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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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的文章1:只因我们有缘

文/尹星宇

我换衣服,女儿指着我的胳膊惊讶地叫道:“妈妈,你这里有块肉凹进去了,还有个疤呢。”我一看,哦,原来是小时候生毒疮动手术后留下的永久印记。

我给女儿比划了一下毒疮的大小,讲述了当时家人是怎样不顾我的意愿,强行按住我的手脚让乡里的赤脚医生给我切除的情形。女儿听后直咋舌。她从来没经历过这样“野蛮”的对待,她是一朵沐浴着阳光的娇嫩小花,被我如珠如宝地宠爱着。相较于同龄孩子,她显得不可思议地天真,令我时而想把她深深地藏起来,不让人觊觎我的宝贝;时而忧心忡忡,担心她在虎狼环伺的世道中吃亏上当;亦担忧她心的扉页染上墨渍,不复洁白如新。

她是无法重来的青春,无论怎样过都觉得虚掷;她是《诗经》中清丽的四言,怎样描摹都触不到原作的精髓。

是进亦忧,退亦忧。

女儿不知晓我的心思,她看着我,眼睛里流露心疼:“妈妈,你那时候痛吗?比生我更痛吗?”

我腹部长长的疤痕她是见过的,虽然早已淡得只剩下一道白烟,然而每次坐在我身上撒娇时,她都会小心翼翼地避开那道伤,仿佛我是个瓷人,一碰就会碎。

这个春日的下午,在她稚嫩的语声里,我悄然微笑了。怎么会不痛?对于一个不足两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人生中遭遇的最大考验吧。李子大小的毒疮,没有麻药,锋利的刀片划开脓包挤出脓水,再简单包扎。但是,隔着三十几年的时光,疼痛的记忆模糊了,我无数次看到那个疤痕,眼光只如春风掠过湖面,轻飘飘地不着痕迹,完全记不得有过这回事。如今女儿问起,在她怜惜的目光中,我突然觉得当时的疼痛又回来了。我告诉她:“当然是割毒疮更痛,生你时打了麻药,再就是妈妈迫不及待地想见到你的小脸蛋,痛楚便被喜悦冲淡了。”

女儿爱娇地在我的胳膊上蹭了蹭。

“你割毒疮时我在哪里呢?”

我被问住了。

那时候妈妈不过一岁多,你在哪里真不知道呢。也许你是大气中一粒自由自在的微尘;也许你是一朵水汽凝成的白云,不经意间从妈妈儿时的天空轻轻飘过;也许你是一颗沉睡的种子,只待隆隆的春雷将你惊醒;也许你是晨光中的一只小鸟,在枝头唱着春天的歌……

你在哪里?在做着什么?妈妈真的不知道呢。

我自己呢?我又何尝料到日后会孕育一个小小的她?我何尝又料到小小的她如此细致体贴,事事以我的感受为先?要知道这世上还有许多为人父母的没有子女缘呢。我是何等幸运啊!

如同枯瘦的树臂里孕育出来晶光四射的花朵,甫一落地,发出第一声初啼的我将在27年后的一个春日遇到循着前缘转世而来的她。

到底是在上辈子还是上上辈子,我和女儿便有了牵绊?是她曾有负于我,因此今生要承欢我的膝下彩衣娱亲?还是我亏欠过她,于是偿还给她毕生的爱?人与人之间的情缘又如何梳理得清?

窗外花香四溢,树叶四处投下它们幽幽的绿影,我突然有些昏乱。

“妈妈身上有妈妈的味道。”小家伙将脸埋在我胸前,深深吸了一口气。

她也有点昏乱了。

“妈妈的味道是怎样的?”

“像春天。”

女儿诗一般的语言将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顿时只觉得胸腔里柔情四溢,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这孩子平日总是一脸淡定,反应也永远比别人慢半拍,看起来呆呆傻傻并无聪明伶俐,我却知道,在她心的沃土里埋藏着一方璞玉,因为不起眼,或许常被人误认作瓦砾石块,然而,只需以爱的名义稍作雕琢,她便会蜕去泥胎,绽放出漫天的光华。

盘古创造了天地,天地创造了物种,女娲创造了人类,我创造了她,这将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发明。

不,应该是她成就了我。因为她,我的人生才变得圆满。

衣服的文章2:衣服背后的需要

文/唐宇

“ 妈妈,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行不?”

3 月2日,开学第二天早上,聃儿正在吃早餐,我走进餐厅,坐在桌子旁,正准备继续每日的晨读。聃儿放下筷子,看着我,满脸的期待。

“ 什么事?说吧!”

“我想今天不穿毛裤了,白天在教室里很热。”

“不行!”我不假思索,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语气僵硬而直接,虽然声音不大,但一定少了平日里的温和。话音刚落,我就后悔起来,我怎么又回到了多年前,用自己最反对最讨厌最排斥的方式回应孩子的请求呢?虽然今天天气较冷,虽然春捂秋冻对身体有好处,虽然聃儿口中的毛裤已经很薄很薄,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我如此的理由啊!

聃儿什么也没说,脱下校服裤子,穿上毛裤,再重新穿好校服裤子,继续吃早饭了,而且我保证他很高兴,因为脸上看不出丝毫不悦的神情。

我说话如此僵硬不友好,聃儿却如此包容理解,我愕然了,眼前又浮现出以前的一幕幕。

自从开始学习心理学专注家庭教育后,我和聃儿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少,在聃儿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之间就已经基本没有冲突了,当然会有很多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但我们都能够积极友好地想出解决的办法,不再需要对抗和僵持。

唯一的冲突就是关于聃儿穿衣服多少的问题。

我是一位怕冷的妈妈,自己冷的时候,自然担心儿子冷着,总是建议聃儿多穿一点。聃儿正直青春气盛,自然火力旺盛,总是说很热很热。尽管我的建议已经降低到了最低最低的标准,还是和聃儿能接受的标准有很大的差距。我们之间的穿衣服冲突一直存在着。

我要求穿,聃儿不穿,我们就在彼此抗衡,我有一千条一万条关心聃儿的理由,聃儿亦有一千条一万条反击我的理由,让我无言以对,但结果当然是我胜利的时候占绝大多数。

可我发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开始,离开家门后,聃儿就会把我要求他穿的衣服脱下来,不论事实上穿得是多还是少,也无论天气到底是冷还是热!聃儿好像已经渐渐没有了对于冷热的感受,所有的关注点都集中在是否是我的建议这里!

