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的散文

请欣赏关于第一次的散文(精选15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阅读,走进书的世界

文/杨典

第一次接触书是在我一两岁时,之前妈妈每天都会给我读各种故事。一开始我并没真正听懂故事的意思。直到我渐渐长大,开始自己真正地阅读。当我走进书的世界,才发现书中蕴涵着无数的道理。之后,书几乎不再离手,我开始爱上了阅读。我的阅读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在我的阅读生活中,让我感到受益匪浅的那本书叫《哈佛家训》。每一章,作者都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阐释了一个又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深刻的道理, 比如:“珍惜才能拥有”、“心态决定命运”、“勇气征服一切”、“习惯凝聚力量”等等,要是把这本书比作宝库,也真算是名不虚传。通过每天的阅读,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所谓知书才能达礼,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而阅读呢?”那我一定会十分肯定地告诉他:“阅读能带给我无限快乐!”因为阅读,我收获了知识,明白了道理,知晓了万物皆有因果。当然我们可以根据自已的喜好选择合意的书籍,每天适量地阅读就能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书,是我们的眼睛;书,是人类的财富;书,是我们人文教育不可或缺的工具;书,是“心灵的鸡汤”,滋养着我们的心灵,让它绽放出爱的花朵。

书,只有对它的阅读,才能变成我们一生的伙伴,才能成为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人,要是不善于阅读,就会失去许多获取知识的机会。喜欢阅读的人,会被书这个神秘的宝库深深地吸引着,去探究其中无尽的奥秘!正如孔子所说:“学习是没有止境的。”阅读亦无止境!让我们一起通过阅读,走进书的世界吧!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2:烟的味道

文/李尚钦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第一次给我递烟的那一刻,我和父亲对视了一眼,父亲笑了,我也笑了。父亲笑得那么欣慰,那么从容,而我却笑得那么尴尬,那么勉强。在父亲的眼里,我已经长大了,是个大人了。在我的眼里,深知接过这支烟的分量,我自己都在怀疑,我长大了吗?从此以后,随意给彼此递一支烟,成了家常便饭。不知不觉地,我们一起抽着烟,走过了二十多个春秋。再也没有出现过相互递烟的尴尬场面。

那是2008年的中秋,回家看望他老人家,我给父亲递烟,并为他点上。我对父亲说以后还是少抽点儿,最好戒了吧。可父亲说,我老了,也活不了几年了,现在就剩下这点儿爱好,也不想戒了,倒是你,尽早戒了好。没想到,那一次竟然成了我今生最后一次为父亲递烟。没多久,父亲病重,床前孝不到三天,他老人家就驾鹤西去。出殡那天,我特意为他老人家买了两盒中华烟,放到骨灰盒前。老人家一生都没有抽过好烟,他抽的都是不到5元的劣质烟。他在的时候很多事没给他办过,现在他走了,却才想起。遗憾,惭愧呀!

每年的清明节和十月初一,我去父亲的墓前拜祭,总要为他点上两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默默地陪父亲抽两口,父亲,在那边你能经常抽烟吗?过得好吗?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双鬓已渐斑白,虽深知抽烟的危害,可也没刻意把它戒掉。也许是出于对父亲的思念,也许像父亲说的,也没别的爱好了吧。总之,每天还是烟不离手,除了睡觉,嘴就没闲过,多少年了,它一直陪伴着我。放下又拿起,拿起又放下……始终放不下的就是对父亲深深的愧疚,对父亲深深的思念。

如今,国家有规定,公共场所不允许抽烟,上班的时候抽的烟少多了,实在憋不住,就悄悄地躲在偏僻的地方猛抽几口,过过瘾。前几天,在一次和亲友小聚时,我突然发现儿子竟然也抽起了烟,那姿势非常娴熟。看到他抽烟的样子,就象看到了当年的我,看到从儿子口中吐出的烟雾,我若有所思,若有所悟……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3:第一次煎荷包蛋

文/李悦涵

星期天,我和妈妈在家无聊,一起学煎荷包蛋。我疑惑地问妈妈:“妈妈,你以前煎过荷包蛋吗?”妈妈不好意思地笑着说:“虽然以前没煎过,但是应该没有问题的。”我心里暗暗地想:我总觉得这事不靠谱。

