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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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文章1:十月,爱的传奇

文/高穹

一个人独自走在这午后的操场上,思绪在秋风里飘零如花瓣,惨淡而执着地飘转,停停落落,似乎永远在寻找生命的下一个落点,寻觅着能安放灵魂的一个憩角。

在这样一个焜黄华叶衰的季节的午后,残存梢间的树叶写满了悲秋的凄凉。无论自己走到哪里,身后那轮已近黄昏的秋阳都会将自己的影子真实地拷贝在操场干爽的沙地上。如舞台上的追光灯隐匿了周遭的物景,凸显了那个身单影只的自己与影相随的独我和洒脱,却无限延展了那曾经一览无余的操场的界面。

很想这样走下去,有阳光,有秋叶,有影子,有心绪相伴足够了。尽管阳光已近落日余晖,秋叶已近枯萎萧瑟,但影子依然,心绪依旧。就如山可以荒,地可以老,但它们巍然辽阔的写实坚不可摧,永不改变。

远远的一个花蝴蝶般的女孩向我跑来,她小心翼翼地迈下台阶,穿过篮球架,舞动着小手跑近我。原来我一直还活在自己以外的世界里,我岂能拒绝需要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心里的我为什么要相信十月的荒凉,执意要将自己的情感封冻在这样的季节里,却无奈而哀艳地看着外面的我给予和享受爱与被爱的明朗、活脱和真实。

那一刻,我终于知道我的心绪没有离开这个我爱的世界。尽管飘落不定,尽管小我与大我的纠结,我不再将目光锁定在自己的影子里,张开双臂抱住了投入我怀中的孩子。顷刻,身后的阳光好温暖,秋叶好温柔,日子好甜美,生活好温馨。

也是同样的情境,一个与我女儿同名的,叫睿的七岁女孩在那个午后走进我的梦里。她那双长得像极了她爸爸的充满睿智的眼睛里,蓄满了渴望母爱的光芒。她就那样看着我,或远或近的,等待着我回以爱的抚慰。我义不容辞地走了过去,将她拥在了自己的怀中。那一刻,我好想做她的妈妈,倾注自己所有的母爱,抱紧她……

十月,是个将走向山荒地老的月份,但她也是瓜熟果落的季节。九月的果实,十月的收获。她也曾为自己的所爱染上过疯狂。漫山的果实曾是她的最爱。也曾在九月里为爱的果实真实的付出过。如今果实日渐成熟,但爱仍在继续。即便有一天山真的荒了,地真的老了,她也会无怨无悔,因为在属于自己的季节里,她书写了爱的传奇。

她属于孩子们,孩子们也属于她。就如她和他,即便在这个世界上岁月蹉跎远去,属于他们的爱不变。多少年后,这湾爱仍会在心湖里微澜涟涟,晶莹剔透。

大手握着小手,她们走在校园里那条爽净的,用砖铺就的甬道上,看着一个人的影子变成两个人的影子,一大一小,都如花蝴蝶般飞向属于各自的巢落,她的脸上写满了欣慰。

十月,就这样唱响了爱的传奇。

传奇文章2:传奇

文/夕颜

我开始构思,构思那一篇属于你和我的传奇,在无奈的现实之中无法圆满的结局。

一辈子祭奠的爱情,就像开花的竹子一样,积蓄一生的力量,只为了那片刻的绚烂,之后凋零、枯萎,相思成灰。

生疏已久的文字,是不是还能写出你的痴,是不是也能话出我的苍白无力?我无法想象你是怎样木然的度过一个又一个黑暗的夜,也无法去揣度你固执的坚持是否真的一生无悔。你的义无反顾、我的于心不忍,交织成一张支离破碎的记忆,模糊在岁月的年轮里,再不复青春的模样。

若不能相濡以沫,何不如相忘于江湖?一念执着,又束缚了谁的一生?愿岁月安好,有人代我伴你左右,从此,你不孤独,我也释然。

祭奠……

传奇文章3:时代的宠儿

文/王文宇

一个时代,一个传奇,不要盲目地羡慕别人,努力做好自己的事,并且吸取别人成功的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而且不懈努力,那么,下一个时代可能就会是为你而璀璨,铸就一个新的传奇!

如今,QQ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说它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也不为过,因此,我们记住了一个人,那就是马化腾!一个全新的购物模式悄然袭来,更是掀起了一个时代的浪潮,也让我们记住了马云,这两个人可谓是近几年来成功的风向标,对我们的生活进步有着不可忽视的贡献!而且,不得不说的是,他们带动了很多产业,为经济发现提供了很大助力!

当然,一个人的成功绝非偶然,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辛酸,当他们家喻户晓之时,我们只是看到了他们光鲜亮丽的一面,却少有人沉思他们的成功之路到底是如何一路走来,更多的只是羡慕和崇拜而已;那么,如果能够抛开成功的光环去洞悉其本质的话,其实有一个重点并不难发现!因为,他们都是一个跑在最前沿的人!仔细回忆近几年来,我们所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事,我们都会发现,最开始只是很少人使用QQ聊天,毕竟大家都不是太了解!后来它凭借着难以言喻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当更多的人开始接受它的时候,它俨然犹如参天大树一样屹立,红极一时!后来,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了,突然间,一个从未有过的购物模式悄然袭来,可能因为很多原因,很多人都是一笑而过,并在意,可是当身边的人体会到它无与伦比的便捷以及多样性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接受,从此,我们传统的购物模式被改变地天翻地覆,从此,购物可以足不出户,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突破了传统,而且也带动了物流行业,这都是拜其所赐!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路,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是路!尤其是从未有人走过的路叫做探索!走在人人都会走的路上太平庸了一些;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就是在这样做,并不是说这样不好,毕竟探索者毕竟是少数!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古来有之,因此,从来不缺所谓的成功人士!相信大家都知道,人流高峰期,坐电梯或许还没有走楼梯快,真正愿意尝试走楼梯的人真的很少!事实上,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以身犯险”而已,更多的是“快”的概念早已根深蒂固,所以,打破传统是新时代的先驱思想!

其实,有时候会觉得,似乎如今的时代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一切都是一个必然现象,可是仔细一想,到底本来就应该是如今的模样还是这些都是顺应时代格局的产物呢?答案其实不难猜,总有一些思想前沿的人正在前沿的路上不断努力着,他们想人所不敢想,做人所不敢做,并且在付出极大的努力之后,也并不是顺风顺水的过程中才一步步走向了成功,一个人的思想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正所谓心有多大,世界便有多大,当然还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

记得马云曾经说过,一个人如果是一张白纸,那么揉成一团之后就是一团废纸,如果他是一张百元大钞,一样的做法,哪怕是用脚踩踏,把它打开依旧是一张有价值的钱!其实不难发现,说的正是一个很特殊的价值观,也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人活着就该有所价值,而且,之所以一个成功人士的一句话都会被奉为至理名言,是因为它是成功之人总结的成功格言,所以才分外有魅力!

梦,每个人都有,所以趁着还有做梦的勇气拼一把!世上最遥远的是说和做到的距离!每个时代都有他的宠儿,是谁都可以,关键是得有成为宠儿的决心和努力,想人所不敢想,做人所不敢做,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是下一个幸运儿,努力吧,希望他就是正在努力的你!

传奇文章4:海公沙传奇

文/游水方

海公沙是南三岛当地渔民对岛上一片海滩的称呼。这片海滩位于岛的西南面、广洲湾出海口的西北侧,与东海岛隔海相望。海滩略向海里突出,被茫茫的碧波环绕,形成一道优美的弧线。

海公沙是洁白的,经海浪的磨砺坦荡如砥,在太阳的辉照下闪着银光,衬着蔚蓝的海水格外鲜明耀眼。

在潮涨潮落中,这美丽的海滩曾留传下了一段段有关“海公”的悲壮故事。

这片海滩望着广洲湾出海口,向东是浩瀚连天波翻浪涌的南海。渔船向东驶18海里,那是一个天然的大渔场。听上年纪的渔民说,一个世纪以前,在春夏季节,这个渔场曾游动着不少的鲸鱼,它们常常在蔚蓝的海面追逐戏水,翻身展鳍,掀起巨澜,十分壮观。当地渔民见到鲸鱼如此巨大,认定它是海上的霸王,便称之为“海公”。

那时,当地渔民曾在这个渔场捕捉过“海公”。捕“海公”的船是双桅木帆船,在当时那是很大的船了。但这样的船还是捕获不了大“海公”的,一头大“海公”往往一百多吨重,就算你能钩住它,它只要一发狂,就会把渔船掀翻,所以渔民们都不敢招惹大“海公”,而是捕捉那些小“海公”。

捕“海公”凭单艘船是不行的,要由十数艘船组成船队进行捕捉。捕“海公”的船队驶到捕鲸渔场后,便分散在海面上巡哨。每船的桅顶上设有了望哨,人在上面巡望,若发现“海公”展鳍,就在桅顶上挂起红灯,向附近的船发出信号。各船看见信号,便向信号船聚拢过来。“海公”不知厄运降临,竟绕着船队戏水。每船都配有数支带着长长坚韧绳索的镖钩,随着一声呐喊,数十支镖钩同时向小“海公”掷去。小“海公”中镖后,渔船便聚拢过来连成一体,放长镖绳任它带伤游动,当它精疲力竭时,便将它向海公沙拖回。渔民们惊奇地发现,当小“海公”中镖挣扎时,一头大“海公”绕在它的周围,后来一直跟着它游到海边。潮退了,大“海公”便活活地搁浅在沙滩上,最后奄奄死去。这场面太悲壮了,让渔民们惊讶不已。看得出,这大“海公”必定是这小“海公”的父或母了。它为了儿女宁可一同赴难,直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博大的情怀!

