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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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爱的文章1:谁是谁的曼殊沙华

文/含笑百步颠

最爱昀息和小叶子,最配的两人,叶天征太过懦弱,凡事与其事后后悔,不如当时果敢地去做,去珍惜自己想要珍惜的人。大局,只是在当时才值得称之为大局,一旦成为过去,在遥远的将来看来,已然不可挽回,那些人是再也捡不回来了。不爱之。

而南宫,太我行我素,太天真了,纵然爱她,可是需要时没出现,事后英雄有何用处?难怪当个旁观者,难怪注定要与此生最重要的人擦肩而过了。不悯之。

但是,昀息,他却清楚的知道小叶子的需要,不否定存在利用的成分,但是在里面,他却是最了解小叶子的人,彼此染成一样黑,爱恨交织,但是却至少曾经真的携手过。他们了解彼此的孤独,可惜这段感情作者并没有着墨描绘,兄妹纠葛始终只停留在孩子气情结阶段,不够深刻,比起听雪楼人中龙凤的契点,昀叶他们这一对的情感世界本可以更加浓墨重彩更加出彩的,奈何作者意不在此,只是出于情节需要只字片语寥寥带过,可惜。

很明显,两个故事前一段写得比后一段三角出彩点,倒不是兄妹恋之流,实际上,他们也不算兄妹恋,复仇史也谈不上,只是纯粹表达了一种情结而已,女主死去本可以作为一个讫点引出昀息与小叶子的一段爱恨嗔痴,但是,后来笔锋一转就跑远了,直泻入第二段嫌疑三角恋或是孩童四角恋,很不成熟,实话的说。无论是这种构思,还是从人物性格设定,孩子气的表达,很是不能理解。当然其所要表达的主题能让人明确,可是从小说本身来看,很是缺乏说服力。

相较而言,从作者间断式寥寥数墨勾勒出的小叶子这个形象在小说里倒是最丰满也最有灵气的了,而且很有现实气息,正面加侧面表现总算使得她独特复杂的形象呼之欲出。她是被宠坏的孩子,害怕孤独害怕被遗弃被杀害的小孩。可惜,可惜她的情感世界很不明朗,或者说她的情感世界从未明朗过。有意无意间孩子气的一句"我要嫁给哥哥",模糊了两种情感,而更加让之复杂的是,这之后由爱衍恨的出现厌世情绪,终究是割舍掉了一切。一片活泼生气的叶子跳出污浊世间了。终究不解,这故事,这世间,谁是谁的曼殊沙华?

此篇延续了沧月代表作也是成名作的听雪楼,但别忘了听雪楼严格意义上也不算一部小说,更像是一篇江湖散文。没有开始,当然也不会有结束,所有才会有陆陆续续的那么多听雨楼系列了,但补充来补充去,只是在讲另一些人物的故事,向读者娓娓道来一些以人中龙凤里的不是主角的人为主角的故事罢了。主线永远只是线,成不了平面章,更勿论立体了。这似乎已成为沧月小说的一个共性,也许是其风格使然,但在鄙人看来,空有轮廓却是美中不足。

我爱的,并非只是轮廓,这个世间并非只有无始而终的片段(一段感情,对个人而言,或许无始无终,但对于故事本身,也许路过一时的一段风花雪月,当个远远的旁观者便是故事的告终。),故事也是有延长的可能的,即使无法力求一个完整,一个终结,但起码终结之前可以有的不只是故事本身的堆砌与铺陈,还有最能动人心扉的情感独白。因为,那才是最真的,人。当然,这一切,只是我以为,非关乎作者及其作品。对于作家,我敬佩始终。

张爱玲的小说世界虽然冷僻,但其小说一向都能给人自始而终的感觉,丰满凄绝,故事中的人物结尾是很少泣泪的,然而,却往往能让故事外的我扉页未合而泣。大概正是所谓此时无泪胜有泪吧。对现实世界的感知,决然不是片段的零碎偶感,而是长时间与故事中的人物对话,并随时随地交换角色,爱极恨极,都不只是一个人或两个人的故事。写的不好不完全,是小家碧玉,写得好,那便是连活生生的生活也写进去了。感悟,很重要。或许生活节奏太忙,留给写作的心灵写作空间有限加零碎,但求了然无憾于心,那么,当一个作家写活生活的时候,才算是活着。