正当我想着,妈妈早已把一个又大又圆的鸡蛋拿到了我的面前。我见状立即拿过鸡蛋往盆沿上猛地一击,只听“砰”的一声,鸡蛋壳就碎了。“不好,妈妈还没有倒油呢!你先等等!”说着,妈妈赶忙拎起油桶,往锅里倒,随后,打开煤气灶。油温渐渐升高,妈妈叫我把鸡蛋壳掰开,准备放入。谁知,我刚把手放到锅边,就感到了一阵灼热。我快速轻轻一掰,一个圆圆的蛋黄在透明蛋清的辅助下,便迫不及待地“哧溜”一下钻到了锅里。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油锅。嗞……嗞……嗞……鸡蛋四周泛起了大大小小的泡泡。瞧!原来透明的蛋清逐渐变成了白色。我用锅铲把蛋翻了个身。嗞!嗞!嗞!鸡蛋像是猛然间复活了,又一次充满了活力。此时,我又发现鸡蛋变成金黄色的了。“应该差不多了!”妈妈看看说。哈!荷包蛋成啦!“好吧!那就出锅!”我把蛋盛出锅,仔细一看,像个大大的“6”字,闻一闻香气扑鼻,尝一尝,外脆里嫩,真好吃呀!

我竖起大拇指,对妈妈说:“这次,老妈靠谱!”妈妈乐呵呵地说:“以后咱们一起多学习做菜,经验就会越来越丰富的!”我宣布,第一次煎荷包蛋成功!哈哈哈!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4:父亲的衬衫

文/漂泊

第一次注意到父亲穿着那件蓝色长袖衬衫是我考上高中,父亲送我去上学的时候。父亲送我到宿舍,帮我放好行李,铺好床铺,刚离开宿舍,隆隆的雷声响起。我忙跑到三楼宿舍的窗前,楼下路旁拐角,石棉瓦搭的棚子下站着父亲,我才注意父亲的穿着,那件蓝色长袖衬衫裹着瘦弱单薄的父亲。瓢泼大雨中的父亲渐渐模糊了,那蓝色的身影却清晰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在年少无知的年龄里,何时关注过父母的衣着呢?很幸运,那场大雨让我记住了父亲的这件蓝色长袖衬衫。这件蓝色长袖衬衫应该是父亲夏天最好的衣服,父亲送我去学校都会穿这件衣服。

那次是高三快结束时,我崴了脚,在家休息了几天,父亲骑自行车送我去学校,依旧换上那件蓝色长袖衬衫。蓝色衬衫已经掉色快成灰色了,折叠的褶皱衬着父亲一脸风霜的面庞,到是十分的相称。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父亲迎着风弓着背用力蹬着车子。风鼓起父亲的衬衫贴在了我的脸颊上,温暖的味道。没进校门,就听见了校领导在广播里讲话的声音,我有点踌躇起来。学校正在办公楼后开校会,去宿舍,一定会从全校师生面前走过去。我想自己下来走进去,最终没有开口。害怕父亲看破我的虚荣,少年的虚荣有时就像风中那薄薄的纸片,不堪一击。也是我的虚荣伤了父亲的心。儿子多是父亲的骄傲,而在年少的岁月里,几时把父亲当成我的骄傲呢?尽管父亲不光鲜的衣着换来了同学们的侧目注视,尽管年少的我也好面子。父亲把送我到宿舍,叮嘱几句,骑上车走了,深灰色的背影愈发单薄瘦弱了。

去上大学,父亲听错了报站,我们爷俩提前一站下了公交车。父亲提着包默默地走在前面,我背着一个包跟着。陌生的城市和街道,炽热的阳光透过高大的行道树漏下斑驳的光影,斑斑点点洒在父亲身上,洒在那件已经褪色成灰色的长袖衬衫上。我突然发现父亲老了,父亲的头向前微倾,就像那件已经褪色成灰色的长袖衬衫一样,在四周几乎都是浅色的短袖短衫的对比下是那么不和谐。我好像一个外人,看着熟悉的父亲,那件褪色的衬衫渐渐有些陌生起来。

参加工作后,用第一个月的工资给父亲买了件白色短袖衬衫。和父亲年龄相仿的同事穿白色短袖衬衫很精神,又显得年轻。买衣服当然是瞒着父亲的,不是为了给父亲惊喜,是怕父亲反对,父亲在自己身上舍不得花钱。

当我把衣服拿回家时,永远忘不了父亲眼角的惊喜。父亲虽然嘴里念叨着:“买这干啥,这么贵!我又不是没穿的。”仍笑呵呵穿上了。穿上的那一瞬间,我后悔了,这白色的衬衫真不适合父亲,父亲黝黑透红的皮肤让白色显得那么扎眼。这亮眼的白色好像和父亲不是一个世界。再说,父亲能穿着这白色的衬衫泥里来、土里去的在田间劳作吗?我为自己的欠思量而懊恼,父亲却很满意,说这就是喝茶的衣服。喝茶,农村就是走亲串友做客,或有喜事等正式场合穿的衣服,就像那件蓝色长袖衬衫。其实,我明白,衣服好不好,合不合适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儿子买的。

