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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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的文章1:书到中途

文/黎武静

不久前忽而发现,我的阅读习惯与年轻时相比,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时年少,一本书拿到手里,必然一鼓作气看到结局。追着情节一马平川,览江河壮阔,一泻千里,心无旁骛,势不可挡。一日读八本书都不在话下,读完后尚可倒背如流,着意将其中精彩片段大声背诵,与舍友共享,一群人在宿舍里畅怀大笑。第二天雨落霏霏,等不及天晴,清晨撑着伞去还书,急着再拿几本新书打发我的闲暇时光。

如今一本书,常常书看了半拉就丢到一旁。有时连一半也还没看到,就看了个序而已,难得的是把同一个作者的所有能找到的书通通先看了个序,然后就丢到一旁,等到来日才会回来再读。

这个“来日”通常是一年半后,只要看开了头的书,我必会读完,一年半后拿起来,照样从断了的地方悠悠读起,愈读愈疾,痛痛快快地看完全本。当然也有忘了的,如果忘了大半,那么一年后就从头读起。慢慢地找回那些被记忆忘却的细节,踩着轻松的步子,在陌生又似乎亲切的文字里徘徊,直到看到全新的段落,遇到崭新的风景,心满意足地翻着书页直至最后的结局。于是不可避免地,这本书不只被读了一年半,而且被读了一遍半。

即使忘了情节,但那本看到一半的书,作为一个标的,不会被忘记,它深刻地铭记在脑海里。通常把一本书丢到一旁是因无意间被别的事情打断,亦有特意中途跑开,将一本书轻轻丢下,故意让时间成为读书的停顿。

当然故意丢下的书,不会等到一年半后才被想起,几天之内就会忍不住翻开。有时是为了躲眼泪,因为情节太过激荡,眼看着那些就要发生,将要发生,必然发生的一切,以为过几日再看就不会心潮澎湃,泪流满面。忍了几日翻开来,不必回顾,读得几行,仍是泪如雨下,难以自抑。

有时是因为惊心一瞬,将书在到达巅峰之前丢开,缓缓情绪过几日再来观赏这滔天巨浪。有时因为心生怅惘,将书在朦胧未明之际丢开,回来时再将幽幽心绪细细分明。有时是因为温暖愉悦,将书在恋恋不舍之时丢开,书到中途默默走开,回来时仍有无限温柔在悄悄等待。

而看《红楼梦》时,唯有初读时从头到尾,而后每次重读都只会读到中途,只读那花团锦簇中的片刻辰光,热闹红尘里的青春年华。偶然想起时亦有从始至终通读一番,之后还是恢复成老样子,在前半程里翻来覆去消磨时光。

很多被丢开的书都在几天之后,或一年半之后,被重新寻回。书到中途,只会丢开,不会忘却。虽然有短暂的分别,仍然有必然的重逢。一分一合里,喜怒哀乐都加倍。以时间作停顿,一本书在生命里走走停停,漫长岁月里,不管间隔多久,每一本书都轻轻画一个安静的句号。

不久前的文章2:自来狗富

文/何百源

不久前因事与佛山市图书馆地方文献部梁燕女士通电话,听她偶然说起,一条自来狗给李悦强先生带来健康的事。

李悦强是国家二级编剧。城市拆迁改造前,他与我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彼此比较熟悉。他年轻时是粤剧演员,在北京演出时受到过周总理接见;后来改做粤剧编剧,也很有成就。也许是由于积劳成疾,健康情况一直不大乐观。这次我听旁人说了“自来狗”的事,特地电话采访了他。

李先生育有三个女儿,都事业有成,其中第三女在广州生活。2014年的一天,三女正要开车回佛山来探望父母,冷不防走上来一条中等大的狗。她明白这是一条流浪狗,于是将狗捉回地上,但狗随即又跳上车来,怎么弄都弄不走。没办法,只好将它带到佛山,放在父母家。

这是一条母狗,已怀有身孕,几个月后诞下三只小狗。李先生送别人一只,余下二只自己喂养。养狗最大工夫是遛狗,每天早上7时先遛一只,一个钟头;晚饭前又遛一只,又是一个钟头。两条狗,一条“斯文”些,一条好动些,遛狗时必须牵着狗绳跟狗一起跑,每天都出两身汗。不知不觉中,一年时间过去了,李先生猛然感觉,自己身体强健多了。

广东民间有所谓“自来猫穷,自来狗富”的说法。据民间解释,人穷自然生活环境杂乱,老鼠自然多,于是招引得流浪猫来;而狗的本性是寻求“受宠”的,它看准了能宠爱它的人家才会不请自来。我不知道这样的解释科学与否,反正,民间讲法,往往包含了一种经验的累积。

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我,目前他的血压很正常:收缩压130,舒张压70,他总结道:“生命在于运动啊!”

李先生的这一奇遇,为“自来狗富”又增加了一个例子。

自来狗没有为他带来钱财,而是为他带来了健康。

健康就是财富!

不久前的文章3: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文/毛凡笑

不久前,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游园惊梦》,从此我便有了一个偶像——夏达,夏达“超凡脱俗”的画笔,让我徜徉其中。

夏达掌握了工笔画、写意画、油画、水彩画……总之,关于绘画,她样样精通。现在的漫画都流行用电脑制作,但夏达就不这样,她用毛笔勾完线后再用电脑上色,所以她的画很有国画特色。她笔下人物的睫毛都浓而密,特别漂亮。我真希望有一天能画得和她一样好。

夏达的《游园惊梦》由五个小故事组成:《游园惊梦》、《凤求凰》、《蒹葭》、《阿箐》、《茕兔》。她用自己飘逸的画笔把五个故事表现出来。开篇里还摘取了经典昆曲《牡丹亭》的唱词,句子非常优美,我最喜欢其中的“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恰三春好处无人见,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我觉得《游园惊梦》这首唱词棒极了,比现在流行歌曲的唱词都优美。有时向妈妈发表这样的评论时,她就会把我比作“毛老太”,还一边假装摇着扇子,一边拿腔拿调附和我说:“看来真是一代人不如一代人呀!我们‘毛老太’都发现了。”

在《游园惊梦》中我欣赏着美词、美画,更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有夏达一样的成就,虽然现在只是幻想,但是我觉得“未来不是梦”哦!

