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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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散文1:喜爱冬日的美丽

文/谈笑在指尖

一个转身,我们又走进了冬季。时光从秋兰飘香的秋日,一下变成了萧条与冷峻,树木删繁就简,已没有了往日的亮丽。醉人的四季,每一年都轮回着它特有的风景,春季,万物复苏、生机勃勃;夏季,草长莺飞、嫣红姹紫;秋季,落叶归根,硕果累累;冬季,银装素裹、洁白静谧。无论哪一个季节,都值得我们仔细的品味,但在这其中,我却犹爱冬季。冬季,有一种独特的风范色景,它虽令繁花藏尽,而那漫舞的飞雪,却有一种别样的风韵。

寒冬,属于长风,属于冷月,属于白雪,尤其属于纵酒高歌的诗人。冬虽没有迷人的诱惑,也没有浮华的躁动,但它却有平常人悟不透的冰冷背后的激情。在万籁俱寂中,它显得异常的冷峻,在白雪的覆盖下,它又极其的洁净,冬,少了一份桑林里的嘈杂,没有了池塘中的蜚声,不见了蚊蝇的叮咬,更没了蛇蝎的踪影,盘虬的林木也卸载掉了满身的负担、显得一身的轻松,彰显着颐指气使的直挺,整个大地有着一种难得的自然清静和傲慢的神情。

冬在骨子里就藏有一种含蓄,它不会事事张扬,总表现出那样的沉着淡定。在走过了一路的芬芳以及火热和喧嚣后,它以谢幕的姿态让自己沉寂,就像一位沧桑的老人,用流金岁月中历练出来的深沉与刚毅,坦然地面对曾经的枯荣衰兴,默默承受着一切的喜怒哀乐,在淡定中回味着童年的梦幻,反思着青年时期的激情,盘点着中年阶段的得失,把几多复杂的情感都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

寒冷的冬风,把来路的痕迹偷偷地抹去,曾经多少的迷茫,多少的彷徨,还有多少的无奈和忧伤,都随着呼啸的寒风消失散尽。冬日里的寒风,看似很无情,却又非常的有情,它会携带着漫天的飞雪,装点着人间的仙境。飘雪,是冬天的一种美丽,雪花片片随风飘舞,点点梅花润香寒枝,腊梅散发着花的清香,飞雪飘洒着雪的多情,雪落窗台落闲花,若此时去踏雪寻梅,寒梅正艳,芬芳四溢;若倚窗静赏一场飞雪,你就能闻到早春的气息。

站在季节的转角,看流水光阴,会让我们陷入沉思。回眸过往,总有一份美丽蕴藏心里,那是岁月沉淀下来的纯美,是一份由内到外散发着芳香的美丽。它让人感觉不到冬天的寒冷,正因为季节里有了这个冬天,才丰富了自然的色彩,增添了我们生活中的诗意。

低首,静静地思忖,慢慢地回味,岁月在给予我们沧桑的同时,也馈赠给了我们丝丝缕缕的温馨。那些流光走过的痕迹,那些清风绕肩、雨过花影

的记忆,虽时过境迁,但暗香浮动的倩影,仍一直于岁月的枝头上摇曳,就像窗前满树明媚的繁英,一簇簇,一瓣瓣,盈满了淡淡的欣喜和季节走过的嘤咛。

谈笑间将指尖轻轻地划过,在一纸素笺上写下冬日里舒心的一笔。喜欢冬,喜欢它的清浅淡泊,喜欢它的安然寂静。没有哪一个季节能有冬这般的素简,也没有哪个季节可如冬一样洁净、怡然和美丽。在冬的素笺上不会有喧闹和张扬,只有生命里许多的温暖记忆。与往事对坐,那一朵凋零的花,那一片飘落的叶,那一轮明亮的冷月,都是写进光阴里的回忆。尽管在岁月的书笺里它会渐渐地泛黄,但它却是内心深处最美丽的珍藏之地。

喜爱散文2:迷迭香、幽兰及其它

文/纪蕾娜

读书人喜爱搬弄文字,且对文字尤为敏感。见其用词精准,即叹中华文字之神妙。见其段落生动,愈加如痴如醉,常使比邻而居者以为神经质。

迷迭香、幽兰、杜鹃、鸿鹄……这些似不相干的词,不经意间在脑里闪现,感到颇具情趣,继而爱不忍释、怡然自乐。

迷迭香三个字,读出来就像一个妖艳的女人,立刻联想到嘴唇微翘、手指间的半支香烟、开叉到大腿边缘的晚礼、以及注入了红酒的高脚杯和旧上海的老唱片。它透着神秘的诱惑,符合《金陵十三钗》里着一袭旗袍的性感,又有周杰伦“优雅得像一只猫,动作轻盈的围绕”歌词里的音韵。生物学家用迷迭香命名一种植物,象征忠贞不渝的爱情。曼妙的名字配了好的寓意,也算互不辜负。