突然觉得生活就像是一株曼殊沙华,我在此岸看着彼岸风中飘摇的恋曲。说到底,不是作者自己,却在观望别人的孩子中蹉跎了自己的青丝。

关于最爱的文章2:苹果——我的最爱

文/张宸绮

秋天,水果都成熟了,我又可以一饱口福了。其中我最爱吃的水果就是苹果。

苹果圆圆的,但是它可不像皮球那样圆,妈妈告诉我,买苹果的时候要挑不太圆的反而更甜。

苹果的颜色可漂亮了。它红红的,很鲜艳。红红的颜色占了它整个身体的一大半。为什么呢?因为它长在树上时这一大半就在阳光的照耀下,吸收了充足的营养,所以才这么美丽的。而黄黄的一小半就像大人工作得很辛苦的黄脸蛋,这是因为它不在阳光的照耀下,甚至还会被树叶遮住了。红色的地方还会有一些黄色的小点点,妈妈说它们像小孩脸上的雀斑,可我偏要说它们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

妈妈问我苹果顶端的小漩窝像什么,我说它就像我的肚脐眼,其实它呀就是苹果的肚脐眼,当苹果长在树上的时候它就是靠着顶端的一根细长的杆子吸收来自苹果妈妈——大树身上的营养的。

轻轻地把苹果的皮削掉,咬一口,酸酸甜甜,可口美味。

哦,苹果,我的最爱!

关于最爱的文章3:秋日阳光

最爱 秋日阳光 道再见前的一抹微笑

暖洋洋的照在慵懒心上

想起茅檐矮小 漫不经心的伏案而作

心底却悄盼着和阳光一样柔暖的一个拥抱

一份体贴晚餐 席间的轻声谈笑

在这个机器轰鸣 高楼耸立的城市

却活出小镇农园 炊烟缭绕的气息恬淡

不是暗藏针孔的脸 和燕窝的滋润才配谈青春苍老

容颜不比时间可靠

寂寞只是消磨岁月的说道

你可以和一个男人斗酒尽显豪放

你也可以静静的守候 归家的清澈步响

每个人的命轮偏不一样

面对同样的秋景 同样的日暖心上

擦肩而过的 是南辕北辙的匆匆行囊

关于最爱的文章4:笛缘

文/朱昌勤

吹笛子是我的最爱,笛子伴随我走过了几十个春秋。

10岁时,我家隔壁院子里每到傍晚总会传来悠扬的笛声,悠扬的笛声让我好奇,让我沉醉。一次,我忍不住循着笛声来隔壁院子,站在窗前尽情地听,并悄悄往窗里看。不一会房门打开了,走出一位戴眼镜的叔叔,他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把我领了进去,当着我的面吹奏起来。“想学吗?下回带笛子来,叔叔教你。”回到家,我在书桌的抽屉里找到了一支笛子。第二天,我便如约前往。此后,我在那位叔叔耐心地指导下,学习着贴笛膜、用气、指法,渐渐地,学会了吹奏《我爱北京天安门》、《火车向着韶山跑》等一首首动听的曲子。我的童年,也因为有了笛子而充满了美好的回忆。

高中临近毕业时,我报名应征入伍。参加体检前,父亲得到一则消息:来招兵的军人喜欢文艺青年,有文艺天赋的可以特招。受此消息鼓舞,我开始刻苦练习,每天坚持吹笛数小时,幻想着能以此特长走进军营。谁知事与愿违,体检时,我偏偏在最后出了问题,x光检查结果为“肺纹增粗”,医生说可能与吹笛子有关。兵未能当成,美好的梦想破灭,我对笛子由爱生恨,发誓不再吹它。

听从命运的安排,我下放到了农村。那时知青下放已不再是插队,而是安置在知青点。许多年轻人在一起常常用自己的方式寻找快乐,每到夜幕降临,知青点便歌声、琴声连成一片。欢乐的氛围让我不由自主拿出笛子与大家一起尽情欢乐。我加入了宣传队,在田间村头、公社会堂为乡亲们演奏。有了笛子相伴,下放期间我从未感到寂寞。

岁月匆匆,在企业的几十年,由于工作的快节奏、家庭琐事的拖累,我很少有时间和心情拿起笛子。临近退休前,厂工会搞文艺节目,老同学推荐了我,沉睡多年的兴趣就此被唤醒,我拿出尘封多年的笛子与古筝、二胡合作,登上厂里的迎春晚会。笛声、琴声在会堂回荡,炫彩的灯光、满堂的喝彩,让我兴奋、满足。

笛子随我人生起伏,笛声与我一路同行。退休了,悠闲的生活更需要笛子增添乐趣。我想,我会一直与它相伴下去。

关于最爱的文章5:相爱和最爱

文/张进

第一次见到她,他便被她吸引了,她的温柔,她的一颦一笑,都牵扯着他的神经,甚至于晚上做梦,他都念着她的名字。朋友们都说他是中了邪。他也不以为然。

他每天都会去找她借书,她在一家图书馆工作,他是不喜欢看书的,只因为她。看得出,她对他是有好感的,要不然,何以把最好的书都给他留着。他也就向她表白了。她却一脸沉默,他以为她是没做好思想准备,也就一直坚持着。

