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勇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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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勇敢的文章1:只要舍得,无谓勇敢

文/左右肩

笑看花开花落,淡视云卷云舒,看流年似水,似水流年,笔墨纸张之间盛放不下的感伤,都在一句舍得的唇语里此去经年,轻拘一抹回忆的薰香,才发现翻开和叠起都是思念!只是,这样的心思己经和你无关,在每一个想起日子,在每一首歌响起的瞬间,我依然会泪流满面。只要舍得,无谓勇敢。

——题记

记不清春天的落红谢了多久,六月的清荷又开得醒目的姣艳,抬头看天的时候,夕阳在黄昏里的天空里投下大雁成排的身影,秋天如期而致,在纷扬的落叶里,为曾经的繁华与翠绿弯腰送行,没有人知道,繁花可以开多久?枯叶又有几多个轮回?生命里的轨迹里,几多遥遥相对的视线里,只因曾经一回眸,便铭刻成无法抹去的永远,而我,为你,在蓝色的星空下褪去思念的光环与华丽,剩下的,仅有淡淡的回忆,和无力。

自你走后,我把所有的回忆都定格在蓝天和白云之间,我看山,看水,看拥挤的人群,一切都觉得是那样的陌生和淡然,风吹乱我的长发,我拢过人世间所有的聚散,才明白时间是唯一可以沧海桑田,曾经的你和我,都逃不过命运的交错,翻手为云,执手为雨,零落的红雨中弃落的玖瑰,再也没有往日的姣艳,看你在我的世界来去之间,笑得我眼泪脱眶而出,你为你的曾经执迷不悟,我为现在的我心碎无痕,却为什么还要一网情深。

你说,这个世界上你只听到我一个人的心跳与呼吸,我们有一所大房子,可以面朝大海舂暧花开,你说,你给不了我一辈子,却可以为我守候一生,我问你,你可以陪我多久?是不是一生一世?你说,我若不离不弃,你便生死相依,我问你,如果有一天,我再也找不到你,你会在那里?你说,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在蓝天白云之上,你就是星星和月亮,那时的我不停的笑,感觉幸福如此简单,以为一切如你所说会地久天长,海枯石烂。

你走了,没有挥手的告别,只是一转身,那一瞬,感觉全世界都在倒塌,眼泪不由自主的无声奔放,你的影子一点点远去,直到晚秋的冷雨淋了我一身,望着你离去的方向,我知道一切的一切只能纪念,再也回不去的从前,一个人慢慢习惯,习惯到灯清水暧,繁花灿烂,你走后,我开始装扮自己,我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我学会笑,笑的没心没肺,因为,这一切再也与你无关。

一个人在阳光下轻舞飞扬,读书,写字,买很多漂亮的衣裳,一个人欣赏,累了就睡,疼了就哭,不再在乎得与失的纠结,不再沉迷谁对谁错,天空有雨,你眨不眨眼它都要落下,四季的花,你欣不欣赏,它都会繁华天下,一滴泪,淹没不了全世界,只要舍得,痛也好,哭也罢,终究会随风飘远,那些盈惑人心的誓言,曾经感动的瞬间,只不过是还记得,记得我们一起说谎,然后流年苍白。

只要舍得,无谓勇敢,踩着绵如飘絮的往事一路前进,那些渐去渐远的时光己物己人非,昨夜的曲调还在抚琴晚唱,东风一夜百花调残,映山红的杜鹃翩翩舞蹈,百灵鸟歌喉为谁清唱?彼岸的花香引来蝴蝶,孤独的浪花为谁远航?一生一世花前月下,滚滚红尘又渡了几人,爱恨情仇如诗篇,你弦泪落有几遍?问苍天无证可签,终是情痴笑流年,人不返。

红尘路上,寄歌一曲,君无常,寻柳千行,流水百回千转,桃花面,人无期,情无常,白发笑少年,发轻挽,裙轻扬,睛空多雨天,叶落添几行?叹,情缘,笑,聚散,与君痛开怀,心沦千万遍,今日芳扉阁,昨夜空泪落,君己陌路,人己成各。

沾一指秋夜的寒露,书一场心酸的过往,看流年里幕下的聚散,在你我的唇边,只要舍得,除了生死还有什么不能成全?浩浩荡荡的时光将你我一分天涯,除了海角,还有别样年华,轰轰烈烈的诺言终究不能酒酿,醉过之后还能闻到花香,你的世界承载我的梦想,我的童话在你那蒸发,多年以后,我坐看风起云涌,笑对命轮无常,依然记得,你是我开在胸口别致的疼痛,如花蔓延,盛放在每一个春夏秋冬。

年华里那些宛如离落的沧海,深情的呢喃着羞涩的爱恋,长发依旧盘挽在鬓间,刘海下的笑魇己不再触摸在你的指尖,一个舞步轻缓一片芳心如兰,我为淡然的尘世拎指写下诗篇,写下绻缱在苍天里的儿女情长,今生和来世,无悔和你相遇,更无悔一颗女人心,曾经与你心动一场蝶舞花开,时至今日,满叶飞落的秋逝,只要舍得,春天还会再一次漫山遍野。

舍得,当这样疼痛的字眼,映在眼前,那种如刀割一片一片的卸宰,你是不是还会痛到无言,泪落无声?当残缺的文字再也拼凑不回内心的完整,失落的感伤也寻不回昨日的旧梦,为何不把尘封的往事弃在离去的路上,一个如莲的女子,只有舍得才能又见花开,曾经与君以共,相沭世事红尘,足矣,共渡一生。

关于勇敢的文章2:爱你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

文/渭七

如果未来江川结婚了,你去看看他吧,用我的眼睛,替我多看一看他的幸福。

1

纽约九月底的清晨已经有点冷,沈妍到达餐馆门外的时候,发现丹尼尔已经换上了毛衣。

是前几年的毛衣,松绿色褪去了一半,沈妍说:“等我有空,给你织一件新的。男朋友。”

丹尼尔努力探起身来回吻她:“多谢你,女朋友。”

沈妍为他掖了掖盖在腿上的毯子:“我去工作了,需要零钱的时候再出来看你。”

丹尼尔拿起放在地上的零钱盒子晃了晃,硬币在里面相互撞击,发出“哗啦啦”悦耳的声音:“静候光临。”

沈妍挥挥手,转身走进餐厅里。没过多久,外面传来小提琴悠扬的声音,她和“男朋友”丹尼尔的一天正式开始了。2006年的纽约曼哈顿,他们是第五大道附近一家中餐馆的Waiter和在餐馆门口演奏小提琴的乞讨艺术家。

沈妍是在出来和丹尼尔换零钱的时候看到江川的。

她把一张钞票扔进丹尼尔的盒子里,然后蹲下来挑拣自己需要的硬币。她有低血压,站起来时眼前一黑,忍不住踉跄了一下。听到一声丹尼尔的惊呼,然后是一声久违的流利中文:“小心。”

一双有力的手臂牢牢地搀扶住她,沈妍靠在那好心人身上稳了几秒钟,眼前渐渐清晰起来。她的眼前出现了一张脸,那是一张好看的中国男孩的脸。江川有一双纯黑的眼睛,如同深潭,他像是刚从植物店里出来,身上散发着一股好闻的草露水味,沈妍的脸红了红,低声说:“谢谢。”

男孩点了点头,神情冷淡,然后他径自推开门走进了餐馆。沈妍扭头看了他的背影很久,直到听到丹尼尔的咳嗽声。

转过头,丹尼尔的脸色严肃:“Jackie,你应该找一个男朋友。”

沈妍撇嘴:“你不就是我的男朋友嘛。”

丹尼尔哭笑不得:“我是说真的,不是口头上的玩笑,你没有必要对我有负罪感,在你快要摔倒的时候,我连扶一把你都做不到。”

他懊恼地捶了一下自己的断腿,沈妍握住他的手,温柔地说:“你不要着急,我只是在等一个正确的人出现而已。”

拿着换好的零钱走进餐馆,沈妍下意识地环顾一圈,却没有看到刚才那个男孩的身影,真奇怪,他去哪里了?

很快到了午休时间,餐馆负责员工的午饭,想起那些不地道的走味菜肴,沈妍就有些恹恹的,对于中餐她一向不愿将就。

她脱下制服推开门,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沈小姐,吃饭时间去哪里?”

回过头,发现是早晨在门外面扶了自己一把的男孩,他穿着厨师的制服却依旧挺拔漂亮,眉眼冷淡,说着询问的话,但语气里没有半点关切。沈妍被他的眼神刺得缩了缩脖子:“去对面买个面包。”

江川扬了扬眉毛:“沈小姐就那么讨厌中餐?”

沈妍辩解:“不是讨厌中餐,而是店里的中餐根据美国人的口味做了调整,味道太奇怪了。”

江川淡淡一笑:“今天的员工餐是我做的,我刚从中国来还没学会怎么讨好美国人的胃,你要不要试试?”

