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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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文章1:食物的根脉

文/刘云芳

夕阳坐在房顶的红瓦上,看三棵鼎足而立的柿子树。虽然是冬天,树叶都已落尽,可明晃晃的柿子还挂在树枝上。这些柿子是不摘的,供过冬的鸟食用。可以说,柿子树就是鸟的餐厅。天不亮,它们就来,先是喜鹊,又是野鸽……最晚来的是麻雀。麻雀站在树上就不走了,它们要在西窗下的竹林里过夜。

在北方的农村,拥有这么一片翠竹是很少见的,因此,竹林和鸟鸣成了落日前的一景。年近90岁的婆婆奶(公公的妈妈)坐在炕头,目光粘着墙外那些跳跃的鸟,等待即将来临的黑夜和晚餐。灶膛前,婆婆正在烧火,准备把我做好的枣花馒头放入蒸笼。这是我娘家山西过年时必备的食物。山西是面食之乡,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要接受来自母亲或者祖母的训练。直到婚后,我才知道,很多食物的香气是有根脉的,它需要通过一个人的手,移植到另一个家庭里,再扎下根。也许这正是很多食物传承多年而不消亡的秘密。

婆婆家在蓟运河畔的一个小村庄,他们从未见过我说的枣花,眼看着那些白嫩的小兔、长龙、花朵和蝴蝶从一团团面里幻化出来,忍不住赞叹。恰巧那天邻居来串门,拿起手机就要拍,之后便发到了朋友圈。就这样,馒头还没上屉,便迎来好几拨人观瞻。

婆婆嫁进门四十年,无论什么吃食,都要第一个送到婆婆奶的嘴边,这次也不例外。婆婆奶看着热气腾腾的枣花馒头笑了,露出仅有的一颗门牙。令她开心的不只是这馒头,更是团圆的气氛。平时,我们都在城市生活,这小院里只有三个老人居住,婆婆、公公和婆婆奶,三个人的年龄加起来超过了两百岁。这顿饭他们已经盼了很久。猪肉炖粉条、红烧鱼、小鸡炖蘑菇……都是婆婆提前做好的。它们陆续上桌,只等着几个青菜出锅。我代替婆婆担任了大厨的角色,饭炒好上了桌。筷子还没动,他们却开始夸赞好吃。似乎只要一家人围在一起,就已经酝酿出幸福感,吃什么都是美味了。

婆婆奶赞小鱼贴饼子做得好。我原以为那是婆婆的拿手菜,这时才知道,她是从婆婆奶那里学来的。婆婆奶年轻的时候,一家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她时常迈着小脚去河边摸鱼,给孩子们做小鱼贴饼子。没想到,后来生活富裕了,一家人还是好这口,每次家宴都少不了这道菜。它像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把婆婆奶的记忆打开了,当然这记忆也是一道菜,营养了我们的心。

幼年时的婆婆奶常跟在大人后边乞讨。我们已经无数次听她提起一个卖烙饼的男人。瘦小的她站在饼摊前一动不动,那人便问,你跟谁来的?她答,跟我婶。那人又问,你娘呢?她说,我哥腿上长疮死了,我娘心疼,哭病了。那人听完后,就把一整张冒着热气的饼塞进了她的布包。她至今记得他的模样,那真是个好人!婆婆奶一直感恩,并把感恩的态度植进了儿女们的心里。每逢有人来家里乞讨,绝不会让对方空着手走。不只对人,就连鸟也是如此。整个冬天,婆婆不时会在小院里撒下一些谷子。我一开始还纳闷,后来才明白,那是留给鸟雀的食物,为的是让它们顺利过冬。

婆婆端来一碗剩饺子。这饺子来自蓟运河对岸的天津宝坻,是她娘家人送来的。蓟运河畔流传着这样的风俗:家里人要给已经出嫁的姑娘留一碗小年夜的饺子,以示对她的惦念和祝福。传说,它能给人带来好运。婆婆从不会独吞。过去的时间里,她常把这饺子一分为二,给已经没有娘家人的婆婆奶一份。如今,她要将它分成三份,另一份要给我——这个来自千里之外的儿媳。

