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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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文章1:家有菜园

文/赵明宇

在农村,居家过日子,有个菜园真是一种福分。菜园无需大小,一分地、二分地均可;位置也不必选择,房前屋后有片空地,远近皆宜。只要你勤快,一年四季的餐桌上就会变得丰富多彩,新鲜蔬菜让你享受劳动和收获的快乐,感悟生活的美好。

在城里住久了,到街上买菜,常常会想到老家的菜园。

老家的菜园在村外,有一分半地。春天里,把一车天然的农家肥拉倒菜园里,散开,然后脱下棉衣,在暖暖的阳光下,用镢头或者铁锨把松软的泥土翻一遍,让农家肥与泥土拌合。再用铁耙打磨平整,分成几个小畦子。先浇水,洇湿土地,撒上莴苣、茼蒿的种子,上面覆盖一层土,三天后就会冒出一层绿色的嫩芽。嫩芽越来越大,很快变得一片葱绿,遮掩了垄背,就可以采摘了。把莴苣、茼蒿用开水焯一下,凉拌,格外爽口。也可以拌上白面放在笼箅上蒸熟了,浇上麻油、蒜汁,吃起来又是一番滋味。

到了谷雨节气,还可以栽种辣椒、茄子、黄瓜、南瓜、大葱、西红柿。只要把种子埋进土里,土地是不会拒绝生长的。某一个初夏的早晨,你去田里,顺便走进菜园,从竹竿儿架上摘一个顶花带刺的黄瓜,咬一口,凉丝丝,嘎巴脆,那叫一个鲜。在田里累了,悄悄到菜园看看,看着自己种下的蔬菜长势茂盛,心里流淌着喜悦。作为一个种田人,是不需要买菜的,回家的时候,顺便在菜园里采摘一些蔬菜,院子里的石板饭桌上,诱人的粥香就会掺揉了一家人的欢声笑语。

头伏萝卜中伏芥,到了三伏种白菜。盛夏季节,暑热难耐,刚刚腾茬的菜园又是一番忙活。你挥汗如雨,把菜园再打磨一遍,先种萝卜,再种大白菜。那么小的一个个褐色的籽粒,被你小心翼翼地撒进浅浅的沟壑间,掩盖一层绒乎乎的土,三天就会冒出来一个个绿色的小脑袋。小脑袋越来越大,直到三个月后,天冷了,寒风一阵紧似一阵,就变成了一堆堆的萝卜,一棵棵大白菜。把萝卜洗净了,放进菜瓮里,一层萝卜撒一层盐巴,腌制起来。吃饭的时候随手捞出来就是一道菜,能吃多半年呢。把白菜拉回家贮存,用玉米秸秆覆盖,或者放进地窖,一个冬天就不愁没有蔬菜了。冬天一场大雪,你在家里无事可做,扒开玉米秸秆,露出了猫冬的大白菜,挑选一棵拿回屋里,凉拌、爆炒,剁碎了包饺子,生腌,变着样儿吃。

白菜生长的间歇,中秋节期间,正是种植大蒜的时候。把白白胖胖的一瓣瓣大蒜埋进浅浅的土层,大蒜就伴着麦苗儿越冬了。过了年,蒜苗儿起身,抽薹,餐桌上又添了美味。而长得丰满的大蒜,编成长长的蒜辫儿,和红红的辣椒一起挂在门楣上,吃饺子、捞面条的时候随手摘下三五瓣,作为调味品。

在乡下居住,没有菜园的人家,在门前路边找一块巴掌大的地方,埋进去几颗丝瓜、豆角的种子,围上小篱笆,那也是一个袖珍菜园了。瓜秧顺着墙角向上爬,绿意盎然,极富诗意。厨房里飘出香味,舌尖吻着自己看着长大的蔬菜,你会想起蔬菜的生长,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农村的文章2:尝菜

文/师正伟

一进入腊月,尝菜就成了农村最红火的一道宴席。

尝菜,指农村人杀猪后招呼亲朋好友来品尝的第一口鲜肉。受邀尝菜的人,除左邻右舍和自己亲戚之外,就是村庄德高望重的老者、有威信的村干部,以及和自己关系最好的几个朋友,还有一年当中给自己帮过忙、凑过紧、救过急的一个都不能少。

尝菜一般在晚上进行。天一擦黑,受邀的人就给东家孩子拎些瓜籽、糖、杏干、核桃之类的小年货准时赴约,先到灶屋里给女主人说几句客套话,用手摸摸猪肉,预定几斤过年肉,就入席就座。

尝菜一般分三道菜。第一道叫“硬”菜,也叫炖菜。就是把猪腰窝子上的肥肉切成块,放到大锅里加上土豆块或粗粉条,炖上半天,直接用小面盆盛上,放在炕中央,顿时热气腾腾,满屋生香,惹得人垂涎欲滴,馋虫咕咕叫。微弱的灯火照耀下,一张张纯朴的脸上写满了肉香的诱惑,有人甚至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但这第一道菜有讲究,只能由坐在主席上的杀猪匠动第一筷子,谓之“敬匠人”。只见杀猪匠先夹一块五花肉,蘸上蒜泥,放口里嚼两下,随口说道:“好!农家食吃肥的土猪肉就是香!”于是人们就抛了那份假意的矜持,纷纷动筷。主家也会热情的招呼大家:“吃、吃,都把筷子轮圆吃。”看到客人吃得嘴上冒油,主人心里也热乎乎的。

第二道菜叫“软”菜,也叫炒菜。把新鲜的后鞧、里脊、前槽肉洗干净,切成片,再加少许正宗的酸菜,放点葱花,花椒面,滋啦啦炒上一大盆,端上桌,香气扑面,让人垂涎三尺,操一筷头入口,回味无穷。有人边吃边稀溜的说:“好吃、过瘾,就是解馋”。

第三道菜叫“花”菜,也叫灌肠菜。在猪血中加入姜末、辣椒粉、味精、香油,搅拌均匀,灌入小肠中,两端用线扎紧,煮到一定的时候用针在肠体上刺一些针眼,一是为了放出气体,防止煮时膨胀迸裂,二是为了掌握火候,当没有血水从针孔中渗出时就捞出来,趁热切一块放在嘴里,鲜美可口,香而不腻。民间俗语:“忙不忙,吃灌肠”就是由此而来。

酒肉不分家,尝菜也须酒助兴。尝菜时一般不高升五魁,猜拳行令,只喝“闷酒”。酒多是自家酿制的黄酒、米酒,条件好一点的人家也备几两烧酒,人们一口肉一口酒,东家长西家短,回味着一年的收成,谋划着来年的打算,天南海北的唠嗑,说的全是过年话,喜庆话,祝福话。

三道菜上完之后,酒也喝的差不多了,场子上辈份高的人就喊一句“不早了,开猪血!”主人就会把用猪血和荞面混合在一起刚蒸出锅的热呼呼的猪血黄儿切成四方四正的方块馍馍端上来,黑里透红的猪血黄儿,里面泛着猪油的小泡沫,吃起来有猪血的香味,荞面的劲道,让人感觉酥口上心,满嘴生津,大饱口福。

来参加尝菜的都是各家主事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没有这个福份。但散场时,主家都会让客人带上一小包猪血黄儿,回去让婆娘娃娃尝尝鲜,沾沾喜气。

