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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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文章1:穷尽一生,最初的梦

文/白蔚天

还记得高一的一次周记,我在天马行空的文字后面突发奇想地添了一句:“我最大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一周后,本子发下来,我打开一看,一行苍劲的字体:“未来不是梦。”后来又了解到,老师也是个向往远方的人。而在今年的暑期,年近花甲的老师去漫游了大东北,去了国境之北,我才恍然发现,老师的足迹已走遍了全国各地。

九年前的梦想依稀记得。九年!老师用他的脚步完成了心底的梦想,而我,青春中最重要的阶段,收获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曾经遇到一份爱情。在询问好友S之前,其实我的内心早已有了答案。所以,尽管她的一番宏论看起来论据十足,让人无可辩驳,我还是保留了自己的看法。她的观点很普通,也很普遍:“爱情能当饭吃?结婚过日子嘛,感情处着处着就有了,但物质一定要有保障。”

几年前,S还是一个纯真地向往着爱情的女孩,还记得她为了争取和男友在一起,和家人进行抗争,几天几夜睡不着觉;还记得她为了见上远方的恋人,周末站着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只为一天的短暂相处。而如今,她却也被世俗的价值观迷惑了,可能是现实的复杂在她心里植下了一丝恐惧,也可能是浮躁的社会使她渐渐淡忘了最初的追求,或者是其他的,我无从知道。

有很多人也许像S一样,最初都满怀憧憬,希望找到一生中的真爱。但走着走着,就累了心绪,就被沿途的风景羁绊了脚步,以至于将就了一生。

为物质而结婚,为年龄的时不我待而结婚,为家人的催促而结婚,更甚者,根本不知道追求的是什么,为了结婚而结婚。

有时候,我们不害怕跌倒,不害怕失败,只害怕在奔跑的路上迷了方向。我们都是刻木求剑的旅者,以为画个符号,它便原地不动地等着,不会流失。可是,我们忘了,我们自己却在走着。

多年后,我们蓦然回首,发现,曾经追寻的东西还在原地,只是我们迷了路,遗失了它。穷尽一生,那场最初的梦,你还记得吗?

最初文章2:回娘家

文/山东海静

记忆里,对走娘家最初的印象大概是三十多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

姑姑到我家,在大灶前烧火。我想,姑姑是来走亲戚的,怎么能让她烧火呢?姑姑则说:“走娘家嘛,我就愿意烧火!”风箱不紧不慢地拉着,火苗徐徐窜出,映着姑姑的脸,姑姑竟一脸满足和踏实。走娘家就烧火?我才不愿意烧火呢!一烧火,灰还指不定抹到哪里呢。那时,我并不能真正理解姑姑的心思。

我结婚之后,却不得不尽量自觉地往火屋里钻,我得当个好媳妇,对回娘家也有了新体会。新婚第三天,大伯嫂生孩子,剖妇产,大伯哥出差在外,做手术前是我老公签的字,婆婆一直陪在医院里。一家人都忙小侄子,常在家里的就只剩我和公爹两个人。公爹虽盼孙子,但自然是不便去医院照顾的。新媳妇不能见月孩子,是老家的风俗,我也不能去医院。于是,只能守在家里,做饭的担子也就落在我身上了。每天早上先烧三暖瓶水,公爹爱喝茶。有时烧开了水先给他沁上两个鸡蛋。婆家的灶不带风箱,引柴火若是好用,点火并不费事,若是不好用,则浓烟四起,光点火就得闷半天。可怜我上了十多年学,大学一毕业就结婚,刚结婚,还得学新课。等终于做好饭,太阳已升高,我也大汗淋漓。那段时间回娘家是我最放松的日子。早晨可以由着我睡,起床后饭已端上桌,吃可随意吃,坐可随意坐。父亲盯着我憨厚地笑:“你是回来睡懒觉的!”“嘿嘿!就是!”我做个鬼脸儿。其实,何止是晚起大半个小时的事儿,回娘家,原来是这个滋味儿!

春节回娘家是一件重要的事。在鲁北平原上,嫁出去的闺女如果平常工作忙或者路途远不便回娘家,春节也总得回娘家一趟,一则孝亲,二则慰思乡之心。要是过年都不走娘家的话,左邻右舍就难免疑心家庭矛盾所致。

我嫁得近,回娘家是家常便饭。然而,对待春节回娘家仍郑重其事。得和弟弟提前商量日期:初二,还是初三。因为初二走娘家是家乡的风俗。大年初一一般不出门,初二走头一桩亲戚。新年第一桩亲戚当然首选娘家。闺女的娘家,老公的丈人家,孩子的姥娘家,还有比这更亲的亲戚吗!但我如果是初二走娘家,弟弟需在家陪着,就不能走他丈人家了。弟弟如果初二陪弟媳走娘家,我就初三回娘家。兄弟姊妹们趁过年凑凑,也为一团和气,叙叙手足之情。

我刚有孩子那年是初二那天走娘家的。娘家人都盼着早一天见外甥。我平抱着刚三个月的儿子,里一层小褥子,外一层小褥子,婆婆又在最上边搭了一层,还叫我咬住一个角儿。不搭上,怕有风;搭实了,怕憋着孩子。一路上,我一直伸着脖子,歪着头,保持着一个姿势,就是这样走着回娘家的。老公在后边笑呵呵地跟着,手里大包小包的。我想起歌中唱的“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一个胖娃娃”,我可全然没有人家那么能干,那么利落。刚进村,大娘亲切地和我打招呼:“英子,回来了吗?”一句话问得我心里那个暖啊!我到别处走亲戚,人家都是问:“英子,来了吗?”只有走娘家用“回”字啊!娘家,娘家,有娘的地方才是家。这里是生我养我的村庄,这里有我牵挂一生的二老双亲,是我永远的家!一向爱闹的五哥说:“坐火车来的?”我笑得走不稳,嘴不得空儿又没法儿回他。倒是老公话头来得快,“坐飞机来的。你看,这不是刚出了飞机场嘛!”这回,轮着他们哈哈大笑了。我婆家到娘家,走小路只需五分钟。

