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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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文章1:犹记当年卖冰棍

文/江初昕

记得在读初中那会,我看到隔壁的同伴骑着自行车驮着木头箱卖冰棍,心中羡慕得很。那时,我刚学会骑自行车,因为个子不高的缘故,屁股还挨不到坐垫上,只能把脚伸进三角架里,侧身而骑。可能是学会没有多久,骑自行车的瘾非常大。我想卖冰棍既有自行车可以骑,又能挣钱。于是,缠着母亲也要去卖冰棍。母亲起初不答应,我哭闹几回,母亲终拗不过我的执着,找来了一只木箱,缝制了垫盖棉胎,我还用毛笔煞有其事地在木头箱子上写了“冰棍”二字,然后,用旧轮胎带把箱子绑在自行车的后架上,飞也似的骑到五里远的小镇上批发冰棍。

批发好冰棍,就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一路叫卖:“冰棍,卖冰棍啰——”那时,冰棍的种类也不多,最常见的是白糖冰棍了,其次是绿豆,最好的便是奶油的。乡下销得最多的便是普通的白糖冰棍,五分钱一根。至于奶油冰棍,一般人家是不舍得购买的。刚开始,由于缺乏经验,一天劳累下来,冰棍没有及时卖出融化了,结果是折了本钱,我在母亲面前没敢作声,悄悄向同伴讨教经验。同伴“嘿嘿”一乐,向我传授经验道:要在小孩多的地方大声叫卖,小孩看到了会缠着大人要的,大人是不舍得吃的;另外,到田间地头叫卖,东家一般请别人割稻莳秧,看见有卖冰棍的,自然不能小气的,一买就是好几根呢!还有,卖到最后,部分雪糕开始融化了,要尽快廉价处理掉,所谓赚头不赚尾。听了同伴的一番经验之谈,我茅塞顿开,若有所悟,想不到这里头还有这么多的生意经。第二天再批来冰棍,我依计而行,果然销得好快,一天两趟下来,居然能挣到了两三元钱,我乐得不行,第一次尝到了挣钱的艰辛和乐趣。

当然也有血本无归的时候。有时,刚批来满满一箱冰棍,刚卖上几支,就刮起了大风,一阵紧似一阵。夏季的天是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一时间天空乌云密布,不多时下起了瓢泼大雨。刚刚还是酷热高温,一阵雨过后顿时凉爽多了。朴实节俭的农村人绝不会在这样的天气买冰棍吃的,我只能拿回家来与家人分享。

尽管头顶烈日、脚踏热浪的艰辛,也抵不过急急忙忙、火烧火燎的赶场叫卖。那一次,我在热浪滚滚的路上赶,结果,骑在自行车上,心口一阵犯堵,眼前一黑便倒在了路旁。良久,我听到母亲遥远而又急切的呼唤,我全身软软的努力想睁开双眼,却是那么艰难,那么无力。听说还是堂哥机智,抓了一把箱子里的冰棍朝我的额头上敷。我一激灵,竟微微睁开了眼睛。

“一毛钱三根!”我醒来头一句话这样喊道,引得大家哭笑不得。“不打紧呦,奶奶全要了。”奶奶在旁边拿住我的手不停地说。母亲更是把我揽在怀里,“心肝崽呀”不停地摇晃着喃喃而语。

远在外地工作的父亲得知此事,狠狠地数落了母亲一顿,对我虽轻描淡写地批评一顿,但多有赞赏之意。尽管如此,母亲还是把那写有“冰棍”的木头箱子藏上了阁楼。“卖冰棍啰——”那悠长而充满童稚的叫卖声依然时常在我的脑海中回荡……

当年文章2:明亮的爱情

文/夏雪飞

当年,她刚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就告诉父母,要嫁给他。

父母大吃一惊后,极力反对,因为她相中的他,是本村人,长相一般,个子也不高,而且家境贫穷,怕是给不了她幸福。母亲说:“你要嫁也嫁个条件好点的,你大嫂给你介绍的那个小伙子不就挺好的嘛!虽然小伙子腿脚不太好,但是家里条件好,你可以过好日子啊!” 她用力摇头说:“我就相中他了,别人谁也不嫁。”最终,父母拗不过她,只得同意了。

她没要求他轰轰烈烈地娶她,只是两家的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她就拎着自己的衣服过去了。

他非常感激她的爱,开始早出晚归地工作,想让她过得好一点。有一天,他下班时天有些黑了,想到她还在家里等着他,就骑着自行车慌慌张张地往家里赶,不曾想,在一个拐弯处,被一辆汽车撞倒,所幸,只是把左胳膊撞骨折了,没有生命危险。

他的胳膊打了石膏,只得请假在家休养。她很心疼他,开始尽心尽力地照顾他。

他吃着她做的饭,尽管味道不好,他仍大口大口地吃着,连连夸赞:“媳妇,你做的饭太好吃了。”

她羞涩地笑了,说:“一直以来都是你做饭,我做得不好吃,但是我会努力学习做饭的。”

他拉过她的手,认真地说:“哪里?你做的饭真的好吃,因为这饭里有爱。”这时,细心的他突然发现,她的手指被切破了,还有血丝往外渗。他心疼极了,急忙给她抹了云南白药,贴上创可贴。

她不好意思地说:“平日里被你照顾惯了,切菜时不小心切了手,没事的,以后慢慢就熟练了。”见到他仍然难过,她就唱歌给他听,她唱的歌很好听,很快,他就被感染了,跟她一起唱歌,小家充满了温馨。

等到他伤好了,她提议,用攒下的钱购买一辆农用车,她要和他一起去集市上卖菜。他同意了,拿出所有的积蓄买了一辆农用车。

每天,天还没亮,小两口就去批发市场挑选新鲜的蔬菜,然后辗转于家乡的集市上卖菜。他们特别诚信,不蒙不骗,分量给得足足的,她还赠送每位顾客一个大辣椒。她天天陪伴在他的身边,特别开心,没人买菜的时候,她就跟着音乐唱歌,唱的山歌竟能够跟原唱相媲美。日子长了,家乡的人都知道有个会唱歌的辣椒嫂,都愿意到她那里去买菜,感受他们的幸福爱情。他们的生活也因此好过多了。

后来,有位顾客听了她的歌,大为赞赏,推荐她去参加镇里组织的农民歌唱比赛。在他的大力支持下,她鼓起勇气,去镇里参加农民歌唱比赛,竟然一举夺冠。这之后,她开始参加各种演出,用甜美、清脆的歌声赢得了不少奖项。她成了小镇的名人,大家都知道了,她是位盲人,却能把生活过得有声有色。

有记者来采访她,问了她一个问题,“听说你当年是自作主张嫁给他的,为什么呢?你相中了他哪里呢?”