尝菜,不仅是一种风俗活动,更是一种过年的仪式,其中不仅有满足食欲的成份,它所包含的,更多的是浓浓的乡情,淳朴厚道的人情……

农村的文章3:飞翔的力量

文/孙建成

黑龙江农村插队二三年后,队里几乎每年都有知青被推荐去当工农兵大学生。我争取了几年,每次都被排除出来。

1979年,知青大返城,我顶替母亲进了上海一所中学工作,当了物理实验室的管理员。第二年,华东师大夜大学招生,父亲动员我去参加考试。没想到,居然被录取了。录取通知寄到工作单位,要学校盖章同意。校长找我去谈话,说是不同意,理由是占用了两个半天的上班时间。最后,还是我母亲出面恳求,才勉强过了这一关。

华师大与我并不陌生。插队期间,我因伤病回沪休养了半年多。有一个中学同班同学此时正好是华师大政教系的工农兵学生,我们关系很好,我几乎每星期会去他那儿,到学校图书馆借书看。看过哪些书已记不清了,印象深刻的有《堂·吉诃德》和《伊利亚特》,对书中所展现的无所不能的想象力和对宏大叙事的掌控惊叹不已。成了夜大学生以后,在5年时间里,华师大成了单位、家庭和学校三点一线的一个点。自行车轮将三点串联成线。未成家的日子,从南市老城厢到单位再到学校,骑自行车往返约3个小时;结婚以后,从虹口山阴路到单位再到学校,骑车也近3个小时。深夜骑行在大街小巷间,心灵的放松和体能的疲惫并存。经常骑车同行的同学,去老城厢时,有沈赞俊等;住虹口时,有朱斌等。大家一路骑行一路谈天,回想起来,颇有“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之风韵。

在夜大课程中,现在想来,得益最深的是《古代汉语》这一课程。由浅入深,读懂繁体字,看古书经典,对当时仅受过小学教育的我,几乎是“一步登天”,但也省却了不少弯路。后来,职称考试的古汉语顺利通过;再后来,曲折艰辛的台湾寻亲中的书信沟通,这门课的知识颇为实用。汉字六书尽显汉文字精髓,先秦诸子文选一展先人叙事的微妙、状物的精准、逻辑的严密、思辨的无所不能,让初学者入迷。

1982年,我在文学期刊上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自此以后,对写作的热情一发而不可收。同时,也断了其他的念头。毕业以后,我离开学校,转入一家教育类杂志当文字编辑,之后虽然数度变换单位,但始终没有离开编辑岗位。我的小说创作在八十年代末渐入佳境。1988年获得了“上海文学新人奖”。夜大学的学术规范、阅读视野以及文字锤炼,给了我文学创作飞翔的力量。有时候问自己:除了写作这条路,我的人生是否还有其他的选择?没有答案,人生不会重来,但我知道,写作无疑是最适合我的一门行当。

由于身体的原因,精力和记忆亏损,提笔忘词已成常态。犹豫再三,还是要写这篇短文,为了感恩:一是感谢师恩,二是感怀同学缘分。杨益萍、郏宗培、孙泽敏,与我在工作和写作中曾有过交往,他们给予了我关心和支持。厉永斌为小女策划出书历时一年多,后来周玉洁也参与其中,终成正果。黄可磊作为律师,接下我当年下乡时乡亲的人命案,使之得到应有的赔偿。王国民在我生病时帮忙寻找医生,并提供治疗建议。王洁的丈夫和我是同事,他曾于1992年撰文评论我的小说创作,此后又在他主持的报纸小说连载栏目上,陆续发表了我的三部小说。退休前的几年中,我有幸与司徒伟智一起编书,他亲历了“文革”以来的上海文坛,对中国现当代史颇有心得,我在他身上感性地触摸了那个年代的体温。

农村的文章4:乡村的碾房

文/郑恒萍

在北方农村,不管规模大小的村庄,村子里都有碾磨房,有碾子的叫碾房,有磨的叫磨房。碾磨作为一种历史最悠久的农村生活用具,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远古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我的老家是一个亦商亦农的繁华古镇。在人民公社时期,每个生产队都有自己的碾磨房,是坝上农村拥有碾磨房最多的地方。那些沉重而硕大的石碾石磨,不知石匠师傅是在哪里打磨刻凿出来,又是怎样运到偏远的坝上农村,今天难以考证。历经数百年的磨合,光洁而瓷实,久久不会散尽的麦香,在历史的记忆中,穿越时空,与村民的血脉息息相通。

碾房一般都位于每个生产队的队房附近,碾房与村民的住房一样,都是土木结构,大约都是三间打通的平房,黄土泥巴抹墙,溜光的黄土地面,整洁而宽敞。碾房里面有石碾子,碾房是当时典型的原始的手工作坊,用以加工莜麦以及豆类。农家俗称磨面叫做推碾子,一个推字道出了碾子这种原始而古老的劳作方式,但是就是这种古老而笨拙的方式,却伴随着村民不知度过了多少年年月月。

家乡有三宝:土豆、莜面、大皮袄。莜面是这里的主食,制作起来却很复杂,最重要的工序,就是把晾干的莜麦上炒锅炒熟了,用碾子加工成面粉。

碾房虽小,却是人来人往,异常热闹。婶子大娘们提着装小麦和莜麦的簸箩、筛子、笤帚等家什,在磨房里忙忙碌碌,进进出出。她们把莜麦均匀地铺在碾盘上摊成一个薄薄的圆圈,然后推着碾子一圈圈地转动,妇女的头上包一块毛巾,拿一把干净的扫帚追逐着石碾子,跟着打圈,把挤到碾盘边沿的莜麦扫到中间。慢慢地,莜麦变成了白生生的面粉。待面碾好了,再用箩细细的过一遍,用小簸箕铲起来放进口袋里,推碾子的活计算是完成了。这时候妇女全身都是白白的面粉,眉毛、脸上仿佛搽上了一层细粉,眼睫毛都变成了白色。妇女们看着各自的滑稽样,于是你推我一把,我推你一把,相互调笑着,在笑声中忘记推碾子的辛劳,望着满满一口袋的面粉,心中满是希望和喜悦。

碾房是倾诉心事舒缓心情的好地方。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尤其是农村的女人,心直口快,心里不藏事,心情的晴雨表就表现在脸上,农村事情无大小,大到娶媳妇聘闺女,小到刷锅洗碗这样的小事情都会拿到磨房里交流。家里有了烦心事,和好姐妹边推碾子边唠叨,倾诉烦恼,彼此解劝开导;说到高兴处,女人们会笑弯了腰,日子便在这种不经意中流逝了。

碾房又是化解矛盾、调解矛盾的好去处。邻里之间、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在长期相处的过程之中,难免磕磕碰碰,难免争争吵吵,更难免因误会而产生隔阂。当矛盾的双方一同走进碾房,难免不互相帮衬一把,一方推碾,一方帮忙,于是打开心中话匣子,推心置腹、各自检讨,话说开了,矛盾解除了,误会也就烟消云散了。

生活就这样在碾子的隆隆声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度过,岁月也在滚滚的石碾下一圈一圈的流逝。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农村的千家万户,农村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产量飞速增长,电动磨面机取代了古老的碾磨房,隆隆的机器声代替了嘎登嘎登的马蹄声,代替了碾子单调的轱辘轱辘声,村民们不用再大笸箩小筛子的劳作了,只需要把莜麦放进机器的漏斗里,面粉就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进入了村民的口袋里。