我还发现:聃儿自己心理认同的穿衣标准也越来越少了!深秋,大街上身体健硕的男士都已经穿上了毛衫、皮夹克,聃儿还穿着半袖的校服说热;冬天寒风萧瑟,聃儿半袖校服外面仅仅意见单层长袖校服,还说热的出汗了给我看,有的时候,我摸摸,还真的好像有汗。聃儿穿衣少的程度,已经超出了北方人普遍的对于寒冷的耐受限度!冬天里雪花飘飘,聃儿说自己穿一件薄薄的外衣外裤就可以了,有好几次聃儿明显是冻感冒流鼻涕了,却拒不承认是冷的原因。冷风骤雨、雪花飘飘,我所能见到的人都在用棉衣裹紧自己的时候,穿着单衣的聃儿俨然一道异样的风景!我真的有点怀疑聃儿是否身体出现了问题,或者有什么特异功能。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聃儿经常和我说在学校被多位老师硬逼着穿棉服出教室的经历,许多热心的同学家长和朋友也告诉我聃儿穿的太少了,担心聃儿受冻,纷纷给我出主意,主动做我的秘密侦探。

我得解决这个问题,反思之后,我和聃儿进行了一次短暂的交流。我宣布把穿衣服这件本来属于聃儿自己的事情交给他自己处理,为我自己过去的多次不合理的建议表达真诚的歉意,因为那些建议名为建议,本质上却是命令!我告诉聃儿,每个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妈妈的感受和聃儿的感受也一定不同,我应该尊重聃儿个人的感受,允许并支持聃儿根据自己的感受选择衣服。虽然这样说,可我自己心里,仍然无法接受聃儿少得可怜的穿衣标准。

交流之后,聃儿依然穿得很少,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虽然我给很多家长和孩子做咨询,侃侃而谈,无论是道理还是方法,都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咨询效果也非常好,但是每天早晨,尤其是寒冷的早晨,我都本性使然,同样有怕冷想建议的冲动,但我多数时候还是咬着嘴唇控制住自己了;有个别时候控制不住,我会及时真心地道歉;有的时候忍不住,会默默地把衣服找出来放在聃儿的床边,最后还是做到了把最终的选择权交给聃儿。春寒料峭、霜气横秋、岁暮天寒,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尚且不愿意出门,我的聃儿会冷吗?这种揪心牵挂、刻意克制的感受,于我,是一种难耐的煎熬!

大约过了两周时间,聃儿喊热的时候渐渐少了,朋友给我的反馈也越来越少了。虽然穿得还很少,但距离普遍的标准已经开始接近,越来越近。

两个月后的一天,突然变天,我再一次母性萌发,本性使然,担心聃儿穿的少会冻感冒,给了聃儿建议。但这一次我注意了自己的说话语气和表达方式,聃儿一如既往,关于穿衣服,无论我给的建议是否合理,他都全然拒绝,聃儿脸上略显不悦的神情告诉我,这一次他的想法和以前一样。让我没想到的是聃儿的话不同了:“妈妈,给你点面子吧,你让我穿,我就穿吧!”那天,聃儿给我面子,穿着我建议他穿但他自己认为很厚的外套去上学。

后来,聃儿不再以给我面子为借口,直接接受我的建议增加衣服。变天的时候,聃儿开始请我帮忙找厚一点的衣服,有时候,也征求我的意见。有很多次我们的意见不一致,但每一次我们都能好好商量着,彼此理解、彼此包容。

有一次,我对天气判断失误,建议错了,聃儿一整天都很热,放学后,聃儿只是换下厚衣服,没提一个字对我的不满和抱怨,我的心里多了更多的歉疚,同时也开满了美丽鲜艳的花朵!

我和聃儿之间关于穿衣服的冲突就这样解决了,从战火弥漫到风平浪静,从剑拔弩张到友好和谐,大约经历半年的时间。聃儿现在的穿衣,再不象以前那样独树一帜,与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了,聃儿现在的穿衣,和我的标准比是少的,但都在可以接受理解的范围之内。聃儿很快乐,我也很开心。当时没有多想,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我还专门为此写了一篇文章,分享给周围的朋友,大家现在看我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新浪微博,还可以找到那篇文章。

要不是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我真的把这件事彻底忘记了。真心感谢聃儿3月2日清晨对我充满喜悦的接受,还有超强的行动力,让我再一次静下心来,过电影般重温几年来我们关于衣服的点点滴滴,让我重新思考儿童青少年的心理感受和心路历程,让我真真切切地体悟生命,感受和孩子的心在一起甜甜蜜蜜水乳交融的感觉,这种洞见是在任何一本书任何一堂课中都无法企及的!

现在,我彻底明白了我的聃儿:

我的聃儿根本没有特异功能!

我的聃儿其实也会觉得冷!因为现在相同温度的天气,聃儿自己选择的衣服比以前的厚多了。

是由于我过度地怕冷,加上作为母亲的天性,越发变得完全以自己为中心。我完全忽略了聃儿自己关于冷热的感受,没有给聃儿自己选择的权利,更没有给聃儿尊重自己感受、做他自己的权利。

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聃儿穿得很少的日子是怎样的感觉,也无法和聃儿探讨他当时的感受,但我想,聃儿一定是冷的,聃儿还是一个瘦瘦弱弱的孩子,那许多比聃儿高大健壮的成年男人都需要穿着厚厚的棉衣!