江川做的是一道传统的广东菜,举世闻名的佛跳墙,荤而不腻,让沈妍想起很久之前还在中国时妈妈的手艺……沈妍吃着吃着,突然“吧嗒”掉下泪来,江川一直坐在旁边,看到她掉眼泪,突然开口问:“沈小姐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没等沈妍回答,他又自顾说下去:“今天是我的国家的建国日,十月一号,国庆节。”

久在美国,沈妍几乎已经忘了这个日子,她用手背抹了把眼泪:“原来今天是国庆节。”

江川突然笑了,笑里带着嘲讽:“不,你的国庆节在7月4号,今天对你来说不能叫国庆节。”

沈妍在很久以前就入了美国国籍,江川初来乍到,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仅仅是相识的第一天,沈妍就敏感地察觉到,江川不喜欢自己。

后来同丹尼尔讲起来,丹尼尔问她:“既然早就察觉到,为什么还要飞蛾扑火?低级如单细胞生物草履虫,也知道趋利避害。”

沈妍想了想,笑着回答:“大概因为我的神经已经被美国的食物折磨坏了吧。”

2

沈妍是一个很挑嘴的人,尽管做Waiter的薪水微薄,但她尽量不在吃上亏待自己,她满纽约地转悠寻找地道的中餐馆,却总也找不到。她自己做晚餐,也因厨艺有限,总也做不出记忆里的味道。

江川来后,沈妍中餐就再没有出去吃过。

江川手艺地道,擅长做广东菜,无论荤素都做得非常地道,很快就声名远播。

江川为人也不像沈妍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冷淡扎手,他对店里其他人都很和气,除了沈妍。面对他时,沈妍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一点不耐烦和鄙夷,但沈妍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在美国生活的这些年,她的胃成了一个渴求美食的无底洞。

有一天,江川带来了自制的泡椒凤爪给同事们分享,沈妍厚着脸皮夹了一个,重庆辣椒的冲味儿一进嘴就把眼泪给激了出来,沈妍几乎是哽咽着吃完了这个鸡爪。回过头,发现江川就站在自己身后,太阳光从小窗子打进来,逆光里他的脸冷淡嫌弃如旧:“太辣了吗?”

沈妍的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不是,太好吃了。”

江川脸上浮起一个嘲讽的笑:“你很喜欢吃中国菜?”

沈妍点点头,江川嗤笑一声:“那为什么要做美国人?”

没等沈妍回答,他抄起沈妍面前的小碟子,转身就走了。沈妍望着他的背影,对他的质问百思不得其解。

江川来的第三个星期,沈妍倒了大霉。

上菜的时候,沈妍和一个白人顾客起了冲突,明明是那白人鬼佬找茬,但因为影响了生意,老板只能把气撒在沈妍身上,要辞退她。

沈妍站在门边,把自己缩成了一个影子,在冬天冷冽干燥的阳光下,显得楚楚可怜。她想跟老板辩解哀求,但这些话都堵在嗓子眼里说不出口来。

最后替她解围的人竟然是江川。

一直在围观看热闹的江川突然开口:“老板,沈妍跟客人起了冲突,不适合再做Waiter,但是我看她挺勤快的,不如让她来后厨帮工吧。”

江川是中餐馆的新贵,他的话自然有分量,老板点了头。

沈妍感激地看了一眼江川,然而他早就转开了脸,从他的侧脸和嘴角,沈妍依旧可以看到那份嫌弃。

他如果嫌弃自己,为什么又要帮自己?沈妍迷惘了。

沈妍的新工作很简单,就是帮江川洗菜,他很重视食材的清洁,沈妍往往要一遍遍返工,冬天的自来水冻得手指冰凉通红。沈妍洗完菜,就坐在角落里吮着发痒的手指看江川做菜,他即使弯着腰也让人觉得身材挺拔。他有一双漂亮的手,十指修长,让人感觉他更适合坐在办公室里握笔,画个图,做个建筑师之类的。

江川后来察觉到背后有眼睛,被盯得恼怒了,把刀往案板上一剁,转过头怒视沈妍:“如果你闲,就去门外找你男朋友。”

沈妍吓了一跳,慌忙垂下眼睛,半天不敢抬起头来。

过了很久她才轻轻开口,问江川:“你会做艇仔粥吗?”

江川回过头,诧异地看着她。他们这家中餐馆只做大菜,不做小粥小点:“会做,怎么了?”

沈妍鼓起勇气:“你能帮我做一碗艇仔粥吗?”飞快地看了一眼江川的脸色,她又补充道,“今天是我生日,我想喝一碗艇仔粥,在中国的时候,每年生日我妈都会给我做艇仔粥。”

江川沉默了半天,就在沈妍觉得绝望了,想要偷溜出去的时候,他才开口:“材料可能不够,凑合着做吧,你留下来给我打下手。”

3

说是打下手,其实沈妍只在站在一边看着,江川有点不自在地咳了一声,沈妍才回过神来:“你的粤菜做得真好,你是广东人吗?”

江川点点头:“我母亲是粤菜师傅,她在我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是在孤儿院里受人资助长大的,但却遗传了她的厨艺。”

他把废料扔进垃圾筐:“你呢,每年生日都要喝艇仔粥,你也是广东人吧?”

沈妍点点头:“是,我父母都是广东人。”

江川蹙眉:“那你父母呢,为什么你会在美国,你来美国几年了?”

沈妍垂下眼睛反复看着自己的手指:“他们都去世了,我来美国快十年了,十六岁那年通过收养家庭拿到了绿卡,一直就没有再回去过。”

低着头,沈妍敏感地听到了一声几不可闻、带着鄙夷的轻哼。

江川起身搅拌着粥:“你读过大学没有?看上去也已经有二十好几了,为什么还在中餐馆做Waiter这种留学生打零工的工作?”

沈妍摇摇头:“没有,和收养家庭之间闹了点矛盾,没有人供养我读大学。所以,谢谢你,我很需要中餐馆的这份工作。”

江川不自然地转过头去,说了声“不用谢”。

粥好了,江川问:“你那个男朋友怎么回事,叫丹尼尔对吧,他是怎么留美的?”

丹尼尔是个亚裔,有一双黑眼睛,沈妍回答江川:“他很早和父母来美国,受到父母虐待,向儿童福利局申请保护,后来被一对美国夫妇收养。”

江川把粥递给沈妍,眼里似笑非笑:“哦,是吗?我出国前听人说,有在美国生活惯了不想回国的孩子,为了得到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不惜诬告父母。你的男朋友不会也是其中之一吧?”

他表情里的嘲讽比以往更甚,沈妍把手里的碗狠狠地往桌子上一顿,滚烫的粥顿时泼洒出半碗,溅在沈妍的手背上:“我不允许你污蔑我的朋友。”

认识她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看她发火,江川印象里的沈妍一向是逆来顺受不敢辩解的,这样的沈妍吓了他一跳。但她的火只烧了三秒,他直起身来的时候沈妍的口气已经变弱:“丹尼尔是个好人,他本来有一个很相爱的女朋友,在他出事故失去一条腿后离开了他。而他之所以出车祸,都是为了救我。”

她抬起头,眼神坚决:“所以,我绝对不允许别人污蔑他。”

江川被她眼睛里的锋芒刺到,他别过头去:“因为你他失去了一个女朋友和一条腿,所以你是用自己作为赔偿吗?”

沈妍“扑哧”笑了:“你说男朋友女朋友?那是我们开玩笑的,他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我们对彼此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男未婚女未嫁我们就结婚,凑合过一辈子。”

江川沉默着没有回应,沈妍渐渐觉得自己的笑声尴尬,就在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的时候,江川转身又盛了一碗粥:“还有一碗,别再摔了,再摔就真没了。”

第二天沈妍洗菜的时候,江川突然往她的口袋里塞了一样东西,她莫名其妙拿出来一看,竟然是一盒中国产的冻疮膏。

冬天里冲冷水洗菜让沈妍的手生了冻疮,肿得老高,一到有热气的地方就发痒,沈妍把冻疮膏翻过来,小铁盒的底上贴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遒劲有力的四个字——生日快乐。

沈妍握着冻疮膏忍不住笑了。

沈妍给丹尼尔的毛衣织好了,帮丹尼尔试毛衣的时候,他闻到了她手上那股冻疮膏的味道,于是皱了皱鼻子:“咦,冻疮膏,你从哪里搞到的?”

他们都老早就和中国断了联系,没有人会从国内寄东西给他们。

沈妍回答:“一个中国同事。”

想起江川英俊的脸,她的脸忍不住红了红,丹尼尔敏锐地捕捉到了:“是那天扶了你一把的中国人?”他高兴起来:“太好了,你们一个Waiter一个厨师,又都是中国人,我总算不用担心你嫁不出去要我接手了。”

沈妍给了他一个栗暴,没有回答他的话。要怎么跟他说呢,说她觉得江川很讨厌嫌弃自己?没有人能把心上人讨厌自己这件事情说出口的。

沈妍喜欢江川,从第一次遇见他,她就喜欢他了,喜欢就是这么一件没道理的事情,沈妍喜欢上了一个讨厌自己的人。

但是如果他真的对自己只是讨厌,又为什么要送自己冻疮膏呢?

丹尼尔揉了揉眼睛:“如果我是你,喜欢人家就去追。”

沈妍打了一下他的手:“说了多少次了,别用手去揉眼睛,脏死了,容易得眼病。”

4

纽约是美国的中心,而曼哈顿是纽约的中心,但贫穷的中餐馆Waiter沈妍却只能住在布鲁克林。

可是在这个年纪,再贫穷的女孩也爱时装和珠宝,难得的休假日,沈妍一个人去逛第五大道,在珠宝店外竟然碰到了江川。

江川换上了一件风衣,从肩线就可以看出不是廉价的货色,沈妍猜想那或许是他省吃俭用买来撑门面的一件衣服。熨帖的风衣穿在他挺拔的身躯上,让沈妍想起中文里的一个成语——玉树临风。

沈妍的手里拿着一个袋子,里面放着从布鲁克林的蛋糕店里买的早餐面包,江川看了她一眼:“你很像一个人。”

沈妍不解地看着他,他笑了笑:“《蒂凡尼早餐》里的奥黛丽·赫本。”

沈妍不好意思地谦让:“我哪有人家漂亮。”

江川嗤笑一声:“没说你漂亮像她。”

他推开门走进去,回头喊沈妍:“不进来看看吗?”