她莞尔一笑,说:“我和丈夫是小学同学,当年,因为视力不好,总是有同学捉弄我,每次都是他拦住同学,不让同学欺负我。我还记得,我只上了四年的学,就因为视力严重下降而退了学。而他帮助我削了四年的铅笔,抄了四年的笔记。那时,我就记住了他的好,就决定,长大后,如果他还没有结婚,我一定要嫁给他。”

人们明白了,原来她眼睛不好,心却特别明亮呢。

当年文章3:当年园田化

文/梁建军

1974年,红寺村外还是广袤的原野,那片沃土曾洒下我们的汗水和笑声。当年,农业学大寨正是热火朝天,要把冬闲变冬忙,在粮食增产增收上做文章,向土圪塄塄要粮田,向坑坑洼洼要高产,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园田化就是一项重要内容。

冬日里,田野上的风特别犀利,一刮起来,吹到脸上像刀割一样,风和日丽就不一样了,照在身上暖暖的。一吃过早饭,队里的喇叭就吆喝上了:“社员同志们,社员同志们,下地啦,下地啦,今天是园田化,园田化,在村西头集合,村西头集合……”随着吆喝声,我们就拿着铁锹、洋镐,有的还推着平车,哩哩啦啦地来到村口,人来齐了,队长就招呼一声,两只手插在袖筒里,怀里斜抱着锹,一人在前面走着,几十号人跟在后面,三人一群五人一伙,边走边说着笑着,年轻人还打着闹着向目的地进发。

到了地里,队长把我们分成几个组平整土地,负责把地里多年留下的土圪塄塄和大土堆用镐刨开,用锹把高出地的土铲到平车上,用车把土拉到低洼处,把地垫平。用镐的、拉车的都是男劳力,用锹的帮着推车的则多是女劳力和年长的人。

万事开头难,刨土也一样。开始时,土都上冻了,土像水泥一样,一镐下去一个印,震得臂酸痛,但打开口子就好多了,所以拿镐的推车的都是后生。拉起车来哪个小组也不肯落后,你追我赶,不一会儿,身上就不那么冷了,严严实实用花头巾裹着头脸的妇女们把头巾退到了脖子上,小伙把大衣脱了,有的解开了扣子,再一会就出汗了。

干一阵后,队长发话了,让大家休息一下。老汉们披上棉袄,几个人圪蹴或靠在向阳的土圪塄子上,刮风时就躲在背风处,掏出洋旱烟,点上,边抽边聊着天。妇女也聊着自己喜欢的话题,婆姨们聊着家长里短,闺女们小媳妇则说着谁买了新衣服,哪个商场来了好料子,叽叽喳喳嘴巴停不下来。后生们则有使不完的劲,也愿意在闺女们面前秀一下青春的肌肉。有的一只腿盘起来,一只腿支撑着,“撞拐拐”。有两人捉对厮杀的,也有分两拨人“群撞的”,谁在冲撞中盘起的脚先落地,谁输。还有的拔锹柄,拿一把锹,两人脚蹬着脚,锹把横放在两人脚的中间,两人双手拽着锹把往回拉,谁把对方拉过来谁赢。我在这两项有些优势,因为练过武术,平衡能力和柔韧性好,沾了不少光。

那是一段艰苦的历练,却收获了人生中可遇而不可求的财富。

一晃,40多年过去了,那片沃野已被城镇化的脚步淹没,但每当闲暇时,插队时劳动生活的画面不时再现,那里有我们的芳华、有我们的汗水、有我们的憧憬、有我们难以忘怀的记忆。

当年文章4:夜阑书香

文/徐学平

当年少的轻狂如书页般张张翻过,步入不惑之年的我,一如夏日夕阳下湛蓝又波澜不惊的湖水,稳健的脚步也早已懒于游走于繁华的街头。

一天繁忙后的夜读是我最惬意而安宁的时光,读书总能让我内心深处保留着一抹清凉,像春燕衔泥筑巢般筑建着一个风平浪静的港湾,在波谲云诡和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中,为疲惫的心灵提供了一处停泊和栖息之地。当一张张书页在我的指尖跳跃,我的心也随之律动。享受着与世隔绝般宁静休闲的阅读时光,仿佛也隔绝了车水马龙的喧嚣和霓虹闪烁的繁华。

窗外,夏日的风将梧桐的落花翻卷成曼妙的舞姿。夏日的夜空是美好的,尤其是晴朗的夏夜,可以清楚地分辨出天际的星斗,也能依稀忆起曾经的流年。感受着窗外的清风和室内的清凉,这的确是一件惬意的事,何况无人相扰,可以肆无忌惮地高声诵读,又能随心所欲地于书中人一同欢乐忧伤,这寂寞也因此变得格外的美丽和亲切了。

泡一壶茶,放一段音乐,茶香袅袅,优美的旋律弥漫在书房的每一个角落。音乐如流水一般淌过思想的湖,又似一双温存的手拂过心情的弦,不事张扬,也不曾哀婉,只把那缭乱了一天的思绪慢慢整理,将我带入一片宁静祥和的幽谷。如果说音乐是一条涓涓的溪流,那么文字就该是一汪潺潺的清泉了吧?一样的清澈洁净,一样的静默无言,却总能让人体味到一种灵性的汹涌,一种思想的澎湃。

灯下一页页书卷散发出缕缕墨香,随着《安娜卡列宁娜》、《基督山伯爵》、《红楼梦》、《平凡的世界》等一一翻过,心随境移,情由心生,烦忧的日子短暂了,枯燥的生活润泽了。读一本好书,仿佛与一位沧桑的智者侃侃论道,品味那因沧桑磨砺而厚积薄发的智慧,又像和一位冰雪伶俐的女子倾心畅谈,体味那份思想澄澈的共鸣。思维在文字丛林跳跃、缠绕,合上书本之时必已深夜,双眼酸涩,内心却还有着几分不甘。