有什么好吃的,他都给她留着。每天,他会给她一个长长的电话,那些如青山绿水的情诗像海水一样包围着她,他以为她会被他的执着所感动,没想到她只扔过来一句:“你不适合我,你不是我的最爱。”他不解,但他不气馁,他对她始终如一。一个月,两个月……冬天很快来临,他知道她贫血,就给她买了补血冲剂,还有电热毯。他知道她经常会忙到深夜,就给她准备了她最喜欢的晚餐送过去。可就是这样努力,她依然不为所动,她说,她感谢他对她的好,只是,他不是她的“菜”。最终,他还是失去了这段缘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郁郁不乐,只因,那是他的最爱。

后来,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是医院里的护士,模样虽然一般,但心地善良,还能烧得一手好菜。那女生对他真好,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出去逛街,总是给他买衣服,自己却舍不得买。这样居家的女子,朋友们都很羡慕,也劝他早点娶回家。

他唯有苦笑。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心里还一直装着旧事,他也经常拿两人比较,越比心越惊悚。朋友们都说他脑袋进水了,他也感到了郁闷。他决定请教专家。

仔细听完了他的倾诉,专家笑了。一字一句地说,鱼翅虽好,却不是每天必备的下饭菜,你所需要的,只是适合你的。

故事发展的结局是,他和那个护士结婚了,虽没大富大贵,但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

也就从那时起,他才明白,最爱与相爱,虽只一字之差,却相距遥远。所以,只找相爱,不求最爱。

关于最爱的文章6:最爱蛋炒饭

文/岸鱼

晚上到门口家常小炒店吃饭,进门就对俏丽的老板娘说:“一碗蛋炒饭。”老板娘笑着说:“你咋都恁喜欢吃蛋炒饭?”我嘿嘿一笑,不知如何作答。不过想想,好像的确如此,我对蛋炒饭确实情有独钟。

高中的时候,离家住校,在镇上的一个高中上学,那时候感觉整天都吃不饱,一到放学,就拿着饭钵飞也似的冲向食堂,饭菜虽然不怎么样,但吃起来也是狼吞虎咽,分外香甜。从那时起,就喜欢吃蛋炒饭,也许是因为蛋炒饭耐饿吧,倒也不讲究什么色香味的,为了经济实惠,总是想办法用有限的餐票把自己喂饱。比较经典的吃法是下面一半是炒饭,上面一半是炒面,炒面里酱油放得比较多,看上去油光闪闪的,可以当饭又当菜。

后来上了大学,开始的时候天天拿着饭钵在食堂里吃,等到了新校区,离食堂比较远,放学的路上有很多小餐馆,我们称之为“美食一条街”,那时候蛋炒饭就吃得比较多,也称“炒花饭”,三块钱一份儿,经济实惠。巷道里的农家小炒,烟火气十足,一般都是当街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风呼呼地吹着,火苗呼呼地往外蹿;也不管锅有没有洗干净,两勺油淋进去,再扔一点儿葱花姜蒜,很快就刺啦啦直响;一个鸡蛋敲开,蛋黄蛋白一起溜下去,马上咕嘟咕嘟地冒着气泡,一张油黄淡白的鸡蛋饼露出雏形来;再顺手从旁边的饭桶里挖出两铲子白米饭,倒进锅里左右翻炒,随后起锅。我们或就地找个位置,在烟熏火燎中匆匆吃完,或装进饭盒,随手拎走,各得其便。

记得那时候宿舍楼下有一个移动的炒饭点儿,掌锅的是一个中年大叔,收费的是一个腿脚不灵便的大哥;一个自制的简易移动的餐车,上面也是一个煤炉、一个鼓风机,然后是木桶饭,还有油盐酱醋和切好的碎白菜。他们的动作很快,价钱也便宜,加鸡蛋的一份儿炒饭只要两块五,对我们那群囊中羞涩的学生来说实惠是第一位的,所以他们那儿也是生意兴隆,我也经常光顾,不过总感觉白菜没有炒太熟,咬着咯吱咯吱响。

上大学还有一件影响终身的大事儿就是谈恋爱了,那时候,我和现在的媳妇分居两地,纠纠缠缠,吵吵闹闹,分分合合,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欲说还休,欲罢不能。不过相聚的时候还是蛮开心的,同样是因为穷,吃不起好饭好菜,就千层饼、米线的对付,当然很多时候也是蛋炒饭,不过种类增加了些,什么“老干妈蛋炒饭”“扬州炒饭”“玉米鸡丁炒饭”等,不一而足。

