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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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的文章1:我的朋友高鑫悦

文/张语瞳

远处,走来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她叫高鑫悦,从一年级到现在,我们一直是好朋友。

她是我们班的副班长。她的头发比我长一点,个儿比我高一点儿。虽然她的腿并不是最长的,可每次运动会,她都会参加长跑或短跑。我和她比跑步的时候,还没跑一半我就气喘吁吁了。可她呢?一口气超越了终点。体育方面,她不是只有跑步最出色,她对踢毽子也很在行,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踢一两个的时候,她已经能代表班级参加冬季三项比赛了……

别看她有这么多长处,其实她也有“死穴”——唱歌跑调,明明是高音,她却唱成了低音,明明是低音,她却偏偏唱成了高音!今天我可是冒着被她扁的危险告诉大家的,被她知道的话,准又说我了!虽然有时我们也会吵架,但过不了几天又和好了。

高鑫悦和我就像影子和主人一样分不开,用形影不离来形容我们俩再合适不过了。

我的朋友的文章2:我的朋友徐嘉程

文/蒋林成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是大诗人李白写他和好朋友汪伦的友情。

生活中我也有很多好朋友,他们给我很多的支持和帮助,让我很开心。自从去年9月1日我上了一年级,在二(8)班这个大集体中,我结识了很多的朋友,我们每天一起学习,一起玩耍,有着无数的快乐。不过今天我要说的是我的另一个好朋友,他是我的邻居,叫徐嘉程。他也读一年级,个子比我高,皮肤黑黑的。放学后,我们会一起做作业。我们相互帮助,又相互比赛。我们会比谁写作业快,谁正确率高,谁写的字又整齐又秀气,谁考试的成绩更高。在学习上,我们可以说是一对竞争对手。但是,除了一起学习,我们更多的是在一起玩耍。我们做完功课会一起做锻炼,这不,刚才我们还在打羽毛球来着,虽然我们老是接不住对方的球,不过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

有了徐嘉程这个朋友,使我的学习更上进,让我的生活更快乐!

我的朋友的文章3:我的朋友

文/周怡晴

初识,在四年级。那时,我转入新校,她是我的新同学。那时的她,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个奇怪的孩子,从不主动去亲近任何人,独来独往,保持一种特别内敛又安静的样子。当老师安排我和她同桌时,我不由自主地将视线移向她。

她就在我身边,我带着几分好奇,用探索的目光紧锁着她。她似乎发现了我投向于她的火热目光,停下在纸上涂涂写写的笔,转头,面向我。和她目光交汇的刹那,我发现她的眸子竟惊人的明亮,似是溢着璀璨的星光,若夜空星辰般明亮动人。“怎么了?”声音柔和得就像是一抹春风,拂过湖面带起一丝凉爽,席卷着青草娇花的香味,沁人心脾。我冲她粲然一笑,摇摇头,便扭头不再看她。虽然这样很不礼貌,但此刻的我已顾不得那么多。

回忆着刚刚感受到的她,我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弧度。她和我很不同,她似乎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而我则恰恰相反。我有很多朋友,但无所不谈的所谓知己却不太多,有些朝夕相处的朋友或是性格不同,很难做到互诉内心。他们往往只看到我亲切热情的外表,却没看到我奋勇向前、迎难而上、追逐梦想的内心。我想和她做朋友,不是那种不断向你吹捧成绩的朋友,而是不断鼓励你实现辉煌的朋友。

我拿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们做朋友吧。句末还画了张笑脸。端详了一会儿,我就笑不出来了。纸条不够漂亮,纸条上面的字迹过于“龙飞凤舞”,这样的一句话过于冒昧,她肯定不会答应……在我正纠结的时候,她递过来一张纸条。纸条上面清秀的字迹映入眼帘:我可以和你做朋友吗?句末同样是张笑脸。我的眉毛不受控制的扬起,欣喜却也意外地看着她,她还是那般淡然的微笑,只是神色之间带有一丝担忧。我不喜欢她微微皱起的眉毛,她的脸上应该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所有的愁思都不应该爬上她的脸庞。我将因为纠结而捏得有点皱的纸条递给她,但这一次我却不再纠结,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嫌弃。她接过纸条,略带讶异的挑眉,我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她朱唇轻启,轻笑一声,但随即又收敛俏皮的神色,换上一副认真的面孔,浏览着纸条。我的目光如火,看着她,带着几分柔情和宠溺。她就像是皎洁的明月,潋滟着的光华无比璀璨但不炙热,自然地洒进我的心房。

我喃喃的听见她轻柔向我诉说的声音,她如往常一般坐在靠窗的位置,凝视着窗外刚刚被雨水洗刷过的蔚蓝天空。我知道,她是我孤独岁月的一朵花。遇见她,就像是飘荡在狂风巨浪中的小舟,终于停靠在了码头,再也无惧惊涛骇浪,再也不怕疾风骤雨。

