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的文章

请欣赏关于第一次的文章(精选15篇),欢迎分享,更多好文请关注笔构网。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蛋蛋,再见

第一次遇见,是大二的排球比赛上

那时比赛还没开始,我无聊得四处张望,于是,我看见了你

你当时穿着一件灰色的外套,蓝色牛仔裤,正安静的坐在球场边的石板凳上,双手插在口袋里,我当时就心跳加速了,虽然你不是很帅,可是我就是这么喜欢上你了

第二次遇见,是在饭堂,你在排队打饭,我一看到背影就非常确定是你,于是我就排在你的后面,然后要了和你一样的饭菜

之后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能在饭堂遇到你,要不就是在去饭堂的路上,每次和你擦肩而过,我总是很兴奋,因为有时我们的眼睛甚至能对到一起

后来我总算摸清楚你的饭点了,于是我一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去吃饭的时候,十次总有六次能遇到你

渐渐的,我发现了你的一个小特点,就是每餐都会吃煎鸡蛋,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于是就在心里默默的叫你蛋蛋,我一直很喜欢懒羊羊的宠物蛋蛋,我也好喜欢你

这个学期自从开学以来我就没再见过你,我猜,你应该是去实习了,后来才知道,你真的是去上海实习了,以后,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你了

那句喜欢你,一直没勇气说出口,现在想来,真有点遗憾

虽然知道你已经不在这里了,可是每次在饭堂我还是会习惯性的搜寻你的身影

我知道,我的暗恋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蛋蛋,我以后在想念我的大学时光时,里面一定会有个你

愿你在上海一切安好

谢谢你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2:拒绝

文/汪国真

如果第一次没有拒绝了的事情,第二次则更不容易拒绝;如果第二次还是想拒绝的事情,最好在第一次就坚决拒绝。

不能拒绝诱惑,则很难拒绝灾难。如果心是门槛,诱惑是前脚,灾难便是后脚。

拒绝别人,不可不忍,被别人拒绝,不可不忘。如果你要拒绝,就不要再让人心存奢望,因为一次是拒绝,十次也是拒绝;如果你被别人拒绝,也不要心存芥蒂,因为你也曾拒绝过别人。

只要理由正当,欣然允诺和坦率拒绝,都是没有任何理由被指责的。

拒绝别人一定要委婉,因为没有人喜欢被拒绝;被别人拒绝一定要大度,因为拒绝你的人总有他的理由。

没有人是从未被拒绝过的。即使貌美妖艳如爱芙姬瑟达,也遭到斯巴达克思的拒绝;即使权倾朝野如曹操,也遭到了徐庶的拒绝。

世事如此,你是没有多少理由为遭到别人拒绝而沮丧的。

一般说来,拒绝你的要求的人,言语和内心是一致的,接受你的要求的人,言语和内心有时却不一定那么一致。

因此,需要提醒自己的是:不要做强人所难之事。

一味地顺从,会失去自我;一味地拒绝,会失去朋友。

就人生而言,一方面应该懂得有容乃大,另一方面也应该明晓不能是来者不拒。

人与人之间,允诺和拒绝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我对待朋友:允诺绝对大于拒绝;朋友对待我:可以拒绝大于允诺。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3:大梅沙的浪

文/匡小容

第一次去大梅沙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高中的一位同学要我给她捡几枚贝壳寄回去,听说大梅沙那边有海滩,于是想着,那边也会有贝壳吧。把自己交给公交车,由公交车把我载到一个陌生的世界,来到深圳后,想去某个自己还陌生着的地方时,只能这样做,也经常这样做。我只记得公交车似乎走了很久很久,在弯弯曲曲的道路里穿梭,道路两旁有那么一长段被浓密的树荫遮蔽着。记忆摇摇晃晃,唯有那片树荫在这酷暑的天气里给心带来一丝凉爽。靠边,停下,大梅沙到了,大梅沙到了?走下车,往海滩的方向走去,一大片的沙子,沙子往前延伸,是一大片的水,水一眼望不到头。我沿着海滩,时不时的低着头,仔细的寻找着,转了一圈又一圈,没有看到贝壳的影子。海滩上,立着几个高高的塑像,是人非人,人的模样又长着一对翅膀,那对翅膀是想张开来拥抱游人的吧。没有什么想玩的,也找不到什么好玩的,在海滩上转了几圈就走了。那个时候的自己,只惦记着那几枚贝壳,既然看不到贝壳的影子,实在找不到在那里停留的理由。

时间走得不紧不慢,在这逝去的几多年轮里,潮涨潮落有多少回合了,不曾想过,也没有兴致去想。偶尔,碰到某个人的时候,在某个角落,在某块广告牌上,听到了大梅沙的名字,见到了大梅沙三个字。原来,还是有很多人想去大梅沙的,可这和我有什么相干呢?大梅沙躺在那,我在另一个方向,我们谁也没有惦记着谁。

那天晚上,几个同事吵着说要去大梅沙玩。总共五个人,四个赞成,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识趣的跟着他们一起去。在这酷热的夏,唯有夜是值得期待的。看不到太阳的影子,天气晴朗的时候,月亮圆圆的,挂在远边的天空,洒下柔和的光。最宜人的自然是那凉爽的夜风,车子驶出,风呼呼地刮来,说不出的畅快。一路上经过了两三个隧道,有一个隧道最长,车子进去,热浪扑面而来,赶紧关上了玻璃。发出黄色灯光的路灯在道路两旁一排过去,迎着那灯光走去,有种迷幻的感觉,像是要去某个自己无法掌握的未知世界,车子很快的驶过,把灯光落在后面,前面的灯光又追着你来。

