边的法国梧桐。

自我有记忆起,梧桐就没离开我的视野,在我的家乡连云港,城市的主干道旁也都种植着梧桐,小时候家附近就是民国时期遗留的建筑:记得有当年市政府办公所在地,有公大商行、还有上海小笼包店和北京布庄……

当然记忆最深刻的便是路边那些民国时期种下的梧桐。盛夏,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在她的树荫下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深秋,满地都是锈黄色的落叶,现在想想,那景象,若是恋人相依行走,也定是最浪漫的镜头;对了,还有小时候踩在树叶上那种喳喳声,我到现在都还是很怀念;严冬,树叶便已掉光,斑驳的树皮以及颇显凌乱的树枝透过阳光映射在大地上,搭配着周围的建筑,不禁令人肃然起敬;初春,绿油油的枝芽冒出,散发出丝丝的春意,她是要告诉人们,新的一年、充满希望的一年又来到了。

然而,来到南京后,我才发现,家乡的梧桐相比于南京的梧桐只是一个缩影而已,这座城市将我对梧桐的热爱放大了好多倍,因为在南京,梧桐不只存在于某几个街道,而是几乎存在于每一个街道,她巍峨的树冠,给人以典雅而又孤傲的感觉,无论是近观还是远望,她都有一种威严的气势。由她来映衬着这座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古都最适合不过了。

想起朋友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了解南京,你定会理解这句话,“梧桐,她不是树,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南京人;南京,她不是城市,她却是一段你最美的回忆。”离开南京的时候,天空飘着零星的小雨,凉爽的风吹拂着我的脸,被浸湿的空气嗅起来竟是甜甜的味道,站在街角看着形形色色的路人,又抬起头,看见梧桐在微风中摇曳着她动人的枝叶。慵懒的周末,再配上这副景色,眼前的一切都美得不像话。

关于十年的文章7:等一等,请再等我十年

还是十年前的那条街,还是一样的装饰,什么都没有变,连扫马路的阿姨还是那位阿姨,不可思道如梦境一般,我如约在十年后的今天在这里。十年前我对他说:等我,请等我十年,如果没有合适的,我就跟你在一起。他说:好,我等你十年。那熟悉的背影,还是白体恤、牛仔裤,他果然在这里等我,十年了,经过那么多事,我才懂得,我要的人,我最合适的人,在十几年前就遇到了,只是我没意识到。我冲过去,想给他一个惊喜,蒙上他的眼睛,问他:猜猜我是谁。他转过身,满脸血迹,面目狰狞。

我被吓醒了,还好只是个梦,看看闹钟,已经七点多了,今天确实是我们约定的那天。

他,是我的初恋。十年前的我们在一所工科大学读书,女生少得很,本女子虽不说漂亮,但还能说得过去,在工科学校,我这种也属于很受欢迎的那种。我们相处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在追求我,久而久之,我觉得他对我,没有那些人对我好。我不想在我的青春纪念册上,只写着一次恋爱的笔迹,他不是最好的那个,我要比较,我要去寻找,那个对我最好,最关心我,爱护我的那个,而这就是我们分手的原因,现在看起来那么可笑。

就是这么可笑的原因,却呈现在我周围越来越多的情侣当中,他们都想着去找寻更好的那个,都不想着只谈一次恋爱,都觉得恋爱过了一年,就没有新鲜感,累比幸福来的更猛烈。

我提出分手,并在那条街上,说出了十年约定的那些话,只是想着去安慰他,他显得很平静,我没想到的那种,只是轻声的说:好,我等你十年然后又加了一句,我回学校看书了,你自己继续逛吧。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很快,我有了新男朋友,他对我比初恋好的多,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们每天呆在一起,吃饭,自习,上课。我没有感到分手之后的悲伤,除了在校园里跟新男友在一起时,偶尔看到他一个人的身影。

可慢慢我又厌倦了这位男友,他每天泡在游戏里,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再一次提出分手,他面带笑容着回答:谢谢你。

就这样,我男友换的很频繁。

几年之后,我厌倦了这种生活,我想要像初恋那种男孩,我尝试着去打听他的消息,只是听说他在西安的一家公司工作,**联系他,也永远都是离线,而电话却没有找到。

年龄大了,家人也催我了,安排相亲,安排见面,看着对面满脸沧桑,我都想掐死他,妈说:这孩子好,有三套房,有大轿车,就年龄大了点,40,不过现在40不算大,正是事业有成的年龄,在一起就是享福。对面漏出了极其猥琐的笑容,这笑容让我不得不回忆起很多bt杀人案的男主角。