我的朋友的文章4:我的朋友

文/张焱森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的名字叫胡博研。

他今年八岁了。我比他大一个月,我把他当成兄弟。我们在一个教室上课,不是同桌,而是同学。下课后,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儿。我觉得他长得很帅。他的脸,长得像苹果一样圆,眉毛长得像柳叶一样细,眼睛水灵灵的的,鼻子像山一样高,嘴巴像桃子一样红。我们班很多同学都说他很帅,我觉得同学们说的都很对。

有一次下课后,我和胡博研叫了几个同学,大家一起到操场上玩打仗的游戏。我们一队五个人,共有两队。我和胡博研装的是中国人,敌方装的是美国人。打仗时,胡博研表现得很勇猛,他把敌方打败了。

我的朋友,很厉害。

我的朋友的文章5:谢谢你,我的朋友!

文/黄羽姗

在大片的向日葵花海中,在朵朵簇拥的花朵间,我们奔跑着,跳跃着,呐喊着,欢笑着,磕磕绊绊地朝着地平线的方向跑去……

阳光如流水般淌过茂密的林叶,在树叶的缝隙间砸下一个个淡淡的光斑。在这晴好的日子里,学校举行了一场运动会。

女子组800米长跑在观众的欢呼声中拉开了帷幕。我朝站台上的观众挥了挥手,自信地一笑。

“各就各位,预备,砰!”裁判员一声令下,6名决赛运动员好似离弦的箭一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唰”地一下冲了出去,一个个你追我赶,好不激烈!

我势在必得地冲到了第一,风在耳旁呼呼地吹过,像是在对我诉说着什么,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眼前的赛道渐渐模糊起来,随即场内响起同学们惊恐的尖叫声……

不知过了多久,我吃力地揉揉惺忪的双眼,映入眼帘的只是恐怖的白色——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还有一阵阵刺鼻的药水味儿,没错,我躺在医院。

“这是哪儿啊?”我明知故问地问着身旁这个陌生但又清秀的女孩儿。“噢,你醒了啊!这里是医院噢。”“你是?”我疑惑地盯着眼前这个女孩儿——乌黑的齐肩发,水汪汪的大眼睛,额前有些细碎的刘海,简直就像一个可爱的SD娃娃一样烙在我的心田。

“嗯,我叫李莹颖,是你的热血粉丝!今天你跑步时突然晕倒了,不过……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呢!”我沉了沉眸子,双眼漫无方向感地飘向窗外,稍有些黯然失色道:“唉,你真的想和一个与成功失之交臂的人做朋友么?”

她紧紧地抓住我的手,霸道但却很潇洒地说:“一次失败算什么!失败了,爬起来不就行了吗?”我心头猛然一振,这句话,竟如此似曾相识……我瞳孔不禁一紧,当年,母亲就是这么鼓励我的。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我意兴阑珊时,她总能给我鼓励和支持;每当她跌倒时,我也总能伸手将她扶起。感谢你在我身边的每一天,感谢你的明朗,谢谢你!

我的朋友的文章6:好友巧儿

文/聂雅然

我的朋友很多,但是我最信任的是巧儿。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又长又粗,远远望去很有光泽。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很明亮。白嫩的皮肤简直让人羡慕。

大概是一种缘分吧。她刚来的时候就和我成了同桌,不到半天我们俩便相熟了,桌椅换来换去同桌却总是她。于是我的生活便有了一番特殊的“遭遇”!

她不仅活泼、开朗、还很顽皮。每次我和她出去玩,她总是一跳一跳的。每次我和男生斗嘴,她一个人就可以把她们说得面红耳赤,嘴巴打结,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说一句:“好男不和女斗”之类的话便掉头离去。

当然我更佩服的是,她能在老师面前也可以做到不慌不忙,应对自如,似乎那些从她“锋利”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是她事先准备好的“幽默台词”。

她打架也很厉害。有一次她和我打架,她一只手就把我打得落花流水,因为她力气很大,总是保护我,我还要告诉你们一件事:她学习成绩也不错喔,应该算是个数学精英吧!每次考试都不会低于93分的。她写字很小,有点像“小大人”写出来的字。她每天都面带微笑,不管遇到好事还是坏事,总是用微笑来迎接每一件事情的到来。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好友巧儿,一个漂亮、洒脱又聪明又幽默的女孩!