路牌指示大梅沙就快到了,卖游泳圈的人站在路边吆喝着生意,有些人还追着车子跑。生活从来都不轻松,即使在这据说能让人暂时轻松的大梅沙。正是周六,一个星期最放松的日子,车子密密麻麻,人推推嚷嚷。我们的车子夹在车流中,不知应该停在哪里,最后还是花钱买了一个停车位。车多的时候繁华,人多的时候热闹,既然繁华就不应该介意多掏腰包;既然热闹,就不应该介意人声鼎沸。

我们是从另一个方向来到大梅沙的,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灯光,车流,人流,高耸的建筑物,还有这夜,都是我不曾熟悉的,车子越往下开,越想着,自己应是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直到走上那海滩,踩着那软软的沙子,才能隐约记起,自己好像曾经也这样走过。人,都是人,到处都是人。海滩上,海水里,那是人的世界。海滩,海水都被人淹没了。我们不是来看海的,我们想是来看人的。可如果只是为了看人,又何苦跑来这大梅沙?

三个同事迫不及待的跳下海,剩下我和另一个站在岸边。转眼他们就消失在人海里了,看不到他们的影子。睁着两只眼睛在人海里搜寻,心里颇有几分担心。他们能够找到我们吗?他们又在哪里呢?我错了,这样的担心应该是别人为我,而不是我为别人。十来分钟后,有两个同事走上了岸,问我要不要下水。我不会游泳,但我不害怕水。很多事情上我都是无知的,但又无畏。可以说是无知无畏,更多时候也可以说是鲁莽,特别是这个晚上。我很快脱了衣裤,只穿了一条内裤走向海里。转眼,我也消失在人海里了。在海水里扑腾,喝了几口海水,咸咸的,感觉放松了。这时一个气垫朝我游了过来,我觉得好玩,就爬上了气垫,气垫上坐着三个人,他们看到一个不认识的我,什么也没有说,我也没有和他们说什么。本来我是站在海水里的,爬上气垫就忘乎所以了。几分钟后,想下到水里去了,双脚放下,踩到的是一片水。原来,我们已经飘出好远了。这时我慌了,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游泳。我赶紧求饶,让坐在气垫上的三个陌生人把我送到浅水滩边。他们商量着答应了,我回到浅水滩时,双脚就站在海滩上,这时才松了一口气。再也没了在海水里扑腾的心情,于是上岸,乌压压的人,只是看不到自己的同事。这时我才真正慌了,在海滩上走了一圈又一圈,又不敢走远。看见人就上去瞄一眼,都是人,只是看不到自己的同事。走了几圈下来我彻底泄气了,这么多人,看起来模样都差不多,该去哪里找呢?我把自己弄丢了。

心里慌里慌张,赶紧朝停车场跑,还好,看到车子还停在那里。兴致本来就不高,这么一来全跑的不知去了哪里。我想啊,同事没有看到我肯定也很着急。可是那时已经很晚了,已经是凌晨两点后了。海滩广播室已经下班了,一个穿保安制服的人告诉我,这时要找人只能找警察,而且警察也快下班了。警察,听到这两个字我就发憷,我想还不至于。想起了一个同事的电话,借了停车场一个保安的手机打过去,呼叫转移状态。这时真的绝望了。于是回到车里坐了几分钟,这时想起自己的裤子里有手机,打了过去,几遍都是没人接听。这时反而不想找了,反正他们找不到我还是会回到停车场的。坐在车子里,怏怏的,心想这个晚上,哎;这次游泳,哎。几分钟后,停车场的保安过来了,跟坐在车里的我说,你同事回电话了,说马上就过来。我连声说了好几个谢谢。被紧张吊起来的心终于放下了。

同事看到我,担心的说,你刚才真是把我吓死了。我想也是的,一个人下到水里,再也没有看见上来。换了谁,谁都会担心的。心里暖暖的,却也禁不住自责,这好好的一个晚上,被自己搅合的没了丁点滋味。

车子驶出了停车场,往公司的方向开去。大梅沙的浪还在拍着,还在拍着吧。车子驶出了好远,把大梅沙整个丢在了后面。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4:如果我死不回头

文/梅恃雪

今天第一次听“摇滚教父”崔健的歌《死不回头》,发现他“摇滚教父”的头衔真的不是瞎叫的。刚戴上耳机的那一刹那,我的耳道里就被灌进了一股铿锵直进的金属弦板撕拉抽击的不一样的“浪潮”。

这“浪潮”不是像古文里描写的钱塘江的浪潮一阵高过一阵,而是十分有节奏地有规律地敲击着我的耳膜。那一刻,我突然有这样一种想法:我的耳膜,和他雄性的节奏相比,岂不是显得太稚嫩了吗!