不久前的文章4:书到中途

文/黎武静

不久前忽而发现,我的阅读习惯与年轻时相比,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时年少,一本书拿到手里,必然一鼓作气看到结局。追着情节一马平川,览江河壮阔,一泻千里,心无旁骛,势不可挡。一日读八本书都不在话下,读完后尚可倒背如流,着意将其中精彩片段大声背诵,与舍友共享,一群人在宿舍里畅怀大笑。第二天雨落霏霏,等不及天晴,清晨撑着伞去还书,急着再拿几本新书打发我的闲暇时光。

如今一本书,常常书看了半拉就丢到一旁。有时连一半也还没看到,就看了个序而已,难得的是把同一个作者的所有能找到的书通通先看了个序,然后就丢到一旁,等到来日才会回来再读。

这个“来日”通常是一年半后,只要看开了头的书,我必会读完,一年半后拿起来,照样从断了的地方悠悠读起,愈读愈疾,痛痛快快地看完全本。当然也有忘了的,如果忘了大半,那么一年后就从头读起。慢慢地找回那些被记忆忘却的细节,踩着轻松的步子,在陌生又似乎亲切的文字里徘徊,直到看到全新的段落,遇到崭新的风景,心满意足地翻着书页直至最后的结局。于是不可避免地,这本书不只被读了一年半,而且被读了一遍半。

即使忘了情节,但那本看到一半的书,作为一个标的,不会被忘记,它深刻地铭记在脑海里。通常把一本书丢到一旁是因无意间被别的事情打断,亦有特意中途跑开,将一本书轻轻丢下,故意让时间成为读书的停顿。

当然故意丢下的书,不会等到一年半后才被想起,几天之内就会忍不住翻开。有时是为了躲眼泪,因为情节太过激荡,眼看着那些就要发生,将要发生,必然发生的一切,以为过几日再看就不会心潮澎湃,泪流满面。忍了几日翻开来,不必回顾,读得几行,仍是泪如雨下,难以自抑。

有时是因为惊心一瞬,将书在到达巅峰之前丢开,缓缓情绪过几日再来观赏这滔天巨浪。有时因为心生怅惘,将书在朦胧未明之际丢开,回来时再将幽幽心绪细细分明。有时是因为温暖愉悦,将书在恋恋不舍之时丢开,书到中途默默走开,回来时仍有无限温柔在悄悄等待。

而看《红楼梦》时,唯有初读时从头到尾,而后每次重读都只会读到中途,只读那花团锦簇中的片刻辰光,热闹红尘里的青春年华。偶然想起时亦有从始至终通读一番,之后还是恢复成老样子,在前半程里翻来覆去消磨时光。

很多被丢开的书都在几天之后,或一年半之后,被重新寻回。书到中途,只会丢开,不会忘却。虽然有短暂的分别,仍然有必然的重逢。一分一合里,喜怒哀乐都加倍。以时间作停顿,一本书在生命里走走停停,漫长岁月里,不管间隔多久,每一本书都轻轻画一个安静的句号。

不久前的文章5:老板学车

文/刘艳华

不久前,我们公司中层以上的干部集体学车,结果,路考时,就我们老板一人没有通过。

老板有些不甘心,悻悻地对我说:“那天我恰巧感冒了,实在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才一不小心将方向盘打偏了点。这能有多大个事儿!”说完,命我去与教练交涉一下,希望教练看在我们是个大单,帮忙找考官通融通融。最后,老板吩咐我:“哪怕塞个红包也要搞定!”

我领命前往,先请教练和考官做个铺垫,随后,趁着那位考官一人在休息室,我单独进去拜访。

当我暗示教练的指点并说明来意,然后报上我们老板的姓名后,考官一查记录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说呢,原来是位大老板!难怪那么牛气十足。”接着,他忿忿地说道,“只是因为打喷嚏将车开下路也就罢了,但是车子快撞上路边的大树时,你得踩刹车或是打轮啊,可你们老板只会拼命按喇叭!也不想想:就算那是你们老板公司的树,但树能让他吗?!”

我连忙按老板的意思解释一下:“您看,不小心跑偏了点,也没多大个事儿!您多包涵。”不想,他将我拿着信封(红包)的手推开,恼火地冲着我嚷道:“什么叫‘没多大个事儿’?!当时,我就点了根烟,差点命都没了!”

不久前的文章6:恰是人间四月天

文/萍水逢伊

分明在不久前,人们还在厚厚的棉絮包裹中揣着手吐着哈气反复吟诵着“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希冀与期盼,一晃眼,春天便悄然转身,迈着轻盈而柔软的步子飘然而至。

最是人间四月天,恰是人间四月天。站在四月的春天里,带着春天的口吻轻轻地哼着春天里的歌谣。

那柔柔的白,那嫩嫩的黄,那浅浅的绿……每一种颜色都翩跹着一个曾经沉寂着的五彩斑斓的梦;

那抽芽吐叶的小草,那随风轻舞的枝条,那熏得游人醉的暖风……每一次拂动都绽放着一缕春暖花开的满是芬芳的甜美;

那冰释后灵动的小溪,那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那忙趁东风放纸鸢的孩童……每一季复苏都飞扬着一份生命极其可爱的欢悦和感动。

以前固执地坚持不喜欢春天,只因春天会为自己的皮肤带来不知名的过敏源,但终究抗拒不了那铺天盖地的盎然的生机、沛然的活力的吸引。

徜徉在四月的长廊里,不禁想起一代才女林徽因的诗作《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位生于四月清心素雅轻灵睿智的“林下美人”从此染就了春天最明亮的色彩,以一生的才情镌刻了一阙“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的绝代风华。

采撷着四月的风景,我乐此不疲,有流转的画意,有深挚的诗情,有动人的故事,有隽永的真理。

近些日子,花园中的玉兰树开花了,那一树的白,透着淡淡的粉,一团一团地簇集起来,倒也倾泻出一片绚烂。儿子天天看到后大叫着,以他惯有的抒情风格,天真地说道:“妈妈,这粉,一大片一大片的,实在好看,我们拿相机拍下来吧。”身旁已驻足了几位路人,也在欣赏着她的繁华。但我丝毫感觉不到她的得意或张扬,一如既往的在冷艳中守护着神圣的静穆,我觉得她像极了一位绝尘孤傲的女子,宠辱不惊,仿佛热闹是我们的,和她毫无相干。“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赞,或者不赞我,花就在那里,适时而开届时而谢”,当真做到了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想起《离骚》中的句子:“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此中“木兰”便指玉兰,原来你早在历史的源头留下了高洁孤傲沉静安稳的美名,穿越时代的长河,一路开来,续写着亘古的性情。

看看喧嚣的周遭,幽处难寻。人们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斤斤于得失,在一味的盲从中,在匆匆的追逐里,或许也该停一停脚步,回头检视那原本清净澄澈简单的心田,是否已经杂草丛生,是否已经尘垢满怀。

恰是人间四月天,我愿做个虔诚的信徒默默参悟着春的禅机。

有人惆怅春的美好实在难留,确实,自然中的春天只有一季,生命中的青春也只有一回,我们生命中最辉煌的时刻亦如这最美的四月天也只有这么一段。有朋友感喟:“我的春天即将离去,春游的梦怎么那么遥远?”其实,花开自有花谢,花谢凋落的却绝不是死寂与终结;春住自有春离,春离捎走也的绝不是会开花的梦想。于是,我鼓励自己,也劝告别人,诗意地栖居大地,诗意地看待生命,看待青春;淡然地看待成败得失,看待生死关劫。因为,有一种春天是永存的,那便是从心灵滋生出来的,心中有千红万紫,天下何时没春在?

