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开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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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开的散文1:家乡给我的滋养

文/谭旭东

离开家乡安仁二十多年了,每次回到家乡,总有很多话要说,总想做点什么。但能力有限,想为家乡做点有意义的事,并不容易。

县文联琼林主席约我写篇文章,谈谈乡土文化对我的影响。这一下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让我重新思考家乡给我的滋养。

我的老家就在平背乡朴塘村乌石塘组。小时候很好奇,为什么我家那个村叫朴塘,而且我家那个组叫乌石塘。问了父母和一些老人,没有谁能清楚地说出其来历。但乌石塘的故事,倒知道一点。一次听人说,乌石塘,本来叫乌蛇塘,里面有很多乌蛇。因为当地的土话里,蛇和石,都发音为“sha”,所以就变成了乌石塘。还有人说,我家老屋前那个大水塘里,有一大块乌石,所以叫乌石塘。乌石塘是小村里几口水塘之一,离小村人家最近,地位分外重要。夏天,我们常在里面洗澡,摸鱼。冬天,乌石塘里的鱼长肥了,村民们会把水放干,捞出很多草鱼、鲤鱼和鲫鱼,家家户户分半桶,过年也就有鱼吃了。

我家所在的村民小组,过去一直叫生产队,就是一个小山村,背靠着一座山,叫峦山,长满了马尾松、樟树、杉树、橡树,还有很多其他的树木,也时有獐、麂、野狼和野猪出没,野兔尤其多。一年四季,山上都可以找到吃的,比如野草莓、橡子、栗子、茶耳等等。老屋就在山脚下,面朝水田,背靠山脊,门前还有一棵老枫树,视野很开阔。有人对我父母说,我之所以能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走出小山村,也是因为老屋的风水好。我虽不赞同风水论,但小村的山水迷人,养育了我,对我有莫大的恩泽。

很有意思的是,小村里各家差不多都沾亲带故,甚至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外婆和我家在一个小村,两家距离大概50米左右,外婆家的屋后,也有一棵大枫树,就长在外婆的自留地里,是目前村里最古老的一棵树了,估计得十来人合抱。这几年我很少回老家,也不知道枫树上的几个喜鹊窝还在不在,但大枫树依然生机勃勃,我是知道的。外婆在世时,很敬重大枫树,把它当作很神奇的存在,每逢初一、十五,都要在大枫树下点香,过节的时候,还要在大枫树下摆祭品,祭奠先祖和土地爷。她对我们说:大枫树是有灵魂的。也许是外婆的言行影响了我,我从小就敬畏和崇拜大自然,尤其是对大树、古树,总觉得它们就是绿色的神仙,是神圣的自然精灵。后来,我爱写诗,也爱写儿童文学,并且关注自然文学,恐怕与这样绿色天然的环境息息相关。

老家民风淳朴,有很多古老的习俗。这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欢乐,也对我的一生影响很深。比如说,老家过年,就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大年三十,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守岁,一边烤火,一边聊天,一边吃着猪肉米粉,吃着油炸的麻花、油枣,嗑着瓜子、花生米,温暖幸福。大年初一,村里人自发组织起来,敲锣打鼓,舞龙灯、狮子,很是热闹。父亲兄弟五个,还有一个堂叔,家班子很大,往往是一过年,我们堂兄堂弟合在一起,就组成一个很职业的戏乐班子,敲锣打鼓,舞龙戏狮。我上大学时,寒假回家,还参加过这种活动,打过钹,敲过鼓,还舞过狮子,算是一个多面手。元宵节,也很有特点。家家户户都要磨些江米和糯米,用水和在一起,揉搓得很软很软后,一家人一起“琢鸡婆”。也就是书上所说的米塑,用揉好的米粉团做小鸡小鸭和各种家畜,以祈盼来年五谷丰登。做好的米塑,放在蒸笼里蒸熟,就可以吃。小时候,外婆和母亲都很重视元宵节,每一次都要琢鸡婆,吃元宵。家里做的元宵和北方的汤圆是不同的,虽说形状相似,但是油炒出来的元宵,味道更香甜。自从离开家乡,到外面大学教书,满世界跑,我再也没有在家里过元宵,外婆和母亲都先后离世,家乡元宵的味道只有在苦涩的梦里回味了。

母亲心灵手巧,是一位非常能干的女人。她是乡村赤脚医生,专门给村里的女人接生,常年累月得不到休息,但从来没有让一个小生命丢失。她纳的鞋底、围脖,非常精美,现在我还保存母亲纳的几双鞋底。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教初中数学,也是一个优秀的木匠,他没有跟过师傅,完全是自学。那时,乡村教师工资低,没法养活一家人,父亲会在节假日做木匠,挣点小手工钱。小时候他做各种家具时,我都在一边做帮手,也学会了雕雕刻刻,最有印象的是,我曾协助父亲帮人做过几张宁式床,我负责雕花。

家乡民风淳朴,人情浓郁。小时候,小村里的人虽然也会因琐事而吵架斗殴,但邻里乡亲还是互相照顾,互相体谅。小村里谁家杀了一头猪,往往会把猪头肉、猪杂碎和猪血等熬成一大锅汤,挨家挨户地送一碗。上半年,粮食青黄不接时,谁家做了野草饼,也会互相送一点。谁家吃饭,小孩子去蹭点吃的,都没有问题。大伯、大叔、大婶们,读书很少,甚至一字不识,但都很朴实,很本分,很勤劳。他们坚守土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拙朴的农民生活。

地域文化养育人,家庭环境也熏染人,我的血脉里流淌着家乡的文化元素,也蕴含着父老乡亲质朴的品质。有家乡山水和文化的滋养,有父母的教导,还有自己的感悟和学习,就很自然地走到了文学的道路上。

关于离开的散文2:春天住在我的村庄

文/厉彦林

离开家乡久了,就不知不觉地思故乡、忆故乡。“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每当吟读贺知章这首着名的古诗,沿着家乡的方向,举头凝望家乡时,那村庄,那炊烟,那庄稼,那黄牛,那杨柳,那晚霞,那一切一切……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的家乡在古老的沂蒙山区,村庄四周是驼背山、鸡鸣山、柴虎山,那三座山自然构成了弧形的扇面,像几双大手护卫着我的村庄。村落就端坐在三山相倚的一块丘陵之上。春天来了,村庄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坐在绿荫之中,像位慈眉善目、安祥知足的老人,细细咀嚼着山乡的沧桑历史。

春天的村庄,隐藏在刚刚冒芽的树木丛中,从远处看不清它的真实面目,只觉得它像一幅淡淡的水粉画,透出几份朦胧、神秘和素雅。房前屋后,那椿树、槐树、杨树、楝树、梧桐树,稀稀疏疏,比赛似地在成长。农家有种树、栽树的习惯,这树长大了既可以做家具,或者卖钱,还可美化、绿化庭院,预示着家境兴旺。树多了,就自然遮住了村庄。有的树老了,筋骨苍虬,枝干上爬满岁月的伤痕和鸟巢。刚栽的小树纤细柔弱,就躲在大树谦让出的空隙间,努力地伸展自己细长娇嫩的枝叶。大树、小树和和睦睦,互映成趣。

家家都用青石头或灰砖头垒个院墙,盖个门楼,门上过年贴的对联仍然鲜红。推开院门,迎面是堂屋,东西两边是侧房。堂屋是主人接待客人和住的地方,侧房多是存放粮食、家具和做饭的地方。多数人家在院子当中留点地皮,刨得深深的,整平,调出畦子,栽种上一些常吃的蔬菜,来客人、下雨天、大忙时都能应急。许多家庭还在院子里栽上一些月季、牡丹、海棠、山杜鹃、桅子花和各种山野花,农家小院增添了几道风景和些许的乐趣。庭院里大都栽着苹果、山楂、梨、杏等果木树,有的栽着笨槐树,或者搭个葡萄架、丝瓜架。夏天,山区的太阳毒辣辣的,只有树下或丝瓜架下格外清凉。一家人坐在那里吃饭格外惬意。晚上这架下就放一张竹床或麦秸编的草苫子,大人们一边谈论着村上老掉牙的奇闻轶事,一边摇着蒲扇,为睡着的孩子驱赶蚊子。丝瓜架下最养人,即使整夜睡在这里,也不会被露水打湿,伤着身子骨。根根的丝瓜挂在架上,在风中摆动,几天的功夫就长大了。那丝瓜可是一道好菜,用笨鸡蛋一炒,味道十分鲜美。