如今,碾房早已不复存在了,曾经的热闹、曾经的喧嚣,曾经的功臣,如同大浪淘沙,随着历史的河流滚滚而去。有的石碾垒在了猪圈的墙上,有的支在房屋地基的墙上,有的像一个嶙峋的骨架,散落在村子的一角,成为了旧时代的一种痕迹。古老的碾磨房,不见了那几十载的风光和繁荣,在沧桑的历史舞台上,演完了最后一场戏,讲完了最后一个故事,毫无所求的悄然离去。

原始的石碾子,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它碾过沉重的历史,也见证了时代的变迁。碾子时代过去了,永远留在斑驳的岁月里。碾盘在碾房中一圈一圈滚动的声音,早已成为一种历史散落在村庄飘荡的风中,那吱吱嘎嘎的声音,那漂浮在空气中的粉末,是那么让人回味无穷。碾磨房已成了一种概念,一个词语,一道风景,永远定格在人们的记忆里……

农村的文章5:握住手中的幸福

文/蒋波

同事来自农村,和妻子租住在城里,无房无车无背景,只有一张大学文凭,他勤劳朴实而能干,对生活充满向往。

虽然只是普通的工薪族,却生活得有滋有味。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自怨自艾,对金钱名利也没有太多的欲望和追求,而是合理安排生活开销,只待时机成熟贷款买房。工作间隙,单位很多人都在发牢骚感慨,物价上涨,工资平常。有车的想换更好的车,还不时对上涨的油价愤愤不平。有房的每日对婆媳关系议论纷纷,是非不断。还有一些人,抽空炫名牌,业余或去歌厅舞厅排解空虚。这些人相对说条件都很好,但还总是觉得生活无聊乏味,日复一日,单调而无趣,感觉不到实质和意义。没有压力,自然就没有了动力。

相反,我的这位出身农村的同事却毫无怨言,对生活充满热情,过得满足而开心。他脚踏实地,对工作认真仔细,节假日别人去旅游玩乐,他会回农村老家,帮父母做农活,回来时顺便带一些农村新鲜的果蔬。妻子怀孕后,由于双方父母都远在农村,不能照顾,他就当起了业余厨师。今日炖鸡汤明日烧排骨,两个人恩爱而甜蜜。不知为何,其余同事对他有点平淡但充满爱的小日子羡慕不已,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更有奔头。是呀,幸福是触手可及的,简单的,要珍惜的。只有握住手中满满的幸福,才会满脸笑容阳光灿烂。相反,永远不知足,不满足,太多的欲望,只会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与快乐和开心失之交臂。

邻居家境殷实,一座漂亮而气派的小洋楼,为儿子结婚,大把投资,新买了豪车,新娶来的儿媳像明星,十分漂亮。老两口脸上乐开了花,谁知好景不长,结婚不久,婆媳不和,口角不断,丰厚的物质没有换来家庭的和睦安宁。为了儿子,老两口只得在附近又买了一处楼房。不久,胖嘟嘟的孙子出世,公公出去挣钱,婆婆负责看护孩子,在如此稳定优越的环境中,按说小两口应该满意了吧,谁知,两个人为谁做饭炒菜争吵不断,为家务事斤斤计较,互不相让,过得并不幸福。别人都为了生活奔波,脸上充满希望,而他们夫妻二人虽什么也不用发愁,却内战不断升级,除却啃老去父母家吃饭外,其余的时间,争吵指责,互相数落对方的不是。长此以往,小伙子满脸颓废与慵懒,小媳妇俊俏的脸上写满郁闷,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甚至有的时候,在浓烈火药味的冲击下,小媳妇不是要回娘家,就是寻死觅活,闹腾得厉害,很让人堪忧。听老夫妻说,儿子儿媳恋爱期间,感情还是很好的,对未来充满规划和憧憬。真的走入婚姻后,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昔日的感情反而淡了……

其实,生活中的幸福随处可见,并不难找。几乎一无所有的日子,只要心中有爱,有进取心,便是幸福的;看似幸福美满的婚姻,不珍惜,肆意挥霍,伤害对方,即便满手的幸福,也会消失殆尽,只剩下无休止的苦恼和不快。那么,朋友,请珍惜呵护属于自己的,握在手中的幸福吧,只要你用心了,就会收获满满的真实的幸福,拥有开心和快乐。

农村的文章6:拾秋

文/薛铁所

过去,农村每年秋收以后,孩子们星期天不上学,就会三五成群相约去拾秋,就是到秋收过的庄稼地里捡拾遗留的瓜果粮菜。

这一天,既可以名正言顺地满世界乱跑,又能有满满的收获,受到家长的夸奖,这也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一项活动。

吃过早饭以后,拿上一把镰刀、一个萝筐、一条口袋,约三五好友向田野出发。

当时的农村,秋季种的都是玉米、高粱、谷子,有时候在地垅上套种一些豆角、萝卜、南瓜等。总之,不管是什么,只要可以吃,统统都要。

那时候没有收割机,收玉米、高梁、谷子都是男人们用镰刀割倒,女人们用手一个一个把玉米穂掰下来,用镰刀把高粱穂和谷子穂割下来。由于庄稼杆长得高低不齐,又堆在一起,再细心也会有一些玉米穂或高粱穂、谷子穂被遗留在庄稼秆里。我们只要用镰刀在庄稼秆里仔细翻找,就会有不少收获。

豆角蔓缠在庄稼秆上,要先摘豆角后,才能割倒庄稼秆。秋收时人们只注意摘上面的豆角,往往不注意靠根部的豆角,所以,我们往往在一颗豆角蔓的根部就可以摘一大把豆角。

南瓜的蔓子很长,好多会爬到地外面的荒草丛里,沿着瓜蔓,顺藤摸瓜,常常会有意外的惊喜,找到一个甚至两个金黄色的大南瓜。

地垅上的萝卜有时会被杂草掩盖,秋收时未被发现,用脚在草丛中仔细踩,会发现有个硬硬的萝卜头,用镰刀挖一挖周围的泥土,用手一拔,一个白生生萝卜就出来了。

孩子们有时候也做点坏事。口渴了,就找一块还没有收割的胡萝卜地,看看周围没人,偷偷拔上两个又脆又甜的胡萝卜,在水沟里洗一洗,大快朵颐。

玩够了,疯够了,口袋里装满了玉米、高粱、谷子,萝筐里装满了豆角、萝卜、南瓜,孩子们扛着口袋,提着箩筐,拿着镰刀,高高兴兴、有说有笑,打道回府了。

农村的文章7:春天的浪花

文/高琴琴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农村的岁月留给我许许多多酸酸甜甜的记忆,它像朵朵浪花,时刻在我心中荡漾……

捉迷藏

我小时候,用电还不算普及,夜晚通常用煤油灯,四周经常是漆黑的;也没什么娱乐,偶尔看场电影、看唱大戏、听瞎子说书等。唱大戏、瞎子说书,孩子们听不懂,就是凑热闹而已,但看电影是全村老少最喜爱的。每当电影队来我村放电影时,小朋友们总是早早到场,快乐地跳着笑着,电影一开便鸦雀无声了。如有好电影,有时,我们相约上十多个小朋友,借着月色到邻村或进城去看。看完电影回家时,夜已深了。担心遇到野兽,一路上,我们轮流打着手电筒,有的捡上两块石头,边走边敲……

在傍晚孩子们做完作业后,一般就到村头的打谷场上去玩,黑灯瞎火的没什么好玩的,我们就在月光下玩老鹰捉小鸡和捉迷藏,我最喜欢的是捉迷藏。游戏一开始,把所有的小朋友分成两家,一家藏、一家寻,当此家所有的成员都被找到后,就与对方交换着玩。要是在平时,黑洞洞的地方是不敢去的,但捉迷藏时就变了样,真是哪黑就往哪钻,通常孩子们躲藏的地方是:墙壁缝、麦垛旁和破草房之类。为了让对方找不着我,有一次,我藏到牛圈的牛槽里,牛儿们有的吃草,有的站着打盹,我灵机一动,后来竟躲到一头老牛的肚子下,这老牛在地上不停的挪动,忽然老牛竟踩了我一脚,“好痛啊!”我动了动身子,仍然咬着牙一声也不吭。我方的小朋友都陆续的让对方找着了,可他们就是找不到我,大概过了很长时间,对方只得无奈的叫唤了:

“出来吧——我们不找了。出来吧——出来吧!”

