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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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散文1:秋天

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原野很美丽,它给我了一段美好的乡村记忆;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风儿很清爽,它曾吹着我人生旅途的忧郁;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夜月很明净,它宁静住了我守望菩提的心。

秋天的原野在我儿时的乡村梦中。虽然那是一片黄色的山坡,但那山坡上却点缀着丰富而灿烂的喜悦。柿子红了,犹如少女欢喜的脸庞。谷子黄了,沉甸甸的谷穗低着慵懒的头,一片片黄色温暖而耀眼。高粱红了,高高地举着头仰望蓝天,像是为了展示秋天的骄傲。红薯收了,松散而温润的土壤似乎也散发着香的气息。把脸贴在地上,把脚伸入土中,感觉是那样舒帖,就像在母亲身边,把心贴入她的怀抱。秋天真美丽,连那田边沟沿的小野菊都笑了,闪着那白色的紫色的黄色的媚眼。秋天真美丽,美得农人的脸上也绽出了笑容,美得孩子们的心里洋溢着甜蜜的幸福。秋天来了,秋天还会去。虽然故乡原野那种美妙的情景已经无法追寻,但是,在秋天来时,我的心中就多了一份温馨。

秋天来了,秋风又起。我却在秋风里远离了那美丽的乡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从此却平添了一丝忧郁,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秋风的问题。

城市里大学的校园有着许多的杨树和梧桐,秋风吹来,叶子变黄,飘落满地。我常常望着教室的窗外怅然若失,不知道为什么有了天涯游子的孤独和感伤,心情凄迷。秋风里,游子没有相约而来,也没有相约而去,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求学的生涯就那样被秋风轻轻地吹过了,似乎了无痕迹。游子犹如树枝上的秋叶随风,飘飞到了这里,又飘飞到那里,好像行无定止。心再也无法像在故乡时那样的安适和温馨,生活成了一个承负着包袱的漫漫旅途,或在秋风萧瑟里踟蹰于旷野驿道,或在秋雨迷蒙中羁留在荒村客舍,那种心情只能用“人迹板桥霜,鸡声茅店月”的孤寂情景来形容。即便是羁留于一个教堂似的大院,那心情也是难以的安顿,依然犹如飘叶那样无依而寂寞。秋风,就是这样吹着我忧郁的脚步,让我感受这人生旅途的凄美。秋风里的我不由地感叹,人生不是如飘叶吗?从繁荣,从飘落,到化为泥土,只是一个梦想的过程。

秋风已经吹过了无数个凄美的秋天,秋风让我看到了飘叶的美丽。秋野,秋风,秋叶,它们所展现的景象或灿烂或冷落,无不勾起喜悦或伤感的情思。而只有秋夜的月色给于人的乃是物我两忘的沉静境界。在秋风飘叶的夜里,一弯冷月挂在天空,地上月色如水,秋风里的声音是蟋蟀的吟唱和秋叶的飘零。此时一个人望月,心境被那纯净的月色浸润着,没有喜悦,也没有忧伤,很自然地会想起“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诗句,心会静得忘所以来,忘所以往,心月观照,处于时空一维的静如境地。“年年岁岁月相似,岁岁年年秋不同”,只有秋月是一种美的永恒。

秋天很美,起缘于我对秋野灿烂景色的喜欢;秋天很美,也缘于秋风秋叶让我感念到人生飘泊的凄美;秋天很美,更因为秋夜的明月让我参悟了禅机。

喜欢的散文2:宁静的遐想

文/高安会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独处,虽然感觉似乎有点孤独,但总感觉这样可以让心情完全放松,是一种非常难得的精神享受。

我不是很喜欢热闹,不喜欢嘈杂的环境,尤其不喜欢那种可有可无的应酬或是勉强的闲聊,在我看来,那就是浪费时间。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独处,静静的思考问题,或是看书而不受任何人打扰。

夜里,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戴上耳机,打开朦胧的床头灯,半躺在床上,听着优美的音乐,看着天花板上的球型掉灯,任由思绪蔓延。可以什么都不想,也可以什么都想,可以回忆往事,思考问题,释放心中的一切杂念。

深呼吸,任由思绪泛滥,无边无际的遐想。可以想小时候的每一件有趣的事,想人生中每一次深刻的情感经历,可以想亲人,想朋友。把每一个曾经的经历串联起来,就如一部熟悉的电影,每一个深藏内心的故事又浮现在眼前。以一种平静的心态来认识、来品味这种种的经历,然后在心中升华成另一种更高境界的平静心态来对待现实的生活。一路走来,这样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总结,才会感觉自己在逐渐的成熟。

看着天花板上的掉灯,三个白球中间环绕着一个橙色的球,就如五线谱表中的低音谱号;也如人生,从空白到一笔笔的勾勒出各种色彩。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总会遇到一些人生困惑,烦恼,迷茫,总有一些当时感觉无法逾越的障碍,可当走过那段经历再回头去看时,却感觉自己是无比的无知和幼稚。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经历吧!

人生的哲理,也许是自己经历后才会真正体会其中的道理,这就是生活的全部,酸、甜、苦、辣,总是什么都要尝试的。

也许只有战胜自己的心魔,才会懂得了坚强,懂得了坚强才会获得新生。

静静的,就这样什么都可以想,也什么都可以不想。累了,闭上双眼,静静的进入梦乡,相信一觉醒来,眼前还是一片光明,明媚的阳光还是依然普照着整个大地!

