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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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文章1:偏爱旧时光

文/夏学军

喜欢上董桥的文字,是从他的《旧时月色》开始的,他有一方闲章“董桥痴恋旧时月光”。短短几个字,我仿佛看见一位穿长衫的老文人,在昏黄的月下独入湖心亭,举手投足间带着股婉转幽然的民国老味道。

喜欢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日子在钟摆的滴答声里,汇聚成一首经典难忘的曲目,多少个日后,我们躺在阳光下的藤椅里,脑海中浮现那段旧时光。我喜欢听老歌,老得甚至是父母辈的歌,绵绵的曲调,沉淀下来的韵味,流淌着光阴之美。张国荣、陈淑桦、李宗盛,他们演唱的经典曲目,成为我心里永远的旋律,让一切都安静地流淌。我们百唱不厌的是那份对生活的纯真,打开音响放一曲,总是老歌伴着茶香或书香,仿佛藏在箱底的旧衣,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元素,却不乏温暖与珍惜。

那日翻箱寻找一件夏衣,无意中又在箱底看见了那条围巾。红色的毛线,简单的花样,这朴素的毛织物,一望便知是母亲的作品。母亲手笨,不擅女红,别人家的孩子穿毛衣裤,我只能穿又厚又硬的秋衣裤。那年流行长围巾,我天天缠着母亲要,母亲拗不过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给我织。一晃都二十多年了,成家立业离母亲有千里远,如今我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围巾,却没有一条能取代它。严寒的冬天,在我想家的时候,拿出来戴在脖子上,温暖如春。多少次清理衣柜的时候想丢掉它,却又一次次地小心收藏,因为我怎么也难舍那份和生命连筋带骨交缠在一起的旧日时光。在我们感叹生命流逝的时候,很多东西不经意间就在生命里留下了烙印,撇不去。

每次收拾柜子,总会带出心底的某些记忆。除了这条围巾,还有好多旧衣服躺在我的衣柜里,我喜欢穿旧衣服的踏实感,它们好像退了火气的久藏宣纸,不用去适应,烂熟于心的穿衣感受密集地弥漫周身。所以我总是把它们洗干净认真地叠起来,再穿时依旧干净整洁。旧衣物,要的就是一种温暖的念想,想着想着就会有微笑的幸福。

旧衣如旧友,可以轻轻松松与之相处,即使久不见面,但是见了面就仿佛昨天刚刚一起喝过茶一般的亲密,无需想起但从没忘记。腼腆的我,在人群里默不作声,面对陌生人也是无言相对,请不要认为我孤傲,我是在默默地观察、品味。如果认定你我是同道中人,定视你为朋友,待时光缓缓凝结成珠玉,你我之间便有了如老火靓汤般美味的老友情意。如今早已不是贪新鲜的年龄,能一路走到现在的老友,情谊如同落在树梢的夕阳,点点滴滴的碎光里透出美丽斑驳的心境。

家里有个置物架,是专门放收藏品的。其实里面没有值钱的收藏品,顶多算老物件而已。矮墩墩的土陶花器,小时候用过的收音机,爷爷用过的鼻烟壶,漂亮的糖罐,仿真的青花瓷。有朋友说这些东西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太搭调,建议放在暗处保存。可是我总做不到,我念着它们,想时时刻刻看着它们,因为每个物件都融进了前人或自己太多的情感经历,过去的悠悠岁月及酸甜苦辣,它们在印证着。

偏爱旧时光。旧,不是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朽木,旧是一种时间的印记,是一段回忆,一段故事,可以周而复始,可以细细品味。所有的旧时光,带着所有的美好打结成曲,酿成百听不厌的经典,一遍遍吟唱。

偏爱文章2:雅集

文/叶梓

中国古代的皇帝里,我偏爱南唐后主李煜和宋徽宗赵佶。他们虽是三流的皇帝,却都是一流的皇帝文人——李煜善诗,赵佶善画。南唐后主李煜的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写尽了人间的哀愁,宋徽宗赵佶简直像投错了胎,虽然处理国事时昏庸无能捉襟见肘,但书画茶艺却无人能及。读诗人阳飏的《墨迹·颜色》一书,方知明宣宗朱瞻基也是一位皇帝画家,其画作《武侯高卧图》气定神闲,他还能把一国之事打理得井井有条。然而,李煜和赵佶的历史际遇却就大相径庭了,且不说国破人亡的悲痛,内心里经历的那些大开大阖的悲欢,已经够他们承受的了。

我以为,这与他们太多的文人情结不无关系。

比如赵佶,诗书画印样样皆精,唯独国事一塌糊涂。细观赵佶的人生,简直就是一介痴情的茶客,哪像是一国之君。他不仅潜心写作了茶叶专着《大观茶论》,还亲自引导福建北苑官焙茶园开发了数十种贡茶的新品种,在皇宫里设立专门的楼阁贮藏好茶,他对茶道的痴迷,几近癫狂的程度,兴致来了,会放下一国之君的尊贵架子,亲手为宠信的官员们点茶。如此可爱的皇帝,真应该退守于北宋年代一条幽深僻静的巷子里,穿一件蓝衣长衫,过上真正的隐居生活,弹琴品茗,诗书相伴,可命运偏偏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赵佶常常将茶事引为丹青,《文会图》就是其一。

现在,请允许我用拙劣的语言复原赵佶在北宋年间为我们描摹的这场文人雅集吧——

这是在一座安静优美的园林,旁临曲池,石脚微显,栏楯围护,垂柳修竹,树影婆娑,树下设一大案,案上有果盘、酒樽、杯盏等。九位文人雅士围坐案旁,或端坐,或谈论,或持盏,或私语,儒衣纶巾,意态闲雅。不远处的竹边树下两位文士行拱手礼,似在寒暄——其中的一位,是从矮几上离席之后前来迎接的人么?垂柳之后设一石几,几上瑶琴一张,香炉一尊,琴谱数页。端杯捧盏的侍者往来其间,其中一侍者正在装点食盘,另一童子手提汤瓶,意在点茶;另一童子手持长柄茶杓,将点好的茶汤从茶瓯盛入茶盏。最前方是一茶床,旁设茶炉、茶箱等物,炉火正炽,上置茶瓶——更有意思的是茶床之左,坐着一位青衣短发的小茶童,左手端起茶碗,右手扶膝,正在品饮,像是渴极了的样子。

一个不问时事、淡泊名利的人,也许都愿意穿过时间的隧道,加入到这场盛大的雅集中吧。五代画家丘文播在赵佶之前也曾画过《文会图》,亦是品茗听琴之雅事,但与赵佶的这场茶宴相比,显然逊色多了。相较之下,丘文播的雅集单薄,赵佶的深厚,更重要的是赵佶的深厚里透着纤尘不染的明净之感。明净,是宋徽宗时期画院派作品的艺术特质,在这场雅集里也显现出来了。赵佶在画中用力勾勒的正是自己心中明净的理想世界:且饮,且谈,不问朝政大事,只谈琴棋诗画,图右上侧的题诗可以为证:“题文会图:儒林华国古今同,吟咏飞毫醒醉中。多士作新知入彀,画图犹喜见文雄。”图左中为“天下一人”签押。左上方另有蔡京题诗:“臣京谨依韵和进:明时不与有唐同,八表人归大道中。可笑当年十八士,经纶谁是出群雄。”