拒绝了一个又一个,家人也不再管我。

我穿好了衣服,又来到了那条大街,和梦境不同,这里经过了大改造。原来的房子都不见了,高楼大厦,让人感到很压抑。街很长,我一边走,一边搜寻,希望还能找到那个白体恤,牛仔裤,熟悉的背影。

慢慢,发觉天黑了,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几个小时,而我也不知道,我在寻找什么,是梦想,是童年,还是那懵懂的爱恋,我找到他,还会爱他么?他不会恨我么。不知不觉,我已经泪流满面。

电话响了,是妈,问我啥时回家吃饭,我说,我和同事在外面逛街,不回了。挂了电话,我哭得更大声了,街上的人都在看我,他们不知道我在哭什么,或者,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知道我在哭什么,因为,很多人如同我一样,也在哭泣,只是,眼泪没流出来。

关于十年的文章8:指点江山,激昂文字

文/一千年以后

时间一晃,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来,虽然道路走得曲曲折折,虽然我的岁月在写作中流逝,但我留下的文字,却成为了时间的证人。

回忆常常猝不及防地袭来,无规则地蔓延,似一个陷阱,徒劳地追根究底。

写作的十年来,经年累月,看似硕果累累,真正能够留下来的作品,缺少之又少。我和我的文学梦,陪伴着我走过了波澜不惊的十年,十年前的文字,几乎不忍卒读。渐行渐悟的后半生,依然在蜕变中挣扎,每一篇作品都是精神与文学的极地重生。

写作的十年来,写什么和怎么写,永远是同等重要的。如果一个写者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写什么,任何精心设计的怎么写,都如同竹篮打水。我愿以一个写作者的悲悯之心,与读者分享对人生以及对世界的认知。对于我来说,身前的赞誉非我所欲,身后的文名非我所系,写作不是我的全部生命,而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乐于徜徉在文字里,成为一个内心丰富的人,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有尊严的作者,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在我的文学之路中,坦率地讲,我对自己满意的作品不多,最满意的作品更是寥寥,但我对自己的人生态度是满意的。我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我思我悟,我读我写,今天的这个我,就是我想要的最好的作品。

写作对于我来说,依然是一件没有目的,却满是目的的故事。因为记录本身除了抒发回味,更伴随着我们成长。小心翼翼地将记忆揭开,即使会潸然泪下,都没有关系。我希望,任何时候你读起我的文字,都能感受到爱情里独有的深深怜惜和缠绵不断,弥足珍贵。

这不是一个万象荒芜,精神闭锁的年代,千万不要因为逝去,而让美好发展成为一场仓促而混乱的落幕。从绝望最深处走出来的人,后来的每一步都是朝向希望去的。回忆经过时间的洗礼,总会散发着它独有的光。相信我,无论再大的苦难,我们终将和善且强大起来,一起笃定前行,砥砺初心,用汗水浇灌辛劳,用努力唤醒心灵,用拼搏创造未来,用战斗证明希望,用时间见证人心,用磨烂铸就辉煌。

当你扬帆起航,我愿与你同舟共济,相拥着前行。难得是,我背后有你们默默支持我的人,我这么一个无人问津的写手,却因为你们的爱戴,有幸被大家认为是具备创造力的新宠。我写的这些文章,是你们的故事,她的故事,他的故事,我们大家的故事。希望故事里的主人公,尚在一起的,继续惺惺相惜,已分道扬镳的,更纵情向前。日子无论怎样还是要过下去的,何况我们说过要好好地充满勇气地生活下去。

这些年我写的文字里,细细想来,我的青春,我的欢乐,我的苦痛,我的思想,我的整个人生,几乎全在文章里流泻,书写,抒怀,描摹,时光荏苒,几十年如白驹过隙,再回首看我写的这些文字,是否有一种怀念之情,内心充满着无限感慨,如果若干年以后的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听到有人议论我文字的声音,这才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光,留下的深深浅浅的脚印,这就是我的人生足迹。