为了做他自己,为了争取自己做主的权利,‘不冷’是聃儿能给我的最合情合理的理由了!我越按原来的方式喋喋不休要求聃儿多穿衣服,聃儿就越会感觉自己远离他自己,就越渴望他自己真实的感受,就越要争取自己的权利;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权利,聃儿就越要表现出不冷的样子,因为除了不冷,聃儿实在无法找到可以说服我的理由了;聃儿也知道我是爱他才怕他冻着,聃儿和千千万万的孩子一样,不想伤害妈妈的爱!

就这样,我的担心越来越严重,多穿衣服的要求越来越多;聃儿不冷的说辞越来越强烈,以至于到最后超越了正常的身体所能承受的寒冷的最低限!拗不过我,聃儿就请他的身体来帮忙了,大冷天聃儿会出汗的疑惑此刻终于解开了。自己的身体,永远是自己最忠诚的卫士!

聃儿为了找回他自己做主的权利,甘愿忍受着身体的寒冷。我们彼此的爱依然存在,只是我变得更自我了,而聃儿,在抗争中离他真实的自己越来越遥远,以至于不知道什么是冷和不冷,区分不清楚是自己偏要说不冷还是真的不冷!表面上看,是聃儿做得越来越过分了,我的要求越来越有道理了,甚至可以堂而皇之地要求、命令。

写到这里,泪水在眼圈打转。父母以自我为中心的爱越多,离孩子的心越远,对孩子的伤害越大,因为这是自私的爱,不是孩子需要的爱。我拿着我所谓的真心的母爱,一点点剥夺聃儿做他自己的权利,并且把孩儿逼得越来越没有退路,冷也一定要说不冷!聃儿用忍受身体寒冷的方法,争取他想自己做主的权利!那段日子吹到聃儿身上的每一阵寒风,此刻都刺骨般吹到我自己身上!

这是我想要给聃儿的温暖吗?

幸亏我及时觉察自己,调整自己对聃儿穿衣一事的态度和做法,不然,我可爱的聃儿真实的自己会消失到哪里去呢?

现在,我也真正明白了我自己:

专注家庭教育好几年了,而且有很多的实践经验,无论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我都应该是占尽优势。尽管很多地方我都做得很好,但是由于我的过分怕冷,加上母亲的天性,我还是会犯错误,还会回到根深蒂固的旧有模式中。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阅读千千万万本育儿书籍,不如在现实生活中做对每一件具体的事,对孩儿更有价值!

现在,我也更深入明白了和我一样深爱着孩儿的妈妈们:

改变真的很难!

改变需要勇气!

改变需要时间!如果不是那段时日揪心牵挂、刻意克制的难耐煎熬,就没有今天我这篇文章的诞生!

改变需要在错误中不断努力不断坚持!

而改变,首先需要自我觉察!

自己改变了,孩儿就一定会改变;自己放下控制,孩儿的心就一定和自己贴得更近;自己给孩儿更多的自我,孩儿反而更愿意接受自己的建议;自己在孩儿面前越坦诚,孩儿就越包容!

因为衣服背后,孩儿更需要做他自己!

这真的很神奇!

育儿的实践之路,永无止境!

衣服的文章3:闻闻春天

文/丁迎新

春天来了,除了身上的衣服越穿越少,头上冒出的汗越来越多,始终在城市里游走的我们再也没有别的感觉。尤其对于儿子,让他写一篇关于春天的作文,竟嚷嚷着不知道该怎么写。怎样让不太喜欢运动的小家伙主动出去感受一下呢?

又是一个周末,我把平时工作使用的数码相机带了回去,说要给儿子拍照。儿子特喜欢照相,一听此言,乐不可支,立马就要我动作。屋里屋外,来回几趟,举着相机将就着拍了几张,我面露难色了:这背景不行!

“我们到外面去?!”儿子话刚出口,就恨不得拉着我跑了。所居为城郊结合部,步行不远即广阔的田野。正是油菜花盛开的时候,遍野金黄抢占了大片的绿,憨态可掬的老牛,在老农短促有力的吆喝声里,负犁前行,正是城市里看不到的风景。

说是找风景,我带着儿子下田埂,走小径,这里看看,那里瞧瞧,边看还边解说:这是我们小时候挖给猪吃的野菜,那是我们小时候用来扮新郎新娘的红花草,这是奶奶做蒿子粑粑的蒿子,那是青蛙的童年小蝌蚪。一边说,一边不忘捕捉镜头,我给儿子拍,教儿子给我拍。

我问儿子:作文知道怎么写了吧?儿子刚要点头,突然做了一个停的手势:别急!我先闻闻。儿子的动作可爱之极,或而低头,或而仰首,闻田里新翻的泥土,闻金灿灿的油菜花,闻田埂上的小草,闻蓝悠悠的天空,闻个没完没了了。

对!春天是美好的,但从古到今,很多人都描写过春天,怎样写出一个独特的春天呢?首先,你得有一个独特的感受才行。比如你现在的闻,就是一种最好的与春天充分接触的方式,是与看所不同的。

也不知儿子听到我的话没有,他好像真的闻到了什么,弃我于不顾,忘乎所以了。总认为作文没什么好写的儿子,这回写了言之有物的长长的一篇。照片出来后,我还把儿子闻油菜花的一张照片做了电脑的桌面,我要让儿子记住:

人,是永远离不开大自然的!

衣服的文章4:父亲不怕丢脸

文/李代金

衣服的确很新,因为父亲就只穿过几次,更因为每次穿的时候都是反穿的时候多。儿子读书很努力,小学时成绩优秀,初中时成绩优秀,高中时成绩也优秀,所以才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这是儿子的骄傲,这也是父亲的骄傲。

父亲挤上火车,倚窗而坐。父亲埋头闭目,但是他依然能感到别人的目光盯着他。父亲将脸朝向窗外,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父亲感到的依然是别人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别人看父亲,只因为他反穿着衣服。父亲知道反穿衣服丢脸,但是他只能这么做。

父亲对面的男人一直看着他。男人十分奇怪,他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老人呢?为什么要反穿衣服呢?男人掏出烟,递一支给父亲。父亲不接,父亲说他不抽烟。男人的烟,不能随便抽。如果烟里有迷药,父亲就会被迷倒。父亲的裤袋里还有五百块钱,那是给儿子带去的生活费。

男人见父亲不肯抽烟,便自己抽。男人吐着烟圈问父亲:“老人家,你是去省城吧?”父亲其实才40多岁,然而长年累月风吹日晒,累死累活,看上去有近60岁,的确挺老。父亲不说话,但他点了头。父亲知道,自己一说话,男人的话肯定特别多。男人三言两语,就可能套出他的话,引他上当受骗。男人说:“你不是去打工吧?是去看孩子,对吧?”