我的朋友的文章7:我的朋友奇肯特

文/王宣懿

人生之路上,没有朋友,那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我非常喜欢交朋友,所以有许多伙伴,今天我就为大家讲其中的一个。

一头黄得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挺直的鼻子,红彤彤的嘴巴,圆圆的脸蛋,穿着一件黄色的短袖,黑色的运动裤,蓝色的运动鞋,这就是我对奇肯特的第一印象。

奇肯特是一个加拿大与中国混血的阳光男孩。他会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转调版的中文。他在加拿大长大,今年是与他姐姐一起回来的。他的姐姐与我的姐姐是朋友,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奇肯特比我小四岁,八岁的他总是用灿烂的笑容对待每个人。我第一次与他见面时,他热情地对我说了一句“hello”,我也就顺口答了一句“hi”,这就是我们见面的开场词。不到十分钟,我们就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我十分爱听他说话,那真是可以用声情并茂来形容。英语、转调的中文、手、眉毛齐上阵。“我的name,嗯-你知道name吗?噢!对对就是这个意思,对,奇肯特。我已经8岁了呢!哎!你不嫌弃我的chinese不太OK吧?”我现在想想他那种滑稽的样子都会哈哈大笑。他其实想说:“我叫奇肯特,我十分喜欢西安,因为我爱辣子和面。”就这几句简单的话他一共说了五分钟。

我们后来一起愉快地玩耍了半个月。他的中文也在我的带领下长进了许多。虽然有时说着说着会突然蹦出一个英语单词,但再也不像以前挤着字说话了。

我们十分珍惜每一天的时光,但时间老人最后还是给我们中间画了一片茫茫大海。

不过,分开不到一个月,我们就发现一个可以让我们聊天的工具-视频通话,所以我们延续了这段友谊。

我过生日的那一天,又一个惊喜降临在我身上。

伴随着《生日快乐》歌,我吹灭了蜡烛。忽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快递叔叔让我签收。茫然的我看着全是英文的箱子想了想,忽然明白了什么。我接过箱子,迫不及待地打开,里面有一个精美的包装盒。我怀着好奇心打开,哇,好漂亮的一条项链,还有一张贺卡,上面写着:宣宣姐姐,生日快乐!我十分想念你!

好开心呀!我冲进电脑房,打开电脑与他视频,告诉了他我心中的喜悦,他也十分开心。

那条项链与贺卡我至今还珍藏着。因为那是我们友谊的象征。虽然我们之间隔着茫茫大海,但友谊依旧。

我的朋友的文章8:吾友金鱼

文/荷包蛋

金鱼是我的朋友,高三那年才真正相识的死党。那一年高三合班上课,我们成了同桌,在第一排。我们相互间起了很多卓号,我给她起的第一个卓号是“黄毛丫头”。因为那时候她稀疏的头发泛着黄色的光芒,薄薄的帖在头皮上。她个子瘦小,十年过去了,依旧袖珍。金鱼感情细腻,有爱心。听我讲起小时候留守时代的故事会不停地哭。我大大咧咧,脑子里总少根筋的,经常和前后左右的同学滔滔不绝,热火朝天。新班主任特意把金鱼安排做我的同桌就是希望我能闭上嘴巴,好好念书。结果我们反而无话不说。

那一年的深厚友谊是从一条巧克力棒开始的,高三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考试,我们约定谁的分数高,就买巧克力棒跟对方分享。她的历史特别好,而我的英语从来都不差,所以我们买巧克力的次数大致相当。虽然是一快钱一条的巧克力棒我们仍然吃得很开心。我们还约好,在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晚上,在市里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凑在一起,买一根最大最好的巧克力一起吃。无论考得怎么样,我们都要这样做。可惜,在高考后我因为其它的事比她先离开了。从此我们一别就是四年。大学的时候她在湖南,我在河南,零星通过几封信,也曾在揭不开锅的日子里得到她的援助。

别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东莞,那时候我在东莞实习,在一个超市门口碰到她。天哪!那是老天当时给我最好的鼓舞。我们俩在超市门口抱在一起又笑又跳。见过那一次后,她继续留在东莞工作,我回学校考试,毕业,然后到中山工作。一年后,她辞去东莞的工作转战中山,在去古镇任职前来学校看我。我们在宿舍里聊天,到超市去买巧克力。第二天我去上学,她在宿舍打点行装,居然还跑到超市买我前一天晚上看上的鞋。我匆匆跑回宿舍送她,临出门前我们打开巧克力,发现居高不下的温度已经把它变软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拿起筷子,相视而笑,眼泪夺眶而出。这种感受只有我们俩懂,说不明,道不白。

后来在她准备CPA考试的时候,我遇到一个人渣,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她一次次挤出时间,甚至请假来学校陪我,深夜里陪我打电话,在医院里守夜,送我去打飞机,在生日的时候给远在江南的我寄一罐开心果和巧克力棒。我从来不敢想如果那段日子里没有她,我会是怎样。

再后来,她辞去古镇的工作去了横栏,还在中山,也仍然忙着为CPA奋战。临考前我去跟她疯了一天,带巧克力给她壮行。那一年秋天,她又辞去横栏的工作去了深圳,只直到现在。在这段时间里,上天终于也开始眷顾我。让我遇到一个对的人,买了房子,结婚,也搬了新家。金鱼仍然在深圳为CPA奋战。虽然仍有距离却越来越近。我知道她可以做到的,她有一颗强大的心。巧克力是我无声的支持,那是我们的约定。