第二年夏天,父亲生病住院,临去医院前,父亲换上了这件白色短袖衬衫。病房里,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让父亲白色的衬衫不再那么扎眼。可陪护的那些日子,我却常常想起父亲穿了多年,皱皱巴巴的蓝色长袖衬衫,想起父亲穿着蓝色衬衫的身影。几十个日日夜夜,目睹了父亲在病痛的折磨下,一点点憔悴下去。那段日子,父亲话很少,我也寡言少语。那是我和父亲接触最亲密的,也是最后的一段时光。可在父亲最需要安慰的时候,我的寡言少语,对父亲是不是一种伤害?这成了我最大的隐痛,常常深夜醒来,浮现病床上穿着白色短袖衬衫的父亲,和父亲那沉默的眼睛,心里阵阵疼痛。

病魔带走了父亲,那件白色短袖衬衫成了我给父亲买的唯一的一件衣服。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5:第一次做蛋糕

文/季雨婕

今天,我们学校五年级的全体师生坐着大巴来到了盼望已久的“张家港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当十几天前,老师告诉我们要去“基地”时,全班同学都兴奋不已。如今,我们真的来到了这里,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一进基地,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很大的会议室。基地的校长给我们办了一个欢迎仪式。欢迎仪式结束后,我们就来到了宿舍。来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套被套。开始我们以为套被套很简单,但是等我们套完被套后,我们就不觉得套被套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了。

下午,我们去做了美味可口的蛋糕。这是我第一次亲手做蛋糕,心里别提多激动了。老师先将我们领到做蛋糕的地方,然后让我们两个人为一组,接着给了我们一组一个不锈钢的容器,容器里面有一个打蛋器和一块布,我们就开始做蛋糕了。将鸡蛋打在容器内,再用打蛋器将鸡蛋打匀,然后在里面加入糖和盐,打匀后,接着加入面粉、奶粉和泡打粉,再打匀,再加入SP,这时老师说:“一定要搅拌成乳白色、黏稠状。”这可难坏了我们,因为前面加入的调料,搅拌出来的颜色是淡黄色,而现在要搅拌成乳白色,只有一个办法——使劲地搅。我用力搅拌着鸡蛋,直到把它从淡黄色变成乳白色,而且非常黏稠。之后在里面还要加入水和食用油,再用筷子轻轻地搅拌,待搅拌均匀后,就可以放进烤箱里去烤了。趁着烤的时间,我们去清洗了工具。一边清洗着工具一边焦急地等待着蛋糕的出炉。等我们清洗完工具,蛋糕也烤好了。

我们拿着自己做的蛋糕高高兴兴地回到了宿舍,在宿舍,我们一边吃着自己做的蛋糕,一边聊天,可真快乐呀!通过“做蛋糕”这个活动,我体会到了收获的喜悦,同时也感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6:第一次授课

文/李琪

我马上就要当老师了,不知这是喜还是忧?

早上,我在“埋头苦读”课外书,老师说了一句话,众人都踊跃地举手,我也来凑热闹,心想,这么多人举手,准有好事。我站起来,把手举得快要摸到电风扇了,好奇地东问问,西问问:“去打篮球啊,还是什么?”正当我垂头丧气,以为好事轮不到我。忽然一个声音传出:“李琪,你来吧。”结果才知道下午要代老师上课,心里顿时忐忑起来。

上午的时光很快就在我的焦虑和期盼中结束,我得为我下午的代课做准备了。教室里没有网络,我急得不知所措。“有办法了,去借用老师办公室的电脑。”我飞快地跑到老师办公室,用手轻轻敲了敲,有礼貌地喊道:“报告,老师,我想借用一下电脑……”说明来意后就认真地投入到“工作”中。查询了相关资料,为同学编写了问题。边查阅边为自己打气。万事俱备后,只等待上课时间的到来。

很快,上课铃响了,我起身向教室走去,同学们笑嘻嘻地望着我,带着好奇的目光。“上课”、“起立”、“同学们好”、“老师好”……感觉真好!“这位同学,这是上课时间,请注意你的行为。”站在讲台上,我立马把自己切换到严肃、认真的状态,可内心还会偷偷地笑。“请第一排左边的第一位同学站起来回答问题。”正当他站起来,我又调皮地喊道:“对不起,我视力不好,是第二排的第一位同学。”全班的同学哈哈大笑,仿佛又喜欢又憎恨的样子,整个课堂瞬间活跃起来……

我的第一次授课很成功,下一次,我一定会更好地发挥。敢于挑战才会有成功的机会。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7:第一次洗碗

文/刘书妤

今天妈妈去市区考试了,回来累得都不想动。于是吃完晚饭后,我宣布:“今天我来洗碗。”

“什么?今天你洗碗?”妈妈的嘴惊讶得咧成一个大大的“O”型。

“对啊!”