大宋王朝,点茶盛行。宋徽宗在《大观茶论》里如此详尽地论及点茶:

点茶不一,而调膏继刻,以汤注之,手重筅轻,无粟文蟹眼者,调之静面点。盖击拂无力,茶不发立,水乳未浃,又复增汤,色泽不尽,英华沦散,茶无立作矣……五汤乃可少纵,筅欲轻匀而透达,如发立未尽,则击以作之;发立已过,则拂以敛之。结浚霭,结凝雪,茶色尽矣。

毫无疑问,如此繁复奢华的点茶,需要同样繁复的一整套茶器来完成。在《大观茶论》里,同样也能读到不少关于茶器的真知灼见。比如:“盏色贵青黑,玉毫条达者为上,取其焕发茶采色也”;比如:“茶筅以箸竹老者为之,身欲厚重,筅欲疏劲,本欲壮而末必眇,当如剑瘠之状”;“瓶宜金银,小大之制,唯所裁给;”“勺之大小,当以可受一盏茶为量。”其实,这些句子都能从《文会图》的那张大案上找到具体物证,所以说,《文会图》毫无愧色地担当起了真实再现宋代点茶宏大场景的重任。

读完这些文字,再品《文会图》,让人忍不住想,在那个遥远的适合文人生活的宋代,从“云脚散”再到最后“咬盏”的点茶,不仅仅是一种茶道,还是文人雅士们淡然人生的一种生活方式,抛尘世纷争于度外,煎一炉水,瀹一瓯茶,焚香展卷,掩卷弹琴,琴罢品茗,一派儒雅悠闲气象。

忽然间,我对那个“郁郁乎文哉”的美好时代心向往之。

偏爱文章3:不是花中偏爱菊

文/古滕客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深秋赏菊,可谓人生一大快事。菊花不畏霜寒,独自怒放于秋风落叶之后;她以其高尚的情操和脱俗的气质,而倍受世人青睐。文人从菊花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秋风中那孤傲凝霜的纤弱身躯,多么像两袖清风的文人。菊花遇到了文人,便有了君子之德,隐士之风,志士之节。

文人常以菊明志,以此比拟自己高洁的情操。萧瑟秋风中,菊花开得正艳:红的沉静,黄的典雅,绿的清幽,黑的肃穆,白的圣洁。屈原由衷赞美过菊:“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因爱国忠贞而遭发配,却矢志不移,其心可比日月。他对菊的赞美,也是因对其自身气节的坚持。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爱菊,却是心在田园。此处的菊花,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醇香、婀娜多姿的倩影和纯朴无邪的品质。陶渊明以菊花的清雅倔强明志,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文人气度,正与菊花“凌霜盛开,西风不落”的一身傲骨相融合,故而陶渊明被誉为“菊花神”,受后人敬仰。那幅东篱采菊的肖像写意,成了一句千年绝唱,一种彻悟的人生真谛。

文人爱赏菊,爱的是菊花那种不同流合污的气节,所以苏轼说:“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她们是那么清纯,那么高雅,那么温情,这正是菊花的可贵品格。唐末农民起义领袖也是诗家的黄巢表达得就直接了当、痛快淋漓:“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菊花迎霜独立,是文人孤标傲世的精神象征。这里还有杜甫“丛菊两开他日泪,孤舟一系故园心”的苍凉沉郁;有杜牧“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的旷达洒脱;有柳永“槛菊萧疏,井梧零乱,惹残烟”的凄凉幽怨;有杨万里“野菊荒苔各铸钱,金黄铜绿两争妍”的幽默诙谐;还有李清照“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委婉深情。

菊花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亲近她,朋友一般的亲切,用心谛听,或许能听到花瓣从容开放的声音。小说家张恨水就得到了菊花的灵气。张恨水常在菊花丛中散步,构思小说,以致友人们都说:“张恨水的作品得花之灵气。”每当一部作品问世,张恨水总爱到花市买几盆菊花或山上采野花,可见他对菊花一往情深。

菊花给文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淡。这种淡,于名利、兴衰、荣辱之外,却淡在骨气之内;这种淡,能在外界喧嚣肆意驰骋之时,洞察世事,击破纷扰,谢绝繁华,活出生活的本真与质朴。菊之淡与人之淡,相喻相通,都是一种历经沧桑和磨难之后的简约与大气。文人何以爱菊,真谛即在于此!

偏爱文章4:不是花中偏爱桂

文/刘干

如果秋天有味道,那一定就是桂花的香味。

在扬中岛,一般中秋过后,桂花就开了。且越开越旺,随便走走,都能闻到桂花的清香。因为喜欢桂花,就有人以其作为地名,如桂花公园、桂花小区、桂花新村等。出生于秋天的人,名字里总会带有“桂”字,如桂蓉、桂英、桂珍,我有个男同学,他爸居然给他取个“桂香”名字。而在扬中岛,取“桂花”为名的女性,也不胜枚举。

桂树品种较多,现代作家周瘦鹃在《闻木犀香》一书中,介绍了桂树的品种。桂花有只开一季的,也有四季都开的,四季开的,称四季桂,月月开的,称月桂。开淡黄色花的,叫银桂;开深黄色花的叫金桂;开深黄而泛红花的叫丹桂。诸品种中,丹桂最为珍贵,香浓色艳,多为乡人喜爱。《山海经·南山经》中有“招摇之山多桂”一句,这是最早关于桂花的文字。之后,历代文人植桂赏桂渐成风尚,纷纷吟诗作赋,留下了许多名篇佳句。如宋之问的“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李清照的“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杨万里的“树如岩桂不胜低,花比素馨幽更奇”。

秋天我去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除了花店可以瞧到折枝的桂花外,难得见整株的桂树在马路边站着。而在扬中岛,桂树是幸运的,私家庭园中往往种着一两株桂树,所以经过曲巷,总有阵阵桂香,随风漫过院墙,飘进鼻官,沁人心脾。

桂花开时,有时也会受天气影响而推迟花期。比如今年,受高温影响,本该中秋前后花开花落的,到现在都立冬了,还在岛上陆陆续续开放。桂花被誉为秋之花,金黄色的桂花与朱红色的柿,将秋点缀得红红火火,不仅热烈了秋,还唤醒了冬。

扬中岛遍植桂树,已有些年头了。我所在的大学校园,也种了三十多株桂树,粗的如脸盆、细的似碗口,每年中秋前后,桂花盛开,芬芳吐露着浓烈的热情,恣意校园。江畔的国土公园、朝阳湖生态公园等地,也都能看到桂花。因此,扬中人赏桂不必去别处,脚下就是桂花岛。