渔民们体会到了这种情怀,他们都说:“海公为儿死。”但是他们没有怜悯这种情怀,而是利用这种情怀,在抓捕小“海公”的时候把大“海公”诱上岸来。大“海公”是庞然大物,就算十数艘双桅木帆船和数十个大镖钩,也奈何不了它,而这情却把它俘获了,这情的分量到底有多重呢?谁能说得清。

这片美丽的海滩,渔民们曾在此宰杀过“海公”,淌下过“海公”的血,在海水的磨砺下,那血又浪回大海里,沙依然洁白。这片海滩虽然没有留下“海公”的血迹,但它刻上了大“海公”悲壮的故事,人们便称这片海滩为海公沙。

时间随着海水的翻动而流逝,后来那些先进的大渔船在深海里把“海公”捉去了,这片海域已很少有“海公”出没了,岛上的捕“海公”船也早已消失了。然而,大“海公”的悲壮故事却没有随之消失,还时不时被人们茶余饭后谈起,海公沙也被一次次提起。听着这故事,我为大“海公”的悲壮而深深叹息,我想这种父爱母爱和人类是相通的。在地震发生时,父母用躯体护住了孩子,当空难发生时,父母用躯体裹住了孩子……这就是伟大的父爱和母爱!

传奇文章5:老杨树传奇

文/周俊安

村里有一棵老杨树,我每次回家乡都要去看它。

看它,是因为它曾是我小时的玩伴。记得小时候——也就是60多年前,那时它就叫老杨树。而且那时候它似乎比现在还老,因为那时它己经空心了。它的茎秆,大约和它前后的房子一样高,也就是4米左右的高度,这茎秆部分留下约三分之二的皮,支撑着枝叶繁茂的树冠。其余部分剥蚀出一个“门”,也就是一个像门的树洞。这“门”在小时候的我和我的玩伴眼里别有洞天,因为它中有间隔,上下还分三层,五六个小孩在里面捉迷藏或嬉闹,一点不觉得狭窄。

看它,还因为它长得奇特。一般的杨树都是昂然向上,耸入云天。而这棵老杨树却在茎秆之上分出两个枝杈,一枝向东北,一枝向东南,枝杈上又分出无数个子子孙孙的小枝杈,挂落了树叶,像一双伸出的巨手,遮蔽出几十平米一块场地,使人们在酷暑尽享风凉,在风雨中躲风避雨。它的奇特,还在于它身上的许多结节,有的结节像狮,有的结节像虎,还有像鹰、像犬、像鸡、像兔的,只要你细看,还能看出许多形象可爱的动物,还有像人面的,像佛首的。而那两个和主干差不多粗细的大枝杈,远看则一个像摇头摆尾的龙,一个像翩然欲舞的凤。所以每当我站在树下,总是流连忘返,想在它的躯干上有进一步的发现。

前年,这老杨树确实让我有了不可思议的发现。什么发现?我发现当年已中空的老杨树,那中空处居然弥合了,充实了。我年年去看它,居然没有注意它返老还童了。

老杨树的主人——已说不清他是第几代主人了,我的发小满堂,向我讲述了老杨树返老还童的秘密。想当年大炼钢铁,村里的许多树都被砍伐掉了,包括几棵千年古槐、数百年大栎树、合抱粗和它一样的大杨树,只剩下它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它本也在劫难逃,可因为它长在他家和另一户人家的房子中间,要伐它会祸及两家的房屋,这才使老杨树幸免于难。不过,它的顶却早已失去了,不是在大炼钢铁时,而是在他的爷爷辈。在他的爷爷那一辈,据说是一个夏天,突然间电闪雷鸣,一道电光击在树上,击掉了老杨树的顶,但却使树下的人家免于劫难。老杨树,真是他们两家的恩人呢!他进一步说,老杨树不仅是他们两家的恩人,而且是全村人家包括我家的恩人。因为全村几十户人家全都房连脊墙靠墙,一家遇火家家被烧,那些历经数十年百余年的木结构的老屋旧舎,哪经得起来势汹汹的电光雷火!

满堂弟是农村的万事通,他向我仔细介绍了杨树的身世。杨树是树的族群中的“下里巴树”,它不像樟树、楠木等等树种那样各贵,甚至不如松柏橡栎那样堪称佳木,而是不大为人关注的普通树木。而且一般的杨树,生命期也都不长,三四十年而已。长到三四十年它就垂垂老矣,难做栋梁。因之不等它长老,便被人们砍伐掉去派用场,穷人用它盖房子,富人则嫌它木质不好,仅用它作柴薪。可它不管人们用它做什么,总顽强地生长着,而且生命力特别旺盛,即使被伐倒弃之道旁,看似生命无望了,仍能在躯体上长出新枝。

他带我去看一对连根树,这两棵树长在路边,离老杨树不远,仿佛弟兄两个,一般儿粗细一般儿高。细看根部,的确是同根生出,那根似一根扁担挑着这两“兄弟”。这让我想起曹植的七步诗中的一句:“本是同根生”,而下一句,站在我面前的两棵杨树似乎都在说,我们兄弟俩可是相依为命,共同吮吸水分营养共同沐浴阳光共同为人们遮阳挡雨,不会像人间兄弟,弄不好就相煎何太急了。

再回到老杨树,广闻博识的满堂兄弟也无法解释老杨树何以长命超过百岁,而且似乎在不遭厄运的前提下,它还会像那些千年古槐,数百年松柏一样“万岁”下去。满堂为了让我对老杨树了解更透彻,便叫来他的侄儿龙山,还有一位堂弟及一位被我带着欣赏老杨树风姿的山外亲戚,四个人绕着老杨树壮硕的茎秆,度量出它的周长,3.96米。3.96米,也就是老杨树的胸围。

传奇文章6:一条路的传奇

文/石兵

在天空与大地的怀抱中,每个人脚下的路其实都有一个自己的目标……

广袤的大地上,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小路绵延百里,虽然窄小却并不平静,每一天,都会有人不停地赶路,在阳光与月光的掩映下,赶路人的影子或喧闹或寂寥。

小路默默注视着匆匆而过的芸芸众生,时间久了,它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几乎所有在路上的人都只是在前后或是左右张望,却很少有人抬头望天或是俯首看脚下。这让小路感到迷惑不解,在它看来,身处大地的自己是如此眷恋着大地母亲,而与天空长达数百年的对视也早已让它忽略了那些前后左右的短暂浮华,它相信,天空与大地才是这个世上所有生命应当敬仰与追寻的事物。

可是,小路等候了几百年,却没有见到一个低下头来凝视大地或是伫立路上仰望天空的人,虽然偶尔有人会在意天空或是大地,却只是短短的一停顿便立刻绝尘而去。

直到有一天,小路遇到了这样一个人。

那是个中年人,黄昏时,他独自一人从路上走来,手中握着一把酒壶,边走边喝,小路感受着他踉跄的脚步,不禁有些担心。终于,在入夜之后,这个人醉倒在了小路的一个拐角处。

也不知中年人躺了多久,突然,小路发现,那个俯卧在地的中年人竟然圆睁双眼紧紧盯着自己。他喃喃地说:“只顾赶路,却没有发现脚下的路竟然挺有意思。让我看看,这是什么东西?”说着,中年人从小路坚硬的身体中扒出了一块光滑的鹅卵石。

中年人拿着手中的石头,慢慢站起身来,他突然仰起头,凝视着漫天夜空的星辰,陷入了久久的沉思。小路心中一喜,自己的秘密终于被人发现了,这个中年人看起来确实有些与众不同。