男人说对了,父亲的确不是去打工,父亲没带行李,只带了20个煮熟的土鸡蛋去看儿子。儿子在省城读大学,快一年了,儿子却没回过一次家,父亲想儿子,母亲也想儿子,于是父亲便坐火车去看儿子。看儿子胖了还是瘦了,看儿子长高了没有,看儿子有什么困难没有。

男人又说:“你怎么反穿衣服呢?”父亲看看男人,不说话。反穿衣服,是他的秘密,不能说。男人见父亲不说话,又说:“老人家,你告诉我吧,我很想知道。”父亲看看男人,男人不像是坏人,可是真要让他把秘密告诉男人,他还是说不出口。反穿衣服,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个秘密,儿子不知道,儿子的娘也不知道。知道这个秘密的人,这世上恐怕只有他自己。

其实,父亲早就想有一个人分享他的秘密。男人的目光一直落在父亲脸上,看得出来,他的确很想知道这个秘密。父亲咬咬牙,终于说道:“反穿衣服,是为了正面穿衣服的时候,它是干干净净的,崭崭新新的。儿子在省城上大学,我去看他,不能让他丢脸,让他难堪!”

男人一愣:“可是你现在反穿衣服,你会很丢脸,会很难堪……”“我丢脸不算什么,只要儿子不丢脸,他高兴就成!”父亲露出了笑容,他想到儿子不会因为他而丢脸,心里很快乐。父亲还告诉男人,儿子在县城上高中的时候,他就买了这件衣服,以前去县城看儿子,路上他也是这么反穿衣服,到了学校才正面穿。父亲翻出正面给男人看:“你看,快四年了,这衣服还新着呢!”

衣服的确很新,因为父亲就只穿过几次,更因为每次穿的时候都是反穿的时候多。儿子读书很努力,小学时成绩优秀,初中时成绩优秀,高中时成绩也优秀,所以才考上了省城的重点大学。这是儿子的骄傲,这也是父亲的骄傲。所以,这一次,父亲不远千里去看儿子。去看儿子,当然不能委屈儿子,当然得穿新衣服。

一路上,尽管男人还想跟父亲多说话,但父亲总是不理不睬。父亲不想多说话,因为他在想儿子的事,他还想见到儿子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终于,父亲到了省城。父亲转了两次车,终于来到儿子的大学。父亲将反穿的衣服脱下来,翻了一面,正面穿上。然后,他给儿子打电话。很快,儿子就跑出来了。父亲看到儿子便冲他招招手。儿子近了,父亲发现,儿子胖了,儿子还高了,父亲打心里高兴。

儿子看看父亲,脸色一沉,赶紧把他拉到一边,劈头就说:“爸,你怎么还穿这件衣服?这衣服都穿了好几年了!我读高中你穿这衣服来看我,现在我读大学你还穿这衣服来看我,你知道不知道,这是省城,穿这样的衣服很掉价,你让我很没面子……”父亲一时愣住了。他舍不得买贵的衣服,还不是为了省钱供儿子读书。为了供儿子读书,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没日没夜,累死累活。父亲没想到,因为这件衣服儿子会这么激动。

“你知道吗?你父亲为了来看你,为了不让你丢脸,一路上,他反穿着衣服。他宁愿自己丢脸,也要把脸面留给你。可是你却还嫌这崭新的衣服掉价,埋怨你父亲,我看你才真丢人!”儿子和父亲都一愣。父亲一回头,看到了火车上的那个男人。父亲赶紧上前对男人说:“求求您,别说了!”父亲担心男人再说,儿子会很委屈,很伤心。父亲真后悔在火车上把秘密告诉了男人。不告诉男人,男人什么都不知道,也就不会责怪儿子。

父亲将手里的袋子交给儿子,告诉他是煮熟的土鸡蛋,接着又从裤袋里掏出钱塞给儿子。父亲说:“孩子,我走了,你照顾好自己,有困难就给家里打电话!”父亲拍拍儿子的肩膀转身离去。看到了儿子,父亲就放心了,他不想再多待。多待,要是遇到儿子的同学和老师,儿子会尴尬。况且,他还要赶时间,他还得坐火车回家。晚了,就得吃饭,就得住宿,那会花不少钱。

父亲走了一段路,急忙将衣服脱下来,翻了一面,他又将衣服反穿起来。儿子的眼泪啪地掉下来,他知道,父亲反穿衣服,只为在下一次来看他的时候,衣服还是崭崭新新的。为了不让他丢脸,父亲宁愿自己丢脸。

衣服的文章5:我的树

文/二百午

十一月底,终于是入了冬,衣服多搭了一件。天很高,云很淡,在这样的天气里,我想起一棵树。

这棵树就在我奶奶家门口七八步的地方,年纪我没法判断,总之挺粗,皮是白色的,底端相当光洁,拔高一段才散出枝干去。应该是棵白桦。

小的时候跟奶奶住,闽南常见的长条花岗岩的房子,窗子小,屋里极暗,地板纯粹就是土打实,反倒省了扫地这个烦心事儿,钨丝灯经常围满了虫子,一台小电视变着花样告诉我们信号不好,夜空的星星总是很多,下雨时土地的腥味总是很重,三五只鸡,一条老猫。

门口就是那棵树,树背负着一个沉重的任务——被我砍。

奶奶厨房入口处放着一把柴刀,在我还拿不动的时候就一直搁在那,后来拿得动了,颤颤巍巍地就拉着要去砍树。为什么砍它,至今我也不大清楚,那个年纪的世界观不好揣测,想不出所以然来,是爱它还是恨它,这已经变成一个没有人感兴趣的迷了。总之,我抡着那把并不锋利的柴刀开始了砍柴之路。

那会儿的天气跟今天这天一般,有点凉,站在树下往上看去天空被树叶遮了大半,缝隙里面的天蓝的跟海一个颜色,看着天让我突然有了无尽的概念,也让我第一次有了飞的冲动,或许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做了飞翔的梦。树干挡住了下面的视线,白色,顺滑,像一堵墙一样。然后我提着柴刀就动手了。

然而砍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可能有几个月,或者几个星期,也许只是几分钟,仅仅在树皮上留下一些小小的印记。

看着我留下的印记,我想,这棵树归我了。

反正也没人要。

后来在想,如果树有灵的话,会对这熊孩子怎么看?整日给他挠痒痒,嫌他烦,还是觉得有意思?