我没听过几次摇滚,第一次听他的歌还真是没听出来歌词是什么。打开手机看了下,发现歌词是这样的:

我站在浪尖风口

南墙碰了我的头

我挺着身体背着手

风你可以斩我的首

废话穿透了耳朵

恐惧压歌喉

土地松软沉默

骨头变成了肉

姑娘你跟在我身后

恐惧变忧愁

你是否还要跟我走

如果我死不回头

南墙突然张开个口

要吃掉我的头

它是否已经害怕我

知道我死不回头。

我觉得这不大像是歌词,倒有点像是一首诗。这是一首向听者发问的诗,其实我是想这么回答他的:

我知道你站在浪尖风口

我看到南墙碰了你的头

我猜到你一定挺着身体背着手

风你可以斩他的头

请不要再让我听到废话了

放声大唱吧你这个软蛋

土地它本来就是没有生命的

你的骨头就是骨头他不会变成肉

姑娘你可以站在他的身后

但是请不要让我看到你的恐惧更不要让我看到你的忧愁

你是否还想跟他走

如果你死不回头

南墙一定会为你张开那个口

没错它就是要吃掉你的头

它会害怕你的

你要让它知道你就是死不回头。

崔健是有文采的。他不仅是个出色的歌唱家,更是一个优秀的诗人。

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我们都在风口浪尖的地方,日复一日地过着撞南墙的生活。只不过我们是一直都在诉说我们的苦,而崔健是唱出来的!

谁让我撞上了墙口

闻到了腐朽的臭

墙外到底是什么

等我把南墙撞透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5:我在尘埃中,第一次不再逃开

文/周彬

我总是依恋一个个过去的故事,乞求在偶然的机会,邂逅那个生命外的我,并拼命的抓住那个彷徨逃开的我。可是,我,却一次又一次让那个我落跑。

有一个地方,算不上美丽,那里依稀有一片草原,那里,没有映月的甘泉,没有诱人的百合花,只有青嫩的野菊和在玩耍的小虫。伴着淡淡的泥土气息和清涩的芬芳,这就是我们共同回忆的家园。这里,没有被风唤醒的尘埃。可是,被时间带走的人,你们在哪里?我苦苦的呼喊,周围却只有我的声音在回荡。

我不再追随梦了,过去的黎明和黄昏,是属于诗册的,已不再属于我的生命。我捧着书册念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泪流满面!我不是谁的生命过客,你们也不是我的生命过客,我们各自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在自己的故事里,任谁都是主角。你以为呢?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风,我喜欢看风吹摆大树的雄姿,我甚至喜欢站在风吹来的地方,任风吹拂我的脸,我的身体,我的衣服,我以为那是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那天的风很大很大,之后雨也好大好大,本来我可以在雨下来之前赶回家的,可是,在风中慌乱的尘埃却迷糊了我的眼睛迷乱了我的方向迷茫了我的心。我以为从此就会永远迷失自己。迷蒙中,我看见了父亲母亲,他们挡住了风,挡住了雨,甚至驱走了尘埃。那一次,我只昏睡了两天!

现在,我孑身一人在外,总是习惯了在风起的时候偷偷的躲起来,我害怕风吹乱我的思绪,折断我的思念,我更害怕看不清自己的路,害怕尘埃!害怕自己会分不清方向会跌倒。可是这样的自己似乎一直在昏睡了当中,无法苏醒。风起的时候,总是不敢看清风的影子,却待风过的时候苦苦呼喊风的名字,也许,我根本就没有资格指责尘埃,该受到惩罚的只是风,因为它不止一次地告诉我:风,是可以带走哀愁的。或许该受罚的只是我自己,因为我只给忧伤插上了翅膀,任它随风飞扬。却将快乐放在一旁。

我知道,你若不是我生命中的风,那就是风生命中的尘埃!

我总是拼命的逃,我以为只要逃,就会安全,可是我竟无法逃出自己的心。我知道,我还是喜欢风的,对风的眷恋、对风的信任、对风的依赖,是不曾改变的,是不可能改变的。

我害怕的只是尘埃,我害怕的只是被风带动的尘埃,不是吗?可是,我为什么要落跑?为什么要躲开?我以为那是一种“寻求安静”么?--不需要喧嚣、不需要华丽。

我以为自己可以读懂自己,洞悉自己,直到在屋子里面,我还是觉得好冷好冷,才想起窗外是有阳光的。我悄悄地走出去,是的,悄悄地,我是怕惊动尘埃,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是呵!不管风有多傲慢,尘埃有多猖狂,阳光依然很温暖。

我慢慢地走出去,风瞬间吹乱了我的头发,尘埃迷糊了我的眼睛,我的意志从未有过的坚定。我是的喜欢风的,我也是会喜欢尘埃的。尘埃终究会落定的!所有的悲伤和痛苦都会停留在记忆的河里……

我在尘埃中,第一次不再逃开,我露出了笑容,泪,却不小心滑了下来……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6:第一次洗碗

文/孟肖莹

今天,我第一次洗碗。

我问妈妈怎么洗,妈妈温柔地告诉了我,我回答:“知道了。”话还没说完,我就飞奔进了厨房。

我把碗小心翼翼地放进水池。开始洗碗了,我按妈妈告诉我的方法,先洗小碗,后洗大碗,然后洗菜盘,最后再洗勺子。我发现,当我洗各种各样的碗和各种各样的菜盘的时候,每当两只碗,或者两个菜盘相撞,都会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而两个勺子相撞时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就像乐器中的碰铃一样。

就这样,第一只碗洗好了,接着第二只、第三只……最后,我把碗整齐地放进碗柜里。

洗完了碗,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我觉得,劳动也是一种快乐!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7:家谱流传血脉