中年人凝视夜空许久,再次转移目光,开始凝视脚下,渐渐地,他的目光开始游移,从小路的身体移开,转向了更为广袤的大地深处,他皱起眉头,仿佛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终于,当晨光微熹时,中年人迈着坚定的步伐顺着自己的来路走了回去,这不是小路第一次见到走回头路的人,但这一次,它感觉是那么的不同,它隐隐感觉到,似乎有一件渴盼已久的事情即将发生。

伴随着中年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小路突然嗅到了一股温润而久违的气息,那是水的味道,很快,它就发现,从中年人消失的方向传来一阵哗哗的流水声,转瞬间,略带着尘土气息的水流汹涌而至,小路已被尘世脚步踩踏得无比坚硬而干燥的身体再次被灌注进了生命的气息。很快,绵延百里的小路成为了一条河流,它的身躯被另一种喧嚣取代了,小路欢呼着接纳了这一切。

小路的记忆也苏醒了。原来,很久以前,它是一条气势磅礴的河流,后来,随着水流的减少,渐渐变成了一道小溪,再后来,河流干涸只余下了窄小的河床,一些人开始沿着平坦的河床行进,久而久之,便成了一条路。

后来,小路才知道,那个中年人是来考察与小路毗邻不远处的一条河流的,因为河流阻挡了一条路的建设,必须要改道,但河流下游的人却面临无水可喝的问题,中年人找不到好的办法,就一个人走上小路借酒浇愁,没想到竟然发现了小路的秘密,他果断地把另一条河流的水引了过来,让小路再次成为一条奔涌的河流,而另一条河流则成为了一条新的道路。

两条路就这样完成了命运角色的转换,各自奔向了自己的目标。没有人知道,是一个普通人完成了这一切。当故事流传开来,走在路上前后左右逡巡不止的人少了,伫立路边凝望天空与大地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那些匆匆赶路的人似乎从此认识到了路的真正意义,在天空与大地的怀抱中,每个人脚下的路其实都有一个自己的目标,但是,这目标却不是盲目赶路就能到达的,它需要用心与天空和大地交谈,才能最终被发现。

传奇文章7:陈景星的传奇与悲情

文/杨举波

(一)

坐在老家吊脚楼下的碓桩上,不经意地翻着一本旧版《叠岫楼》。那泛黄的诗句勾魂摄魄,因为泛黄而充满乡情和古韵。书作者陈景星是晚清土家族着名诗人,他的大理石塑像就立在黔江城河滨公园,其故居朱家岩吊脚楼与我家的朝门隔河相对。百余年来,那栋吊脚楼演绎着无尽的传奇与悲情。

陈景星自幼聪慧嗜学,随父在酉阳直隶州就读,为着名经学家冯世赢(壶川先生)的得意门生。光绪三年中举,同乡师兄陈宗意以“铆手”的儿子不能参加科举为由揭发陈景星。陈景星被主考除名。此后托恩师壶川先生的关系,举家迁到贵州石阡县落籍参考。师从函楼,因晚清科考腐败,陈景星屡试不第,常叹“身世偏多憾,乾坤总忌才”。此间,陈景星浪迹于川黔湘鄂、东粤古滇,寄情山水,诗云:“也逐行人桥外立,倚栏低看打鱼归。”又云:“偶向峰头长啸,白云无数飞来。” 1882年,41岁的陈景星终于三试中举,1896年,56岁的陈景星中进士。已近花甲之年,回首往事,陈景星感慨良多:“老夫晚年始发科,苦志虽酬奈老何。”

陈景星入仕后,在山东任职十余年,先后在文登、南山、日照等地任县令。同情民生疾苦,有诗云:“浮髓遂至少留踪,几处招魂惟野哭。可怜吾乡兵燹余,锋镐生存才五六。频年饥馑已堪伤,沉灾又罹怀襄酷。”光绪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陈景星在文登任县令时,英国强占威海,威海群众万人聚集,阻关挠道,陈景星极力支持,触怒时任山东烟台道主和的李希杰,遂被免职。

1910年,71岁的陈景星回归故里朱家岩,深深感慨 “宦海无清澜,闻之辄头痛,思之心转”。加之其间儿孙先后去世十一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痛心,让垂暮之年的陈景星更加孤苦、感伤。诗人在《腊月二十一日值亡儿兆璜生日诗以哭之》曰:“……一孙相伴慰昏晨,忽夭天年十九春,我与吾兄谁造孽,致承祖砚竟无人……”诗人身心受到巨大创伤,“蓑翁哭暮年”,于民国四年溘然长逝,享年七十七岁。

(二)

陈景星郁郁离世后,一卷卷诗文集,装载数辆马车,送回故居朱家岩吊脚楼,《壮游集》《磨铁集》《田居集》《尘劳集》《耄游集》《宾沪集》《山房诗草》《悬崖积卷》……一同送回来的还有孙子陈福垣。陈福垣时人称为烂大少爷,他躺在爷爷留下的太师椅上,长年抽着鸦片,百事不问。

那一年大年初一辰时,烂大少爷还在昏睡,一团箩簸大的石头突然从朱家岩吊脚楼中堂落下,砸断了屋梁。也将陈景星最后一次回朱家岩题写的诗匾砸得粉粹。当晚“鬼”在吊脚楼的厢房传话:一日三餐,每餐三桌,每桌九盘十大碗,饭菜上齐后,主人、佣人一律退出房间,保陈家院子平安无事。这里的“鬼”是真还是假,陈家院子里谁也说不清、道不明,每日供餐,从不怠慢。就这样,陈家院子每天就忙着给“鬼”供食,一供就是五年,直到新中国成立。

(三)

“鬼”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了?无人得知。但总有好事的探秘者借此生事。时遇文革,朱家岩闹鬼的事成为一桩“牛鬼蛇神”案的由头。

那群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红卫兵大胆设想,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谁能把箩簸大的石头从朱家岩吊脚楼的中堂扔下,砸断屋梁,谁能在陈家院子无踪无影一吃五年。想来想去,一定是李永泰。李永泰是文化人,世代名医,能治百病。李永泰也好诗文,红卫兵要批斗“牛鬼蛇神”,首当其冲的就是李永泰及其徒弟。

全部抓来批斗,这一斗就是三个月。其时我上小学一年级,看不懂什么批斗会,也不认识李永泰,只记得每天课间操时,叫李永泰及七八个徒弟低头站在台子上面,胸前挂一块“牛鬼蛇神”的牌子,穿戴上纸糊的奇形怪状衣冠,涂以种种牛鬼蛇神花脸。后来听说李永泰招供了,承认自己是当年朱家岩陈家院子闹鬼的主谋,那团箩簸大的石头从猫坝洞搬运到陈家院子。

既然李永泰供认了,闹鬼的批斗会就到此结束。从此,李永泰及七八个徒弟,就再没有行医,每天低着头抄大字报,一抄又是三年。

而今想来,陈家院子闹鬼不是一个谜么。箩簸大团石头砸断屋梁确是事实,我家三爷爷在陈家大院劈柴给“鬼”煮饭确是事实。可一介文弱书生李永泰能用什么办法将箩簸大团石头搬到陈家院子,并砸断屋梁呢?

想想陈景星、烂大少爷、李永泰,还有陈家院子、吊脚楼,完全是聊斋鬼片的味道,从开篇到结尾,十年,二十年,一百年,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蜮伎俩中沉迷。

传奇文章8:老郭传奇

文/田洪波

老郭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他的胆小常被朋友们诟病。

没事的时候,大家相约去看电影,等到落座老郭才知看的是一部恐怖片。他几次站起身,都被不明就里的朋友给按下了,后来他白了脸,尽管黑暗中大家看不见,但他明显犯神经大条了。他尴尬地退出影院,事后百般拷问才知,他根本不敢看恐怖片。

老郭的胆小自此名声大噪。和朋友走夜路,有人心血来潮,故意惊叫一声,然后冷不防把老郭推向一边,老郭也随着失声尖叫,惹得恶作剧的朋友笑弯了腰。老郭气极,连连自语,没有你们这么作弄人的。

有次老郭喝醉了酒,和我们讲起他胆小的原因。

老郭的姥姥是个故事能手,从小就给他讲鬼故事。每次听过,他都会紧紧搂着姥姥不撒手,缠着和姥姥睡。夜晚从不敢一个人出门。不知何时起,这胆小的毛病就养成了。

因此,一直没谈成女朋友。曾经有个女朋友待他不错,也相处了好长一段时间。女朋友过生日,邀他去公园坐过山车。老郭抻脖眼望高高的过山车,耳朵里满是男女的尖叫,早吓白了一张方脸。被搅了兴致的女友问明原因,芳颜大怒,就此分道扬镳。