假如迷迭香散发出一种万人迷的味道,那么,世间还有一种气韵,如从深涧泉边而来,它的高贵,唯“花中君子”兰花莫属:“幽兰”一词,天生带着神圣的姿态,将泥土和植物浑然合一,有儒雅与芬芳、素净与本真。雪小婵说它低微、空无……是八大山人水墨中的孤山与凋枝,是四僧笔下的静寺与孤僧,是那春天一回头在人群中看到白衣黑裤的少年。画兰者常题字“人是蕙兰清气足”,喻兰花风姿素雅、幽香清远。世间君子,大致如此。兰生幽谷无人识,客种东轩遗我香。知有清芬能解秽,更怜细叶巧凌霜。

相比花中君子,杜鹃一词,更像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在阳光、草木、大山脚下长大的淳朴的姑娘。杜鹃作为花,娇艳如绸缎,是神赋予自然的色彩,是延伸到内心深处的祥和与喜悦。人间四月天,麻城看杜鹃。漫山遍野、蔚为壮观。所以,杜鹃花又称之“映山红”。电影《闪闪的红星》里,潘冬子问吴大叔,红军什么时候回来。吴大叔说,要等满山的映山红开了。当那首悠扬的《映山红》歌唱道“若要等得红军来,岭上开遍映山红”时,银幕上千百朵盛开的鲜花,将夜空都映红了。从此,杜鹃花就在脑子里扎了根。被称为“杜鹃”的鸟类,啼叫美妙,亦有一项神奇的本领。它从不自己搭窝,而是巧借他巢繁衍后代,它能使自己的蛋在颜色、形状、大小上与寄主的蛋完全相同,可以假乱真,并精明的衔走寄主的几个蛋,避免其察觉卵蛋数量的异常。而“杜鹃啼血”“杜鹃啼归”的故事,虽令人唏嘘,但总觉有几分小资。

当然,要说大气、志向远超杜鹃的鸟类,当属鸿鹄,是陈胜所言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将鸿鹄提升到其它鸟类无法抵达的高度。鸿鹄是磅礴、是神圣、是卓尔不群、是胸怀大志者立下的誓言。却也有刘邦对大局已定的无奈: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翼已就,横绝四海。倒是每至深秋,草枯叶黄,大雁南飞,带走了多少惆怅,留下了无数的诗行。鸿鹄,无论是大雁还是天鹅,它们总令世间仰止。

好文者常赞文字清丽婉约、慷慨激昂、富于哲理性,且以文字作精神寄托。这有什么不好呢。不争高官厚禄、不求荣华富贵,曲曲几笔简单的方块字,便得儿童相遇玩偶般的兴奋。这恰似“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最新版本。

喜爱散文3:落叶不殇

文/yingtaoxiaowanzi

人们之所以喜爱春天的鲜花,夏季的绿树,那是因为它们是美好环境的点缀者,是繁荣的象征;它们的欣欣向荣、生机盎然,让世间充满温馨和希望。而秋天的落叶却经常被人类所遗忘,因为人们总是习惯性的把它当作死亡的开端。

带的些许寒意的秋,猝不及防的来到了我们的身边,瑟瑟秋风、潇潇秋雨。漫天飞舞的秋叶在空中旋转、飞舞,最后尘归泥土。看着泥泞里的落叶,总不免要勾起人们的悲愁之感、伤逝之恨。然而,世间的枯荣盛衰,本不足为怪。倘若你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漫步于苍茫的林海之中,你一定会为林间的烂漫秋光而惊叹,那多彩斑斓的秋叶不正是秋天最美的风景吗?

我曾漫步于枝叶婆娑的树林中,只为躲避炎炎烈日的暴晒;亦曾在开满鲜花的季节里低吟着“小城无处不飞花”之类的诗句。此时此刻,我漫步于路边的林阴道上,看到了脚下的落叶,看到了还没有褪尽的叶脉,深思着秋叶沧桑而平静的一生:那满树的绿色、花香和果实,曾是秋叶生存的意义。树上的秋叶,曾护了花果,而今秋叶回归大地,化作养料孕育下一代,虽然生命的浓郁不在了,但生命的祝福却依然长存,在这飒飒的秋风中,秋叶如彩蝶般纷飞、欢舞,它是在为参天大树送祝福,生命永远翠绿是它坚定的信念。