搬新家的时候,她从老家赶来,凌晨3点多到的,中午11点又赶去深圳了。就这9个小时的相处她都来了。我真的感动。候车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个红包,说是恭贺我乔迁之喜。我带她去吃螺蛳粉,那是我们高三时候的保留节目。啃着鸡翅,我跟她诉说这一年来的艰难。她笑着对我说以后会好起来的。我相信,虽然搬完家后的那天中午,我跟先生加起来只有36块钱了。工资要等到月底才发,而那天才6号。

回到家,拆开她的红包,我的泪水又不争气地出来了。这个月的生活费有着落了。这就是金鱼,ALWAYSE SAVES ME IN TROUBLE!

我诚挚祈求上天保佑好人一生平安,保佑她不要受伤,不要生病,健康快乐每一天。

我的朋友的文章9:我的朋友

文/谢静怡

我最好的朋友是朱昱瑾,她是一个学习不错的人。她一头乌黑的头发,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红扑扑的脸蛋,嘴巴比吃了蜜还要甜。

她很喜欢画画,也很认真负责,是我们班着名的“小画家”之一。有谁想要她画漫画,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接下这个任务,利用空闲时间把任务完成。我在她家看过她以前的画作,没有现在的画那么好看,有些画的手有点像“九阴白骨爪”,很好笑。我现在画得也不怎么好看,但我从她那里明白了,只要多加练习,我的画也会变得好看起来。

她很幽默。我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开心果“。我觉得她的笑话源源不断,好像讲不完一样。有一次,我们考的数学试卷发下来了,我考得并不好,心情很沮丧,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灰蒙蒙的,眼前不断地出现回家后被批评的情景,我的心情更加沮丧。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不断地鼓励我,可我却油盐不进,把她的话当耳边风,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后来,我被她的一个笑话给逗得捧腹大笑。不知笑了多久,我肚子也笑痛了,才停下。后来她笑话一个接着一个,我把烦恼远远抛到了脑后。我们一路欢声笑语,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天气似乎也变得晴朗起来。

她生气的样子很奇怪。有一次。我对她开了个小玩笑把她惹怒了,她怒气冲冲地向前走,跟她说什么都不听,拖也拖不住,感觉三头牛也拉不回。就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肯理我,所以说,我觉得她这种人惹不得。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有优点也有缺点,我也从她身上学到了很多,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万分。

我的朋友的文章10:我很伤心,虽然你只是我的朋友

我很伤心,虽然你只是我的朋友。

我哭了,但是你不会知道。

我坐在夜市旁的长椅上,整个身形都透着难以名状的忧伤

致使在昏暗的夜色里,都有无数路人注视着我走过

只是没有人会知道,我的哀伤只是因为我失去了一位朋友

一位只见过一次面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文章11:我的朋友

文/俞炆彬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齐耳的短发,一张圆圆的小脸。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总是闪耀着欢乐温和的光,那小巧玲珑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说起话来叽叽喳喳像小鸟一样。她笑的时候两腮露出两个小酒窝。生气的时候她会说:“我不跟你玩了。”过了一会她又好了。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上课时不认真听讲,喜欢跟同桌讲话。但是你别看她上课不专心,成绩不咋样,可她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有一次,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被同学摔倒在操场上,还用脚踢他。我和她刚好路过,她赶紧跑过去叫那人住手,然后把小朋友扶起来,用手拍拍他身上的灰尘,说:“你没事吧?”“没事,谢谢你,大姐姐。”

你看她就是这样一个聪明、活波、天真、可爱,又爱帮助别人的小姑娘,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彬彬。

我的朋友的文章12:击掌相和

文/周晓枫

当我撰写文章来描写我的朋友的时,我不自觉地运用着那些美好的形容词、语句为我的朋友们包上了糖纸——他们是糖,本身是甜的,我愿意让他们更加闪亮。

可是对于你是一个例外。多年来我们保持奇特的共处方式:仔细考虑对方的缺点,并佐以冷嘲热讽、口诛笔伐,你我从容不迫,我想我们亲近得不需要礼貌。直到今天,我放下一个祝福就走得好远,回想起你来,依然不能改变习惯的对话方式。

为了埋下春天的种籽,农人深深地弯下腰。许多志得意满的人们最初也是对生活俯首称臣的,而你从来不愿意委屈自己,所以你有一段时间相当潦倒。你的老板们不是伯乐,他们没有领略到你的旷世才华,而是被一个下属不可一世的指教弄得心烦意乱。你被一个又一个的单位排泄出来无处安身。