村庄是大家的,每人都是主人,彼此知根知底,十分熟悉。村子小,拐弯抹角,也都沾亲带故。就算是个孤儿,也可以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照样快乐健康地生活着。每个人从出生那天起,就成了村庄的一部分,自己的生命、命运就与村庄紧紧地交融在一起。村庄在生长,但它从不挪地方,它在等待远离这个世界的祖先逢年过节能够回家接受祭拜,等待外出闯荡的每一位游子如期归来。风雨可以冲垮院墙甚至房屋,拔掉大树和庄稼,但依然搬不走村庄。修好院墙,栽上几排树木,养几只鸡,喂条狗,还是原来的家。家乡虽然土地瘠薄,但却是一片知痛知热的土地,村民就是生生不息的庄稼,在一茬一茬、一年一年地生长。走在村中,时常有叔父大爷远远就喊我的乳名。那熟悉和气的乡音,那慈善亲切的笑容,会把你带回一种原始且真诚的记忆中去。那情,那义,那难以言明的惦念和关爱,就像一坛陈年老窖,不喝就醉了。

乡下人远离世俗,日出而作,日暮而休,有清风明月,有山光水色,还有粗茶淡饭,自在而快乐,享受现代文明却不追逐时尚,那是一种忘我的近乎原始的生命状态,那是一种美好传统的守护和永恒。比村庄大几百倍的城市,盛产奇迹和欲望,却少了乡间的拙朴与宁静。不管游子旅程走多远,无论远离故乡时间多长,生命的根须永远扎在生他养他的故乡。

在春暖花开的季节,一头扎进故乡的怀抱,仔细品味乡村那自然、纯真、素雅的景色,享受山乡那纯洁善良、宽容厚道的人间真情,便捡回豁达、宽容、淡泊的心境和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村情结。

关于离开的散文3:出走记

文/毛利

想让一个中国人离开家乡,这在过去,是件很难的事。就算人家迫不得已,出门考学或者落魄流浪,心中也永远有个坚固的信念,誓要衣锦还乡叶落归根。家乡的魅力,是一种骨肉般不可分离的亲情,以至于一个人如果出走家乡,整个过程肯定充满了悲壮。

到我母亲这一代,依然如此。她跟我说,有次她自己去邻县办事,稍微耽搁了一下,就已经夜幕深沉。走在陌生的街道,她觉得非常恐慌,看到人越来越少,想着自己身在异乡,眼泪几乎都要落下来。我忍不住笑道:趁这个机会玩玩不好吗?吃顿好的,逛逛街。我母亲不以为然地撇撇嘴,用了句大俗话: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在上一辈人眼里,家乡自然有难以说尽的好处,各处都是熟悉的人和事,任何事办起来皆得心应手,任何困难不缺亲朋好友相助,在既定的轨道中,生活只是毫无风险的循环而已。而异乡则是一个可怕的概念,人生地不熟,充满未知的危险,随时可以叫你心力交瘁,何苦呢?

但是这时候你的出走,已经是迫不得已。家乡还是那个家乡,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面目可憎。随着网络化、全球化,你已经迅速成长为一个文明人,但家乡永远有那么多固执不变的东西。人们喜欢随地吐痰,随随便便踢一只狗,打一个孩子,对很多事情大惊小怪,讲话丝毫不知道降低音量。你在一旁觉得难为情,更觉得这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内心好像也滋长出了许多不讲道理的小人。

一旦跑到异乡去,这些就全都不成问题了。虽然外地外国也难免有各种陋习,你却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把它当成特色和传统来看,倒也其乐融融。你看美国人走在北京的小胡同里,看到穿着睡衣遛弯的大姐,丝毫没有觉得难为情。倘若他在自己的故乡佛罗里达州某小镇上碰到这么一幕,没准儿会气得暴跳如雷。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一旦到了异乡,家乡的一切规则就像消失的法术一般,不再起作用。在家做30岁的老姑娘是奇耻大辱,异乡哪怕单身到50岁也与你无关,且有一帮老姑娘愿意陪你玩到地老天荒。在家乡离婚总会被人说两句,或者一众亲友轮番劝解。在异乡做出这种事,不过是在庞大的统计数字上增加了无足轻重的一笔。

偶尔有时候,你也会想念家乡的吃食,想念四月里蒸的清明饺或者妈妈做的羊肉面,忍不住拔腿去家乡餐馆一解乡愁,但一切仅限于此。只要回家乡住上两周,保管像众多怀念故里的人一般,满怀憧憬地回去,结局是看到叫人难为情的公厕,和被岁月折磨得一塌糊涂的老同学,然后内心充满庆幸:幸好当年自己走了出去。

况且,只有出走家乡,乡愁才会在你身体里驻足。在你喝腻了全球统一味道的咖啡,对全世界一个样子的快餐厅心存厌恶时,可以好好钻进乡愁里慰藉一番,怀念属于它最好最纯洁的一部分,让它跟初恋的姑娘一样,活在最美的记忆里。

关于离开的散文4:老家

文/海阔天空

离开老家有快10年了,虽然离家不是很远,但除了过年和平时探望也是很少回去的。偶然想起了老家。还有结婚就执意和我们分开住的越来越年迈的父母。心中的牵挂与酸楚绵绵地不能散去。

太气慢慢转凉了,我也是要回老家拿一些衣物。看一看父母亲的。于是今天去金坛有事绕回去看望下。

难得回来一趟,弄堂里半人高的杂草葱翠茂盛,进家门的路掩在其中,静静的,湿湿的,暗暗地。久违的朱红的木大门也显得越发陈旧。干燥斑驳。堂前依然如故,墙上贴着的儿子牙牙学语时的拼音字母画报已经褪去了光彩,时钟几年不用也已经停摆,只是八仙桌还是光洁,看得出父亲还是不时的过来打扫。上楼推开房门,妻子甜美的笑容和我那青涩无措的神情在婚纱照里荡漾开来。很是温暖。驻足阳台眺望,阳光是一样的娇媚,风还是一样的柔情,河水还是一样的轻盈。只是那安静的一座座的楼房,显得渐渐陌生虚幻起来。顿时心绪茫然,不禁感觉浮生如梦,怅然若失。不经意间,我已经走出去了很远很远。

母亲知道我回家也过来了,嘘寒问暖,一家在外好不好。依然是她最深的牵挂。看着头发越来越花白的母亲,我恍惚地说着我们过的很好,不要担心。母亲身子硬朗,心态乐观,使我安心不少。

整理好衣物,告别父母,我终究是要回到我现在的处所。车子缓缓启动,放下车窗,微风扑面而来。大路边的老槐树依然挺拔,在风中沙沙作响,像是在一一跟我作别。错落的楼房,蜿蜒的道路,还有淳朴的脸庞,都洋溢着故乡的安康。对于老家,我就是一个行色匆匆的旅人。那曾经荡漾着我无数憧憬和欢笑的田野小巷,已经成为我过去往昔里的段落篇章。可是,老家,有你,我才有牵挂,有你,我才慷慨激昂,有你,我才敢志在四方!

待我若干年后,红尘看破,铅华洗净,告老还乡的那一天,定要在村前的小河边,撒下悠闲的鱼饵,在我自家的菜田里,种下美丽的蔬菜,在门口的石榴树旁,摆张有靠背的长凳子,让她依偎在身旁,感受那暖暖的阳光和柔柔的风,细细地回忆昨天,聊一聊以后。赞了赞了, 我仰天大笑奔驰去。

关于离开的散文5: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

文/王命

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心事。

耳闻的是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沫,是幻象,终将毁灭。眼见的是极致黑暗中突兀的光明,是现实,刺瞎双眼。

如我所愿,结束是一种新的开始。结束之后是层出不穷的惊喜。或悲伤或快乐或毁灭。没有什么是人类承受不住的,就算是末日。

离开的时候,我的耳机里一直在唱: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然后,我也跟着唱: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再然后,我就逃离了这个季节。

每个季节有每个季节的故事。我离开了谁的季节,我是谁的故事。我不清楚。

我唯一清楚的是,我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季节。那些不顾一切的年月,那些手足无措的时光。到后来如数家珍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走失了的青春如今早已泛白苍老。

我还记得的是,这个季节里的故事,是谁都不能说的心事。它会腐烂变质见光死。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

奔走了一个又一个城市,看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相遇以及分离。城市是有生命和个性的。它有跳动的脉搏,坚实的体魄,和沸腾的血液。