桂花除了供人欣赏,还是绝佳美食。人们为了留住这秋天的味道,从古至今将桂花香融入饮食中,腌桂花糖,酿桂花酒,蒸桂花糕,如南京桂花鸭、苏州桂花酥饼,扬中人喜爱的桂花芋艿等,制作出的食物都带着浓郁的香味,令人食之忘俗。

“不是花中偏爱桂,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秋的感叹。一直以来我对桂怀有深情,是因为秋天的心思除了丁点儿赏给菊外,大都倾注在桂的身上,需要我们去阅读,去桂的深处追觅高蹈又低垂的人生秋色……

偏爱文章5:菊花

文/冰倩云飞

我爱菊花,谈不上偏爱,记得老家的院子里我最爱栽的就是菊花,也许它耐寒易活,第一年花开花谢枯枝败叶后,第二年的入秋,它又复苏般地冒芽生长,如果你将那新枝叶截断重插在土壤里,适当的施一些肥,它的生长是枝繁叶茂,结出的花蕊有羞涩的青,长成含苞欲放的球体。每天观察菊花生长的过程也会让你喜不自禁。当那第一朵旺盛最艳的菊花盛开时,你就感到有一种自豪与成就感。菊花有个奇怪的特点,它的主杆花开的又大又艳,而分枝花开的细小而多娇。如果你任其发展,让它自生自灭。那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空间任它发展,土壤肥沃些。每年的花开也会出其不意,隆隆烈烈地,一丛丛的菊花在院子的大花台里争奇斗艳地盛开着,此刻的我常常陶醉在赏菊、闻菊香的芳馨中。院子里开满的菊花已深深地铬在了我的心海里。

记忆里的菊花品种有许多,往年我栽过的有满天星,矢车菊、黄菊、白菊、还有紫色菊。这些都是常见的品种。在农村,家家门前均可见。菊花我偏爱黄菊,有一种纤细妖娆的妩媚,老家人都爱叫它“萝卜丝菊”还有一种错落有致,似展似舒大概叫匙瓣菊吧,那可爱小巧的是满天星菊,它可是我最喜欢的,遗憾的是现如今菊花的品种越多,满天星菊却越少见了,我至今无法忘记它盛开时的热闹景象,厚绒绒地,圆柔柔地。一簇簇的开得那么淡然,开得那么彻底,都说菊花有着高傲、冷艳之称,但你看到满天星菊热烈怒放地在这个寒秋里,浓妆粉墨地扮演着秋景的主角,是那么奔放、是那么激情四溢、是那么壮观。花团锦簇的深黄、鹅黄、橘黄的菊花们争先恐后地盛开着,散发着沁入心脾的菊香,久久地……久久地……弥漫着悠远的清香。整个院落都沫染其中。

近几年,我也曾在浙江看到过杭白菊盛开的壮观场面,成遍遍的满目皎洁,似云似絮。置身其中就像是踩在云端。那种淡雅甜蜜的菊香,闻上一辈子也不会过瘾。所以爱喝杭白菊也有着久远的情结吧!

每当秋风扫落叶,梧桐树落籽时。也就是菊花盛开的时节,菊花的花期并非很长,大概两三个月左右,它们时常为这个萧瑟的秋天增添了一抹温暖的亮色。随着冰冻和飞雪的无情摧残,此时的菊花就花焉隐退收场了。有一首诗将菊花的衰败形容的淋漓尽致:“茎枯花谢枝憔悴,香销色尽花零落。美人长叹艳容萎,含情收取摧折枝”。

如今没有院子与花台让我自栽菊花了,但我还是依然喜欢菊花,我曾经连续多年买上几盘菊花置放在办公室或者家里,不知何时,我不太喜欢买菊花了,也许见过人们清明扫墓时都会买上几株黄菊或者白菊,敬上亲人的一片哀思,同时也让我的内心升起了伤感。现在的我就是看到一簇簇开得热烈灿漫的黄菊还是白菊,我都不会折下来,装扮我的身居环境了。有时我会轻轻地蹲下,细细的看着它们,轻轻的嗅着这迷人的气息,悄悄地、静静地收藏在心底,旖旎在自已爱菊花的日子里。

偏爱文章6:偏爱

时光穿不断流转在从前

刻骨的变迁不是遥远

再有一万年深情也不变

爱像烈火般蔓延

记忆是条长线盘旋在天边

沉浮中以为情深缘浅

你再度出现我看见誓言

承诺在水天之间

回头看不曾走远依然目光此生不换

要分散不习惯怎么算都太难

分开之后更勇敢愿这爱世代相传

唱不完忘情泉不让你如烟

前尘再怀恋望剑如面

挥舞的瞬间别再闭上眼

错过惊世的依恋

回头看不曾走远眷恋一人流连忘返

多少汗够温暖你哭喊我呼唤

听清耳边的呢喃别害怕风轻云淡

空间换了新的背景音乐但是却是以前的老歌,关于那段时间关于那段情感。本来这个空间我不但算在记录什么的,以为换了QQ就换了生活的方式换了心情但其实不是的……音乐其实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曾经听过的一首歌再次听来你会重新找回当时的心情当时的一幕一幕,甚至当时的眼泪……曾经刚刚结交的一个女人晚上突然跑过来,说今晚要和我在一起,我不是迂腐的保守派一夜情这东西我并不是不能接受,但问题是她是我刚刚相过亲的对象,凭着刚刚结识她那几天对她的了解我认为她不是那样的人。当然我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她来了之后就打开电脑看一个电视剧,一整晚都在看。虽然我并不期盼一夜翻云覆雨,毕竟刚刚相过亲并且心仪的对象如果很随便不是件令我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是多多少少有点小失望,所以说男人真是个矛盾的贱东西。后来知道她的来意,我觉得兴趣索然,想睡觉。这个年代已经不再是迂腐到不可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就难以让人接受的地步,于是我躺在她身边的床上说你看吧我睡觉。起先她没有吭声,我以为她是一种默认于是闭上眼睛,没来由的很困就那样睡了。迷迷糊糊中我被一双小手掐醒,那张我心仪的面孔挂着泪珠却说着刁蛮的话不准睡,陪我看电视!关于她的刁蛮我不解,刚刚认识几天就算是对象来得太快了吧?我更不解的是她脸上的泪珠,电视剧的感动?还是我睡觉冷落了她?当然后来我知道都不是但这是后话,那是我也许算不解风情,我迷迷糊糊的说别闹我困着呢,你自己看吧。但是她的不依不饶让我无可奈何,于是坐起来陪她看电视剧,当时是夏天所以不存在穿脱衣服的问题本来就是和衣睡下的,我还没到美女在侧就耍流氓的地步。