沈妍还在迟疑,他走回来一把攥住沈妍的手腕,拖着她走了进去。

江川仪表堂堂气质坦荡,再加上他身上那件做工极佳的风衣,珠宝店的店员竟然没有怠慢他,只是沈妍一脸局促一身寒酸样,江川转过身去的时候,她挨了店员好几个白眼。

江川像个大买主,颐指气使地让店员取这个取那个来看,他挑了一条项链,让沈妍转过身去,亲手给她系上搭扣,又挑了一枚钻戒,亲自给沈妍戴上。他的表情很专注,他有一双武侠小说里年轻少侠才有的长眉,斜飞入鬓,浓黑似墨。他的睫毛长而密,像翱翔的鹰翅,呼吸间轻轻颤动着,沈妍的心变成敏感的琴键,他呼吸一下,也能让她心上的琴键跟着叮咚乱响。等到他给她系好搭扣戴上戒指,沈妍已经烧成了一只虾。

他扳着沈妍的肩膀,左看看,右看看,笑眯眯地问:“喜欢吗?”

沈妍看看镜子里的人,面庞被珠宝的光辉映得明艳动人,看看右手,原本嫌太瘦太苍白的手因为这一枚戒指也显得漂亮丰腴了很多,这时她才发现戒指是戴在无名指上的,脑字里“轰隆”一声,沈妍的脸在寒冷的大冬天红成了一个大番茄。

江川转过头去笑嘻嘻地问店员:“这些珠宝配她吗?”

店员几乎是从牙缝里恶狠狠地挤出一个“配”字,江川笑嘻嘻地说:“配她,也配得上任何一个年轻的女孩。”

他把珠宝从她身上摘下来,对店员鞠了个躬:“很抱歉我们没有钱,多谢招待。”然后他拖着沈妍跳下椅子飞也似的逃走了。

一直跑出很远他才停下来,喘着粗气问沈妍:“好玩吗?”

沈妍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努力点点头,江川的脸上却浮现出一个玩味的笑容:“那你知道刚才她为什么对我们那么热情吗?”

那种刻薄的鄙夷表情又从他的脸上流露出来:“因为她把我们当花花公子和傍花花公子的拜金女,这样的客人她每天要接待好多个。”

沈妍知道这种时候她最好的反应就是不接话,果然江川自己转换了话题:“你住在哪里?”

沈妍回答在布鲁克林。

江川沉默片刻:“那里很乱,有很多黑人,据说那里的黑人很仇视亚裔。”

沈妍踢飞脚下的一颗小石子:“可是它便宜啊。”

江川的嘴角牵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其实,像你这样的女孩,不是没有可能住进上东区的。”

像她这样的女孩?沈妍不解,江川却只是替她掖了掖围巾:“回家的路上小心。”

沈妍不知道是不是江川是乌鸦嘴,她在布鲁克林住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出什么事情,当天晚上回去时,却受到了黑人的袭击。

那黑人的手里拎着根棒球棍,一棍子扫在沈妍的小腿上,沈妍感觉自己的小腿胫骨都要断了。然后他粗鲁地抢走她的钱包,“哗啦啦”倒出来很多东西可竟然只有一堆硬币,他气愤地咒骂了一句就朝沈妍走过来。沈妍预感到了他的意图,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手里攥紧一把沙土,打算在他弯下腰来时做最后无用的反击。

忽然有脚步声匆匆响起,沈妍听到一声痛呼,来自那个黑人。下一秒,她被人抱起来。

是江川,她记得他身上的味道。

他抱着她走得飞快,很快就回到了沈妍的家。她家徒四壁,连多余的椅子都没有。江川蹲在床边给沈妍擦药油,他的手劲很大,按着沈妍的伤口疼到抽搐,他也不说话,只是伸出另一只手握住了沈妍的脚踝。

她没有再挣扎。

江川说:“你为什么留在美国?过得这么糟糕,每天胃都被快餐折磨,还要时刻担心被抢劫。”

他突然说起自己的事情来:“我爸在我八岁那年抛下我和我妈来了美国,他走后一年我妈生病去世,我被送进福利院,多亏好心人的资助才能长大。后来我爸从美国托人捎来消息,他要死了,他在美国那些年一直过得很糟糕,我真好奇,为什么会有人为了虚幻的不属于自己的浮华,抛妻弃子,客死他乡。”

再多的嘲讽和鄙夷也掩盖不住被抛弃的浓浓悲伤,月光从小窗子里照进来,沈妍看见了江川心里那片蓝蓝的月光,以及蜷曲在那片月光里,小小的八岁男孩。

她伸出手抱住江川:“江川,我喜欢你。”

5

春天很快来了,沈妍在中餐馆门外的树下捡到一只小鸟,她把小鸟放在盒子里带到后厨,打算下班后带回家。

今天餐馆的生意挺冷清,江川逗弄着小鸟玩:“可惜不是燕子。”

沈妍问他:“你很喜欢燕子?”

小鸟在江川的手指上啄了一下,江川缩缩手:“是啊,你有没有听过快乐王子的童话吗,我喜欢这样忠贞的爱情。”

沈妍垂下眼睛:“有人愿意给你忠贞的爱情,可是你不要。”

那天晚上,江川拒绝了沈妍,他淡淡地笑着,对沈妍说:“与我在一起,永远不可能住进上东区。”

沈妍不明白,到底为什么江川会在心里把她紧紧地和上东区联系在一起。

但她并没有放弃,连她自己也很惊讶,她一向是个怯懦软弱的人,信奉不露锋芒平安生活的法则,不争取不强求。

可这次她偏偏想强求,想争取。

她每天来上班时都给江川带一块芝士蛋糕,传说布鲁克林的芝士蛋糕是全球最好的芝士蛋糕。

她用两个月的时间,给江川织了一件春天的针织衫,春天来临的时候刚好织完。江川没有答应沈妍的告白,但他收下了那件针织衫,转天在沈妍的外套口袋里塞了一包创可贴,织毛衣的时候沈妍的手被针刺破了。

有时他们一起在后厨,人很少,只有他们两个,她洗菜,他切菜,转过头看到阳光里的江川,沈妍会恍然间有一种世上已千年的感觉。

江川做完一道菜,回头洗手,看到沈妍带笑的嘴角和失神的双眼,忍不住一愣。

五月份的一天,江川来到中餐馆,突然发现一直坐在餐馆前拉小提琴乞讨的丹尼尔不见了。

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江川伸手按住跳个不停的右眼皮,走进后厨,发现沈妍竟然还没有来。

没有人帮忙洗菜,江川只能自己动手。五月的水竟然比冬天还要冷,江川有些心浮气躁。

快中午的时候沈妍终于来了,她喊着“抱歉”冲到水池前,挽起袖子就开始洗菜,江川走到她身后:“我的芝士蛋糕呢?”

沈妍吓了一跳,回过头垂着眼睛不敢看江川:“抱歉,今天有点事,忘了买。”

江川盯着她看了半天:“明天别忘了。”想了想,他又补充,“也不要迟到,否则我会告诉老板的。”

沈妍点了点头。

她果然没有再迟到,但江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具体是哪里他又说不出来,只是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告诉他,沈妍变了。

一个星期后,江川终于明白了原因。下班后,江川经过第五大道时,鬼使神差地来到那个珠宝店门前。透过窗户,他看到了沈妍。

沈妍的打扮与前一次来这里时完全不同,她穿了一件赴宴的小礼服,紫色衬出她多少被异邦同化的雪白肤色。她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男人,在帮她试戴耳环,她的脖子上已经挂了一串宝石项链,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这次可不是恶作剧,江川看着店员把东西包装起来,那男人掏出卡埋了单,挽着沈妍走出了店门。江川躲在马路对面的邮筒后,看着他们上了一辆停在门口的豪车。

江川盯着那车驶去的背影看了很久,然后他掏出手机拨通了沈妍的号码,过了很久电话才被接起来。

江川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喂,你在哪里?”

沈妍的声音也很镇定:“我在家。”

江川“哦”了一声:“有空吗?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想找你吃个饭。”

沈妍迟疑了片刻,回答他:“抱歉,我有事走不开。”

江川在心里冷笑一声,发出的声音却是戏谑的:“没关系,本来想在吃饭的时候答应跟你交往的。机会只此一次,错过就永远错过了哦。”

然后他挂断电话,想了想,把一个地址发给了沈妍。

那天晚上,江川在那家餐厅待了一个晚上,听着蜡烛烧灼棉线的声音,一直到打烊,沈妍也没有来。

6

第二天沈妍来上班的时候给江川带了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对他说抱歉。

江川没多问什么,吃着蛋糕,突然慢条斯理地开口:“我们交往吧。”

沈妍吓了一跳,被奶油呛住,喷了自己一脸。江川亲昵地用手指帮她揩掉鼻尖上的奶油:“我说真的,我们交往吧。”

他又带沈妍去了那家珠宝店,店员冲江川翻了个白眼,爱答不理,江川不以为意,敲敲橱窗,指着上次沈妍试戴过的那枚戒指:“给我留着这枚戒指,它是属于我女朋友的,一个月后,我会来买它。”

然后他就拉着沈妍走了。

在筹钱买戒指的这一个月里,他和沈妍一起逛遍了纽约,他们一起去上东区瞻仰富豪们的房产,去上西区感受艺术氛围,这些都是抽空的。他们都很忙,为了筹钱,江川要超出合同时间来工作,而沈妍也很忙,她在忙些什么江川也并不过问。

直到一个月后。

江川如约去了珠宝店,买下了那枚戒指,然后他打电话给沈妍,约她在上次他约过她的餐厅见面。

沈妍姗姗来迟,江川已经等了很久,脸上却没有恼色,他打开盒子露出那枚光彩熠熠的戒指:“喜欢吗?”