参加工作后,对蛋炒饭的热爱并没有消减,聚餐的时候,吃酒席的时候,有时还要加一份儿蛋炒饭,只是价钱比原来贵多了。久而久之,连亲朋好友也知道我独爱蛋炒饭,受我影响,有时也要来一碗。各家的蛋炒饭也各有特色,辅加的材料也各不相同,同事们大多喜欢萝卜丝儿炒花饭,我也觉得萝卜丝儿炒饭别有滋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家常小店,街头路边一个小摊,一瓶啤酒,半碟花生米,外加炒饭一盘,心思几缕,就囫囫囵囵混个肚儿圆。

炒饭吃得多了,也慢慢地感觉小小一份儿花饭,花样也不少,不同的人炒出来,滋味各不相同。也因为蛋炒饭认识了不同的小店老板,有慈祥大娘,有丰韵少妇,有邋遢大叔,还有青年小伙。我本是腼腆内向的人,却因为蛋炒饭和别人有了谈资,不得不让人感慨莫名。

时间久了,自己也忍不住想试试手,媳妇做米饭的时候,我往往让她多做一点儿,剩下一些我晚上炒。可惜技术不过关,我总想炒出焦嘣嘣的感觉,却总是炒老,还不是一粒粒地舒展开,而是紧紧地抱成团,结果出锅的时候就黑不溜秋,难以下咽,常常被媳妇耻笑。后来向别人请教,才知道跟米的种类有关,炒花饭用的米和煮粥的米要有所区别,也有的告诉我把米饭放冰箱里冻一冻会更好,大家的热情和耐心让我的厨艺终于有所长进,媳妇儿子也肯陪我一起吃了。

只是媳妇不在家的时候,我老是炒花饭,儿子开始还高高兴兴,后来渐渐不耐烦起来,我一本正经地告诉他:“蛋炒饭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内涵……”还没说完,儿子就说:“好了好了,莫说了,我吃还不行吗?”真是花饭虽好,不能常炒。

忽然想起有次姐姐来我家做客,不知怎么说到我爱吃花饭。姐姐说,还记得小时候,妈也经常给你炒花饭,那时候刚刚能够吃饱,还不能吃好。妈常说老话说得好:“干饭炒三遍,给肉都不换。”那时,萝卜丝焖米饭你都能吃顶尖三碗,更何况是多放了油和鸡蛋的炒饭呢。我想想,的确如此,在年少的日子里,家里虽然不宽裕,父母还是把无限的爱都给了子女,蛋炒饭仅仅是其一,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爱上了蛋炒饭吧。我们看起来不知从何时而起的爱好和习惯,深究下去,都有小时成长的影子,而父母的爱,也会无形地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享用不尽。

关于最爱的文章7:最爱故乡是糖蒜

文/陈亮

乡下人赶集不方便,平日里过日子所吃的蔬菜多是自己种植的无公害无污染蔬菜。我老家乡下的农村人也不例外,除了每年开春时栽种各种蔬菜之外,每年农历的七月份左右,家家户户还要在自家菜园子里栽一块儿大蒜。青蒜苗耐寒,以至于在整个寒冷的冬天,餐桌上都可以见到蒜苗的踪影。无论是用来做面条的浇头还是用来炒回锅肉或盐煎肉都是非常不错的首选食材,既新鲜方便又经济实惠。

到了农历三四月份,碧绿的青蒜苗还会竞相吐出非常胖嫩的蒜苔来,每每此时,也正是大蒜成长的最佳时段,只需将吐芯的蒜苔抽掉,过不了多久,大蒜也就到了采挖的季节。将新鲜的大蒜挖回家后,人们都会小心翼翼地将大蒜连同大蒜的茎叶像扎头发辫子一样辫起来,挂在屋内阴凉通风处,每次需要时,顺便揪一颗下来,就可以当即享用了,足足可以管一大家人吃一整年。

每年在辫大蒜之后,难免有剩余或残缺的无法扎辫子的“独蒜”,老人们都会将其顶端及根部用剪刀剪掉,剥去外面的一层粗皮,洗净后用来腌制糖蒜。母亲就是腌制糖蒜的能手,每年将洗净的大蒜处理好之后,先是将大蒜晾干水汽后,放入瓦盆内,加入红糖、白糖、盐巴等调味料,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两三天,至红白糖完全被晒融化后,且大蒜的部分水分挥发后,加入自家酿制的柿子醋(其他食醋亦可),醋的比例以勉强淹没大蒜为好。最后加盖放置约莫半个多月时间,糖蒜就算大功告成了。糖蒜腌好之后,不仅大蒜可以吃,用来腌制糖蒜的汁水还可以用来调味。尤其其汁水用来腌鱼,不仅可以除腥,更能增鲜,烧制出来的鱼肉也别有一番滋味。