这些年我写的文字里,从初入门槛,到初涉文坛,字里行间都是我滴滴心血和日夜勤奋的步履。

这些年我写的文字里,仔细品读,都能发现,将自己的灵魂浸泡在一起走过来的岁月,时代的风起云涌,讴歌和平,回忆青春,倡导真爱,抒发心情,砥砺奋进,充斥希望,都在一个个文字里彰显。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文字深处是一个个时代的记录,更有祖国改革几十年的缩影。

历史拒绝遗忘。文学是拒绝遗忘的最好方式。

文学是社会的良知,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文学在一个时期可能被误解,但是文字的力量,仍然是无畏地揭示真相,肯定真善美的理想,披露人性中的虚伪,凶残,血腥,无耻,妒忌,都感到战栗而无趣。

触摸这些文字,字里行间,有感伤,有感叹,有感触,但愿读者和我能从这些文字里,读出一丝意味,读出一些收获,读出一些成长。

人生路漫漫,我们别走散。一起乘风破浪,再一起脱胎换骨,我们在文字里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我们始终拥有一个共同的梦,梦里有彼此领会深意的默契,因为我们相信,信者得爱,星辰当然会布满苍穹,但你得纵情向前,愿你们,愿我们,永远曾是少年,永远激昂文字,永远热爱文字,永远铭记时代赋予我们的经典,永远不忘初心,永远牢记责任,永远不辱使命,永远青春,永远阳光……

关于十年的文章9:在大地上“绣花”

文/曹凤礼

父亲离开我们快十年了,他在大地上“绣花”的往事,仍然历历在目。

当然,论起做女红,父亲还真不如母亲。我要说的父亲“绣花”,是指父亲像母亲绣花那样对待土地,对待生活,始终保持着认真、细致、执着的态度和精神。

我父亲是地地道道的犁把式。庄稼地里十八般武艺,他全是拿得起放得下,全村男劳力没有不佩服的。我小时候,常坐在父亲搁置犁耙的驮车上,十分敬佩地看着父亲悠然地甩着手中的鞭子,指挥着套着轭具的耕牛温驯地迈开蹄脚,节奏和谐、步伐整齐地走向刚收获的庄稼地。父亲将犁铧插入地里扶稳犁把,一声吟诵似的“嘚儿”,耕牛便从鼻子里呼出两股白烟,非常配合地向田地的尽头奋力耕耘。父亲专注地看着犁沟深浅曲直,左手的撇绳微调着耕牛的方向和速度,右手稳稳地按住犁把,如同把控汽车的挡和轮船的舵。于是,新翻的土地在父亲身后慢慢地涌现出朵朵犁花,如微波细漾的湖面。在朝阳的映照下,升腾起乳白色的地气,父亲和耕牛,树木和村庄,都氤氲其中。

父亲侍弄土地的认真劲儿,是现在很多人无法理解的。尽管他话不多,可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像镌刻在我心田上一样,不仅未能因岁月而泯灭,更因人生沧桑而弥新。这句话就是:人哄地一晌,地哄人一年。父亲犁耙土地,从不含糊应付,从不减少工序,从不降低标准。凡经他犁耙过的田地,不管生产队有没有人监督检查,都必须做到三犁九耙:三犁就是不仅有深犁、直犁、横犁三种犁法,还要反复地犁三遍;九耙则更有讲究,不仅要直来直去地耙,还要8字形地绕着圈耙,直到把一块块大小不一的土坷垃,都粉碎成又塇又软像过了筛箩的细面粉一样,唯恐播下的种子被硌住,不舒坦。最后,再把整个耙翻过来,耙齿朝上,耙背朝下轻轻地平推一遍,那整块新耕耙过的土地,如同泥抹子抹过的水泥地一样光滑平整,更像是一袭平铺的锦缎,给人留下无限温暖的遐想。

父亲是俺那一带出了名的犁把式,他最拿手的绝活就是摇耧播种。那时候,没有机械播种机,种麦种豆全靠人工手扶耧。每到播种季节,是父亲最忙,也是最快乐的时候。只见他两手扶耧,手、脑、眼、足并用,心、气、神、力并举,耧铃发出悦耳、欢快的叮咚声,种子哗哗唱着歌投进父亲给它们精心拾掇的大地温床中。在所有的庄稼活中,播种是技术含量最高的:耧脚深了,种子出不了土;浅了,则容易露出地面,种子发不了芽,导致缺苗断垄。手扶耧行进速度疾徐快慢,也与种子发芽出土后的疏密度、行株距有直接关系,影响着产量高低。这些难题细节,父亲总是拿捏把控得恰到好处,就像绣花一样,一垄垄,一行行,一节节,一点点,疏密有致,宽窄合理,十分精细!父亲每犁耙播种完一块田地后,总是往地头一蹲,抽上一支自制的烟卷,一动不动地审视着他的作品,完全沉浸在劳动的快乐中。