文/李夏至

今年春节,第一次参加了未婚夫家族祭祖仪式,也第一次通过一份家谱,感受到先人流传下来的血脉亲情。

未婚夫姓方,一家人要从县城的各个角落赶到庙仙乡的奶奶那里团圆。人都到齐了,奶奶从家里翻出来不少祭拜时要用的黄烧纸,让家里的大人们带着媳妇和孩子,先去祖坟上祭拜。

跟着男朋友家里的十几口人,拉着一麻袋的黄烧纸和几挂鞭炮,我们从庙仙的街上往街后的田地里走。在爷爷的坟前祭拜。我也头一回给这个从未谋面的老人家磕头,想象着他的模样。感怀先人的情绪瞬间涌来,一时竟有些语塞。

往回走的路上,长辈特意带着众人拜祭了一个古旧的墓碑。

这块碑看上去丝毫称不上气派,边缘甚至有些磨损。碑上用柳楷写着六个大字“明方氏西门祖”,左侧小字署名立碑者为“方连鼎”,立碑的时间是大清同治拾年(1871年)。听长辈讲,这块碑原是方家祖坟中的一块坟前碑,因年代久远,几度迁坟,早已分不清碑文所指的坟茔是哪一座。时代变换更迭,要不是家里的老人们当年留心,把碑藏在地下,怕是早就没有这块墓碑了。

小叔从怀里掏出几本打印的册子,上书“家藏正书”四个大字,原来是方家家谱。从方氏的源起炎帝时代的方雷氏说起,到如今罗山方氏一脉从禹州南迁的历史,一一悉数罗列。男朋友的名字列在第十二代,族谱正好修到他这里。

这份看上去简单粗糙的家谱修于1999年,是当时方姓的几个老人家遍访族内亲属,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用脚丈量,才修全了县城里的一个支脉。长辈说,如果尽数县城里的方姓人家,大致有3000人以上,想要一一核查,并在家谱里找到对应的亲属关系,其实很难。这一次修家谱花了三年多时间,也未能写全。方爸爸说他手里的初稿还在调整,最新的版本清明前后就能印制出来。

方氏家谱在1948年的一次大修时,统一了宗谱上的排序,族人起名的依据被定为“诚正思平治,祖基汝兆开。立观崇德履,定庆凤麟来”。20个字包含着先祖对后代的希望与寄托。到了我们这一代,年轻人还能明白吗?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8:古镇打更人

文/庞秋波

(一)

第一次听到打更,是刚调到濯水工作不久的一个夜晚。一度时期,沉浸于古镇的繁华和工作的忙碌,既欣喜,又忐忑,总睡不好觉。一天晚上,正对着天花板发呆,突然,一声清脆的打更声穿越古镇的上空,传入我的耳鼓——有人打更?我有些诧异,好奇心驱使我迅速起身,走到阳台,循声而望——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伴随着一声锣响,一句“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急促而又绵长地穿过小巷。曾经在古装戏里看到的打更画面,此刻竟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夜太黑,看不清打更人的模样,只看到一团黑影由近及远,连同打更的声音,逐渐消失在茫茫夜空。打开手机:23时25分。

打更,是古代中国民间的一种夜间报时制度,由此产生了一种巡夜的职业——更夫,更夫也俗称打更的,打梆子或敲锣巡夜报时(一夜分为五更,每更约两小时)。在古代,打更是个较为普遍的职业,人们缺少精确的报时手段,晚上的报时几乎全靠打更人。那时候的夜晚,少有文化娱乐生活,基本上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听到更夫的打更声,便知道了时间,按惯例该做什么。

在濯水的夜晚,打更人,为我报时。每晚近一点的打更声,是我必睡的“闹铃”。更声一响,安然入梦。这样久远而古朴的生活,更加符合古镇的生活,穿越千年,依然有一些人,一些文化,在等着你,陪着我。

(二)

一年的时光,在忙碌而充实的工作中偷偷溜走。直到今天,我终于有机会认识了打更人。

电视台要深入挖掘濯水文化,对打更人做一个专访。我们找到李师傅时,他正端着一碗饭,坐在后河戏广场边的石板凳上,和一大群邻居闲聊着什么。听说有人找他,慌忙站了起来。我说明来意,一旁的一个邻居调侃到:“莽汉儿,安逸,要上电视了哟,快去打扮哈,把长衫子穿起。”

李师傅站起身,红着脸端起碗,带我们回家。到家后,换完装,一个更夫装束的模样出现在我们面前:黑色小二帽,深蓝色长衫子,一盏灯笼,一面锣,一个竹筒。最抢眼的,还有脚上那一双很特别的圆扣布鞋,那是很多年前的老年人穿过的款式,如今几乎看不到了。

刚走出来,街上立刻围满了人。大家都开起了李师傅的玩笑:“哟嗬,莽汉儿从清代穿越过来了”“莽汉儿,你那双布鞋硬是拽哟”“莽汉儿,喊起喊起——一更已到,起来屙尿”……是啊,大家听到的,只是每晚定时的打更声,却没几个人见到他这身装扮时的模样,善意的调侃,是好奇,也是关切。

被叫着莽汉儿的李师傅低下头,有些腼腆和害羞,浑身不自在,急忙催促我们:“快,快,快点,在……在哪里做采访嘛。”