闭着眼睛,沐着阳光的和煦,尽享那鸟语花香的人间四月天……

不久前的文章7:荠菜馄饨

文/苏禾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天。夫人从菜场上买回了馄饨皮子、荠菜和肉末,那在塑料薄膜蓬里长出来的荠菜,鲜得碧绿肥嫩。将荠菜洗净切碎与肉末搅拌成馅,然后,大家齐动手包馄饨,很快馄饨就下锅了。当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上桌,虽然立刻散发着荠菜和肉的香味,但我吃在嘴里却始终品不出记忆中那分淡淡的苦又透着微微甜的滋味。说道:这荠菜怎么没有小时候吃的那个醇正鲜味?夫人开玩笑说:你去做梦吧,那是野生荠菜,要吃那个味就自己回到乡下去挖野荠菜吧!一下子勾起了我对童年挖野菜的回忆。

农历二三月里,一场温润的春雨后,阳光和煦,春风料峭,一株株顶着嫩芽的荠菜混杂在野草中,从刚苏醒的泥土里,像疯了一样地钻了出来。在道路边,田埂上,麦地里展现出一簇簇的茸茸新绿。我就和小伙伴们挎着小竹篮,握着小铁铲去挖荠菜。荠菜有浅绿色的,有深绿色的,还有紫灰色的,都长着锯齿的羽毛状的叶子,我们躬下身子细细的分辨寻找,大大小小的荠菜很少能从我们眼中遛过。随着手中小铲的跳动,鲜嫩的荠菜就跳进了我们的小篮里。一两个钟头小篮就装满了。收获的喜悦与兴奋,激动得小伙伴们嬉笑玩闹起来。因此,常常踩坏了路边的麦苗,招来路人的责骂后,方才罢休。回到家里,吃自己动手挖来的野荠菜烧豆腐,一青二白,既好看又鲜嫩可口,那独有的清香,口齿生津,胃口大增。尤其是用鸡蛋做的荠菜蛋饼,黄中透绿,飘出一股独特的诱人香味,闻着就能解馋。用苏州人话说:好吃得来,打耳光也不放!难怪连诗圣陆游吃了荠菜,也感叹“残雪初消荠满园,糁羹珍美胜羔豚!”所以民间有“吃了荠菜,百菜不鲜”的谚语。而今我吃完荠菜馄饨,却找不到如此感受,似乎仍不解馋……

我思考着,为什么吃的东西带上一个“野”字就吃香(鲜)?什么野鲫鱼,野甲鱼,野鸡,野鸭,野猪,野兔……人们称之为野味。还有野生菌类,各种野菜等等,总之,“野”的就味鲜!身价也大涨!?

大概野生的东西,所以与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靠主人供养和呵护下生长的不一样。首先野生的生物,一般都经过自然界恶劣环境的考验,才能存活下来,有很强的生命力。它们要自寻养分,抵御其他生物的侵害。就说野生荠菜吧,它的种子要经过秋冬野外环境优生劣汰的严格筛选,只有经受住寒冬冰天雪地的考验,仍有很强生命力的春天才能生根发芽后成长。再之,野生的生物,生长期也比人工种(养)的长得多,它们吸纳了更多的天地之精华,当然就吃鲜(香)了。更何况野生的东西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么,就更显得吃香。至于童年用自己的小手,一棵棵挑来的野荠菜,吃在嘴里感受滋味更鲜美,除了野生的原因外,还因荡漾着挖荠菜时的快乐心情,渗透着自己的劳动汗水,来之不易的主观因素了。

回味着齿间荠菜清香,重温起童年挖荠菜的旧梦。真想回到过去的岁月,再拿起童年用过的铁铲,在故乡原野的田埂上,在青青的麦田里,在金黄的油菜花丛中,寻寻觅觅,打打闹闹,再做个野孩子与小伙伴嬉耍一番,分享曾经拥有的那份欢乐……

不久前的文章8:两小时的幸福

文/丁小丁

不久前,我在微信上收到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今年12月兰渝铁路广元至重庆段即将开通,广元至重庆只需2小时!我第一时间转发,喜悦飞上眉梢,涌进心底。

回想起多年来每一次回湖南的情景,我都禁不住泪流满面。

我坐过车厢过道、餐车或一直站到成都,买过黄牛票、请人抢购票、临上车补过票,无数次转车……每次往返总要满满4天,在家还没坐热就要匆匆离开,跟打仗一样,身心疲惫。

每逢佳节,盼着回家,却又害怕回。过年,更成了我心中的痛。

因为广元没有直达湖南的火车,而成都每天只有两趟火车经过湖南,且只有其中一趟经过家乡小站的时间刚好。那时候还不能网上购票,每次得提前到车站或指定售票点购买。如果买早了怕领导不批假,弄不好会错过火车。车少人多,不提前往往又买不到车票。很多时候在怎么买票、买哪天的问题上都要纠结好几次。

回家那天,既兴奋又忐忑。早上天蒙蒙亮就从广元出发,到成都北站乘地铁到成都东站,经重庆,过贵州,到湖南,全程1300多公里。那趟火车比较破旧,没有空调,拥挤不堪,全程昏昏沉沉。经过近17个小时的折腾后,终于到达家乡小站了,以为会轻松些,可是还得转两次中巴,再步行才能到家。除夕之夜,我踩着一高一低的泥泞小路,在一串串鞭炮声中推开家门,推开一屋子的香味儿和母亲的满眼泪花。

“如果广元有直达湖南或重庆的火车就好了。”这是我和父母共同的新年愿望。

记忆最深的是那年春节从老家返川,小站售票数量有限,我没能买到返川的票,无奈之下买了一张无座票,匆匆跨上即开的火车。车厢走廊上挤满了人,各种气味熏得人直想吐。初春的夜,风“嗖嗖”地从车道缝里钻进来,刻骨铭心的冷,无助、害怕,漆黑的夜充满了恐怖,我从来没有度过那么难熬的夜,泪水不知不觉的掉了下来。大概是后半夜三点了,一位好心的乘务员把我送进餐车,才得以休息。到广元后,我给家里报平安,当得知我路途如此艰辛,父亲泣不成声。