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让我心灵柔软,让我在物欲横流的现实中保持一种方向、一份热度,免于迷失,避免轻狂。文字,以她那独特的内涵,绽开了一朵朵清丽的花,描绘出一幅幅淡雅的画,又恰似开封了一坛经年的老酒,醉倒了一棵棵摇曳在风中的竹。不需要壮美的豪言,也不必刺骨的凄婉,淡淡的如一杯夏夜的香茗,让夜风里孤灯下多少年轻的梦多情的心沧桑的眼掩卷而思,凭栏唏嘘。

夜色深沉时,灯火阑珊处,一盏灯、一杯茶、一首老歌、一卷优美的文字,把长夜的孤寂和经年的怀想,装点得充实而完美,清丽如诗行。

当年文章5:在背影里驻足

文/孟庆果

当年读朱自清的《背影》,“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苍老的躯体爬过铁路的样子,至今想起来都令我心里酸酸的,眼睛涩涩的,悲凉而又无奈。

后来读龙应台的《目送》,“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年轻挺拔的背影,离开得那么义无反顾,也带走下一个孤寂失落的牵挂,在风中摇曳,一低头,已是泪流满面。

“见客入来,袜戋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是易安笔下的背影,娇羞,惶遽,有种莫名的期待。

我们对形形色色的背影,倾注了太多的情感,倾注了太多的关怀与同情。一不留神,背影越拉越长,故事越走越远,反倒把自己给弄丢了。

有些背影,是孤单的,如同冬日里山脚下的老树,独饮风霜。有些背影,是温暖的,如同春日里水边的杨柳,依依不舍。

自然界里背影,是静止的,一旦映入眼帘,就成了一幅画,唯美,清晰。心坎里的背影,是深沉的,一旦印在心底,就成了一首诗,幽远,深邃。

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人某事某道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摇摇晃晃的,蹦蹦跳跳的,轻轻快快的,规规矩矩的,踉踉跄跄的,蹒蹒跚跚的……每一个背影,都能牵拽出一部或温馨或悲苦的剧情。

时光如一把流沙,总有些记忆,即使苍白了青春,衰老了容颜,仍旧泛着淡淡的馨香。它们晃动在时光之上,挥之不去。那些深藏于心底的背影,经年不衰。

我们说过的话,走过的路,都将成为贴在身上,不同于别人的一方标签,一颦一笑,一个转身,一不留神就成为别人眼中的背影,想时真切,看时朦胧,没有古人,不见来者。

习惯了在寂静的夜里,怀念一个人,怀念一段故事,怀念一个背影。那一段随风而逝的缘份,在薄凉的时光里,化作一缕轻风,一蓑烟雨,想要抓住,却已远去,只留下一颗玻璃心在微风里沉醉。

我在街角驻足,只为瞥见那熟悉的背影。在无数擦肩而过以后,不论是悲是喜,是闹是静,总能使心丰盈起来,成为永恒。犹如看一朵花开,观一枝柳绿,读一卷好书,会一个心仪的人。而欢喜,常常隐在骨子里,不厚此薄彼,温润轻柔。时光的眼眸,因相遇而停驻。

于一个晴明的月夜,梳理思绪点点,在所有可能遇见的背影里,造一座安放心灵的宫殿,春赏百花,夏沐喜雨,秋望浩月,冬享瑞雪,留四季风光,任时光轮回,不必追问今夕是何年。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拥有看风景的心情,哪怕是一棵树,一片云,一幅画,一只飞鸟,擦肩而过的一个人,都能成为你眼中的风景,带给你或多或少的思恋。

我愿站成你想见的样子,在你想我的时候。

当年文章6:当年背诵课文的那些事

文/杨天意

早前教育部发布高中语文新课标,背诵推荐篇目从14篇增加到72篇。此消息一出便引起广泛热议,而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当年背诵课文时的那些艰辛和苦乐。

上小学时,因为我的声音好听,老师和同学都喜欢听我朗读。“朗读有热情和感染力”,我常常会得到老师如此夸奖。因此我最喜欢的就是课文后面“思考与练习”里的那句“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而我最害怕的却是这句话的加长版,“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并背诵课文”。当时的背诵内容主要是诗词类,如大小李杜、毛泽东诗词;还有文言故事《郑人买履》、《矛盾》等;另外就是“持股比例”更高的现当代文,老舍那“冒,冒,冒”的《趵突泉》,毛泽东论“泰山”、“鸿毛”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

那时,文字和我似乎已经有了一种难以名状的“默契”。记得学《趵突泉》时,老师要求全文背诵,因为我偷懒,只背过了第一段。结果老师留下所有没背过的人,不许上体育课,在教室里继续背《趵突泉》。那天我才真正认真地端详起这篇文章。没想到,读起来竟那么朗朗上口:“永远那么纯洁,永远那么活泼,永远那么鲜明,冒,冒,冒,永不疲乏,永不退缩……”不到一刻钟,我就完成了背诵。身后留下老师和诸多可怜的思绪凌乱的同学。离开时,我听到老师对其他同学说:“听见了吗,这才叫背诵。”

初中时,语文老师让同学背诵《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选段,但我们说并没有背诵过。原来老师记忆中小学课本里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要求背诵的,而我们“95后”的小学课本,鲁迅的文章已逐步朝着课外“搬家”了。从那天开始,这个选段成了我们额外的“必背”篇目,每节语文课之前,从第一桌开始,一次一人,熟背“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如今想来,这段经典文字让我受益匪浅,不单让我知道了“云雀”的别名“叫天子”,其中流畅的细节描写、变换的关联词、修饰性词语的运用等,对于一个初中生的语言组织能力都有着相当大的提升,也对我的写作风格产生了不少影响。

说到影响,更得感谢中学课本的古文背诵。当媒体报道又出现贪官时,我会来一句“万钟于我何加焉”;当困惑于手头的复习资料语焉不详时,我会感叹“无从至书以观”;当父母叮嘱我不要游戏人生,要好好学习时,我会反问他们“然则何时而乐耶”;当看到伪装成网友的电信诈骗,我会调侃一句“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事实上,“并背诵课文”这五个字带给我的不仅是说话、组织语言的能力,还带给我更多思考。