“但你从来都没有洗过啊!”奶奶嘴巴张得比妈妈还要大。

“以前看着你们洗我都看会了。”我一本正经地说。

“那好吧,”妈妈勉强答应,“这次就让你大显身手一下吧。”

“好!”我一边兴奋地收拾桌子,一边说。

奶奶看见我笨笨拙拙收拾桌子的样子,忍不住过来帮忙,但被我一手拦住:“奶奶,我自己会收拾的。”

“到底长大了,变懂事了,懂得帮家人做家务了。”奶奶欣慰地说。我也在心里暗暗地自豪。

我把碗筷放到水池里,放了些水,在水里放上一点洗洁精,拿起抹布清洗起来,附在碗表面的污渍轻而易举地被解决掉了。一些碗上的顽固污渍不管我怎么用力也擦不掉。正当我发愁时,眼睛瞥到了躲在水池角落里的钢丝球。对,不是还有它这个好帮手吗?我赶忙拿起钢丝球沾了点水,在碗上擦了起来,果然脏东西乖乖地“束手就擒”,一个个“顽固分子”通通被我“消灭”了。

“啊——,累死我了,总算洗完了。”看着一只只被我洗得干干净净的碗,一只只白白的、亮亮的、闪着晶光的碗,“他们好像在笑着表扬我!”我高兴地大喊。原以为洗碗是件很轻松的事,今天一尝试,真是“不洗不知道,一洗吓一跳”啊!我这才体会到妈妈平时的辛苦,她每天上班回来总是腰酸背疼的,还要坚持做饭、洗碗,可真伟大啊!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8:第一次包馄饨

文/李志文

今天妈妈教我包馄饨。我想,饺子我会包,馄饨应该也难不倒我吧。

于是,我洗净双手,信心十足地开始干了起来,我先拿了一片薄薄的馄饨皮放在手心里,学着妈妈的样子,挖了一大勺肉馅放到馄饨皮里。正准备包呢,妈妈一下挡住了我:“馄饨里怎么能放那么多馅儿,快取出些。”“我喜欢吃肉多的,肉多好吃!”我不服气地说道。正当我准备把馄饨皮对折时,啊呀,不好了,馄饨的“小肚子”破了,我连忙拿了一张新馄饨皮补上去,可是又漏了,弄得我满手都是馅。唉,平时看妈妈在家包馄饨特别简单轻松,轮到自己怎么就那么难呢?真是看人做事不费力,轮到自己就傻眼。妈妈看着我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叫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吧!”看着我那挺着大肚子的“胖将军”,我生气地说:“算了,包得乱七八糟还不如不包好。”妈妈等我发完脾气,耐心地说:“你这样怎么能行呢?做事情没耐心,重来,妈妈教你。”妈妈的话让我重燃了信心。这次我吸取了刚刚的教训,只在馄饨皮上留下枣核一般大小的馅儿,我小心翼翼地把皮对折,再一捏。嘿,一个漂亮的馄饨“诞生”在我手中。接着几个馄饨,我是一个比一个包得漂亮。转眼间,就包了一大盘,看起来像一个个排着整齐队伍的小天鹅。该下锅了,这些“小天鹅”迫不及待地一个个“扑通”“扑通”跳下水。

不一会儿,“小天鹅”被盛到了盘子里。妈妈细细品尝着我包的馄饨,忍不住夸赞道:“恩,味道不错,比妈妈包的还要好吃呢。”我听了,心里真比吃了蜜还要甜!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9:第一次洗红领巾

文/周正超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做完作业发现红领巾脏了,刚想叫妈妈帮我洗,忽然想起老师说过的话:“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于是我决定自己来尝试洗红领巾。

说干就干,我先找来一个脸盆,放进水池里,拧开水龙头,打来一盆清水,把红领巾在清水里浸湿。过了一会儿,我取出湿湿的红领巾,展开后用肥皂均匀涂抹在每一个角落。然后,我左手拿着红领巾的一角,右手握住红领巾的另一角,来回揉搓。我发现有一处特别脏,就使劲地搓那个地方,不一会儿,我的手上全都是滑溜溜的肥皂泡泡,阳光下,五颜六色,特别好玩。搓完了,我又把红领巾放进清水里搓,一下子,清水变成了“墨水”。于是,我又重新换了盆清水,把红领巾放进水里搓了一会儿,看见水里还有许多的肥皂泡泡。我又换了盆清水,直到一点肥皂泡泡都没有了,我才把红领巾捞起来,拧干,晾在竹竿上。