只是站在那,终究有点寂寞。

放柴刀的地方,还放着个木柄石锤子,奶奶告诉我这是手榴弹,于是我想干脆用手榴弹把树炸了得了,只是研究半天也不知道这手榴弹怎么用。

既然砍他不动炸他不动,接下来的手段无非就是拳打脚踢,好像最后连牙齿都用上了,结果不得而知。这树也就那德性,随便你玩反正你也弄不死我。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这树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如果被我砍倒我就厉害了。后来有新的玩意,砍树的任务逐渐就淡了,春天玩花,夏天玩虫,至于树,有心情就去砍两下。再后来,树就被我弃在那了。

最终树还是倒了,某次回奶奶家看到那棵树平躺在地上,没了往日的潇洒。屋前那块地要建房子,树自然是碍着。

躺着的树看起来好像也没有那么高大,那么粗,摸摸树桩,似乎就是从我一下留下的痕迹处下手的,过程应该很快,不会很痛。

失去了一只臂膀就睁开了一只眼睛,失去身体的白桦躺在地上,睁开了一只巨大无比的眼睛,看着尺寸不同以往的我,估计他看到一种叫做时间的东西。

再后来,我的树不知去向,我也不知去向了。

衣服的文章6:麻雀

文/庞皓文

一件棕色的衣服,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再加上又白又花的内衣和一双小巧玲珑的翅膀,这就是可爱的小麻雀。

在街头一个饭馆外面,小麻雀在地上找吃的。它们叽叽喳喳地仿佛在说:“好香的味道呀!”在城市里麻雀无处不在,哪儿有吃的,小麻雀就出现在哪儿。

有一次我去了我的姑妈家,她家养着很多动物,有猫、狗和鸟。她家旁边有几棵小树,小树上住着几只小麻雀。姑妈经常给可爱的小麻雀一些好吃的。

小麻雀胆子特别小,一靠近它,它就会飞走。我曾经试着抓一只麻雀,但,小麻雀太灵敏了,我一靠近,它就飞到了树上。

我喜欢麻雀的另一个原因,是我会画麻雀。有一次,我去上国画课,我们学的是画小鸡。老师一回头,看见我画的小鸡很像麻雀,老师问我:“你是不是画麻雀画上瘾了?”我说“是”。老师说:“那你画一个麻雀版的小鸡吧。”我画完后,老师说我画的小鸡也很可爱。

我喜欢麻雀。

衣服的文章7:衣服墨渍洗掉了

文/王昱凝

暑假里,穿一件粉色的上衣,我发现了上衣的左袖口有几滴墨渍,很碍眼。我记得墨水的痕迹是上学的时候,自己打钢笔水时不小心弄上的。从此,这件衣服就“光荣下岗”了。我赶紧向妈妈求助,让她帮我把衣服处理干净。可谁知道,妈妈居然让我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将墨渍洗干净。

第二天,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我到奶奶家求助奶奶。奶奶犹豫了一下,不确定的回答:“用牛奶洗洗,可能有用。”听了奶奶的话,我准备了一盆清水,把上衣浸湿。随后打开一盒牛奶,一股脑倒进去半盒。浸泡了大约两分钟,我用手揉搓了几下,墨水痕迹居然安然无恙的呆在那里。我气鼓鼓的扔下牛奶盒。刚巧,打翻了盐袋,盐撒了一地,白花花的一片。我急忙去打扫,刚要把地上的盐袋扔进垃圾桶,发现有几粒盐掉进了水里。墨水渍瞬间变淡了!我恍然大悟!“难道盐能洗掉墨渍?”我又往水里撒了一小把盐,用手轻轻一揉搓,墨水渍竟然真被洗掉了。

晚上,妈妈回到家,我把这件事满心欢喜的告诉了她。妈妈问我:“知道为什么盐能洗掉墨水的痕迹吗?这是什么原理?”我上网查了一下。原来,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PH值显中性。而墨水的色素PH值显酸性,酸碱中和后,可以去除墨水的色素,衣服上的墨水颜色也就没有了。同学们,只要我们细心观察,生活中有许多奥妙等着你发现、探索。

衣服的文章8:新衣旧事

文/曹文润

在漫长的人生里,衣服是我们的第二张脸。俗话说,吃穿住行,穿排在第二,可见穿衣在人生中占的位置不轻。

古典小说,传统戏剧,塑造一个潦倒者身份,往往会直接从衣着入手。不仅读者观众,作者编剧心里头其实走的都不过是以貎取人的习惯性套路。

其实,也难怪。

那时候中国还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农业大国,做衣服的布匹生产多以手工为主。这样的好处却是,让我们经常在民清小说里读到这样似曾相识的情节:某位名媛母亲,遇家道败落,或错嫁了渣男老公,以至于死的心都有,等变卖完所有的陪嫁后,最后留给女儿作嫁妆的多半是一件母亲的母亲的母亲出嫁时佩戴过的一件稀有首饰,当然还应该有一袭华美的绸缎旗袍。就是说,那个时候一件衣服是可以一代接一代穿下去的。