到高中以后,语文的背诵篇目更加深奥,甚至一度照着翻译逐字逐句读也仍然看不懂。那充满了香草美人的楚辞《离骚》,那“长篇大论”的《琵琶行》,那抽象模糊的《逍遥游》都一度成为物理、政治科目以外的“老大难”。但当我理解了香草美人的真正含义时,当我读出了白居易作品强烈的韵律感时,当我明白了“大与小”的辩证思维时,我发现,理解了文章后再背诵就仿佛与作者对话,只恨我不能把我产生的想法告诉作者,只恨面前的老师精于应试,身边的同学疲于应付,深深遗憾我心中的喜悦与惊愕无人交流。上了大学,我毫无悬念地选修了大学语文,并满怀热情地加入了语文老师领导的社团,成为其中的骨干,与老师和有思想的同学们一起探讨汉语语言的魅力。

高中语文课本增加背诵篇目的新闻,勾起了我太多的回忆,把当年背诵课文的那些事写成文字的同时,我拿起手机,在高中同学群里不忘调侃一句:“必背篇目加了这么多,那‘00后’岂不是要比‘90后’更有文化了?”于是大家发来“哭脸”一片。

当年文章7:细说往事

文/花开的痕迹

“香樟一年又轮回,还忆当年念树人。”读到这几个字时,心剧烈地颤抖。属于我们的光阴越来越窄,心也越来越荒芜。我已经习惯了沉默,习惯将那些缜密的心事放在心的最深处。只是风中会带来逝去的气息,那些模糊的画面,却因为存在的顽固而无法消逝在长长短短的岁月摺痕里。

风中是谁的声音,吟咏流年深处的离殇?雨里,是谁的眼泪叮当做响,倾诉思念的断肠。是谁说的,我们付出一样多的岁月,就看谁能换来更好的回忆。如今,打开回忆,请允许我细说往事。

那些记录光阴,带着岁月温度的文字就这么呈现在眼前,就这么清晰了一个又一个温暖的场景。我用了整整三天去阅读,用了漫长的时间去回忆,那么多那么多的话要对你说,到最后,只剩一句:你还好吗?

离开的太久,是不是会生疏?离散的日子,我曾在雨里独自沉吟,我曾在季节的转弯处寻你的痕迹,我曾在风中,追着你的足迹,我曾在白雪飞舞的街道漫步。我曾守着夤夜触摸那冰凉的窗,筝曲悠扬,再也无人欣赏。

翻开旧时文字,回忆便有了真实的容颜。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我欲诉,无人懂,最是那难言的情怀,瘦了如水夜里那孤独的身影,无眠夜里的叹息却一声比一声长。想念一个人,不需要什么理由。清风一缕,浩月当空,伴着清音一曲,倾听夜的呢喃,浅吟低唱寻梦的方向。细说往事,寻文字的指引,你我在天涯的两边遥望,情思飘渺寄远方。最难是那别离时刻,捉瘦笔,寄远方,如今,四季荏苒又一春。犹记你说:“杏花三月江南天,闲愁无边入室来;对屏遥寄相思语,黯然青烟满窗台。”如今,香樟又绿江南岸,欲把半生凭空寄,却是一场春雨,满怀惆怅。

晚风轻敲窗的清冷,一束馨香凝结的夜色,细数点滴岁月的流转,纤纤十指揉捻那些生动的章节,淅淅沥沥的心雨,谱写玲珑剔透的文章。你说,满怀幽情怅对屏,心思缠绵透窗棂;不知昨夜春雨里,几多新绿添后庭。面前烟雾缭绕,你说:窗外黄叶声声扫,屏前伊人默默对;烟罢浅饮杯中茶,自嘲皆怨子归啼。

疏离和想念是两种情怀,而别离却是刻骨的殇。于是,在逐渐老去的时光中,一种情感,在蔓延。夜来栏杆梦月沉,那年三月的风是那么软,系不住飘飞在心头的那只纸鸢。一缕思念的风,带着纸鸢飞向南方多雨的天空。静静地想,有时,幸福是一种感觉。习惯独坐寂寞里,春日寒心添愁绪,今时邀月共枕眠。此刻,春色透窗棂,柔情绕心间。静静地伫立窗前,峭寒的日子在阳光下温暖,静静地看满园的花草,静静地看那一树的桃红,正以绽放过后的平淡诉说冬天的凄然。它们在告诉我:一种花朵儿属于春天,一些期待孕育在冬季。春天,现在就在我的窗外飘扬着……

四季轮回,等到风景都看透,有谁可以陪我看细水长流?此去经年,思念已成荒塬。煎煎春风一点寒,悠悠心事满怀伤。诗人说,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因缘和际遇,冥冥中都已注定。人世的纷扰纠缠,恩怨嗔怒,想开来,也不过是这一张一弛间。一念惊觉,一念愉悦,其实都在我们的掌握中。梦里梦外,不同的人生,我却将你系在了心间。

春去夏来,一朵被遗忘的荷,在暗夜里散发着幽香。我是君心千年泪,远方是我想念的尽头。月色旖旎,照我清心。夤夜无眠,茫然于天地间,徘徊,寻觅,将懵懂的情愫反复吟咏。

我说伤别离,苦我心,挣扎,只剩痛。那一段未完的文字,如同飘零的半生,有一种情感在无言中蔓延。平生事,哪堪回首?打开季节的门,在安静的午后,走过五月的风景,寻你留下的印记,采撷风中的花蕊,插在我的枕畔,如夜,一缕清风,一轮好月,往事就在窗外。牵挂着,想念着,带着你纯真的笑容,温暖我别离的容颜。窗外雷声阵阵,一场雨呼之欲来,伴着云水禅音,雨夜,牵挂远方的你。知否?思念如风,追随着你。依窗听雨可还能寻到知音?