沈妍点头如捣蒜,眼睛里的水光闪出比宝石还灿烂的光辉。江川笑了笑,走到她身边,把戒指拿在手里,单膝跪下:“沈妍小姐,今天是2007年的7月4日,美国独立日,江川在这里,向你……”他顿了顿,继续说下去,“向你提出分手,祝你早日进入上东区,和你爱的珠宝一起永垂不朽,愿你这一辈子,都得不到爱情,孤独终老。”

然后他用力把戒指抛了出去,戒指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转瞬消失不见。

沈妍的笑容僵在脸上。

江川回到座位上,脸上带着惯常讥讽的笑容:“米勒,上东区商业新贵,也是你曾经收养的家庭里所谓的哥哥,让我猜一猜,或许在你打算向儿童福利局诬告自己父亲之前,就已经和他认识了。你诬告你父亲虐待,让你父亲被剥夺了对你的监护权,然后他的家庭提出收养申请,你通过他,得到了绿卡,留在了美国,后来你抛弃了这个穷小子。直到最近,你发现他成了新贵,我说得对吗?”

沈妍的脸色冷了下去:“你到底是谁?”

江川笑了笑:“你记得我说过吧,我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受好心人资助,那个好心人,叫沈林海。”

沈妍的脸上瞬间褪去了血色。

“我真是不懂啊。”江川冷笑,“不懂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为了不属于自己的虚无浮华,抛妻弃子,甚至不惜诬告自己的父亲。”

他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妍:“老实讲吧,那个跟你找碴的白人顾客,是我找来的,那个袭击你的黑人,也是我找来的。在我原本的计划里,应该是我们先恋爱,然后再由我抛弃你,可是你打乱了步骤,在我们恋爱之前,你先傍上了别的男人。不过没关系,我只想让你痛苦,现在请你告诉我,你痛苦吗?”

沈妍麻木地点了点头。

江川笑了笑,声音缥缈如被风吹乱:“你真的痛苦吗?可是你连眼泪也没有一滴。”

7

走出餐厅门的时候,江川掉了一滴眼泪。

那滴眼泪滑过他的眼窝和脸颊,最后落进他的手心里。那眼泪有点烫,在他心里余温好多年,看到沈或妍这个字时,总是忍不住心里一哆嗦。

江川辞掉了餐厅的工作,回了国。

他撒了谎。

诀别那天对沈妍说的话,听上去好像他专程赶赴美国就是为了实施一场针对她的报复,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他是来美国处理父亲的后事的。

只是那天经过那家中餐馆时,他多看了一眼,于是就看到了正在和丹尼尔换零钱的沈妍,第一眼他就认出了她。沈妍的照片一直挂在沈林海的家里,每年过节江川去看沈林海时都会看到,照片上的沈妍只有十五岁,可是江川知道,自己不会认错。然后他听到丹尼尔喊她沈妍,确定自己判断无误。

那天他刚刚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心情沮丧暴躁如困兽,于是第二天他走进了中餐馆应聘。他看到这个为留在美国而诬告父亲虐待自己的少女,就如同看见自己的父亲,怀着鄙夷和厌恶。那个白人也确实是他找来的,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把沈妍逼到失业的。

但当他看到她站在门后楚楚可怜的模样时,心竟然软了。

从那以后,他的心再没有像石头那样坚硬到底。

他对沈妍的爱,充满了怀疑和厌恶,怀疑她,也怀疑自己,怀疑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德行有缺的女人;厌恶她,也厌恶自己,厌恶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诬告过自己恩人的女人。

他离开美国之前,沈妍给他打过一个电话,问他:“你在见到我之前就恨我了,对吗?”

他没有回答, 而是挂断电话。

不,在见到她之前,他只是厌恶她,真正对她的恨,是从在珠宝店外看到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那一刻。

因为那时,他爱她。

江川再没有听说过沈妍的消息,她是美国华人中的沧海一粟,只要他不去刻意打听,就不会有人把她的消息传到他的耳朵里。

江川在三十岁那年结婚,在婚礼上,很意外地,江川见到了丹尼尔。

丹尼尔装了假肢,勉强可以站起来。他没有提沈妍,江川也没有问,他只把他当一个故人,只是在敬完酒后,问他:“丹尼尔,你今年也三十岁了吧?”

丹尼尔点了点头,江川突然间喉头哽咽,转过头去。

“那是我们开玩笑的,他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我们对彼此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男未婚女未嫁我们就结婚,凑合过一辈子。”

好多年了,那女孩的声音依旧如在耳边。

江川和新娘到处敬酒,敬完一桌又一桌,全部敬完后,新娘突然在江川耳边小声说:“哎,那个男的怎么老看着你,好像喜欢你似的。”

江川“扑哧”笑了,轻轻拍了一下新娘的肩膀,他的妻子。

这就是江川的一生一世了。

8

沈妍对丹尼尔说:我这一生只做过两件勇敢的事,一件是向儿童福利局请求庇护;一件,就是爱他。

丹尼尔问:那为什么不做第三件勇敢的事情,告诉他真相呢?

告诉他,当年她并非诬告父亲,沈林海其实并不是沈妍的生父,他和沈妍并无血缘关系,沈妍是母亲婚外情的产物。后来在美国,沈林海知道了这件事情,他意图侵犯沈妍,她被逼走投无路,才向儿童福利局寻求庇护的。

只是她没有想到,回国后的沈林海把事情扭曲成一部虚荣女儿为留美而诬告父亲的苦情剧。

而江川眼里傍上有钱人也并非贪图富贵,而是因为,丹尼尔被查出患了眼病,或许会失明,他需要一大笔医疗费。他救过沈妍的命,她不能置之不理,于是在米勒找上自己的时候,她没有拒绝。

“你为什么不告诉他?”

沈妍笑了笑:“其实我们之间的误会很容易解释清楚,关键在于,他不相信我,视爱上我为一生最大的污点。”

爱情里,一旦缺失了信任,就算在一起,往后的岁月,也会变得格外艰难。

江川走后,沈妍就如同他没有出现过那样,照旧过自己的生活。丹尼尔几乎以为,沈妍真的忘记了他。

直到沈妍病入膏肓,告诉他,自己一生中,只做过两件勇敢的事。

丹尼尔握着她的手,对她说:“去做第三件勇敢的事情吧。”

沈妍抚摸着丹尼尔已经失去神采的双眼:“是啊,我打算做第三件勇敢的事情。”

她决定在自己死后,把角膜捐献给丹尼尔,他的女朋友又回头找他来了。沈妍的爱情和一生已经完了,那么至少,应该让另一对恋人圆满,这样也是好的。

她说:“如果未来江川结婚了,你去看看他吧,用我的眼睛,替我多看一看他的幸福吧。”

于是在江川结婚这天,丹尼尔来到了中国。

走出婚宴的酒店,妻子已经等了很久,看到丹尼尔走出来,她迎上去:“咦,你怎么哭了?”

丹尼尔伸手接住那滴眼泪:“不,这不是我的眼泪。”

关于勇敢的文章3:诚实VS勇敢

文/末子唇间

有些记忆的碎片,总是在许多年后的一个不经意间被拾起,仿若是昨天,回首却已生生世世。

初入大学校园的时候,青涩的像未熟的苹果,相互扭捏而慌张,甚至不敢去捕捉同学之间友好的目光,沈小鱼的脸很爱红,红起来的样子可爱极了,她真的就像一尾寂静的鱼,处处都是安宁。

一个阳光的午后,晒的人懒懒的,同学们大都在教室聊天,林柯就轻声到了沈小鱼的身边,用手轻搭在了沈小鱼的肩上:“原来,流泪的鱼就是你啊,才女”沈小鱼看着他放在桌子上的校报,脸一下子就红了,而林柯拍拍她的头:“加入我们吧,一个有着阳光活力的文学少年集体”沈小鱼就笑了,她觉得少年这两个字真美好,纯静的一如镜子般的湖面。

说时间其实是个好东西,流转间会得到或者感悟许多的生活,而沈小鱼,不再像初入校园时那般沉默,她穿梭在落满梧桐叶的校园小径上,脚下踩出的都是快乐。

大二的下学期,班上突然流行一种叫做诚实勇敢的游戏,几个人围在一起,石头剪子布定输赢,输的人就要选择“诚实”或“勇敢”,选择诚实的,就要对赢的人提出的私密问题作出最诚实的回答,而这些回答往往是让大家所不满意的,所以输的一方一般都会选择勇敢,那么就要在大家指定的时间中去做一些很离谱的事,比如去对路上一个陌生人借东西啊,站在讲台上跳支舞,唱首歌啊,或者对某个人大声说我爱你,总之花招千奇百怪,并且输的人只能无条件服从。