你把大部分时间用于睡眠。中午徐徐地醒来,然后躺在床上,听任大滴大滴的时间渗进泥土

……不知道怎样去面对这个世界,你只好无知无觉地睡去,把现实象一张牌一样轻易翻到身后。

黄昏后,我和你无所事事地在街上走着,直到灯火噼噼啪啪地开满了整个晚上,你缄无一语眼睛里是愤世的忧伤,你保持着对自己才能的充分自信,却不能保持与之相衬的良好心境。

我们有时喝一点酒,象征性地干杯。从眼前这只高脚杯里,感动于清脆、简单而要求菲薄的存在——而我们的心数倍于我们的身,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负担,是的,我们都没有走上正点的生活,我们从对方那里找到一种微妙而可靠的安慰。缭绕的云雾后面是你的脸。那段时间你离不开烟,六指似的。你说你喜欢看着烟雾从有到无,象是静观生命散化的形式。我猜你的烟瘾可能源于内心一种深呼吸的渴望。

那时你心存锐气。“如果有上帝,他是派我来行使反对的权利的。”你一直坚持这么说。我想所谓实施反对,是你强力把现实推到对面,甚至树友为敌,为的是以其反作用力把自己推到对阵的边缘,你要使自己因为没有退路而变得异常坚勇。

你觉得以你卓越的头脑在社会中是游刃有余的,只是时候还未到来,你机会正飞越无数夜晚的栅栏,向你靠拢。

人什么都想要,有了八两友谊再给我二斤爱情,当了士兵就梦想着去作一匹将军,这是人之本性。你蓬勃的占有欲只是缺少开展的条件。但我知道你这只章鱼看似懒散,其实你有八条阴谋的触角,正伸向四面八方。

有很多鲜艳的名字簇拥过来,你的生活显得多姿多彩了,虽然这其中的大部分只是虚晃一枪的艳遇。购进这么多爱情的伪劣产品,心灵的仓库就有点拥挤了。

因为缺乏经验,我对爱情的理解一向是初级的。我总觉得,对一部分人我们怀有肉体上的痴狂,对另一部分人我们怀有精神上的迷恋,只有在这两个结合的交集上,才可能存在那种被称之为爱情的东西。我想爱情是灵与肉的水**融的一种状态。

我诧异于你把肉体和精神这两个集合整齐地分开,放在身体的两旁,并保持它们之间井水不犯河水。

很长时间我都疑惑于为什么你我会成为朋友,虽然这是既成已久的事实。我以艺术感生活,你以哲学分析社会。我们各自所占的领域,都是对方凭借自己的惯性所难以抵达的。也许我们为对方提供了精神的新入口。

我不知道感情和理智达到怎样的比例时才能被称为友情——但明白那是与众不同的,我们位于友谊的侧面。内心之中我是关注你的,但我不能运用温情来表达。是的,仿佛突然绝缘于这种大众流通的方式,我呈现出的是感情的负面。长于对你讽,但是你一直相信着我,因为伤害从来不是我的目的。这也是一种激励,就象让禾苗成长的,除了阳光,还有阴天的雨,一如你对我的所作所为。

你的其中一半是我所喜欢和欣赏的,你的另一半是我所厌恶而难以忍受的,所以决定了我对你的矛盾态度,既格外苛刻,又格外宽容。决定了我某日正式开除了你的友籍,决定了我在同时就明白,我为自己埋伏下一笔很久以后必会发作的感伤。

你的机会终于来临了。精确的计算和直觉使你在股票市场上狂飙突进。终于,你装潢着考究的西服,以私人轿车代步。

暴发户的形象简直成为一面旗帜。我们原本生活在贫穷却恬静的精神家园,后来正是因为有你这样春风得意的“罪人”,才使越来越多的人更改自己,把辞职报告当作护照,把招聘老板的点头当作签证,移民到商品社会里。可惜大多数人只是在繁华下低头,劳累地打工而已。

每个人都至少经历过一次深邃的感情,但是不必一定要赋予它深刻的意义。这简单得如同换牙,经过它我们才能涉足一个新阶段,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成熟。你随即遭遇了你实质意义的爱情。

你隆重地捐献出许多情感,不幸的是被对方打过折后又退回来。这次打击无疑是沉重的,你奄奄一息匍匐在自己的真情上。

你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来修补内伤。康复后你神采奕奕,重归于你的若干情人之中。每当你表情振翅欲飞,对我谈起你的新欢旧爱,我觉得你真象万紫千红中一只高高翘走屁股的蜜蜂。

共同经历了八年——很重要的八年,从孩子的身份开始提拔自己,直到今天头脑里组建起牢固的观念。从幼稚到成熟,我们是彼此的见证人。成熟,虽然这个词已被世人用成了一枚烂柿子,可谁又能否认那是成长所追求的方向?