心灰意冷一段时间,老郭又迎来第二场恋爱。两人不在一个城市,但相距不算远,坐飞机个把小时就到了。而且女方长得漂亮,老郭不在乎为感情破费。一次老郭买好了机票准备去看女友,从广播中无意听到有台风的消息,犹豫纠结半天,胆颤心惊地把票退了。

单身的老郭从此似乎没了牵挂,开始潇洒地玩起了自家车。他曾有意无意地争辩对我们说:“其实,男人胆小,婚后往往很听老婆的话,是标准的好老公……”

那一刻,他的神情是认真的。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老郭的车我们都坐过,大家在一起还好,他一个人的时候,会把音响开得很大,走在街上,连行人都听得到。我们取笑说他是在给自己壮胆。老郭矢口否认。

老郭让我们刮目相看,是在一年冬天。我们两男三女结伴去东北看雪,坐绿皮火车。车上治安很差,经常有旅客和来路不明的人发生磨擦,来回走动的乘务员却见怪不怪。这节骨眼上,老郭把一个伸向女孩子的手看在眼里,他“呼”地一下站起身,把我们吓坏了,急忙拉他坐下。

老郭脸上的青筋直暴,他义无反顾地拨开我们的手,大喝一声,上前扭住了那个小偷。我们全都看呆了,想来这绝不是平时的老郭,他怎么突然这么血性呢?

小偷拿出随身带的刀子。小偷的两个同伴也一拥而上。老郭面无惧色,大声呼叫抓小偷。作为朋友,我们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互相交流一下眼神,也跟着冲上去了。我们几个人混战在一起。老郭英雄本色惊现,几个回合就降服了那个小偷。防不胜防的是,老郭受了伤。

带老郭在医院包好伤口,我们说:“没想到你小子也有胆量,你平时不是总怕草屑掉下来砸脑袋吗?”老郭居然羞涩地笑了,脸通红。

从东北回来不久,老郭就和我们宣布,他又恋爱了。对方就是我们同行中的一个女孩,我们为他高兴得要死。我们对女孩说:“你可是找了个大英雄!”女孩叹了口气:“那次他是真征服了我。可你们不知道,就在昨天,我们一起喝咖啡时,从旁边座位上爬过来一只蟑螂,我们这位大英雄吓得一下子躲到我身后去了……”

我们抚掌大笑,笑出了眼泪。

传奇文章9:相遇,是最美的传奇

文/潘鹤

竹林在看,因为那一场雨正下在我目光殷切的地方,剪一段韶光,让风去挽住那纯净的幸福。许一份长长的希冀,留岁月去善待年华,岁月无声,我将乘着梦的翅膀,飞翔在旧日的时光中。

秦时明月汉时关,那隔代的相遇,是最美的传说。相遇在突如其来的时间里,正如一树花开。这别致的欣喜,好似一种天然的注定,又仿佛在冥冥之中,前生早已定下今生相遇的这一份盟约。

相遇,如云;于武陵说:“因风离海上,伴月到人间。”我倒觉得那真正的相遇应该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天然契机,犹如云划过树影或滑过竹林时,来时匆匆,去时亦匆匆,不剩任何痕迹,只给经历留下一份美好而悠然的心境。相遇,如云,因云神韵时常不一,所以相遇更是百般不同,懂的相遇如云的人,其心就能容纳相遇过后的悲欢离合,相遇,如云;聚散,两依依,终归去,明起,或又是归期。

相遇,如风;王摩诘说:“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那一次,将军渭城狩猎,声势颇为浩大,彼时,风肆意翻滚,竖立在城墙边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心是旗帜,相遇犹风。心原水平如镜,因风激起,使她波澜壮阔,从而在岁月的演绎中画出内心宏大的局面。喜怒常因相遇而起,哀乐也源于相遇而生。相遇,能引出情仇,勾起爱恨,这如风的相遇啊!风没有方向,本无常,故相遇也是如此,无常之物演绎出来的故事,岂能有常!惠能在广州法性寺时,碰上两个和尚为飘动着的法幡争论不休。一个和尚感觉自己理直气壮,于是就高声叫道:“明明就是旗子在动!还有什么可争论的?”另一个和尚更觉得自己已经洞察到了法幡现象背后的本质,于是犀利地反驳道:“没有风,旗子怎么会动?明明就是风在动!”二人互不相让,几近扭打,众人来辩,终是莫衷一是,惠能见状,摇头叹息:“既非风动,也不是旗动,而是你们大家的心在动啊!”相遇,如风,吹动法幡,若能淡定从容,不悲不喜,以寻常之心对待相遇之时的欣喜和相遇之后的失落,那么旗动将是心灵碰撞的舞动,风动就是岁月给予生命的明快。

相遇,如雨;苏东坡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雨沁人心,赋以滋润,美好的相遇亦是如此温纯的,这相遇的雨哦,下在一个人期待的午后,她在一个人的世界中,似曾相识地像突如其来的故人。雨下,雨停;缘聚,缘散。世界上的每一场雨水,总有停歇的时候;人生的每一份相遇,终有清淡的时刻。雨水,长久地随风潜入夜,相遇,永恒地润物细无声。若能视相遇为雨,懂得停歇聚散之道,心就可以驻足于淡然宁静的山林了,过后,定能收获雨后那道绚烂夺目又清远十分的彩虹。

相遇,如雪;王初诗名并不大,但他那句“散作上林今夜雪,送教春色一时来。”却是颇有意思的,愿作上林雪,送春归,真好!月正十五,是元宵,明月深处,可见有缘人!相遇如雪,那份晶莹剔透的相逢,是携手,是感动,是期许,是容纳。人生若只如初见,在圣洁如斯之际抛弃烦扰,在花开朦胧之时丢弃琐碎,万般一定好,此时的相遇是一种满足,是一次痴痴自问下的灵魂对答!相遇是一份突如其来的美丽和温馨。天高地厚,无论情缘深浅,在亲情、友情、爱情的天平上,相遇都是一种深藏于岁月里的祝福。相遇之时,不卑不亢,捧出纯良之心;相遇之后,不悲不喜,赠送祝福之意。相遇,如雪;若雪化水,又能悄然而至,火热在心头,外形的冷艳别样芬芳,情怀终是斩获了至柔至刚之物。

相遇的漫天大雪,化成了昨天午后的那场大雨,她下得真好,滴滴答答地击落在老屋的瓦片上,泛起一阵又一阵轻微的水雾,随后弥漫这方天际中,不时起,不时散,心无多念,身又何来纷至沓来的忧苦!

相遇如云,相遇如风,相遇如雨,相遇亦如雪。心怀相遇,寄身于天地之间,白昼,有青松翠柏相伴,入夜,有明月清风为友,人生竟如此地自然。

生活这般清洌。世界,你告诉我,相遇,是人生中最美的传奇。

传奇文章10:大明宫之明镜传奇

文/王曼玉

嘿!看过《隋唐演义》的人都知道,那李渊夺走隋朝江山时可真是不容易!刚建立唐朝时,这个堂堂的皇帝——李渊仅仅只有太极宫这一处宫殿,而这太极宫也不是唐朝新建的,而是隋朝留下来的。李渊便想让百姓们为他再建一座新的华丽宫殿,来享受享受!李世民和朝中大臣们听了急忙跑到李渊身边请求他不要那样做。尽管李渊特别不高兴,但是他担心大臣们造反,只好不再提这事。可从此李渊患上了心病。

李世民知道父王病得不轻,为了使父王身体好起来,他开始动用自己的钱财,让工匠们为父王建造他想要的宫殿。工匠们开始动工挖造地基,挖着挖着,突然从土里挖岀一面镜子来。李世民认不岀这是什么宝镜,便让满朝大臣们观看,大臣魏征看了看镜子说: “皇上您竟然得到这种宝物,乃是我大唐朝之幸啊!”李世民听了,急忙说请魏爱卿快讲讲吧,这是怎么样的一件宝物。“这宝镜是有名的秦镜,它可以明忠奸,诊国病,是保江山的国宝。当初汉朝拥有如此宝物,汉朝得以延续数百年。”魏征说完,深深一拜祝贺道:“今日秦镜出世,预示着大唐江山万古长青,此乃陛下齐天洪福所致。臣特贺之!”太宗李世民听后,说:“朕其实无需此宝物,朕有个宝物,比这面镜子好上万倍!”魏征听了非常奇怪问道:“皇上,是什么宝物比这秦镜都好?”李世民哈哈大笑:“魏爱卿,您不是比这秦镜好上千上万倍的明镜吗?”魏征听了脸羞得可红了,说道:“臣怎么能跟这秦镜相比,皇上就不要再夸微臣了。”李世民拍了拍魏征的肩,说出了一番使所有大臣一生都难忘的话:“夫以铜为镜,可以整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爱卿常常说出正确的话语来劝告朕,不是一面明镜又是什么?今天魏爱卿为朕讲了这些话语,那就把朕新造的宫殿赐名为 ‘大明宫’吧!”