林珂是不屑一顾的,有女孩跑来叫:“林珂,我喜欢你”林珂头都不抬,撇着嘴笑,像烟一样随风散。

沈小鱼被同学拉来玩时,林珂就在座位上看书,垂着长长的睫毛,精致而细腻,沈小鱼输了,大家都开始起哄:“才女得去跟才子说一声‘我爱你’”沈小鱼就蹬蹬的跑过去,拍了林珂的肩:“林珂,我喜欢你”然后是一个灿烂的笑脸,林珂闻声抬头,便梦靥如花,这样一个女孩,有着秀气的脸庞,有着聪慧的大脑,林珂就开始慌乱,登时红了脸。

是有许多的女孩为着林珂的笑而奋不顾身的,只是这个满腹经论的校园才子,清高到对着些许世俗的东西都不屑一顾,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世界的样子,而沈小鱼就用那一种游戏的惩罚扣开了他的心扉,以至于林珂的梦里都会有这样一个画面:一轮明月下的湖水像一面镜子,湖边有着他心爱的姑娘,两人对酒当歌,举杯邀月,天地之间,只有她的影子。

梦中醒来,林珂就触到了自己脸上的泪。

年末,大家都在准备着各科的考试,诚实与勇敢的游戏也在紧张的备考中扔在了记忆的箱底,林珂就怎么也无法安心学习,他甚至想,沈小鱼哪怕再输一次,再对自己说喜欢,他要把她拥到怀里,这种渴望到底没有实现。

考试一结束,沈小鱼就去筹办元旦晚会了,而林珂,被邀做晚会主持,林珂对沈小鱼的支使很受用,两人从一开始就是那种上级下级的生疏,最初是林珂要沈小鱼加入文学社的,现在,有点后悔。

北方的冬天干燥而寒冷,忙前忙后的沈小鱼,就像缺了水的鱼儿,开始病了,脸色腊黄,她所有的节目都被取消,躺在宿舍里想像着晚会的场面,林珂在台上笑容满面的出现,引来无数女生的尖叫,开场之后,他就笑:“也谢谢我们的编导沈小鱼同学”他等着沈小鱼从后台走出,向全场同学致以干净的微笑,而沈小鱼在宿舍咳的撕心裂肺,陈南端着蜂蜜水进屋的时候,孤独与寂寞一下子被冲得烟霄去散。

林珂是在彼时才发现陈南看沈小鱼的目光有欣喜,有很亮很亮的光,沈小鱼的文字依旧干净,浓郁,像是霉了的时光,透着腐朽的心情,刹那也仿佛是永远。

陈南在诚实勇敢的游戏里输的时候,林珂就放下书本,侧着耳朵听,于是听到了被同学问到的诚实回答:“我喜欢沈小鱼”林珂的心像是被针刺了,很痛。

沈小鱼就总是蹦蹦跳跳地进教室,然后笑嘻嘻地拉起陈南,陪她去这里,去那里的,林珂的眼睛里开始有了怒火,他不知道自己身上的这些优点为何吸引不到沈小鱼,也不知道沈小鱼究竟喜欢陈南的什么。

校园的小径上枫叶泛红的时候,充满了淡淡的伤感,离别的愁绪和着风一直飘在校园的上空不肯散去,同学们开始如数家珍般的细数昨日的回忆,沈小鱼已经交接了学校里所有的工作,林珂也不再抱书苦读了,这么一回首,沈小鱼才发现,自己与同学竟然相处的不是甚多,只是脸上焕散的自信光彩,让她从心底感谢林珂,对于林珂,她不知道怀着怎么样一种心情。

陈南不曾表达过什么,但他眼中的热烈,沈小鱼是明白的,然后她就想起那天她对林珂说喜欢的时候,林珂那一潭深水的双眸,清澈到一眼望到最心底,她不知是不是那明亮的目光吸引了她,还是什么。

而同学们都已经不再玩诚实勇敢的游戏了,此时的诚实,亦或是勇敢,还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

毕业的送别晚会,林珂喝的大醉,似乎要把五脏六腑撕裂般的难受,沈小鱼安静的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看班上那些花一样的女孩争先的为林珂端茶递水,而彼时的沈小鱼,不知道林珂的父亲在北京做一家上亿资产的企业,那些女孩对林珂有些功利的好,也刺痛了她的眼睛,陈南看着发怔的沈小鱼,再看看林珂,心里有点伤,他走上前:“小鱼,你要到哪里去呢。”沈小鱼笑笑:“去南方吧”我喜欢温婉潮湿的气候,陈南就笑:“还真是一条鱼啊”就铺开了自己手上广东一家企业的受聘书,沈小鱼的眼立刻有了色彩,独自踏上征程的寂寞变成了相伴同行的欣喜。

再见到林珂的时候,沈小鱼在火车站被陈南牵着手,林珂就匆匆跑着来叫:“沈小鱼,你等等”沈小鱼就在拥挤的人群里站在了他的面前,许久无语,是林珂看到了陈南,身上背着沈小鱼的行囊,拎着沈小鱼的水杯,还买了沈小鱼爱吃的鱼片,他就觉得,自己的爱不曾付出,那么怎么要求回报呢,他想问沈小鱼:你可以留着北京吗?我会让你很幸福。可此情此景,说出口的却是一句:“保重”沈小鱼就扭头挽了陈南的胳膊,使劲地上了火车。

列车呼啸而起,车窗里的人与车窗外的人,泪如雨下。

林珂开始天南海北的忙碌,他有时间就想想大学时的诚实勇敢,想自己清高到都不肯玩一次,想自己错过了沈小鱼,父亲要在广东筹办分公司的时候,林珂第一时间就说:“让我去吧,那里有我相熟的朋友”父亲就笑:“我知道那个女孩”就递上了她公司的地址,林珂有点愣,父亲笑更浓:“你是我儿子,你的心思我能看不到眼里?”

沈小鱼此时在广州买了房子,升了职位,心情亦如这冬天的天气,很暖,不像北方,干燥,寒冷,连阳光都冷冰冰的。

林珂赶到广州的时候,开始忙新公司的事,他想做出点什么,再去找沈小鱼,并且,他不知道沈小鱼与陈南,在怎么样的生活。

久别重逢的往日同窗,相遇在他城的街上,沈小鱼近乎跳了起来:“林珂,真没想到”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沈小鱼要结婚了,新郎不是陈南,是一个与林珂眉眼相似的男子,沈小鱼说:“林珂,你要来喝喜酒”那男孩也笑:“小鱼很希望得到你和陈南的祝福呢,她说,上学的时候,你们对她很好。”林珂的心就开始湿了,自己就这样错过了,却只让那个女孩记得了对她的好,那么爱又要从哪说起。

陈南说:“林珂,我以为我的错过无谓,小鱼心里没有我,但你的错过很可惜。

林珂就笑,苦的心里全是泪。

他在此时才想起仔细看那时沈小鱼要他审核的那篇文章,上面有句话”时光流转,不像光年,而那潭深水的眸子,是我心里最纯净安宁之处,站着的少年,经久不忘,吾之爱“文章的题目叫做”以游戏之名“林珂从不审沈小鱼的文章,他认为他的审批是对完美的亵渎,已经物是人非,才发现那是沈小鱼唯一一次要他审核的文章,自己居然就这么错过了。

林珂对父亲说:”我要回北京,然后好好生活。

有些以为天长久的思念,大浪淘沙般都会成为永恒,却不曾想,有些希翼的美好,在最纯美的年华里,不曾踩上它的步伐,就成了生生世世的无法相忘。

某个阳光的午后。忆起。

就是,一个深深的遗憾,而年华已逝,又奈何。

关于勇敢的文章4:做一个勇敢的人

文/龚之旻

妈妈帮我借了《丁丁历险记全集》,一看封面,好像有一点眼熟,我才想起来上次我们去看《丁丁历险记之独角兽号的秘密》这部电影。我一下子来了劲,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丁丁,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是一个年轻记者,工作上,他很努力;他还是一个探险家,到世界各地去探险。尽管他是一个普通人,但靠着自己的好奇小心,坚持探索,聪明,大胆和一个又一个犯罪集团战斗,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坏蛋,让人们平平安安地生活。

丁丁是个勇敢的人。虽然经常被坏蛋抓住,但他从不怕再次被抓,一次又一次地向坏蛋攻击,一次又一次地寻找犯罪集团的把柄。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坏蛋,但我在学习上会碰到很多困难。可我不愿意坚持到底,只求学会不求熟用。

丁丁是个聪明的人。他每次遇到坏蛋,都会千方百计地想办法,解决一个又一个棘手的问题。虽然我也很会动脑筋,但不能做到最好,事情往往做到一半就不做了。

丁丁是个胆大的人,从世界各地的探索到每一次诬陷抓捕,他都能巧妙地逃脱。并且为了找到事情的真相,他大胆地猜测、探寻,直到找到答案。尽管他被警察一次又一次地当成犯人并判处死刑,他却不怕死,继续战斗。可我呢?连荡个秋千都害怕兮兮的不敢荡高,这哪还能跟丁丁相比?