静静地想你,忆起往事。听雨,听琴音。掬一杯如雨的清醇,饮尽一腔似水的柔情,醉意阑珊处是可有你的身影?今夜没有月光,没有星星,只有这雨点扣击窗棂的声音,和着钢琴的旋律,如此清新。纯净的空间里只有对你的牵挂,那些繁杂俗物暂且丢下,这样的空间适合想念,也适合梳理一些情绪。孤灯,人影,如果只是个梦,请允许我去遐想,将那些遗留在岁月中,凌乱的碎章,流放至一些随意流淌的文字中,是谁触动了脆弱的心房?无语凝咽,心流泪。满腹相思情,踟躇静夜里。

风里带着香樟树的芬芳,分别的路口,我们含泪祝福。你说:“想你的时候,可以在房间里静静地痴痴地燃起一根香烟,在袅袅的轻烟里凝视着你的一举一动;想你的时候只有香樟树陪我从一个四季走向另一个四季……”一季又一季,就这么倏忽而过,很多场景开始模糊,很多旋律开始远去,只是我记得了那梦,美丽的江南,美丽的古城,我带着远古的风,轻轻地踩上了那条青石板路……

似梦,非梦,我站在那棵香樟树下。泪,轻轻的,轻轻的润泽它仓劲的树干。我来了,你在哪儿?红尘一恍然,我已苍老了曾经的容颜,丢失了的友人,你还记得那条路?梦里,那一场又一场的倾心相约,都抵不过,这红尘一梦醒。躲进回忆的空间,我把红尘的脚拔出来,让灵魂游走,纠结在你的情意中。

世间美好都难长久,你说。别离时,我们都将彼此酿成酒。独饮,微醉,忘记那些苦和痛。冬天来了,那些记录光阴的文字被我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遍,眼睛潮湿,一段情缘,就这么延续了许多年。

时间就这么悄然流逝,许多年就这么过去了。而许多年后,你却一如从前,仿佛一转身,仿佛根本就没走远。一行行文字是深夜里的河流,过去我还不懂你,再次阅读那些留在纸页上的文字,疼痛在蔓延。你真情地吟咏:“秋意入芭蕉,不雨潇潇,闲庭如此好良宵。月自缠绵花自媚,人自无聊。别绪几时销,认取红绡。风筝音苦雁书遥。醒着欲眠眠着醒,灯也心焦。”你说:“四季,又是一个新的四季在轮回,就如同此时的音乐,无论今后的路途如何走,我们在彼此的牵挂里,会久久地吟诵着那无悔的诗篇。”在深秋,你带着果决与无奈,走出了我视线,同时也留下了一道永远靓丽的风景,留给我一个坚实的堤岸。我曾说过,《你是我路过的风景》”。现在却在文字内外呼应,传递,你说只要你健康。

坚持写了很久,却还是断了。你可知,墨痕断处是空念?无声,无字的时间被刻在了心尖。不经碰,只怕一不小心泪水汩汩而出。

江南的风,江南的雨,把我温润,在夜里,在清晨,我把我的足迹留在了那里。纵然孑然一身,归去来兮,我亦飘零久。数年来,不敢忘,相处时的美。不敢忘,那清音的曼妙,还有你的微笑。分离时,更记那年冬天,你将我呼唤,你追我的影子。你告诉我:“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若干年后,你又说:“冬天又来了。驱除寒冷的最好办法,就是心中总是燃起一把火。平静的生活,彼此的安康就是人生的一大慰藉。”沉睡的心在这一刻苏醒了,原来你一直都没有离开,一直都在。我那未曾谋面的老友,别来无恙?

世间情,怕时间的消磨。有谁能如此执着,在每个冬天来临,在每个夜晚降临,都会将祝福和牵挂送达。那么,还有什么比这样友情更值得珍惜?独守静夜,拢清风入袖,依清音入心,情思渺渺,寄一份想念给远方,心里流淌的永远是温暖的旋律,守住的是一颗宁静的心,漾开的却是会心的微笑,安静的夜里很想知道远方的你还好吗?远方的你,还好吗?

流逝的岁月中,一定有一束张望的眼神,一颗牵挂的心,是属于你,属于我。冬天来了,眼前一棵高大的香樟树,掩映一扇向阳的窗,窗内香烟缭绕,清茶氤氲,一人独坐,轻轻地呢喃:“时间都过去快五个年头了,而这里的文字记载的事情恍如昨日。”静夜里,细说往事,仿佛眼前。我,亦独坐,任思绪蔓延,想象着香樟树叶飞舞的画面……

当年文章8:老家的瓦房

文/寇俊杰

瓦房是父亲当年结婚时盖的,为了盖这间房子,爷爷和父亲可没少费力。它盖在院子的西面,是厢房,我们这里叫厦子。瓦房只有东面,也就是安门窗的一面是砖,另外三面都是土坯,房顶是个斜坡,青色的瓦很整齐地铺在上面,一层一层的,像鱼鳞,像梯田,像波浪。我自然不知道当时盖房子时的情况,但我后来听说,爷爷和父亲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一有空就打土坯,借的钱好几年才还完。我就是在这间房里出生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雨,但因为有瓦房在,我没被淋湿。

我一天天长大,瓦房却在一天天变老。下雨的时候,瓦房开始漏雨。那时,爷爷不在了,修补房顶的事自然就落在了父亲身上。父亲戴着草帽搬来梯子,我在下面扶着,防止梯子后滑。父亲拿着几片瓦,小心翼翼地上到房顶。母亲打着伞站在院中,看着屋子里滴水的位置,给父亲说着东西南北的方位。父亲换了一片瓦,又换了一片瓦之后,屋子里就没有雨水滴到盆里的嘀嗒声了。从小学到初中,我在瓦房里安心地看书,写作业,玩耍,睡觉,我的嘴唇上渐渐有了淡淡的胡须,我每天都很快乐,从没有受过委屈。父母是我生活中的瓦。

瓦本身是土,只是经过火烧,才成了瓦,才从地上升格到了房顶,才能比泥土坚硬十倍、百倍,但瓦从来不骄傲,它只是默默地躺在房顶,看天上小鸟飞过,看云卷云舒,十几年、几十年,不分昼夜,不分寒暑地守护着家园,并且让人冬暖夏凉。再勇猛的将士也有老的时候。换下来的瓦被父亲铺在地上,时间久了,它又碎成了泥土,就像一辈辈的庄稼汉,为土地而生,死后又回归了土地。