2015年7月29日,我在火车站接到了拄着拐杖、双脚浮肿的母亲,她带了满满三口袋家乡特产,看见母亲单薄得一不小心就要被风吹走的身子,我的心一阵一阵抽搐。短短20天,母亲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

兰渝铁路终于开通啦!我欢呼着告诉父亲,以后2小时就到重庆,1天时间就可以到家啦!父亲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哽咽地说:可惜***看不到。是的,母亲若还在,今年过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虽然广元回湖南的路依旧漫长,但这短短的两小时,省略了广元至成都再到重庆的所有劳累和折腾,让我回家的路不再艰难和遥远。想想早上还吃着广元凉面,中午已经享受重庆火锅,火车上美美睡上一觉,睁开眼父亲已在面前。这种幸福,就像儿时吃到棒棒糖一样甜。

兰渝铁路终于开通了,她不仅拉近了南北的时空距离,更拉近了我与父亲的距离,它是一条亲情线、幸福线,牵动着每一位游子的心;它更是一条经济线,承载着全中国人民的梦想,引领我们奔向美好未来。

不久前的文章9:五孩时代

文/龙吐珠

不久前,国家的单独两孩政策逐步铺开,年近不惑的我经历了国家生育政策的数次变迁,从随便生,到计划生育,再到现在的单独两孩政策。看看我的独生女,望望我的哥哥、姐姐,唉!我的那个五孩时代,我的那个回不去的五孩时代……

我76年出生,正好赶上计划生育,可即便如此,我还有四个哥哥姐姐。

小时候,有一次爸爸领我们五个坐客车去县里,车里挤得跟鱼罐头似的,我们五个按序号依次排列挤好。中途有人下车上厕所,三哥也顺着人流下了车,不知是三哥贪玩迟了一步,还是三哥尿量太大,总之,车走了,三哥没上来。车晃晃悠悠开起来,爸爸不经意地数着我们,“一、二、三……”“不好,”爸爸大叫,“我少了一个兵。”司机马上刹车,人们看到远远地在车尾扬起的尘土中,三哥眼泪、鼻涕和着尘土,一手提着裤子,一手向前抓挠着,哭天抢地向客车奔来。

到了县里,爸爸的朋友请爸爸下馆子,说起下馆子,可能现在很多人不明白什么意思,在我小时候特指到饭店吃饭,那是让人充满期待的事,几年也去不了一次半次的。爸爸特意带上了我、三哥和姐姐。我在家里排行最小,最受宠,一定得带着。姐姐是家里唯一的女孩,也该带上。三哥本不该带的,但在来时的路上差点儿丢了,为抚慰他受伤受惊的心,就带着吧。

三哥和姐姐吃饱围着桌子玩,我则旁若无人,埋头苦吃,突然,一块肉卡在了嗓子里,我感到呼吸困难,喘不过气来,我边晃动着脑袋,边伸手从嗓子眼儿往外拽,发出啊啊的声音,饭馆瞬间从嘈杂中安静下来,在我晃动脑袋一周的过程中,我看到所有人都石化了,有人刚把筷子伸进盘子,有人夹着菜正准备送进嘴里……就像童话中一下睡着的王国,三哥和姐姐也停止了打闹,张着比碗口还大的嘴呆立着。终于我把卡住的肉拽出来了。我想爸爸会斥责我没出息,可爸爸什么也没说,饭店睡醒了,又恢复了刚才的热闹。

傍晚坐客车回家时,爸爸拎着一块肉,晚上,我家好好地吃了一顿肉,虽然每人分不上半巴掌大。

那晚的肉真香。

其实任何吃食对我们五孩来说都是奢侈的,尤其是肉,当然也包括鸡肉。

小时候妈妈对我们哥几个要求严格,其中有个规矩就是要睡午觉。夏天的中午万籁俱寂,我们哥几个瞪着眼睛睡不着,好像在等待什么好事。好事还真来了,家住不远的表哥家不知有什么大事炖了鸡肉,对于当时的我们每个孩子来说,那可是不可想象的盛宴,偏偏表哥是个爱显摆的人,所以他捧着小半碗鸡肉自己还没舍得吃一口,就第一时间到我家显摆来了。在院子里嘴巴不利索 的表哥就亟不可待地、磕巴地大叫:“鸡……鸡……鸡肉!”于是在他跨进房门的一瞬,他只觉得眼前人头攒动,老大、老二、老三外加年幼还晃晃悠悠的我立马就让表哥的碗见了底,表哥不敢相信似的看看自己手里的碗,又看看大快朵颐的我们哥几个,哇地哭起来,哭得那是个山崩地裂、痛心疾首,我们哥们啃完鸡肉,“嘭”,按序号倒在炕上睡着了,这个午觉睡得那叫一个香。

吃饱了,睡足了,总要做点儿什么,三哥耐不住寂寞,蹦跶地跑出去了,可一袋烟工夫,他又哭咧咧地回来了,一看他刚从泥里洗过澡的模样,就是让人给揍了,正翘着二郎腿,睁着眼睛做白日梦的二哥一见,怒火中烧,立马带着三哥找人理论,虽然其实二哥平时没少揍三哥,但现在看来,二哥揍是可以的,别人揍是断断不行的。双方言语不合,立即开战,先是二哥上,败下阵来,二哥、三哥哥俩一起上,打得那是惊心动魄,狼烟四起,怎奈对方人高马大,膀大腰圆,没几个回合,二哥和三哥就双双趴在尘土中哀嚎。

这事后,二哥和三哥潜心研究了一番战略战策,学习上,可从没见他们这么用心,不过,成效显着。不久,二哥在三哥的掩护下,偷袭成功,用一块不小的砖头儿命中几日前狠揍他哥俩的大块头,狠狠打击了大块头的嚣张气焰。看着大块头顺着脸汩汩流下的、鲜艳的红色液体,二哥三哥着实爽快了一把。不过,扬眉吐气没多久,对方家长找上门,每天拥有五孩的父母总要经历被别人家长找上门或找别人家为我们五个中的某一个讨公道的事,父母除了要完成沉重的、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外,还要处理我们五孩的琐事,可真算日理万机了,不过,至今,也不曾听到父母的怨言,似乎我们五孩带来的麻烦于他们都不是累赘,他们不曾后悔把五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