透过车窗看风景的时候,象是坐在时光机里穿梭。闸门打开,记忆如同咆哮的洪水一般冲出体外。

时光永远不能静止,带着我们破碎的记忆回炉重造,制造出新鲜的记忆充实我们的血液和脑浆。然后把我们不可一世的脸庞打造成逆来顺受的模样。

怀念那些幼稚无知无所畏惧的日子。是年轻,不可不原谅的年月。着实可笑可悲可爱。有句话是对的:年轻没有错的,错的也是对的。

那天在长途汽车上看电影,《变身男女》。很狗血的剧情,男主角撕心裂肺的唱这样一句: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我的心忽然疼了那么一下。

我记得我曾说过:我的血液里住着风,你的心脏留不住我。你看,你还记不记得。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

习惯性做梦,光怪陆离的梦境。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的另一个自己。我开始相信确实有灵魂的存在。

记得书上说,人死后和生前所减轻的重量刚好是灵魂的重量。灵魂很神圣的存在着,人类的死亡也无比神圣。以至于我一直崇尚法医这个职业。

梦魇是个神奇的东西,它把一些毫无联系的人或事物天马行空的穿插在一起,像过电影一样在半夜昏睡的脑海里纠缠不清。我梦见我的家人变成乞丐,我梦见迷路、失忆、寻找,我梦见有人指着我的鼻子嘲笑谩骂,我梦见我信任的人都不相信我。

梦里身临其境前所未有的真实,在梦醒后的一身冷汗里结束。我有怀疑过梦境是不是在预示着什么。看着错综复杂的掌纹,我已经相信有宿命这回事。

请记住,这不是迷信,只是给自己的灵魂找寻一个借口,或是希望。

花开荼靡的盛夏,蓝得纯粹的天空,只怕很久以后都很难见到了。好在,我们看到的是同一个太阳和月亮,以致于想起来的时候嘴角还会挂着笑。

你说,我比爱情更爱你。

走过那么多的路,见过那么多场分离。人类所渴求的情感是别的生物难以体会的,比如爱情比如亲情比如友情。我不知道应该把哪种感情看得最重要,或者珍惜和拥有才是最重要。

仿佛世上所有的情歌都在嘶吼着爱情,仿佛所有的情话都应该说给情人听。那些搂着哥们儿或者闺蜜说着“友情诚可贵,爱情无所谓”的勇气哪里去了。我们都是趋暖的生物,到处寻找温暖和抚慰。

我们把自己当成一尘不染的圣人,到处诉说着自己不理解世人不被世人理解,听起来婉转动听的虚假借口。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你自知吗?反正我自知。

逐渐苍老的我们渐渐变成了网络依赖症、失语症、间接性精神分裂症,我们对着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哭泣或是大笑,我们放得下自己也放不下手机,我们究竟得到了什么,又害怕着失去。

村上春树说,人世间即使微不足道的事也不是纯属巧合。所以我说,人生中每一种相遇都绝非偶然。

简爱说,我觉得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一个人为别人所爱,并发现自己的存在能为别人增添快乐。正如我所向往的,我渴望爱与被爱,我希望给别人带来快乐。那么,你快乐吗?

关于爱情,我不知道大家爱的是不是只是爱情。或许有时候爱情只是个幌子,大家都在高举着爱情这面美好伟大的旗帜,到处招摇撞骗。是人类各种激素的碰撞,合成了这种叫爱情的物质,****遍地横生,却光明正大。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你得到了,那么恭喜你,你得到的是一个人的一份爱。你失去了,那么你还剩下什么呢?过期的情话,泛黄的照片,犯贱的眼泪,苍老的年华,还是一无所有到最后失无所失。

我们说着比爱情更暧昧的情话,我们肆无忌惮的尖叫拥抱。友情让爱情都羡慕嫉妒恨的时候,我们都在笑。拥有着就不要想要失去,没有死亡,我们就永远不必担心失去。

友情是一辈子的,爱情是一阵子的。因为爱情的最后无非是沦落为陌生人或者转变成亲情。

我相信这句话,我比爱情更爱你。胜过那句情话,我爱你胜过爱自己。很难相信,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他有什么资格爱别人。

如你所知,我们正在向死而生。

我活着,就算我知道活着的尽头是死亡我也还是高傲地活着。因为生命中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并且想方设法去坚持的。

经过了一些人一些事,我们终究是丝毫不差的长大了。我们笑着笑着就哭了,我们聚着聚着就散了。我们逐渐变得强大,却比想象中还要弱小。因为我们变了,世界也变了。

我开始听陈奕迅的歌听各种符合心情的歌,当然,听许嵩杰伦的时候也依旧会喜欢。我觉得,许嵩的歌是中学生听的,杰伦的歌是听念旧的人听的,汪苏泷徐良的歌是新潮的人听的,陈奕迅的歌是2比伪文艺青年听的,还有那些不知名的特殊的歌是自以为是装逼卖弄的热血青年听的。我属于哪一种我不知道。

喜欢戴着墨镜遮阳帽背着背包带着耳机,一副旅行者的模样。你可以告诉我那是伪装,但是我想要这样,如果这样让我快乐的话。

喜欢Echo这样的女子,我可以不去撒哈拉,但是我一定要去旅行。让我怜惜的是,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女子竟然选择了轻生,难以想象是什么让她如此不堪以及不安。但我依旧欣赏。

那天路过地下人行通道的时候,卖唱的哥们儿在吼:痛快去哭,痛快去笑,痛快的人不会老。忽然觉得自己从未痛快过,背着人哭对着人笑,我对自己的伪装感到可悲和不屑,但我知道,岂止是我。

你我只是人行道上匆匆行走的过客,红灯的时候我们不期而遇,红灯一过我们就分道扬镳了。不是我故作深沉,或喜或悲或忧伤,那是短暂的。是骨子里的不安躁动的结果,可能等到年老骨质疏松就会慢慢死掉。

我害怕死亡。深夜在海边的时候,听着海哭的声音,想象高空坠落的漂亮弧度,却感觉可怕到不行。穿过车水马龙的公路,想象被车撞飞几十米远的样子,我觉得死亡其实离我们很近。仿佛时光随时就能取走我们每个人的性命。

是的,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向死而生。那么,生下来,活下去。好好活,努力过。

你好,陌生人。

北城以北。是你想象之中的广袤狂野。直到航天员从坐上火箭然后一不留神飞回来为止,我停留了四个城市。

我坐在祖国的心脏位置跟每个人说话。我说,你看,我现在是在祖国的心脏中间跟你讲话,你是多么荣幸啊。可你的心脏中间站着谁呢。

这个城市到处飘荡着政治的腐朽气味,所有政治课本里的句子,在这里都能找到原话,拍得身心舒畅尘土飞扬。茂盛的树叶从密不透风的城墙上面探出头来,它是叛逆的代表,格杀勿论的典范。

乞丐和穷人在哪里都不少见,一边写着共同富裕,一边穷人当街乞讨。突然就想起第一次在肯德基的那一晚,我遇到的那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提起子女骄傲的脸,连皱纹都舒展开笑了起来。看到餐厅里高贵典雅的妇人,没有一个象我的母亲,那个质朴的女人。些许心酸。

我也是穷人,身无分文的逛街。遇到卖冰棍的老女人我跟她摆手,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白眼和谩骂。要么忍要么滚。要么忍要么滚。我听见这个城市在声嘶力竭的怒吼。我选择前者。

没有适不适合,只有磨不磨合。我正在变得强大和成熟。从前的我不想长大,如今的我却渴望成熟。或许说不定的哪天,你看到的我就已经不是我了。

你微笑着对我说:陌生人,你好。我也点头微笑:你好,陌生人。

关于离开的散文6:有一朵云留在心里

离开学校准确的说有一年的时间了,但是算上实习那会,应该有两年的时间了。昨天再一次回到学校,一切依旧,心里却有了一朵飘动的云彩,是徐志摩看见过的那朵云彩吗?不知道那朵云彩的透亮是否也和那时的我一样,响彻心扉。

学校行政楼旁边的灌木早已是郁郁葱葱,簇拥着的叶子很是繁盛。当年,我记得离开的时候,那些树刚刚被植入泥土里,还是一根根树桩。就像当初的我们离开校园的时候一样,没有喧嚣的离别仪式,都默默离去。我们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了一起,然后又回到生活适合的角落。这样也好,怀着期待到来,没有伤感,同样离去也是如此。对于我们这个专业的人来说,我们肚子里有几分对生活的浪漫,富于幻想,但是我们对于未来,那时还没有催生出任何新绿与希望。对于我来说,更是如此,那时的我还没有学会对大学的留恋,最不可饶恕的是我竟然没有参加照毕业照,后来从同学那里看到全班仅仅缺几个人的毕业照时,心里有的不光是遗憾,感觉就像丢失了某种东西一样。