我之所以喜爱落叶是,是因为它没有缠绵之情,总是悄然无息地落在大地上,牺牲自己,去孕育下一代,在当今社会中亦有许多像落叶这般舍己为人的人。

我喜爱落叶,虽然它没有鲜花美丽,亦没有绿树清馨。但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韵味——先人后己,默默无闻的付出,就像那些为国家献身的烈士,虽然他们离去了,但他们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却永存人间,鼓舞着更多的人。

深秋已过,初冬即来,万物萧瑟,落叶在冷风中盘旋飘舞,忍受着离别的悲伤,它告诉我们什么是使命的力量……绿树装点青山,落叶滋润大地。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应具备落叶这种精神,做一片洒脱的落叶,潇洒地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因为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喜爱散文4:瓶中的跳蚤

文/子夫

一个特别喜爱昆虫的人做了这样一个实验:

他将跳蚤放进敞口的瓶子里,它立刻便跳了出来。当把瓶子盖上时,跳蚤还是会竭力跳出瓶子,它不停地撞击着瓶盖的内侧。一个多小时后,他还在那样跳着。

差不多三个小时后,它依然在跳,只是它不再撞着瓶盖了,此时它跳的高度离瓶盖大约1厘米左右,而且每一次都是如此。

这时,瓶盖被拿掉了,但跳蚤并没有跳出瓶口,它依然保持着有瓶盖时的高度,再也跳不出瓶口。

故事哲理:生活其实是一个没有盖的瓶子,你可以“跳”的很高,但是真正“跳出瓶口”的人并不多,因为他们一直就以为那儿“盖着盖儿”。不要为自己设下种种限制,解除思想上的束缚,我们将不再为“瓶子”而烦恼。

喜爱散文5:薰衣草庄园

文/齐浩翔

我喜爱孤傲秀美的梅花、喜爱高洁淡雅的菊花、喜爱清妙纯美的兰花,但我更喜欢美丽的薰衣草。

国庆长假,我们全家来到洛阳的薰衣草庄园,还没有进门,我就闻到浓浓薰衣草香味,使我陶醉其中。一进庄园,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际的薰衣草,好像进入了花的海洋,风轻轻一吹,薰衣草的香味更浓了,眼前的薰衣草都在舞蹈,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

走进薰衣草,那穿着淡紫色衣服的薰衣草,仿佛一位位妙龄少女,展示着自己的身姿,有的只露出半张脸,好像很害羞的样子,探出头瞧瞧外边的世界,有的含苞未放,好像还在呼呼大睡呢!

到了晚上,庄园变成了花的海洋,灯的世界,那错落有致的灯光挂在一株株美丽的薰衣草上,那样的景色让人陶醉。

星星布满天空,我们该回家了,啊!薰衣草庄园,你真让我流连忘返啊!

喜爱散文6:花香四季

文/林海一树

花香四季

他喜爱花草,喜爱花草的美丽和韵味,喜爱花草的生机和鲜活,更喜爱花草在平淡的生活中传递的缕缕情愫。他最初喜爱花草的缘由来源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就是一个非常喜爱养花的人。

小时候家里的窗台上总是摆满了各种花草,有时候,花草的枝枝叶叶甚至遮挡了室内的光线,母亲却还总是细心地浇水施肥,他家窗台上象一个姹紫嫣红的小花圃,一年四季,张扬着灿烂和活力。夏季母亲就把部分花草挪到院子里,灯笼花绽开裙裾飞扬,月季花绽开满院飘香,最喜的是大丽花绽开,花骨朵像小孩子攥紧的一个个小拳头,花朵艳丽硕大,像一张张灿烂的笑脸。院子里争奇斗艳,流芳溢彩,好不热闹。邻居有一位老者来到他家,看到鲜艳茁壮的花草,啧啧称赞:看这些花草就能知道咱们左右邻居过日子谁家也比不了你家兴旺,花草是有灵性的,不是每个人家都能养好的,只有日子越过越好的家庭花草才能长得这么好啊!母亲听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忙为老者沏茶让座。他家兄妹四人个个忠厚本分,学习上进,父亲工作养家,母亲无需操心,对生活知足长乐倒是真的。

夏日的傍晚,母亲常常在花影里摆上一张小方桌,沏上一壶酽酽的红茶,一家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凉爽的晚风轻轻的拂过面颊,淡淡的花香伴着浓浓的茶香一同流进心扉,待到茶喝透了,有时是皓月当空,有时是繁星满天,母亲便收拾茶具,花香便愈加浓烈了。那种记忆的绵长带着悠悠的情思,常常让他回味。