二哥和三哥被父母好一顿收拾,尤其是二哥,他比三哥大,且助纣为虐,受到的惩罚最重,并且从此行动受到限制,时刻受监视。要说这监视二哥的人是谁,谁也想不到,竟是哥俩一起打架的三哥,原来三哥被父母成功策反,在父母的策略下,汉奸就是这么炼成的。不过三哥的跟踪手法实在不怎么样,三哥只会像个跟屁虫似的紧紧跟着二哥,都说“明枪好躲”,所以三哥这明跟,二哥根本没放在眼里。这不,二哥说去上厕所,并热情邀请三哥陪驾,可三哥没陪一会儿,就意志不坚定地被露天茅厕的臭气熏跑了,二哥理直气壮、得意洋洋地逃跑到自由的野地抓蝈蝈去了。

三哥的奸细生涯从此终结,三哥被下岗了,而我则意外地担任了这一角色,只不过监视对象由二哥变成了三哥。父母虽是农民,但和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农民不同,他们非常希望我们五孩在学业上有所建树,彼时大哥去山东求学,二哥学习上已不成器,父母就把希望全寄托在三哥身上,偏偏当时三哥迷上了武侠小说,天天和神雕侠侣、霍元甲陈真纠错不清,在三哥监视二哥失败的基础上,我有了经验,就负责偷看三哥的日记,掌握三哥的思想动态,暗中观察三哥是否有不轨行为,好随时向父母汇报。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哥还真让我抓个现行。一次我夜半醒来,发现三哥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我大喜到抓狂。

“三哥,你在看什么?”

看得入迷的三哥被我的话吓一跳,看着我钻到他被窝里喜笑颜开到发肿的脸,三哥不愧为三哥,很快就镇静下来,“我学习呢!”

“胡说,书上画的人穿古装呢!”

“那是历史书!”

“我不信,给我看看!”当时我尚在小学,但辨别武侠小说和历史书的文化水平还是够的。

“不给,你也看不懂!”

“给我,我是文化人!”过去,小学生就快赶上秀才了,当然算是文化人。

“一边去,别耽误我学习!”

“给我,给我!”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三哥揍我,他如果揍我,我一定来个夜半哭声,让一家七口顷刻惊醒。

三哥不揍我,可他不给我,我也抢不着,和原本年长又在武侠小说中得到真传的三哥较量,我根本半毛钱便宜也占不着。

撕扯了一会儿,气喘吁吁的我立刻拿出杀手锏,“我告诉咱妈去!”母亲是我们五孩真正的领导者,她总是明察秋毫地审判我们五孩之间有时连当局者的我们都搞不清楚的、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的官司,往往我们五孩一番混战之后,在母亲那里得到终审。

“你想气死咱妈!”三哥义正言辞地呵斥。那时母亲因过度的操劳,身体已大不如前了,我们五孩虽表面上没心没肺、嘻嘻哈哈,但心里都明白母亲的身体状况,在每天的五人组混合打的间隙,我们的心上总是似有还无的飘过一缕愁云。

“我……”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也不知该怎么做,只好悻悻地爬回自己的被窝。

很久后我才想明白,母亲让三哥学习,不让他看武侠小说,可他没听母亲的,我坚决拥护母亲,执行母亲的决定,我才是孝顺的,可当时,让三哥一说,怎么我若告诉母亲,我就是不孝呢?这叫什么事!

虽说要监视三哥,可我自己的学习也并没放松。

记得小时候家住农村,农村的院子宽敞得不得了,当然,这么大的院子不能人类独享,猪呀,鸡呀等家畜、家禽也熙熙攘攘挤了一院子。

刚上小学的我还没对学习深恶痛绝,相反兴致还颇高。于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某个早晨,手捧课本,在一群鸡鸡狗狗中,迎着初升的太阳引吭高背课文,想来鸡鸭鹅狗们也是学习型的,在我的文化熏陶里,跑得特别欢。我读呀读,背呀背,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终于会背了,我兴奋得背着书包上学了。

到学校我傻眼了,课本竟没带。我冥思苦想早晨还用的课本到底到哪里去了。中午走进院子我知道课本在哪了,我家那两头猪忘情地追逐着、撕扯着我的课本,看来我家的猪还非同一般,满爱学习的。

猪除了爱学习,猪还有其他的用途。

前面说了,过去的年代,农村谁家都是鸡鸭鹅狗一院子。有一年,我的一个远房侄子寄放在我家,让仅比他大两岁的我姐看着,那个孩子不知是营养不良缺钙缺锌了,还是什么,总之是不停地哭,我姐怎么哄也哄不好,我姐大怒之下把侄子随手一扔,不想一下扔到在院子里闲庭散步的猪身上,身上突然多了个不明物体,猪立即就驮着侄子抓狂地在院里狂奔,我们哥几个看着这一幕,不知所措、目瞪口呆,侄子却不哭了,竟大笑起来。

我这侄子够不省心,其实我们哥几个又哪里让人省心呢!小时候不知是怎么回事,肚子跟个无底洞似的,总觉得饿。母亲是个勤劳的女人,天刚蒙蒙亮,就起床做家务,我至今不明白,那时候的活儿怎么那么多,成天喂猪、喂鸭、劈柴、铲地……要不,就补不知破了多少个洞、不计其数、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袜子。很快,母亲叫我们哥们起床了,我们按顺序躺在炕上向不同方向扭动身子,嘴里可喃喃着同一个词“饿,饿……”母亲叫我们次数多了,让我们的“饿”嘟囔烦了,怒喝着:“给。”噼里啪啦按顺序扔给我们每人一个饼,我们哥们睡眼朦胧、心满意足地抱着饼在被窝里啃起来。

啃够了,哥哥姐姐依次起床了,我是家里的老小,自然与他们不可同日而语,我继续趴在被窝里,睡是睡不着了,我等着哥哥姐姐来请我起床吃早饭,哥哥姐姐一向是迁就我的,可耳听着一个一个都吃完饭了,却没一个来请我,他们把我忘了,巨大的失落感让我觉得必须做点儿令人震惊的事才行,恰好炕边放着父亲抽旱烟的笸箩,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模仿记忆里父亲卷旱烟的样子,用纸给自己卷了个旱烟卷儿,还毫不犹豫地点上了火,一定是我的卷烟技术太差,旱烟卷儿不像以往父亲抽时火星慢慢、有节奏地上移,而是毫无规则地、出人意料地吐出火舌,一下就窜到我的嘴巴里,烧着我的舌头,顺便也照顾了一下我的脸,我狼哭鬼嚎、张牙舞爪地救火,现在所有人都关注我了,父母抢先扑救,让我的本就不算花容月貌的脸免于向不堪入目发展。四个哥姐则满脸诧异地瞪着我,好像在看耍猴。

其实我还算幸运,闯祸时父母在身边,二哥就没这么幸运了。一次,家里只有大哥和二哥,因为我们骨子里根深蒂固的饥饿感,大哥和二哥独自在灶坑门那儿烧土豆,三烧两烧,烧着了灶坑门旁的一堆茅草,火苗窜上了二哥的手臂,烧着了二哥穿着的棉袄,二哥哇哇大哭,大哥慌了手脚,撒腿就往不远处的小姨家跑,最终,是小姨用一瓢凉水挽救了二哥的胳膊,至今二哥胳膊上还有一大片可怕的疤痕。想想真让人后怕。

不过,大哥虽身为老大,可这照顾弟妹的能力还真不让人恭维。有一天,我和大哥在家,父母不在家,大哥可就毫无顾忌地懒得管我了。

“我要喝茶。大哥,你烧水去!”我对大哥说。

“自己烧去!”大哥毫不迟疑地回答。

“哎呀,哎呀!”我捂着脑袋大叫,“我头疼,得喝茶!”