看着鲜艳的红领巾,虽然有点累,但我心里却特别开心。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0:只因第一眼的喜欢

文/栀子花瓣

第一次遇见你心里莫名奇妙的感觉,总感觉我们会发生点什么?那时的我还被这大胆的想法而吓到自己,但是几天下来,我觉得心里放不下任何东西了,原来爱上一个人是如此的简单。

想你,沏上一杯茶,慢慢的品。想你的摸样,想你,是咫尺天涯的距离。充满着感情在心中盘旋,是谁看到了转身的过后的一次一次回头张望。

风逝的容颜带不走了心中那份在意,留下的是你不变的笑容。风吹起的花瓣,盈盈相思,一定有人在和我一样的想你吧!你也一定用你那张灿烂的笑容迷惑过其他女孩的方心。不去管它了,只想这样傻傻的想你。消失在人群的你,漫不经心的潇洒,深深定格在我心里。柔美婉转的音乐为在为谁歌唱那煽情的一曲心酸?,潺潺流淌的岁月,留在心间的永远的都是最美的场景。

在你常去的角落,那一瞥,再也矜持不住的涌动相思,是你无法抗拒的微笑绵柔。岁月流走的黯然,是冬日斑白的缺憾,思念的习惯,无法摒弃凝聚!深情的眼里,总有你干练自信身影拥我入梦,缠绕着是你从我身边走过的身影,轻轻柔和的你微微掠过我的眼神,陶醉这样个词让我完美的诠释了一回!

那一杯浓茶奶香,滋润了寒冷的冬季,持久的等待,融在潇潇洒洒的人群,多么希望能让我再看你一眼。我时常去你出现过的那个角等你,完美相遇的季节,雪花飘飘洒洒的打落着每个行色匆匆的他。月色高空凝视失去你的那一缕伤!思绪潮涌如雨丝,回忆的温热也圆不了一个记忆的完整。青春,在蹉跎中逝去。

第一眼的余温,发现眼的那个人,我想用所有美丽的语言,或是我知道所有美好的的句子来形容他,也许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吧。想着十指掠过的温柔,无法触及的失落,那旧日的一缕温存,这个人只看了一眼也许就会记住一辈子。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还会不会经过与你相遇的那条路!不从所知便悄悄的别离了…

未曾得到,谈何失去,白雪连绵可能我们两条平行线,注定的相望,却无法走近。在世俗无法跨越的鸿沟面前,我真的很遗憾当时那一眼的肯定,为什么不把你留下,空留影子在心间,免得这样百般痛苦,淡化这苦涩的味道,轻轻的秀发拂唇的一缕清香。眼角湿润,心里有一丝疼痛。等候依然,离别还在继续,在梦醒之间,静静等候,暖了寒冬的雪霜,期待你的掠过。我一定勇敢一次。

又是一季冬日雪景,我依然留恋有你的瞬间,而物是人非,徜徉的景色洒满冬日的余光,却无你旧日的身影。浓浓的暮色,空空座椅间那无法涉足的遥远。要别离这座城市,依然是纷纷雪花砌满窗沿,再去与你双目凝视的角看一看,座椅上仿佛还留有我沉恋的神情。你成了我那座城市的记忆。

细风缠雨,浓浓秋雨,在空蒙的山色之间,固执的以为,烟雨中会与你相遇,为你撑伞的等待。不贪念,不奢侈,只为一个眼神的爱,时常想起与子携老,有子欢歌于膝下,夕阳落暮,一个转弯的瓦檐下,有你相迎的笑脸的爱意。也许你就是我前世的爱人吧!第一眼的喜欢,依旧是你留下的印记,思念如沉鼓,偶尔响起你那心动的美调。

雪花纷冬日如旧,重温的记忆里,还是那一片风光之旅,时光中,褪不去你深情微笑,岁月里,散不尽你潇洒的温度,心若阑珊。绵绵密浇灌,严寒把记忆的青绿席卷的分外单薄仿佛这个季节的暖是你给的,坚守今世的思念,揽尽这红尘的微笑!也许下辈子我们会在一起,等我们老的时候,步履阑珊,那时站在你的身边,永不厌倦的听你讲你上辈子没有讲完的故事。

明明已经错过你,但我却还在想念你。当我想念你的时候,但我不能再拥有你。明明已经别离,却又想再次相遇。”第一眼的喜欢”也许你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吧!愿意第一眼就注定一辈子的那个人。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1:心墙

文/袖笔添香

当混入城市的人群中后,我第一次感觉得到了城市忍可悲的一面!