喜欢的散文3:静寂的雪月 温润的情愫

文/人在天涯

我很喜欢人教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上张岱的《湖心亭看雪》和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这两篇文章。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言简意赅,白描手法用得好,尤其是通过景物描写间接反映作者心情心境的手法令人叫绝。

先看张岱如何写雪景:“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时“崇祯五年十二月”,张岱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雪停后,自然想到外面透透气,看看雪。于是,“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作者用白描手法给我们勾勒、创设一个静寂的环境,在这样冷寂无声的场景里,我们自然会体味作者的内心世界。史载,张岱“明亡后不仕,入山着书以终”。他的政治倾向和孤傲的个性、落寞的心境在文字中甚至在纪年里得到很好体现。

再看苏轼笔下的月色。宋神宗元丰六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到黄州任职。贬谪之人,内心世界相对复杂。苏轼用一篇小文,通过对月夜景色的精妙描写,反映自己想为朝廷效力却被疏远、外贬的无奈。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苏轼的笔法更简练,三言两语就交代了与友人在院中赏月散步聊天以排遣寂寞的因由,可谓神来之笔。少人探问,唯月常伴。透过文字,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触摸到苏轼彼时复杂的心绪。

张岱和苏轼,一个是明朝灭亡后“不食周粟”至死不仕,一个是因故被贬外地而对朝廷情感复杂;他们用行动用文字表达自己的爱憎和志趣,排解不便言说的苦闷与忧伤。一个看雪,一个赏月;一个被人说“痴”,一个自嘲为“闲”;一个气氛冷寂,一个环境静谧。张岱和苏轼的心中,都有温润的情愫在悄悄释放。他们的心中,都有了然的心事与炽热的情流。这两篇文章,一篇160字,一篇86字;文字简约,述说冷静;聊聊数语,胜过千言。两篇文章,百读不厌。

张岱看雪,苏轼赏月,可以看作是风流、时尚的行为艺术。

喜欢的散文4:如果时光喜欢玩笑,我何不陪着笑到老

文/春天的阳光

记在这个日子,好似我和以前又有些不同了。这几日的生日提示,让我有个小烦恼。关于年龄,35岁,我也觉得不错,也是美丽不过的年龄。从没有多想过。只是,36岁,似乎多过了5,离整十更近了。怀宁老家的习俗,让我早早地两年前就过了虚岁36。母亲送我穿上一套白色的内衣,说是:“36要白过!”幸而有一位好友与我同年,也是被怀宁了习俗,一同穿了这样的衣服。当时我仍是玩笑的。心底嘻哈笑语:虚岁嘛,早了两年,离真正的36岁,还远着呢!

时光,就是这样会玩笑。犹如玩笑到外婆。外婆八十岁那年,自顾照着镜子说:“我怎么就80岁了?我还以为自己60岁呢!”

哪怕我们多么地初心不改,童心未泯,过九如季羡林、冯友兰先生,望一个世纪之久,而人生对于个人的体验来说怎么总是那么匆匆。我们的肉身何时能玩笑过一个更爱玩笑更会玩笑的时光!

一次一次把手机封面的照片调整为美丽、魅力活到老的女人,我更喜欢时尚界的人物,虽然是爱好文学如命的。但我是免不了俗的喜欢女人出门也能更漂亮的。我更喜欢自己不仅心底能年轻、充满活力,外表也能美丽而魅力。今天被45岁俞飞鸿的一组照片美到了。一种沉淀的美,今天比昨天美,又何惧年龄。又耳闻导演找她出演宋美龄就是因为她一口流利的英语。忽而觉得,那皮囊之下,应随着岁月多添一些内涵,才能越来越馥郁芳香。一位同事,被单位返聘,是一位临近60岁的女人。与她聊天让我感觉那么舒服,不失分寸、不张扬、聪明而不失幽默。我更愿意和她多聊一会儿,而且能够聊得更深入一些。

时光确实是那么调皮的,我们又能怎样,抱怨它也是可笑的。不能怎样。在不能怎样的情况下,随着岁月,如果,我们可以体察到自己更多的学习成长,那美丽、魅力,就越来越多地环绕。如果,我们到老的时候,依然初心不改、童心未泯、心暖如春,那么,时光要怎样就怎样吧!随它!

喜欢的散文5: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文/李美慧

我们班有59个同学,我是其中的一个,我叫李美慧,今年10岁了。我长着一对浓浓的眉毛,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我坐在第二小组的第三排。我最喜欢跳舞了。您知道吗?跳舞必须不怕苦,我是最能吃苦的一个。舞蹈班的老师总是表扬我,我可是有童子功的哟。

我们家是小区里最热闹的家庭了,每天都有欢声笑语,我最喜欢我的爸爸和妈妈了。

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喜欢的散文6:诗意的生活

文/李晓春

对诗歌的喜欢,与生俱来。

少年时,也曾做过诗人的梦。那时,囿于古文底子的浅薄和格律知识的匮乏,对中国的古诗词多少有些敬而远之,而更多地去喜欢郭沫若、徐志摩、戴望舒、艾青的自由诗。他们飞翔的想像,瑰丽的语言,优美的韵律,让我沉迷,带给我无以言说的欢愉和快乐。记得自己十五岁那年,偷翻了姐姐借来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疯狂地爱上它,并把诗集偷偷带到学校,在课堂上着了魔似的誊抄,直到被数学老师抓个现行。下课后,数学老师把我揪到办公室,当着许多老师的面冲我拍桌子,“你要先把该学的学好,然后,再去做诗人的梦。”我承认当时自己的数学成绩很糟糕,且性格内向,老师的当众斥责令我无地自容,内心产生了极强的自卑感,诗人梦想因此破灭。