于是那个电视剧里面,我因为她认识了好多电视剧的人物,那个电视剧叫《仙剑奇侠传三》,于是我第一次听见了《此生不换》《偏爱》……

把昨天都作废

现在你在我眼前

我想爱请给我机会

如果我错了也承担

认定你就是答案

我不怕谁嘲笑我极端

相信自己的直觉

顽固的仍不喊累

爱上你我不撤退

我说过我不闪躲

我非要这麽做

讲不听也偏要爱

更努力爱让你明白

没有别条路能走

你决定要不要陪我

讲不听偏爱看我感觉爱

等你的依赖对你偏爱

痛也很愉快

把昨天都作废

现在你在我眼前

我想爱请给我机会

如果我错了也承担

认定你就是答案

我不怕谁嘲笑我极端

相信自己的直觉

顽固的仍不喊累

爱上你我不撤退

我说过我不闪躲

我非要这麽做

讲不听也偏要爱

更努力爱让你明白

没有别条路能走

你决定要不要陪我

讲不听偏爱看我感觉爱

等你的依赖

不后悔有把握

我不闪躲我非要这麽做

讲不听也偏要

爱更努力爱让你明白

没有别条路能走

你决定要不要陪我

讲不听偏爱看我感觉爱

等你的依赖对你偏爱

痛也很愉快

所以我说音乐真的好奇妙,一个特定的时刻或者场合听过一两遍,铭记的可能是一生。我是个男人也许是爱哭的男人,不然在是个两三年之后那个女人已经嫁做人妇的现在听见这些歌曲怎么还会双眼含泪鼻子发酸?我在小说里经常看到分手后的恋人听着曾经在一起听过的歌,然后眼泪无声地滑落,原来,这不是骗人的。只是不知道此时的她还记不记得这些歌曲,还有没有对曾经的一个傻男人在心里留下一点模糊的印象……那一夜,后来说了好多话因为不能睡又不能犯困只能不停的说话。于是我知道了她的过去,相对于我而言她的过去很简单,几乎是一张白纸,高中毕业出来打工,认识了一个和我在同一个城市的正在上高中的男孩儿,然后相爱。然后男孩儿的母亲不喜欢她,然后男孩儿去上大学,在北京,然后她孤身一人去找他,然后分手。之所以来我这里,不过是因为她下班的路上,看到了回家探亲的那个男孩儿,所以才有了她满脸的泪痕。才有了我自以为是的艳遇,和苦逼的一夜情。但是我的心里没有不平衡,毕竟我的故事已经可拍一部连续剧,一部混乱的连续剧。也许是那一夜的原因,我们有了后来的交往,有了我对她的了解:敢拼搏,顾家,有胸怀(当然我是指真正的胸怀,不是指胸和怀,nnd看网络小说自己堕落了,邪恶了)……好多好多优点,有人说一个人在你的眼里如果都是优点没有缺点那么你爱上她了,于是我不否认,爱上一个人将是全盘接受,或者说爱上她的缺点。其实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觉得她有什么缺点,无非就是那个男孩儿一直在表明不要她之后还对她恋恋不舍,而她也念念不忘并一直联系直到后来我傻逼一样找到那个男孩儿自认为很男人的对她说兄弟你们分手现在她是我媳妇,但我不是小肚鸡肠的男人,你若还爱她回来和我竞争,你若不爱滚远点别让她难受因为她还在爱你。也许是我的王八之气吓到了那个小男孩儿也或者其他的原因,他说我们不可能了只是不放心她云云,我说那你滚吧,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和你一样是白眼狼。于是他滚了,起码我再也没有发现由他出没的痕迹,但至于她的心里还有没有他拿一句当下流行的话说:吾非她,安知她有没有想他?

于是我和她的恋情继续,直到我不能自拔的爱上她直到我相信她也死心塌地的爱上我,因为她说过我是除了***之外对她最好的人,因为每天晚上没有我的拥抱她不能入睡,因为晚上她经常在耳边呢喃我是你的一辈子都是你的……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宠儿有了她过去所有的委屈都值得,于是直到谈婚论嫁直到拍婚纱的那天来了一纸传票,一场无法预料的索赔官司,一笔不小数额的索赔。她说回家住几天的,但是她没说过不会回来更没说过分手,她是怎么了?我一直不明白,开始她说她家里人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后来根本说她其实没有爱过我,并列举我的种种缺点,这缺点之中就包括我曾经找过他以前的男朋友,她说我鲁莽做事不经过大脑。我不想辩驳,但如果重来,我依然会找那个孙子,爱一个人要保护她不是吗?他欺负她我保护她不应该么?但是现在解释很显然很徒劳!再后来她说她爱的还是那个男人我不过是一个备胎,我依然不信的我问她你不是说一辈子都是我的吗?你不是每晚不让我抱着你就无法入睡吗?你不是回家和***一起睡的时候居然都迷糊中叫我的名字吗?她说你别说了,我们不可能了。其实我不是傻子想想事情前后经历,很容易想到分手的原因,但是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愿意像小说里面的男主角那样分手之后思前想后纠结半天终于决定去找她,然而那时候发现她一直在不远处等他,只是他回头的一刻正是她转身的同时,一切都无法挽回。我的性格决定我必须去找她,马上!于是两次,找她两次。第一次就是刚刚分手,马上的那一次,无果。第二次我拿到了官司的判决书,我胜诉了,我不必赔偿几十万了,我要告诉她她担心的不存在了我没有输,但是第二次她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我承认我的无赖,在她家里和她大吵,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曾经的某一段时间会有一个女人会费尽心机哪怕是不则以其手段只要和我在一起,如今的一切算是命运对我辜负别人的惩罚吗?我曾经因为被别人抛弃而选择了自己不爱却爱我的女人,然后分手的时候我不也是像她今天这样决绝吗?都是自己做的孽。那一次去找她,她哭着对我说让我跟你回去除非我死,我死也不愿意。她说如果觉得你曾经对我很好,那我承认,你选择我身上任何一个部分,我砸残了算是还给你,说着找到一块转头要砸自己的手。我看着那只白皙的小手,那只曾经在我手中无数次的小手拦住了她,冷笑着问她死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对吗?那你现在死我就离开。于是她就要撞墙,我抱住她,她的腰肢还是以前那样柔软触感让我不愿意放开,我很平静地对她说别动,别出声,让我抱你一会儿……我拼命的嗅着她身上的香气,怀中的她还穿着我们一起选的那件白色的毛衣。我搂着她对她说我爱你,所以不会让你不开心,更不会让你***,别怕我这就走再也不回来找你了!然后放开她,她难以置信的问我真的不再找我了?我说是的。瞬间她笑得花枝乱颤,那种笑是我曾经无数次哄她开心最让我难以自拔的笑容,如今她却因为我的离去笑的那样开心,我的情商不低我知道那不是冷笑不是敷衍是发自内心的开心,笑颜如花的脸上还挂着泪珠,她对我说:你是个好人,你会幸福的,现在你回家吧。那一瞬间我觉得她在演戏我觉得我被她耍了,原来她的自残她的寻死觅活都是为了装给我看,我很爱她,她知道的,她知道我对她的爱不允许看着她受委屈,我一定会妥协,于是她用我对她的爱成功的劝我放手。好聪明的女人,那一刻我的心死了。