我上小学时就曾经亲眼看见过,一位五官俊秀的邻居大姐姐从箱底偷偷把母亲的一件果绿色平绒滚边对襟衣衫穿出来招摇,当她刚刚发育成熟像颗芒果的漂亮身段在顺城巷的青石板上走出莲花步时,那风姿绰约的步态与背影足以让我们这群小屁孩儿跟在她身后又唱又跳,无端地兴奋异常。

儿时家贫,我排行最小,所以只有穿旧衣的份。那个时代的平头百姓家,哪家不是做好过年新衣服先让子女中的老大穿,第二年,老大个头长高了,新衣成了半新半旧的二手货,就由老二接着穿,如果质量好,还穿不烂,下一年还有老三老四等着要穿。可谓物尽其用,衣尽其穿。

我们家最聪明、读书最多、成绩最好的二姐,因出生顺序排在三个姐姐的中间位置,让她从小就平添了一份对新衣有了一种近乎走火入魔的欲望。她不止一次给我讲起她小时候对于新衣的特别感受。每次当母亲把新买的花衣花裙或漂亮的塑料凉鞋给大姐穿时,晚上等大姐睡了觉,明显比大姐矮个头的二姐会不服气地偷偷起床,把新衣服穿起在屋里走几圈,虽然码子不对,衣服总显得过大,像披着床单,但能过过穿新衣服的瘾,也是很开心又忧伤的事。二姐总是穿大姐传下来的旧衣服,并且很快穿烂,无法轮到三姐,所以二姐总是错过新衣,大姐和三姐总是能穿新衣。

以至于几十年后,如今已经退休的二姐仍然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止的嗜好:买新衣服。她衣橱里的新衣放都放不下,有些甚至连标牌都没来得及剪掉就被她送了人。但她就是任性地买呀买呀,她哪是买新衣,她是在填平儿时留下的那个巨大的遗憾之坑。这总令我想起杰克伦敦写的那篇著名的小说《热爱生命》,那个九死一生、差点饿死的淘金者,最后被救之后,总是出于本能地躲过医生和护士的严厉检查,像老鼠一样到处贮藏食物。

也许我是男孩的原因吧,与二姐相比,对穿新衣没有那么敏感。谁让我是排行最小的老幺,只得认命。记得有次冬天上午第二节课时,老师突然领着两个穿白大褂、背十字药箱的医生进来给大家接种疫苗,当时我慌了神,吓得脑袋轰地一下炸了,无助得直想哭,心口怦怦乱跳。因为我的外套里面穿着一件色彩鲜艳的女式红花旧棉袄。母亲在下摆和袖口、领子处都用黑布缝了一圈,平时偶尔露出一点也看不到红花棉袄。小小年纪,怎么会觉得男生穿女衣似乎就是一件很羞愧很丢人的事呢?我现在都记得非常清楚,看着同学们都在医生的要求下脱了外套,把左臂内衣绾上来,露出小胳膊时,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躲起来。直到后来我母亲托人从二轻局属下的缝纫社买了一台淘汰的二手缝纫机,换了几个零件,每到过年,便请专业的裁缝师傅给我们每人做一件新衣,费用当然要比去商场购买成衣划算很多。小学毕业那年,母亲破例为我和哥做了一件黑粗尼外套,让我们俩兄弟整个春节都穿着新衣到处显摆。

新衣,任何时候只要我们一想起它,都会立即感受得到这个闪闪发亮的词汇的某种温度。它是一道亮丽的光,可以照亮我们平庸琐碎的生活;它是我们漫长人生中不可少的欢庆节日,每一件熠熠生辉的新衣,都会让习惯被人漠视的我们拥有了一个短暂的成为受人瞩目的机会。特别对于一个婚姻中的女人,一件漂亮时尚的新衣,胜过老公一万句“我爱你”。

我记得女儿薇薇上小学二年级时,大多数中国家庭都还过着标准的双身职工生活,靠工资吃饭养家,常常捉襟见肘,入不敷出。有次晚饭后我们一家三口去逛商场,女儿妈妈被一件新到货的灰绿色长绒半长大衣吸引住了,试穿之后,非常合身,款式也很适合她的气质。但一问价格她被吓住了,要差不多两个月的工资。那时我每个月工资才100多元。她站在落地穿衣镜前,试了又试,但最终还是因为太贵而舍不得买。她慢慢脱下了大衣,双手捧着那件心爱之物递回给售货员。她在转身离开之前,眼里闪过的一缕不易察觉的遗憾与不舍,让我的心似乎被一根无形的针扎了一下。离开商场,母女俩继续聊天,有说有笑地商讨放寒假的安排,而我却一言不发,郁闷地跟在她俩后边,走在故乡夜空下熟悉的街道,我眼里闪现的仍是那件漂亮的新款大衣。也真是凑巧,过了几天,我收到一个短篇小说的稿费,这在当时相当于我大半个月的薪水。我立刻去邮局领出了稿费,又加上工资和奖金,下午接上放学的女儿,底气十足地一起走进商场,直接把那件灰绿色半长大衣买回了家。当晚妻子下了班回家,在餐桌边坐下来准备吃晚饭时,女儿像变戏法一样把那件藏好的新大衣突然抱了出来,亲手交给了***妈。当妻子抱着连塑料保护膜都还没拆掉的新大衣,一时激动得恍然若梦,泪光盈盈,半晌没说出话来。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已悄悄决定要南下广东。

我相信那片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才是我应去拼搏的世界。这不是虚荣,也不是怀才不遇的反思,这是一个老公也是一家之主的责任和义务。

没多久,我给单位留下一份辞职报告,毅然去了东莞,开始长达数年的南方飘泊生活。每次回家探亲,我都会在当地朋友的带领下去最好的商场,为远在家乡盼我回家过年的母女俩挑选新衣作为春节礼物。我已然知道,女人的衣橱永远都差一件新衣。我更知道,让我的女儿的童年不要再有我儿时对新衣的遗憾。其实我买的不只是衣服,是一个父亲给女儿最漂亮的童年。