于是我才得胜似地从牛肚子下慢慢地钻出来……

狼来了

童年留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回忆,但也有让我受惊吓的时候。小时候在没有月色的夜晚我们是不去玩的,因为到处是漆黑一片,风一吹沙沙的响,挺吓人的。特别到夏秋之季,庄稼地里黑压压的一片,狼、狐狸、猫头鹰等有了藏身之处。那时我们家养了一头母猪,母猪刚刚生产下十多只小猪,我们全家人都非常的高兴,等小猪满月后就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钱了。有一天半夜里,我们睡的正香,忽然听到猪圈里传来了母猪凄惨的嚎叫声,原来是狼来吃小猪了,父亲常上夜班不在家,我们姐妹几个都很小,妈妈一个女人家不敢出去,只好在天窗上用力的拍打……

母猪的嚎叫声一浪高过一浪,在寂静的夜空中回荡着,这声音凄惨尖利,令人胆颤,令人揪心。我躺在炕上,一动也不敢动,心砰砰地跳个不停,唯恐狼闯进屋来咬人,那个夜晚实在是太惊险、太恐怖了。第二天一看,小猪的确少了一只,被狼叼走了,怪不得昨晚母猪伤心的叫个不停呢!

还有一次,半夜里忽然听到鸡窝里传来母鸡公鸡杂乱的大叫声,这声音好像是在呼唤求救,又好像是在奋力搏击,我猜想一定是黄鼠狼来吃鸡了。难道是晚上忘了拦鸡窝,还是……鸡窝里传来的厮杀轰鸣声愈加急促激烈,妈妈仍旧是站在炕上用力拍打着天窗,以此来把野兽惊跑。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用被子蒙住头……天亮一看,鸡窝仍然用石头盖得严严实实,揭开鸡窝拦石,鸡也一只不少,估计是一只大老鼠钻进了鸡窝,半夜里群鸡与老鼠展开了激战。唉,虚惊一场,农村的夜晚有时真让人胆战心惊啊!

走亲戚

在农村,大年刚过,正月初二,人们便开始走亲串友了,俗称“出门”。从正月初二到正月初八、九我们几乎每天都要走亲戚,母亲则留到家里招待客人。每当正月初二早饭过后,我们便提着妈妈准备好的礼物依次去舅舅、姨姨、老姨家去出门。那时也没什么交通工具,就凭两条腿走路,我带着四个弟妹走小路去亲戚家,走累了就坐下来歇一会,一路上弟妹们说说笑笑,好不热闹。大弟双手佯装开汽车的样子,小跑着走,小弟小妹们蹦蹦跳跳的走,我既要招呼弟弟,又要招呼妹妹,忙的不亦乐乎。年仅六岁的小妹走不动时,我们姐弟几个就轮流着背着走一会,要是谁不听话,我这位大姐可就要动用武力征服他们了。到了亲戚家,他们都热心的款待我们。亲戚们知道我会唱歌,于是我走到那就唱到那,每当开饭时,舅舅、舅妈总要说:先让琴儿唱首歌,咱们再开饭。表哥表姐们也笑着说:“不唱的话就不给吃。”于是我便唱上几首拿手的歌儿,众人开心的笑着,并且夸上几句……

我的二妹从小被二姨家收养。每年春节后或暑假期间,我们都要到中阳二姨家去接二妹回家住段时间。从离石到中阳的一个小山村起码有四十多里路,当然也是步行着去步行着回。有一年夏天,刚放暑假,早饭后,我和弟妹们就出发了。走到马茂庄村口时,看见一个十几岁的男孩正坐在大门口吃饭,身边还蹲着一条大黑狗,看见狗我就害怕。忽然那男孩朝我们问话了:“哪里的,打狗日的。”我灵机一动稳稳的说:“我们是王家坡的小朋友,咱们还是邻居呢,中国人还打中国人呢?”那男孩一笑,问我们去哪里,我说去中阳的一个小山村,男孩咧着嘴笑吟吟的说:“那很远哟,你们快走吧”。

一场惊险被我幽默的话语摆平了。否则打一顿是小事,那条大黑狗若叫那主人一吆喝,扑过来咬,才是最可怕的。

我们仍然是走走歇歇,接近午后时,天空骤变,乌云密布,电闪雷鸣,豆大的雨点落在我们身上。我们加快了步伐,小跑着前进,迎面是一条大河,我一声令下:赶紧过河。要不洪水下来我们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在哪过夜啊!于是我们冒雨渡河,我穿着妈妈新买的塑料凉鞋,因为一着急没有来得及脱下,就连鞋过河。不知为什么,有位叔叔却不慌不忙的仍然在河中心洗车,过河后,我突然发现自己脚上的凉鞋不知什么时候被水冲丢了一只。看着双脚上只一只凉鞋,我心里更加心急火燎,这时雨下得更大了。但我只得转身回来在水里找鞋,找了半天仍没找到,我吓得嚎啕大哭……在水里洗车的叔叔听到我的哭声,朝我走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我过河时把一只鞋丢了,现在脚上只有一只鞋,让我怎么走路哇,离二姨家还有十来里路呢!叔叔见状,忙帮我在水里摸鞋,东摸西摸,不一会儿叔叔终于给我找着了,我高兴的接过鞋,对这位叔叔有说不出的感激,我心里多想说“叔叔,谢谢你。”可不知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这事至今回想起来,我仍有些自责,但这已经无法弥补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着,暴雨下了一会就停了,当然洪水也没下来,老天好似捉弄人一般,不多久太阳从云层中钻了出来,我的心情也从多云转晴了。时隔三十年了,这事我还常常记得,我也常给孩子们讲这个故事,那位好心的叔叔,我只见过他一面,现在还能依稀记得:他中等身材,圆圆的脸盘,穿着一身劳动布衣,微微有点胖的样子。也许这位叔叔后来我曾遇到过,也许此后再也未曾遇到,也许即使遇到我也不会认出来,但我从内心非常非常地感谢他,就让我在这里说一句“好人一生平安!”。