后来成家了,随着时光的流转,不知不觉间步入了中年,不在父母亲的身边,也再难有和父母亲花下品茶的夜晚。有一天夏日鲜花开放的的傍晚,呼唤已是大学生的女儿在院子里摆上茶具,女儿正忙着网上游戏,说他矫情。妻子在忙家务,他独自喝上一杯茶,还是微风轻拂,还是花香袅袅,味道却总是感觉寡淡,潜滋暗长的却是思念母亲的情怀。

生活中不能没有鲜花的陪伴,没有鲜花生活中就没有了色彩,生活中更不能没有爱,有了爱才能花香四季。

喜爱散文7:我爱读书

文/刘佳

我喜爱画画,喜爱唱歌,但我最爱读书。读书能让我快乐,学到知识,懂得做人的道理。

每天放学回家,我一写完作业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到了该吃饭的时候,妈妈一遍又一遍喊我吃饭,我的回答总是:“知道了,再看一会儿嘛。”妈妈也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木偶奇遇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读了这些书,我认识了知错就改的匹诺曹、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波可爱的淘气包马小跳……我还结识了许多尊敬的老师,有冰心、鲁迅、杨红樱……当我看到匹诺曹变成真正的好孩子时,我高兴的又蹦又跳;当我看到小鹿斑比的妈妈被猎人杀死时,我又伤心地流下眼泪。

通过读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例如为什么眼睛能看见东西,为什么要换牙齿,为什么每个人的指纹不一样;我还懂得了人要有爱心,诚实守信,做事情认真,不能马虎。

读书给我带来无限快乐,我真的好爱读书呀!

喜爱散文8:境当逆处要从容

文/许国华

文友知我喜爱书法,打来电话,说是四川籍书法家钟正树先生近日造访港城,约我参加小范围的见面会。

此等好事,岂容错过?我对富有传奇色彩的钟先生神往已久。尽管通过那位文友的关系,讨得了几幅心仪的墨宝,但一直无缘一睹钟先生的风采。

那次,在文友的工作室,无意间,我看到钟先生的一副书法作品:“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书法挺拔苍劲,气势雄浑大度。刹那间,我心头微微一颤,一束心有灵犀的火花,带着心向往之的仰慕,瞬间点燃。就这样,我对钟先生很是神往,渴望一睹他的风采。

钟先生是个刚毅、质朴、正直之人。字如其人。钟先生的书法以正楷、行草见长,融柳、欧、颜诸体于一炉,汇楷、行、草诸书为一体,又兼启功体神韵,楷书恢宏雄伟,行书错落有致,舒展自如,遒劲端秀。

钟先生出生在四川大邑。早年家贫如洗,交不起学费,原本品学兼优的他,在读完初一后,被迫辍学,早早地踏上社会,开始谋生,阅尽人生酸甜苦辣。尽管如此,他心中的“书法梦”始终没有熄灭。

苦难是一所最好的大学。无钱购买笔墨纸砚,钟先生便以柳枝代笔,用黄沙作纸,天天练习,从不间断。为了把字练好,钟先生选择离家云游,四海漂泊。从此,过着流浪生活,以艺养艺,观阅名家墨迹,获益匪浅。

“境当逆处要从容”,我想,这是钟先生历经人生风雨磨难后的一种顿悟。“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如今,钟先生所拥有的名声与取得的成绩,是上苍对他“天道酬勤”的奖励。

我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时间,工作中时常遇到麻烦,面对对手在工作中的吹毛求疵,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从容面对。如今,当一切都烟消云散,我真的要感谢那位与我为“敌”的对手——他是一面镜子,毫不留情地照出我的缺点,让我改进;他是一座警钟,时时刻刻地警告我,任何事情,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由于有过这段经历,我对“境当逆处要从容”,有更深更直接的体会。当我第一次在文友的工作室见到钟先生“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的书法时,心灵的火花,在刹那间碰撞、升华……

此次拜会钟先生,我特意向他索要了“事到盛时须谨慎,境当逆处要从容”的墨宝,装裱成立轴,于不顺心处,时时把玩,用钟先生的传奇人生和身处逆境的励志事迹,激励自己,增加动力。我想,“境当逆处要从容”,逆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旦心态不正,精神不振,怨天尤人,那就容易迷失前进的方向。面对逆境,诸事不如意,更重要的是从容面对,自强不息,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从钟先生的对联立轴上,我读懂和领悟了这个道理。

喜爱散文9:与书为伴

文/熊国宇

我喜爱宁静。一个人独坐在房间里,细品一本书,便是我最大的乐趣。

这间屋子不大,一张床铺,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仅此而已。但我却很享受这清幽的环境。

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习惯于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同时,还可以汲取书中的精华和营养。可平时在校园里,四周较嘈杂,教室里也安静不下来,想静静地读书真的很难。于是,在家中,我乐于走进这个属于我的世界。