后来,人们都用楼板盖房,不但结实美观,还能晒粮食。瓦不能与时俱进了,瓦房只好在风雨飘摇中,或倒塌,或被拆掉,以至于到最后,父亲给房顶换的瓦都很难找了。尽管这时,我们家也盖起了两层的楼板房,那一间瓦房早已不住人了,但作为杂货屋,父亲还是舍不得拆掉。平时,父亲只要见到哪里有一片完整的瓦,就把它拾回家,不等下雨天,就爬上房顶换瓦,因为这时,有些瓦已烂得很明显了,像一个老太龙钟的老人,不用比试就知道他有没有力气了。父亲也老了,他上下梯子的动作明显不如当年了。

在村子里规划的宏伟蓝图中,有一条路从我家穿过,瓦房是“在劫难逃”了。这时,父亲已故去多年,在城里和我一块儿居住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执意要回老家看看。在瓦房前,母亲站了很久……

当年文章9:榆钱串串

文/孔伟建

我时常忆起当年那和我距离很近的榆树,还有那唾手可得的串串榆钱,它们是开在春天里的花朵,是我眼中的最美、口里的最爱。我的脑海里始终存活着这样几棵榆树,它们在我生命里已经生长有年。

阳春三月,榆树枝头生出了褐红色的小苞,这是榆钱的花蕾。春风吹拂,花蕾慢慢绽开,一片片圆圆的花瓣挤满枝头,嫩嫩的,绿绿的,一嘟噜,一嘟噜,毛茸茸,齐刷刷。成熟了,纷纷开且落,被风儿吹向田野,落到沟坎。来年生根发芽,又慢慢蓬勃成粲然春色。

榆钱绽放的季节,适合采摘的也就那么几天,早了太嫩,晚了太老。乡人很会把握这样的时机,他们会看,会闻,会判断,要趁着不老不嫩的当儿吃才最好。那几天,从早到晚,树下总有一张张张望的脸,蹒跚着小脚的老太太,别着烟袋锅的老头儿,留着光头、穿黑布夹袄的馋嘴娃娃,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围着红围巾的大姑娘、小媳妇。胆小的站在树下,用竹竿子打、用铁钩子钩,竹竿过处,榆钱纷落,像阵阵花雨。钩子过处,枝条纷落,毛茸茸的一串串榆钱,落在地上,掉在头上,装进篮子,回家再将榆钱一串串捋下;胆大的骑在树丫上,将篮子挂在树枝上,掰着枝条,将榆钱往篮子里捋。捋得多了,连手指都染成了绿色。贪吃的孩子,在地上捡起一支,直接捋下,或从筐子里狠抓一把,送进嘴里,大快朵颐,甜津津,黏糊糊,又解饥,又解渴,还解馋。

小孩子,常用生满榆钱的树枝做个圆圆的花环,挂在胸前。小伙伴们,每人戴一顶用榆树枝编成的圆环小帽,握着自制的木头枪在土堆上冲呀、杀呀,一直玩到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冒出袅袅炊烟,被爹妈唤回家吃饭才算告一段落。那饭一定是榆钱饭!

榆钱吃法多种,或蒸或煮,都是美味。将榆钱捋下,用水洗净,同面和在一起,做成窝窝,上锅蒸熟了,面粉的清香,榆钱的野味,浑然一体,香甜可口。熬小米粥时,撒上把榆钱,喝起来甜滋滋、滑溜溜,别有风味。将榆钱在热水里焯过,将水控干,佐以葱花油盐,搅拌均匀,烙成薄饼,煎成菜团子,裹上蒜泥、或放少许辣椒,吃起来更是外焦里嫩,香味四溢。

在农村当老师的那些年,每到榆钱丰收季,男孩子们总会送给我些新鲜榆钱,这个几串,那个几串,学生多了,榆钱也就多了,够我吃几天的了。看着孩子们一个个高扬的小手,我总是叮嘱他们,少上树,注意安全。他们一边应着,一边一溜烟似的跑了。

昨天,上班途中,见一中年女性拿了几支挂满榆钱的树枝,记忆的闸门一下子被打开了。蓦然记起,快清明了,家乡的榆树又该开花了吧,想着想着,口水禁不住下来了。那几棵曾把我的童年生活涂抹得五彩斑斓的榆树又在眼前鲜活起来。

时隔多年,谁再来陪我酿一捧榆钱的甜蜜呢?

当年文章10:当年流行解放鞋

文/潘春华

提起解放鞋,人们的心中总会涌起一缕绵绵不绝的温暖和眷恋。解放鞋,曾经长期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制式军鞋的俗称。拥有一双解放鞋,曾经是国人最时尚和骄傲的一种打扮。

上世纪50年代初,随着中国橡胶工业的起步,中国人民解放军从穿布鞋转变为穿解放鞋。解放鞋也就成为我军的主力鞋,这一穿,就是50多年,直至2004年被99式作训鞋替代。50多年来,解放鞋在部队作战、训练、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民间最为普及、最为流行的一种大众鞋。

解放鞋,设计得体大方,晴雨两用,军绿色的薄帆布鞋面,橡胶底,鞋里铺一层厚厚的海绵,穿着既合脚,又轻便舒适。解放鞋分低帮、高帮两个款式,其尺寸按大小分为1号、2号、3号、4号、5号……

解放鞋最独特的设计要数鞋面上的两根鞋带,训练的时候紧一紧鞋带,那鞋就仿佛与脚板融为一体,配合默契。小憩的时候,松一松鞋带,休闲的感觉立马上来。雨天一路泥泞,靠着解放鞋那一层结实的胶底,路途再远也能拒污泥于鞋外。同时还有一大好处就是便于清洗,只需用毛刷沾上清水将胶面的泥沙抹尽,鞋面就会变得整洁大方,全然没有白球鞋清洗后还需涂白粉等一系列麻烦。

拥有一双中意的解放鞋,是我儿时的梦想,但由于家境贫困,一直未能如愿。记忆中,第一次穿解放鞋是在1962年初。那年我从技校毕业,被分配到某军事院校从事焊接技术教学工作。走上工作岗位刚两个月,就匆匆备完课,赶到学校设在一家机械厂的教学基地任教去了。记得临出发前,换上了部队院校配发的的一双3号解放鞋。望着脚上这双崭新的解放鞋,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儿时的梦想终于实现。3号鞋虽稍微有些挤脚,但2号鞋又嫌大,不跟脚,于是我索性不穿袜子,光着脚板穿这双3号鞋,还挺舒适的。从此,解放鞋便伴随我整整8年的教学生涯。