我们走到戏楼外面的小巷,开始了对他的采访。才准备就绪,身旁就围了一大群人,大家都是来看热闹的。李师傅本来就紧张,一看这架势,更是一句话都说不清楚了。我能感觉到,他的拘束不安,源自于老实人的本分——“不想出名”。古镇人,淳朴、敦厚,无论做什么事儿,都不吹嘘,不炫耀,几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默默无闻。李师傅如此,其他人更是如此。

(三)

说起李师傅,左邻右舍,争先恐后,细说他的故事。

李师傅叫李科东,50岁左右,小个头,没什么文化,不擅言辞。由于为人太过老实、本份,得了一个“莽汉儿”的外号。莽汉儿家离后河戏楼不远,是濯水居委聘请的一位临时工。工资不高,负责一年365个夜晚的打更任务。从2012年开始打更至今,差不多快5年了。

最初的打更,是不为当地人所接受的。大家习惯了古镇的静,好好的瞌睡,被莽汉儿的打更声给搅和了,为此,左邻右舍多有埋怨。为了不多打扰大家休息,莽汉儿自制了一个竹筒,竹筒的声响没有锣声刺耳,一更敲锣,二更三更敲竹筒。直到后来发生的几件事,让大家改变了对莽汉儿的看法,也使打更成为了一种习惯并被认同。

2014年冬天的一个凌晨,胡家的商铺内冒出滚滚浓烟,莽汉儿来不及叫醒主人,破门而入,把火扑灭,主人才知晓。冉家的火厢没关差点酿成大祸,古镇一位老奶奶炕腊肉险些失火,都幸亏莽汉儿打更时的及时发现和帮忙,才减少了大家的损失。

现如今,邻居们都为莽汉儿点赞:“莽汉为人好得很,是副热心肠,哪家有事,都会主动去帮忙,不图回报”“你看嘛,那堆建材,换着是以前,哪敢随便堆放在外面?自从莽汉儿打更后,我们镇上就没发生过偷盗。”玩狮子灯的高手邬九师傅,边说边不停地竖起大拇指……

在大家热络的闲聊中,采访也结束了。微冷的天,李师傅用长袖子揩了揩额头渗出的细密汗珠,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急匆匆站起来,顾不上扯一下坐皱了的长衫子,带上家伙什儿,慌乱地走了。走出好远后,突然回过头,对记者喊:“今晚11点,我在戏楼这里等你们哈。”原来,记者要对李师傅打更的场景拍摄一段现场视频。

(四)

夜深了,古镇的街道,灯火阑珊,宁静致远。李师傅的钟声在夜间11点准时敲响:“敲打一更,大家小心。关好门窗,安全放心”“防火防盗,小心火烛”……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一种无法言说的情感涌上心头,有感动,有期盼,更多的却是温暖。

每晚11点开始,到第二天凌晨3点,每两个小时的一次打更,便是李师傅的巡夜工作。每一次,我都忽略了第三更的提醒,不是忽略,而是早已进入了甜美的梦乡。而李师傅,却用自己的脚步,重复着不变的路线,丈量着相同的里程。从后河戏楼出发,来到代表濯水人诚实守信的“天理良心”碑,穿过深远悠长的青石小巷,去往幽静的天下第一风雨廊桥,走到土家图腾的白虎广场,经过红色文化的红军渡码头,再大街直上,回到戏楼……独特的圆扣布鞋脚印,烙在了古镇的每一个角落!

暑往秋来,李师傅用他的坚守与执着,不厌其烦地提醒着人们“一更防火,二更防贼”。正因为这一份恪尽职守,古镇的居民享受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时光。

有道是:

一天一地一昼夜,一筒一锣一盏灯;

一诚一信一本色,一步一印一人生。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9:第一次走夜路

文/莫明

1975年,我十三岁。当年为寻找丢失的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在乡间寂静的夜晚,我一个人第一次走夜路。沿途,要跨过一条小河,经过一个村子,越过一条铁路。最让人胆战心惊的是:还要经过一片坟地。

那时村里只有初小,所以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起,到离村有四五里地的外村借读。这一借读就是三年,直到初中毕业。我们就读的这所初级中学在村子西北方向。因学校没有食宿条件,所以三年时间里,我们一天三个来回往返在学校与家里之间。不论刮风下雨、春夏秋冬。但是那时年少的我们不知苦滋味,一路上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不知不觉间也就到了学校。

到1975年冬季,我们就要初中毕业了(当时学制缩短,小学五年,初中二年,高中二年)。那天晚上,一百多个学生,全都早早赶到了。校长在会上讲完话后将毕业生登记表发给大家,要求同学们认真填写。并一再强调,这个登记表人手一份,要进入本人档案。没有填写这个表,就不能领取毕业证书。而毕业证书,可是将来招工呀,当兵呀,甚至长大找对象的重要筹码,所以同学们都很重视。

开完会,已是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将登记表夹在腋下,和同村的孩子一起说笑着往家走。可到家里我才发现,夹在腋下的登记表不翼而飞了。我一下子慌了神,心想没有登记表毕不了业,这几年的学不是白上了吗?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将丢失的登记表找回来。也顾不上与家人打声招呼,我就又返身进入夜色。