从她家回来,一百多里路我一直走到天亮,那时候是冬天,我想用一路的寒冷一路的疲劳忘却一年的爱情,后来我知道我真傻逼,累得像只死狗,但是心里的痛苦一点没变。以至于后半年之后,在一家超市见到她因为一时的激动眩晕然后摔倒,我觉得自己不像男人真的很不像男人。再后来知道她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我却淡定了许多,一个人,一份爱,忘不了,所以我说那些妄图用时间忘掉一个人的行为很傻逼,时间可以冲淡情感,但消失不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只剩下一个人的日子的那种心酸是难以形容的,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会选择堕落,也理解他们因为我也一样。堕落的时候认识了这样或者那样的女人,也有那么一个女人很傻,愿意用她受了两年的委屈换回我的振作,让我好好的生活起来。过完认识两年的纪念日,我们的感情也就走到边缘。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这句话真的有道理,起码这种恋爱不会有最终的结果,要么一方狠心的离开,要么慢慢的感情变淡,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醒来的时候看一下表觉得应该对自己说一声午安,十一点多了,外面已是艳阳高照。又多荒废了一天的光阴,原来沉溺在过去的直接后果就是燃烧生命,然后一无所成。振作起来不是信誓旦旦烦的保证,是一个行动。写到这里,突然想掏出手机给那个陪我两年的女人打个电话,谢谢她。

然后重新开始……

偏爱文章7:两枝富贵竹

文/韩竹海

我偏爱竹子,缘于我的名字叫竹海,在虚拟空间里,我亦自称“竹子”。富贵竹并不是竹子,但名称中有一“竹”字,且有“大富大贵、竹报平安”的寓意,我故同样地喜爱。在敲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不时抬头凝视办公桌上装在瓶子中的两枝富贵竹,时值寒冬,窗外雪花飞舞,两枝富贵竹兀自傲然挺立,通身透绿,它们全然不顾冬的萧瑟,肆意地展现自己的本色,淡淡的绿意中渗着浓浓的暖意,我的爱意不禁又油然而生。

这两枝富贵竹不是我从花农那儿购得,也不是朋友相送,而是我从办公楼的楼道上捡得。当我无意中低头看到它们时,两枝清廋的富贵竹相拥躺在楼道的拐角处,它们除了顶部的几片嫩叶微绿,枝干上的其它叶子都枯萎耷拉着,它们置身于一堆垃圾中,正在等待清洁工的清理。我知道,此类的富贵竹在市场上是成捆出售,一般十枝扎成一小捆,价格十元,遇上砍价高手,七八元也可成交。碰到见货即出手的买家,老板会主动赠送一枝或两枝,买卖双方皆大欢喜。我想,眼前的这两枝应该是它们的主人购得的一捆富贵竹中的羸弱者,否则,怎会落到如此境地?捡到手中,再细看,枝干的末端均没有须根,光秃秃的,甚至看不出有出芽的迹象。我刚欲把它们扔到地上又突然打住了,至今,我仍无法解释那一瞬间的心理,我真的就把它们带到了我的办公室。我随手拿了一个做化学实验用的塑料洗瓶,揭了盖,注上水,然后把去除了败叶的两枝富贵竹插了进去。

约莫两周后,一个平常日子,一个平常的中午,办公桌上铺满了阳光,午饭后,睡意袭来,我居然趴在桌上入梦。一觉醒来,抬头,瞥见不远处有几个白点闪现,揉揉眼,追看过去,白点源自透明的塑料洗瓶,我以为富贵竹开始腐烂发霉,赶紧起身抽出瓶中的富贵竹细究。我这才惊喜地发现,白点是富贵竹的尾部冒出的细芽,一个个比芝麻粒还小,它们探着头,似乎也在张望着我。谢天谢地,你们活着!接下来的几天,我留意两枝富贵竹的长势,它们末梢的细芽越冒越多,先发的芽长得猛,很快长成了长丝,开始是白色的,嫩而脆的样子,渐渐地泛黄,像一根根胡须,须根相互缠绕,抱成了团。叶子也变得舒展,并有新的叶片从顶端往外伸,枝干变得圆润丰满起来,一节又一节,很是分明。

两枝富贵竹自顾自地生长,无需精细打理,只是偶尔换水,在它们身上焕发出了不竭的生命活力。

作为一名基础教育工作者,我不由得由此及彼思考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我们的孩子,不管他们是优秀还是落后,同样需要接纳。我想起了谢尔·希尔弗斯坦的一首小诗,“孩子说:有时我会把勺子掉到地上/老人说:我也一样/孩子悄悄地说:我尿裤子/老人说:我也是/孩子又说:我总是哭鼻子/老人点点头:我也如此/孩子说:最糟糕的是,大人对我从不在意/这时,他感觉到那手又皱又暖/老人说: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位可敬的智慧老人,用一颗同理心感化陷入迷茫中的孩子,给了孩子自我成长的自信。我们的孩子同样需要等待,也许,再等一秒钟,就一秒钟!你就会见证奇迹,那是孩子创造的奇迹!龙应台在《孩子你慢慢来》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小孙儿大概只有五岁,清亮的眼睛,透红的脸颊,咧嘴笑着,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他很慎重、很欢喜地接过花束,抽出一根草绳绑花。花枝太多,他的手太小,草绳又长,小小的人儿又偏偏想打个蝴蝶结,手指绕来绕去,这个结还是打不起来……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5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教育需要更长久的等待,千万急不得啊!

感谢两枝普通的富贵竹,是它们的生长促成了我对生命成长的新感悟。于是,我在微博上记录:“漫步这片土地,做个普通的呵护人,静听生命成长拔节的声音。”存此文字,自勉自励。

偏爱文章8:不是花中偏爱菊

文/彭昕

多年以前,我外出求学,路过一个小站。候车中百无聊赖,索性起来到处走走。两条交卧的铁轨延伸向远方,周围群山连绵,像大海的波浪你推我挤。一阵风,吹来一片浓烈的带有中草药味儿的馨香。那香味长驱直入,沁人心脾,让你无法拒绝。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望去,只见万点金黄,从山崖顶上倾泻而下,深深浅浅,溢彩流光,如夜空中繁星,又组成一条瀑布,傲然绽放在烈烈西风中。

野菊花开了,在驿外悬崖,幽深山谷中。这里芳菲已尽,没有蜂围蝶闹,更没有成群结队的赏花人。元稹说:“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菊花誓要给秋天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每一朵花都向我昭示着生的喜悦,古人说“红杏枝头春意闹”,我不曾体会,但现在我真真切切听见了野菊花热烈地喧闹。一簇簇,一丛丛,挨挨挤挤,迎风欢笑。这一片明艳的金黄,没有一丝斑驳的杂色。我看见她就会想起金色的太阳,突然感动得要流下眼泪。除了梵高的向日葵可以与之媲美,我从未见过这样敬畏生命的植物!