李世民此话一落,全部臣民立刻欢呼起来。大明宫以此得名!

大明宫之名传遍了天下,从那以后,太宗就以秦镜为镇宫之宝,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大好局面。

后来李世民之子李治继位,把大明宫改为蓬莱宫。然后便搬进去住下来。有一天李治想取来秦镜照宫女玩,谁知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他生气极了,便把看守此镜的太监找来询问怎么会找不到。太监说自从您把大明宫改为蓬莱宫以后,那明镜就飞走了。李治听了吃惊极了,眼睛瞪得鼓鼓的,从此以后还是以大明宫取代了蓬莱宫。

以上讲的就是大明宫的故事。现在一说大明宫人人皆知,它成了我们西安的旅游景点,新城区一道靓丽风景线。

传奇文章11:张爱玲,一个错爱了一生的苍凉传奇

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有人说:“她要的就是没有一朵花、没有一瓣眼泪送她退场,一个世纪的喧嚣华丽风流云散的寓言。”

张爱玲:叛逆的优雅姿态家族中的张爱玲

张爱玲曾经说过,“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我们不知道她是否在近三十年的晚年寂寞中感受到了快乐?“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有些凄凉。”

“越多的人要我演,我就越不敢演——演张爱玲肯定会被人骂嘛!”2003年5月,刘若英在《张爱玲传》剧组坦承了她无法从戏中“走出来”的痛苦。刘若英无疑是《张爱玲传》主角争夺战的胜利者,因为早在2001年,梅艳芳、吴倩莲、李若彤、萧亚轩都被传言被导演选中。人们对这一角色的期许太高了,最怕的就是将张爱玲的传奇演成故事,女作家的故事很多,但女作家的传奇并不多,尤其是苍凉的传奇。林青霞在《滚滚红尘》中的扮像太浪漫了,因为三毛是借了张爱玲写自己,均打着浪漫柔光,真的张爱玲全不如此,她始终有现实中更多更真更凹凸不平更深邃的东西。

无可挽回的繁华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63年前,一位17岁的教会中学的女学生写下了这句话,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一段传奇的序幕。63年后的今天,无数的人甚至说不清是为她的文字所折服,还是为她的传奇所吸引。

她出身贵族、才华非凡、性情怪僻,两次成功的出走、两次无论如何都算不得成功的婚姻。一个“传奇”女人。

1921年9月,张爱玲出生在上海一个大家族里,尽管她的抽鸦片讨小老婆早早成为生命空壳的父亲和崇尚西方生活讲自由独立的难免缺了些温情的母亲的组和在那个年代里并不鲜见,但是她的那位叫李鸿章的外曾祖父和叫张佩纶的祖父却成为日后“张迷”们认定她出生不平凡拥有贵族血统的明证。

在那个封建士大夫家族没落的时代,幼年的张爱玲印象最深的是繁华的无可挽回,睡觉误了放鞭炮,“觉得一切的繁华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由于父母间的争吵和战争,张爱玲的童年并没有获得足够的关爱。但文学给了她巨大的安慰,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等文学名着以及父亲随手扔在公馆里的大大小小的报纸和刊物。9岁的张爱玲就开始投稿,她的第一笔稿费是五块钱,她用这笔钱买了一支口红,试图用来为自己的童年增加一点色彩,她成年后还念念不忘。事实上张爱玲的眼睛里从来就没有缺过色彩,她对颜色的敏感几乎是天生的,她的童年是在色彩中一点点摊开的:金色的小花瓷罐、黄红的蟠桃式瓷缸。

张爱玲上了中学,父母离婚,起先她随了父亲,继母的进门很快使她的小姐身份暧昧不明,尽管她十二三岁的涂鸦里就有盛大时装表演,尽管她发誓“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但她只能穿继母旧棉袍,“穿不完得穿着,就像浑身都长了冻疮,冬天都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继母的折磨远不止此,一次,为了一点小事诬陷张爱玲,遭到父亲的毒打,被囚禁在一间空房子里,她看到了“板楼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的杀机。”于是有了第一次出走——对家的告别。从此,她自我封闭的内心更充满了敏感和警惕。

母亲的接纳并没有带给张爱玲渴望的温暖,但至少使她学会了自立。中学毕业时母亲让她选择:“嫁人”还是“读书”?张爱玲选择了后者,我们无法揣测母亲的不幸婚姻究竟给了她多大的影响,但她明显对婚姻心怀恐惧,在毕业调查表的“最恨”一栏,她赫然填着“一个天才的女子忽然出嫁了!”然而读书却并非一帆风顺,张爱玲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只能懊恼地去了香港,因为抗战的爆发让她不能远行,当她已被殖民地的特异风情所吸引的时候,她的港大生活也在炮火中戛然而止了。

1942年的下半年,张爱玲回到了上海,她和姑姑一起搬进了静安寺附近的常德公寓。新的公寓好像风水很好,或许是她得到了她一生中少有的平静时光,而且还有一点小小的却很强烈的成名的渴望,“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年仅二十多岁的张爱玲文思如涌,写下了许多着名的小说,一时名声大噪。更奇的是她在尽情地享受成功的快乐的时候,她仍旧不忘说“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如果我最常用的字眼是苍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种惘惘的威胁。”

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迷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于是,烂在紫色缎子屏风上的鸟至死也在织金的云朵里,一座黑漆漆突兀而孤单的半山中的园子也成了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

一个天才的女子忽然出嫁了

生活中张爱玲的夹生脾气常常让人受不了,很多人在她那儿吃闭门羹,她亦不轻易接受别人的邀请。

胡兰成第一次去拜访张爱玲,也吃了闭门羹,只得了一个通报姓名的机会,从门洞里递进了一小纸条,没有人知道他在纸条上写了什么内容,总之一向性情孤僻的张爱玲在第二天便回访了他,此后属于她的恋爱传奇就开始了。胡兰成向张爱玲要照片时,她在反面题了辞:“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那时的张爱玲不足二十三岁,尽管她看透了世间痴男怨女,但与比她大十五岁的结过两次婚的胡兰成的偶然相遇仍然使她不能自己。

胡兰成做过汪伪政府的宣传部次长、《中华日报》的主笔,胡当时由于内部斗争刚刚从监狱里出来,已经朝不保夕。张爱玲需要的一个知音,他恰恰是,热恋中的张爱玲是欢悦的。1944年,张爱玲和刚与妻子离了婚的胡兰成在上海结婚。没有任何的仪式,只是一纸婚书:“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然而张爱玲幸福生活很快幻灭了。1946年,由于抗战胜利更加落魄的胡兰成却又有了新好,张爱玲的千里寻夫的辛苦换来的却是心灰意懒。“生命是残酷的。看到我们缩小又缩小的、怯怯的愿望,我总觉得有无限的惨伤。”尽管张爱玲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情感不是千疮百孔的”,但她还是执着地追求着一份完整的感情,她知道“我将只是萎谢了!”

抗战的胜利也使张爱玲的处境尴尬起来,她曾在有日伪背景的杂志上发表过不少文章,她还是大汉奸胡兰成的妻子,她本来是一个远离政治的人,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张爱玲只有很识时务的保持沉默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爱玲成为上海市的文艺代表,但她对自己能代表什么人感到茫然,《十八春》里光明的尾巴是在给苍凉加一些保护色,但那骨子里的苍凉是遮蔽不了的。

面对越来越浓重的政治气氛,她感到从未有过的陌生和恐惧,她决定逃离,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二次逃离,她一生都渴望安稳,然而这对她来说太难太难了,她注定只能飘零。张爱玲申请出境的理由是到香港完成学业。

以后她又辗转到了美国结了婚,这回是和一个比她大30岁的美国过气的剧作家,他还是一个共产主义的信奉者。在汉奸悖时的当口,张爱玲嫁给一个地地道道的汉奸;在资本主义的国度,她嫁给了一个共产信徒,面对命运的拨弄,她的传奇背后满眼凄凉。

11年后,瘫痪的丈夫去世了,张爱玲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她拒绝给所有的熟人回信、拒绝电话、拒绝见客,没有她所追求的爱,没有她曾过眼的繁华,她只是静静地活着。1995年9月8日,张爱玲一个人在纽约的公寓孤独地离去,恰逢中国的团圆节日中秋节,传奇在寂寞中拉下了帷幕。