后来部队院校西迁,我调到地方

工作,不久走上了企业

党委领导岗位,

仍对解放鞋

情有独钟。那时,我常在办公室里备一双解放鞋,在去车间班组调查研究或生产劳动、与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家访慰问、防汛抗灾、检查安全生产、参加民兵军训工作,或是到外地出差时,我都会穿上解放鞋。厂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以及拔河、象棋等文体活动比赛,其奖品有时也会发放解放鞋。

在那个物资匮乏商品短缺的年代,解放鞋由于价格便宜实惠,一般工薪家庭能承受得起。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学校,无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脚上,最为常见的,就是一双解放鞋。解放鞋,给人的是一种精神和力量、一种澎湃和激情。

不过解放鞋虽好,缺陷也不少。主要是鞋面易褪色,只消几回清洗,崭新的军绿色就会泛黄,继而发白,军鞋的味道就会淡化许多。再有就是胶底的耐磨性不强,尤其是胶底纹磨光之后,到雨天便滑得很,走路需格外小心。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缺点就是鞋子捂脚不透气,公共场所可不能随意脱下鞋凉快凉快,否则臭脚气味会熏昏你的脑袋。

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效果凸显,物质丰富多彩了。市面上鞋的花色品种逐渐多了起来。解放鞋也由昔日的“主角”变成了“配角”。

如今,解放鞋虽离我们的生活日渐日远,它却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成为大多数人记忆里的一个难以抹去的符号。

当年文章11:循环工程

文/刘兵

二叔脑子活,当年高考就差几分,一气之下,他拉起村里七大叔八大哥等亲戚在外面揽“工程”,听说还是专门做市政建设的配套业务。

那天是个周末,二叔突然提着一袋水果来“攀亲”。进门后,客套了一番,我问最近的“工程”接得满不满,二叔把我拉到窗前,往路边一指,神气地说:“本以为要断顿了,一个朋友介绍了个挖路的工程。巧得很,自来水公司要在你们这里改管道呢!”

这两年城区改造,周围的大楼一栋栋拔地而起,人口也急剧膨胀。估计是原来的下水管道口径不够,要扩大吧!不过,好好的一条路开膛剖肚,我觉得怪可惜的。

二叔他们可管不了那么多。在挖掘机的推进下,二叔在现场当指挥,老乡们挥动着镐头跟进,天不算热,却干得满头大汗。

铺设水管是个大工程。历时两个月,一条深沟终于挖好了。只是这里禁止车辆通行;正好遇上梅雨季,泥浆满地。为过往行人的安全,沟上临时搭了竹跳板。四个月后,水管终于铺好。

完工那天,出于礼节,我准备找个地方请二叔吃饭。二叔称,由他来做东,怎么说自己还是个小老板嘛!喝了几杯,二叔告诉我,挖开了路,这才知道下面的“肠子”多得是,像啥煤气管道、光纤线等,敢情城里人的生活就靠这些管道来维系呢!

席间交谈所知,他这个以老乡为主体的施工队没有技术力量,既修不了桥,也盖不了房。

我担忧地问:“下面还有活吗?”二叔抹了嘴边的啤酒沫儿,神采飞扬:“咋没有?我刚中了个标,还在这里挖路。这回铺电信的管子。招标方说我报价低,地形熟,就定下来了。”

好好的路面又被挖开了,虽然这回挖得浅一些,但沟沟坎坎,给周围的居民出行造成了不便。一月有余,埋下电信的管子,新挖过的路面掩盖后又铺上了沥青。干完这活,二叔又率领人马到别处挖路了。

隔了几个月,没想到,二叔又来了,这次他开上了小车。一进门,二叔春风满面地说:“侄,又接了个大工程。我扩军了,手下现在有八十多号人,还租了挖掘机。做下来,能赚不少呢!”

我忧心忡忡地问:“这回你做啥?”二叔摸摸脑门,哈哈一笑,道:“循环工程,挖路呀!这里是过江隧道的起点,摊子比以前铺得还要大!不过,要避开那些错综复杂的管子和线路,还真有点挠头呢!”

当年文章12:缝纫机往事

文/马科平

娘有台“蝴蝶牌”缝纫机,在当年属于十分稀罕的名牌紧俏货。缝纫机由四部分组成:机头、机座、传动和附件。缝纫机虽是机器,却有自然、随意、谦和、朴实的天性。娘起早摸黑,与缝纫机朝夕相处,旋转皮带轮,踩动脚踏板,就是人与机器的完美结合。

缝制全家老老少少四季的衣服、裤子,用得着缝纫机;衣服开线扒缝、磨损、刮破,用得着缝纫机;亲戚家孩子满月、过岁、买布料做童装送礼,用得着缝纫机……

片刻的闲暇时间,娘在屋里转悠,有时觉得寂寞,就顺手给缝纫机保养,擦洗或加注润滑油,或转动缝纫机,赶制几双鞋垫。这样,就觉得心里塌实,生活有了奔头。

娘在缝纫机上忙活时,动作轻巧,熟练敏捷。打线、穿针,左手捏住布边,右手按压布料,前拽后推,两手慢慢运送布料,两脚用力蹬踏脚板,缝纫机发出一阵急促的“嗒嗒”声。到转角处提起压轴,转向,继续运送布料,每条线痕都做到一丝不苟。

白天娘在生产队里参加劳动,只有利用晚上时间在缝纫机上干活,往往一忙就到深夜。我常常睡了一觉醒来,看见昏黄的油灯下,娘在缝纫机前忙碌的身影。她一边手脚麻利地往针眼轨道上送布,一边挠挠被蚊虫叮咬的地方。

娘在给我做衣服时,常常让我提前反复穿试。有时没有衣袖,有时没有上领,有时仅仅是一只袖子,娘让我穿在身上,她仔细观察、测试,如果肥瘦大小不合适,还可以适当修改一下。尽管有时只是一块自家织的土布,娘总想让她的孩子穿戴得合身得体。

平常裁剪衣服,平布或者卡涤布、灯芯绒之类各种面料剩下的七零八碎的边角、布头,娘细心收集起来,抽时间将一块块布头反复排列、组合,粘贴、缝合、裁剪,做成一个精致的书包。上面有三角形、方形的花花绿绿的图案,纵横对称,井然有序。我背着这个书包,第一次跨进学校大门,直至完成小学的全部课程。