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全乡停电。劳累了一天的乡亲们早已沉入梦乡,沿途除了偶尔能听到几声狗叫外,一片静寂。乡间小道两边是一望无际的麦田。麦苗刚刚露出地面不久,个个头上都顶着亮晶晶的露水水珠。我疾步行走,跨过村西的小河,越过西村,然后走上了铁路。上了铁路不多久,远远地在月光下看到铁轨上有一纸质的东西。我紧走几步,拿起一看,这正是我丢失的登记表。我心里一阵狂喜,庆幸自己及时寻找,要么第二天火车驶过,表格肯定被轧坏。

我拿好表格开始往回走。去的时候由于心里有事,所以也未觉得有什么害怕。回来时伴随着一颗悬着的心落地,害怕也遂之而来。那天挂在天空的月亮若明若暗,通过月光能隐约地看到铁路旁边的一个个鼓起的坟头。看到这些坟头,我倒吸一口凉气,心开始悬了起来。平时听大人们讲说的鬼怪故事开始浮现在眼前。什么“黑脸红头发”、“两尺长的红舌头”等等,不一而足。我感觉自己头发一根根都竖了起来。想紧跑几步吧,可万一跌倒了怎么办?只好一步紧似一步地向前赶,总感觉后边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可也不敢回头看。远远地看到自己的村子在朦胧的夜色中,恨不得一步就能赶到。夜色中,我走过数百米的铁道。然后离开铁道走上乡间小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西村。到了西村,我不敢走村里,怕被村里人家的看门狗咬。只好沿村外的涝池走,当我终于看到了村西的小桥时,心才放下了大半。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终于回到了家。

回到家里,电还没有来,油灯大亮。原来母亲不见我从学校回来,放心不下,正动员乡亲们沿路寻找呢。这件事情虽然已过去了近四十年,但每当想起时还如同昨天才发生的一样。有了这样的经历,之后工作后翻山越岭,去了很多人迹罕至的地方。一个人深夜看工地,一个人多次走夜路,就再也没有害怕过。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0:南阳日报

文/孙华一

第一次失踪:被渔夫捉走

我是一只小小的螃蟹,生活在美丽的湖中。有一次,我出去觅食,发现前面有一张网,里面还有一些食物。我高兴极了,便急忙跑进去吃。可是,吃完食物之后我发现出不来了。突然,我连同那张网被提到了岸上。然后,我被拉到了很远的地方,并且被装到了一个盒子里。有一天,一个大哥哥把我带走了。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被拐卖了,有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家了。呜呜……

第二次失踪:逃到卫生间

我被那个大哥哥带到他家里,又被装进一个无盖的盒子里。有一天我趁他睡觉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盒子里逃出来。我爬呀爬呀,爬到一个潮湿的地方,赶紧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突然,我听见大哥哥伤心地说:“妈,我的螃蟹跑了,我的螃蟹跑了,这可怎么办啊?”我暗自高兴,终于自由了,耶!一天我出来找水喝,恰好被大哥哥的妈妈撞见了,她一下子就捉住了我,把我扔到了大盆子里。真倒霉,我又被捉住了!

第三次失踪:告别大哥哥

我被放到盆子里后,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当我醒来,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害怕极了,身子蜷作一团,心想:这下糟了,我的小命难保。妈妈呀,快来救我……又过了一会,我的眼前一亮,还似乎听到哗哗的流水声。我回到家了吗?这时,只听见大哥哥说:“小螃蟹,再见,去找***妈吧。”原来,是大哥哥把我放了。我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原来爱护我们小动物的好人还是多呀!

我又成了一只自由的小螃蟹啦,大哥哥我爱你!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1:第一次“单飞”

文/牟苏原

这是放寒假时候的事了,那天不到晚上七点天就全黑了。我和妈妈刚吃过晚饭准备放松放松,刚打开电影,妈妈的手机响了。很快,我就看到妈妈如着了魔一般,立刻打开电脑,从包里掏出文件袋,嘴里还嘀咕着什么“诉讼”、“故意伤害”、“防卫过当”等法律用词。过了一会儿,妈妈开始埋头收拾材料,一边整理一边对我说:“这会儿我得去单位加班,明天早上还有个会议要开,我要早点出发。你这会儿去姥姥家吧。”

此时在妈妈身后的我瞬间两眼发直,嘴巴张成o型。天哪!从我家到姥姥家虽然不太远,但是一路都是羊肠小道,天还这么黑,那么冷,况且我刚刚还看了关于UFO的纪录片,这不是要吓破我的胆儿嘛。我吭哧着、磨叽着,穿上衣服背上书包,晃晃悠悠地走出家门,开始了我的第一次“单飞”。

刚出门,我便不由自主地回想起那可怕的UFO,思想根本控制不住。出了门,我心生一计,想起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马上拧开水壶,以水代酒,将大半瓶“水酒”倒进肚子里,抬头挺胸,昂首阔步地走向“景阳冈”。

可是,一个个在风中凌乱的塑料袋和一盏盏忽明忽暗的路灯联手摧毁了我的壮志雄心。最悲惨的是,我还没有走出小区。

可恶,“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我把水壶当成武松的“哨棒”,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嘴里哼着“路见不平一生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哪知才走没几步,身子便不听使唤地猛回头,这下好了,走一步回一下头,手发软,腿打颤,脊背发凉,唉,“哨棒计划”也夭折了。

我在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脚尖点着地,耳朵像雷达一样竖起来,眼睛滴溜溜地左看看右瞧瞧,走一步探一步,仿佛下一步便要踩上地雷;外星人就在身后准备随时绑架我;僵尸就躲在下一个墙角,只等我一过去瞬间吃了我的脑子,这会儿没有超人和植物来保护我了。

我脑瓜都要炸了,我为啥偏偏要看UFO那个鬼东西,我现在真想马上忘掉那些折磨了我一路的UFO。我懊恼着、悔恨着,一抬头四个大字映入眼帘,“康瑞家园”。我揉了揉眼睛,字还在。哇塞,景阳冈,哦,不对,姥姥家到了,我兴奋地一蹦三尺高。

通过这次“单飞”,我明白了凡事都要勇敢尝试,在思想上给自己铺一条自信大道。恐怕这一次,我战胜的不仅仅是黑暗、恐惧和“UFO”,更多的是自己那颗恐惧的心!