人们在幼小的时候都盼望过成熟,后来才发现成熟的价格是这么的昂贵,只能分期付款,并且付款的期限拉得很长很长,不知道以一生的时间能否偿还清楚?可怜的是买回了“成熟”却发现是个庸品,再返回去——看见上帝的柜台上赫然写着: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你我的性格一开始就存在着分歧,当我们终于以近似于成熟的目光观望着对方,巨大的差异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

友情晶莹如雪,经不起爱情阳光的照耀;爱情茂盛如夏,经不起亲情的纷纷落叶;亲情深浓于水,经不起现实的一刃刀锋。这世界的许多东西是这样容易流逝,看一看手中还剩下什么?童年的时候,因为一无所有,我们的手异常干净;成年的时候,因为一无所有,我们的心将异常空旷。

你如一向前奔跑着,奔波事业,陶醉爱情,也挫伤生命。时间是一个狡猾的猎人,你跑来跑去不过是只仓皇的兔子。你跑得很累,因为安全地带还很远。你不知道你把美好的东西丢了一路。

你曾概括过我们的友谊。你说时间的斧子会砍断许多深情厚谊的绳索,但是对我们不会。我们

之间是一根细韧的线,关健在于相连的两端,而非那拦腰重压的考验。我喜欢这句话,并一直记着它,现在还能说什么呢?那根细韧的线,竟象手中不时弹下的烟灰,断断续续,最后被风一吹就散了。怎么去解释分离呢?那些琐碎的原因象茶叶沉在杯底,我们不要去搅动吧,如果隔夜的茶伤身,就把它静静地泼掉。

我们是那种击掌相和的朋友,拍痛对方时才能听到响亮的掌声,这次,也许拍击的力量太大了,我们竟推开了对方。

孤独的时候,我有时左手握住右手,对自己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每当这样鼓励自己的时候,我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不知道是否算作一种细微的怀念。

云的这一端,我安安静静地守望着你,自始自终——希望你左手的理想和右手的生活,击掌相和。

我的朋友的文章13:书——我的朋友

文/汪杰

儿时的我,每当一看见那些所谓的字,就感到浑身无力,头晕眼花,然后喊着没意思,从小到大,读书便是最让我头疼的事情。

渐渐长大了,我才感到自己很缺乏知识,每次写作文,我都不知从何写起,爸爸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书,让我阅读。

直到有一天,学校开展了“读书比赛”,要求每个人都要参加。他们说了很多书,可是我竟然一点也没有读过。同学们对我说:“没关系,下次你多读读书就好了。”我坚定地说:“我一定要好好读书,懂得很多知识。”

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喜欢上书了,因为读书带给我很多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白雪公主》时,我曾暗暗诅咒王后,希望白雪公主可以摆脱王后。当我读林清玄的《有一种幸福叫感恩》时,我曾默默为他们流泪,也曾祈祷愿他们的儿女都能感恩图报。

读到《三国演义》时,我非常佩服诸葛亮的雄才大略,当读到《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我非常佩服他……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这点我是颇有感受的,书告诉我怎样做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交友,书教会我许多东西,是我这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

我的朋友的文章14:不必

文/张春

我的朋友乐乐在废纸上画画,画完就随手丢在一边。我把她乱画在废纸上的东西剪下来,贴在一个本子上并装饰好送给她。她感叹:“哇,原来这么好看啊!”后来,她继续用随手能找到的东西画画,越画越多,越画越好,越画越开心——点亮绘画这个技能就是这么简单。

我想,画画就是触摸时间和心灵。从手能够握住东西开始,我们就不自觉地开始涂鸦了。

我感觉许多人都有点儿喜欢画画,却出于“画不准”的畏惧而不怎么愿意动手。我画画经历了我国学院派的教育,学院提倡基础练习,并且认为“要先画得准,才有资格画得不准”。这种本末倒置的标准,让人们把大量的精力花费在忍受绘画基础练习时的枯燥上。对于成年后开始画画的你来说,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趣味,应该具备相信这种趣味的信心,不要拘泥于能否画得准确,那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想写生,不要从描摹那些令人畏惧的石膏开始。你去超市,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买回来画。你画的时候要想:“我为什么喜欢它?”它的哪个地方让你心动,你就从哪里开始画。画自己喜欢的东西,把你的喜欢表达出来。画得准确只是画画的一种方式。

比如觉得一个苹果红得可爱,你大可以画一整片那种红色。你可以用很多纸,反复调色,反复涂满红色,直到涂出一片让你最满意、最接近当时打动你的那种可爱的颜色为止。这种画画方式其实也是很科学的——色彩构成练习。你是不是觉得这种方式很有趣?你有没有跃跃欲试?