缝纫机没有任务的时候,娘小心翼翼将机头收起,放进机箱妥善保管。表面光滑平整的台板,像个写字台。娘用一块碎花布,四周缝了松紧带,严严实实盖了缝纫机。趁娘闲暇,我有时趁机坐在缝纫机旁,利用台板写作业,感觉很舒服。

像一位忠诚的朋友,那台缝纫机陪伴娘一路走过岁月的风风雨雨,点点滴滴。如今,80多岁的娘再也踏不动缝纫机了,也不需要缝纫机干活了。缝纫机油漆剥落,皮带松驰,式样老旧,可娘依然会时时拂去落在上面的灰尘,依然会小心保养它,依然会投给它温柔而亲切的目光。

我理解娘的心情,因为缝纫机真实地记录了我们家几十年来的酸甜苦辣,凝结了娘太多的汗水。这些,娘不会忘记,也会成为我记忆深处一份最珍贵的收藏。

当年文章13:白色金盏花

文/王德敏

当年,美国一家报纸曾刊登了一则关于园艺所重金征求纯白金盏花的启事,在当地曾引起一时轰动。高额的资金让许多人趋之若鹜,但在千姿百态的自然界中,金盏花除了金色的就是棕色的。要培养出白色的,不是一件易事。所以许多人一阵热血沸腾之后,就把那则启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晃就是20年,一天,那家园艺所意外地收到了一封热情的应征信和一粒纯白金盏花的种子。当天,这件事就不胫而走,引起轩然大波。

寄种子的原来是一位年已古稀的老人。老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爱花人。当她20年前偶然看到了那则启事后,便怦然心动。她不顾8个儿女的一致反对,义无反顾地干了下去。

她撒下了一些最普通的种子,精心侍弄。一年过后,金盏花开了,她从那些金色的、棕色的花中挑选了一朵颜色最淡的,任其自然枯萎,以此得到最好的种子。次年,她又把它种下去。然后,再从这些花中选出颜色更淡的花的种子栽种。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在我们今天都知道的那20年后的一天,她在那片花园中看到了一朵金盏花,它不是近乎白色,也并非类似白色,而是如银如雪的白。

一个连专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在一个不懂遗传学的老人手中迎刃而解,这不是奇迹吗?

当年文章14:惊艳

文/空灵

当年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曹丕带人马闯入袁绍府邸,如牡丹初放,又犹如鲜艳明星一样的甄洛女士,让曹丕惊现出“当啷”一声将举起的利剑脱手坠地的狼狈相,不用说,甄洛是惊艳的!虽然曹丕没说,但是他的弟弟曹植说了,那篇《洛神赋》就是最好的佐证。要不是在不久前的一次朋友聚会上,我看到丽,那么关于惊艳,我会一直认为那是书里的记载,现实生活中不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尤物出现。可这尤物偏偏就出现了,她惊得圆桌周围的男男女女如沐春风,个个都有着欣赏花一样的愉悦心情。尤其是我,总是不经意间把羡慕的眼神投向她。

“你们不知道,我昨晚和朋友吃饭,见到一女人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我对办公室里两个长得有模有样的小兄弟说,他们如我一样的惊喜,并下结论:但凡被女人夸奖为漂亮的女人,一定长得错不了,何况又是“惊艳”的女人。那个令我惊艳的女人有个如她人一样美丽的名

字,秀丽的丽。丽眉清目秀,鼻梁坚挺,唇红齿白,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女孩在古赵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可关键是她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漂亮,而是让人有眼前突然一亮的惊喜。一件极其普通款式的淡绿色的毛衫和一条看上去并不算精致的翠绿底色的大花图案围巾,把丽衬托的如凌波仙子下凡,又似芙蓉出水般脱俗。我一直观察着丽的举手投足,总想安慰自己这是个外表和内心不能统一的女人。最后我竟发现我错了。丽仪态端庄,态度不卑不亢,不像有的女孩那样,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凌驾于常人之上的清高和自命不凡,更不像那些粗脂烂粉举止轻佻,卖弄风情。这更令我对她刮目相看。

山水画大家C老师看到丽后,当场表态此后就改画仕女图了。倘若丽不惊艳,在书画界颇有名气的C大家会出此言?国家一级装裱大师X在丽举杯邀他有时间一起品茶时,竟不敢把目光投向她那双晶莹

剔透的大眼睛,我想即便大师习惯给名画锦上添花,但此时也是乱了分寸的,这就犹如一个人把一幅已经美到极致的画送到大师面前让他装裱,大师不得不拒绝,因为即使用黄灿灿的金箔装裱,都会使人感觉那是画蛇添足。

而看上去目无他人的我,此刻在心里也放低了自己。从小我被家人嘲笑为丑女孩,所以二十岁之前,一直做由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的白日梦。梦醒时分,我学会了用知识填充自己的相貌平平。二十多年过去了,即使当年比我漂亮的同龄人,如今也被岁月刻上了沧桑,再看日日用文字浸染的我,反倒越发显得滋润。因此,我的傲慢之心随着那些花儿的凋零,渐渐疯长起来,直至遇到丽,她的清丽逼得我低下高傲的头。

关于什么是漂亮女人,我一直有自己的衡量标准,即外表美和心里美。如今站在街头可以说是美女如云,但有人的美经不起第二眼去看就露出了破绽。一次步行回家,

见一红色豪华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停在正要过斑马线的我跟前。我贪婪地把目光投向跑车,只见车窗徐徐落下,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探出头来,我看见阳光照射下她皮肤如镜子一般光亮洁净,眉眼也煞是好看,尤其是那头棕黄色披肩长发,让多年以短发为伍的我看直了眼。孰料,这个女人雪白的手麻利地抛出一团纸,缓缓地合上了玻璃窗。

一个女人的美,和她从事的岗位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难道坐办公室的都是美女?而从事个体经营的就是丑女人吗?显然不是!丽是一家茶社的老板,不用说净给那些要么是附庸风雅的款爷、要么是有闲情雅致的文人墨客打交道,她应该浸染上一身的市侩或媚俗之气,相反,丽竟是人见人夸惊艳的靓丽女人。不用说丽把内功用在了自身修养上,否则,她和那些拥有美丽皮囊的庸俗女人没啥区别,就不值我赞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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