加油,我的第一次“单飞”。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2:我的山与海

文/殷秀玲

儿子四岁时,他第一次离开我去看海。

那次看海,正值末伏,丈夫带儿子去南戴河,我因事未能前往。临行前,我告诉丈夫:孩子在吃东西时一定不能像你那样“生吞活剥”;海边早晚凉,千万别让儿子闹病;海滩有细碎玻璃和大个儿的石子儿,别划破他的小脚丫;孩子玩累了闹腾时你一定要耐心……我又叮嘱孩子:海滩人多,一定要拉住爸爸的手,别走丢了;一定要听爸爸的话……

丈夫非常惊讶,说我怎么突然之间变成了老太婆了,叨叨起来没完没了。但我说不服自己不这样做,只因母亲的角色,自会有一万个理由不放心。

晚上,空荡荡的房子只有我一人,我从未感觉到家里如此寂静。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信息,在电话旁转来转去,一会儿拿起报纸翻翻,一会儿拿起书看看,一会儿用遥控器不停换频道……铃声终于响起了,我扑向电话,“喂,孩子怎么样?”“孩子很好,放心吧!”话筒中传来了孩子玩耍的欢笑声。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第四天,丈夫带着儿子返津。下班后,我飞奔回家,快速准备接风洗尘的“晚宴”。正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忽然听到儿子在楼下喊我,隔窗一看——果然是他们。我放下手中的炒菜铲,关掉煤气灶,带着围裙飞也似的从六楼俯冲下来,抱起儿子亲吻他。儿子搂着我的脖子说“想妈妈了”。我坚持抱着他,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来。

晚饭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听儿子的“趣事”。丈夫眉飞色舞地说了起来:孩子在大海面前非常勇敢,反复从沙滩跑向大海,有几次让浪花冲回岸上,他又冲进浪里,非常顽皮。清晨,到海边看日出,孩子捡拾那些小螃蟹和小贝壳,兴奋极了。他问鲸鱼、鲨鱼都跑到哪去了?对大海充满了好奇。

儿子似乎还沉浸在大海的乐趣中,从抽屉里翻出相关的图画书,指给我看。“妈妈,大海可大可大了,我捉到了小海马、小螃蟹,还有好看的贝壳……我到大海里游泳了,还喝了几口海水,是咸的,一点儿也不好喝……我看到了海上日出,大太阳一下子就蹦了起来。”真没想到,他看到大海会如此兴奋。

丈夫和孩子冲澡后就睡下了。看着酣睡的父子俩,听着儿子睡梦中的微笑和丈夫的鼾声,我倏然感到:他们的存在让我感到幸福。他们是我的山,是我的海。只要有他们,家就不再空空荡荡、寂寞无聊。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3:恐惧

文/帝都栗冬

第一次感觉到生命的可贵,第一次体会到对生命流逝的恐惧。昨天晚上从梦里惊醒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脆弱,对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能为力,我只会不停地哭啊哭啊哭啊哭,当时我是多么害怕又再次梦到那个。但是妈妈说过,做这样的梦,是为那个人在积福,所以,但愿妈妈这次真的没有骗我。

上大学来第一次想家,第一次那么痛哭流涕。因为梦到我家老头儿……我好害怕他不告诉我突然就离开我,我肯定会疯的!从去年冬天开始,老头儿身体就越来越差,估计大部分都是由于他不戒烟造成的。刚开始我很想劝他戒烟,但是,他根本就戒不了,我想到了鲁迅先生,即便吸烟有害健康,但是那已经是一种习惯,割舍不了的那种习惯。于是,我就一直迁就着他,没制止过。但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的想法是那么幼稚,真的很幼稚,我是在害他,我也是在害我自己!因为如果他健康出问题了,就不会陪在我身边了,就不会宠我了,就不会对我笑了,也不会唠叨我别整天坐在电脑边上……

真的希望他就这么一直陪着我,一直一直,其他什么都不重要。只要每次回家都能看到他在家门口坐着等我回来,就好了。我相信,一定会的,因为我的老头儿是最棒的,我的好运都在他身边,所以他肯定会好好的!好人一生平安,我家老头儿肯定会平安的。

老头儿,等我回去,等我再长大一些,再挣些钱,我就带你去好多地方,带你吃好多好吃的,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回报你,所以你要等我把欠你的债全还完了,那时候,我不会……我还是不想离开你!

已故的那些爷爷们,你们要保佑我最爱的爷爷身体健康,一切都好啊!我以后会做很多好事去积德,都记在我最爱的那些人身上,我不要,一点都不要。

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倍加珍惜。我现在真的很恐惧,对死神的恐惧,我害怕他带走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但是,我一定会坚强,因为我越是害怕,敌人就越猖狂,所以我不能投降!