这套《丁丁历险记》教会了我要帮助别人,不畏艰险地做好每一件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以后,我一定会像丁丁一样勇敢、聪明、不再马虎。

关于勇敢的文章5:做一个勇敢的人

文/钱梓丞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美国槐尔特的着作,它里面有勇敢坚强的查尔斯、活泼可爱的小卡丽、好奇勇敢的劳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狗杰克,在他们渡过一条小溪时,它被湍急的溪水冲走了,游了不知道多久才上岸,但它依然没有忘记它的主人,靠灵敏的鼻子找到了劳拉他们,但查尔斯差点把它当成狼,差点射伤它,它却没有逃跑,依然跟随着他们,就连用链子把它锁住时,它也只是有点不高兴,没有像别的狗那么凶。它是多么忠实啊,我看了后都起了羡慕之情。

我还喜欢劳拉,她是多么勇敢啊,她面对一大群野狼时一点也不害怕,印第安人来了,她也只是呆了呆,要是别的女生早就晕过去了,我真佩服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勇敢的人,要敢于挑战,敢于发现,敢于开拓,还要有一颗充满好奇的心。

关于勇敢的文章6:我是孤独的寒风中一匹北方的狼

文/王浩然

勇敢、孤独、团结、残酷……

这就是狼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对、没有错。

没有成功。

没有正义,没有罪恶。

只有一个目的:

生存

--题记

"一凛玄毛绝壑丛,千寻幽碧认重瞳。云颠独啸霜晨月,大野孤行雪地风。"很早以前人们用我作为图腾,千百年后我匍匐在一望无际的北疆草原,眼睛里映射出我的猎物。我伺机一跃而起,随风而动。茫茫的绿草在我的身后灰暗,我死死的盯准我的猎物,淌过银带般的河流,河水濡湿我的毛发。我的猎物消失在了獒犬的身后,转身而走的我,叼上身边最近的羊儿。善于适时伪装的我,俯首藏匿于茫茫的丛草之间,獒犬敏锐的嗅觉也没能追踪到我的踪迹,敌人宵盾之时,我侧身窜出草丛,带着我的战利品消失在旷野上。因为在这里,我还要继续的生存下去。欺软怕硬是动物的天性,弱肉强食是自然的铁律。我懂得该强则强,该弱则弱,何时该进攻,何时又该退却。屡战屡败的我又同时屡败屡战,因为我不明白什么叫认输,也找不出丝毫向困难低头的理由,我不怕前方的道途有多么的凶险,也不畏惧有多少的豺狼当道。路遇豺狼虎豹我孤身奋战,以一敌百。身陷险境,我也会呼朋唤友群体攻击,我是自然界最好的猎手,也是失败的常客,我精通丛林与荒野的游击规则,所以我将永立不败之地,我就是那行走于北疆的寒风里一匹北方的狼。

诗人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赢弱是羸弱的致命伤,强悍是强悍者的杀手锏。苍茫的北疆大地上,干旱是常有的事情,而这时水源问题更是危及生命。我长途跋涉寻找着水源,却在水源的边缘遇到了凶残的河马飞扬跋扈。即使我的心里已经有所恐惧,但饥渴依旧驱使我走向河岸。我时刻做好着败退的准备,但河马却做出了退让。河马退却之际,我不忘在水边,梳理我长期奔波而凌乱的毛发。微醉的北方吹拂着我的毛发,我嘴边的胡须缀着满盈的水珠,我孤独的投身在草原寻水,草原也以孤独还掷向我。我身上背负着蓝天进行着一个没有终点的旅途,攀登到高处之时,不为虚幻的显赫与荣耀,只因那里没有同类的倾轧,更少天灾的侵害。山路崎岖的地方,我勇于攀登,悬崖峭壁之处,我纵身一跃。步入歧途时,我低头问过百草,迈不过的山涧,我另辟蹊径。为了到达那群山之巅,我忍住寒风的刺骨,耐住饥饿的摧残,饱受孤独与寂寞,在一次次失败中积累宝贵的经验。面临险境我以智赢得生存权力,以谋主宰自己命运。每逢遇到猎人的獒犬,我匍匐而前,仅为下一步走的更加平稳。我积蓄着体力,辨察着时机,为下一次出击提高胜算。大自然会造就英雄豪杰,也可以涤荡一切污泥浊水,只有懦夫会让自己恐惧。失败是成功的基石,也是成功率的提升。无数次的跌倒之后,也终会有我一马平川之时。当我到达那群山之巅面对天高地阔,谁又能看见我狰狑的微笑?

失败是平庸者的哲学,成功才是卓越者的不息追求。我不甘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随后再赤裸裸的离开,世间若不留下我轻浅的脚印,这世界又该如何证明我曾经来过。听天由命不是我的作风,主宰生命才是我的气概。在到达一个顶峰之后,我又会踏开新的征程。成功像没有尽头的攀登,站在山巅还可以望见更高的山峰。我一路向前行进,看着别人不曾看过的风景。当风吹雪花飞,白色的雪花覆盖了百草,我明白我的旅途也会有个尽头。

我可以死,但是永远不会变节,要自由和尊严的死!不是我不重视生命。寄人篱下,被人圈养,我怕自己丧失应有的野性。我孤身走过辽阔的荒野,奔驰于一望无际的草原,攀于群山之间,野性是必不可少的因子。我为自己的生存权利拼搏,争夺着自己的领地,同类的美餐我从不拾遗,血汗换来的残骸也许已经腐朽,却也依旧嚼的出甘甜。我明白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为了生存,我用血汗去浇灌生命之花。我不知道什么叫胆怯,什么叫羞愧,我奔驰于人性的狂野,爱我者心知肚明,心照不宣,识我者,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害我者,势不两立、绝不容情,在我们的世界没有情债,因为我们是狼。但我们却时刻坚守着"不羞父母,勿贻子孙。"所以当我们会当凌绝顶,傲视天下之时,我们无愧于心。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我们给予别人尊重,一定赢得别人的尊重,我们为别人打开一扇窗,别人定会为我们打开一扇门,与蝼蚁相争,能赢得一粒稻谷,与骏马相争,能赢得片草原,与猛虎相争,能赢得一片森林,与雄鹰相争,能赢一片蓝天,而与上帝相争,则能应得整个世界。我们与命运抗衡,用智慧与力量改变命运,赢得生存的权利,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世界里,我将永远群山之巅,寒风练就了我血性的性格,也吹打出我的坚毅。孤独的北疆寒风中我依旧是那匹北方的狼,不同的是我有一颗想要立足群山之巅的王者心。

风起的时候,请不要走开,你会看见我从寒风中走来,我幽蓝的双眼只能看到未来,而未来就在我的脚下。

关于勇敢的文章7:面对生活,请你勇敢点

文/温晃

“别在该努力的年纪选择安逸。”相信很多的人已经听过这句话,甚至还有人特地买了这书去看,想改变的人,头几天应该都按照自己的计划走,但是再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却又选择了放弃。

实不相瞒,我也是坚持过,相信过,甚至到现在还在坚持,可现在的我,还是很怕,我怕失败,我怕失败后我放弃,然后过上碌碌无为的生活,终其一生,没有追求,活得不像自己……

我的家境不怎么好,父母都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工人,家里还有个弟弟,我喜欢画画,也喜欢宫崎 骏高桥留美子和青山刚昌,从小就喜欢,我想上专业,想跟他们一样,能有震撼人心的作品,能留下一些好作品。

16岁,我开始明白,他们是真的穷,他们支付不起高昂的费用,有天晚上,我听到他们准备去借高利贷供我读,我犹豫了,我迷茫了,我开始想“我真的有那么喜欢画画吗?喜欢到可以承担这一切吗?”答案是 “并没有。” 我的喜欢是很纯粹的喜欢,加上当时懦弱的我,并承担不起任何失败的后果,最后,我选择了放弃从小一直喜欢的东西,长大后选择了去学母亲一直憧憬的职业,每离这个专业进一步,就离我喜欢的东西远了一步……

等我真正意识到自己这颗不干平庸的心的时候,已经是自己毕业要出来就业,我还是想为此努力奋斗,还是想追梦,还是想为自己活一次,往前的二十几年,我总是想着不给家里人添堵,一直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说自己不喜欢说的话,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这次,我要为自己而努力!为了自己喜欢的漂亮衣服,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为了自己能就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而不是金钱,为了以后能带上父母一起旅游。

我开始自律,我开始收拾自己,我开始认真学习我所欠缺的知识,我开始去尝试从前未敢尝试的领域,我发现了新大陆,每天都过的很充实,可同时,我也怕了,大神太多,而自己的资源和机会太少,“我真的可以吗?”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继续前行,想再多也没用,还是把时间花在值得的地方上,没准机会就来了呢~

现在多努力努力挺好,总好过,日后老了再来奋斗,那就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所以,面对生活,请勇敢点,在该努力的年纪好好努力吧,相信未来一定不会太差的~