但是,如果要你从素描开始画这个苹果,把它的形状、形体和光影都画准确;然后练习色彩,把它整个细微的色彩变化都画准;通过大量的练习,画出一个符合大众认知的苹果,这时候它还是你最初喜欢的那个苹果吗?可能不是。而且这个过程令人畏惧,充满挫败感,难以为继。

技术是为心灵服务的,心灵需要它的时候,主管学习技术的那部分大脑会非常卖力地工作。你在喜爱中画下去,追寻下去,通过这些积累,心灵会更充沛有力。而且,不管是写实的能力,还是感受的能力,你都会越来越强,表现形式也会越来越丰富。这样,每一点进步都自然、愉快、充实。这样去画,用力所能及的方式触摸自己的心灵,除了自己画得愉快,欣赏画的能力和自信心也会迅速增长。再去看别

人的画时,你会看到更丰富的东西,并因此渐渐形成自己更为独特的趣味,对美和丑的认识也更独到。

所以,画画是不必有负担的,尽情体会自己的心意就好了。我画画经历了整个受教育、主动学习、历练和甄别的过程,这个理论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符合我对待所有事物的观念,我相信它是对的。

又自在,他们都愿意下基层。这是一场大型旅行真人秀,历时十四年,涵盖职场故事、权力斗争、人际关系宝典,人设丰富,代入感强,播出后经久不衰,十分成功。

卡逊和帕特森一样伟大,不用像日本小学生那样学习分门别类,懂不懂可循环和不可循环的区别也根本无关紧要。能把垃圾扔进垃圾桶,就是一个合格的环保主义者了。

我的朋友的文章15:我的妈妈,我的母爱

文/陈华

我的朋友总说我一把年纪了还那么喜欢撒娇,我想,这大概是我的妈妈太疼爱我的缘故。从小到大,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

那年,我读六年级,她和爸爸从根子老家到城市发展事业。要知道,一对从农村出来的没人脉没背景没积累的年轻夫妻,要想在别人的城市里有一足立地,需要何等的努力和蛮拼。即便如此,他们仍坚持每天都坐最后一班车赶回家,回来的目的是检查我们的作业和陪伴我们入梦。可为了事业,他们又总会带着少则几十斤多则二三百斤的货物回来赶工到深夜,然后第二天又坐最早的五点半钟车下茂名开铺,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我的奶奶常劝他们不用这么辛苦几十公里的赶回来,可他们就是不同意。记得有一次,爸爸出远门了,只剩下妈妈一个,她照样连夜赶回家,谁知回到分界南山河边,车坏了,司机让乘客们自行解决。我妈妈便挑着近两百斤的货物一步步的往家赶,途中,扁担居然压断了!还好遇到一个好心人借了我妈妈一根扁担,才在我入梦前回到了家。时至今日我仍清楚的记得当时几乎虚脱了的妈妈,通红的脸蛋、蓬乱的头发、成串的汗珠,湿透的衣服似乎都冒着热气散发着一股本来是酸的而我闻到却是香的汗味……她来不及休息,便开始检查我们的作业并一一做出了指正。那晚我没睡,一宿等着妈妈休息的声音,可结果除了她进来检查我们的被子之外,我一等就等到了天亮——“五点十二”闹钟清楚的显示着,外面传来了妈妈开门出去的声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几姐妹都一一外出读书。如果将他们那些年来回走过的路连起来,我想足可以绕地球几圈!现在每每想起才觉得妈妈坚持的伟大与可贵!

妈妈疼我,舍不得批评我,每次我犯错的时候,她就会让我搬着小椅子坐在她旁边听她讲道理。她喜欢夸我,逢人就夸甚至发展到让我家公家婆也学会了夸我;她喜欢给我擦汗,即便我已是孩子的妈妈,可只要她看见我有汗,她都会很自然的伸手过来;她喜欢我长胖,喜欢看我大口大口的吃饭,喜欢看我穿着漂亮的衣服……

妈妈疼我,也有执拗的时候。那会我师范刚毕业想改行去外地工作,可我妈妈却坚决认为我只适合当一名教师。于是,一个在房间里一个在房间外,谁都不吃不喝不睡不上厕所,就这么对干着,直到两天后我屈服了。那么多年过去了,事实证明妈妈是正确的,我的确很适合当一名人民教师,用妈妈遗传给我的那份善良和那份为人立世的负责去教书育人。

现在,妈妈已快是老太婆了,还整天嚷着要赚钱给我们换车换房。知母莫若女,所以,对此我不反对,依然如故地享受着她的深深的母爱。因为,我们好想就如此让妈妈疼爱我们到天长到地久。

我的朋友的文章16:因为,还在路上

文/羽白

请我的朋友原谅,请我的文字原谅!