所有的一切都只愿你们能好好的,这样,就够了。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4:梅林奇遇

文/鲍安顺

第一次在梅林遇见阿梅,正值梅花盛开,红梅嫣然微笑,像一朵朵雪地飘浮冷枝之上的快乐精灵,而白梅开在雪地里淡然宁静,冷冷得像无数遥远星光。梅林里阿梅的身影清瘦苗条,透出少女清纯的风韵。

阿梅是我三十多年前的大学同班同学,那片梅林就在学校的植物园里,记得那是一个雪后放晴的星期天,梅林里的人不多,因为很多同学都到城里吃喝玩乐去了,我俩却在这冷艳芬芳的世界里不约而遇。我手捧一本《三角级数论》在梅林里徜徉,隔过梅林看见阿梅在小溪边高声朗诵“风流歌”,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首脍炙人口、享誉中国的好诗,阿梅读得声情并茂,如入无人之境。

阿梅发现我偷窥她,羞愧地笑得脸色红润,她清秀的眉宇间透出一种少女如梅花一样的鲜艳和娇美。她朝我招手并高声说,过来呀,我一个人在读诗,咱们一起在梅林小溪边读诗才叫朗诵!那天我没有接受她的邀请,我说自己方言太重,而且也不懂文学和诗歌。阿梅听了哈哈大笑,她说文学是生命的礼赞,诗歌是生活的高歌。我听得呆若木鸡,傻瓜般一言不发。

记得一年深冬去一座城市梅园,那也是雪后放晴梅花开放的时候,我手拿一本海子诗集,虽然没有读出声来,可是被书中那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感动着。在梅园里我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正是阿梅,十多年没有见的她变得有点发福了,脸色红润中透出一种成熟与老练。她看见我手中的诗集惊讶地说,我们班上的理科高材生也喜欢上诗歌了。我惭愧地回答她,工作太清闲没有事干,不爱好打牌、喝酒,也只有做别人不想干的事情了。阿梅听笑了,她说她太忙了,家里有老公女儿,单位有永远也干不完的事情,没有时间读书看报。她还说,这片城市梅园就是她种植的,她要成为这片梅园的主人,将来还要把它打造成一个公益园林,或成为一个能有很好经济效益的种植和观赏于一体的园林基地。那个时候,下海是一个时髦的词汇,阿梅说她已经半下海了,她时刻准备脱掉公职的外衣和枷锁,做一个大海里自由闯荡的自由人。她说着笑了,不再清纯,笑脸却非常灿烂。

今年冬天遇见阿梅,已经是大学毕业三十年过去了。我出差顺道去了母校看那片梅林,不见一枝梅花,周围都成了一片林立的楼房。我正在徘徊时,突然发现阿梅,她说她也是顺道来看这片梅林的。如今的她变得身材很胖,面容深沉中爬上了一些皱纹,她看见我时很平静地说,老同学呀,真是有缘,那是寻梅之缘,不是天地姻缘?我笑着问她,如今是不是一个小富婆了?她回答,钱是身外之物,不是她现在所追求的,在经历了人生许多磨砺之后想法大变了,最近她开始研究佛学,就比如研究我们为什么有同学之缘,还有几十年的寻梅之缘。我听了心情沮丧,于是轻声问,什么叫佛,请给我解释一下。

阿梅笑了,笑得很快乐也很从容,她说自己最新研究佛学的感悟,就是“佛学是一门让人忘却烦恼的艺术”,她曾经在梅花丛中有过浪漫少女的五彩梦,也有过脚踏实地的生活梦,可是她现在变了,又开始喜欢读书,从读书中寻找宁静,也在读书中获取智慧,就像一个人静静地守在梅花丛中,那心灵的微笑只有自己知道!

关于第一次的文章15:第一次独自回家

文/周沐

每次放学时,看到同学能自己回家,我都会向他们投去羡慕的眼光,多希望哪天我也能背着书包独自回家呀!

今天是我第一次尝试放学独自回家的日子,当放学的铃声响起时,我的心情激动万分。走出校门,我的心里有些自豪,也略带着紧张。我沿着学校西侧的道路走着,路上还遇到好几个同学,于是我们一路说说笑笑,感觉自由自在。

到十字路口时,我们得“分道扬镳”各自回自己的家。在这个没有红绿灯、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有的车像一阵风,从我眼前一晃而过;有的车鸣着笛,好像在对我说:“嘿,小朋友,注意安全哦。”看着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像是源源不断的流水,我有点沉不住气了。于是,我看到两辆车相距远一些时,便迅速地冲了过去,顿时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过了马路,就是我家的小区了,小区里人很少,我开始警觉起来,耳边不停地响起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话:“不能和陌生人讲话,不能和陌生人走……”一会儿,我看到对面急匆匆地走过来一个人,我偷偷瞄了他一眼,有点害怕,心想:不会是坏人吧!于是我急忙离他远些,背着我沉重的大书包,竟然一口气冲到自己家门口。急促地敲开门时,我已经满头大汗,心怦怦直跳。奶奶看到我,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第一次写字,第一次拉琴,第一次演讲,第一次参加公益活动……经历过这么多的第一次,这次的经历给我带来的感受却是很特别,也非常深刻的。它让我明白了,只要你有勇气踏出那一步,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