传奇文章12:青春,花样年华

文/健康

如同一段传奇,青春,总是悄无声息的莅临我们,像一缕春风拂过苏醒的大地,懵懂的我们便流连春的生机盎然。看啊,春末的景致多么让人陶醉。绿意随风潜入夜,春雨润物细无声。小树的绿叶如少女的手,春风吹来,似哗啦啦的拍着手,手掌的光泽如碧波粼粼,可爱的脸蛋迎着风绽放微笑,一如那豆蔻年华的青春少女。阵阵春风送爽,送来了女孩花一样美丽的心灵。

青春是一位多愁善感的少女,在春末阴雨绵绵的时刻走进书的世界里。那时的我,喜欢坐在阳台的角落里,借着天青色的光线,一字一句品读着《红楼梦》里宝黛的爱情故事。痴笑宝玉的不解风情,怜惜黛玉的骄弱柔情。宝玉摔玉,黛玉葬花,看了另人心酸、心怜、心惜、心碎。好生相爱、心有灵犀的两人,就这样蹉跎在美好的青春岁月里,不禁让人落泪叹惜。

青春是一位心内燃烧着熊熊烈火的少女。那时的我,走进了琼瑶的时光里,不能自拔。一个个琼瑶女孩,在我梦中时隐时现,一个个故事,在我心中绵绵回味。琼瑶是多情的,在她描写的每一个女孩里,都种下了追求自由爱情的种子;琼瑶是美丽的,她笔下的女孩,有的气质清纯,比如《窗外》的林青霞;有的楚楚可怜,比如《婉君》里的喻小凡;有的灵动秀气,比如《六个梦》里的曹雪华……太多太多经典而又外貌气质性格都不一样的女孩,可是她们都拥有青春少女的同一种情怀:拥有一颗滚烫追求爱情的心,拥有诗一般美好的心灵。

青春是一位跌落在美丽诗行里的女子。那时的我,跌落在人间四月天里。徐志摩一首《再别康桥》,让康桥的小河,变成世界上最柔情蜜意的涓涓细流;让他与林微茵的暧昧感情成为世人传颂的佳话;让他柔美轻灵的诗句成为咏物抒情的经典。"悄悄的,正如我悄悄的来……悄悄的正如我悄悄的走".徐志摩在康桥初遇林微茵,她是他初见的美好。他的气质是儒雅的诗,她的气质是灵秀的画,一诗一画揉碎在康桥的柔波里,缱绻着他们一生的情谊。

青春是一位从烟雨里走出的女子。那时的我,深情的朗诵着戴望舒的《雨巷》: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读着他的诗,我想像着一幅美丽江南烟雨图:绿瓦青砖的江南小镇,淅淅沥沥的下着绵绵细雨,天空是青色的,房屋颜色透着一股湿漉漉的气息,显得有些古朴、陈旧,想来也有好些年的历史了。一个身着白色衣衫,围着灰色围巾,头戴黑色圆帽的白脸青年,撑着一把宽大的棕色雨伞,期待着,遇见丁香一样的姑娘,想像着她那紫色的忧郁、紫色的旗袍、花一样水灵的面容,雨滴一样水灵的眼睛……当刹那的图像飘过脑海,他就真的在雨巷的拐角处遇见了那位丁香气质女孩……故事的结局,太多太美也太凄凉,不禁闭上眼睛一个劲的傻笑,原来最美是初见。

青春是一位神采飞扬的女舞者。那时的我,有着最美丽激昂的梦想,跳着青春的舞蹈,舞出人生不一样的精彩。想做像沈培艺那样出色的舞蹈家。她的舞蹈,是民族的,她敏捷而灵动的演绎着苗族采茶女的灵敏聪慧;她的舞蹈,是形象生动的,一条蛇精的千般姿色、万种妩媚,在她高难度的动作里竟是展现得天衣无缝、游刃有余;她的舞蹈,不仅是高难度的技巧,更多的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展现体态美、神韵美,心灵美、青春美,每缝接触到她的眼神,便觉得触电似,不得不称赞,她是一个极具青春美的舞者。

拥有青春的女子,时而羞涩,时而多情,时而沉醉在墨香迷漫的爱情故事里,时而穿越诗行的时空,徜徉在艺术的光辉天堂里,时而梦想着自己的梦想,时而羡慕着别人的羡慕。

青春,微笑着向我们走来,我们迎着着风,迎着雨,在灿烂的春季里,以一颗柔情而火热的心,缠绕着生命之树,向上长,向上长,最后成长为一位德才兼备、心善妩媚的女人。

青春是流光岁月里的最宝贵的年华,在这如梦似幻的时光里,我们这些如花似玉的女子,踏着人生之春的祥云,往天之涯,海之角飞去。盈盈顾盼,蓦然回首间,才发现,原来青春里的生命之花,是如此的绚烂夺目,笑语步态间藏着多少奔放而羞涩的情怀。

青春,很短暂,让我们经历了从豆蔻少女到完美女人的转变。只是一春的光阴,青春之花从收拢到开放,必定经过阳光雨露的滋润,吸取天地灵气,花开无百日,青春无法重来,少女的情窦初开,掩卷的爱不释手,梦想的华丽激情,都将成为青春里最美好的回忆。珍惜青春吧,因为它是一位有着鲜活生命的女子。

传奇文章13:拿马寺传奇

文/于智勇

【梦引】

公元二○一二年一个冬日。

丰南市钱营镇小张各庄村村妇尚修心忙完了一天的家务,终于可以上床安歇。也许是太过疲惫,她很快进入了梦乡。一个梦打破酣睡。不知何时也不知何因,尚修心来到了这个地方:这里是一处沙丘,上面是一片残垣破瓦,还有遍地的野草;这里寂静的令人恐惧,没有人来人往,甚至连一只野兔,一只飞鸟都没有……尚修心正在不知所措之间,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个声音:阿弥陀佛,施主别来无恙?循声而去,在一片残垣后转出一位白眉、白须的老僧,只见他双手合十,目光慈祥,让人从内心感到温暖。尚修心忙迎上前去尊称:“师父,你好”,老僧缓缓答道:“尚施主,今天你有缘而来是要完成你生命中的一件大事”。尚修心不解地问:“师父,你怎么知道我姓啥,我需要办什么大事啊?”老僧再次双手合十,“阿弥陀佛,此为天意。本处原为华麻寺旧址,老衲是华麻寺首任主持慧仁。华麻寺香火绵延千年终归熄淹,寺院不禁破落。今又有歹人觊觎寺中之物,不时前来盗挖,毁我佛门清净,扰得老衲内心不宁,眼观佛门敬物流入歹人之手,实乃愧拜佛祖。今引你而来,欲请你复建本寺,光耀佛门,重燃香火”。尚修心慌忙摆手,“师父,我就是一名农村妇女,文化水平低又没有钱,怎能担负起如此使命啊,不行、不行!”。老僧凝视着尚修心说:“老衲深知让你一介村妇担此大任着实无奈,但因你确与本寺有缘,且唯你有恒心完满此大愿”。尚修心忙问:“师父,你能告诉我么,我和这座寺院有啥缘分啊?”,老僧避而不答,口诵出四句偈语:前缘已定,今世修为,物我两忘,终成正果。尚修心一脸疑惑,随即说到:“师父,我还是不明白,还请师父指点迷津”。老僧轻轻地摇了摇头,说到:“请施主随我观瞧……”。

【前缘】

隋文帝开皇十八年。河南洛阳僧人慧仁云游四方。某个秋日,他云游到幽燕滦州地界,在一处荒芜之地驻足休憩。他放眼望去,但见这里平原开阔,一条清水河川流而过,在远处有一土岗尤为醒目。慧仁和尚略懂风水,他心中为之一振,此处乃风水兴旺之地,坐地修行必得烟火。于是,他走近土丘,并在此结庐而居。起初,因这里人烟稀薄,慧仁修持极为清苦,常以野菜、浆果充饥,时常饥不裹腹。某一日,慧仁和尚化缘到距此不远的清河边一处小村,这里只有十几户人家,村中主事为一户尚姓人家。尚庄主热情接待了慧仁和尚,并供养给他很多食物。尚庄主问慧仁:“师父,您何以来这荒郊僻壤修行?”,慧仁答道:“此处凝以瑞气,菩萨显灵,可为修行道场”。尚庄主回到,“我们这里虽无人崇信佛教,只因自上古至今皆无道场,今师父来此修行,我等必然供奉”。此后,尚庄主时常来到慧仁和尚修行的地方,谈古论今,讨教佛法。一日,尚庄主对慧仁和尚说:“师父,我听言僧人修行的地方必要建庙奉佛,您怎么只以茅棚为居?”,慧仁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此处地广人稀,难以有人做此施舍”,尚庄主笑道:“这又何妨,我们村里李老二是木匠,张老七是瓦匠,尚大会烧砖,尚老四会描画,有他们几人帮你建寺就可成,再说,我们村还有一群民众,我只要招呼一声就会来帮忙的”。接下来,尚庄主便忙前忙后操持建寺之事。一个月过后,建寺的材料已基本备全,选了良辰吉日,寺庙开始动工。仅用十余天,大殿便建成。尚庄主又找来远村的王石匠,凿刻了一尊千手观音石像用以供奉。慧仁和尚为此寺取名华麻寺,以此来称颂村民的功德。华麻寺建成之后,又有几名游方的僧人落脚于此,华麻寺的香火开始旺了起来。数年后尚庄主日渐衰老,在他弥留之际,嘱咐后人:“吾等儿孙,我曾发愿为华麻寺建成三层大殿,今只建一层,若尔等有孝心需完成吾之遗志,乃至千年不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晃几十年便匆匆而过。