诗人梦想的破灭,并不妨碍我对文学继续的热爱。

我十六岁进厂当学徒后,利用工余时间大量阅读中外文学名着。记得自己当时最喜欢的是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喜欢的作家是屠格涅夫,我几乎精读了他所有的作品,《猎人笔记》、《前夜》、《父与子》以及精美的《屠格涅夫散文诗集》。从青年时代至今,我阅读最多的是小说和散文,空余时间,也尝试写点小说和散文,也有一些变成了铅字。但观己半百人生,诗歌始终伴随在侧,不离不弃。从北岛、顾城、舒婷到艾略特、聂鲁达、勃莱,从朦胧诗到深度意象,我在书店看到自己喜爱的诗人作品,会毫不犹豫地买下,只是动手分行的非分之想却一直不曾再有过。

再次与诗歌结缘是去年4月,《星河》杂志在东阳举办“中国好诗歌”研讨会。我作为主办方自始至终参加了这个活动,短短二日,我结识了不少诗人,如《星河》主编、中国诗歌理论泰斗骆寒超老师,东阳诗坛的前辈洪铁城老师,东阳诗人炎子、胡永清、陈益林,山东诗人上官南华,浦江诗人云溪唱晚、蓉儿,兰溪诗人林隐君等,许多后来成了志趣相投的好朋友。说心里话,即使在与会期间,看到诗人们意气风发,赋诗吟词,我的心里也没有产生过动笔写诗的念想。但现在细想,那次诗会,还是在我的心里播下了一颗诗心,或者说,诗会给我久埋心底的诗的种子送去了雨露滋润,它不知不觉地开始生根发芽。

诗会后的有一天,我的心里倏地萌出想写诗的冲动,当这个念头下意识地在我脑海中出现时,连我自己都感到十分的吃惊。油菜籽——怀孕的姑娘。这个诗的意象很奇特,我自己觉得很诗意,兴奋不已——诗会之前,我曾组织婺源采风活动,去时,遍地的油菜花已经凋谢,油菜已全部结籽,当时,我颇为遗憾,觉得错过了大好时机,没想到,是缪斯把这份遗憾变成了一颗熠熠生彩的珍珠,助我写出了第一首分行《结籽的油菜》

……

谁会来捡拾凋谢的花瓣

在乎素颜一袭青衣

宽松的孕妇装

遮掩不住

你高高隆起的小腹

你丢掉了舞蹈藏起灿烂

转身把清风阳光的邀请

种进心底

……

当这些分行从电脑的屏幕上跳出来时,我既兴奋,也心怀惴惴,高兴的是自己终于也能用“诗”来表达思想,惴惴不安的是不知这首“诗”能否得到诗友的认可。我将“诗”私发给诗友炎子,让他把把脉,没料到他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赞,发到朋友圈,也得到许多的好评。最后,还在《浙江工人日报》的人间版得以发表。诗友的肯定,使我对诗歌充满了期许,我渴望自己能像真正的诗人那样写出优美的诗歌来。

过了知天命之年,我的心态已日趋淡定成稳,按理诗歌似乎应该远离于我,而现在我却再发少年狂,读诗写诗,热衷于诗友聚会,是诗歌让我的心再度年轻,充满激情活力,是诗歌让我的生活多彩多姿。尽管,当别人称我为诗人时,我会脸红,毕竟,我离诗人差得太远,也许,一辈子也成不了一个诗人。但这丝毫不影响我爱诗写诗。记得大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过:诗意的栖居。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伟大而美好的时代,没有理由不诗意地生活!

喜欢的散文7:迷城

文/夕禾

今夜,凉爽的天气让人喜欢,我禁不住又出了门,沿着没有路灯的小巷来到公交站台。

我喜欢在晴朗的晚上出门,等一辆比较空荡的公交车,坐在靠窗的位置,随心所欲地沿途游览城市的任何一条街道。这要比在酒吧里喝酒享受很多,你可以任意地看,任意地听,或闭上眼睛,尽情感受,听凉风呼呼地漂向身后。偶尔,还可以看到远处山峦清晰的投影,还有城市上空被灯光照射得五颜六色的云彩。一栋栋高楼像黑色巨人矗立,直抵云层,它们的头似乎都伸进云里,你抬头只能看到一个没有头的怪物。如果你也是个孤独和安静的人,我想你也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光线与轮廓,如一幅油画般抽象而清晰。

街灯像一头头贪婪的巨兽,虎视眈眈地朝地上的缓慢蠕动的人流--粘稠的物体吐着放大的光舌。光晕里那些连绵不绝的人群,一张张猩红刺眼的唇,一双双锐利猎寻的眼睛。光色闪耀的钻石,冰冷沉重的金属,肆意晃动的项链和珠宝。 很多人说,这些东西里面,有很多可以用来证明爱情与承诺,真心与忠诚,然后被我一笑置之。我想,如果在嘈杂脏乱中已经面目全非的肉体摆弄的叫爱情,那么曾经那些青涩的表达、干净空白的青春,曾经证明过什么?还有很多隐匿于黑暗之中的心与灵魂,他们能证明什么?我想,没有人像我一样愚钝,除了我,每个人都会去证明。然而,这仅仅是我能看到的,在灯光之外看不见的某些角落,或很多地方,在这个时候也有很多情节在进行着,或许在推杯换盏、笙歌艳舞,或许有人在交缠、发泄,或许有人失意落寞,有人相思,有人孤独,有人想哭,有人吐出一大口烟雾,顺口一句**,明天还得起早。