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在腌制糖蒜时,我总是屁颠屁颠地尾随其后,出于好奇,母亲在进行腌制的每一道工序和环节时,我都会禁不住询问母亲一些腌制糖蒜的细节,为此我没少被母亲责备过:“一个屁伢子,学习咋没那么认真,光知道顾嘴皮子?”尽管如此,我还是受母亲影响,掌握了一些腌制糖蒜的技巧。据母亲讲,腌制糖蒜时,要以白糖为主,红糖为辅,其次便是食盐,要根据原料的比例加入调味料,突出甜味,盐的口味不能压住甜味,再一个,腌制糖蒜的过程中,不能见生水或油迹,要不然大蒜很快就会染菌,容易腐烂。只要储存得法,腌好的糖蒜存放一两年都会完好无损,且不会变质。

每次无论是吃稀饭就馒头还是吃面条或米饭,只要揭开腌制糖蒜的器皿盖子,满屋子里都会弥漫着柿子醋的果香和糖蒜特有的浓郁,夹几颗置入餐碟内,白里剔透的糖蒜无不使人口舌生津,忍不住便会直奔主题,不仅可以去除油腻,促进人的消化和吸收,有高血压的人经常吃糖蒜也会起到降压的作用,因为大蒜能够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所以经常吃糖蒜还可以预防心脏病,每天用餐时吃半块糖蒜还能够增加人的胃肠功能。经过腌制后的糖蒜集酸、甜、脆、爽于一体,没有一丝辛辣,嚼在嘴里,酸甜适中,香脆可口,每次都会使人大快朵颐流连忘返。

关于最爱的文章8:最爱你的人叫“不紧张”

文/马亚伟

不久前,我去医院生孩子。作为高龄产妇,进产房前,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亲人们都围在我的身边,母亲、婆婆、老公、妹妹,不停安慰我。不经意间,我瞥见母亲的脸色煞白,眉头紧皱。那神情我很熟悉,是她太紧张了。母亲是个心理素质比较差的人,心理活动往往表现在脸上,她的紧张我一目了然。

记得我考师范那年,需要测试音乐成绩,而我天生五音不全,母亲便到处找老师,帮助我辅导。我要进考场了,母亲显得比我还紧张,脸色很白,皱着眉头,大事将临的样子。我学着小品里的腔调打趣说:“妈,你说,我叫‘不紧张’,然后就真的不紧张了!”母亲被我逗笑了,嗔道:“进去吧,好好考!”那次,我出乎意料得了80分的高分,我一直觉得是母亲期待的眼神甚至是紧张的态度给了我力量。后来,我经历过很多类似的考试。母亲每次都比我还重视。很多次,我看到母亲紧张的神情,总会拍拍她的肩膀开玩笑说:“我叫‘不紧张’!”

多年后,在产房门前,我又一次看到了母亲紧张的神情。我还没来得及跟母亲说“我叫不紧张”,就进了产房。

我的剖腹产手术并不顺利,有些胎盘粘连,手术时间很长。等到手术结束,我和儿子平安出来,我看到亲人们围了过来,而我已经没有力气说一句话。婆婆急切地问医生:“是男孩还是女孩?”医生说是男孩,她开心地笑了。母亲却盯着我,紧张地问医生:“她的脸色怎么那么白?”医生说:“没事,回病房吧!”回到病房,妹妹说:“你不知道,妈有多紧张。别的产妇比你进去晚都出来了,你却迟迟不出来。妈皱着眉头,两只手紧紧攥着拳头,不停地转圈。大冷天的,她还一个劲儿冒汗……”妹妹的话还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止也止不住。

母亲坐在我的床边,长舒了口气,说:“生孩子真不是闹着玩的!谢天谢地,总算平平安安!”我注意到,母亲的手一直在抖个不停。妹妹在一旁说:“这次可把妈吓坏了。”我用尽力气跟母亲开玩笑说:“我叫‘不紧张’!”母亲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最爱你的人叫“不紧张”。我明白,我的紧张到了母亲那里,会翻倍。越在乎,越紧张。她那种无法掩饰的紧张,其实是爱的流露。爱有几分,紧张就有几分。

关于最爱的文章9:文学,我的最爱

文/李锦

视线触到了那优美动人的文辞,再也不愿离开。

她时而细腻入微,述尽天涯孤客的寸断愁肠;时而清新脱俗,满蕴文人雅士的宁静淡泊;时而慷慨激昂,抒发心怀天下者的豪情壮志……

她如喷涌的甘泉,浸润我的心田。

引人入胜的情节,犹如黄山三十六峰的飞瀑,逞尽跌宕起伏之能事。又似船入荆江,十里九转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情节,紧紧扣住我的心弦。

栩栩如生的人物跃出纸面,生活在我的空间。

为国为民、鞠躬尽瘁者,使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沉鱼落雁、慧雅贤淑者,让我赞美之词溢于言表;嫌贫爱富、市侩十足者,令我厌恶之情顿然而发……