她们不适宜插在星级酒店的花瓶里,也不适宜握在热恋的恋人手中。它只适宜开在人迹罕至的山谷,只适宜开在寂静欢喜的人的心里。

车轮载着我离开小站。在以后的岁月中体会了人世的无常。命运时而静默,时而喧嚣;时而锦绣,时而荒凉。悬崖上短暂的美丽,却在我记忆中凝固成永恒。

她生于严寒、肃杀的秋季,根咬定岩石,在沉沉的底层默默积攒着力,从痴痴仰望的太阳那里吸取着热,年年以铺天盖地的芬芳,醉漫山遍野的晚霞。

那实在是一簇簇悲壮的火焰,一种永不熄灭的火焰,点燃天空,点燃季节,点燃每一颗疲惫的心灵!

偏爱文章9:偏爱野花

文/朱谷忠

栽种得再好的花,也不如自然生长的好看。因为花盆里的花,少不了人工的痕迹,甚至有被粗暴扭曲的时候,诸如人工嫁接、修剪、合成等等。这样的花,即便开放了,谁又能道出花自身的哀苦呢?

这绝非我自作多情。事实上,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当你看到侍弄得极好的盆花,除了赞叹几声外,心灵却很少会有触动;但当你在深山老林或山溪的一隅看到一大片野花,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发出惊叹,随之就会心迷眼乱——在那一片仿佛要燃烧的鲜艳色彩面前,你感觉到一种美丽而又强大的力量。这正因为,自然生长的花,具有诗的特质,能够触发人的想象力。面对山林中的一片野花,平日因冗务或俗事带来的郁悒一扫而空,人仿佛身轻如燕,在沁人的香气中翩然飞升……

所以,要看花,还得到大自然去,只有在高山峡谷、水涘岸边,才能看到随季节而萌发滋荣的花的灿烂、美艳,甚至听到花的无声妙籁。只要你去过一次,回到家里来,再看看阳台、窗台上的盆花,就会发觉它们是那样黯然。

因此,我偏爱在自然界中生长的花。有时候,我也会对城外和路边的野花有一种深切怀念。这些野花,有的生长在极为荒僻的地方,有的是从石缝中钻出来的,星星点点,以其执着和单纯,映衬着朝晖、晓露、虹霓、霁月、星光,在云中、雨中、风中、雾中开放,飘散着微弱的清芬和野味,把自己绛紫的、淡蓝的、乳白的、绯红的、深黄的颜色,呈现给关注过它们的目光、面影,呈现给冷峻、神秘但又美妙的大自然,并以此餍足了人类爱美的欲望。

遗憾的是,这种野花在城市已是鲜见。

偏爱文章10:记忆里的,偏爱

文/明天-你好0402

蒹葭。桔梗。

喜欢桔梗,是自从犬夜叉播放时,就开始了喜欢这样一个一袭素衣,长发飘逸的女孩,她不怎么爱说话,同样不爱笑,但这种孤傲,实在是一种气质。之后遇见的是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后来我查了资料,发现桔梗偏紫,却是淡紫,蒹葭却是水洗一般,纯白轻盈,当牡丹,百合充斥大街小巷的时候,我却独爱淡雅。桔梗是位紫衣少女,蒹葭则有着高洁纯良的心,默默喜欢着这样的人间草木,同样也祈祷我,如她们一般:落墨不寂寞,绽放自有春。

咖啡。茶。

人生中,好多缘就像是宿敌,宿命,打也打不开,越绕越成谜,所谓的剪不断理还乱,也差不多,就是如此罢了,喜欢上了茶,是小时候翻看陆羽的茶经和模仿大人们轻挽倾茶的无意之举。但渐渐的我们家三位就都成了茶客,每天都有茶的清香与韵味飘散心底。至于与咖啡的缘首先来自好奇,爱冒险,乐于尝试的我,决定尝一杯。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小资情调,可是我喝了几口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居然吐了。本该是一种孽缘,怎奈何我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女孩,最终的就像是童话里,我们在一起了的幸福结局。茶的淡雅,咖啡的浓烈,就像人生中每个人的命都需要选择,千万不要有选择性障碍:一旦认定,就要无悔前行

偏爱文章11:偏爱碎念 敢情青春

韶华流逝,不涉红尘,静坐陌上,等候花开,我只是想要一个人。一个人漫步月光下,幻想夜空的神秘;一个人轻倚古树,直到树上第一片叶子转为艳红;一个人静立雨中,倾听微雨诉说江南的古老神话。一个人听曲,一个人看戏,一个人演绎,为自己鼓掌,为自己着迷。

很多时候,我并非一个人。一群人的热闹,是我享受不了的沉重。我爱笑,并不等于我幸福,微笑的面具后是一颗泪流满面的心;我爱闹,并不代表我快乐,只是我早已习惯了扮演没心没肺的角色。然而笑过闹过后,空余的只是一个人的悲戚。如今,我累了,倦了,真也好,假亦罢,是是非非都已不再重要。

树上的叶子黄了,落了,最后消失不见了,谁能告诉我,它们是累了,睡了,还是不再出现了。心中的梦想丢了,淡了,散了,又有谁能告诉我,它们还会不会再回来了。

曾想在人生中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可生命却给不了我这个奇迹。而今,我只好在华丽的镁光灯下唱着独角戏,偌大的舞台,落寞的身影,没有人鼓掌,没有人喝彩,我有些不知所措了。表演进行到一半时,我好想抽身离去,可理智却告诉我说,要将梦想进行到底,不能退却,不要放弃。于是我更加的小心翼翼,可是错乱了的舞步,我该如何收场?

那一刻,我好想一个人,听喜欢的音乐,舞自己的人生;那一刻,我好想任性一次,仅仅一次,冲出热闹的人群,追逐曾经的沧海。可那一刻,我却突然没了勇气,是我顾虑太多,还是天性本该如此?