我打开车窗,吹着清凉的晚风,沉迷于这个欲望的海洋里。这个因欲望而沸腾的都市,这些因欲望而狂热的夜幕和光亮,如果失去了欲望,这座热烈燃烧的迷城,将有多么黑暗、荒凉和失落。如果不是等待着什么,没有人会愿意停下来,人们都在向前走,或走向人群,或走进车流,或走进门里,或走向夜里,或者走回家。人们都有一个目的地,走不完的目的地,这个地方是前一个地方的终点,又是下一个目的地的起点。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人想过,在某个点里,可以停下来歇息片刻。人们永远都觉得前方有个更让人安心满足的东西,虽然没有人肯定向前走就能得到,但每个人都愿意继续走下去。光线向四处延伸,直到看不见,远处那些光线消失的地方,像一面厚厚的墙,把这个被巨大黑暗包裹城市生生割裂开来。如果墙的另一边是一百年后的场景,眼前的这一切还能存在多少?一切都会被冲洗干净的,就像凶案现场的血渍,几盆清水就足以冲得不留痕迹。时光、历史、生命,在无限的时空面前,就像快镜头,就像闪光灯,一闪过后,除了映像,一切都会瞬间无形。

夜深了,人流和车流渐渐消失在周围的暮色中。像下雨后路面的雨水慢慢地消失在地下,像一个个鬼魅幽幽地走进四面的镜子里。

这座城,终于在躁动中安静下来。街道,像被清洗过的凶案现场,那么干净,还可以闻到消毒水的味道,让人安心。

喜欢的散文8:踢毽子

文/寇琳琳

你有自己最喜欢的物品吗?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自己最喜欢的物品——毽子。

毽子的形状像花盆一样,好美丽呀。它有着五彩外衣,就像花园里的花一样,五颜六色,漂亮极了!毽子的两边还有两个小羽毛,看起来非常别致,毽子的下面软软的,用橡皮做的,上面还写着比赛专用几个字。

我非常喜欢这个毽子,每一次刚要踢它的时侯,它好像在说:“主人主人,你轻一点儿,别伤到我的身体。”于是,我给它起了一个外号叫“多嘴孩”。每一次这样叫它,它都好像不高兴地望着我。真是太逗人了。

周六学校要组织一场踢毽子比赛,我第一时间报了名,以后我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练习踢一会儿。每当我踢得不好的时候,它都好像在安慰我说:“别在那里哭泣了,我们俩再试一次,我相信这一次一定会成功的。”终于,有一次我踢了161下,真的是太棒了。

时间过得真快,周六一大早,我来到体育场中心进行比赛。比赛时,我一直在心里说,不要怕,我一定会赢的,一定会的。最后公布成绩的时候,我居然得了第一名。“谢谢你,是你给了我第一名的荣誉。”我大声对毽子说。

毽子是我童年的回忆,我会永远把它记在我的心里!

喜欢的散文9:那一抹阳光

文/孙梦婷

我从来都是一个喜欢阳光的孩子。看到了阳光,无助的我有了力量;看到了阳光,受伤的我有了勇气;看到了阳光,脆弱的我变得坚强……从来都是相信的,阳光在我身边,一直都在。

那是一次期中测试,我考得很不理想,望着那些显眼的红叉叉,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试卷上,那些鲜红的叉叉也因此变得模糊不清。

回到家,我蹑手蹑脚地走向房间,那一段短短的路在此刻变得很漫长。我真的很难想象家人在看到那张试卷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我颤抖的样子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她拿起了那张试卷,只是看着,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一瞬间,我无助了,突然感觉时间似乎停止了。妈妈垂下了拿试卷的手,转身走向厨房,忙碌着……我知道,她失望了。我狼狈地冲到房间,还是忍不住哭了。我疯狂地撕了那张试卷,不留一点痕迹地丢进了纸篓。我无力地蹲在地上,呆呆地看着。

窗外的雨似乎停了,一抹阳光探着脑袋钻进了我的房间,那只是雨后的阳光,不灼热,也不刺眼。望向窗外,草地上还有些湿漉漉的,可是,在阳光的温柔抚摸下,那些小小的水珠耀眼夺目……望着那抹阳光,那抹温柔的阳光,我笑了,那样勇敢地笑了……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阳光在我身边,一直都在,我只是努力地踮起脚尖,想要离阳光更近,更近一些……

喜欢的散文10:茶滋味

文/燕茈

我从小就喜欢喝茶,这看起来倒是一件挺文雅的事。但我对茶却没有任何研究,总觉得茶叶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家家户户都有,而且都放在最显眼的位置,一进门就能看见。 端茶倒水也有许多规矩,有客人来,我要泡上一壶暖暖的香茶,倒在小杯里,恭敬地端在客人面前,而客人则双手接杯。每次给客人添茶水的时候,客人会以手指叩桌,以表示感谢。大人有交代“酒要满,茶要浅”,倒满杯的茶是对客人的不敬。我对此很费解,一次性倒完不更省事,还要半杯半杯地添,真是麻烦。问他们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动不动还拿出大人的姿态训人:“反正老祖宗传下来就是这样的,大家都这样的,不准那么多话。”读书识字后查资料:倒酒要满是古时候的规矩,因为在古时候很多人通过酒中下毒,如果是满酒大家在碰杯的时候就相互之间掺入对方的酒,如果不是满杯在碰杯的时候酒是不会溢出的,这个规矩一直延用至今。  

大人又说“酒头茶尾”,因为泡茶是水和茶叶一起倒进茶壶里,最后一杯茶是最浓的,所以最好。这么说是不是越浓就表示越尊敬呢?那么端茶的时候是先端给长辈好呢?还是最后端好?真伤脑筋。  