大哥二话没说,麻溜去烧水了。烧水回来的大哥,看到我生龙活虎,上蹿下跳的样子,差点儿气个倒仰。

我知道大哥讨厌我,除了上面这件事,更源于我毁了大哥心爱的钢笔。

那个年代,一支钢笔是很珍贵的,大哥恰好有这样一支钢笔,我也很喜欢这支钢笔,朝大哥要,大哥宝贝得什么似的,根本不给。不给,看看总可以吧!就在我欣赏这支珍贵的钢笔时,顺手、有预谋地在大哥不可思议又来不及阻止的目光中,用凳子腿让这支钢笔粉身碎骨,成为大哥永远的、心碎记忆。我看到了大哥先是不敢相信,后是痛心,最后杀人一样的眼神,大哥终究没对我怎样,因为有父母在,我只看到大哥伤感、颓唐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对不起大哥,原谅我年幼无知的愚蠢吧。许多年后,在我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我给大哥买了一支昂贵的钢笔,可递给大哥时,大哥似乎已经忘记我送给他钢笔的初衷了。

哥哥们不愿带我玩,姐姐对我却极好。那时偶有上海知青送给我们家点儿饼干,姐姐总是把她那份让给我吃,而她就尝一尝我掉在衣襟上的饼干渣儿。

上海知青除了送给我家饼干,也送给我家衣裳,那时能穿着上海衣裳,可真是奢侈品。而衣裳就只能送给姐姐,因为家里有四个男孩,送男孩送不起,而且男孩的衣裳还可以击鼓传花般穿,就是大哥穿完给二哥,二哥穿完给三哥,三哥穿完给我穿,而衣裳怎能经受我那如狼似虎的三个哥哥的蹂躏,不等传到我这儿,衣裳就以身殉国,被淘汰出局了。所以我一直懊恼自己的性别,如果我是女生,姐姐穿小的衣服就可以给我了,何必跟我那三个哥哥分衣服的羹呢!

不过年幼时,我还真穿过姐姐的裙子,闹不清自己性别的我,看见姐姐的那些女朋友,就疯子似的哇哇叫着往里扎,吓得那些小姑娘们东躲西藏。哥哥们取笑我是花痴,我才不管花痴不花痴呢,你们不带我玩,还不行我跟着姐姐了。管不着。

哥哥们管不着,父母可看不下眼儿了,大概是怕我性别走向出问题,强制大哥带我玩儿,没想到,虽身为农民,父母这性别意识还挺强。大哥和我差八岁,这得几个代沟啊,那段日子对大哥一定是苦不堪言、无比煎熬的,要不,大哥怎么就毅然决然地奔赴山东求学呢。

我清楚地记得,大哥走的那天,天特别阴沉,铅一样压在哥姐和我的心上。我们四个每人扒着大门上的一个柱子,好像每个柱子上晾晒着一个我们,我们的确是晾晒着,大哥的走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失重感,我们可怜巴巴地望着大哥的背影,嘴里不停的喊着:“大哥,别走!大哥,别走!”大哥终究是走了。自此,挂在大门的柱子上,我们相继送走了二哥、三哥……

五孩只剩下了我和姐姐了,家里呈现史上最安静的清晨和夜晚,没有喧闹,没有打斗……母亲再也不用断官司,可以安心做家务了。可每每在母亲做家务时,她总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手里的活计,发一小会儿呆,然后又赶紧埋头于手头的家务。母亲的眼里,我总觉得看到了什么?是思念、是牵挂、是不舍……我的心又何尝不是呢?

再以后,哥哥姐姐们陆续结婚、生子……

再以后,即使是过年,家里的五孩也难聚齐了……

看看自己的独生女,从五孩时代走出的我,该觉得女儿比我更幸福、幸运吗?

不久前的文章10:熬下去,别死在天亮前

文/张兴旺

不久前看到一篇文章是关于一个叫胡迁的导演,他拍摄的作品《大象席地而坐》在几年前获得了柏林电影节论坛单元最佳影片奖。电影节官方称这部作品:视觉效果震撼,是大师级的。

但是这位大师级的导演却再也看不到了,在2017年10月12日胡迁用楼道里的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人生永远定格在29岁。

在文章中讲到他自杀的两个原因:一是穷困潦倒,连女朋友也离她而去;二是怀才不遇,无人赏识。一个认识他的出版社编辑说:“太遗憾了,这个傻子,再多撑五个月,天就亮了啊”!

但很多人往往撑不到那一刻,在决定倒下的一瞬间,他的世界是一片的黑暗,没有希望,没有尽头……

“熬”是淬炼最坚笃的意志。

记得八岁那年我第一次跟母亲去地里插秧,看着那一片白浪浪的水田足有一亩多地,腿肚子禁不住打颤,心说这得要插几天啊!母亲看出我的惊慌,笑着对我说:“儿,插秧的时候只管低头插秧,别看身后白花花的水田,这样就不用怕了”。学着母亲的样子,低头、弯腰、只一门心思把手里的秧苗一棵一棵的插到水田里。到后来看见白浪浪的水田一点点变小,再一抬头,哇,白浪浪的水田早已被一片绿油油的秧苗替代了,那一刻心里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有时候,忍一忍,熬一熬,再多一分坚持和耐心,或许会收获一个不一样的明天呢。

就在几年前看到一则新闻,说一个二十二的男孩子因为母亲生了白血病,前期已经花了十二万,后期还需要八十万。八十万,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也许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男孩子觉得自己身为长子,没钱给母亲治病是自己无能,在母亲生病的五天后他跳楼自杀了。留下重病的母亲和心力交瘁的父亲,一个十岁的弟弟。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凋零。还有不久前华山栈道上那个纵身跳崖的男子,看得人心痛不已。

是什么让他们用这种决绝的方式和这个世界永别,甚至有的人连一句遗言都不曾留下。连死都不怕为什么还怕活着?也许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理解他们在那一刻的内心崩溃。

不得不承认,人往往在遭遇突然来临的灾难面前内心都是无比的脆弱的,甚至是不堪一击的。但是选择用决绝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我个人觉得这是在逃避责任。我们可以悲伤,但不能绝望,为什么就不能再想想其他办法呢,不是说天无绝人之路吗?你走了,可是活着的亲人们心里有多痛,你知道吗?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啊!