唐朝贞观十九年深秋的一天。唐太宗李世民亲征高丽得胜凯旋。途径幽燕滦州地界今丰南市钱营镇境内时,大军已是人困马乏,急需休整。负责打探的军士见前方有几户人家,便示意部队停下来暂且休息。李世民骑在白马上观瞧:这里虽地广人稀,但有一股瑞气,于是他忙问部下,“这里是什么地方?”,部下答到:“只知是幽燕地界,并不知此地为何处”。李世民翻身下马,对手下部将说:“朕观此处有祥瑞之气啊!”。兵卒为李世民的白马卸下了马具,想让白马放松一下,不料卸完马具后,李世民的白马见东南方有一片不大的树林,突然受惊,打了个滚便朝那方向一溜烟跑去……出征的部将们顿时傻了眼,皇帝的战马跑了那还了得!于是部将们指挥着兵卒急忙在后面追赶。惊马跑了有十余里地,跑到了华麻寺附近。寺里的僧众见一匹白马惊跑过来,而且后面还要很多军士在追赶,于是僧众们便在前面拦截。说来也怪,这匹白马在华麻寺的坡下打了个滚儿,便不再往前奔跑,只是不断地扬蹄嘶鸣。随后赶来的将士们看见惊马安定下来,纷纷拍手称快。李世民闻听之后,龙颜大悦,不仅召见了华麻寺的僧众,而且还御览了华麻寺,盛赞这里瑞气凝重,必为佛门兴盛之道场。当听闻该寺已取名华麻寺时,李世民低头凝思,随后御赐“拿马寺”,以表彰僧众的功德。临行时,李世民把大将尉迟恭叫到身前,叮嘱他:“你不要与孤家同行了,留下来帮助重修寺庙,待寺庙建成后再返都城亦不迟”,于是尉迟恭便留了下来,监造寺院。

一年之后,农历四月二十八,拿马寺重修完成。新修拿马寺占地三十余亩,规模宏伟,器宇轩昂。由正南门进入有三层大殿:第一层天王殿,中间供奉弥勒未来佛,后面有韦陀菩萨相持,两边四大天王护法,殿前栽种槐树四株;第二层大殿观音殿,中间供奉千手观音菩萨,两旁十八罗汉护法。殿前栽种两株槐树,立功德碑一块,以赞颂尉迟恭监修寺庙之功德;第三层万佛殿,中间供奉释迦牟尼佛,两边为药师佛和阿弥陀佛相持,同时殿内设有从大到小一万个铜佛护法。大殿北面建造玲珑宝塔一座,每当风过之时,塔铃声悦,传播四方。

拿马寺建成之后,四外八乡的善男信女纷纷前来上香朝拜,香火极为鼎盛。每年农历四月二十八,周边和远方的人们都来这里参加庙会,更是热闹非凡,成千上万的民众焚香礼佛,以示敬意。在庙会上还有唱戏、扭秧歌、划旱船等文娱节目,为大家增添了不少乐趣。每到大旱之年,方圆十里八乡的人们都要到拿马寺求神、祈雨,可说是有求必应,极为灵验,拿马寺因此声名远播,吸引了不少远方的善男信女前来参拜,香火绵延千年。

光阴飞逝,转眼千年如云烟而过。

清同治年间,战事连绵、社会动荡加之灾年重叠,民不聊生,拿马寺的香火日渐稀薄,寺内只有僧人三四位,主持名叫智久。这一天,智久深感不适,便召集徒儿们来到榻前,他对大家说:“我不久即将圆寂,拿马寺以后香火也不会旺盛,恐怕维持不了便要破败,昨日大德托梦于我说:百余年后,会有一位尚姓施主复建本寺,到那时,本寺香火也许还会兴盛千年,不可而知,不可而知!”,说完,智久和尚便不再言语,众僧上前观瞧,智久和尚已然坐化。

民国初年,拿马寺僧众早已四散他处,只留下了一座空寺。先是周边游手好闲之人来到寺中,偷盗供奉之物变卖钱花。而后,又有不少村民为建造房屋,拆除寺内梁柱、砖石。仅仅几年,拿马寺便被夷为平地。至三、四十年代,周边罗各庄村民开始在拿马寺旧址上开荒种地,解放后,这片地又分给了该村村民耕种直到二○一三年。

因传说拿马寺宝塔下面地宫里藏有金佛等宝物,观音殿下面也埋藏着十八罗汉石像,从清朝末年开始累至二○一三年,便有人不断对拿马寺埋藏文物进行盗挖。先是清朝末年有一南方老客来到拿马寺,勾结周边胆大村民,企图打开地宫盗掘宫内之物,因佛祖显灵受到惊吓而罢手。后有周边个别村民盗掘寺庙地下及和尚墓,盗走金佛、紫金钵盂、石雕莲花宝座、石质基座等敬物,给拿马寺造成了很大损失,为佛门净地所不容。

【结缘】

尚修心一梦千年。醒来后,她起初认为只是个梦而已,也没当回事儿,可是要忘记这个梦却欲罢不能。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好像总会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在嘱托她,在警醒她。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她像是被人推着来到了梦中的地方——拿马寺遗址。当看到这片沙丘上到处是残砖破瓦,满地被不法分子挖的到处都是坑,而且沙丘上除了荒草甚至连一棵树都没有,尚修心不禁悲从心来,泪流满腮。于是,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复建拿马寺,要对上苍、对先人、对自己有个交代。

尚修心将这个心愿告诉了家人,却不想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上至老人下至儿女都认为:仅凭她一个农村妇女,不可能干成这么一件大事,而且她本人与佛道无关,何必为这样的事情而去吃苦受累呢?尚修心可不这么认为,她把复建拿马寺当成了一件生命里不可推卸的使命,为了这个使命她愿意抛家舍业,赴汤蹈火,因为这是冥冥天意,也是命中注定。

万事开头难,要想重修拿马寺谈何容易。从征用遗址土地开始,她便开始一路广结善缘,一路烧香磕头,遇到冷言冷语她便笑脸相迎,遇到刁难挡阻她便说明复建寺庙保护文物的意义,以求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尚修心的善心义举终于赢得了不少信众的热情回应。土地可以使用了,但是修建简易庙宇的资金又成了难题,为这,她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并号召附近的村民出资助力,于二○ 一三年八月七日,建起了临时性的观音殿、药师佛殿、地藏殿等建筑,拿马寺初见规模。佛心浇灌莲花开。一路走来,尚修心用汗水和泪水供奉着佛祖,也用它们滋养这心中的那个梦。

【圆梦】

公元二○一三年八月的一天夜晚。

月光如水,鲜花盛放。尚修心恍然进入梦乡:只见白眉、白须的老僧慧仁含笑而来,口中不停地诵念:阿弥陀佛。尚修心迎上前去尊称:“师父,您好!”。慧仁笑答:“尚施主别来无恙?近日观你因缘初成,甚是欣慰”。尚修心忙答应:“师父,我只出了绵薄之力,况且寺庙还没有真正全部复建,我心里很着急”,“不忙,不忙。想当初,老衲出来此地结庐而居,后终因善果,佛寺兴起。尚施主,你只待诚心向佛,感化众生,不久必有众施主前来相助,助你再现寺院往日之兴盛繁荣”,慧仁和尚说到。尚修心发愿到:“师父,我愿意用我毕生的精力,号召善众们按照寺院当初的规模复建殿宇,重塑金身,让寺院的香火绵延下去”,“善哉,善哉,尚施主能有此心性和意愿,必会福报无边,心想事成。在此,老衲送你偈语一则,以示命意”,尚修心拜倒在地,“请师父明示,弟子愿洗耳恭听”。