到了家,一家人可乐开了花。娘忙着接孩子,爹笑着等女婿磕头,弟弟忙着摆酒席,妹妹抢过我的手拉着叙旧。七大姑八大姨,街坊邻居,都来看小孩子、看大闺女女婿,嘘寒问暖,好不热闹!爹受完女婿一拜,又忙着给大伙分食女婿带来的礼物,幸福与自豪溢于言表。我们山东人的热情、好客、淳朴,从那场面可见一斑。

这十几年,每年春节走娘家,喜庆的场面类似。不同的是我因工作单位变动,搬家到县城,回娘家远了,幸好交通工具拉近了空间距离,开车也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车程。不同的还有看到儿子已长成青年,亲人们彼此感叹岁月流逝。

走娘家好,可是,一年中有一天不能走娘家,那就是腊月二十三。“闺女在娘家过腊月二十三,她娘家穷得没块半头砖。”这是我们鲁北地区的俗语。我没探究过此话的来历,也不想探究。出嫁的闺女,哪个不盼着娘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呢!只要有这样的话,虔诚的遵守便是。

今年的小年刚过,大年很快就来到了。今年春节回娘家,我将领一个大学生回去,我儿子长大了!妹妹将带着我的两个亲外甥回去,二外甥还是头一年走姥娘家呢!弟弟的一对儿女更出息,侄子一米八,侄女胖乎乎。我亲爱的爹娘,你们就光等着乐吧!

另外,这几年,爹学了一道拿手菜――清蒸葱油大鲤鱼,是我家逢年过节、生日八字宴席上大家必点的菜,味道之鲜嫩、特别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蒸大鱼一定要用大灶,否则,就不是那个味儿。今年春节走娘家,爹做这道特色菜时我要烧火,我要好好体验一下姑姑当年的感觉。

其实,天下女人的心是一样的。不管是姑姑,还是我,还是像我和姑姑一样出嫁的闺女,对回娘家都是一样的感情。娘家是我们的根,打断骨头连着筋。不管走到哪里,娘家都是长着我们思念的地方,岁岁年年。

最初文章3:薄凉,冷若最初的邂逅

文/玩偶

铅华洗尽后,亦是清清淡淡的生活状态。不想用浓重的笔墨,过多的渲染生活,不求轰轰烈烈,喧嚣浮华,只想,轻描淡写的诉,平静的对待,平静的哀伤与快乐。

邂逅,从陌生到陌生。终点回归起点,而路,却那么长,那么曲折。没有太多的要求,只求旅途安然。太多的故事,听的倦了厌了,依旧有那么多人再讲。我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什么,那就欣然接受,乐观的静待世事变化。

孤独是绝望的,却也是如此美丽的。人若孤,很容易;独,也很容易;而孤独,似乎易,似乎难。爱情和婚姻,也如此,两者,两条路,两回事。

心情,似乎与季节无关了,有关的似乎也被过滤,剩下的,只是淡淡的一笑,挥挥手,过了,就不再翻开。明快的,无论冷的暖的,都想去细细品味,而那些无病呻吟,自我哀怨的,就此错过吧。至少,心情是平静的,便不会替谁叹息。

有些东西,绝对是个梦,绝对的偶遇,绝对的冷。

你自己的事,就要你自己回味,与他人何干?若有关,也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人口中的鸡肋。你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却不能真的忽视,只因它真的来过。毕竟,还有痕迹留下。

这个季节是冷的。人、事、物都慢慢降低温度,以求自保,配合着季节的节奏,达到某种似乎的平衡。薄凉的,人情世故,薄凉的,繁华世界,一切似乎都在悄无声息的运转,等你明了时,你已在局外,过着你的行李箱生活,找寻你的下一个出口。

喜欢炊烟,袅袅的,生活的气息。行至路上,亦有几丝如幻的感觉,似炊烟。

记得,第一次做饭,是在小学,韭菜鸡蛋馅饼。当时,回忆着老爸的做馅饼的情形,或许看多了,便也就成为自己的了。可是,当我要修成正果的时候,还是功亏一篑:我把所有的饼,都擀了出来,却也都黏在了面板上,后被回来的父母斥责,最后的最后,我的韭菜鸡蛋馅饼,安息了。委屈,却也是一种快乐。

不想去改变自己,我就是我,冷,我爱;风,我痴。

那些为了他人改变自己,心不甘情不愿,勉强的改,却也换不回什么。或许有,他人将你打回原形,顺便告诉你:欣赏的是原来的你。你笑吗?或许吧;哭吗?也可能。可这,终究是一场无稽的剧,该结束就结束吧。

薄凉的邂逅,只是一场偶遇陌生的陌生,最终,还是会冷的。那些人,那些事,散了,冷了,就不再收留,驱逐出呼吸的世界。

最初的,未必到的了终点,即使到了,终点又会做着它的选择,收或不收你的旅途签单。这是个双向选择。我做不到妙笔生花,亦不想咬文嚼字,那些繁琐的复杂的,我不喜欢,简单,永远是最爱的,却也是最难的。

这,是生活特有的味道,我在离它咫尺的地方,忽而看透了天涯,却也瞬间离散,不见所踪。

最初文章4:狐狸竹

文/文猛

村里人最初见到的狐狸应该是两只,金黄色的皮毛,颈下一片三角形纯白的皮毛,像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很有些洋绅士的味道。它们生活在村前的山林中,那时应该叫森林,树高林密,山泉叮咚。

山林和我的村庄连着一道山梁,那两只绅士般的狐狸不时从森林中走下来,蹲在山梁那块大青石上,悠闲地望着我的村庄。后来人们到森林里砍了很多的树木来炼钢铁,就把森林砍成了山林,那两只狐狸下山的时候就更多了,依然蹲在大青石上,茫然地看着村庄。再后来,有一个搞什么运动的工作队长到村里来,见到了大青石上那两只狐狸,对它们那金黄色的皮毛艳羡不止,动员了几个年轻人提枪带棒走进山林,其中一只狐狸的漂亮皮毛披在了工作队长身上。