父亲虽不识字,不是诗人,但在我看来,他播种过的土地上冒出的一行行青青的麦苗,分明就是他写在大地上的诗行!父亲不懂音乐,不是作曲家,但那些伴着耧铃破土而出的一棵棵绿色的豆苗,分明就是跳动在田野上的音符!母亲巧手绣花扮靓了我们的生活,而父亲则是用“绣花”的功夫打扮着土地,给大地披上了锦绣衣装。父亲对待土地,像对待“绣花”一样的“工匠精神”,一直影响着我们,激励着我们:认真工作,执着敬业,不能苟且地生活!

关于十年的文章10:十年约定

这是很久以前,我与朋友之间的一个小约定。说的是十年后彼此的生活是怎样怎样的一种期待预设。我想起自己远大的梦想,便毫不迟疑地说了三十岁才谈结婚的憧憬。朋友不语,只是淡淡的相视一笑,我摸不透她们的脑袋瓜里究竟装着什么葫芦,反正也只是闲聊时的玩笑,估计谁都不会去在意。

说起来,时间整整过了五年。我与朋友早已因为彼此的生活压力各奔东西,偶尔,在电话里说起话来,也是尽量鼓励对方好好活下去,即便生活有多么的艰难。一开始,我们都是站在相同的起点,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才所以会心心相惜。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还留在约定时的那个原地,而她们早就变得与我期许中的千差万别。我习惯把一些私密的东西藏在心窝里,仿佛觉得放在那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然而,现实却经常不是如此。

成长的记忆中会有这样那样的人,他们或许有了一定的年纪和故事;或许在我的生命中有过不可磨灭的印记;或许只是我无形之中对关怀的一种期待,就像现在的我,依旧需要她们的关怀。

关于十年的文章11:遥远的美丽

文/冰蓝

相恋七年,毕业十年,彼此在同一城市两不相干地各自生活着。如此狭小的城市却从不曾相遇,如一世永隔。以为曾经的过往只不过是那擦肩而过的一面之缘,今世的陌路。任凭时间地迁移,所有的同学与朋友都依在小心翼翼地回避着有关他的话题,而我也从不愿去听,一幅与我无关的漠然。我知,这是憎恨,所以我强装遗忘,我知这是用他给我的痛作茧自缚,是他让我看人的眼神至此都无法真诚,他在多年前把我一直以为世界是整个透亮的美丽转为了黑暗,当时的我就象是一直站在孔雀盛开的斑斓前欢颜的孩童,却被人硬硬拽到美丽的后面去面对那份无法相信的丑陋。从此,我懂得了,人人歌颂赞美的月亮的另一面也是黑暗的。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以前的幼稚,我只看到花开时的娇艳,并为此开心。现在的成熟,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花开后会有落的一天,理智让我丧失了快乐的能力。悲哀。

因同学的盛约,我不得不再次出现。原来,我不仅仅是在回避他一人,而是在回避所有能带给我记忆的一切。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我与他坐在了一起。无措、紧张、无言。多少年没有想见?记不得了,因我从没去想也不愿去算。不想再在记忆深处加深一层。

同学每谈起他时都会望着我,就象当初一样,好象我还和他是一对似的。一种似曾想识的感觉,在我心底泛起,记起曾经的美丽。

在那懵懂地年龄,我总是一件大大的老头衫,上面是他为我画的鲜花,衬托我一张素面,挡不住地青春,飞扬的眼神总是能吸引着赞美的目光。每天不分早晚,他都会从他的校园骑上那辆与他一样单瘦的自行车飞驰到我的教室或宿舍,动用他所有的哥们,让大家知此花已有主。从此不得妄想。而我也从不懂他人的暗示,习惯与他手勾手地牵着明目无忌地摇晃在各个角落。很心甘地坐在他的单车上由他带我去任何地方,哪怕窄小地坐骑让我腿麻。