一柱真香本自然

十方缘起聚祥烟

空中瑞气凝彩练

祈愿盛世越万年

佛门净地拿马寺

香火延绵千载传

再就胜地好道场

普愿善众颂心篇

传奇文章14:传奇里迟钝的伤

初一的时候暗恋高年级的一个男生,我把他叫做阿绝。很干净,皮肤很白,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眉眼也弯弯地笑起来,我在日记中写道:那个白皮肤的男生,像春天一样,只微微一笑,就带来了我所有的期待和梦想。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我们竟然走到了一起。晚上自习后他送我回家,月光倾城的夜晚,他跟在我身后,轻轻地唱着歌,在晚风中温柔荡漾。我低着头慢慢地走,觉得这一路上洒着的月光都如他一样,白白的,清凉一片,甜蜜无比。

他中考结束后上了远处的一所高中,我也分了班,更可怕的是,还搬了家,电话也换掉了。我们从此丢失了彼此。

高中三年,在对他的思念中度过。想想就觉得委屈,我和阿绝,手还没有牵过呢,就这样被命运丢在各自的天涯。学习忙而不碌,我只是常常想起我的阿绝。因为这些,看学校里的男生,觉得都是黑黑的,说话也太张扬,再没有遇到像他那样纯洁的少年了。也接受过一个男孩子,不过是一起学习,交换复习资料,有一次不小心被他牵到了手。

到了大学,短暂的新鲜过后,日子开始发霉。

我沉溺在游戏里迈不出来。泡泡堂,传奇,魔力宝贝,到了大二,最爱玩的是传奇。

同宿舍的姐妹都出去和男朋友约会,我一个人藏在网吧里,不分白天黑夜地玩,饿了泡一碗方便面,渴了就跟网管要水喝。那一阵子,我瘦得很快,本来就不胖的人,因为长时间熬夜,不好好吃东西,眼睛深陷,皮肤也干燥得厉害,只是十根手指依旧是细长细长的,尽管有些干枯,还是我最得意的地方。是的,我爱我的手指。像爱阿绝那样的爱。因为,我们那一年里,全身上下,只有一次,阿绝给我买雪糕的时候,他碰到过我的手指,还盯着它们看了好久,说,涂涂,你的手指真长。那是我们惟一的一次亲密接触。像一道持久不灭的光,照耀着我如死水般的生活。我想,等有一天,从网吧出来,穿过那条长长的小巷,或许,阿绝就站在那里等我,浅浅地笑着,太阳光照在他干净的脸上,清澈的眼睛里。他看见我走来,然后伸手牵住我冰凉的手指,说,涂涂,我带你去吃饭。

我不说话,因为长时间地沉默不言,我已经找不到语言。我看着我的阿绝笑,一直一直地笑。有他在身边,我想我很快就会胖起来的,做一个从前那样的健康的小孩。

这是那段时间混沌生活里的梦想。

最初的时候,我们那一区的老大常常帮我练级,送我法器,好像是一种天生的宠爱。我也心安理得地接受。弄得一些小MM常常大呼不公平,骂我是个小妖精,勾引他们的白马王子。我于是越发得意,进步得也神速,得到他的夸奖,听他说,真乖,来,亲一个。这样好像也能称做小小的幸福。

一直到大三的暑假,回到家。我依然天天晚上在传奇里到处乱晃,看到他保护在身边,觉得好笑,其实这时候,我已经很优秀了,甚至已经能够保护别人。可是我喜欢听他说,乖,来,亲一个。

表妹也是个传奇迷,常常跟我切磋技艺,只是没有像他那样的老大提携,老噘着嘴巴说,姐姐,我听人家说,那个人长得很帅的,跟他谈一场恋爱也不错啊。

一天晚上,妹妹得意地给我发来消息说:姐姐,你知道你们那一区老大长什么样吗?嘿嘿,我有他的照片。

我一时竟有些紧张,话都说不好,只一个劲央她:给我看看给我看看。明天姐姐给你买糖吃。

她故意磨蹭了半天,吊足了胃口,终于发来他的照片。我只看一眼就愣住了:这不是初中的那个小男生吗?他的脸已经变得棱角分明,眉毛也浓厚起来,柔软的嘴巴也变得坚毅倔强。阿绝,阿绝,我初中的小男朋友。他已经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可是他白白的皮肤依然没变。我一眼就能够认出他。

我盯着那张脸看了很久,一直到眼泪流了满脸。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他,没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游戏里重逢。命运真是会弄人。

我问他,阿绝,你还记得涂涂吗?

等了很久,那边才传来他的一段话,不长,但是又让我流下泪来:五年前,我把她丢失了,我一直在找她,翻同学录,能联系到的她的同学都打听过了,可是她怎么也不肯出现在我面前。我常常告诉自己,如果这辈子都不能找到她,涂涂也是我生命中最爱的女人。

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夜的电话,说话,一直不停地说话,说到嗓子沙哑。他说这几年的生活,毕业以后的工作,身边出现的人。他说,有些事情变得太快,但是还是有些是岁月无法改变的。就像你,尽管是在游戏里,我只对你一个人好,好像是一种牵引。这几年,身边有很多女孩子出现,但是我一直不肯放弃对你的寻找,涂,你也是这样吗?

我哭得没办法说话。这样的幸福来得也太匆忙了,我都来不及喘过气来接。

不久和阿绝约了见面。

我不知道,隔了这么多年,一看见他,年少时的那些最纯真的感情又出来了,甚至一丝一毫都不曾减弱。那天同去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还有我的妹妹。他带我们去了市里最豪华的餐厅,点最昂贵的菜,我笑着问他,你这么做,是显示你有钱还是我重要?他当着几个人的面,想都没想就说,我是想让你知道,不管在什么时候,涂涂都是最好的。我说不出话,心里却狠狠地涌满幸福的感觉。那一晚,我们几个人吃了八百多块钱,在我们那样的城市,已经是非常奢侈。

回来的时候,他骑着摩托车送我。一辆蓝色的车,非常漂亮,他把它骑得很快,很凶猛。我知道他在宣泄自己的感情。我紧紧抱着他,多希望从此就这样相守到老。这样想着,眼泪就忍不住地落湿他的后背。

因为我知道,他已有一个女朋友,很相爱。我亦如此。一个男孩子已经在澳洲等我,我等自己毕业,然后飞过去再读两年书,然后与他结婚。这,也是注定了的。认定那个男孩子,是因为朋友的一次聚会。一桌子七八个人吃饭,我象征性地点了一个玉米粒。菜上来的时候,我也没怎么吃,坐我旁边的那个男生却给我夹起菜来:涂,你点的菜怎么不吃?我一下子感动,这么多的人,他怎么就记住我点的菜呢?于是听他讲,怎么在大一开学就注意到我,看我怎么沉溺在游戏里日日消瘦,心疼,却不知以怎样的身份……

我于是就应了他。后来越发依赖起他。一辈子,能遇到一个这样关心自己的人,也是好的。信誓旦旦地策划说,他毕业,到澳洲念书,然后等我去,然后结婚,然后生一个好看的孩子,等到年纪大了,头发白了,就相约着一起死去。

阿绝的出现,或许也是不能改变的。

我们只有在一起的时候,努力淡忘,阿绝的她,和在澳洲的他。我们度过了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两个月。

他常常在我面前说起他的相处三年的女朋友,我一点也不难受,一样跟他讲我的澳洲男友,相对苦笑。有时候,在街上走整整一个下午,他一直紧紧牵着我的手,有时候抱着我,把头藏在我的脖子里。他说,他要记住我的气息,他说,涂,为什么中间那段时间我就是找不到你呢,为什么我们还会再相遇呢。他的眼泪流在我的脖子里,湿湿地,润了我整个干枯的青春。

上学的时候,他来送我,说,你出国的时候,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来送你,但是我希望你好。到哪里都要好,不然,我无法原谅我自己。

我点头,阿绝又说道,涂,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我转身,大步地走,头也不回地走,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在脚面。我多希望他什么都没有看见。我们,我和阿绝,从此,真的决绝生活了。

我从此也不再进入传奇,我知道自己会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做个好孩子,天天向上。想起阿绝,依然会记得他的QQ号,他的电话号码,他的手机号码,甚至于他的车牌号,我都能清晰地记起。他的那张脸,却已经以我不能控制的速度渐渐模糊。

后来,我在给他的信中写道:阿绝,我和你,多像两只飞蛾,一面想紧紧相爱,一面迅速飞向火焰。我们丢失了最重要的那段光阴,是用多少年也弥补不了的。阿绝,请与她好好相爱。我也一样。

如果不能走出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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