求学生涯

我们家六个孩子,我是孩子中的老大,全家八口人挤在一间窑洞中,那时农村多数人家都是这样,一面大炕睡一家人。我们家还有一个铁床,是我爹亲手做的。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帮父母做些家务活,例如:洗碗、喂猪、喂鸡、拦鸡窝等,然后才能温习自己的功课。那时学习和生活条件都很苦,直至我读高中时,也没能有自己独立的小屋。我很羡慕城里的同学,有安静的学习环境;我很羡慕城里的同学,每天中午可以回家吃饭;我很羡慕城里的同学,上下学不用过河……而我的学习条件是:床铺上放上一块大案板(切菜用的),地上放个小板凳,我的中学阶段大都是在这大案板上度过的。弟妹们小,夜晚没什么作业,即使有一些大概下午放学回家爬在炕上一会就写完了。一到夜晚,他们经常的吵闹,我多想拥有一个宁静的学习环境呀!我学习中有许多的东西需要记、需要背,于是我就扯起喉咙大声的念,跟他们比赛,有时就用双手压住耳朵,把他们的吵闹声全然挡在耳外。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都睡下了,我一个人才能静静的看会书。后来我妈从外婆家拿回来一个小书桌,还带个小抽屉,夜深时我就坐炕上在书桌上复习,因为老鼠总是在地上跑来跑去的……

我们村离城五里路,中间隔着两条河,一条小河,一条大河。在城里读高中时,我早上基本上不吃早饭,偶尔妈妈给上二两粮票五分钱,可买到一个烧饼吃,心里就甭提有多高兴了。中午通常也不回家吃午饭,吃一些从家里带的干粮,喝点开水就行,只有晚上放学回家才能正儿八经的吃一顿饭。不过那时在城里读书的孩子都是这样。

最发愁的是夏秋洪水暴发时,我不是被水挡在村里就是被水挡在城里,好几回只能在城里的远房亲戚家暂住一宿。

寒冬腊月时,大河小河上都结了厚厚的冰,过河时,我们边滑冰边前进,挺好玩的。冬尽春来时,小河的冰开始融化,虽然水中有用石头筑成的小踏石路,但有时一不小心就从石头上滑下去了,这样我的棉鞋就被水沾湿,湿到边上是小事,最怕掉到“龙口”里,转回家去换双鞋吧,上学会迟到,其实一冬天也就这一双棉布鞋,所以在春冬季节我的鞋经常是湿漉漉的,土路上一走,棉鞋上沾满了两脚土,活像个“土八路”。由于湿气的缘故,久而久之,我的一条腿有些痛,脚腕也疼,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但在学校还强撑着跟没事人似的,只有在路上没人的时候,才敢一瘸一拐的走,这腿脚后来一遇冷就疼,直到前几年,随别人练气功,几个月下来,我的腿脚再也不疼了,到现在反倒忘了,不知当初是左腿疼还是右腿疼呢!

当时的学习生活条件是艰苦点,但也有快乐的时候,每当春暖花开之时,在上学的路上,我边走路边采摘路边的野花,等到校时,手上已经满满的两大把了,我把这五颜六色的花儿,分给我的好朋友,她们把花儿摆在课桌边上,看着朵朵鲜花,嗅着花儿的清香,同学和我一样的开心和快乐!

童年时光,一晃而过,青春岁月也不会再来,我的人生的春天像朵朵浪花,充满艰辛,也充满欢乐。这朵朵浪花永远珍藏在我记忆的深处,永远难以忘怀。苦难的生活给予了我无限的精神财富,它使我逐渐成熟,使我变得坚强,使我懂得了平易做人的道理,也使我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老实说,我从没抱怨我是农村出身;相反,我很感谢这段生活,感谢农村给予我的一切!

农村的文章8:婆婆时尚了

文/张利会

住在农村老家的婆婆跟我们一起生活后,家里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婆婆延续了在老家的消费习惯,一有时间就往集市和地摊扎,翻来覆去,挑挑拣拣,讨价还价,乐此不疲。婆婆给儿子买的衣服也是这样,原本白净的孩子经她一打扮,立马有了“乡土气息”。

婆婆的胡乱穿搭连老公都看不下去了,在老公的支持下,我承担起改造婆婆的重任。我认为婆婆不时尚的根本原因在于勤俭节约了一辈子,买东西只求便宜好用,对美没有什么追求。经过深思熟虑,我制定了“一试、二评、三夸、四买”的策略。

我先给婆婆看时尚图片,恶补一番时尚知识,婆婆听得很认真,频频点头,有时还点评一两句。真正买衣服还得试。每个周末,我们娘俩就开启逛街模式,一家店一家店试穿、点评。如果上身效果非常好,我就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婆婆夸得跟天仙似的,慷慨解囊给婆婆买下来。

两个月后,婆婆的品位提升了不少,地摊货已经入不了她的法眼。每次出门都要在穿衣镜前照个不停,回来也总是跟我汇报,小区里的其他老太太也都说婆婆越老越俏,越来越洋气了。

通过对婆婆的时尚改造,我们之间的关系也由原来的相敬如宾到亲密无间,常常挎着胳膊,说说笑笑,不少店员都以为我们是母女俩。婆媳关系这样亲密,我心里美滋滋的,这也算是改造婆婆的意外收获吧。

农村的文章9:别有一番风味的搅团

文/向鹏程

搅团在家乡农村是一种每家都会做的面食。虽然卖相没有一般面食那么条缕分明,但吃起来绝对是别有一番风味。

记忆中,第一次吃搅团是上初二时。那时刚转学到县城,每个周五下午都要爬山回家,偏偏有个周五感冒了,回到家又累又乏,便躺在床上睡着了。迷迷糊糊间,听见奶奶问我吃什么饭,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想法,随口说了句“搅团”便继续睡了。

尽管酸菜在家乡陕南是家家户户必备的食物,但我却对所有与酸菜有关的食物都本能地排斥。酸菜搅团也不例外。是以,当我看到锅里的搅团时,从心底里产生了抵触。妹妹在一旁看到我紧皱的眉头,提醒我说:“这可是你自己说要吃的,千万别反悔!”无奈之下,我只能眼对眼地拿起碗筷。

吃搅团与吃一般面食不同,它是需要技巧的。搅团是整块面食放在碗里,需要用筷子夹下一小块,放在酸菜炒的汁水里蘸一下,再放进嘴里,而且不能咬,直接吞咽下去,一咬面团就会黏在牙齿壁和口腔里。因此说,吃搅团就是在体会“囫囵吞枣”的感觉。

那一次,为了解决掉碗里的搅团,我放了一大勺油泼辣子,才开始小心翼翼地尝试。但是,当我夹起一块搅团放进嘴里时,却发现它的味道是那么“奇特”——酸、辣、软、滑,又带着玉米面的醇香,完全颠覆了以往关于酸菜食物的印象。一小块面食就这样瞬间冲击了我的味蕾,释放了“禁锢”已久的食欲。

也许,要感谢那次感冒,让我爱上了这道美食。

不过,搅团吃起来酸辣爽口,做起来可就不轻松了,它不像面条那样下进锅里煮就行。首先,需要往锅里加水、烧开,然后将小麦面粉和玉米面粉比例各一半,倒入锅里,用擀面杖同一个方向均匀搅拌,直到把小面疙瘩全部打碎为止。俗话说:搅团要好,搅上百搅!搅的圈数越多,做出来的搅团就越好吃!接下来,便是根据锅里的稀稠情况添加开水,继续搅拌,具体的稀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定。但须注意的是,要一直保证搅的状态,否则锅底就会糊。

“搅”也是一门功夫,它需要极大的气力来配合。我曾给奶奶打下手,但是搅了两三圈就搅不动了,整个面团好像被紧紧吸在锅底一样。此时,我才发现,看起来瘦弱的奶奶身子里却有那么大的能量,难怪可以独自一人把父亲他们兄弟四人抚养长大。而现在,奶奶的身子骨大不如从前了,早些年拼命的劳累让她的双腿落下了毛病,行走间早已没有了往昔的利落洒脱。但是,每年初秋新玉米打出来的时候,她还是会惦记着给我做搅团,稀稠情况、玉米面的量,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然,新鲜的搅团有新鲜的吃法,吃剩下的搅团还有别的吃法,家乡称为“转搅团”,也是把酸菜加上葱、姜等配料炒一炒,然后加水,把剩下的搅团用锅铲切成小块倒进锅里,一锅烩。远远望去,犹如座座金山在江中浮沉。

在读书和写字的间隙,如果还想吃点什么打打牙祭的话,做搅团时粘在锅底的锅巴绝对是最佳零食。又脆又香,怎一个爽字了得!