关于勇敢的文章8:勇敢

文/詹月雯

勇敢,其实就在每个人的身边。而我的身边就有一名勇敢的同学。暑假的傍晚,我和几个同学正在杂草丛生的河道旁散步,西行的落日恋恋不舍地趴在山头,余晖还未散去。清澈的河流,浓密的杂草都披着一层朦胧的金纱。正当我们沉醉在黄昏美景中时,不知哪位同学大叫一声:“啊,蛇!”瞬间,所有的人都被从幻想中拉了回来,只见那一簇灌木丛中隐隐露出部分蛇身,顺着看去,一条碗口粗菜花蛇,正对着我们吐着红红的信子!这下,整条小道都被这条粗壮的蛇拦住。周围的草丛中说不定还有其他蛇。“唉,我们回去吧,”顿时,我泄了气。突然另一人叫道:“咦,刘芳,你干什么?小心啊!”只见刘芳拿着树杈套住了蛇头,蛇身疯狂扭曲着,周围的人都绕得很远。过了许久,终于,从深邃的蛇眼中折射出复杂的光芒。蛇吐了吐信子,似乎思考着什么,终于,还是放弃了抵抗,灰溜溜的溜向草丛。走了几步,蛇似乎有些不甘,昂着头回望了我们一眼。这时,刘芳依旧气势汹汹地瞪着它。它终于低下头,潜入草丛深处。“小姑娘,你真勇敢!”周围的人由衷地赞叹着,而我早被吓出了一身冷汗。从那开始,我暗暗发誓,要做一个像她一样勇敢的人。

这实际上只是勇敢的一点点。而在一些意外的危急情况下,刘慧的勇敢便像刀刻一般永留我心。

那时的夜是浓稠的黑,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没有星幕,没有明月,没有光亮,我和刘慧相拥快步走在那条僻静的小道上,耳畔是冷冷的风掠过,各种白天温柔可爱的奇花异草正幻化成一幕幕黑影,迎着我们伸出魔爪。突然,路的尽头走出四个男青年,为首的脸上似乎有诡异的刺青,其他三个,手里好像拿着刀。那一刻,我们的大脑都是一片空白,时间似乎凝固。遇到混混了,半晌,她小声咕哝了一句,拽着我转身向后飞奔而去。“哼,你们跑不掉的。”冰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紧接着,三个人便追上并拦住了我们。其中一个,瞬间便将刀架在刘慧的脖子上。“别管我,快跑!”她的声音依然平静,但我分明看见了她额上的冷汗和眼角的泪光。我的眼泪也已模糊了我的视线,我跌跌撞撞的起步向后跑步。“跑什么跑?你们两要钱还是要命!”一把刀鞘顶住了我的腹部。这时,那个脸上有刺青的人疾步走了过来。“楚奕凡!”,我认出来了,他是我们同校的,曾因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屡教不改,学校无法教育而开除。显然,刘慧也认出来了,但她眼神平静,毫无惊慌之情。“你倒是蛮淡定,不知道我是谁吧,不过,也没必要告诉你们,说吧,要钱,还是要命?”刺青脸盯着刘慧,威胁道。刘慧依然平静,没有回答。“快说!”那个叫楚奕凡的火了,粗暴地那刀在她肩上划了一下。“我认识你,你叫楚奕凡,想要多少钱?”他愣住了,似乎没有料到这种情况。“你有多少?你怎们知道我的名字?”他急切想知道答案。“你要多少我就有多少。十万,二十万,三十万我都给,至于怎们知道你的名字,我表哥会当面告诉你。”刘慧说话越来越冷静,说话时她的嘴角翘了翘,扯出一个戏谑的笑。那个叫楚奕凡家伙彻底蒙了,另三个人也开始交头接耳。“我能用一下你的手机吗?”,刘慧不容他们反应,紧接着试探性的问。“你想干什么?”,楚奕凡警惕地打量着刘慧。我吓了一跳,赶紧用眼神示意她,要知道,在我看来最明智的方式就是交钱保命。但她还是平静地说:“我要给我表哥打电话,让他给你送钱过来,两百万,三百万都行。”三个混混反倒有些紧张了,只有楚奕凡问道:“你表哥是干什么的?”“他和你一样,出道多年了,从城乡一号到市区都是我表哥的地盘。”,平静的话语,落地有声。三个混混蒙了,低声嘀咕着:她表哥可是个大人物,咱们惹不起,别惹祸了,跑吧。“那三个人相望了几眼,又朝楚奕凡看了一眼,便逃也似的向远方跑去。楚奕凡看了看远处,又使劲瞅了瞅刘慧,刘慧依然面色平静。“嗯,你表哥我认识,人还不错,既然这样,以后我们就不麻烦你了。”楚奕凡撂下几句话,快步走向远方,消失在暗夜中。我俩长舒了一口气,这时才发现刘慧的心跳的还快,我们彼此的手心都攒满了汗。我们快步向回时的路跑去…,那天,是刘慧的勇敢与智慧救了我们。

从那以后,我便不再胆小怕事了,不再怯懦忍让了,我也变得勇敢起来。我不再害怕蛇那样的“纸老虎”,不再害怕擂肥者,做事也变得果断,不再前怕狼,后怕虎。我成了一个勇敢的人了,我为自己的变化,感到庆幸。

其实,勇敢就在每个人心中。只要有责任感,能大胆做事,就是勇敢的人。在八国联军侵华时,在鸦片战争时期,在抗日战争时期,如果没有那些勇敢的中国人民维护正义,或许我们现在便没有明亮的教室,没有幸福的家庭,没有富强的祖国。只要勇敢长存,世界就会有光明、和平与幸福。

关于勇敢的文章9:一定勇敢一次

文/简约不简单

大学时光总是匆匆流逝,过去的我来不及回首,未来的我无法预测,我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离大学课程结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珍惜每一堂老师讲的人生道理。我不认为我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因为我不是老师眼中的学霸,我也不是家长心中的天才。但我仍会努力做最爱的自己。

今天“自拍”老师讲的一个道理触动了我,五月底是对于我们这一届来讲在学校举办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了。看着那热闹的场面,恍惚间回到了两年前,我也是拿着相机顶着骄阳为运动员们照相。而如今,我对这样的大型模式却冷淡了,失去了感觉。“自拍”老师很喜欢照相,几乎每天都在照,运动会的时候,班级有两个同学给她照相,她看出了两个人的水平不一,一个勉强另一个较差,老师讲未来工作需要你的某种技能,你不能拿出本事肯定不被赏识,如果你勇敢的站了出来,机会可能眷顾你,但在竞争的路上,假如你还没有上车,那连学习进步的机会都没有。

没错,我缺乏这种勇气。我以为自己是未雨绸缪,我以为自己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其实我是被思想束缚了双脚和双手。因为我思前想后,考虑了很多失败的情景,因为承受不起失败的阴影而提前放弃。我知道做事信心足,事情就成功了一半,我无数次逼迫自己勇敢一次,却始终被复杂思想的绳子缠绕。

这一次,我要勇敢一次,因为做了你可能会遭遇失败,但失败的痛苦终不敌遗憾的阴影。失败是暂时的,而遗憾有可能是终身的。要拿得起放得下,否则你的人生就是被你困住的一潭死水。

生活的劲头就是不断给自己设立目标,完成每一个目标的那种喜悦,也许是自己价值的体现吧。所以我一定要完成大学中还没有完成的目标,不给自己留遗憾!

关于勇敢的文章10:勇敢的孩子

文/孙迎健

午休时最怕电话响,但这时打来的电话很可能有十万火急的事。“你家孩子被同学推倒了,把头碰破了,现在正在去医院的路上。”这是孩子的老师打来的电话。我来不及多想,穿上衣服就奔向医院。

一路上,脑子里浮现着太多不好的画面,总害怕老师隐瞒了伤情,也许会出现更糟的情况。一路上担心着、纠结着赶到了医院。直到看到孩子安静地坐在医院走廊的椅子上,我悬着的心才算落了地。8岁的儿子低着头,手里拿的纸巾已经被鲜血浸透,衣领和袖子也被染红了,眼角的泪痕还在。我轻轻拿开纸巾,看到伤口在额头中间偏左的位置,伤口完全绽开,血肉模糊,让人不忍再看第二眼。想想真有些后怕,如果再低一点,那很可能会伤及眼睛。

面对老师的述说和对方家长的解释,我没有回应太多。毕竟在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无力。

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医生缝针。单位的一个电话,打破了现场的平静。当我接完电话,儿子已经进了手术室。想到儿子向来不够坚强,我不放心,敲开门想陪在他身边,医生却不让我进。关门的一瞬间,我的目光和儿子的眼神有了交集,那种坚毅让我有了一些底气。出乎我的意料,缝了好几针,儿子忍住伤痛,硬是没有哭出声来。焦急的等待后,儿子很坚强地走了出来。

“疼不疼?”“有点疼!”“今天你很勇敢,没有哭!”“我能忍住不哭。”……儿子的回答异常冷静,让我有些泪光闪闪。趁着孩子低头时,我赶快仰起了头,害怕暴露自己的脆弱。

接着是皮试和打破伤风针,儿子的表现依然很好,没有掉一滴泪。整理好衣服后,儿子很认真地问我一句:“我明天去学校,会不会有人笑话我?”“今天你的表现,证明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同学们都会佩服你的!”儿子满意地笑了。

我送孩子回家,孩子下车时,我又问他:“今天为什么不哭呢?”“不知道,感觉哭了肯定不好。对了,不要告诉奶奶我缝针了,她会很伤心的”……

看着孩子逐渐走远的身影,感觉他真的长大了,也会考虑家人的感受了。这时我的眼泪实在无法控制,喷涌而出。

关于勇敢的文章11:勇敢地去爱

文/陈嘉睿

“勇敢地去爱,去得到别人的爱,能体会一种相伴的幸福,并用心地呵护其成为一生的陪伴,这是我们人生需要努力体会、经营的最完美的一件事。”我静静地合上了书本,心里却久久难以平静。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虎斑猫,它活了100万次,死过100万次,它曾是国王的猫,威风凛凛;也曾是小偷的猫,人人喊打……不管有什么样的主人,不管怎样死去,它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最后,它成了一只野猫,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猫。猫时常炫耀自己的经历,总说:“我可是活过100万次的哦!”许多猫都很想和它交朋友,它却只对一只白猫情有独钟。当它放下自己的骄傲,对猫说:“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白猫同意了。最终,它们愉快地生活着,并且有了许多的孩子,猫爱白猫和小猫胜过自己。