如今,我只想一个人,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听青春的散场声音,一个人看夕阳落下,一个人落幕,一个人收场,一个人老去。

偏爱文章12:自古文人偏爱菊

文/艾里香

菊花,不似牡丹那般富丽,也没有兰花那般名贵。可每年秋天来临,我总要养一些菊花。因为我知道,菊花迎霜独立,是文人孤标傲世的精神象征。苏轼有“菊残犹有傲霜枝”之赞,元稹有“此花开尽更无花”之叹,韩琦有“且看黄花晚节香”之志。所以,秋意浓浓,菊花更香,文人的情趣则一览无遗。

文人犹爱以菊名志,以此比拟自己高洁的情操坚贞。屈原由衷赞美过菊:“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屈原因爱国忠贞而遭发配,却矢志不移,其心可比日月。他对菊的赞美,也是因对其自身气节的坚持。而菊花又是陶渊明一生的写照,他喜爱菊花,认为菊花品格高尚,不奉迎风雅,敢于傲雪凌霜。即使是残菊,也挺立不落,依然含香露放。陶渊明用菊花的清雅倔强,来操守自己的君子之节。那幅东篱采菊的肖像写意,成了一句千年绝唱,一种彻悟人生真谛的神情,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率真的本性。

菊花开放时,正是秋高蟹肥的季节,旧时一般文人,往往要邀一二挚友,边看菊边吃蟹。红菊,红的热情奔放;白菊,白的纯洁神圣;黄菊,黄的温和光明。即使菊花混色,也是白中带紫,黄中透红,她笑傲霜天,高洁无畏的品质,让人领略到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执着风范。作家周廋鹃在《秋菊有佳色》中说,古人诗文中,也常有重阳赏菊的记载。然而事实上,每年逢到重阳节,往往无菊可赏,总要延迟到十月。苏轼就曾经说,岭南气候不常,他原以为菊花开时即重阳,因此在海南种菊九畹,不料到了仲冬才开放,于是只得挨到十一月五日,方置酒宴客,补作“重九会”。

菊花有一种自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由自主地亲近它,朋友一般的亲切,用心谛听,或许能听到花瓣从容开放的声音。小说家张恨水就得到了菊花的灵气。张恨水常在菊花丛中散步,构思小说,以致友人们都说:“张恨水的作品得花之灵气。”每当一部作品问世,张恨水总爱到花市买几盆菊花或山上采野花,可见他对菊花一往情深。而另一位作家林语堂,则对菊花的香味有着独特的感受。林语堂谈到菊花时说,当许多花草或昙花一现,或色损香消的时候,菊花则含苞吐蕊,菲然独秀,给浓浓的深秋装点出迷人的色彩。

菊花是适秋而放的花蕾,慷慨独悲歌,强悍为剑气。作家任崇喜在《生命如菊》中说,在春夏冬三季里,菊积极地孕育、生长,并非消极地等待着一种浪漫的实现,等待春去春又回。所以自古以来,文人是落魄者多。正如菊花只有开在寒霜雨露里,开在乡野阡陌上,才显出其傲岸的气质来。而在古代话传说中,菊花又被赋予了吉祥、长寿的含义,如菊花和喜鹊组合表示举家欢乐,菊花与松树组合表示益寿延年等,则更增加了文人对它们的喜爱。

由此看来,文人爱赏菊,爱的是菊花那种不同流合污、傲世独立的气节,所以苏轼说:“荷花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这正是菊花的可贵品格。菊花遇到了文人,便有了君子之德,隐士之风,志士之节。

偏爱文章13:偏爱种种

文/梅玉荣

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有“诗坛莫扎特”之称,被公认为是最迷人的当代诗人。她于199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2012年以89岁高龄离世。我买了她两本诗集《我曾这样寂寞生活》、《万物静默如谜》,也深深迷恋上这位优雅深邃又不失幽默的女诗人和她的诗。

她的诗《种种可能》,采用“我偏爱……”的句式罗列,以一种对世界全情投入、又适当保持距离的传达,诠释了她独到理智的个人喜好,以及对世界的看法。读后颇有所感,于是也写下我的种种偏爱:

我偏爱文字。偏爱忧伤的音乐。我偏爱额尔古纳乐队唱的蒙语版《鸿雁》胜过其他版本,虽然我不懂蒙语。我偏爱莎拉·布莱曼,因为她把我带到真正的斯卡保罗集市。我偏爱理查德·克莱德曼,他蓝色的眼睛就像多瑙河,是我少年时陷落的梦境。我偏爱瓦尔登湖,因为梭罗凝视过的缘故。

我偏爱行走草木间,并一一辨识它们。我偏爱花坛里的木槿胜过紫薇和龙爪槐。偏爱雨里芭蕉,雪后梅花,山中鸟语,窗下蔷薇。

我偏爱旅游,最爱江南小镇。偏爱广阔无垠的地方:草原、沙漠、大海、冰川。偏爱水的领域胜过山的地盘。

我偏爱文字带来的联想,比如木渎、梅花坞、青城山、初见书房。偏爱徽派的婺源,神秘的丽江,还有圣地西藏,因为未至而一直神往。偏爱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凤凰、王剑冰的周庄。

我偏爱清少纳言这个名字,连同她的《枕草子》。偏爱李敬泽的《小春秋》。偏爱刘醒龙的《一滴水有多深》。偏爱苏轼胜过李白。偏爱戴望舒胜过徐志摩。偏爱海子胜过顾城。偏爱诗人的理智胜过诗人的荒谬。

我偏爱鲍尔吉·原野,买过五本他的书,本本倾心。虽然从不追星,却想见他跟他合个影,他一定会答应。我偏爱幽默而有童心的作家,像中国的汪曾祺,英国的彼得·梅尔,俄国的普里什文。

我偏爱用笔写日记,在这电脑如此普及的时代,有小小的自豪与窃喜。

我偏爱独自散步胜过歌厅K歌。偏爱三两好友漫谈胜过各种热闹聚会。偏爱保持沉默胜过侃侃而谈。

我偏爱走上未知的旅途。偏爱在夜行列车上听铁轨与夜色的撞击声。

我偏爱午后的咖啡。偏爱用左手擦洗抽油烟机。偏爱悠悠走过窗前的那朵云,高楼听雨有一种故乡的声音。

我偏爱干练大胆的女人,讨厌懦弱无主见的男人。

我偏爱长裙鼓荡的风,旗袍旋落的星露。偏爱棉麻胜过丝绸。

我偏爱我留长发的样子,和抚我长发时你的样子。偏爱我的文艺气息,从未觉得不合时宜。

我偏爱人到中年的我,胜过青春年少的我。

我偏爱席慕蓉和三毛,是她们,联手种下我一生的敏感和梦想。

偏爱文章14:柳

文/马浩

树木之中,我偏爱柳。

喜欢某种事物,有时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就说这柳树,何时何地,与其初相遇,怎么喜欢上的,我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绝不会在诗文里,那是后来的事了,纸上的柳色,烟色朦胧,如梦。

有时,记忆似乎亦如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雾里看花。隐藏岁月深处的孩童,爬在家门前的老柳树上,环抱粗的树干,皲裂的树皮,沟沟壑壑的,黢黑,枝干五股八叉,盘结遒劲,一如枯墨写意。柳枝亦非柔弱的垂丝,而是翘起头来,向上生长,那时,在北方的乡村,好像少有垂柳的身影。

柳似乎比别的树木对季节的变化更敏感一点,春意隐含在寒风中的时候,柳便已觉察到了春意,开始泛青吐芽,嫩绿的柳枝在树上摇动着手臂,似在招呼着孩童。孩童们顾不了“下树剌油”,纷纷爬上树,折柳拧柳笛。

多年之后,读到刘亮程的一段文字,大意是,一个孩童爬到树上,在树上吃住,任谁喊都不下来,不知过了多少年,一阵风吹过来,小孩子不见了,留下一只父母亲送饭的空篮子,半吊在树上,随风晃荡着。读此,总觉得那树就是一株老柳,而树上的孩童感觉好像就是我,人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不留神,就长大成人了,可记忆却定格在那时那刻,在岁月的风尘中青涩着。