工作队走后,剩下的那只狐狸有一天走过山梁,走进村庄,对黄土屋前一只大红公鸡张开了大嘴……村庄开始丢失第一只鸡。这以后每隔一两天,村里人家的房前屋后就会出现一地带血的鸡毛。

在穷困的岁月,谁家丢一只鸡,意味着失去了一个小小的银行,村里人不敢再把鸡放出鸡窝。那只狐狸蹲在大青石上,仰头一叫,村里的鸡们鸭们就恐慌地惊叫。在人们眼中,狐狸颈下纯白的皮毛不再像绅士般的衬衣,倒像是一张白色的餐巾。

村里人终于激怒了,大家发誓要打死那只狐狸。村长组织了几杆猎枪走进山林,搜寻了好些天也不见那片恐怖的金黄色,而一到晚上,在一串怪异的狐鸣之后,陆续传来鸡的哀叫,第二天就能发现一地带血的鸡毛。

还是村里的老猎人出了个主意,叫人在狐狸下山必经的大青石附近挖上陷阱,又叫人在竹林中砍些新竹,削成尖尖的竹剑插在陷阱泥土中——村庄的山梁上就再没有了那些让鸡们不安的狐鸣。

几年过去了,村里人早已忘记那只狐狸和那方陷阱时,那埋葬狐狸的陷阱里居然长出了一丛茂盛的毛竹。春荒时节,村里人到大青石边砍些新竹回家编竹笼,想装上鸡鸭到乡场上换钱买粮,谁想那些鸡们鸭们一见到那竹笼就浑身羽毛惊耸,满地扑腾,死活不进竹笼。

村里人叫那片竹为狐狸竹,由于没有人再去砍竹回家,那里很快成为一片竹林,格外青,格外绿。

最初文章5:心机猫

文/马未都

我养猫是中年以后的事。最初一个朋友说他们家有个小折耳的蓝猫,当时一想:这蓝猫太有意思了。一看是蓝灰色,很喜欢。拿来的时候两手捧着,一丁点儿,在家里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就它一“人”,大家都哄着它。

有一天,我觉得一只猫养着孤独,能不能再给它配个伴啊?我买了一只叫三三的小猫,还有另外一只猫,跟三三一窝的,脸上的花纹长歪了。主人说这猫没人喜欢卖不出去,你要喜欢就送给你了。所以我就花了一只猫的钱,买了两只猫回来,一下子我们家就有三只猫了。

回来就出问题了。我原来以为给它找一个伴,有得玩了,它会高兴,要不然它在家里很孤独,我们一出去,它一“人”在家,多没劲啊!但是我不知道猫还会吃醋,我们家原来那蓝猫就开始自残,太可怕了。它迅速就瘦成皮包骨,然后就瘸了,一步一瘸,把我们全家都给惊着了。

我抱着这猫到处求医,花了好多的钱,比买猫贵多了。然后到医院,现在医院也高级,去照X光,医生告诉我它的骨骼没有问题,但它确实瘸,一步一步地,让人看着特心疼。后来有一天,这猫在阳台上面待着,瘸着走过去的,我看着它走过去的,结果这个地方正好有一个镜子,我在镜子这边,它看不见我,但我能看见它。那猫没看见我的时候突然不瘸了,噌一下就跳到椅子上去了。我当时一愣,我说它怎么不瘸了?我赶紧冲过去看它,然后这猫呢,就一脸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从那以后它就再也不瘸了,一天一天丰满起来,跟正常的猫一样。

当蓝猫不瘸了,身体日渐丰满,所有人围着它的时候,觉得聪明的人类被一只只有一岁半孩子智力的猫给欺骗了。这事过去很多年了,家人聊天一说起这个事就觉得真不可思议,说:“猫怎么有这么大的心机呢?”

其实,这是动物本能。比如最近新闻说生二胎的问题,有的孩子就说:“妈妈你不能给我生弟弟生妹妹,你要生我就死给你看。”这也是动物出自本能的嫉妒,通过文化是可以改造的。文化告诉他,你有一个弟弟妹妹,有多么幸福,他就会跟爸爸妈妈说:“你帮我再生个弟弟妹妹吧!”这完全是一种文化。独生子女长时间陷入一种独子文化,所以导致孩子的这种嫉妒心、动物性的本能就会表现出来。

最初文章6:再见,朋友

好吧,话题重又回到了最初——“这样的自己”。

可是这一次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这几天近乎疯狂的举动让我不得不承认,好吧,有的时候或许时间也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么重要,恩,跟着感觉走。

又或许真如周周所说,我和小陶没有缘分,在那么多次我最需要倾听的时候,他恰巧都不在。又或许是因为,很多时候我太过冷淡,消磨了他的耐性,也是,我错过了他对我感情最深的那三个月。小陶,虽然好像,你也没有我想象中的不舍,或者说,伤心难过。细想想,现在这样应该算是最好的结果了吧。谢谢你喜欢我诶,谢谢,对不起,我给不了你回应,好像我又问过你,在这期间有没有女孩子追你,你说,有。所以啊,能够被这样一个优秀的你喜欢真的是我的荣幸了,你也很聪明,各方面都挺擅长的,不是吗?那,你是可以好好的对不对?记得要好好的,下次记得要和一个温柔的女子在一起,会撒娇,会向你唠叨一天的琐碎。

我不是那种会给人温暖的小孩,感谢你曾经给过我,如此多的温暖和感动。

谢谢你对我的容忍和包容,即使到最后说了那么多伤你心的话,你还是温柔的选择尊重我,谢谢。

一直以来都是以那样平静安宁的心情面对着你,我们还是朋友对不对?可爱的你也要继续加油。

我会记得那样一个单纯的男孩所给予我的温暖。记得要幸福,下次,不可以在眼光不好了……

最初文章7:最初的告白

文/孤稚嘀咛

佳人本为绝世美人,天上仙女,无可奈何下凡尘。

小生本是孤苦伶仃,相貌平平之人,怎知月老牵红线,与美人相遇。

初见,失了心,再见,丢了魂。

故而愿以性命担保,护其一生,爱其一生,幸甚至哉,诗以咏悦!