透过纷繁的人情世故,我为深邃的思想叹为观止,因崇高的品格振奋不已。

国破家亡者的声声哀叹,春风得意者的踌躇满志,对才子佳人的美好祝福,对世态炎凉的深切感慨……无论含蓄的,还是直白的,感情总如潮水一般,不断涌入我的心海,引起阵阵浪潮。

不管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还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或者“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无不把我带进如诗如画、情满山海的意境之中。

浪漫与现实完美结合,婉约和豪放同在,断续跟离合并举,意识流地运用,悬念迭出,仿词独行……

使我如入艺术的殿堂,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每当欣赏到巧夺天工的绝妙佳作,我总是如痴如醉、废寝忘食。一气读完,我还爱不释手、掩卷沉思。

文学,我的最爱,伴我到永远。

关于最爱的文章10:最爱冬日黄昏那杯酒

文/东方笑笑笑

喜欢饮酒,是很多熟悉我的朋友皆知的。而且,一个人饮酒的习惯,大家也是知道我有这样的嗜好。只是最爱在什么时候饮酒,这是他们并不知晓的了。我爱黄昏时分饮酒,尤以冬日黄昏那杯酒最爱。

隆冬时节,在我居住的淮河以北这片区域里,寒冷自然是少不了的。若单论居住的房屋,自然不像北京以北那样有供暖,所以每一家的室内都是冰冷冷的,一般人家是不怎么开空调的,因为怕浪费电;即使是有钱人家,也会在回到家中时才把空调打开,但是都要有一个过程的。仅以此而论,我还是喜欢北方冬天的房舍,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即使屋外天寒地冻,至少屋内是温暖如春的。如果再在讲究些的家庭,在暖暖的屋子里备些水果、萝卜、瓜子之类的闲时,再泡杯茶,闲适的生活让人神往。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三两知己聊一整天,而后在黄昏时分把酒畅饮,该是天底下何等的快事哉?

年轻时喜欢雨,喜欢在雨中漫步,喜欢听雨,尤其喜欢听雨打桐叶的声音。而今,已经人到中年,经历了许多世事,对于雨居然是无所谓喜欢与无所谓怨恨的了。反正是心情淡了许多,什么轰轰烈烈,什么平平淡淡,大抵都可以折其中了。

只是近来还是对于这缠绵的冬雨有些厌恶的了。这场冬雨已经断断续续地下雨好多天了。从早到晚,天都是灰蒙蒙的,雨也是细细的,仿佛古时宫庭里的怨女或被冷落的妃子,整日在忧郁中落着清泪。我是见不得这样的天气的,喝茶也没有雅兴,唯有在黄昏时饮酒。切几块萝卜,弄一点花生米,下酒菜并不重要,只要能够喝得微熏就可以了。

一直认为自己并非好酒之徒,即便在别人眼里我是个酒鬼,但我却始终认为饮酒是件雅事,而且也是很是愿做这样的雅事。天气寒冷给我的饮酒自然又找出诸多理由来,活络筋骨,暖胃暖心暖身子。于是,每一个傍晚,我都会独饮——这是我一直最喜欢的饮酒境界!无拘无束,无功无利,无天无地,只是饮酒。酒入口中事皆忘,酒入愁肠愁无踪,酒入心田天地宽。

雨从早晨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仿佛一寂寞的老艺人拉起的二胡,缠缠绵绵,绵绵缠缠。虽然才是下午四点多钟的光景,但天已经暗淡了许多,临街的诸多商铺早早地亮了灯。灯光悄悄地漫出来,在铺着薄薄一层雨水的马路上泛起一丝清寒的光来,愈发使得城市多了一层寂寞的味道。一点点雨珠洒在透明玻璃窗上,像一点点情人的眼泪,窗外是寒冷的世界,窗内似乎比窗外更寒冷。

已是下班时分,街巷里归家的行人明显多了起来,披雨衣骑自行车、电动车居多。当然四轮汽车也多了起来,这只是相对于马路来说,真正对于大众来说,有钱有车一族毕竟属于少数。

我推开窗户,看灰暗暗的天空,看行色匆匆的路人。从二十层楼上俯瞰,人如蝼蚁,哪些人是相识的旧面孔?而哪些又是陌生的呢?高处不胜寒,我愈发觉得无聊而甚至于有些淡淡地寂寞了。“天晚将欲雪,能饮一杯无?”忽而想起了古人诗句,这也是我喜欢的一首诗,最喜欢的还是那样一种境界。而今,在这飘雨的冬日,虽然没有雪花,但在这丝丝雨幕与风相间的天气里,围在红红的炉火旁独自畅饮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如此看来,冬日黄昏这杯酒还是饮得痛快!