这只猫虽然活了100万次,次次都得到主人的喜爱,但它却讨厌他们。生命的最后一次,它终于有了心爱的白猫和它们的孩子,所以它希望和白猫永远地活下去。与其碌碌无为地活100万次,不如有爱地活一次,爱,能够改变人的一生!没有了爱,生命也会变得黯淡无光。

亲爱的同学们,勇敢地去爱吧,爱我们的父母,爱我们的同学,爱我们的朋友,努力去寻找生命中的“白猫”,因为爱是无私的……

关于勇敢的文章12:英雄小虎

文/刘红英

小虎,一只很勇敢的京八狗,深黄皮毛,腿短身胖,虎头虎脑,一双雄赳赳气昂昂的眼睛,状如英雄般的舍我其谁。

它是我童年形影不离、引以为豪的小伙伴。

早晨上学,它兴奋地跟在我身边,一路小跑,四只胖胖的脚爪很有节奏地交错前行,一身棕黄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油光发亮。直到我进了教室,小虎才依依不舍地折身返回。我放学回家时,它就蹲在大门口,一看到我的影子,便箭一般冲刺过来,撞到我身上,用舌头舔我的脚和手。若哪天它不这样招呼我,必定是在生我的气。

小虎爱吃馒头,可那个年代细粮并不充裕,妈妈只给小虎吃玉米窝头。我常常在吃饭的时候,趁妈妈不注意,藏一块馒头在口袋里,上学时偷偷喂给小虎吃,它贪吃的模样和对我感激的眼神,令我至今难忘。

邻居家有一只高大的狼狗,浑身白色,呼作大白。大白足有两个小虎那么高,样子极其凶悍。可是,小虎一点儿都不惧怕大白。那一次,小虎拦住在我家门口挑衅的大白,不依不饶,汪汪狂吠。大白急了眼,扑将上来,两只狗就打成一团,难分难解。小虎个矮,死死咬住大白的腿不放开;大白占据空间优势,咬住了小虎的耳朵。它们翻滚着,撕咬着,任我怎样大声呵斥,双方都没有罢手的意思。大白以大欺小,我心里不平,看到小虎的耳朵流血了,便哭着跑回家请救兵。爸爸拿来一根粗长的木棍,连打带喝,总算把它们分开了。

为了保护小虎,爸爸给它加了绳索,拴了起来。但即使这样,只要看见大白的身影从门前过,它就咆哮如雷,双耳直竖,似乎要去复仇。

我上中学后,可怜的小虎,一整天没有我陪伴,又被绳锁禁锢着,该是多么落寞与孤单。所以一放学,我把自行车往院子里一横,便奔小虎而去,而小虎总是兴奋地直起后腿,呜呜地叫着,像它小时候一样舔我的双手,把憔悴的小脸在我衣服上蹭来蹭去。一双黑黑的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深陷的眼窝周边的毛也总是湿湿的,好像伤心的泪痕。

那天放学回家,我看到心爱的小虎躺在院子里,一身血迹。原来,那天大白又从门前经过,两只狗隔着门咆哮,最后小虎挣脱了绳子,跑出去与大白展开一场恶战,结果两败俱伤。最后,大白被邻居拖回了家。小虎开始还能自己走,到院子里就倒下了。

从那天起,小虎精神一天不如一天,虽然进行了包扎,但还是在十天后带着一身伤痕死去了。

我流着眼泪把小虎埋在屋后的丝瓜架下面。二十多年过去了,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深处,有时候会在梦里向我奔跑过

来,直起胖胖的身子舔我的双手,一双虎虎的眼睛望着我,英武有余,就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关于勇敢的文章13:可惜没有如果

文/蓝冰

“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一般。最终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这是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都已经不计较。”

——题记?

回国这次最感动和最遗憾的感受都是同一个人带来的。认识快五年,我们从不熟的同班同学变成欢喜冤家,再从低谷时的陪伴萌生情愫,却又阴差阳错一次次擦肩而过,再到现在变为长久不联系却总是温暖的存在。这一路走来,每一个转弯路口都会是新的可能,可也许命中注定,我们就是要走到这里。

如果当初我没有陷在自己之前的情绪里出不来,也许我就能理解并接纳你绞尽脑汁的付出;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倔强地拒绝你的好,也许我就能体会到你的温柔;如果当初我不决绝地转身,也许我就能发现其实我的心已经悄悄变了。

如果当初你再耐心等待一点点,也许我们就能真正在一起;如果当初你不赌气,也许我们还能继续每天互岔逗乐;如果当初你看懂了我礼物里的用心,也许我们就可以重新开始。

这世上有太多如果,这也是为什么生活中人们大多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你的贴心举动误导了出租车师傅,而我将错就错的自己在师傅面前演了一场戏。突然发现,每一个如果,都是全然不同的人生。如果我们从那时牵手,一起走到现在,究竟会是怎样的光景?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就算有,重来一次,我们也都会做出一样的选择。因为那时的我们,做的都是唯一并且最好的选择。我不否认我有遗憾,但,我却并不后悔。我知道我们虽然心里有对方,但爱自由的我和缺乏安全感的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摩擦,务实的你和目标强整天做梦的我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合……现在这样,你继续和你的兄弟们过着快意的潇洒人生,而我也默默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怀疑人生自我厌恶的时候,我总会知道,世界那头还有一个你,虽然不说,但手机记日子的应用里为数不多的几条之一,就有我离开的天数。这世界再冷漠,你就是温暖;我愿相信,我值得?。

关于勇敢的文章14:勇敢的大白我真喜欢

文/陈昕阳

我读过一本书,叫《超能陆战队》,讲述了小主人公小宏和他的健康助手——机器人“大白”的故事。

小宏是个聪明的男孩,但他却不愿意上学,整天用机器人和别人格斗赌博。小宏的哥哥希望他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在他的努力劝说下,小宏终于决定进入哥哥的机器人学校学习。为了拿到入学资格,不服输的小宏发明了一种先进的微型机器人,受到了大家的称赞。但就在这时,学校突然发生了火灾,小宏的哥哥为了救人,不幸牺牲了。后来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一个坏教授干的。在大白、弗雷德、哈妮柠檬等朋友们的帮助下,他们组成了一支“超能陆战队”,经过一番激战,敌人终于被打败了。

不过,我最喜欢的可不仅仅是这本书精彩的战斗场面,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大白。他白白的、胖胖的,像个大气球,看上去呆萌呆萌的,别提多可爱了。大白最关心小宏,只要他有危险,大白就会全力帮助小宏,去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坏人。当我看到最后为了保护小宏脱离险境,大白勇敢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的时候,我感到眼睛热热的,不禁流下泪来。

这本书既幽默又让人感到温暖,我看的时候不时发出哈哈的大笑声,连爸爸妈妈有时候也凑上来看得津津有味。

关于勇敢的文章15:要有多勇敢,才如此念念不忘

命运越算越差,人生越思考越苦涩!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停不下思想的脚步!

最近两年感觉自己没什么追求的活着,纯粹就为了两个字“责任”!感觉自己越来越没方向,每天轮沦为为工作而存在,一旦工作量不饱和, 就心慌,感觉自己没价值!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活的很压抑 !“走不出过去,做不好现在,看不清未来!”这就是我的状态。

换环境已近半年,有些阴霾依然走不出!“你相信么?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就算时间再久,躲得再远,也不管用。心里放不下,只一点点,就够了。”每次看到这句话,每每听到张信哲的#信仰#不自觉的就会泪流满面!

我是那么那么努力的活着,那么那么对不起时常委屈的自己,那些过去你远离我吧!我不喜欢什么丰富的经历,我只想要最平凡简单的快乐!

关于勇敢的文章16:向勇敢的沉香学习

文/段锦瑜

我喜欢的民间故事是宝莲灯,说的是沉香救母的故事。

故事中,汉代书生刘彦昌上京赶考时路过华山,遇到美丽善良的仙女三圣母,后来他俩结了婚。这天是王母娘娘的生日,各路神仙都赶来祝寿。可是三圣母怀孕了,怕与凡人成婚的事被发现,便说自己得了重病。但还是被哥哥二郎神知道了,要她上天受惩罚,三圣母拒绝了。因为她有宝莲灯,二郎神敌不过她,只好走了,他命哮天犬偷走了宝莲灯,还把三圣母关在了华山下的黑云洞中。后来三圣母生了一个儿子叫沉香,她叫夜叉将儿子送给刘彦昌。沉香八岁的时候去找霹雳大仙学武功,十六岁时他辞别了师父,师父送给他一柄萱花开山神斧,他来到华山要救三圣母。三圣母叫他去劝二郎神。二郎神不听反而要向沉香下手,于是,沉香和二郎神在天上打起来了。惊动了太白金星,太白金星派四位仙姑暗中助沉香一臂之力,二郎神落荒而逃,宝莲灯回到沉香之手。沉香带着宝莲灯飞回华山,举起萱花开山神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从此三圣母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习沉香的勇敢坚强,努力学习本领,保护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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