衣服的文章9:院子里的花儿

文/山里的屋子

我在院子里凉晒衣服的时候,茉莉浓郁的香味向我袭来,无论我改变角度,站在任何方位,还是有馥郁的气息钻进鼻孔,不由自主呼吸着,品茗着,心情就极致的好。

月季又开出了淡粉的花儿,这次比较活跃五六朵竞相开放。前几日是玫瑰红的在绽放,开了很久很久,一度我都被它妖冶的花影魅惑的神魂颠倒。

它谢去,粉粉地花朵就开了……

唯有一朵鹅黄色的花朵,只开了一天,就被烈日晒成了白色,后就凋零了。

月季们你方登吧!我方上场,不一起开放竞相媲美……

我很想看它们:红的,绿的,粉的,黄的,交织在一起的颜色。可它们低调的互相谦让着,你开的时候,它在打苞,你谢了,它就炫丽的来了。

我被它们开花的思维感动了 ,它们是在报答我吗?让我没有空花期的冷落,让我每一个早晨,夜晚,都痴恋在它们身边,嗅着,抚摸着,深深地凝视着……

我突然觉得好幸福,连一朵花儿都这样温暖。

碎点蓝花快败了,从把它买回家的春天,一直坚定得开放到了这个秋天,它的花季很长,就是一个夏天的无怨无悔。

臭臭花儿没有香味,也不臭。它的花朵一旦绽放,就会坚挺着,像朵假花一样不凋零。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有开花的,有不开花的……

只要是一朵花,它就会努力的开放,彰显它生命的色彩。哪怕它娇艳,不娇艳;靓丽,不靓丽;高贵,不高贵……

就像去年秋天,落在石榴花里的一粒牵牛花种籽,它不顾一切的在室内生根发芽,长出绿色藤蔓攀援在石榴枝上。

最后我把它小心翼翼的,移植到了院子里爬山虎的盆里,它竟然更加疯狂的抽条,不屑爬山虎的威力,最终占据了制高点,结出无数星星般娇媚的花蕾。

牵牛花每天早上开出小喇叭,晚上收紧小喇叭,风雨中它笑的灿烂,摇摆的骄傲……

呵!我好爱这些花。

它们有不同的花语,不同的色泽,不同的姿态,不同的故事……唯一相同的是它们都在为我开放,为我精心的培育,报答它们靓丽的一生。

若花儿老去,我一定好好安放它们……那些枯枝败叶一定不随意丢弃。

我如此遐想。

衣服的文章10:住在衣服里

文/凌泽泉

“每个人都各自住在各自的衣服里。”张爱玲的妙言深刻到骨子里。

想像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旧上海,“出名要趁早”的才女张爱玲着一袭旗袍,坐着人力车来往于十里洋场,该是一件多么风雅的事。即便是今天,旗袍也还是女人维系在心头的一个梦。

思绪驰骋的我此刻正住在一套笔挺的西服里,在城市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阳光从高楼的缝隙间洒下来,一抬头,偶然中与人行天桥上那位倚栏远眺着的方格风衣女孩打了个照面。微风中,淡红色风衣的裙角轻飘着,和她披肩长发飘逸的方向刚好一致,目光在高处的她,远远地看着人流与车流。想那不远的高楼上,也定有一位捧着诗书的少女正撩开淡蓝色的窗帘,把她看成了一道风景。

男人们总抱怨衣服的款式陈旧,觉得西装就像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完全靠那条张扬在白衬衣上且勒紧脖子的领带来换取一份威严与庄重。比起中山装来,它有股闻不到任何气息的洋气,却多少缺乏一点属于个性的东西。恍惚记得古时着一袭长袍佩一方宝剑招摇过市的一帮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闻听楼下有人打劫,便抽出宝剑飞身下楼。果然一副好身手。在围观者的喝彩声中,双手一拱便手抚宝剑,一袭长袍飘飘而去。可今日江湖已不是昨日江湖。

女孩家是季节的信使,春来着一身桃红,夏来着一袭白裙,秋来着一身黄衫,冬来着一袭黑衣,永远一副袅袅婷婷的模样。身段的美妙、娴静的气质,在各色着装里毕现。

城市的彩色道路上,没有女孩花枝招展的走动,就失却了一份韵致;公园碧绿的草坪上,没有女孩裙袂的舞动,就显不出蓬勃的生机;湖岸边,没有着月白色衣裳的女孩缓步前行想着心事,就飘逸不出优美的诗句;小河边,没有着淡蓝色衬衣的女孩靠在树上回忆往事,就滋生不了淡淡的相思。

女孩着什么颜色的衣裳,全凭心情使然。比起电脑、彩电、音响来,女孩最青睐的还是衣裳。慧眼的张爱玲早就发现,女人的衣橱里永远缺少一件衣裳。

男人的衣裳永远没有女人的衣裳更新得快。男人喜欢住在周正的西服里,除此之外,就是夹克。习惯于把车子房子摆在第一位的男人们,讲的是排场。

老是怀疑逝去的日子就像穿衣,总是在加加减减。而不愿远去的恰是留在幼小心灵的一份记忆。

孩提时,男孩子谁没有羡慕过民警的警服、解放军的军装?求学时,父母挂在嘴边激励我们最多的话语就是,好好念书,长大了才能穿上一身制服。威严的制服蕴藏着多少人的奢望与梦想。

房子是晚上的住所,衣服是白天的房子。每个人都是住在各自的衣服里感受大千世界的。

驻足街头,这些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各色人等,因生计、因事业、因财富、因名誉,大多脸色凝重如霜。这些穿着不同款式不同颜色衣服的人们都在奔向各自的那一方小舞台。

滚滚红尘中,来自生活的重压、疾病的折磨、事业的烦恼,已把我们耗得筋疲力尽。谁能贴心贴肝地呵护我们,谁能与我们形影不离,惟有这一身合体的衣服,能让我们强打起精神。裙子也好,西装也罢,那是能够容纳我们身心的温暖之家呀。

衣服的文章11:泪光中的母亲和祖母(二)

文/马畏安

母亲的衣服上是没有口袋(那时叫荷包)的,上衣没有,裤子也没有,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都没有。这简直不可思议,但却是事实。

口袋的重要功用之一是装钥匙,可母亲身上不带钥匙:家里没有任何一个小箱子、小柜子、抽屉,是不许别人打开,她要上锁的。

大门也不上锁,全村十几户人家,家家如此。如果哪家都外出了,家里没人,就把大门顺手带上,顶多将两扇门外面的两个铁环,用稻草绳系上,防止狗或猪,进屋里偷吃的。全村十来户人家,不仅各家的祖宗八代都知根知底,就连各家有几门亲戚,也都门儿清。万一偶尔有陌生人到了村里,一群狗就会狂吠,陌生人走到哪,狗们就紧追到哪,狂吠到哪。一旦有这种动静,附近田畈里干活的邻居,都能望得见,也会停下手里的活儿,直起腰来,大声询问:“那是哪个?有么事?”