最初文章8:最初的梦想,最后的仪式

文/益疑

还有不到半个小时就到2016年了,又是新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有太多的回忆。辞了工作,来到南宁,来到广西,重新走进校园,这都是我四年多以来梦寐以求的,然而当我真正拥有这一切的时候,又突然觉得这一切那么的不真实,这种不真实感觉会让我突然在梦中醒来,我想确认这是不是一场梦,过去的四年多,经历的过的,痛苦过的,欢笑过的都只能成为过去的回忆,任何人都无法替你去生活,真正的生活是需要你走的。

很多时候,决定都是自己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自我选择的结果,我不会怨天尤人,更不会就此沉默。无数次我告诉自己坚持下去,用行动去证明,不用和别人争辩什么,更不用去向别人证明什么,你只是你自己而已。我感谢父母能够在最无助的时候任由我的任性,尤其母亲对我的容忍,在2015年有很多对他们的愧疚和亏欠,但是更多的是感恩,在生病的时候是母亲一直呵护我,守护我,感谢前来探望和问候的朋友,你们的这份情,我始终记得。经历过的,都会成为人生的经验,成为一生的教训。新的一年,最大的心愿就是身边的人们身体健康,这比一切都更重要,更切实。很多东西都是如此的虚假,然而生活必将继续。我感谢一切分享和担当的朋友,没有你们我会更加孤独,我们有很多相似之处,虽然相处的机会很少,但我相信我们始终会努力走到一起,在新的一年,我的愿望也是能够和你们在一个城市,离得更近。这一年,从教师的身份重新变为学生,重新回归到校园,有很多的不适应。但是,很幸运又认识了一批的新朋友,气排球比赛,辩论赛,元旦晚会,我的研究生生活也算上是丰富多彩了,有好室友,有好闺蜜,有好兄弟,有你们我觉得在民大是幸福的。而且更加要感谢导师对我的教诲,他的很多话,都是切中要害,说的很准,老师的话对我很有触动,只是很多时候身不由己,很多时候自己虽然意识到了还是难以改变,也许是我的自我过于强大,也许是我过于浮躁,也许是我根本还没有进入真正学术沉潜的状态,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我不去反思老师的话,我的未来的三年一定是一无所成的。

未来的路谁也不知道会如何,我只能竭尽所能,但是我始终是带着最初的梦想出发的。带着反思出发,不断扩充自己的视野,不断钻研自己的学术。未来的一年,2016,按部就班,踏踏实实,健健康康。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更加明确知道我这几年走弯路的原因在哪里?如果我能够及时听取建议,如果我能够放下自己原来的想法,或许今天的我就不会在这里,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经历。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如果的,更加没有假设,只有残酷的现实,我只能面对,我只能不断鞭策自己努力前行。

阅读是一种痛苦的仪式。生活是一次次的洗礼,不忘记最初的梦想,完成最后的仪式,算是对过去的一年的回顾和总结,同样也是对未来的一番新的期待。

新年将至。

祝大家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最初文章9:秋天最初是闻到的

一年一度此时此刻,我都会站在微凉的风里,期待着春秋的到来。

因为我知道,若要“知秋”可不能等到“霜叶红于二月花”;不能等到树林呈现出斑斓的色彩,或是那旷野中的庄稼地里变黄变红变得沉甸甸——那可就晚了。秋的到来远比这些景象的出现早得多,一直早到酷热犹存的天地里。你脱掉被汗浸透的体恤,迎风而立,忽然,一股子清新的、熟悉的、久违的气息,钻进鼻孔,并一下子钻进你的心里。它让你忽然感到天地要为之一新了,你立即意识到秋天来了!

可是,当你伸着鼻子着意一吸,想再闻一闻这神奇的气味时,它又骤然消失,仿佛一闪即逝。你环顾四周,仍是一派盛夏之景,碧色满目,酷热难耐。然而,不知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这气味忽又出现。就像恋爱之初,你所感受到的那种幸福的似是而非。当你感到“非”时便陷入一片空茫,在你感到“是”时则怦然心动。原来,秋天最初是在飘忽不定之中,若隐若现、似有若无。它不是一种形态,而是一种气味,一种气息——一种成熟的大地生命散发出的气息。

这时,你去留心一下。鸟雀们的叫声里是否多了一点兴奋与光亮?那些碧绿的树叶在枝头饱经太阳的照射,看上去虽然依旧碧色如玉,但是其经脉里已经透出丝丝黄意。秋天不声不响地埋伏在万物之中。这天地表面依旧如同夏天里那样热情而奔放。但秋是一种生命历程。这种成熟的历程是不可遏制的。成熟是万物之美,谁不喜欢成熟的魅力?夏天没有一次关住过秋天,也永远不会关住秋天。所以在它出现之前,已经急不可待地把它的气息像精灵一般地散发出来,透露给你。所以,秋天最先是闻到的。

故此,我喜欢在这个季节里,静下心来去期待秋天与寻找秋天。体验与享受秋之初至那一刻特有的诱惑。这种诱惑是大自然生命的诱惑,也是一种改天换地更新的诱惑。

脱下浸透汗水的衣服,去感受着清爽这清爽的空气吧。

最初文章10:槐香遍地

文/徐祯霞

最初识得槐,是在我生活的村庄里。村庄里,除了平地、坡地,便是林地,我们生活在山中,也几乎就生活在森林里,在村人的住宅后面,左边,右边,全都是山,高高矮矮,大小不一,在这些坡林边,最爱长的是槐树,生命力最强的也是槐树。