有时候,遗憾总会找一种东西去寄托,当我回到故乡的小城,然后翻看起那些曾经记录下的文字和笔记时,心里荡起了深深的怀念。还好这怀念来得还不算晚。我有一种想把这种怀念幻化成文字冲动,用笔记下来,然后把内心一点点灌满。其实,码字现在在我看来,也是一件有成就感的事情。不管能否发表,当你刻画一个鲜活的人物时,其实你与生活又靠近了一步。

借着回学校的机会,把写的那些拙作和以前的专业老师交流。从生活转向文学,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文学或许在怀念之中植根于我的世界里了,这是一种爱,胜过于一种情。这种情从我的角度来说,是一种对现实生活平静的被动接受吧。我是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但是对于写作本身还是要学习他人的。在老师的空间里,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文学的体验和我们人生的体验常常合二为一,我们课堂上那么多的文学训练,其实最直接的效果不过是提升对生活的感受力(这感受力再作用及辐射于其它),而我们的人生感受,又常常帮我们回到作品,叹一句:是这样啊!”或许就是这种感受力,让我在走入生活后,重新拿起笔,把过去辐射进我的文字与生活。

有学弟学妹问我,你对于文学的来源在哪里?在我昨夜的反思中,我觉得我的回答有错误。我说我没有看过一部小说,但是我终究没有回答我的小说来源在哪里。即使我把一个个故事拼凑,但是人物的刻画,不仅仅依赖的是故事的张力。其实,无意中我还是看了一些书的,我应该鼓励他们多看书,多接触生活的。我也应该多看书,真正地去放下心里的某些东西,踏踏实实去看云朵从心间静谧的流过,不带有任何色彩,我认为这是一个文字作者应该具有的品质。

回去的车上,看着车窗外闪过的霓虹灯分外夺目,但是心却异常平静。人生有光鲜、有遗憾、有得失,但是找到生活的方式,不是你在做什么,而是你已经懂得,并已经在生活和追寻的道路上学会坚持。当我们真正内化生活的一些东西时,我们的世界都会飘动着一片云。每一朵云的深处,都有一双沉淀的眼睛……有白云飞过的天空,生活里是不缺少情感和奇迹的。我们都会有所收获,事实也的确如此。

关于离开的散文7:怀念祖父

文/施彩琴

祖父离开我们已整整二十八个年头了,他离世时八十五岁。他是那个年代的书生,知识分子,年轻时是师塾老师,他还边从教边行医,后来一生从医喉科,我记事起就知道方圆几十里的人经常慕名登门求诊。他在乡亲们中间口碑极好,乡邻关系十分融洽,乡邻四方老老少少见到他总是亲切地称他先生或医生。

祖父育有二子三女,他十分注重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在那时的生活条件下,除大姑只读到小学毕业外,其余四个子女全部是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后来他的子女或从教或行医或企业领导者。我父母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分配到了常州金坛教书。我爸是长子,我又是家里的长孙女,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出生的我,被全家视为掌上明珠,祖父母舍不得父母带我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于是襁袍中的我就开始与祖父母一起生活了,我与祖父共同生活了二十八年(祖母比祖父晚十年去世),我对祖父母有着深厚的感情,同时他们的言传身教对我一生有着极大的影响。

祖父一生乐善好施、宽厚仁慈,特别是对弱势群体,他都能及时伸出援手,给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祖父在七十多岁时还经常出夜诊,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寒冬酷暑,只要有人请,他总随叫随到。如果遇到家庭困难的病人,他总是少收或不收药费;如果遇到路途远的病人,他总是留人家吃饭。祖父就是这样,虽说自家生活并不宽裕,却经常想方设法周济他人。在我小时候他经常给我讲故事,讲过去生活的苦难,教育我做人要诚实守信,要珍惜现在幸福美满的生活。正是从他朴实的话语和言行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祖父总鼓励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常说“我们是知书达理的家庭,你们的言行一定对得起自家的称号”。1982年我考上大学后,祖父拿出一本繁体旧版的明代洪应明着的《菜根谭》赠予我,要我一定要好好地、仔细地阅读这本书,他说“等你完全理解了书中的全部内容,无论在处身、处世、待人、接物、情操上将会得到大大的升华”。于是这本书随我一起进了大学校门,空余时就拿出来阅读,越读越爱不释手。因书太破旧了,我工作后在张家港市新华书店购买了张熙江整理的《菜根谭》,踏上社会再读这本书,对它的理解又更深刻了,于是我就手工抄写了一遍,后来学习电脑打字,我又在电脑上打印一遍,真是受益匪浅。多年来,我一直按书中讲的努力学习,努力工作,诚信做人,清廉做事。

祖父说话和蔼,话语清正。不论苦难和欢乐,他那清瘦的面容始终慈祥和蔼平静。祖父对我们家教极严,规矩很多,吃饭时不能翘腿、夹菜只能夹自己身边的、筷子不能在碗里翻来翻去、跟长辈说话不能大声、遇见年纪长的叫爷爷小一点的叫叔叔,有人进门一定要热情招待,起身相迎,让座敬茶等等,在他的严格教育下,他的后代个个懂得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道理。

祖父勤俭朴素。他经常告诫我们,“过日子要量入为出,不要攀比,不要虚荣”。“能自己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麻烦别人,这样一方面既能锻练自己处事能力,另一方面又不欠别人的人情”。“与人相处,能让则让,退一步海阔天空,更不要贪小便宜,占小便宜会吃大亏的”。祖父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我感激祖父,感激他对我的慈爱与呵护,对我的教导,更感激他教诲了满堂儿孙,诚诚恳恳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的一笔令人回味和受用终生的精神财富。有祖父生命之光、精神之光照耀,他的后人心灵与人格不会匍匐下去!

关于离开的散文8:永远的乡情

文/瀟灑出塵

离开乡村许多年了,但乡村那乡人乡事乡情已成为我忧伤的挂念,到如今我都无法抹去记忆中那份纯真朴实的乡情。

那时,我刚刚从学校毕业来到了一所乡村学校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只知道那时的心情很茫然,从学校到社会,从学生到教师,一下子来了个大转弯。过去在学生时代的种种向往、理想、抱负都被现实打得粉粹。但是我依旧上好我的每一节课。每天学生放学后,我就看书、听音乐、家访。也是那时,我开始习文学、拉二胡、练书法。

这乡村校园的前面是一个大操场,后面则是一大片金灿灿的开着黄花的油菜地。刚到三四月份的时候,正是这油菜花开的时节,身处在这油菜地里真是让人心旷神怡。每天黄昏的时候,我就拿起我那心爱的二胡独自一人来到油菜地里,学着拉起那忧伤的曲子《二泉映月》和《江河水》。直到有一个礼拜天的黄昏,我正坐在油菜地边低头拉着曲子的时候,猛然一抬头,在油菜地的那头,有一个身穿黄底白花上衣、头上扎着一把头发的乡间姑娘,一双大大的眼睛明亮亮的,正对着我微笑,看上去有些淡淡的忧郁,在我来说,我的情感世界还是一片处女地,我当时心里一跳,的确,在大片半人深的油菜花丛里忽然露出一张人面桃花来,那牙齿白白的、齐齐的,脸色有些红扑扑的,虽谈不上明眸皓齿、秋波荡漾,但在这乡村周围,能见着这般乡姑也着实不多,总能让人过目不忘。正想着,当我起身再看时,那姑娘已不见身影。我依旧在晚饭后,一个人拿着一本书或是一把二胡到学校后面菜地里看书拉琴,看风景。