母亲身上从来不装钱,也没花过钱。穿的衣服是自家种的棉花、祖母纺成线、母亲自己织成布、请裁缝到家里来做的;吃的粮食蔬菜,都是自家种的;食用油,也是自己种的花生、菜籽榨的。母亲更是从来不买化妆品。母亲必须买的东西只有一样——火柴(那时叫洋火),她天天做饭要用。那时经常有货郎担下乡,货郎担的火柴,可以用鸡蛋换。母亲就是用鸡蛋换火柴的。母亲用火柴非常节省,只要有邻居生火做饭了,她就拿一团松毛去引火,不擦火柴的。要擦火柴,顶多做早饭时擦一根,做完早饭,就将没烧透的松毛、小树枝,沤在灶膛中央,用火钳拍拍紧,等到做午饭的时候挑开,露出红红的火种,撒上一些松毛、树叶,用吹火筒一吹,火就着了。做完午饭,再照样操作,做晚饭也不用擦火柴了。一盒火柴,母亲能用一个多月。

母亲身上不装钥匙不装钱,衣服上的口袋就没有必要,做口袋的布,也省下了。

衣服的文章12:想太多

刚洗好的衣服挂起来,水一滴滴的打在放墙角一排的塑料桶上,听的很清楚。因为衣服未拧干。对很多事情都不怎么上心的我,所以也没真正记住几件事,这算是难得记住的一件事吧,单手洗衣服,幸好是用右手,中途涛哥帮我把好沉一盆水端到水池台上。以后有机会我帮她端三盆…其实很多事情都那样,以为有多了不起,其实发生在眼前也就那回事。

早上六点十几分爬起来补体育学期作业,晃眼看见桶里昨晚没洗的衣服,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掉眼泪,是挺费解吧…其实,我当时就在想,要是我妈在这里就好了!她肯定早就帮我洗完了,我没出息,没办法,事情这样,我就自然这样想。想想看,我真是被我妈惯大的。我没吃过啥子苦,没冻着饿着,没受过什么委屈,可我就是这么没出息,手上划了道口子,不能沾水不能洗衣服了,然后就想如果我妈在这里就好了。这种想法,真够可恶的。

我没有外在那么满不在乎,我内心深处是软弱而又敏感的。半夜左手撞到墙上,应该说是碰到那道口子了,我疼醒了,寝室里电风扇呼啦啦的吹着,我睡意全无,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事情。

你说汉中有什么好的,小地方一个,老哥说,他一新同学向他打听,汉中城两天逛的完吧,他给人家哪门回答的,一天逛两圈,走路!可是呢,地方小也好,让人安心。我就在北大街都能碰见好多同学。还有好多好多的好处…

肖颖,放假了,咱又去一个店接一个店的试耳环,然后你给我八卦马小飞,我给你八卦糖包子。每次出来玩,你都在约好的那个多年不变的地方等我,最后把我送到我家路口,真的就这样好多年了呢,我就送过你一次…

大当家,我是不是很挫呀,对不起鸣人大哥,对不起卡卡西,对不起所有fighting的家伙们,多大的人了,还哭的呱兮兮的…我也是么有办法,情到浓处,身不由己…据说炎热的夏天又来了,我们一起去吃土豆粉吧!这次一定去一个凉快的地方!

柳子,这一半年都没咋联系,等我回来,把刘韫叫上,咱好好聚哈,不管时间,距离,咱都是好姐妹!

静静,你多大,我们就认识多少年,我向别人都是这么介绍你的,从你要用佳佳奶糖来换我锅贴上的硬壳壳那天开始,咱的缘份就开始了,是吧,别人的初见印象我都记不咋清了,你的,我还真没忘,那么多年,貌似我都屁颠屁颠跟你混…得塞吧你…

这可能是第一篇吧,所以还有好多孩童们没被我写进去,毛爷爷,小陈陈,瑞妞儿,包子,秦美女,老哥,牛,芳姐,我老姐……我会筹备下一篇的所以呀,这么多的在乎的人,都在汉中,我没有理由不回去。所以,请等我,回来。?

衣服的文章13:秋风吹起时

初秋的风

你还没有添衣服

它就吹上你裸露的肩

山东路的风和先前一样

白天休息夜晚工作

清闲着 吹的细致

汉阳街的风戴着阵阵雾气

白天和夜晚一样工作

吹到哪里,那里潮湿

我担心长时间的在湿气里

停留 会伤了身体

阳光明媚时,我开始晾晒

被褥,衣服,还有心情

衣服的文章14:男人如衣服

今天在脚印里看到许多文章,关于另一半,

关于白马王子,关于优质男友,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的心情最合适,

只是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些梦幻,

当然,我曾经也幻想着要找一个白马王子,

各方面都特别优秀,才能显得我眼光多么好,

才会让我的闺蜜们都羡慕嫉妒我,

这样的思想一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并不是我之前想的理想型,现在却温暖了我的每一天,

所以,并不是非要大家所想那么完美才能给你幸福,

相反,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马上上映的男人如衣服,

男人如衣服,那些昂贵的奢侈品不一定你穿上就好看,

而你穿得最舒服最合适的才更能显出你自己的气质,

姑娘,就不要去奢望,不要去幻想,

脚踏实地,不要错过身边最适合你的那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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