槐树是一种落叶乔木,春天叶生,秋天叶落。在以柴火维持生存的年代,村人们常常把它当作做饭取暖的木材,这种木柴,上有小刺,却易燃,烧火的时候常能听见“噼噼啪啪”的声音,听起来很带劲,也很刺激,这种声音一响,就感觉到火烧得特别特别旺,甚至是火在大声地发笑似的。因为,母亲常常说,火笑了会有好事,于是,我们便希望常常听到火笑,盼着火笑,火笑了,静等好事降临。

而槐树,在不停地被砍倒,又不停地长出,秋天一阵风吹落的籽,都会在另一个山坡上生出芽,一个夏天,就长到高高的一丛,因此,在村庄里,总感觉槐树无处不在。每年的五月份,是村庄里最美的时候,到处都是白得耀眼的槐花,风一吹,散发出一阵又一阵扑鼻的清香。槐花开了,就算不能出屋子的老人,也能闻得到,他们会喃喃地说,又五月了。花开时节,整个村庄的上空到处弥漫着迷人的花香,从各家的窗户、门,飘然而进,飘到屋里的每一个角落,于是,满室生香,满屋生香。

槐花开了,让村人的生活变得有趣,采槐花便成了家家户户的一个乐事,人们在早晨或者是午后,拿着镰刀,扛着竹棍,携家带口的就去了,大人是为了去采槐花,小孩是为了去凑热闹,于是一家人围着一片槐树意味兴然,喊的喊,叫的叫,采的采,乐的乐。槐花是可以生吃的,因此,采下的第一捧槐花,总是会喂进孩子的嘴里,孩子嚼着香甜的槐花,总会兴奋地叫着跳着,吃得尽兴了,这才帮着大人们将从树上挂下来的槐花一朵一朵地摘下来,放进带来的篮子里。等打下了一堆了,大人们也会蹲下身子,和孩子们一起摘槐花,摘槐花是个慢活,槐花小,一个一个的,就算最有经验的人,一次也才能只摘下四五个,因而干这个活,要有耐心,否则,就难吃上那香气四溢的槐花饭。

做一顿槐花饭,一星半点的槐花是不够用的,它最少要一篮子或者是一盆。它须得是花多面少才好吃,这样蒸出来的饭酥软,香甜可口,若花少了,蒸出来就是实心的面团,硬硬的,死死的,就不好吃。因此,这是一个费时费力的麻烦饭,但是每年到了槐花飘香的时候,家家户户又都是要做一两顿。

蒸槐花饭的时候,先将槐花用水洗一遍,放在筛子里控干水,然后拌上面粉,洒上少许水,水一定要少,太多了会粘。将槐花全部用面粉包起来,变成一个一个的小面子,然后将它放进蒸笼,洒点油,大火蒸熟,半个小时后,便可起锅。然后用筷子一一拌开,又成为一个一个的碎槐花,有心的家长再炒上一个小蒜青辣椒,或者是一碗炒酸菜,那就别提有多爽口,有多好吃了。一锅槐花饭,被我们三下五除二,几下就分光了。母亲见我们馋的,就笑我们,看你们,一个个小馋猫似的,要喜欢吃了,再给你们做,我们忙连连叫好,呼应着,以恐母亲随意说着事后忘却了。

而我的母亲,她不只是会做槐花饭,而且还能将槐花同面粉一起炸成果子,酥酥的,脆脆的,甜甜的,别有一番风味。因此,一到夏天,我们就变得格外勤快,自己主张着跑前跑后的摘槐花,高的我们摘不着,我们就找矮的地方去摘。好在村庄里遍地是槐花,不用跑很远的路也能摘到很多。我们手勤,母亲就算再忙,也会抽出中午或者是晚间休息的时间为我们做。于是,一个五月,我们总能吃到与别家不一样的槐花果子,这让我们总是快慰且满足着。

后来,父亲将我带进了县城,在他所在的学校读书。五月时节,我又闻到了熟悉的槐花香味儿,我对父亲说,这是槐花的香味,哪里来的?父亲说,山后,学校的后面,一大片呢。我与同学在午后偷偷跑进学校的后坡,在那里,果然见到了一大片的槐树,而且这些槐树一棵一棵又粗又大,高可参天,直耸云霄,站在槐树林里,基本上看不到头顶的蓝天,只见一片雪白,亮灿灿的雪白,在我们的头顶四处延伸。我便站在树下,绕着树打转转,任耀眼的白炫目的白在头顶旋转。

知道了那片槐树林,每天的下午,饭后,我们便三三两两相约去了后山,在那散步、游玩、摘槐花吃,一直逗留到快上晚自习了,才三步并做两步,快速地从后山跑回来,坐到教室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都是我们几个女生的小秘密。第二年,班里的好多同学也知道了这片槐树林,他们也跟我们一样,迷上了这片槐树林,有花的时候摘花赏花嗅花,无花的时候,在树下读书逗趣,反正这片林子可以让我们在紧张的学习中放松。

第三年了,我们快高考了,学习不敢松懈,个个都假模假样地开始复习,天天手不离书,捧着书出,捧着书进。但我们仍会到后山上去,当然,是带着书去的,我们给自己宽心说,后山上安静,到后山上去复习。来到后山上,我们会找一个相对僻静一点的地方,为安全起见,几个人能够相互看到对方,竟正儿八经地读起书来,在树下,从花开坐到七月。

那一年,我走出了校园后面的槐树林,也走出了家乡的槐树林,我来到了西安。没想到,在西安,也是有槐树的,那些槐树比我家乡的槐树更高大、更巍峨,当然,这些都是被保护的树,没有遭遇到任何的破坏或者是砍伐,它们齐排排地长在街上,长在宽阔坚硬的大街上,人们称它们为“国槐” ,它们成了城市的风景树,在五月,它们依然会开花,开出一城的芬芳,满城飘香,于是,家乡的乡情与乡思,顿时飘上心头。