农村的文章10:我是农村的孩子

文/蕙质兰心

我是农村的孩子,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看惯了漫无边际的庄稼禾苗,听惯了田野的虫鸣鸟叫。我的根留在这里,大地给予了我无尽的滋养。

当我渐渐长大,我试着用我稚嫩的翅膀往外爬,见惯了高楼大厦,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我十分想念我的田野。城市的生活让我觉得干燥,我渴望让田野的风滋润我干渴的喉咙,还有我干渴的灵魂。

不知道一个城市长大的孩子,当他长大去外地求学,他怎样去回忆他的故乡,一个城市,没有田野,没有沟渠,一切都那么硬邦邦,没有大地的湿润与滋养,这也可以算作故乡吗?

应该有些偏激吧。可是我觉得只有与大地相接,人的灵魂才能够得到充分的濡润。

农村的文章11:植荷记

文/冯海鹏

最初观荷的经历是在农村老家。那里也曾有名,据说是“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发源地,村名就叫源头,分为东源头和西源头。老家就在东源头。

其时,真有一湾方塘,方塘里荷花满盖。不是人工种植的,不知从何时起就有了。夏天,荷长得密密匝匝,看不见水,在墨绿的荷叶中间婷婷玉立着一朵朵的荷苞、荷花。阳光灿烂,荷清新脱俗,下雨听荷也颇有趣味。至于鱼儿,只有到荷叶下去,看见了水也看得见鱼儿,真是“鱼戏莲叶间”的情景。小孩时候,不怕热,越热越爱往荷叶下钻,在青泥里戏鱼、挖藕,戴上荷叶帽,外面看不到人,只听嬉闹声,也算是一种趣味。后来看了许多有关荷的画作,也在画作中认识了许多爱荷的人,印象深刻是李可染、范曾、李苦禅等,那荷花灵动,有君子之风,有生活的趣味,因有与荷嬉戏的经历,因此很有共鸣,美得让我不可言说,只在心里激动。于是,读周敦颐的《爱莲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才明白了莲的文化趣味。这种爱上了一个档次。起初是爱莲植物之美,后来爱其品格之美,爱的是精神,如今,时间久了,回归到爱莲之本身了。其实,物质和精神已有交融之感,有些拔高,但自我感觉良好。

于是,就想植荷了。原因是离开老家,离开了土地,离开了方塘,但这种情感依旧挥之不去。起初,是在房中,找来了玻璃方缸,于底部放上塘泥,兴冲冲从市场买回荷来,栽植其中,配上几条游鱼儿,微缩版的方塘就做成了,而且时时沉浸其中观赏,也有些“问渠清如许”的韵味,聊且如此吧,心里也颇有慰藉。可惜,好景不长,那几根茎,几片叶渐渐萎缩,以至于腐烂。自然很是惋惜。面对荷的腐体,沉思良久,终究悟出,这荷是要和阳光在一起的,光明磊落是其本性,久植于室内,不免心生寂寞,于是,在寂寞中死去。

心里终究有些遗憾和忏悔。想弥补,又想与荷久处,于是,就有了第二次植荷。这次选择了院中。很幸运的是,家住二楼,门前一小院,一楼门面房的顶,小得只有一间,平时就放个茶桌,桌上摆茶壶而已。开辟出来,就是荷塘,小荷塘。做了防水,填上塘泥,放进水,植了几株荷进去。荷把家安在我的门前了,从细脚伶仃,到莲叶何田田,只是,用水泥堆砌的池子,看不到叶下之景了。最妙的是,夏日时分,竟然有荷苞长成,婷婷玉立,那荷叶的绿与荷花娇艳的红相衬起来,不知道有多美。于喧嚣中回归,放一杯清茶,观一塘荷花,与之独处,安静恬适,别有一番风味。

荷,养育了我的一段悠闲时光,也养育了我于喧嚣中的宁静品格。与荷的相处中,我写了一副对联,贴在“荷塘”边:清头脑与荷相伴,静身心与人无争!植荷的收获,无非如此!

农村的文章12:灵泉村游记

文/文俊

也许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缘故,对农村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和浓厚的感情,因此,多次参加华商网组织的乡村游活动。本周末,雪豹户外组织到合阳灵泉村参观,欣然报名参加。

灵泉村位于合阳县城十几公里的黄河西塬,其村名来源于村东南一眼甘泉,治病非常灵验。如今,甘泉已经见不到了,只留下了美丽的传说。

灵泉村旅游的招牌是古村落、古建筑群。据说灵泉村有悠久的历史,两千多年前,这里已形成村落,至唐初村落已有一定规模。明初,党氏家族从山西移民来灵泉村后,发展商业,招财致富,置地建房,逐步形成明清特色的古建筑群。

经过2个多小时的车程,从西安匆匆赶到了灵泉村。下车伊始,映入眼帘的是古老的城门和高大、沧桑的城墙,让人即刻感受到了村子的悠久历史,令人肃然起敬。

步入城门,漫步在斜斜拐拐的村道,慢慢品赏着古与今的碰撞,破败与豪华的交替。如今的村子已经没有我们小时候那种鸡鸣狗叫,人声鼎沸的热闹景象了,更多的是一种寂静,偶尔碰到几个人,大多也是中老年人,很少见到娃娃了。如此景象,心里还是有种淡淡的忧伤,似乎没有找到心底久存的过去乡愁。好在片片古老建筑,凝聚了自己的心思,切身感受到关中文化与智慧,她虽然没有江南古镇的灵巧与隽秀,也没有山西古落的高墙大院,她更多的是古朴内敛,安稳平和,充满着浓浓的生活气息,正如城门上写着的“人心安绪”四个大字一样,追求的是心灵安慰,平安幸福。

村落中传统院落随处可见,门楼木雕、砖雕、石雕相间而存,抱鼓石、栓马桩零落其间,有一家门楼,砖刻了一幅门联:“凿井耕田,忘帝力于何有?出作入息,安晋分之本然”,文采斐然。整个村子,到处呈现灵泉村建筑艺术和历史文化,不枉此行。城门旁边,还有一个磨面房,还有许多村民来磨面蒸馍,每斤小麦收加工费1分钱,应该还算便宜吧。

在感受到文化与艺术的同时,也对古老文化的流逝有一种深深忧虑。村子有的老建筑破败不堪,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逐步消失,成为一种历史记忆,新的建筑高大漂亮,模式一致,将古建筑肢解的支离破碎。古建筑的保护,新建筑的开发,既需要观念的新颖,筹划的整体,又需要有急迫意识,宜早不宜迟。