我家对面的山上种有茶叶,是我那去世了的祖父种的,我没有见过祖父,关于祖父的讲述听最多的就是他爱喝茶,村里人都知道他喝得多,也急,一杯接着一杯。无论去哪里回来,也不管是不是大汗淋漓,马上煮茶。有一次,族叔怕他喝得太急了伤胃,就在茶壶里扔了一小把米糠,祖父很生气,又不舍得倒掉,只好细细地将米糠挑出来,挑完后,气也顺了,也开始明白族叔的良苦用心。原来,祖父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个“茶鬼”。每年扫墓大家都带酒的,唯独我家带一壶茶。 

记忆中唯一一次采茶叶,兴奋得几天睡不着,那时候听说去“摘茶”,觉得新鲜,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哪曾想辛辛苦苦绕过山路十八弯才知道是来到摘树叶,大失所望。我将其中的一棵茶叶树的叶子一片不留地摘下来,父亲看见瘦瘦的树枝,哭笑不得。这应该不能怪我,柿子成熟时是整整一棵柿子果都摘下来的,枇杷成熟后也是如此。同理可证,摘茶叶也是这样吧? 

印象里也只看见过父亲炒过这么一回茶叶。茶叶采摘下来后盛放在干净的竹篾筐。把茶叶薄薄一层摊开,不叠叶,将水汽晾干,便可下锅炒制。我在火炉里烧柴火,大锅烧得很旺,父亲将新采茶叶倒进锅内,双手快速翻炒,使茶叶均匀受热,怕稍迟缓会炒焦。手指被烫得迅速弹开又重新降落,嘴里时不时“哎呀”一声。我看着揪心,嘟囔道,“自找麻烦,那么辛苦,是我就宁愿去喝井水。”“你不说,没人知道你懒。总是懒人说懒话。”我又被乘机训,只好撇撇嘴,继续烧火。

待到茶叶的水分大量蒸发,颜色变暗,有茶香飘出,父亲将茶叶放入簸箕中摊开,命我将柴火划出一些,火小一些,茶叶倒入锅中复炒,双手展平拍打,紧压茶叶,使茶叶固定成型。既要搓成卷曲型,又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揉烂。最后,我就不用继续添柴了,父亲将茶叶摊平在锅中用铁锅的余热,烘焙至茶叶散发出沁人的清香。最后,茶叶完全失去了水分,外形扁平挺直,色泽黄绿黄绿的,清新的茶香飘出,便可出锅并封存好。

花生饱满后接着就是稻穗黄,这个时候,扔一小把茶叶到大瓦壶里,烧开,再带到田地里,就可以喝很久。卷曲的茶叶在茶壶里完全散开,如果不是色泽有些变化,和新鲜的叶子没什么差别。夏天太阳火辣辣的,喝一杯淡淡的茶水,划过干渴的喉咙,柔滑到心底,五脏六腑都被浸润。

如果说有什么比较惬意的时候,就是夏夜里,在晒谷场上一人手里捧着一盅茶水,左邻右舍一起坐着聊天,谁家的花生收成好,谁家的田里多杂草,谁种田没经验,谁又总是懒得跑……说来说去都是这些小事,小蒲扇摇啊摇,把夜就摇深了。

又或许在冬天,霜降时节,一家人守着一炉炭火,再在炭火上煲一壶茶,一来可以给茶保温,二来可以蒸发些水汽,让屋子没那么干燥,腾腾的雾气,让冬天也跟着温暖。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一家人相守在一起,但是我不爱喝这样的茶,太浓太烫,但是父亲爱喝,倒在茶盅里,大口大口地喝,似乎只有足够烫才能驱散冬天的寒冷。

第一次喝功夫茶的时候,是和几个前辈,在一个茶坊。泡茶的姑娘绑着发髻,素白的衣服,浅浅笑,眉目清秀,像极了电视里演的小道姑。她娴熟而轻柔地泡茶,每一个步骤都有很好听的名字:首先是白鹤沐浴,其实就是洗烫茶杯;然后是香茗入宫,讲茶叶放入茶具中;再是悬壶高冲,水壶提起,将沸水高高冲入茶壶中,旋转茶壶,让茶叶充分翻转;接着是春风拂面,即用壶盖刮去浮在茶面上的泡沫。紧接着是关公巡城,将精致的青花瓷小茶杯一字摆开,讲茶汤顺序倒入杯中,巡回分茶。最后是韩信点兵,讲分到最后剩下的茶汤均匀分配,一杯一滴,平均到每个人的茶杯中……整个过程极其优雅,大家都很安静,只有周围弥漫着轻柔音乐的声音。

轻轻抿一口,香气满溢。在乡下成长的我第一次目睹这么讲究的泡茶方式,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最爱茶的妙玉,有一回她给众人煮茶的时候用旧年的雨水。而单独请宝钗、黛玉喝茶的时候,冲泡的水是她五年前住在玄墓盘龙寺时落在梅花上的雪,用瓮盛装,埋在地下五年才打开来吃,给宝钗用的是“瓠爬箪”;给黛玉用的是“点犀盏”,笑斥黛玉是俗人,将梅花雪水误识为“旧年雨水”;给贾宝玉自己平时常用的茶杯绿玉斗,笑骂宝玉海饮的行为……眼中浮现的是那个妙龄女孩小心翼翼收拢梅花雪的情景,唯美到极致。

因为等太久,实在是有些口渴。旁边的前辈们正在谈王阳明,谈心学,谈格物致知。我不好意思将杯中茶一口喝完,只好附庸风雅轻轻地置杯于桌上。回忆起很多年前和父亲的对话,喝茶太麻烦还不如喝井水,兀自笑了。我这个慵懒的俗人,还是更喜欢那些年大咧咧喝茶的自在惬意,即使那时的茶水苦苦的,涩涩的,却有畅快淋漓之感。

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给自己一段时间,和友人,和家人一起品一壶茶,也是挺好的。轻轻啜一口香茗,任凭那润滑清淡的滋味在舌尖翻滚,细细品味茶中的浓香,让自己内心归于平静,安之若素,流光依然。

一个人一种活法,粗茶淡饭是生活,精致优雅是生活,你有你的清新自然,我有我的闲淡自在,互不打扰,互相包容,各自美好。

喜欢的散文11:熊老师真“熊”

文/吴泓俊

说到我最喜欢的老师,那一定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熊老师,虽然我们相处时间不久,但是我发现熊老师一个秘密,那就是熊老师跟我们讲课的时候,时而挤眉弄眼,时而揉鼻子。他还有一个习惯,就是饭后一定要抽支烟,他还有时候摸摸后脑勺笑眯眯的对我们说:“这真是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呀!”