后来,我去了北京,到鲁院进修学习,没想到再次邂逅槐树,城市的行色匆匆,令我并没有注意到头顶上的树就是槐树。因为,在北京,我没有想到,还能遇见家乡那熟悉的槐花。这毕竟是一个花木繁盛的地方,在首都,什么样的树没有,什么样的花没有,而在我以为,槐树是一定要长在我北方的山区,必须是得与山相依相伴的,可在北京,我又见到了槐树,我见到它时,是自那一天的花香开始。

鲁院正在一个十字路口,左边是街,右边也是街,因此,往哪去算方便,无事的下午,我们常常会去街上散步。仍旧是下午,饭后,我和女伴相约而出,出了东门,竟然闻到一股久违的槐香,我惊讶地说,槐花,槐花的味,举头一看,头上已经是一片缤纷,我忙说与女伴,女伴说,真是槐花呀,没想到,在北京也有着这么多的槐树。我想想,暗暗地笑了,难怪它会叫“国槐” ,这可不是浪得虚名哟,它简直是无处不在,在祖国的每一个地方,大凡是有人的地方,估计都是有槐树的。后在网上一查,果然,槐树很多地方都有,甚至在少水少土的地方亦能生长,可见其生命力之强。

历来,槐树是作为一个吉祥的树存在的,民间有俗语:“门前一棵槐,不是招宝,就是进财。 ”国人将槐树誉为吉祥的化身,源于首先将它视为神灵的栖息之所。如果追根溯源,当起源于周朝。在《太公金匮》中记载: “武王问太公曰: ‘天下神来甚众,恐有试者,何以待之。 ’太公请树槐于王门内,有益者入,无益者距。 ”槐树因而便被赋予了奇异的色彩,溢满了祥瑞之意。

在物质生活匮乏的年月,槐花多是被当作一种食物被人们在乎着,珍惜着,而在今天,人们吃穿用度皆不稀缺,它便成了一种景观树,美丽和净化着我们的城市,让天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温馨。而在街边上,依然有人在兜售槐花,那是乡人们从山里摘下的,三元钱一斤,为卖钱,估计也是为一份闲趣。

五月,槐花开了。每每看到了槐花,我都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在艰苦岁月里的槐花饭,而如今,槐花年年仍会盛开,可母亲再也不会为我们做槐花饭了。在那一朵一朵的槐花里,我仍能看到母亲慈祥乐观的容颜,她仿佛在对我说,生命当如槐树之坚韧,无论在哪里,都该做一棵花繁叶茂的树,芬芳自己,温馨别人,始终如一。

风吹起,阵阵槐香扑鼻而来,瞬时,满城留香!

最初文章11:那抹阳光

文/方桂红

最初让我有时间概念的不是时钟,而是阳光,是那抹匍匐在堂厅木柱上的阳光。

我依然能清楚记得那抹阳光,迈着碎步,从庭院悄悄跨过伯母家堂厅的门槛,然后不声不响的往前蠕动,爬到堂厅那根木柱上。

印象中,在我没上学之前,妈妈和姐姐去生产队出工的日子,伯母家就是我唯一去处。

堂兄堂嫂去生产队挣工分,家务活全落年近七旬的伯母身上。她佝偻着背,腿脚不便利,走路一瘸一瘸的,许是事务琐碎繁杂,抑或手脚不灵做事慢的缘故,整天里,就没见她停歇,不是在屋后的沟里洗衣,就是在菜园里忙活。夏天,她忙着忙着,不时的冲我们喊:“日头爬到柱子一人高时,就喊我。”像是接到一项神圣使命,让我时不时地跑到柱子边,帖着柱子比了又比,见那抹光没过膝盖,便放心和伙伴疯玩,谁知,那抹光却像捉迷藏,稍不留神,再去比时,就高出我一大截,窜到了窗棂上。于是,伯母开始一边骂,一边瘸着腿,急着在灶台上下忙乎。犯错的孩子本能的乖巧了许多,不再吱声,蹲在灶台下帮着添火。“日头到这里是非得烧锅了,要不他们收工回来天黑了饭还没好。”她一直这么提醒着,可孩子不长记性,玩心重,过不了几天就又犯错。

“日头照到这里,是几点?”“不知道,反正这个时候(时节)日头到这里,就得烧锅。再过些日子,日子还得变短,日头到那就要烧锅……”那天她有点空闲,给我在柱子上指了好几个地方。也就在八岁那年夏天,她教会了我烧饭。小小个头,踩在小凳上,从锅里将开水往热水瓶里装,将煮熟的猪食往猪食盆里倒……尽管我用石头在柱子划了几道印痕,却依然掐不准烧饭的时间,每天下午,看太阳开始爬柱子,就不敢再和伙伴玩,盯着它,见那抹光离印痕还有一尺远,便急着回家烧饭。

学会识钟,是上学后的事。出于好奇,每看到太阳爬到伯母指定的位置,就跑到街对面人家去看钟。我发现,那个时间段,村庄大部分农舍的屋顶上,都袅袅升腾着炊烟。

伯母从不串门,也没见过钟,于她,时间的概念或许就是堂厅里的那抹阳光了。上学后,我也试着用过这方法,早起放牛时,学着找参照物,根据光照方位判定时间,上课从没迟到过。

上中学,听地理老师说地球绕太阳转、地球公转自转,昼夜长短时,我总会想,太阳与地球之间关系如此错综复杂,读书的人一时都难弄明白,而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太,她怎么就能把时间把握得那么准?如果说那抹光有着一定的规律,那么阴天或雨天,她依然能那么准时又是靠什么掐算?——这个谜,问她,她也说不清。

看来,村庄里发生的许多事都有些说不清。读书人说未知的答案能从书本中找,可村庄太多数老人不识字,他们却同样拥有答案,虽说不清答案来源的子丑寅卯,却依然能把生活过得从容踏实。我清楚自己能从那抹阳光中悟出些什么,但更清楚,于他们,所把握的绝不仅仅只是那抹阳光,还有更多……

最初文章12:老屋

文/杜巍

老屋最初的模样我是没有见过的,从父亲的描述来看,最原始的应该是三间土房,茅草屋顶,木门,木窗框,纸糊的窗户。而父亲对纸糊的窗户总是念念不忘,总忆起它的好,“御寒透气”、“空气流通好”。现在是见不到纸糊的窗户了,也许正是因为这“再也见不到”,才扯住了父亲怀旧的心吧!