当我们来到这个纷繁的人世间时,就注定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怎么才能更好的活着,想必很多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想大多数人渴望的不是大富大贵,而是能够遇到一个对的人,寻一处无人山谷;建一间木屋,铺一青石小路;与相爱的人晨钟暮鼓,平静安宁的度过这一生。可是生活往往不尽人意,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

认识一位和我同龄的女子,有一次聊到她的人生,她告诉我她我年轻的时候曾两次自杀过,因被发现的及时两次都被抢救过来。我听罢有点不敢相信,这么一个温柔的女子为什么会……她说还不是因为自己的丈夫不争气;好吃懒做也就罢了,还整天拿她出气;稍一不顺心就喝酒打她,那时候真是年轻啊,搁在现在大不了离婚罢了。后来呢,我好奇的问她。她说还能怎样,当时孩子小,慢慢熬呗!那现在呢,我更加好奇了。现在都老夫老妻的了,他的个性改变了不少,酒也戒了,对我也好起来了,加上孩子们也大了,就一心一意的过日子了。很难想像这么多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可是她真的是熬过来了。佛说,释怀就在一瞬间。用在她身上最贴切不过了。

是啊,熬着熬着天就亮了,可是有很多人却死在了黎明之前,有的人穷其一生也熬不到天亮,不是不努力,而是努力了却看不到希望。就算是这样也不是寻死解脱的理由,人只有活下去才有涅槃重生的一天,你死了,生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鲁迅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尼采说: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熬下去,别死在天亮前。

不久前的文章11:敬畏生命

文/阮武

家里不久前刚买的小狗长眠在了小土堆里,弟弟经过的时候止不住哭成了泪人,与死亡直接面对让幼小的心灵生出了莫名的恐惧,以至于在此之后父亲询问他要不要再养个其他的宠物时,他回答说:“不要了,我怕它再死了我难过。”这也让在旁边的我心里一阵悸动。

死亡在小孩子这里有了最直观的反应,身边生命的流逝留给他们的是创伤,是难以掩饰的沮丧和失望的情绪。相比一些年轻人对死亡的含糊其辞,小孩子显得稚气的说法表现出了最基本的对于生命的敬畏。而不幸的是,在我们这些自诩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却不是人人都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

2015年8月12日23点30分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仓库发生爆炸,在这个时刻,大多数人应该已经进入了梦乡,灾难来的猝不及防,中国地震台网的波形记录里,清晰地记录了这次爆炸骇人的数字:第一次爆炸,震动震级约2.3级,相当于3吨TNT。30秒后,更大的第二次声音传来,21吨TNT在滨海新区被引爆。升腾而起的蘑菇云让人恍如置身好莱坞灾难片的拍摄现场,数以百计的生命在轰鸣声中逝去,被夷为焦土的房屋和厂区更是不胜枚举。在灾难面前,天津的消防官兵众志成城,毅然决然地奔赴第一现场,只为拯救出在概率上来讲已经微乎其微的存在着生存希望的生命,这也被网友称赞成“史上最美的逆行”。

当绝大多数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为天津送去心底祝福的同时,还有那么一群人,在各种媒体上散布着不负责任的评论。他们漠视生命的逝去,将灾难视作儿戏,并以调侃此事为乐。更有甚者公开在社交网络上出售爆炸视频,明码标价10元一条,试图将灾难变成自己敛财的工具。还有一名女孩在微博上谎称父亲在天津爆炸中遇难,骗取捐款10余万元,引起了网友的讨伐。在这种时刻,以灾难为饵,榨取人们的善良和同情心,这样的人,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良知。

关于生命这个话题,有过各种各样的描述。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对所有生命的敬畏,经过循环,最终还是对我们自身有所裨益。它的沉重并不是轰轰烈烈,绚烂夺目,而是将在种子洒在人们的心田,并终有一天会蔚然成阴。

不久前的文章12:人类,该醒醒了

文/尤奕玮

不久前,我看了一部电影《里约大冒险2》。它讲述了:布鲁与珠儿一家本是世界上仅存的几只金刚鹦鹉,当他们得知亚马逊森林中发现他们同类足迹时,决定搬到那儿去。可等他们飞到丛林找到同类,却发现人类乱砍滥伐,破坏了他们的家园。他们率领丛林的动物们向盗伐者人类宣战,最终阻止了盗伐者,保住了最后的家园。

看完后,我的内心百感交集。大家应该都知道“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可是,我们真的做到了吗?人类都有保护地球吗?如果保护了地球,还会有这种事发生吗?我痛心疾首地想着。

金刚鹦鹉目前全世界仅有60多只,而野生的则不足1只!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这样的稀少呢?是因为我们人类!金刚鹦鹉的羽毛非常美丽,价格不菲,于是便有许多偷猎者到森林、雨林去捕捉他们。人类对树木的过度开采,乱砍滥伐,适合金刚鹦鹉栖息的森林越来越少,我为我是那些偷猎者、盗伐者的同类而感到惭愧!感到愤怒!他们怎么忍心杀死这一条条鲜活美丽的生命呢?只是为了获得金钱吗?为什么要过度开采森林、破坏这美好的环境?你们可曾想到杀死了鹦鹉,断了生物链会怎样?破坏了环境会怎样?随着你们的捕杀,金刚鹦鹉就快灭绝,世界上又将消失一种物种,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呀!

人类,该醒醒了,不要再破坏环境,不要再滥杀无辜!