一个学期过去了,新学期到来,学校来了一名老教师,当地人们都称其为“老先生”。恰好被安排与我一个办公室。老先生五十来岁,腰板稍有弯曲,浓眉大眼,老师和校长都很尊重他,似乎在他身上有一种神秘感。不多时,我便知道了他的神秘所在。原来,老先生家世很特别,祖辈曾是地主世家,出过几代咬文嚼字的读书人,老先生满腹经纶,四书五经、唐诗宋词、之乎者也、平平仄仄熟练如指,年轻时曾教过私塾。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一家人被压得抬不起头来,到了他中晚年时才自由了。后来党和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将老先生请出来在乡村学校执教。我家几辈都是平民,虽然听上人说起过那个年代的事,但我始终很尊重有才的人,老先生看我好学,便对我毫无保留,我欲拜其为师,但他无论如何都是不答应。也自那时起,我便经常将自己写的七言八句请老先生指点,老先生从平仄到对仗,从韵脚到声律,从屈原到苏轼,从诗经到四大名着,每每道来,津津乐道,信手拈来,全不费功夫。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的古典文学基础皆受益于老先生,才得以后来与汉语言文学结缘。这就是我那方圆乡里众人皆知的乡师。我的忘年交。

直到有一天,在学校办公室里,我正和老先生谈诗论词的时候,进来了一位姑娘,那大大的眼睛和忧郁的眼神、那身黄底白花的衣着和一把到背的长发,使得我怦然心跳,原来她就是那金灿灿油菜地里我见到的乡姑。我足足对视了两分钟没说不出话来,半天才听她说“爸爸,我给您煲了汤拿来了。”老先生这才跟我说起是他闺女。但没等我说点什么,她便转身走了。我心里一片罔然。过了几日,老先生跟我拉家常,说他这闺女上完高中就没再让她读了,家里缺人手帮忙,闺女心里一直是个结,说要找一个读过很多书的人。老先生拉着我的手,给了我一张照片。我仔细端详着这张照片,一位姑娘站在一片油菜花地里,只看出了上半身,下半身完全掩映在油菜花地里。我知道是谁了,我将照片放进了口袋。我那时刚步入社会,除了教书读书,整个一呆子,不知道老先生话里有话,也就没说什么,但心里总是很纠结。

到了又是一年油菜花开的时候,老先生因年事已高,离开了学校。

我还是经常拿起我的书和琴到校园后面的油菜地里看书拉琴,期待再看一眼那熟悉的风景。我会不时地抬起头望望油菜地的那头,似乎想看到什么,但却一直也没看到那心跳的风景。于是我的心里空荡荡的,正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直到我离开这所乡村学校到城市工作了,也没见着。

在一个夏天,倒是听人说,老先生离开学校后不久,生了重病,怕是不久于人世了。于是,我从工作的城市赶往那个乡村,但却没能见着老先生最后一面。我的乡师,我的导师,就这样走了,我无言以对。当我再打听老先生的闺女在何处时,乡邻告诉我说她已嫁人了。我知道我欠下了我今生都还不了的情份。我拿出那张在油菜花丛中的照片,再次来到那片油菜地边,望着那片熟悉的油菜地,油菜花已开过。曾经是那样花开金黄黄的油菜地,如今已是收割完毕,只剩下空荡荡的一片回忆……

“在我离别的时候,总有一双眼眸,消失在天的尽头,为我把深情挽留;在我回来的时候,也有一双眼眸,把碧蓝碧蓝的天空,沉入我的梦中。”离开乡村以后,我总是忘不了那片金黄黄的油菜地,那里有我的乡师,有我的乡恋,有我永远的乡情!

关于离开的散文9:老窑洞

文/李慧丽

离开故乡越久,故乡便越频繁而又顽固地萦绕在梦中,驻扎在心头。

每每这时,故乡庞大的身躯就会聚焦为院子中的那三孔老窑洞,任我凝视。

窑洞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坐南朝北,俗称“南窑”。也叫“土窑”,她虽不是在土崖上就地挖出来的洞窟,却是用特制工具把黄土夯为一块块方方正正的土砖,晾干后建起来的。

这样的窑洞像火车皮一样,一孔孔紧密相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二孔或三孔为一户,以墙分隔,一排就有六七户。我家的老窑洞就在这列火车皮的第二家,她看起来高大魁梧,窑脸红砖砌墙,朱门大窗。其实,这只是后来随着生活条件的好转,父亲请人把土墙脸拆了,砌了红砖墙,把原来的小门小窗换成了大门大窗,这就是典型的“老黄瓜刷绿漆”吧。

无论她怎样变换外形,置换马甲,在我心中她永远是敦厚、温暖的。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她阔大的窑膛内曾盛下了多少的欢笑与幸福,哪怕是泪水,今生也都是念念不忘的。

推开当窑(中间的那孔窑)的门,沙发、茶几、床、电视等陈设与父亲在世时并无两样,只是那个因病魔无情折磨已非常消瘦的身影却定格在了墙上那张胖胖的、笑眯眯的照片上。

门背后墙角的铁火炉还在,只是炉火已熄。父亲一生胃不好,最后也得的是胃病,冬天时,他总是习惯坐在火炉边上,旺旺的炉子上总是会坐着饭锅或菜锅,光溜溜亮锃锃的火炉面就是他的餐桌,炉子上的饭菜在翻腾,氤氲的热气在迷漫,窑洞里便更加暖和。

床头已有灰尘附着的白墙上一块斑渍依稀可见,那是父亲留下的。父亲从2005年端午发病,到2008年12月30日离世,三年三次大手术,越来越瘦弱的身体经不得什么劳累风寒,他每天总是要仰卧着身体靠在床沿,头抵在墙上,也许这姿势于他是最舒服的吧!可到最后,他连墙也靠不动了,我们在他身后垫了几条被子撑着他。在那个冬日的午后,他就这样靠着,靠着,慢慢地眼睛里就淌出了两行清泪,随后便永远地闭上了他那双被病魔折磨地疲惫不堪的双眸。

也是在这个位置,在另一张床上,2005年腊月,八十多岁的奶奶昏迷七天后,便与我们阴阳两隔。她有一双旧式小脚,却有一个开放头脑,也许是她爱读书的缘故吧。那时,父亲常常说,我们的土窑洞冬暖夏凉,住在里边的人会是长寿的。我非常坚信,从打记事起,奶奶就是踮着小脚,颤颤巍巍的,但在之后的二三十年里,奶奶一直如此,所以在她八十多岁时,我还坚信她会一直这样不会改变。可是,时间终会改变一切的,2005年,夏天父亲做完手术后,奶奶就在冬天毫无征兆地晕倒在厕所,随后便没有只言片语地干脆地离开了我们。

奶奶在世时,当窑是她住着的,父母住在东窑。我与奶奶住在一起。早年间,窑脸还未改造,窑内还是土炕。每当暑假时,我与弟弟都从县城的学校回到家,奶奶年龄大了怕挤,炕上只能躺下她与弟弟,奶奶便在连着炕的灶台上铺设一些被褥,我就睡在那里。砖缝里时常会窜出些蟑螂、跳蚤等小动物,甚至有时老鼠会贴着墙面从被子上迅速跳过。可那时,却睡得十分香甜。

记得上大一时,奶奶躺的还是土炕,寒假时,我带着我下铺的好友来家玩,那天连着土炕的灶台不知出了什么问题,弄得家里烟雾缭绕的。透气性本不好的窑洞内更加黑乎乎的,可我却没有在朋友面前感到不适。那缕缕烟火穿越了二十年的时光,穿过了乡间田陌,穿过了高楼大厦,驻扎在我的心头。原来,那呛人的烟火后面却是永远的温暖与澄澈啊!

在这窑洞里,全家人常常端着粗碗淡饭,散坐在窑洞的前半部分,在“赤溜,赤溜”地吃饭声中间,你一句,我一句议论着家里、村里等新近发生的重大事情或趣闻逸事。一碗饭间,整个村子里的新近发生的大事小情便全知晓,一碗饭间,诸如我们升学、结婚等重大事件也会由奶奶和爸爸拍板决定了。我们姐弟三人坐在小板凳上,端着碗,竖着耳,聚精会神听着大人们的谈论。然后,等着大人们叫着“XX、XX(我们姐弟的乳名),给我盛一碗汤来!”然后便向我们递过他们的空碗来。每每这时,我们都会兴冲冲地端起大空碗,跑到厨房为奶奶、父母盛一碗面汤双手捧着送过来。

在这窑洞里,我们姐弟听着奶奶收音机里的《三国演义》、《水浒》、《夜幕下的哈尔滨》等评书一天天长大,奶奶枕边的《红楼梦》、《西游记》等书籍,把文字的美丽与厚重悄然间种在了我们幼小的心灵内,随后使其在身体内发芽、成长。