农村的文章13:竹根薯

文/简陈明

那次回老家农村,我姐给我一袋土特产竹根薯。一条掉在厨房的角落里漏吃的竹根薯,它居然长出白白的嫩芽。

竹根薯,雷州半岛人俗称它番面,是一种产于南方的植物,因为它的根部有像竹壳的薄衣包裹,所以人们就形象地叫它竹根薯。据说,小孩或大人肚子痛时烧开水适量加入竹根薯粉,搅拌均匀,然后再放鸡蛋或蜜糖搅拌,直至凝固成糊状,吃下后便药到病除。而我更多的是直接把竹根薯放进锅里煮熟吃,其口感香脆,略有嚼劲,风味独特。

竹根薯茎叶形似姜,也有个别名叫黄姜,它的叶子宽大,茎和叶柄细长,形态亭亭玉立。我爱花草,我油然而生这样的奇想:把那个长芽的竹根薯弄到办公室做个小盆景。

我从同事那里找来一个白色盆身黑色圈盖的小花盆,在小花盆的底部放上一些泥土。我将竹根薯切成三截,将长芽的一截植在小花盆中央,其它两截种在其两边,然后在竹根薯的上面撒上一些泥土。

我把这个自己制作的竹根薯小盆景放置在阳台上,让它沐浴阳光雨露,希望它长成我意想中的小盆景。

竹根薯算是争气,它不负我望,不出几天,原先竹根薯的那株小芽长出了绿色的叶子,那两截长出的三株小芽也破土而出,露出姜红色的芽尖。

阳春三月,天气暖和,竹根薯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又过一个月,四株小芽便接二连三地长出几片叶子,绿油油的,生机勃勃。

我把小盆景移到办公室,放在电脑显示屏旁边。我仔细地端详着这盆竹根薯:开得较早的叶子青翠欲滴,如碧玉般深绿;刚开的卷叶像卷着的小喇叭,富有舒展的张力;还有几根在顶部抽出的芽叶,蓬勃向上。四株茎条亭亭玉立,像一位身材姣好的妙龄少女,煞是好看。

自从办公室有了这盆竹根薯,办公室就多了一份生机。这竹根薯真是太好了,可谓赏心悦目,同事们都赞这竹根薯长的好看,都说它给栽培它的主人长面子。

自从办公室有了这盆竹根薯,我更是多了一份情趣,我有时把矿泉水倒在小茶壶里,小心翼翼地给它浇水,一边浇水,一边与它细细私语;我有时用手轻轻地拨弄它的叶子,静静地看叶片上一条条的叶脉;我有时把花盆转动一下,像用不同角度欣赏一位妙龄少女美丽身段一样,看看它在不同角度下的美态。

这竹根薯对我来说,简直是妙不可言,有时埋头写稿,电脑看的时间长了,眼睛有点发花,我抬起头,看看这绿色的竹根薯,细细地看竹根薯的株条和叶子,眼睛片刻舒服多了。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我赶写“五一”系列专题,连续几个晚上干到深夜一点多钟,这盆竹根薯像一位忠实的小伙伴,夜夜陪伴着我。它在办公台上静静地看我写稿,我有时写稿累了,我抬起头看着竹根薯,我便会意地对着竹根薯微笑。

我看着竹根薯,我庆幸我当时的奇思妙想,我想,这条竹根薯如果当初我让它继续呆在厨房的角落里,也许它的株苗已经枯萎,甚至死亡,也许它枯死后早就被当成垃圾扔掉了。

然而,我让它换了一个环境,把它种到花盆上,移植到办公室,它不但能活了下来,活得很好,而且还长成亭亭玉立令人喜爱的模样,让我的办公室增添生机,把办公室装扮得如此有诗情画意。

我看着生机勃勃的竹根薯,心中突然生出这样的哲理来:竹根薯在不同地方不同环境,有着不同的命运!我想,竹根薯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农村的文章14:拾 秋

文/猫

七十年代,实现计划经济,农村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核算,所有的农产品都由集体收,集体付。除外,农民可以有一点自留地,可以养一头猪,养几只鸡。自留地可以解决吃菜的问题,养猪要搭配一些细粮,养鸡要喂一些粗粮,生产队分得粮食本来就不够人吃,怎么办?生产队决定:秋收后的田里,地里没有收干净的东西,大家都可以拾,于是大家叫拾秋。

每天天不亮,大人就把我们小孩子叫起来,偷偷地告诉我们拾秋的秘诀,于是大家各守秘密到各自的田地里认真地工作,在生产队没有出工之前回到各人的家,汇报自己的成绩,如果任务完成出色的,奖励最好的莫过于有吃的东西。

我堂姐的本事最大,我每天跟在她屁股后边,着实得到一些实惠,她告诉我:田里拾东西要找沟,地里找东西要找坡,先我不明白这个道理,后来通过实践,确实如此,因为大人在收稻谷的时候,把谷蕙故意漏几支在沟里,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可以逃避上面的检查。大家在收地里的庄家的时候,坡地上故意挖的浅,尤其是红薯之类,哎!那个特别的年代,人们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关于拾秋,有一些小故事,我的记忆很深刻:

有一次我和堂姐在田里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十把谷蕙,足有二十斤,我心喜若狂,立即便把谷蕙装到蓝里,上面盖上猪草。堂姐立刻制止了我,告诉我只拿两把,我当时不明白她的用意。后来,我明白了,那时候在拾秋界也有一个规矩:

别人藏的东西,谁发现,只取十分之二。目的是体现公平。不要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

记得有一次下雨,我在枣树下躲雨,当时枣已经熟了,我忍不住伸手摘了半蓝,有五、六斤,回来,我把枣给堂姐拿了一斤多,堂姐立刻批评了我,第二次

拾秋回来,我偷偷地把两把谷蕙放到枣树主人家的门口,用红绳系上,做上记号。

主人就知道了,你诚实的态度。

那时,生产队种西瓜,地里一茬瓜收完,再结的西瓜,也叫秋瓜,那时可以随便摘的,奇怪的是:大家好像约定了一样,等地里的瓜熟好,一家三个,谁也不多拿。

许多年后,我才搞明白:这种原始的、平等的民风是多么重要,它维护着一个地方的和平与稳定。

农村的文章15:一位高中生眼里的农村

文/曾虎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据我的观察,这些年,农村人生活有了较大改善,活的也算滋润。但村里的垃圾箱却不长寿,河畔时常会堆积一些五颜六色的垃圾,散发出一股股恶臭味,招来苍蝇和老鼠,影响了农村的自然美。可我在这片天地总能寻觅出儿时的画面:早晨,我和小伙伴游荡于草丛中,被晶莹的露水打湿裤脚;中午,我们穿梭于树荫下,小心翼翼地去捅马蜂窝,伙伴们的尖叫声吓坏了空中的飞行侠;下午,我们卷起裤脚翻滚于河边,回家时左手拎着鱼虾,右手提着沾满泥的鞋子,朴实的农村就这样被我们涂上了色彩。我似乎有了第三只眼,看见一朵花就像看到了一个世界、一种未来。

当然,我还看到了破土而出的新楼房,宽敞平整的水泥路,威武霸气的大仓库等等。回忆的美满与眼前的发展的确能令我拍手鼓掌,我甚至想像给猴年春晚打100分的吕导那样,也为眼前的农村打上100分!