不久前的文章13:文人代笔趣谈

文/付秀宏

不久前,韩寒坐在铺满阳光的房间里晒手稿,姿势潇洒,但眼神中却少了惯常挑衅的意味。从方舟子质疑韩寒代笔开始,韩寒就很受伤。其实,稍稍浏览一下世界文学史,从古到今,围绕作家代笔趣闻还真不少。

16世纪的大文豪、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被誉为“英国戏剧之父”,然而学术界对他一直颇有争议。英国两位着名莎剧演员雅各比和赖伦斯,就曾经公开质疑莎剧作者身份。两人说,莎翁戏剧很可能出自他人手笔。莎剧博大精深,涉猎法律、历史和数学等众多领域,而史书上记载的莎士比亚出身寒微,并未接受过高等教育,难以想像他能以优美文笔写出极富文化内涵的作品;莎士比亚出身并不显赫,但莎剧却处处体现作者对宫廷斗争了如指掌;莎士比亚从未踏出国门,但莎剧却把异国风光描绘得栩栩如生;莎士比亚是一名高产作家,但目前还未找到他生前收到稿费的任何记录……

法国作家大仲马一生写了几百部小说,其中大部分是请人代写。有些作品则是花钱买来别人写了个开头的半成品;或他写出提纲、框架,再“组团”写完。因为大仲马奢靡的生活和拈花惹草的个性,让他经常囊空如洗,不得不沉迷于这种“团队代笔”游戏,以至于被人戏称为“小说厂厂长”。好在他真正自己动手的几部代表作,功力不凡、厚重耐读,连文学大师雨果都称赞他的才华横溢。

19世纪法国着名戏剧作家欧仁·拉比什,也是出了名的“团队型剧作家”。他22岁出道至73岁去世,竟创作出170多部各种剧本。其高产的秘密,就是“团队创作”。除了他的处女作《水瓶》等少数早期作品外,人们几乎举不出什么可确认为他独立创作的剧作。正因如此,尽管他着作等身,且是法兰西学院成员,但法国文学界对他的评价却相当保留。

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代笔团队,是战国末年吕不韦受封秦国丞相,独揽朝政十年之久。吕不韦想自己像孔子一样流芳百世,于是便让自己的三千门客共同代笔,写成一部《吕氏春秋》,然后挥笔署上自己的大名。他有一招绝的——还命门客把全文抄出,贴在城门口,并张贴布告:谁能在书中改动一个字,当即赏黄金千两。布告贴出,万人争相阅读,但仍然无人来改动一字。“一字千金”的成语自此问世,《吕氏春秋》也一炮而红。

不久前的文章14:莫让岁月带走年轻的心

文/梁正

不久前,笔者曾采访过一位80多岁的老人,自从退休后他仍坚持每天读书写作,甚至还出版了专业着作,其旺盛的精力令人惊叹。

由于人体机能的逐浙减弱,视听活动功能相应下降,生活中常有一些老年人以自已身体不方便为借口,长时间把自己关在家中,几乎与外隔绝。缺乏与外界沟通的后果就是进一步加重老年人的心理负担。部分老人退休后,觉得无事可作,总解脱不了退休失落感,对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负担。

判断一个人年轻还是衰老,有两个标准。从生理上看,就是实际年龄,这是绝对的。从心理上看,就是精神年龄,这是相对的。一个人整天无所事事,忧郁寡欢,就会未老先衰。一个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心态和精神就会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这就是年轻的老人。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一个年轻的老人呢?

“心态年轻,保持乐观。”心态年轻、乐观,就能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既不为无端琐事而忧虑焦躁,也不为一时得失而牵肠挂肚;就会生活有目标,有奔头,精神轻松而愉悦,日子过得如鱼得水,称心如意;就会有广泛的爱好和兴趣,走出小环境,融入大社会,享受生活,品味人生。

“活到老,学到老。”长命百岁是很多人的理想寿命。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长寿的作家,相对而言是比较多的,就我们熟悉的作家巴金、冰心、臧克家等,均以将近100岁的年龄辞世。杨绛、文怀沙、马识途则都在一百余岁时仍然发表一些作品。这就说明,老人退休后,不能在家闲着,要找点事干。人的身体有很大的潜能。用则进,退则废。

“爱修饰、爱打扮”。人必然要老,但心要保持年轻。因为人类修饰衣着与容貌,对身心健康是十分有利的。老年人尤其,通过适当的修饰和打扮,会显得风采依旧,进而产生一种愉悦感,增加自信心和活力,感到自己不那么老了。喜欢修饰打扮的老人,心情都比较愉快。因此,抗衰老能力就会增强,患病率就会比较低。

“让婚姻永远年轻”。对老人来说,老伴儿健在是最大的幸福。几十年相濡以沫,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少年夫妻老来伴,要十分珍惜,十二分守护。老年夫妻要互相欣赏体贴,还要互相照顾,搀扶共度晚年。老年夫妻的感情不应该是一潭死水,应该有点浪漫和惊喜,如老伴过生日或结婚纪念日,应该送给她一束鲜花和礼物,或穿上礼服,披上婚纱,摄影留念。人老了,婚姻仍要鲜活,永远年轻。

长命百岁固然是人们的普遍追求,生命质量更应为我们所重视。我们要做一个年轻的老人,振奋精神,过得开心,活出精彩。

不久前的文章15: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文/王建章

不久前,我在微信中看到这样一段话:“当你身处逆境,感到诸多不顺,爱情、工作、事业、理想都成泡影,心生绝望之念,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福祸相依,安知未来不会发生惊喜的改变呢?”我的经历说明,此言很有道理。是的,你只负责好好做人,不必急切地盼着生活给予你所有的答案。

想起1968年,16岁的我到农村插队。那时我思想单纯,信念虔诚,每天拼命劳动,竭尽全力,奋勇争先。论表现,全村公认第一。1972年夏,32个知青有20个走出了小山村,我仍坚守着这片贫瘠的土地。心想上天为何如此不公?不料峰回路转,省内几所学校从插队青年中招生,大队推荐了我,我到省建筑学校上了学,发奋学习,毕业后分配回大同,成就了一生的事业。在众多知青中,我比较幸运。

当年有个回乡知青,比我高一届。他本应随学校到平鲁插队,可他母亲说:“那儿太远,还是回来吧,用不着受那份罪。”于是回了村。后来插队青年陆续离开,可他只能永远扎根农村,想当工人的愿望没能实现。

什么是成功?是你一生追求目标的实现,其中最重要的是子女的成人成才。回顾自己60多年的人生之路,曾挨过饿,吃过苦,受过累。“酸甜苦辣酿的酒,不知喝了多少杯。”但从不悲观失望,始终坚定执着,相信未来。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埋头耕耘,淡泊名利,从未虚度光阴。我的经历诠释了什么叫天道酬勤。只要播下勤劳的种子,终会开花结果。退休以后,我的两大爱好——收藏与写作渐入佳境。我最开心的是养育了一个好女儿,她在太原工作定居。她很孝敬父母,自强不息,获得过省教学能手称号,教子有方。我住在太原,协助女儿、女婿照顾孩子,与晚辈共享天伦之乐。看到外孙女茁壮成长,让我倍感欣慰。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人啊,切不可偷奸取巧,急功近利。只要你勤劳善良,不懈努力,最终会得到好的回报。生活的美好,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盛装莅临。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人生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让快乐打败忧郁,让勤奋打败懒惰。告诉自己:努力付出,将改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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