最喜欢在下午读书,阳光不再那么燥热,而是轻柔地洒满我的全身,让我获得一份“心远地自偏”的闲适。一手翻开书页,一手捧一杯香茗,就这么开始静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为什么,书中的文字像有魔法似的,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无法自拔。窗台上,有各种植物,它们的枝叶争先恐后地顺着防盗网向上爬,显示出一片生机。亭亭玉立的水仙已经开了两朵,为这幽静的小屋添了一份独特的幽香。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也更加舒畅,贪婪地吸收着书上每一个字符带来的无边乐趣和无穷奥秘。

每次这样的阅读都会让我忘了时间,唯一能够判断时间的,便是室外光线映在书页上的颜色。当它由金黄变为橙红时,便是我该抬起深埋于书中的头的时候,看见天边悠闲飘缈的火烧云,听见婉转动人的鸟儿歌唱。到了这个时候,我反而觉得有些遗憾,看着泛红的书页,犹不忍释卷,小屋里仿佛还停留在书中的画面。

居里夫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如此闲静的条件下读书,更不失为一种享受。我读书并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让心灵得到洗礼,得到更多的知识,使自己的修养得到提升。多希望静卧在书丛中,做一个甜美的梦。

我爱读书,更爱在那间清幽的小屋里读书,这里有属于我的世界。

喜爱散文10:遵从一个标准

文/丁明烨

喜爱收藏,每次出发总喜欢带回些石头、贝壳等艺术品,房间里两个专门存放艺术品的柜橱已经摆得琳琅满目,大有“货”满为患的趋势。一位爱好收藏的朋友告诉我:“这些东西大都是当代的,称不上文物,观赏还可以,没有多少收藏价值。”朋友的评价多少让我有些失望,总想抽机会为“陋室”增添些有价值的文物,免得“贻笑大方”。

梁山北侧十公里处,有座不太高的山丘叫做小安山,据考证很早就有先民在山周围居住,是西周时期须朐国国治所在地。近几年,村民挖土筑堤时,挖出了大量古剑,铜镜,陶罐等汉代器物。得知这一消息,便邀一懂得文物鉴赏的朋友驱车前往,购得许多坛坛罐罐,特别对一只造型典雅别致、两侧刻有瑞兽图案的陶罐特别感兴趣,当即花六百元买下。曾看好两块刻着图画的石板,图像雍容大度,线条简练,一看就知道是汉代画像石,价钱也并不太高。可听卖主介绍,这两块石头是一个大墓葬的墓门,心中便怏怏不快,想想把两块墓门放在家中多么晦气啊,遂打消了收藏此石的念头。

回到家中,对院中的这些坛坛罐罐进行清洗,越来越觉得这些东西都脏兮兮的,即便在地下埋藏了两千多年,但毕竟都是死人的陪葬品,总感觉有种糜烂腐朽的气息。晚上看到它们黑魆魆地拥挤在一起,便有些毛骨悚然,浑身冷嗖嗖的。看来,在院中存放尚有这么忌讳,更不能让它“登堂入室”了,第二天,只好找车运回农村老家封存起来。

搬入新居,这位爱好收藏的朋友来访,询问博物架上为何不摆设一件“文物”,只好告知缘由。朋友不禁哑然失笑:“想收藏,就不要有那么多顾忌,如果真有这种想法,干脆就别搞收藏了!”看来,今生难成大收藏家了。

想起自己的为人,往往顾虑太多,瞻前顾后,不仅难以做成大事,往往还让自己陷入痛苦之中,难以超脱。年轻时血气方刚,凭借练过几年武术,遇到地痞混混不讲道理的霸道行为,往往与他们拳脚相向施以教训,可过后看到他们被打后的狼狈相,又会心生怜悯。尽管他们平时品貌不端,可在家中他们也是孩子,抑或丈夫和父亲,当他们的亲人看到他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情形,一定心疼不已,泪流满面。想想这些,总有好长一段时间心情沉重,为一时的冲动感到愧疚。

观看《动物世界》,心情总是十分复杂,一方面欣赏雄狮猎豹们犀利的攻击,一方面又同情角马、羚羊的悲惨遭遇,毕竟它们也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体。有时实在看不惯惨不忍睹的血腥场面,只好转换电视频道。

有时,不禁这样想:如果自己是非洲草原上的一头雄狮,面对拖儿带女的“猎物”,自己是否会张开血盆大口?如果自己是古战场上的一位将士,面对阵地上的冲杀过来的对手,是否会因为同情他背后的妻儿老小迟迟不忍动手?那样的结果可想而知。进亦忧,退亦忧,于是,生活中充满忧郁和迷惘。

有人发现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有一只手表时,可以知道现在是几点钟,而当他同时拥有两只手表时,却无法确定。两只手表并不能告诉人们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让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把握,这就是手表定律。因此,确定一个准确的时间并不需要两只表,一只手表就已足够。你要做的就是选择其中比较可信赖的一只,尽力校准它,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标准,听从它的指引行事。手表定律带给我们这样一种的启示:一个人,不可以同时选择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否则,他的行为将陷于混乱。

遵从一个道德标准,沿着一个光明的方向,选择一条路走下去,或许人生就会有所成就,或许生活才会更加快乐!