父亲20岁那年,为了迎娶母亲进门,爷爷用积攒了一辈子的钱,对老屋进行了一次翻修。母亲对她的新屋是满意的,虽说仍旧是土房,茅草屋顶,纸糊的窗户,但却都是新的。

故乡的老屋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整洁的。母亲是一个持家的能手,屋里屋外收拾得一尘不染,就连那用高粱杆串成的锅盖都是锃亮的。每年的年底母亲都要领着我们糊棚、糊墙、糊窗户,然后,整个老屋就弥漫着淡淡的纸墨香。我们姐弟三人围着爷爷的火盆,听奶奶反复地讲着一个又一个故事。

那年,农村土地承包到户了,父亲从生产队牵回了一头分得的耕牛。当天,父亲从早到晚唱着歌,垒起了一道围墙,盖了一个牛棚,用木头钉了一个大门。也就是从那天开始,对故乡的老屋,我开始有了一种全新的记忆。

爷爷那时成天躺在炕上,神智已有些糊涂了。盯着棚顶,总说棚顶那根木梁压在他胸口喘不过气来,于是父亲决意对老屋进行一次彻底的大翻修。原来那一层又一层墙纸、棚纸被撕了下来,换成了白灰墙,白灰棚;屋子里原来的土地面变成了水泥地面;外墙用水泥抹得透亮;最为气派的是那起脊的屋顶,那青青涩涩的灰瓦片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也散发出了耀眼的光芒;纸糊的窗户也被玻璃窗所替代,躺在炕上的爷爷就一遍又一遍地喊:大白天的,点什么灯啊!父亲这次对老屋的翻修是下了狠心的,老屋变成了全村最风光、最气派的房子,父亲又重砌了院墙,换了铁大门,而且添置了新家具和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从此,老屋不论白天晚上都挤满一屋子的邻里乡亲,看电视剧,听评书连播……

老屋翻修不到二个月的时间,冬天就来了,那天晚上阴天,母亲怕冻着我们,塞了满满一炉膛柴禾后,跟父亲看电影去了,柴禾没有完全燃烧产生的气体混和着还没有完全干透的白灰墙,把我们姐弟熏得又吐又闹,奶奶拄着拐棍从后窗叫人,村里的广播喇叭就喊着我父亲的名字,当父亲母亲跌跌撞撞跑回家的时候,我们姐弟三人已经不省人事了,大概也正是因为这场事故,父亲一直坚持还是纸糊的窗户好。它透气。

童年时的生活虽然感觉已经有了起色,但日子过得还是很苦,老屋里经常散发着的除了玉米粥的香味就是爷爷的药味,母亲用一些土偏方一次又一次把爷爷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但爷爷最终还是在春天里的一个日子永远离开了我们,记得爷爷走时,一直喊着:我要吃沙果。屋外的那几棵沙果树还是在我刚出生那年爷爷栽下的,园子里的果树正在开着花,那一片又一片白色的花瓣随风在空中飘荡,到哪里去寻找沙果呢?爷爷最终还是带着遗憾离开了我们。

在我十七岁那年,父亲在离老屋很远的地方盖了新房,我们全家人离开了老屋。老屋虽然卖了,但现在却依然存在。如今,离开老屋已近20年了,经历了这许多年的风风雨雨,生命也多姿多彩起来,但却始终无法割舍对老屋深深的倦恋,经常有回老屋看看的冲动,老屋的每一处,甚至于每一个角落,无时无刻不牵绊着我。因为老屋里装满了我童年的梦,那爬满墙头的牵牛花,那房前屋后的菜畦,蝈蝈的叫声,小鸟的歌唱,无不让我魂牵梦萦。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刻画老屋,那些长在门前石块上的青苔;那些被脚步纵踏凹陷的土地;那些被岁月摧残的痕迹;那些遗留在房前屋后的记忆。如果有一天,老屋没了,我们如何才能找寻到这些藏在墙缝中的细节?而这逝去的一切就只能留在心里了,或是用文字来追述吧!

最初文章13:花黄瘦

文/陆小鹿

最初听《花黄瘦》,是被它的名字吸引的。

少年时,喜欢读李清照,有一首《醉花阴》,至今记得最后一句是: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人比黄花瘦,单这五个字就能使人想象出一幅画来。花黄瘦,是否就来源于人比黄花瘦?我不得而知。不过,这三个字,同样意境极美。想象中的画面是这样的:一个月凉如水的晚上,有位古典美人正忧伤地想着心事,或许她在思念着远方的家人,或许在为恋人的离别难过,挥之不去的惆怅缠绕心头,惟有对月抒怀,托风寄语,人比黄花瘦,人比花黄瘦。

戴上耳机,认真倾听《花黄瘦》,体悟到的画面竟然就和想象中一样。

这首由中国原创音乐工作室Pure Morning的Tina倾力编曲制作,并由Donovan Lee完成后期制作的钢琴曲带有极为浓郁的中国古典民族风味,这在钢琴曲里是十分罕见的。

一直以来,我总认为钢琴属于西洋乐器,不食中国烟火,经典动听的钢琴曲也大都来自于西方。我以为弥漫中国古典味道的音乐是需要用中国乐器来演绎的:古琴、古筝或者二胡、琵琶、笛、箫,等等。及至听到《花黄瘦》,我被它大大惊艳到了。原来,西洋乐器也可以制作出具有中国原汁原味的音乐来。

《花黄瘦》是一首没有歌词辅助的纯音乐,这就使它挣脱了歌词的束缚,给听者更多想象的空间。有人说,好的歌者是用灵魂来歌唱,我倒觉得,好的听者需要用灵魂来倾听,用心灵去触摸那一个个跃动着的音符,才不辜负一首美曲诞生的艰辛。

听《花黄瘦》的时候我想到了水。那一串清越的流动的音符像极了泉水的叮咚声。北宋李之仪在《卜算子·我住长江头》词中有云:“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听曲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这首词。那个在月夜下感怀的美人,是不是也住在长江头,正在苦苦思念着长江尾的那个他?