关于最爱的文章11:最爱秋天

文/雪末儿

天气预报说周二有雷雨,前两天是够闷热的,老天早在酝酿着。今天下午,忽然就下了一场小雨,沙沙沙,洒在树叶上,树叶轻轻点着头。原来以为会风狂雨骤电闪雷鸣,结果是那么温柔的一场雨。真让人喜欢!黄昏就渐渐凉下来了。知了停了歌唱,蟋蟀不再弹琴,多么静谧的黄昏啊!秋意就在这雨后,微微的,蔓延。

最爱的秋天就在眼前。她是安详的,柔和的,静谧的。最爱那高高的蓝天,爱蓝天上轻若游丝的白云,有时走在路上,一抬头看到蓝天白云,心也敞亮了许多。最爱那丰收后的田野,一览无余,一片枯黄,似有过阵痛,但现在一切复归宁静。最爱那秋水,澄碧如玉,清澈见底,静若处子,一丝丝水草悠闲地随着水波扭动着柔软的腰肢。最爱那秋山,松柏杉树还是一片苍翠。最爱那秋日,明媚,灿烂,一点不灼热,不火爆,不卑不亢,温婉娴静。总觉得春天就像少女,娇羞,迷人;夏天像少妇,火辣,撩人;而秋天像成熟女人,充满韵致;冬天该如老妪了,颤颤巍巍,看破红尘,所以那么冷冰冰。

过不了多久,桂花就会飘香,醉了满街行人。

最爱的秋天,请你慢些走啊,慢些走,多给我一点儿时间吧,让我睡在你的怀里,尽情欣赏你的芳姿,贪婪地嗅你的芬芳;让我倚在你的肩上,遥望蓝天,幻想远方。

关于最爱的文章12:最爱黄丝菌

文/刘希

小时候,我最爱吃黄丝菌。那些长在茅草丛中或是丝茅草中的像喇叭一样的黄色菌子,颜色赏心悦目,香气特别浓郁,味道极其鲜美,炒肉或是炖汤,都是难得的天然美食。

父亲原是林业管理员,常在山里行走,便有机会采些野菜回家,如蕨菜,野蒜,菌类,其中黄丝菌是父亲采得最多的,因为全家人都爱吃黄丝菌,故而父亲特别留意一些。每当父亲提回一篮黄丝菌,便是我们全家人最高兴的时候。

而每每母亲做一锅黄丝菌,当黄丝菌特有的香味四溢开来,定会引来邻居小孩的围观,看我吃得津津有味,他们个个垂涎欲滴;这时母亲就会不假思索地给这个孩子舀上小半碗,那个孩子舀上小半碗,看着大家都吃得格外香甜,父母笑得极其开心。所以长大后,他们一直都很怀念在我家吃黄丝菌的时刻,我呢,比他们更加怀念。

但后来,父亲去世后,我便没吃过黄丝菌了。再加上农村人都用上了城里人的煤气,不必费力上山砍柴了,山里长满杂草,茂盛的地方足有一人多高,很少有人进山了,街上也几乎没有人卖这类野生的黄丝菌了。我回到老家,偶尔会跟母亲谈起往日时光,聊到黄丝菌的鲜香味美。

那日回老家,邻居孙婶喊母亲一同去捡黄丝菌,我说母亲年纪大,别去了,她还是提了个篮子执意跟着孙婶走了。三个多小时后,母亲果然拎了半篮黄丝菌回家,我一看,足足两斤有余。但是,我发现不少黄丝菌上沾满了血迹,像菌子泣出来的血,我好奇地问:“妈,怎么菌子上有血呢?”母亲不好意思地把右手给我看,“手指破了,流了一点血,不小心弄到菌子上了。”又担心我嫌菌子不干净,安慰我:“菌子上的血能洗掉的,没事的。”我找出碘酒和云南白药给她消毒,包扎,这才发现伤口很深,她忍不住喊疼,我心疼极了,问她:“怎么不早点回来呢,这菌子,吃不吃有啥关系,你看你,流了那么多血,当时多疼呀。”

在我的追问下,母亲道明原尾:“孙婶在山里长大,她从小砍柴,对山路很熟,她年轻,手脚麻利;我没在山上捡过菌子,也跑不她快,一不小心,把那石头踩偏了,摔倒了。还没捡几个菌子呢,跑那么远,我有些不甘心,便找了点艾蒿敷了一下。没事,这是小伤,过几天就会这好的。”

那一顿,母亲用纱布包裹的手,做了一大锅“猪肉炖菌子”,香气四溢,鲜美异常,还是原来的那个味道,是我一直想念的那个味道,可我却怎么也吃下。母亲用汤勺舀一勺放我碗里,又舀一勺堆我碗里,劝我多吃,她说:“听闻这菌子对眼睛可好了,你天天用电脑,看你有时候流眼泪,肯定伤眼睛了,多吃点,这菌子没打药,是山里土生土长的,在城里吃不上的。”那顿饭,我几乎是哽咽着吃下那些泣血的黄丝菌。

离开家的日子,我时常怀念黄丝菌,怀念父母给我的那些宠爱,每当想起那些泣血的黄丝菌,我的心中便会升起暖暖的爱意和一种无法言表的亲切,便想着回家,回家,快点回家去。

关于最爱的文章13:紫,我的最爱!