喜爱散文11:夹竹桃

文/赵丰

我常常是因为名字而喜爱一种植物,夹竹桃就是这样。十年前,我在小城的郊外盖了一座小楼,一个朋友来贺喜,送来一盆夹竹桃,还特意栽植在一个带花的瓷盆里。我是重友情的人,就按照朋友的叮咛精心养着它。这样,它陪伴我度过了三个春秋。

白天事情太多,也许顾不上看它一眼,但晚上抱一壶茶,品一支烟,坐在竹凳上闻它的香,却是常有的事。要是有清亮的月光,那就再好不过了,我会坐在它的身旁,欣赏它的月容,聆听它的呼吸,抚摸它的茎叶。这是难得的精神享受,身子陶醉在花香里,心灵徜徉在安静里。夜阑人静的独自静坐,是在体验自我的内心,显现出无瑕的真心。这样超然自在的心境,非常适宜于思索生命的存在。也许不一会儿,我的灵感会上来,进屋写下一些文字。

夹竹桃又被称为柳叶桃、半年红,都是女性一般的芳名。后来又知道了它的原名叫甲子桃,传说60年结一次果,果实极为少见。至于谁又为它起了夹竹桃这个名字,那就成了谜。在我的意识里,这是诗人的杰作。唯有诗人,才能拥有无比丰富的想象。

花似桃,叶像竹,这是照应了它的名字的,只是那个动词“夹”,我一直都没有弄明白,竹子一样的身子和桃花一般的花朵,被“夹”在什么地方了呢?

有时白天有了闲情,就观察夹竹桃的叶子。它的叶长得很有意思。长长的披针形,边缘光滑,主脉从叶柄笔直地长到叶尖,众多支脉则从主脉上生出,横向排列得整整齐齐。三片叶子组成一个小组,环绕枝条,从同一个地方向外生长。它的叶子上还有一层薄蜡,使它能够抵御严寒,在北方的冬季,照样绿得可爱。我还注意到,越是深秋的季节,它的香气愈浓,是那种沁入心灵的香。原以为,它的花香只可近距离闻到,谁料想它会窜出几米远,飘到高空。在这样的季节里,即使上到我家的楼顶,它的香也会扑上来,倚进我的怀抱。在高处的俯视,它另有一番景致。那翠绿的屏障上,朵朵花儿如天女散花般镶在其中,红花围绕绿叶,绿叶衬托红花,花虽乱,却有规律可循,仿佛天上那点点繁星,暗含天理,却又不可捉摸。

夹竹桃给予我的感受,是文字无法形容的。有时也想为它写下一点文字,但又找不出合适的切入点,只有与之共同呼吸,感受它的境界。

夹竹桃,带给了我审美的愉悦。然而,在一个寒冷的日子,我忽然听说,夹竹桃全身有毒,而且是剧毒。如此美好的植物,高贵典雅的内心,却是蛇蝎一样的心肠。这就令我匪夷所思了。是该让我赞美它呢,还是诅咒它呢?一段时间,我竟远离着它。人面桃花,心如毒蝎。这就是这个叫夹竹桃的植物的本质特征吗?恰好那段时间,我和妻子去了一趟南方,也没有委托亲戚或者朋友照看,等到回来的时候,它枯死在了花盆里。被冰霜凝冻的庭院,缺少了夹竹桃的绿,死寂一般的令我颤抖。因为我的一个恶念,也因为我的疏忽,一株夹竹桃失去了生命。

后来才知道,夹竹桃虽有毒,但却对二氧化硫、氯气、气化氢等有毒气体有较强的抵抗能力,在环境严重污染的地方,它可以起到净化、美化环境的作用。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心痛了,为自己曾经有过的恶念忏悔。

昨晚的梦里,庭院的夹竹桃忽然开花了,于是醒来写下这样的文字。失去了它,才懂得它的珍贵。这是人生的禅悟。

喜爱散文12:可爱的小狗

文/袁茗

我非常喜爱小狗,特别是性情温和、能和我一起玩的小狗。我的邻居王阿姨家就养了一对白色的小狗。那只大的,黑宝石般的眼睛圆溜溜的是狗爸爸。那只小的,尾巴短短的是狗宝宝。狗爸爸叫“王乐乐”,狗宝宝叫“毛球球”,它们身上的毛都是卷卷的。