我与他成为此校中最让人羡慕的一双。因为,他并不是我校的,而大家包括老师,都以为他是我系的同学,只是不知是哪个班的。这是我后来才知。想来好笑。他和我一样喜欢大自然,为我照下了无数最青春最美的靓影,厚厚几本,张张面孔都阳光得很,找不出一张忧郁的表情。而此后,我的像册中已是多年不再有新的内容加入了。从前是那么的喜欢走到哪儿拍到哪儿,而现在自心独闭后,再也没有了照相的念头,因为,每当面对相机,就会不由地想到他,心中就会无由来地灰暗生出抵触之情绪。拒绝景头。害怕摄下眼中的迷茫与木然之情。

这次地相见,虽然让我生出些许陌生,但他着的名牌贵服却让我想到了曾为他而买的一衣,多年前的款式与他今日的洋装想比,是如此的类同,不同的是质地与价格罢啦。还有那时的状态与心情……往事不堪提。那种伤,还是忘记的好。坐在他的房车里,我却想起了他用单车驮着我从东蹿到西,连爬坡都是浑身是劲的样子。为让我在身后能搂下他的腰,会故意晃动车把,让车左右摇摆地历害,让我不由地搂住他的腰身,害怕地叮嘱他小心哇~~可他却说是故意的,谁让我不楼住他。哈,亏他想得出。车内的暖气让我想到了那长长地红围巾。在那个面临高考的冬日夜晚,他必会每天找个理由从家中溜出,坐上车转好远的路去我的补习老师哪里接我,当然,是偷偷地在某个角落等我。然后,我们会在转车的车站看星星,忘记周边的寒冷,我会在拥挤地车厢里问很多问题,现不知都是些什么内容的了,但一定是很幼稚的。因为记得他当着周围地人说:再问,我就吻你。于是我就闭嘴了。脸烧得很,忙低头怕被人看到。

我和他会因看星错过末班车,于是就走好远的路步行回家,那时,他就会把他脖上的红围巾摘下把我围得严实。在无人的漆黑的吹着寒风的冬夜里,彼此都不觉得冷更不觉路遥腿累……七年,有很多美丽,七年,太久了,才有了后来太痛的伤。

聚会直到结束时,我和他依没有说两句话,唯一地一声再见也显得遥远而陌生。后来才知,我记住得还是美好的东西,人们总是愿忘掉带来痛苦的伤,有点象驼鸟?

第一次给他电话,告诉他:我可以面对从前了。

关于十年的文章12:十年

文/旭墨

十年一剑,十年一浮生,十年是一个人一生的断点,无论是十年之前的到来,还是十年之后的离开。

人世苍茫的路途上,我们都是这红尘里打马而去的过客。而在那些为明天和希望去上下求索的年月里,我们没有终点,永远止境,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十年之间的从生于忧患到死于安乐的过程。

从什么时候起,十年让一个婴儿变成了少年,又让一个少年走向了青年?

在时间的荒原上,我本不认识你,你也不属于我。我们以为人子女的名义降临人世,又终要以为人父母的身份向这蹉跎辗转的人世匆匆告别。我们一生都在演绎子女与父母的身份,又一生都在努力衔接着十年之前与十年之后的回忆断层。在那些时光荏苒而过的流年里,回忆永远是一处无处衔接的断桥。譬如青春,此生不换。

从什么时候起,十年让两个陌生人成为了恋人,又让一对恋人变成了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走在人海茫茫的城市里,我们相信一切缘份的冥冥牵引都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但我们也深信缘尽而散也是上帝的一个玩笑。可如果只是一个玩笑,那为何我们又都如此的当真?