幼时,还处于朦胧期的我常常趴在门槛上听老人们讲述外界的精彩,在潜移默化中,我渐渐对外界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和向往,想要离开这个村庄了,为了去见识老人们童话中的精彩。于是,我的脚步在岁月的推动下,一步一步走出了村庄。

我第一次走出村庄是在六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听见自己轻快的脚步。后来才知道,当时自己并没有真正地走出村庄。

第一次走出村庄是因为一个陌生的名词“读书”。当时,我并不懂得这两个字的含义,只是跟着村里的大男孩,他们似乎是受了我父母的嘱托,玩照顾好我。到了学堂,我看见了明亮的大教室。其实也并不大,只能容下二十来人,但却确实比我家大多了。其实也并不亮,只是比我家多挂了几盏昏灯。我好奇地打量着教室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却又给我一丝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老师拿着根白色木棍在乌黑的墙壁上比划之后,留下了一连串难看的蝌蚪。后来才知道那是粉笔和黑板,而墙上的蝌蚪则是我今后要学习的文字。

“嗨,我叫王兰,你呢?”我第一次接触了陌生人。我好奇地打量了她一番,最后告诉了她我的名字。后来的几年生活中,我们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可是,现在却是无了她的消息。

我还记得第一个摸我头的老师,他是那么的可敬;记得第一个牵我手的玩伴,他是那么的可爱;记得第一个为我出头的朋友,他是那么的值得信赖!他们第一次让我在陌生人身上感受到了熟悉的味道,那是值得依恋和珍藏的。

如今,投身城市,才知道自己当初并没有真正地走出村庄。

对于我而言,自己并非城市人。原因之一便是没有一个城市户口。另有一个原因却是藏在心底,连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说我是个过客却是不为过的,但不是匆匆过客。于是,我便对寄身的城市或多或少有了些了解。

走在繁华的的街头,看着多彩的商品,听着各种韵味的音乐,本应是高兴,但我的心却是沉重不已。不为其他,仅因为这繁华的街头,这多彩的商品,这韵味十足的音乐,在其中,我感受到的却多是放肆!我不知道身边的人们为何还要乐此不疲地穿梭于高楼与高楼之间。我不由想起养育了自己的村庄了。

清晨,当第一缕微光划开黑幕,第一声鸟鸣打破了黑夜的沉寂。我躺在床上,倾听着自然的物语。我仿佛确实清楚地看见了人们肩扛锄把,头顶霜露,两人在雾中相遇,相互问候,最后相视一笑,各自走向自己的耕地。我看见了绿叶吐珠,蝉鸣虫唱,我看见了雏鸟闭眼伸喙,成鸟振翅,我看见了麦浪吐金,白鹅戏水,……仿佛这村庄的一切都是大自然的宠儿,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和,密不可分。每一个人,每一只鸟,每一棵树,每一个生灵的心都融在了一起,我们与自然是一个完美的整体!一个眼神,就是信号,一个微笑,便是交流,我们与自然相融,各自成为了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嘀……”一声长鸣把我的思绪拉回现实。

“妈的!你小子找死啊!”一粗脸大汉把头伸出车窗,冲我叫道。

我冷冷地回了他一眼,并未作声,只是退到了路旁。

“如果是隔壁的王大妈,决不会因为我挡了道而粗口骂我,”我暗叹一声,摇了摇头。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这个城市只算是个入侵者,我并不能真正地融入这里。但这里的人是否又融入了这个城市呢?如果说是,为何我再也没有听到早晨的虫鸣鸟语,就连人们出门问候的话也不曾出现了?看来要说自己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员也是会让人寝食难安的!不过,我倒是听惯了另一种声音。“哐当!”对,就是这关门的声音。我知道是隔壁的人回来了。至于其名字,我只能惭愧地告诉你,我确切不知。和她作了近半年的邻居也就知道其是位女性罢了。我本也曾找过她聊天,第一次聊了五分钟,她进屋去了。第二次竟只有三分钟,她便又告退了。后来,我见她早出晚归,整天忙里忙外,也不好意思再打扰。坐在自己的房间,我凝望着和邻居的共用之墙,思绪又飞向远方……

“成娃娃,(村庄里的人都这么叫我)到李阿姨家里来,我们今天炖了肉哦!”这是我的右邻居,李婶。在我的村庄,每个人都认识别人家的孩子。记得年幼,每晚吃完饭,一家子就围在电视机前,有时烘几盘花生,但花生并非为了看电视时候的消遣。不一会儿,大人们就开始讲白天村里发生的大事小事。整个村庄的大小事从来都不会隔夜,定会在第一时间传遍每户家庭。那时,我不懂长辈到底在谈些什么,只是自顾着剥花生粒,塞了满满一口。时而跟着大人们傻傻地笑。

那年,我考上了大学。临走时,全村的人第一次毫不遗漏,集合在村口,陪我等候去向远方的的车。

“好孩子,你在外面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天冷了就要记得多加衣服。”

“孩子,在外面要多忍让,遇事要冷静,千万别冲动。”

“是呀,孩子,转眼竟然这么高了,我还记得你当初在我家门前打滚呢!”