儿时的乡村,似乎随处可遇柳树,家前院后,池塘路边,河畔堰头,春日,用柳笛吹出心底欢快,柳笛无腔,吹的是趣,悠悠的柳笛声中,水牛在河滩悠然地啃草,小孩子便成了牧童。此时,可以坐在牛背上,亦可以跟随牛的左右,看着牛伸出大舌头卷草,河水在缓缓地流淌着,倒映着披头散发的柳影。

夏日,用细柔的柳枝编成柳帽,顶在头上,俏皮活泼,平添几分童趣。编柳帽,好像是无师自通,不知因何,我始终觉得,编柳帽是跟电影学的,或是受电影的启发,战斗片里,解放军都会戴一顶树枝编制的帽子,埋伏在草丛中,小孩子看着有趣,见事学事,至于因何用柳枝做材料,那就有些说不清了,估计一来是柳树多,再者是柳枝柔软。

柳树,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一般的树木,没有根是栽不活的,柳树却能落地生根,随便找来一根鲜柳枝条,把它剁成节,一拃多长,砸在田边地头,不用问,它自会生根发芽。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有心插柳柳成荫。有时,用柳枝插一圈篱笆,不经意间,就长成了大树,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我怀疑那宅边的柳树,或是他当年插的篱笆。新鲜光滑的柳木棍,栽到土地里,不久便会吐芽冒枝,撑起一方浓荫。有时,柳树成材了,砍伐下来,为了不让树木干掉,就会把木材丢到水塘里,树干就会在水中发芽,暑日,在池塘里戏水,骑在长满绿枝条的树干上,以木为舟,似乎可以缘木求鱼了。

初夏,柳树吐絮,纷纷扬扬,随风在地上打着滚,滚成一卷卷的白絮,捧在手上,漫无目的地抛向空中,乐此不疲。柳絮飘飞时,或让大人觉得心烦,对于小孩子来说,却充满了莫名的欢愉,那种轻柔、素洁、空蒙、梦幻,无疑是孩童心情的写照,柳絮如雪,似乎比雪花更飘逸,更洒脱,更有生机,更随心所欲。晋人谢安,在一个纷扬的雪天,吟出一联:“白雪纷纷何所似?”侄子谢朗对曰,“撒盐空中差可拟”;谢道韫笑着说,“未若柳絮因风起”。谢道韫是懂雪的,更懂柳絮。

后来,走出家乡,来到江南,见到轻扬的垂柳,有几分陌生,又有几分欣喜,柳的家族中,又多了一名成员。莫名地联想到家乡有种名曰簸箕柳的柳,学名杞柳,乡人用以编制簸箕,故称簸箕柳,儿时,曾在簸箕柳林中玩捉迷藏。

植柳可以邀蝉。蝉,天生喜欢柳,家乡人把未蜕变的蝉虫唤作截柳龟,用小麦嚼成黏胶,用以黏知了,是少年时的一项玩乐。这种乐趣,可以说是柳赠与的。

读书时,纸上的柳,更是摇曳生姿,在这里就不去说了。

偏爱文章15:偏爱旧时光

文/夏学军

喜欢上董桥的文字,是从他的《旧时月色》开始的,他有一方闲章“董桥痴恋旧时月光”。短短几个字,我仿佛看见一位穿长衫的老文人,在昏黄的月下独入湖心亭,举手投足间带着股婉转幽然的民国老味道。

喜欢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我也是一个念旧的人。日子在钟摆的滴答声里,汇聚成一首经典难忘的曲目,多少个日后,我们躺在阳光下的藤椅里,脑海中浮现那段旧时光。我喜欢听老歌,老得甚至是父母辈的歌,绵绵的曲调,沉淀下来的韵味,流淌着光阴之美。张国荣、陈淑桦、李宗盛,他们演唱的经典曲目,成为我心里永远的旋律,让一切都安静地流淌。我们百唱不厌的是那份对生活的纯真,打开音响放一曲,总是老歌伴着茶香或书香,仿佛藏在箱底的旧衣,虽然没有时下流行的元素,却不乏温暖与珍惜。

那日翻箱寻找一件夏衣,无意中又在箱底看见了那条围巾。红色的毛线,简单的花样,这朴素的毛织物,一望便知是母亲的作品。母亲手笨,不擅女红,别人家的孩子穿毛衣裤,我只能穿又厚又硬的秋衣裤。那年流行长围巾,我天天缠着母亲要,母亲拗不过我,只好笨手笨脚地给我织。一晃都二十多年了,成家立业离母亲有千里远,如今我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围巾,却没有一条能取代它。严寒的冬天,在我想家的时候,拿出来戴在脖子上,温暖如春。多少次清理衣柜的时候想丢掉它,却又一次次地小心收藏,因为我怎么也难舍那份和生命连筋带骨交缠在一起的旧日时光。在我们感叹生命流逝的时候,很多东西不经意间就在生命里留下了烙印,撇不去。

每次收拾柜子,总会带出心底的某些记忆。除了这条围巾,还有好多旧衣服躺在我的衣柜里,我喜欢穿旧衣服的踏实感,它们好像退了火气的久藏宣纸,不用去适应,烂熟于心的穿衣感受密集地弥漫周身。所以我总是把它们洗干净认真地叠起来,再穿时依旧干净整洁。旧衣物,要的就是一种温暖的念想,想着想着就会有微笑的幸福。

旧衣如旧友,可以轻轻松松与之相处,即使久不见面,但是见了面就仿佛昨天刚刚一起喝过茶一般的亲密,无需想起但从没忘记。腼腆的我,在人群里默不作声,面对陌生人也是无言相对,请不要认为我孤傲,我是在默默地观察、品味。如果认定你我是同道中人,定视你为朋友,待时光缓缓凝结成珠玉,你我之间便有了如老火靓汤般美味的老友情意。如今早已不是贪新鲜的年龄,能一路走到现在的老友,情谊如同落在树梢的夕阳,点点滴滴的碎光里透出美丽斑驳的心境。

家里有个置物架,是专门放收藏品的。其实里面没有值钱的收藏品,顶多算老物件而已。矮墩墩的土陶花器,小时候用过的收音机,爷爷用过的鼻烟壶,漂亮的糖罐,仿真的青花瓷。有朋友说这些东西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太搭调,建议放在暗处保存。可是我总做不到,我念着它们,想时时刻刻看着它们,因为每个物件都融进了前人或自己太多的情感经历,过去的悠悠岁月及酸甜苦辣,它们在印证着。

偏爱旧时光。旧,不是破烂不堪的,也不是陈腐朽木,旧是一种时间的印记,是一段回忆,一段故事,可以周而复始,可以细细品味。所有的旧时光,带着所有的美好打结成曲,酿成百听不厌的经典,一遍遍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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