在这窑洞里,曾每天清晨在父亲“突,突……”四轮拖拉机发动的声音中醒来,夜幕降临时,听着“突,突……”的声音由远及近,父亲终于在劳累了一天后,安全到家,那是我们一家人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父亲和他的拖拉机,把石头或砖块,从此地运到异地,父亲咬着后牙搬运重物流下的汗水,拖拉机在路上撒欢似地奔跑留下的印迹,最终都变成了我们的柴米油盐,书本学费,还有老窑洞的新衣。

在这窑洞里,父亲对不辞辛苦骑行了二十多里地的我的初中老师说,“她不复读,要上高中。”(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们这些农家子弟为了能跳出农门,成绩再好也不上高中,有的一连在初三复读三四年,只为了考取中专,实现农转非。)

在这窑洞里,临终前的父亲,让人挨家请来邻居,只为了表达一个意思,“我家孩子都还小,我身后事就全仰仗各位街坊乡邻了!”其实那时,做为老大的我已三十四岁了,只是在他眼里,我们年轻得竟担不起为他料理身后事的重任。

……

奶奶、父亲走了,我们姐弟三人也相继拥有了各自的住所,几年间,母亲曾一人守着这所超大的院子,在老窑洞里守望着。近年,为了陪读侄儿,母亲也不得不离开了老窑洞。

老窑洞越来越寂寞了。窑洞里没有了烟雾缭绕,没有了人声噪杂,父母的责骂声和姐弟的争吵声也被漫长的时空稀释了。

用钥匙打开已略微生锈的大门,寂寞的老窑洞以再熟悉不过的笑脸,迎接着与我的久别重逢。忽然间“砰”的一声,仿若一粒石子投入平静的湖水,低头一看,哦,原来是我脸颊上的两滴泪落在了已辅了厚厚灰尘的地上。

关于离开的散文10:曲终,我还不想离开

文/青丝挽歌

一曲离歌,一盏青灯。自始至终,聚少离多。太多颠沛流离,在长满荆棘的路上。畅饮情怀,空悲切。道是儿女情长。丹青,款款落笔,我久立凝噎,无语。人去楼空,物是人非。一曲情长伴君行,几多缘尽时吾留。不免感慨一句。

叹息,叹兮?流金岁月匆匆逝,崎岖征途缓缓归。既年轻,不必俯瞰生命的尽头。生命长河,且行且长。于我,二十二个春秋蓦然离去。风中的你,狂得生现了俏。雨中的你,静得萌发了美。

伫立栏杆,我含笑眺望,身影依旧。当初,日思夜想地奋发向上。最终,我一个人感伤。宴席,散了,分了,走远了……如今的我,就算曲终,该起身离席,却仍旧站在原地,不想离开。你们的一言一行落入我的耳畔,至少,那些事,那些人,还在。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尘埃落定,浅浅一抹淡愁娓娓走来。歌声充斥着,如火如荼。在爱与不爱之间,你的泪水滴入我的心田,滋长了愁绪。你悲伤,我跟着悲伤。你快乐,我就跟着快乐。不愿看到你受一丝伤害。我的初衷。一直不变。

曲终人散,我不离场。昨日的喧闹若能重现,与君共度,我心决绝。我依然在那个地方等你们。虽然不能跟你们一起毕业。但是至少我会活得快乐。远方的你们,一直都不用为我担心。顺天意,夙人愿。生活就是这么简单。佛说,普度众生。凤凰的涅槃,浴火重生,也是孤独的。

梦中的三寸天堂。不思量,自难忘。繁华,若梦,雁过,无痕。时间游戏在人间,流连忘返。大道茫茫,上善若水。红尘滚滚,繁花似锦。我知道的,你不知道。因为你不知道,我又不告诉你。短短的一段情,过眼云烟罢了。

好久不见。一句简单的问候。殊不知,遥遥相望。相望,难相守。一叶孤舟,流浪,笑傲江湖。“水面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它安静地欣赏着周边的美景。所有风光尽收眼底。偶尔自问,谁与争锋?孤舟难眠,因这山水。它愿意与清风碧水把酒言欢。共享人生,共度良宵。

江南那把油纸伞下,诗的音律随风摇曳。像烟一样飘渺。江南水土丰沃,滋养了大把多情的人儿。那年,他们一起撑过的雨伞。那年,他们一起度过的黄昏。那年,他为她拍的照片,她还喜欢吗?也会和友情辗转相遇,我们互相共勉,我们紧紧拥抱,我们一起牵手。可是曲终,我还不想离开。

情,由爱生恨,变成潮水,浸没了小轩。在某一隅,曾经的信誓旦旦仓促地划过墙的脸庞。有人在墙上写下了想说的话。他内心的真情实感。或许他想在这一堵墙上记下这永恒的时光。就像那孔明灯一样,带给人安好、祝福。

记忆的花丛,在你到来的时候,已然盛开。心海,微泛涟漪,最深处,你灵动的英姿,飒爽洒脱。好似惊鸿一瞥的悸动。原本单纯的我,在复杂的环境下,还是保持原来的单纯。我不愿尝试。只是相遇,不相知。不相知,何必相守?

红尘日暮,随它来,任它走。默念你,指尖轻触蔷薇。你不在,情却生根。高处,不胜寒,冰封了神话的圆满。疏远了所有人。深深地懊悔。如果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不会开心。没有自由的世界,我情愿一个人。

山之巅,秃鹰的召唤。海风习习,不甘失落,征服了一个个年少轻狂的信男信女。一对对情侣,一场场电影。只是电影散场,我们真的愿意就这样分开吗?曲艺终场,我们真的就欣然地各奔东西了吗?答案就在你心中。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总之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曲终,我还不想离开。

夜光杯上依托的风月。将军预征。美人金樽对月,银潭长歌。呓语,缠绵,多年的等待。一曲高歌,谁为谁月下独舞?离了一别愁绪,盼谁翘首?就在你转过身的瞬间,最美的距离闪现。金戈铁马,峥嵘岁月,一份侠骨柔情穿肠而过。娇媚如她。曲终,泪如雨下……

我在你的眼眸里。很幸福。未及散场,我沉默,但你欢笑。甚至,我盼望,我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过什么人。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牵挂和思念。如果本来就遥遥无期,怎么会抱有什么幻想呢。幻想破灭,总是那么撕心裂肺。就算没有一丝承诺,心里却还在乎着在乎的人。

曲终了,你们走了。一张张新面孔呈现在我眼前。他们贪婪地掠夺我的回忆。我希望,走出过去,面向未来。一岁一枯荣,一年一面貌。我有时埋怨自己不该离开,其实我不想离开的,这才是我的心声。只是不得不离开。无奈,伤感。荒废的大好年华,沉睡的大把青春。

如今,时光已经在撩拨舞动的青丝后,一去不复返。青丝挽着歌声,且行且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原来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路花开阡陌,谁与共舞?我想,会有很多很多人。很多很多舞姿。

一曲人生向东流。滚滚东逝。诗人说,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相见恨晚的感觉。我觉得相守一生一世,才有资格说爱。淡淡的云霄,九重天外的醉意。一曲欢歌。自己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记忆褴褛,似曾相识,不痴念。一潮起,一潮落。浪涛狂,戈壁冷,江湖共挽剑。一片芳华,伊始,相思扣,残亦酷亦。豆蔻年华,情不泛,爱不滥。只因钟情,心扉芬芳。红颜易老一场梦,白头追忆千缕恨。

曲终,人散。一切回归寂然。我一个人呆呆地望着天空和长廊。暗自伤神。倾心乱世。依稀记起当年,我们欢歌笑语。不想,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所以要为一辈子的情谊干杯。曲终,我还不想离开……

关于离开的散文11:探亲

文/水木丘壑

离开家乡已经十多年了。这些年一个游子到处流浪在不属于我的城市。一种选择决定了我只有如此——军人职业的特殊性。

从跨出校门到成长为一名军官,期间除了读军校时的寒暑假回去过,就一直驻守在同一个城市。

这是个繁华的大都市。人口数量众多使之当之无愧地成为全国大城市之一,地处中部,九省通衢,水陆交通便利,是国家发展中部崛起战略的前沿阵地。天南海北的人,游离于这座城市;她敞开宽容博大的胸怀接纳了他们,因为她的发展变化是与他们息息相关的。

我的家乡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小镇虽小,犹如麻雀五脏俱全。相较于都市,小镇显得笨拙而寒酸,然而小镇对于我一直魂牵梦绕无比眷恋。不只因为小镇用她的乳汁滋养了我,而更多的是小镇给予了我大都市所没有的,那是种深深根扎于灵魂深处的我们称之为文化的东西。记忆中的小镇宁静、平和、安详、清新。生活在都市里的我们早已失却了这些,你要经受喧闹、拥塞的折磨。