冬天来了,它们穿上了漂亮暖和的衣服。王乐乐和毛球球很喜欢我,整天在我的腿周围像兔子一样蹦来蹦去。这天,我又去王阿姨家玩了。刚一打开门,就见它们跑到我的腿下,跳了起来,两只后脚稳稳地站在地上,两只前脚向我挥来挥去,好像在说:“袁茗,袁茗,欢迎你来我们家。”进了家门换好了拖鞋,球球立即跑到我的身边吻我的裤子,屁股撅着。过了一会儿,乐乐也跑过来了。王阿姨拿出了香喷喷的蛋卷给我吃,我还没有拆开袋子,它们就跳了起来,想抓住我的零食。我坐到了沙发上,拆开袋子美滋滋地吃起来。我还没吃完一根蛋卷,只见它们雪亮的眼睛望着我,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吃我的蛋卷吗?我捏碎了一点放在手心里,球球一个咕噜抢先跑到我的身边,用舌头舔走了我手中的蛋卷。球球吃完半根以后,便跑去玩了,但是乐乐还是坐在那边纹丝不动,我想,它肯定是被球球气着了,因为乐乐是球球的父亲,照道理说,应该先吃。它的眼睛里闪烁着委屈,我也像喂球球一样,把蛋卷捏碎放在手心里,可是,乐乐似乎不像球球那样贪吃,只舔了几口便走了。咦,为什么乐乐的心情由晴变阴了呢?我好奇地想着。这时球球跑了过来,坐到我的身旁看电视。我摸摸它,它的毛好软啊!为什么它的毛打结了呢?我拿起梳子给它梳毛。这时乐乐也来凑热闹,坐到我的身边。我一摸它,它居然翻过了身,肚皮朝着上面。咦?乐乐的心情怎么又阴转到晴了?我再一看,才发现乐乐花花绿绿的衣服不见了。阿姨说,是穿了衣服才搞得它心情不好的。

这就是我最爱的小狗王乐乐和毛球球,你们喜欢它们吗?

喜爱散文13:落叶的精神

文/何处放

人们喜爱春天的鲜花,因为它是美好环境的点缀者,是繁荣的象征;人们喜欢夏天的绿树,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华服,是生命的颂歌。鲜花、绿树,它们欣欣向荣、生机盎然,让世间充满温馨和希望。而秋天的落叶却很少为人喜爱,人们总习惯把它作为衰老乃至死亡的象征。

秋天,总是在不经意间走来了。秋风瑟瑟,秋雨潇潇。树上的叶子一片片在空中翻飞着,最后落在地上,沉入泥土中。因此,落叶总不免要勾起人们的悲愁之感、伤逝之恨。然而,世间的枯荣盛衰,本不足怪。倘若你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漫步于苍茫的林海之中,你一定会为林区的烂漫秋光而惊叹,那金黄色、土黄色、橘黄色的各种秋叶不正是交织成的一支充实的秋歌吗?它,没有一点悲凉的情调。

曾经在枝叶婆娑的树林中漫步,以躲避炎炎烈日的暴晒;亦曾在开满鲜花的季节里低吟着“小城无处不飞花”。今天,我在路边的林阴道上漫步,看到了飘落的秋叶,捧起一片飞到地上的落叶,看那浓绿的色彩还没有褪尽的叶脉,深思着秋叶沧桑而平静的一生:那满树的绿色、花香和果实,曾是秋叶生存的意义。树上的秋叶,曾使花更迷人,果更醉人。而今秋叶回归大地,化作肥料,来年的树上定会有它的踪迹。虽然生命的浓郁走了,但生命的祝福却是不会消失的!在这飒飒的秋风中,秋叶如彩蝶般纷飞、欢舞,它是在祝福着参天大树又长一岁,生命之树长绿,这是它坚定的信念。

我赞美落叶。落叶没有缠绵之情,默默无声地落在大地上,它牺牲自己,孕育着来年的柳绿花红。在今天的生活道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有着落叶的这种自我牺牲精神。可亲的父母、可敬的老师,还有许许多多的先进模范人物……就像落叶把太阳的光和热赋予了树的枝干,赋予了烟波浩淼般的森林一样,把全部的光和热,无私地奉献给了祖国和人民,奉献给了我们正在为之奋斗的事业。