说到我们的熊老师,那真是个相当有个性的人,我们班的熊老师,个子高大,身体魁梧,一身棕色的皮肤,听说熊老师在这所学校教了三十多年书呢!最有个性的是老师的发型和胡须,有的同学说老师长的像鲁迅,有的同学把嘴巴贴到我耳边悄悄的对我说熊老师长的像第二代爱因斯坦,还有还有,你们认识麦当劳m的标志吗?我悄悄地告诉你我们班的熊老师的胡子就是这样的哦!熊老师的外表不仅很有个性,脾气也很“熊”的!他老爱是对我们说:“岂有此理。”

九月一日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我步入初中的第一天,初看到熊老师的样子,以为他脾气很温顺,哪知道熊老师的脾气这么火爆。第一节课是熊老师给我们讲课,他没有讲书本上的内容,而是谈了很久很久的心。他说:“我们班有53个学生,就是53朵花,我就是那个呵护你们这些可爱小花的园丁,我会精心地给你们浇水、施肥、修枝等,但是你们愿不愿意从一颗小小的种子变成一朵美丽的花那就是同学们自己的问题啦。”这时他看到有一位同学正在玩手机,熊老师态度360度大转弯怒气冲冲地说:“你还有没有志气,岂有此理,你要是上课开小差玩手机,既不尊重老师,更对不住用辛苦汗水赚钱送你们上学的父母。”接着,老师又用温和的语气对我们说:“同学们,你们现在年龄不小啦!从今天起你们是初中生了,你们应该像大人一样成熟,好好学习,成长成才,早日成为我国的合格接班人,那我们这些老师才配园丁这个称呼啦,你们也对得起生你培育你而辛苦操劳一生的父母啊”!说完,很多同学快哭了。

你说说,我们班的熊老师个性是不是很‘熊’呢?

喜欢的散文12:仙人掌

文/陈诺

有人喜欢杜鹃花,有人喜欢玫瑰花,而我却喜欢仙人掌。

仙人掌全身是绿色的,浑身上下遍布了又长又尖的刺,如果不小心碰到了,会很痛哟,所以看到仙人掌千万要小心。

仙人掌的高度在1-3米左右,如果我告诉你它子的刺是叶子的话,你肯定会大吃一惊。我猜它们应该是叶子演化而成的。当然了,仙人掌的花也很漂亮,有红的,有黄的,有浅黄的,还有白的。其中,以红色和黄色的居多。

别的花需要经常浇水,仙人掌则相反,半年不管它都不会有事。

我喜欢仙人掌,是喜欢它的那种精神,在人都生存艰难的沙漠里,它却站得比人都还挺直。所以,我很喜欢仙人掌。

喜欢的散文13:只因第一眼的喜欢

文/栀子花瓣

第一次遇见你心里莫名奇妙的感觉,总感觉我们会发生点什么?那时的我还被这大胆的想法而吓到自己,但是几天下来,我觉得心里放不下任何东西了,原来爱上一个人是如此的简单。

想你,沏上一杯茶,慢慢的品。想你的摸样,想你,是咫尺天涯的距离。充满着感情在心中盘旋,是谁看到了转身的过后的一次一次回头张望。

风逝的容颜带不走了心中那份在意,留下的是你不变的笑容。风吹起的花瓣,盈盈相思,一定有人在和我一样的想你吧!你也一定用你那张灿烂的笑容迷惑过其他女孩的方心。不去管它了,只想这样傻傻的想你。消失在人群的你,漫不经心的潇洒,深深定格在我心里。柔美婉转的音乐为在为谁歌唱那煽情的一曲心酸?,潺潺流淌的岁月,留在心间的永远的都是最美的场景。

在你常去的角落,那一瞥,再也矜持不住的涌动相思,是你无法抗拒的微笑绵柔。岁月流走的黯然,是冬日斑白的缺憾,思念的习惯,无法摒弃凝聚!深情的眼里,总有你干练自信身影拥我入梦,缠绕着是你从我身边走过的身影,轻轻柔和的你微微掠过我的眼神,陶醉这样个词让我完美的诠释了一回!