小镇的历史还颇有些底蕴:解放战争的渡江战役就在这里指挥打响;宋朝龙头阁大学士包拯祭祀祠庙座落在这里;文坛上享有盛誉的桐城派亦发端于此……我想起军校第一个寒假回家的情形:过去清一色的茅草房全都变了脸换了装——盖成了砖瓦房;稍富裕点的人家竟盖起了小洋楼,那种在城市才有的洋楼。小镇的变化令我欣慰和自豪。

今天回想起,心里还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家乡现在又将是什么样子呢?我和妻坐在开往家乡的长途客车上,心里却猜想着家乡小镇的面貌。

这是结婚后第一次探亲。

我们乘坐的是一辆可容纳二十人的双层卧铺车,终点就是家乡的小镇。坐在舒适的车厢里,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往回家的情形:那时需要搭乘一天一夜的轮船约十四小时水路航程,然后上陆路还要转乘三小时的公汽巴士才到家。现在回家方便多了;坐汽车只须六七个小时即到,避免了坐船的难耐和拥挤。

刚开始我和妻还激动地欣赏着车窗外的景色,抑制不住满心的喜悦之情。妻想像着初见父亲的情形,似乎有点紧张有点期盼,紧张的是见到父亲如何开口,期盼着早点一睹家乡小镇的风姿卓约。客车渐行渐远,大多数乘客渐入梦乡。我的眼皮也变得沉重起来,妻也与瞌睡让步合上双眼进入梦乡。不知妻梦中是否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乡的小镇。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睡梦中醒来,睁开惺松的双眼瞅了瞅旁边的妻依然熟睡,于是我推了推酣睡中的妻,告诉她车马上到站了。妻揉了揉睡眼,嘴里念叨着到家没,我告诉妻过了这个村镇前面就到。客车急驶在高速公路上,迎入眼帘的是一座座高楼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矗立在公路两旁,我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又回到居住的都市。一座城市的标志照样呈现在这里:光滑平整的水泥柏油马路,到处是水泥混凝土的组合;再也见不到那散发出泥土芬芳的红褐色的土路了……

车子正午两点钟的光景抵达小镇。

我和妻相携着下了车。妻两眼遮不住的惊奇溢于言表,掺杂着些许的疑惑——远远的望见一幢幢一排排青的砖红的瓦小楼,就在这幅美丽的图画中却有一处是那么的惹眼:那是我家多年前建的房屋,两层高,传统的木楼。现在看来它与周遭的环境是那么不协调,格格不入,就像一只野山鸡立在凤凰堆里,鸡立鹤群……父亲站在混凝土浇筑成的小道上,这是通往小镇的路,父亲知道我们回家早早的来接。我由衷地慨叹,这就是我阔别多年的家乡小镇。

父亲见到我和妻满心喜悦地迎上来,问我们一路可好,我和妻异口同声:“爸,我们不累!”欣喜激动的心情驱散了旅途的疲劳。父亲年过六旬,但身体还很硬朗,思维也较活跃,没有丝毫衰老的迹象,这与大多数乡村老农相似。

我是父亲唯一的儿子,母亲早逝。父亲一直一个人生活着,那年他毅然决然地让我参军,这在我们那地方可是少见的。我感激父亲,他不仅给予我生命抚育我成人,并一路相随的伴我走好人生路。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报答他老人家,一直希望父亲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善良贤惠的妻支持理解着我。

安置好行李,父亲一边做饭一边和我拉起了家常。从父亲口中得知,远房的堂兄明天举行婚礼,真是赶上不如碰上,机缘凑巧。农村婚嫁也是一大趣事。

我对妻谈论家乡婚嫁的习俗。我们这里嫁姑娘娶媳妇习惯于送贺礼,譬如毛毯、毛巾被之类的物件,往往是几个人凑个份子东家一百元、西家伍拾元合伙买些贺礼,有时暂时手头紧的大伙可以帮衬,等到结婚那天新房的墙壁上便挂满了毯子、毛巾被之类的东西,每件物品上都贴上写上送礼人的名字的红纸条幅,满屋子显得喜庆……这是早些年的风俗不知如今怎样?

第二天上午,我们一家子便早早的赶到堂兄的新居。父亲拿出准备好的用一张红纸包着的钱递给迎宾的堂兄。在我们后面陆续来到的宾客都是如此,使我惊讶于这熟悉的场面(城里人喜庆婚宴都信送红包),在我的记忆里还是第一次遇到。过了一会,便见由六辆轿车组成的迎亲队伍缓缓驶向这里。头一辆是主婚车,车头上用粉红的玫瑰和满天星点缀扎成心形,车尾贴个红色喜字,车身也用各色的花儿缀上;其它的车辆扎得简单些。这样的情形在城里是司空见惯的。只见坐在主婚车上的新郎新娘沉浸在新婚的幸福之中。

余下的日子,我便和妻探访本家的亲友。大家热情的招待我们,每天是送来迎往;虽说是探家,可是没有一个整日子是陪伴父亲在家度过的,大都是过着座上客的生活。拿亲朋好友的话说,难得回来一次,又当了军官了,是家乡人的骄傲,以后又不常在家应该好生招待的。于是,我便心安理得的接受亲友们的热情款待。

在最后的日子里,我想看望一下少时的伙伴,结果令我异常失望,都出门在外挣钱了。有的下海经商当老板,有的给别人打工……都向城里涌去。不再像父辈们一样过着年复一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一辈子被土地束缚;而是凭借着智慧和勤劳的双手经营着别样的人生。

在一个朝阳微露的早晨,我和妻告别父亲踏上返程的路。本是割麦子的季节,可是公路两旁的田地里却是一片荒芜。在我儿时的印象里,不论什么季节,田野都是一片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景象。这样的景象看来现在只能在记忆深处搜寻了。

我不由得想起钱钟书先生《围城》里的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就像现在一样,大多数农民向往着城里人的生活,而城里人想过乡村恬淡的田园生活。据报纸报道:近来一些农家小吃宾馆的兴起也是缘于这种情结。

人,就是这样如此的矛盾和不满足的活着。

关于离开的散文12:天空之镜茶卡盐湖

文/放飞梦想

离开烟波浩渺的青海湖,我们109国道继续向行。 远处的祈连山脉雄壮、荒芜,连绵到天际边缘。尽管是夏天,远处的山峰依旧积雪覆盖,零星林木点缀其中。高原的蓝天离大地很近,白云从眼前飘过,伸手便可扯下一片,心境依然开阔。大巴在盘山公路上左摆右晃,眼前的山变得异常雄壮,一座连着一座,被低矮的青草覆盖着,中间点缀着成群的白羊,偶尔山坡上也会出现几十头黑色的耗牛。这些黑白相间的生灵们,在绿毯似的山坡上颤动着,不但美,而且和谐。山势越来越高,远望盘山公路已细得像条丝带了。

终于来到了茶卡。这里是一望无际的空旷,喧闹中透着宁静。茶卡盐湖也叫茶卡或达布逊淖尔。湖面海拔3100米,东西长15.8公里,南北宽9.2公里,呈椭圆形,总面积105平方公里,相当于16个杭州西湖。茶卡盐湖与塔尔寺、青海湖、孟达天池被称作“青海四大景”,被国家旅游地理杂志评为“人一生必去的55个地方”之一。

午后时光,高原的阳光很充足,天空湛蓝,中国的“天空之境”茶卡是一片白色,清澈的湖水和雪白的盐晶交织在一起,编出一张无边的镜子,蓝天白云倒映其中,山峦、蓝天,白云相映成趣,绘制出了水天合一的圣美景象。

如梦的地方都有属于它的美丽传说。很久以前,这里十年九灾,牧民们饥寒交迫。后来一位活佛路过此地,王公便去寻求,寻求富裕之路。活佛说:“湖里住着1000个巴里登拉牧(蒙语女神),那一颗颗晶莹透明的青盐,就是她们辛勤汗水的结晶,能够带来吉祥和幸福。”于是夏秋季节,当地的蒙、藏族牧民便前来采挖青盐,对盐湖更是奉作神明。五月十五日这个吉祥的日子,方圆几百公里的牧民都带着松枝、酥油、炒面、青稞、白酒前来祈求吉祥祭海。