“看上好的女孩就带回来给我们大家看看。……”

“有事就给村长打电话,(家乡穷,前些年全村的人投资买了部电话,放在村长家里)我们就全知道了。”

“……”

大伙说得没完,泪落,我哭了。最后,车来了,我将要离开村庄。但是,在上车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一样东西。穿梭在城市的潮流中,我对这个城市越来越熟悉,但我大小自己丢失的东西越来越多,而我在这里似乎永远也找不回来。原来,我对这个城市并非更熟悉,而是越发陌生了。

我想回到家乡,回到那个村庄,每天倾听蝉鸣虫唱,大人们的相互问候;去看麦浪吐金,白鹅戏水……但这都不可能了。前些年,村庄已然泯灭,投入了城市。

不久前,我才意识到,城市有一道道墙把人与人,人与自然都隔离开来,我姑且把它们称之为“心墙”。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2:文心舞蹁跹

文/扎西东方

我第一次见到跳舞兰是在朋友家。那次,我是去看望病人的,在他们家客厅的花架上摆放着一盆开着黄颜色小花的盆花,看其叶子有点儿像蝴蝶兰、大蕙兰。但是,花型又不像蝴蝶兰和蕙兰。朋友告诉我,那花儿因其花瓣儿很像舞姿,所以叫做跳舞兰。

听朋友这么一说,我再仔细观察一下眼前的花儿,觉得这名字的确传神:那一根根翠绿而自然弯垂的茎枝上,一朵朵花儿像一个个小精灵,活灵活现,十分可爱。每朵花都像一个少女穿着黄间红点的花裙子在跳舞似的,很是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热烈奔放,肆意张扬。

后来,我在花卉市场再次看到跳舞兰时,那位操着浓重福建口音的卖花女孩告诉我,跳舞兰还有一个文质彬彬的名字:文心兰。听到文心兰这个名字,我忽然想起南朝刘勰所着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第一部有严密体系的文学理论专着《文心雕龙》。眼前这棵柔弱的小花无论如何也是无法与那着名的古代文献相关联的,真不知何以叫其“文心”之名?我觉得还是叫跳舞兰比较确切。

应该说跳舞兰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兰花(即国兰)。跳舞兰属洋兰,也是舶来品。其原产自美洲,美国、墨西哥、圭亚那和秘鲁皆有分布,大约有750多种。现在花卉市场所卖的跳舞兰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方才引进的各种杂交品种,花色以黄色和棕色为基调,还有绿色、白色、红色和洋红色等。其大小有的极小如迷你型跳舞兰,有幽香。有些又极大,花的直径可达12厘米以上。花的构造比较特殊,其花萼萼片大小相等,花瓣与背萼也几乎相等或稍大。花的唇瓣通常三裂,或大或小,呈提琴状,在中裂片的基部有一脊状凸起物,脊上又有凸起的小斑点,颇为奇特,故又名瘤瓣兰。

跳舞兰适合生长在温暖、半阴、湿润、通风的环境里。因其花期适逢我国的春节前后,所以,对爱花的人来说跳舞兰很有吸引力。这不,眼前在江宁的“台创”花卉市场买跳舞兰的人还真不在少数。

跳舞兰的花期较长,如果管养得当,花朵的占枝时长可达2个月。故而,墨西哥人浪漫地认为,跳舞兰很多情,它的花语是隐藏的爱,默默的等待,默默的思念。不过,我一直认为这样的花语与花的神态不太贴切。因为,跳舞兰每一朵花儿都形似飞翔的金蝶,又像极美丽少女裙裾飘飘在翩翩起舞,那种奔放,那种张扬,与“隐藏”和“默默”绝无半点儿联系。

卖花的女孩告诉我跳舞兰中有一种叫做罗曼香迷你型,开的花只有手指甲大小,非常精致,并且有清香,类似巧克力味。我仔细看看,罗曼香的植株轻巧,花茎轻盈下垂,花梗细而柔软,花朵多且奇异可爱,远闻有淡淡的清香,近闻却不甚明了,也没有什么巧克力味的体会。不过,不管怎么说,那带着童真永远漾着欢快的小花儿总是讨人喜欢的。