那一杯浓茶奶香,滋润了寒冷的冬季,持久的等待,融在潇潇洒洒的人群,多么希望能让我再看你一眼。我时常去你出现过的那个角等你,完美相遇的季节,雪花飘飘洒洒的打落着每个行色匆匆的他。月色高空凝视失去你的那一缕伤!思绪潮涌如雨丝,回忆的温热也圆不了一个记忆的完整。青春,在蹉跎中逝去。

第一眼的余温,发现眼的那个人,我想用所有美丽的语言,或是我知道所有美好的的句子来形容他,也许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吧。想着十指掠过的温柔,无法触及的失落,那旧日的一缕温存,这个人只看了一眼也许就会记住一辈子。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还会不会经过与你相遇的那条路!不从所知便悄悄的别离了…

未曾得到,谈何失去,白雪连绵可能我们两条平行线,注定的相望,却无法走近。在世俗无法跨越的鸿沟面前,我真的很遗憾当时那一眼的肯定,为什么不把你留下,空留影子在心间,免得这样百般痛苦,淡化这苦涩的味道,轻轻的秀发拂唇的一缕清香。眼角湿润,心里有一丝疼痛。等候依然,离别还在继续,在梦醒之间,静静等候,暖了寒冬的雪霜,期待你的掠过。我一定勇敢一次。

又是一季冬日雪景,我依然留恋有你的瞬间,而物是人非,徜徉的景色洒满冬日的余光,却无你旧日的身影。浓浓的暮色,空空座椅间那无法涉足的遥远。要别离这座城市,依然是纷纷雪花砌满窗沿,再去与你双目凝视的角看一看,座椅上仿佛还留有我沉恋的神情。你成了我那座城市的记忆。

细风缠雨,浓浓秋雨,在空蒙的山色之间,固执的以为,烟雨中会与你相遇,为你撑伞的等待。不贪念,不奢侈,只为一个眼神的爱,时常想起与子携老,有子欢歌于膝下,夕阳落暮,一个转弯的瓦檐下,有你相迎的笑脸的爱意。也许你就是我前世的爱人吧!第一眼的喜欢,依旧是你留下的印记,思念如沉鼓,偶尔响起你那心动的美调。

雪花纷冬日如旧,重温的记忆里,还是那一片风光之旅,时光中,褪不去你深情微笑,岁月里,散不尽你潇洒的温度,心若阑珊。绵绵密浇灌,严寒把记忆的青绿席卷的分外单薄仿佛这个季节的暖是你给的,坚守今世的思念,揽尽这红尘的微笑!也许下辈子我们会在一起,等我们老的时候,步履阑珊,那时站在你的身边,永不厌倦的听你讲你上辈子没有讲完的故事。

明明已经错过你,但我却还在想念你。当我想念你的时候,但我不能再拥有你。明明已经别离,却又想再次相遇。”第一眼的喜欢”也许你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吧!愿意第一眼就注定一辈子的那个人。

喜欢的散文14:做喜欢的事,做有趣的人

文/夏末

人,因为我们要完成各种人生使命:为了体现价值,为了追求理想,亦或为了活着的仪式感,这都因为我们自己赋予了生命本身活着的各种意义,因此才会觉得人生有趣。

同样的,我们喜欢什么事物,讨厌做什么事情,都因人而异。有趣的人生,在于得到享受这一切喜欢,弥补那些孤独、寂寥带来的空洞。

在失意、迷茫、困顿的时候,可以借助外力,去覆盖掉我们不安的情绪,洗涤我们的心灵,这就是我之所以喜欢跑步,爬山,徒步的原因。锻炼能使人身心愉悦,锻炼能使人精神焕发,让人饱满地投入到生活和工作中,虽然运动很累,却很挑战人的体力和魄力。

若只是纯粹的喜欢,如果夹杂着贪婪的欲望,那这种喜欢不一定能带来好的期待值。就像老话说的好,钱不是越多越好,拥有健康的身体才是第一宝贵的财富。

就像电视剧《无心法师3》里的无心,即使拥有长生不老的人生,可他一心想求死,这种痛苦是我们普通人无法身临其境去体会的。我们短暂的人生,在他看来却只是一瞬,那些悲欢离合,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相继离去,是一种无法割舍的的疼痛,而他却要背负这样沉重的记忆永生永世的活着。很多人为了想要得到他不死不灭的身躯,阴谋算计,最终还是自食其果。

这就像大众的人,一贯喜欢追求至高至尚的东西,却没有建立在实质的基础上,就算得到了,可能也会像无心那样无所适从。不切实际的喜欢,往往背道而驰。与其这样,其实还不如说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来得实在。

鄙人不善歌曲舞蹈,不善琴棋书画,仔细挖掘一下,还真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本事。每每艳羡那些精通掌握一门技艺之人,往往觉得他们情趣高雅,超凡脱俗,必可助事业蒸蒸日上。

凡一切事物,起于兴致,荒于持之以恒的坚持,终半途而废矣。很多事物的错过,在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支撑下,其实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未必学有所成,若要成为大师级别这种令人敬仰的地步更是罕少,离不开天分和刻苦。

很遗憾的,在读书的年纪没能成为本科生,没机会拥有研究生,学士,博士,硕士这样的字眼,专科也没有读出专攻于某一方面的出来,就这样的,念完大学而后就工作了。毕业后想要再使劲,下一番功夫,那时候变会觉得没有闲暇的时间。其实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借口,意志力以及自控力不再如从前。这好像就如同我跑步一样,以前有段时间都是每天十公里地跑,从学校西区经过后山跑到东区,再绕着操场跑道跑个十几圈,沿着原路再跑回来也就差不多了。等到论文答辩结束,一搬家,离开了学校,再没有觉得这么适合的环境给人跑步了,跑步也就停断下来,断断续续的跑。等后来,再搬家,到了另外的公司,宿舍离公司更远些,每天挤着地铁回来,也就没有跑过了。

是不是觉得明明可以成长,却始终太放纵自己,刚点燃的兴致不久后又被浇灭了。所以吧,在某个喜欢的领域做的出色,把喜欢的事情做到极致是很难的。

喜欢的东西之所以叫喜欢,我觉得是当你愿意无条件的去做同样一件事情,反反复复的,日复一日的,不求回报,只在意于整个付出和行动过程中能体验到的快乐感和成就感,这就够了。即使其中遇到很多困难和阻碍,也乐意去寻觅解决的方法,然后方可升华到另外一个境界,一种由衷的热爱之感油然而生。要不就是不够喜欢,一时兴起而已,这就是第二种喜欢,日子久了,就成为过去了。