但我仔细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初二早晨出门,我看见春风抱起无家可归的塑料袋,将它们送到了村子里的大树上,让那些塑料袋和鸟巢为伍,惊得鸟儿四处高飞。这样的景象在农村司空见惯,没有谁会在意。我走在门前的路上,踢着脚下的小石头,经过一户人家门口,看见了四个儿时伙伴。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手机,眼睛死死盯着屏幕,手指如大浪淘沙,嘴中还时常飞出几句话。有时开怀大笑,有时脸拧成了麻花!他们聚精会神地打着游戏,动作十分默契,要么点头,要么摇头,就像被网线串起来的葫芦。其中一位口袋里还露出了充电器,想得多周密!等会没电了再充电继续玩。真是个认真的人儿!不知读书有没有这么认真的时候?

小伙伴们对我的走近无动于衷,我也失去了和他们打招呼的兴致,便继续往前走。踢着那些小石头,想着:网游真的就那么好玩?让他们一天到晚都抱着手机舍不得放开。难怪现在流行这句话,“人是铁,手机是钢,没有网就饿得慌。”我的面前似乎出现了一张网,它由大人的疏于管教与孩子的任意妄为编织而成。这张网把我的小伙伴们罩在手机之内的虚拟世界,再也走不出来。

而在潜意识里,我觉得自己生活的农村应该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农民们千百年所积累的风土人情,应该能影响感染后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没有交流。阳光明媚的天气里,在乡下,应该看到孩子们跃动的身影,看见大人们去做意义有价值的事情。孩子与父母牵着手,共同谱写生命的乐章!

走在新春的暖阳下,我第一次开始像大人那样思考一些问题。不知不觉,来到一户村民开的麻将馆前,里面人来人往,也着实热闹。而村里的麻将馆也是一家比一家红火。一天24小时全程服务,灯火不熄,并配有发电机,以备不时之需,多么完美的组合啊!但我却感觉麻将的碰撞声如列强的铮铮铁蹄,踏遍了祖国大好山河,空中弥漫的烟味似战争留下的硝烟,让我心神不定,感到恐惧。

这些大人成天趴在桌前,将麻将视为珍宝,一秒不见,如隔三秋。他们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外面的太阳多好,为什么都不出来转一转呢?田野的空气多清新,为什么不出来闻一闻呢?是村子里的风景让他们太熟悉、以至于熟悉到了麻木和视若无睹的地步?

曾经,我也问过一些痴迷于麻将的人,为什么他们就这么喜欢打麻将?四人围坐一桌,看似团结和谐,实则在绞尽脑汁想赢对方荷包里的钱。他们的回答让我忧伤:过年除了打打麻将混时间,还能干些什么?

是啊,农村人大多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更重要的是没有形成一种积极向上不断学习的思想。平时只顾拼命挣钱,对孩子也没有较好的教育与影响,闲下来只知道用麻将混日子。逢年过节,孩子们与平时远离自己的家长的确在一起演绎着生命的交响曲,只是这曲子听起来是多么枯燥和可怜!

不知怎的,我想起了我的弟弟。他还不到五岁。我记得他出生那天下着很大的雨,雨中啼婴着实令我印象深刻!弟弟出生才45天,父母便将他交给奶奶抚养,比我当年离开父母的年纪还小!弟弟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留守儿童。他很调皮,会走路后在家里上蹿下跳,一个人骑着小自行车到处跑,所以免不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大概是在家里没人管吧,爷爷奶奶只会溺爱他。于是弟弟有了一些坏毛病,最明显的就是不懂得节约粮食,有时饭吃不完就一个人偷偷跑出去将饭倒掉。我估计他恨不得将碗都丢掉,然后回来骗我们饭吃完了。别人是不能玩他的东西的,如若发现便破口大骂,也不知跟谁学的。但肯定不是天生的。奶奶总说:这孩子长大后可千万不能变成坏人啊!当然,我也希望弟弟能变得更好,活的更好。但缺少父母的管教,我又在县城念书,弟弟的家庭教育就成了一片空白。而村子里,还有好多像弟弟这样的留守儿童……

我走着看着,回忆与现实在眼前交替出现,我感受到了农村的变化,也看到了很多不足。我觉得需要一股力量,一股能将农村建设得更好更美的力量。那种好与美是从里到外的,让返乡的人们舒心沉醉,让在家的白发垂髫怡然自乐。我期待这股力量尽快出现。因为我坚信,农村是最美丽的地方!

农村的文章16:老黄狗

文/厉彦林

农村大众我小的时候,家住在村庄的东岭上,离村两华里。那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的,像是一根黄鞋带。路两边是茂密的杂草,再往外就是茂密的树林子和庄稼地了。走在林中小路上,感到阴森森的。我上小学时,就要天天走这段路。

那时候学校抓得很紧,我刚上二年级时,学校晚上开设自习课。教我们的老师是邻村的,头发花白,身体微胖,慈祥严厉,长期住在学校里,心思全部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村里很支持,每天晚上在教室里点上一盏大汽灯,老师穿着汗水浸黄的大汗衫,戴着老花镜,一边坐在讲台上仔细批改作业,一边随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学生们很规矩,捣蛋鬼也不敢乱说乱动。别的孩子都住在村里,而我家却在山岭上。那时生产队里每天晚上也组织一些活动,大人们或者挑灯学习背诵语录,或者整地、送粪,家长也没空接我。每天我最犯愁的事,就是晚上放学后独自穿过那片树林回家。

夏天,月光下的山是有层次感的,天空就像一块深蓝色的布,点缀着闪烁的星星。群山千姿百态,远望黑黝黝的,像拉练的队伍,近处的树荫竟然像一个个的黑洞,阴森森的。林里的各种小动物,黄蜂,金蝉,螳螂,蟋蟀,蜘蛛,蝴蝶,青蛙,野兔,黄鼠狼,蛇等,时而在身边弄出点声响来。有时,踩上一只软乎乎的蛤蟆,人会被吓得一蹦老高,拔腿飞快地跑。但不管跑得多快,那声音依然跟在身后边。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闪电在天空飞舞,路已被水冲得沟沟壑壑。我背着书包往家跑,脚底和腿上沾满泥浆。山路的南侧是一片林地,簇拥着无数的坟头。恐惧中,突然就想起那些鬼怪故事,泪水悄然涌上眼眶。这时,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路边的树丛里窜动。我迅速弯腰摸起一块大石头——肯定是遇上狼了。突然,狼冲出来了!我正要扔石头,却听到熟悉的汪汪的叫声,是我家那条老黄狗?我疑惑地大喊一声“黄——”?老黄狗跑到我跟前,早已被雨淋透了。它摇摇身上的水,竟然伸出前爪扑到我身上,用舌头舔了舔我的脸,然后哼哼地叫着。这真出乎我的预料。我顺手扔掉石头,用力抚摸着它的头,说不出有多高兴。老黄狗从我身上扯下书包,叼起来跑在我的前边,为我开路。没走出几步,远处山岭上又传来狼的叫声。老黄狗也有几分惧怕,跑回来,把书包扔给我,贴着我的身子,伸直了尾巴,一边汪汪地叫着,一边急匆匆地伴我往家赶。

从那以后,老黄狗每天晚上都要到村东头去接我。那里有口老水井,等我放学出来,它早已坐在井旁了。有几次,我到井旁时,却找不到它。谁知它就藏在周围的树丛中或墙角根。它调皮地跟我捉迷藏,突然给我一个惊喜。我就把书包挂在它的脖子上,它就跑一会,坐在路当中等我一会。此后,我走夜路不再寂寞,也不再害怕。

我上高中的时候,老黄狗却因为年老体弱,常常卧在地上不能起来啦。一家人急得团团转,尽量帮它调节饮食,更换身子下面铺的草,但它还是在一个初冬的夜晚,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怀念我家那条老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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