可是,一阵急速的乐音突然又使我觉得像是行走的足音。是不是长江尾的他正千里迢迢披星戴月一路赶回来与美人相见?那归家的一颗心啊仿佛一支离弦的箭。

可是,再听,却又有汪洋浩瀚的伤感袭上了心头。好像那条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长江永远没有尽头似的,又好像那归家的足迹永远抵达不到家门。难道,真的只能望天长叹: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爱一首曲子就像爱一个人,有痴迷沉醉、欲罢不能、千种猜测、万般幻想的感觉。在忧伤美丽的旋律中,敞开想象,恣肆驰骋,倒也是一件颇为有趣减压的事。对亲密的爱人来言,24小时缠绵在一起也不嫌多,而爱一首曲子,就只想单曲循环。明明我知道,听《花黄瘦》带给我的是怅惘和感伤的情绪,可是,因为喜欢,连忧伤也变得如此美丽。

最初文章14:等待,是一生最初的苍老

固执的坚强未必是最好的选择

坚强的抵抗也许是徒增一笔遗憾

水滴石穿,需要的不是刚直

而是柔韧的曲折

过度的隐忍是我在犯贱

我懂的…

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

即使再孤单再寂寞

仍要继续走下去

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过目不忘的萤火是你给我带来的希望

说此情此意经不住似水流年

但我要告诉你

不要用谜的话语刺探我

不要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

无穷哀怨藏于心坎

面对你我仅有无尽温柔

面对你我仅会笑口常在

告诉你

我的直觉告诉我

我的选择

没错

那种飘渺直得我去追求

我不后悔

最初文章15:三角枫

文/江长深

我对枫的最初记忆源于唐代着名诗人杜牧的那首咏枫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背这首诗的时候,我还很小,不知道什么是枫树。

长大后才知道枫树是我家乡的母亲树,山岗上,田地边,房前屋后到处都是,高大的参天伟岸,矮小的匍匐而生,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横梁造屋,小到生火做饭都离不开它。枫树的再生能力极强,无论是乔木还是灌木,砍也罢,锯也罢,只要蔸在根在,来年一定有新枝萌发,三年五载就蓬蓬勃勃了。我们村前有一棵百年古枫,是枫树之王,它高百米,三人合抱,树冠如云,每年春天它最先发芽绽叶,到了秋末初冬,其它枫树叶落枝枯,它仍是一树风华霞光一片。树上是鸟的天堂,老鹰、乌鸦、喜鹊、百灵鸟在各自的枝头垒窝筑巢,相夫教子;树下是孩子的乐园,放学了,几十个孩子相聚树荫下,跳绳、踢毽、走五子棋、过家家,无拘无束,自得其乐。大枫树成为我们的骄傲,成为我们村子的代名词。

“木之以叶为花,枫与柏是也,枫之丹,柏之赤,皆为秋色之最浓”,清代学者李渔在《闲情偶寄》中的这段话,道出了枫树的妙处。我在枫林中长大,对枫树情有独钟。离开家乡之后,我从家乡的地头挖了两棵三角枫,植于阳台的花盆之内。我的初衷是要让家乡的风景浓缩在室内,让枫树的四季变换在眼前。

三角枫是家乡枫树大家族中的一种,它生命力旺盛,繁殖迅速,从地栽到盆栽也没有不适应期,阳光雨水之下,茎粗叶壮,到了夏天绿叶婆娑,流油滴翠,成为我家难得一景。每遇酷热难耐的时候,我把它置于书桌前,透过枫树的一枝一叶想家乡的百年古枫,想家乡的满山枫林,便仿佛置身古枫的浓荫之下,树上的蝉鸣鸟叫如画入目,远处的枫涛阵阵如春风拂面。大脑中的杂念便瞬间排空,身上的暑热旋即散去。这是我最美的夏天,最佳的消暑期盼。

享受了枫树夏天的绿色,我更渴望秋天的火红。我对那两盆三角枫倍加珍爱,浇水施肥、修枝剪杈更勤了,我期待早霜对枫叶的浸染,晚霞对枫叶的缠绵,我渴望能在自己的书房感受满山红叶,品读故乡的晚秋!但我失望了。那两盆三角枫只是对秋天眨眨眼睛,就将一个萧瑟的冬天过早地呈现在我的面前:它省略了漫长的秋季,没有过程,没有铺垫,从夏天直接进入了冬天。那如花的叶子由浓绿到焦枯,由舒展到耷拉好像就在一夜之间完成。

故乡的枫叶该红了,百年古枫也应红袍加身青春无限,我凝视书桌上的那盆蔫头搭脑的三角枫,心里忽然涌起一阵阵愧疚和隐痛。万木霜天红烂漫,大自然中的三角枫此时此刻万紫千红,而它却无奈地进入冬季。这错不在它而在我,是我生生地剥离了它生存的土壤,夺去了它经风沐雨的权利,扼杀了它历练霜天的自由。枫树失去了这些先天储备,哪会有后天的辉煌!

风景是自然的名片,四季是大地的时装,枫是自然之子,浸润了风霜雨雪这些色素,就会春红夏绿风光无限。如果凭想当然,通过温室中的小小盆景去浓缩自然,轮回四季实在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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