如果所有的巧合,都是为了一次命定的偶然。如果一切的别离,也是为了成全于来生的再见。如果只许一次的情深缘浅,也仅是为了诠释今生的缘份不足……后来,关于那最浪漫的事,是我们都来不及在彼此的眼睛里慢慢变老。或许那一转身的明媚,即是在那一个季节里最惨烈的晴天。若是无情,便是有晴。只是在那些阳光正暖的天气里,尽管骄阳似水,也仍是一个阴沉而晦暗的雨天。因那等爱的季节,从来没有那么多的晴朗。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需要镇静/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些过去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普希金的诗就是这样的亲切而温柔,它像一阵和煦的春风拂过每一个被爱情所伤的心头,又像一滴及时的雨水点破了一切心如止水的冰层。

泰戈尔说,失去爱情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有意义。然而,这意义又是在何处呢?难道我们所有的得到,都是为了在最后的时候舍去,或是永远的失去。如果我们十年之前的舍去或失去,在那十年之后也仍得不到我们想要的真爱。那么是否我们刻意取舍的幸福,到最后也只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玩笑。倘若果真如此,那我们一切的分分合合又与上帝有何干系。我们各自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又在对的时间里分开。似乎一切都是对的,那么我们又错在哪里呢?

十年之后,假如你正漫步于一个似曾相识的街头,灯火阑珊,夜深人静。此时此刻,你又会作何感想呢?你看着夜风索然地伴随着叶子旋转飘落,歌舞升平的繁华景象依旧恍如昨日。朦朦的月色中,你置身于十年之后的此地,是否也会在心底如暗潮般涌起昔日如烟花破碎似的此情此景?

流年似水,永无再一次逆流的机会。尘埃落定,我们轻易的在弹指之间挥手告别,却又徒劳的用了一辈子来遗忘。或许这也算是得不偿失的,或许我们从来都是一个嗜赌如命的赌徒,纵然青春虚掷,也绝不回头,不后悔。

人在旅途,在乎的只是沿途的风景线,无所谓终点及目的地。如果人的每一个十年都是一生,那样我们就会更加珍惜生命的稍纵即逝。我们缓慢的走,渐行渐远的离开。我们从童年到少年,再从少年到青年,直到最后的人到中年及风烛残年。我们如此一个又一个十年的走过,在那些风雨兼程枕戈待旦的旅途上,我们尽情而惬意的让生命像一条导火索般的燃烧,我们深知自己到最后终会化为乌有,直至消失于无痕,但那些曾经燃烧过的青春依旧会变成在后来日日夜夜的回忆里最绚丽而耀眼的尘埃。

十年之后,你在哪里?或许在下一个十年之后,我们就会和很多人说再见,又或许那些彼此都不忍说出口的再见又成为了永远的永不再见。

我们的生命之花总是在最美的时候黯然凋谢,像一朵只属于夜空里的花朵,虽然绚丽,却不长久。长久的只有那些定格在记忆中的残片,只待下一次的春暖花开。

人如芦苇,芦苇如人。

真心的祈愿,我们每一次十年之后的青春之花,依然只需要那一缕的春风相送,便又能坚韧而顽强的绽放十年之前的温柔与静美!

关于十年的文章13:十年芦荟

文/钱志芳

十年的芦荟和平常没有任何差别,只是,它蕴含了不少的故事。整整十年,让我想起了和那些芦荟的主人。

眼前家里的芦荟,是我从幼儿园搬回家的。

那是我离开幼儿园后,偶然到幼儿园玩,以前一起工作过的钱老师热情接待了我。喜欢花花草草的我到幼儿园种植园地去看,看到长得郁郁葱葱的芦荟,想搬点回家种植。

“钱老师,你知道吗?这些芦荟还是你在幼儿园时种的呢?”她忽然提高八度音。

“是吗?”我顿时惊喜万分。

“难道你从来没有扔掉过?”我非常狐疑。

“为什么要扔掉它呢?我不但没有扔掉,还分出来很多盆呢!”她指着大大小小的芦荟告诉我,“我送给亲戚朋友也不少了,而且你说过,芦荟有很多好处呢!更何况,看到这些芦荟,总能想起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想起那些可爱的孩子。”

没想到,我从幼儿园出去多年了,还有这样一位有心的老师栽种着我种的芦荟,顿时,心底涌起一股暖流。

掐指一算,已经有十年的光景了。栽种那些芦荟,也是有故事的。

那年我刚从乡下幼儿园搬到镇上来,全身心扑在幼教事业上,努力把自己从书上学到的先进理念传递给家长。家长们对我的教育理念非常欣赏,依计而行,教育孩子渐渐得法。

灵儿是班上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但是特别胆小,我一直跟她父母交流,引导他们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孩子进步特别大。

她的父母和我成了好朋友,也经常邀请我到她家去玩。

灵儿和我特别亲,总会粘在我身上,跟我聊天,陪我说话,不时还用小手为我捶背按摩,有什么知心话总不忘跟我诉说,我们简直就成了忘年交。

那天早晨,她进来得很晚,眼睛红肿着。我询问怎么回事,不料她大哭:“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他们要离婚了!”