在盐湖广场上,我们可见屹立着的炎帝制盐、青盐之光、茶马古道、茶卡之歌、马头琴传说、西王母宝瓶6座盐雕艺术群,这或多或少也与这些传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考证:这些雕塑采用的是盐湖原盐和卤水为原料,运用独特的艺术手法,将天然盐晶和雕塑艺术完美结合,呈现出了迷人的艺术奇观。这也成就了我国 “东有沙雕、北有冰雕、西有盐雕”的雕塑艺术布局。

在盐湖一带,最吸引人的还是这空旷广袤的盐湖。通往盐湖有人行道,是用纯粹的盐铺就的道路。穿插其间的小火车轨道很是繁忙,小火车来来回回载着游人通向湖心游赏。盐湖很奇特,一眼望去,整个盐湖就像一片白色的海洋,有水的地方,就像镜子一样能照出人影来,湖水在阳光下从蓝到白,异常壮观。再看看那些堆积在湖边的粗盐,就像是刚刚清扫的积雪,硬硬的,碎碎的。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冰妆玉砌的盐晶世界。

盐湖很好玩,多数人都在湖岸蹦跳拍照,在这高海拔的盐湖,不少女游客特意穿上大红的衣裙,都希望拍出水、天、人完美融合的艳照。一些年轻的游人下到湖里趟水嬉戏,有的在湖里捞盐晶打水飘,有的筑盐坝围湖水,有的还在湖水里摆各式的造型,做着各种各样的鬼脸,更有一些小孩在湖里打水仗,你推我搡,追逐奔跑,玩得特嗨。我也迫不及待地脱掉鞋,穿上鞋套,扎起裤腿,加入了戏水的人群,投入到了盐湖的怀抱。刚一下水,发现这水凉丝丝的,脚上就连隔着鞋套也有一丝凉意,水的压力将鞋套牢牢地贴皮肤上。盐水也就十来公分,脚底是白白的粗矿盐。慢慢趟着盐水,小心的规避湖底的溶洞。越往前走,盐也越显纯白,环顾湖的尽头,天、地、湖连在了一块。再往前走,人竟然有种要飘起来的感觉。蹲下,回到童年,寻找童趣。把水里的砂盐筑个小坝或是堆个小山。时间一晃就是个把小时。兴致颇高,不知不觉臀部、腿部的裤子都已浸湿。上面留下了片片盐斑。离开湖水,被高原的太阳一晒,手上脚上立即便有了盐迹斑斑,甚至还露出白皙皙的盐。

整个下午,我们采集盐,我们戏水,我们拍照,这里留下了游人快乐的身影……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人群渐渐离开景区。傍晚的风很猛烈,温度也降低了不少。回望盐湖,透明的水纹随风一浪一浪推向岸边,轻缓的水声触动了心底的柔弱,不经意间便有了一份眷恋。漫步在盐粒铺成的小路上,一切都意犹未尽,被撕开的云端慢慢闭合。夕阳就躲在云层后面,微微透着红光,这里更加静谧、安详。

(老钱2019年8月初稿于镇安,2019年11月5日定稿于达仁 陕西省镇安县达仁镇 钱家明)

关于离开的散文13:我的爷爷

文/朱桂金

爷爷已经离开我们30年了,然而时间的流逝并没有冲淡我们对他老人家的深深怀念,许许多多的往事,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爷爷坚强,有韧力。他身材矮小,但无论干什么都不甘落后,不认输。力气比他大两倍的,一天锄一亩地,他也不锄九分,他打的是“时间仗”,早出晚归,中午在地里吃饭,不休息;同别人一起赶集买粮食,别人背一百斤,他也背一百斤。一遇沟沟坎坎,碰得头破脸肿,从不叫苦叫痛,总是咬紧牙关,紧跟在别人后边。

爷爷非常勤奋。每天天不亮,拿着手电筒,挎着粪筐,围着全村大街小巷拾粪。雪雨天他也不闲着:雨天下地拔草、排水;下雪天往地里扫雪、堆雪。晚上拾掇院里院外,铡草、喂牛,伺候鸡、鸭、狗。对我这个长孙,从六七岁起他就不让我睡懒觉,而是要早起拾粪、割草、放牛羊。

爷爷非常节俭。由于时代原因和家境所迫,爷爷一生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整年穿粗布、破衣,简直像“乞丐”;煎一盘鸡蛋,总舍不得吃,夹到嘴边再放下;只要出门,拎着竹筐,钉头儿、布条、树枝(叶)、草叶、菜叶,都捡到筐里,“应有尽有”,他走后的大街小巷,已经不用再打扫了。爷爷的节俭,十里八村传为佳话,是出了名的。

长房长孙的我,受他老人家的影响最深,受教育最多。爷爷时常把我叫到他面前,说:“咱庄户人家没有什么本事,靠的就是勤奋、节俭,堂兄弟七个,你是老大,要领好班,带好头,这样,孙子辈我就放心了。”爷爷的这番话内涵丰富:有对我的重托;有对孙子辈的正面教育;也带有对后辈的牵挂和自己精神传承的心愿。

爷爷一生清贫,没给后辈留什么遗产,但我认为,他顽强、勤奋、节俭的精神,是留给子子孙孙的“无价之宝”,足以供我们享用终生。仅以此文,把印刻在脑海里的几件事写下来,献上长孙的一份祭奠和思念。

爷爷的精神永世长青!

关于离开的散文14:故乡的香椿

文/夏爱华

多年前,当我离开故乡的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一点也不起眼的香椿,会以那不绝的清香,萦绕在我的心头。那时的我,总以为故乡那小小的山村没有一丝值得留恋的地方。我总以为,我的根,会在此后的年年岁岁,一如既往地深深地扎在城市。我以为,我一定会爱上城市——城市的繁华热闹,城市的时尚多变,城市的没有炊烟的整洁……

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早已爱上了城市。当有人问我,你是哪里人的时候,故乡的影子一闪而过,我矜持地反问,你看呢?

我自以为早已斩断了回望故乡的归路,我甚至觉得那个小小山村是我的耻辱——我竟出生在那样一个平常的地方,我不愿出生在那样一个平常的地方啊!

当一包沉甸甸的思念被我小心地拎回家,摆在桌上。在城市落日的余晖下,我左猜右想,却怎么也猜不出包里的内容。轻轻地打开,香气随之展开,随后展开的便是故乡的全部——我的眼前,山泉叮冬,小道弯弯。我才明白——城市容纳我的身,而我的心依然留在故乡。浸润着香椿的鲜嫩的绿色,我的心生机盎然,春草般欣欣向荣。

我的眼前,香椿在无声地生长。春风暖暖地荡漾,家门口的那两株香椿树就会发出嫩红的小芽。阳光和煦,小芽由红变绿。五六寸长时,就可以摘下来供人享用了。把香椿的嫩叶摘下来先用盐揉一揉,然后切碎拌着面条吃,那真别有一种味道。把刚揉好的香椿叶加上鸡蛋,味精等调料,然后放到油锅里炸一炸,那味道就别提有多好吃了。最美的是,若把揉好的香椿放进小罐里里封好,一年之后再打开它来品尝它时,它的味道仍是那样鲜美,甚至连颜色都不会有多少改变。

是母亲,细细地揉好香椿,然后晒干寄给我。想起母亲早先曾说过,先用水发开,然后同鸡蛋同炒,齿颊留香。

我就这样做了。因为有这一盘香椿炒鸡蛋,我的心格外满足。我尝到了故乡的味道——那浓郁的清香让我恍然明白了,我是永远属于故乡的。就像我哪怕不停地走,也永远走不出母亲的视线一样。

习惯了香椿浸染的生活。心安理得地吃着母亲寄来的香椿,我却几乎从来没有想过,母亲的年纪越来越来了,年逾古稀的老人,是怎样摘香椿芽的?我写信问家人。

回信很快来了:“孩子,你大概没想到吧?每年初春寄去的香椿,都是我踩着梯子亲自上树摘的。你想一想,这一袋香椿,要费多少力才能摘得到?”信是母亲托人代写的,但信上字里行间充满着母亲对女儿的爱。

突然间明白了,故乡于我,就是对母亲的思念。故乡就是母亲,母亲就是故乡。呵,母亲的爱,就像这香椿一样,年年月月,都散发着温馨的心香!它像一根丝线,牵着游子的心。它像一片香椿,嗅一下,故乡的味道就难以割舍。它让一个远离故乡的人,手捧一包香椿,思乡的泪就潸然而下——小小山村,我生命永远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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