我赞美落叶。落叶没有鲜花的美丽,没有绿树的清馨。但它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它一层层的落在树根上,年深日久,至尺余厚,变为腐殖质,继续给大地以营养。就像那些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的英雄先烈们,他们虽然离去了,但他们闪光的精神却永存人间,继续鼓舞着人们去努力工作,多做贡献。这也正是落叶那种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给人以启发鼓舞的精神体现。

深秋已过,冬雨即来,万物萧瑟,落叶在冷风中盘旋飘舞,忍受着离别的悲伤告诉我们什么是使命的力量……绿树装点青山,落叶滋润大地。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应具备落叶的这种精神――做一片浓绿的落叶,一片生长过、奋斗过、奉献过的落叶!做一片洒脱的落叶,潇洒地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让我们做一片无私的落叶吧,因为落叶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喜爱散文14: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喜爱散文15:我读书 我快乐

文/万佳玥

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作不可缺少的营养品,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爸爸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都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到图书馆或新华书店看书,常常要待到爸爸妈妈来叫时才回家。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

在我的书房里,摆着一只大书柜,那里面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我读书时,每当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甚至流下眼泪;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奥妙处,我总要紧皱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时,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

读完《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仿佛见到了那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饿又可怜的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凉的声音像一支利箭戳人心碎;我仿佛看到缩在冰凉墙脚下瘦小的身躯,看到小女孩向点燃的火柴投去恳求的目光。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飞”到我们国家里,一定会得到幸福的,吃得饱,穿得暖。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天天成长!

喜爱散文16:伴随一生的一本书

文/吴安臣

此生若要说最喜爱或者对我影响最大的书,莫过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读书可以使人明智,一点不假,读书让几乎迷途的我回到现实的岸边。

那时我在河南读书,生活十分艰苦,我和我的四个同学一星期主菜只吃一罐腌豆腐,爱吃的菜是冬瓜汤里漂着点焦糊的油渣,即使这么简单的愿望,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仍然无法轻易实现。我每月都在盼着父亲寄来的钱,但是也许肠胃长期受着清汤寡水的折磨,寄来的钱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我花掉。没钱的日子里,我痛苦绝望,觉得连起码的生活都无法保障,还有什么意思再学下去,继而悲观地认为我这样一个穷小子上学实在没有意思。当时城里刚刚兴起看录像或者叫镭射电影,课余看过一次后我几乎一发不可收地爱上了影视节目,晚上我甚至和其他同学翻墙出去看,学习成绩直线下滑。我知道这是一种堕落的生活,也知道“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也知道这样下去父母不会原谅我,但是为了追求那种新鲜刺激的场面,我一次又一次往返于学校和录像厅之间。这种状况持续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出现在我的视野里之后。

那时我们也都爱到废品收购站去淘书,从废品收购站里淘出的书中居然有一本《平凡的世界》!

闲着无事翻开一看大吃一惊,路遥居然在这本书里塑造两个和我命运差不多的人,一个孙少平,一个是他的哥哥孙少安,他们俩和我一样的贫穷,甚至要超过我。我记得孙少平去打饭时总是最后一个去,因为最后去可以免费得到一些稀汤。从书里描绘的场景,差不多和我们是一个时代,所以一下子拉近了我与书的距离,在校读书的孙少平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些自卑、敏感和好强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某些契合点。那时,我仿佛走进了书中,成了第二个孙少平,但是比起他来我感到十分汗颜,因为我的堕落,我没有改变命运的勇气,更没有把书读好,我从来没有在一本书面前如此羞愧过。虽然我知道小说里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但是他们的事迹却让我感到作为一个穷人而又人穷志短的羞耻。

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想着远在云南父母的深切期盼,而我的不自制简直愧对亲人。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两个词: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人生来就是受苦的,不同的是有的人受苦多一些,有的人受苦少一些。而面对苦难,人们的反应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人会屈服于命运,有的人会坚强地斗争,但是更多的是努力战胜一些,但又因为退缩而屈服一些,这样进进退退地过完一生。少平将面对苦难的那种韧劲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经历让我不得不想起了不倒翁,想起了弹簧,不管你怎么推他,怎么压迫他,都不能真正的打败他。大大小小的挫折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一如既往地奋斗着的少平。而我呢?这个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直击我灵魂的软肋,我穷,但是不能再精神缺钙啊!我连跟命运抗争的勇气都没有,还有什么未来?一个又一个的暗夜里,我不断拷问着我脆弱的灵魂,我做不了孙少平,但是我至少应该学习他。想明白这些,我心中那种块垒一下似乎消除了,阳光下的我感觉豁然开朗。天地一片洁净,我知道这源于灵魂的洁净。

灵魂的洁净是因为一本书的救赎,它的名字叫《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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