曾于那七月流火的日子,我将自己的家门和文字锁上了。没有道别,没有解释,也不需要杯光灯影下的饯行。就这样,以一个男人的沉静与傲慢,悄然消失于朋友的视线,离开了文字的行列……

我想,消失是因为犹在,离开是为了回来。当这个世界太喧嚣的时候,我需要清静一会儿;当我的身心疲惫的时候,我需要休息一会儿;当我握笔的手,日渐变得消瘦起来,我需要皈依打坐、闲情养血……男人的真相,永远是强壮下的脆弱,力量背后的疲倦,甚至还有才华表象下的弱智。于是,我将我的家门和文字暂时锁上,只想让自己懒散一会儿,只想独自一人,放牧一下干涩的心境,安抚一下迟钝的思维。这,与逃避没有关系。一如寻求并抵达一个驿站,停靠和歇息,都意味着再一次出发;而下一个旅程,依然需要下一个驿站……因为,还在路上。

是的,一时的消失,正是因为所有的犹在;短暂的离开,正是为了一切的回来。如若说,博客是文字的家门,那么,家门和文字,依然是我的寄托和依靠,而寄托和依靠,之于一个需要思想和讲述的男人,是何等的重要。事实上,在我消失于朋友的视线,离开文字的日子里,我并没有感到些许的寂寞和孤独。反而,我时常听到朋友的敲门声,也读到朋友太多的问候,还有纷至沓来的消息。之于这些,我一直在灯光下含笑着收藏,却没有急着去开门相迎,抑或以文字的方式,一一答谢。我只是将诚挚的问候记在心里,将朋友的路过当成风景。因为此刻,我依然在心灵的一隅,像一位隐士寄情沧州,或清茶一杯,或残卷在手,从喧嚣走向寂静,从现代走向远古……因为,还在路上。

经历过所有的偶然与必能,我的生命跟随着四季交替的时光,正在一点一滴地消耗,文字也变得苍老而失去光泽。于是,我捧读起目之所及的清辞雅章,也捧读我所能呼吸的空间和原野。这时,感觉有轻柔的和风拂过,湿润的空气蒸腾弥漫,那枯瘦的枝桠渐渐爆满细密的光点,遍野是明净的鹅黄,四处是撩拨心弦的潺流……惟有此刻,我觉得世界特别的干净,颜色是那么的饱满和温润。为此,我以隐士般的惬意,或点燃一支烟,或沏上一杯清茶,以生的欢欣和爱的喜悦,倚坐在野藤编织的高椅上,心无杂念地打量着这个世界,却又若有所思地渲染春天般的心境。冥冥之中,我听见花开的声音,看见遥远的天边,涌现另出一种光明。循着光明前行,心也随之舒缓,灵感在云端穿行,思想却走进了辽无际涯的苦旅……因为,还在路上。

当暮色低垂,冷竣的钢筋水泥森林,湮没了明月清辉,也隔断了田园牧歌。我该去向哪里?街头霓虹,我不想看了,那会让人的眼睛,染上色盲;呐喊呻吟,我不想听了,那会让人的耳朵,误以为真理;车水马龙,我也不想跟了,那会让人的双脚呵,接不着地气。于是,随时光之梯的延伸,我将快要老花的瞳孔收紧,聚焦风雨千年的历史,听那沉默千年的故事。事实上,当我绕过狂热的叫卖、晃眼的钞色、残酷的争斗、黑色的交易……试着走进秦汉魏晋,也走进唐宋元明,每一次,都能与一位清瘦高古的老人,不期而遇。老人总是神情肃穆,一如在前提灯照道,他那阐述历史与哲理的声音,一路滔滔不绝。我就像一个刚刚启蒙的孩子,似懂非懂地一路跟随,收获光芒的直刺,镀亮冥顽的心智。这,使人感到渺远和神奇,步子因此而急促起来……因为,还在路上。

尝试着寄情沧州,独自行走在心灵之域,就着茶香蒸腾和烟头闪耀,于阅读和思考之中,以虔诚的姿式静待春暖花开,这是多么的敛息静气,又是多么的撩人心魂。这时,桃红弥漫窗外,树叶像明亮的翅膀,在瑟瑟地颤动。万物如似舒筋活血,沿梦的意境轻柔地复苏,布谷鸟的丽音,让湿润的空气怀春。而我,总忘不了这开启生命的清唱。纵然历史已旧、生命渐老,而一个男人的世界,却总是在不停守望。守望,该是一种思想的站立,一种精神的不倒。因为,男人的内心从不祷告上天的赐予,我只是在路上走走停停,专注地循着季节的变换,循着日月交替的星辰,研读纤柔而刚强的生命。我渴望用自由的方式,在生命的旅途走走停停,关注那每一株小草枯萎了,又绿起来;关注每一场丰收,所经历的痛楚与磨难……

为此,我捡起每一片落叶细看,那上面尽是隽永的诗歌。而我,是循着诗歌前行的,或以沉静、或以激越,或以休眠、以惊醒,或以我没有中心思想的散乱文字,一路渐停渐行,一路且歌且吟……因为,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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