文/mie5352

紫,我的最爱!

有人说:紫色代表浪漫;有人说:紫色象征高贵;天主教则认为紫色是忧愁之意;而现实生活中的紫色,我总感觉它意犹未尽。紫色,应是最好的蕴含,是颜色中最具有味道的颜色,也是生活中值得我们深思的颜色。

真的没有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一缕淡淡的,悠悠的,如梦,如诗,如雾的紫色飘进了我心灵深处……

生命诚然恬淡而美好,心境淡泊如湖,厌于世俗的角逐争斗。积极豁达的去看如诗如画的紫色华年。时光虽在不停的推移,人事也在不断变动,但紫意情怀依然伴随我们左右。

明眸,笑靥甚至整个生活都闪动着紫色的光彩,温馨而美丽。晚上再携一缕紫韵,亦云飘落,亦鸟飞翔,恬然入梦。

紫:有人说你忧郁,其实偶尔的忧郁,也是一种真实。那香气怡人的紫丁香忧郁么?可她却给人几多收获,几多欣喜!

紫色,不在乎独走天涯路,孑然人生之旅。只与紫与共,纷繁乱世,一分知秋紫梦。紫梦知秋,知秋紫梦,静静的享受紫梦。紫色花,一帘紫色梦,秋冬交替,几度轮回,花开花谢,看人生百态。

紫,朦朦胧胧的你,依然自我!

关于最爱的文章14:最爱茶滋味

文/周紫红

人生中初次品尝的那杯茶是佛手茶。那时,我还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那个春日清晨,有喝早茶习惯的父亲给站在旁边的我倒了一杯刚沏好的茶,说:“喝吧,这是佛手茶。”我也便听话地喝下了那杯茶,那杯茶究竟是什么味,如今的我早已忘了。

后来,每天早晨,等我们刷牙洗脸后,父亲总会唤我们喝杯热茶再去读书。父亲说,茶可提神,还可润喉。茶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一种提神醒脑,润喉生津的饮品,那时的我还不解茶滋味。

长大后,我从父亲的口中得知了佛手茶的名字由来——永春佛手茶叶形酷似佛手柑叶,其茶香又恰似佛手柑所特有的香气,“佛手”之名便因此而得。到郊外爬山时,在父亲的指点下,我懂得了分辨各种茶树,甚至还知道了制作茶叶的工序,我开始惊异于小小的一片茶叶,居然包含着这么多的学问。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香气馥郁、滋味醇厚、回味甘爽的佛手茶。佛手茶汤色橙黄明澈、清气幽沁,啜饮一小口,喉吻生津,茶韵醇厚,喝下一杯,五脏六腑便了无尘埃。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迷恋上了茶这种充满禅趣的饮品,我迷恋上了喝茶,成了不可一日无茶的“茶仙”。而所喝的茶叶除了最爱的佛手,还有安溪铁观音,漳平水仙,台湾高山茶等乌龙茶。此外,还有诸多品种的红茶、绿茶、白茶和黑茶。在不知不觉中,我和茶结下了牢不可分的缘分。在心浮气躁或是愁绪难解之时,只要香茶一杯在握,便可使人忘却万丈红尘中之种种烦忧。苏轼说,“人间有味是清欢”。什么才是“人间清欢”?苏轼说是“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是“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而对于我来说,能够随时静心泡杯茶,静心品杯茶,这就是人间清欢。一杯清茶一本书,有此二物,人生便不会空虚寥落寡淡无味。

近年来茶道盛行,不少人醉心于茶艺小姐姿态优雅、动作娴熟的茶艺表演。但我拒绝茶道。我并不是拒绝茶文化的精髓和茶道的宗旨。我只是觉得喝茶不必流于形式上的表演。虽然,品茶需要有优雅恬静的环境,但更需要有高雅、澹然的心境。真正懂得喝茶的人不是茶艺表演精湛的人,更不是只会欣赏茶艺表演的人,而是真正能够用心品茶的人。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用心品茶,他便也得到了喝茶的真谛了。“此心安处是吾乡” ,只要安下心来喝茶,那么,又何必拘于种种复杂且烦琐的形式呢?!

中国茶、酒文化历史渊源久远。酒源于水——所以,酒从水旁,茶则源于草木——茶为草头,下有木。于丹曾经诗意地称“茶是人行草木间”。啜饮一口清茶,仿佛是置身于萋萋芳草间、阴阴嘉木下,这或许亦算是天人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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