昨天晚上,我从外地回来,没回家就先去看望刚一岁半的小孙子。那孩子精力充沛,性格很好,成天笑眯眯的,嘴巴非常甜。看着他漂亮的小脸蛋和天真的神态,我驱车数小时的疲惫全然跑得无影无踪。这除了血缘亲情以外,更多的是让人体会到的那份童真。真是童真无敌呀。

是的,谁都愿意享受天真和童真,追求一种潇洒、自由、张扬、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现实生活是有规有矩有法有度的,容不得那一个人肆意张扬,自由无度。而眼前的这些跳舞兰它们开得自由,开得张扬,开得奔放,开得无拘无束,或许正是我们人类向往而无法实现的追求,故而只能“隐藏”和“默默”等待吧。

为此,我写了一首五言诗:“少女不识愁,天真满笑脸。文心跳舞兰,天寒意志坚。兰中独一帜,轻灵舞蹁跹。雅致伴幽香,爱在等待间。”写下这首诗后,我真不知道该称呼它文心兰好呢还是跳舞兰好?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3:第一次赚钱

文/袁晗蕾

“六一”快到了,学校准备组织学生来搞“跳蚤市场”。大家跃跃欲试,都想收获人生的“第一桶金”。

活动时间定为5月29日,5月27日那天,大家就开始准备了。5月28日到了,距离“跳蚤市场”只有不到一天的时间了,下课的时候,大家手忙脚乱地准备着,场面热火朝天。

5月29日终于到了,早上刚到校,就感受到学校浓浓的节日气氛,十分喜庆。“好,现在四(3)班的同学可以出教室了。”广播里话音刚落,我们班的同学就迫不及待地朝足球场跑过来了。起初,我站在摊位旁边,不敢大声吆喝,只敢对站在摊位旁边的同学小声地推销。后来,看见旁边摊位的许多商品都卖了出去,不服输的我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声音更洪亮了。这方法还真奏效呢!我心想,看着摊位上的东西渐渐被卖了出去,我的心里美滋滋的,这大概就是赚到钱后的感觉吧!不过我体会到了,父母赚钱也很辛苦,所以,钱是来之不易的,可不能乱花。

在这次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样的活动很在意思,希望以后还能举办。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4:第一次拔牙

文/余东昊

我的牙好像又松动了,这次没有像以前一样不知不觉自行掉下,爸爸便带我去医院拔牙。

牙科里的医生穿着白大褂,头上戴着一面聚光镜,手里拿着一把大钳子。我想:钳子是用来拔钉子的,难道要用它来给我拔牙?我大惊失色,急忙跳下病床。爸爸和医生都来劝我,好话说了一大堆,我才同意拔牙。

我又一次躺上病床,张开嘴巴,感觉大难临头似的。钳子伸进了我嘴里,我还没感觉到痛就听到医生说:“好了,下来吧!”

医生塞了一团棉花在我嘴里,摸摸我的头说:”小伙子不错,挺勇敢的!”

原来,我是被医生的那些装备吓着了。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们常常被那些看似很难对付的困难吓到,但真正咬着牙去面对它,其实也如“蜻蜓点水”般轻巧!

关于第一次的散文15:第一次坐飞机

文/展开

每次看到天空中一闪而过的飞机,我总是羡慕不已,要是我也能坐在上面,和白云零距离接触,和鸟儿并肩飞行,那感觉一定非常好。可惜,长这么大,我还没坐过飞机。今年暑假,爸爸答应带我坐飞机去北京旅游,我多年的愿望就要实现了,那一刻,我真是激动得一塌糊涂。

8月的一天,我们一家三口来到常州机场。再过半个小时,我就要如愿以偿坐上梦寐以求的飞机了,激动的心情真是无与伦比。

随着爸爸走进机舱,一排排座位像大巴车一样排列着。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真庆幸,我居然坐到了窗口,可以随时观看外面的景色。

不一会儿,我感觉飞机的两翼好像收起了什么东西,然后,飞机慢慢地移动起来,逐渐加速,突然又猛地加速,然后“轰隆”一声一跃而起,直冲蓝天。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掉出来了,吓得紧闭眼睛,紧紧抓住座位把手。“别害怕,这是失重现象,等飞机平稳了就好。”爸爸笑着对我说。

果然,不一会儿,我就感觉飞机平稳了下来,然后就像汽车一样一直往前开,我的心这时才安定下来。透过小窗,我看到原先很大的地面建筑变得越来越渺小,恍若繁星点点,转眼之间便倏忽不见了,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白云朵朵和蔚蓝的天空。

天上人间,人间天上,距离原来这么近!人类真是聪明,居然发明了飞机,让遥不可及变成了触手可及,让我像孙悟空那样腾云驾雾。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停在了北京南苑机场,而我却还在久久回味中。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