我连忙安慰她:“我一定会和你爸爸妈妈说的,一定不让他们离婚的哦,相信老师。”

做数学题的时候,我接到***妈的电话,声音非常微弱:“钱老师,帮我好好照顾灵儿。”

没等到我接话,已经没有了回音。

我急得连忙打过去,没有任何音讯。一向能说会道的灵儿妈到底怎么回事?我在上课的过程中总担心着什么……

中午吃过饭,我赶紧给她爸爸打了个电话,没有想到,为了几句口角,灵儿妈一时想不通,竟然自杀了,幸好抢救及时,没有生命危险。

我吓得呆若木鸡,天!原来那句话是在她自杀昏迷前说的。

下午,我连忙带着灵儿去看望她母亲,她拉着我的手,非常歉疚,说实在不应该这样做,有这么可爱的女儿,这么温馨的家,怎么可以这样做呢?看到她情绪稳定,人也清醒,我才放心。

在她家阳台上,种植了许多芦荟,灵儿妈说因为芦荟顽强的生命力而特别喜欢。我笑着说:“一定要记住这句话,也是今天的收获,让我们一起为顽强的生命搏斗!”

是的,一株看似不起眼的芦荟,却承载了很多的故事。生命有无,只是在呼吸之间,是那样的脆弱,我们更应该珍惜。

后来,我到村里工作,对面的同事脸上长了很多痘痘,为此花了很多钱买药买化妆品都没有效果。偶然从报纸上看到芦荟的汁液能治好痘痘,于是种植了不少芦荟,每天早晚取一片擦拭,花了整整三个月,终于治好了顽疾。

曾看过一篇文章《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的,连风都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更何况是有情有义的人呢!一株小小的芦荟,不仅能治病救人,更蕴含着高深的哲理,记着芦荟,十年芦荟,是希望每个活着的人能懂得生命的意义,好好爱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关于十年的文章14:趣品金圣叹

文/胡令峥

十年别友,抵暮忽至。开门一揖毕,不及问其船来陆来,并不及命其坐床坐榻,便自疾趋入内,卑辞叩内子:「君岂有斗酒如东坡妇乎」内子欣然拔金簪相付。计之可作三日供也。不亦快哉!

《不亦快哉》其二

初读到这则《不亦快哉》已是去年大暑之日,那时,正值酷热,读完此段,不禁惊起拍案,感慨系之。

相别十年的好友,泛着暮色抵达,开门之时,恍然大惊。还来不及问其怎样来的,来不及劝他坐下喝杯水。便小步跑进屋内询问妻子是否有酒。因家内穷寒,妻子拔下嫁妆赠予。这时脑海并无思忖太多,只觉得换了酒钱可饮三日之久。真舒畅呀。

每每细读,总觉得甚是感动。感动原由有二:一是贤妻难觅,二是良友难求。

现今时代,物欲冲刷洗尽,难留女子如玉之品。欲要寻得贤惠之人,可谓难矣。女子之品,大致可分四种:第一种,无贤无色,这一种可称之为泼妇;第二种,无贤有色,这一种可称之为危险品;第三种,有贤无色,这一种可称之为贤妻;第四种,有贤有色,这一种可称之为佳人。一般选妻都定位在第三种,因为第四种可遇而不可求。

细读金先生文中这名妻子,可贵之处有三:一是体贴,能解丈夫之风情;二是宽容,能容丈夫之性情;三是释然,能破金缕之俗情。枕边之人,能有此度尚难。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友之相宜,至圣先师仲尼最早就有定位。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孔子说:“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有三种。与正直的人交朋友,与诚信的人交朋友,与知识广博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与谄媚逢迎的人交朋友,与表面奉承而背后诽谤人的人交朋友,与善于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是有害的。”

细读金先生文中这名友人,可贵之处有三:一是率真,暮色而至,饭点而来;二是洒脱,十年相别,忽念便至;三是豁达,不羁诸礼,不落寒暄。如若此生能得这种好友一二,足矣。

读罢之余,总有感叹:贤妻难觅,良友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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