像我的哥哥那样,打乒乓球就能堪称他所热爱的事物吧。高手过招,切磋球艺,球逢对手,幸甚至哉,继而拿到的奖章奖品不胜枚举,更增添了一层赢得的小满足小荣誉。虽常常被父母责备因打球晚归,也沉迷其中,欣然往之。

我也向往这样有真正自己独钟的事情可做来打发闲暇时间,可以为之坚持的东西。相信很多人像我一样,一直处于探索的阶段。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擅长做一件事情并且喜欢去做,希望你不要错过它,多做尝试和坚持,或许就可以成为一种拿得出手的本事了,并始终牢记出发的本心,不至于偏离原来向往的初衷。

林语堂在《人生的乐趣》写道:我们只有知道一个人怎样利用闲暇时光,才会真正了解这个人一样。只有当一个人歇下他手头不得不干的事情,开始做他所喜欢做的事情时,他的个性才会显露出来。只有当社会与公务的压力消失,金钱、名誉和野心的刺激离去,精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之时,我们才会看到一个内在的人,看到他真正的自我。

喜欢发乎于心,但愿每个人都能做自己心目中发光的星星吧,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不必刻意约束自己,去绽放属于自己的小小光芒,去体验你不曾拥有的,简单而幸福的人生乐趣!

公众号 清茗书斋

喜欢的散文15:萦一抹明媚 笑看流年

文/秋桐

一直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或者寂静的夜晚,执手一杯清茶,缓放一曲舒缓的音乐,砚一池香墨,捻一指心语,馨香岁月,悲伤有时,欢喜有时,感受着自然变幻,体味着悲喜年华。

窗外,已经是春季,一截枯枝,孕育着温柔,等待吐绿。

几案上,一杯青绿相间的淡茶,散发着缕缕清香,安静的坐在季节的杯盏里,展一卷宣纸,执一枝瘦笔,欲描一笺丰盈落幕,怎奈落笔,却绘不出它的繁华锦绣,叠一襟嫣然,横斜一纸人生冷暖,片片阙阙铺满缱绻。

遇见是温暖,离散亦是必然,人心的不满足,人生的不完满,总是让我们,有诸多的遗憾。

错过,怎是红尘的过,擦肩,怎是岁月的错。

把那些,无法挽留的美好;把那些,无法弥补的遗憾,都欣然交给岁月。蘸一笔水墨,临摹一幅无怨无悔的温婉,无语恬淡,笑容暖暖。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陌上风,已经没有了冬的寒冷,闲暇之余,觅一处安静偷闲,抿一抹浅笑,媚一季自然;蘸一笔情长,叙一笔眷恋。将点滴记忆,入心烘干,携一季安恬,笑对流年。

不是没有苦,是磨砺太韧,渐渐学会了承受;不是没有累,是历练太深,渐渐学会了释然;不是没有殇,是经历太多,渐渐学会了坚强;不是没有痛,是时光太长,渐渐学会了遗忘。那些,经过的,路过的,哭过的,笑过的,曾经入心为颤,如今,挥手成烟。

穿过岁月的风尘,驻足人生的渡口,捡拾一路诗心碎语,寸寸记忆,静默成一朵虚幻的花,清浅的绽放在心底,结成一段段美好的回味。流年离落,画一幅俗世清欢,将所有的烟火岁月,开成欢颜,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停不下的岁月,拦不住的时光,无论如何繁华,终会落幕,是苦,是甜,是愁,是叹,终不过是过眼云烟,何须问,香为谁嗅?曲为谁弹?书一笔清远,抚一曲云水,折一针,拔一线,刺一卷无悔,装裱成人生,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盈一路浅笑,伴一路温暖,不献媚于谁,不讨好于谁,在宁静与喧嚣的红尘俗世里,营造一片原野,修篱种菊,守心望月,不喧,不怨,在简单的生活中,将点滴感悟,融水墨于清笺之上,听岁月的脚步,渐行渐远。

一杯茶,味染了一种心情,一首优柔的轻音乐,撩起一叠念想,玄妙的滋味,萦绕心头,落寞在寂然中,悄悄滋长。千帆过尽,终是平静,一场繁华转身落幕,碎了一地时光,心,本不想惹尘埃,却不慎落入红尘俗世,不能偷得浮生半日闲,幸好,在这喧嚣不减的流年里,还能独自清欢,倚在季节转角处,看陌上风景,品百味人生,人追逐的,有多少是心灵的渴求?多是世俗的需要而已。

细数悲喜流年,一些记忆若隐若现,或深或浅;一些情愫时酸时甜,或浓或淡。

人生这段旅途,有着太多的未知,有着太多的不确定,随心,不谙流年,随意,不憾悲欢,放逐烦恼于清风流云,任时光老去,我不随波,凭桑田沧海,我亦不逐流,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执着着自己的执着,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有些事,无所谓对错,做过了就别后悔,有些人,无所谓去留,遇到了就是缘分,有些情,无所谓浓淡,动过了就是感动。只要一种了无的心境,一种淡泊的情怀,无感情负累,无是非纠结,就是一种美丽!

回首,留不住岁月,凝眸,牵不住时光,执手一杯清茶,缓放一曲舒缓的音乐,砚一池香墨,捻一指心语,馨香岁月,悲伤有时,欢喜有时,感受着自然变幻,体味着悲喜年华,任时光翻阅,我亦无澜,剪一窗岁月,萦一抹明媚,笑看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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