气氛很快热烈起来。在这个四世同堂的家里,男人们喝着酒,说着今年庄稼的收成和村里新近发生的事情。支撑起这桌饭的三代女人默默分食一碗有着吉祥之意的剩饺子。每一种食物都像一个地图,用气味标识着它独特的根脉,沾粘着浓浓的亲情。

而鸟们的食物也有着它们的根脉,这树上的柿子和树下的谷子,不只缘自于一株植物,还缘自于有着善念的人心。

食物文章2:敬畏食物

文/张炜

现在有些学问高深的人,也注意从最基本的传统经典开始学习,并用在教育下一代方面。像一些家训,一些幼年启蒙读物,有的需要扬弃,也有的可以借鉴,不妨拿过来好好用一下。里面有一些行为举止的强调,今天看是过于严格了,但想一想有的是巩固文明的,有的是意旨深远的,都通向了伟大民族的精神源路。比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说得何等的好!有了这样的思维,难得不去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文明传统,难得不产生敬畏。

但是现在这种敬畏我们不但没有了,而且相去遥远,连个踪影都看不到了。我们现在是怎样的?单讲吃饭,刚刚有点东西可以挥霍了,有些官商场合就像当年的慈禧太后差不多,奢侈到吓人的程度,又哪里止于“吃一观三”。这很容易让我们想到那段饿死千千万万的人、吃树皮和观音土的历史,它近得就像刚刚转身,还没有来得及走远,这边就如此穷奢极欲起来——这个族群多么可怕,要么动辄饿死成千上万的人,连土都吃;要么就是做饕餮之徒,每一餐饭要扔掉三分之二。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那些频频举行的豪宴,那些财大气粗的权与钱的酒席,除了有一种犯罪感,再就是疼和憎,是担心上天的诅咒,恐惧报应的厄运。

一个人能吃多少?不过是那么一点点,可是菜要一道接一道上,桌子比乒乓球台还要大,菜色无数,不得不让专门的服务员把摆在稍远一点的不断地端过来调换,这样最后吃掉的还不到十分之一,绝大部分都要扔掉。

这个情景反衬的回忆,就是同一片土地上残忍地饿死、吃糠咽菜的一群群人。而对食物的敬畏,却曾经是我们民族的传统。

到海外一些地方,时常能感觉到这种敬畏的存在。比如他们通常使用很小的碟子,生怕食物剩掉。如果剩下扔掉,他们觉得不仅是浪费,而直接就是对食物的不敬。在韩国,对方在宴席上常常对客人介绍食物:这是哪里产的,多么好等,他会这样强调。于是有人嘲笑他们,说无论端来多么简单的食物,都会说:“好东西呀!很贵的!”

对食物的敬畏就是对生命的敬畏。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它们都要损失掉自己的生命来到人的面前,变成食物,让我们果腹。想一想这是多么重大的事情。它毕竟也是一生!一条黄瓜,一个地瓜,一条鱼,一只羊……它们终止了自己的生命,变成了人的食物。

该不该敬畏食物?我们明白了这些,才会理解西方常常出现的场景:吃饭前群体祈祷并感谢上帝赐给食物;还有那些宗教人士,他们宰杀生灵的时候,会轻念一句话,然后再做。这里面表现了多少的无奈和悲哀。我们甚至相信,只要人类不能终止吞食其他的生命,也就不会结束自己的巨大苦难。

食物文章3:家乡的食物

文/李益鑫

烙菜馍

读杨闻宇先生的《薯忆》,我不禁想起了家乡那一片碧绿碧绿的红薯地。

杨先生的家在陕西西安,我的家乡在河南洛阳,离得不(是)很远,同属中原地带,风气相似。同样的感情,不免多有感触。

让杨先生深深牵挂的是那香甜胖大的红薯,而让我深深怀念的却是那深绿肥大的薯叶儿。

小时候记得,吃西瓜的时候就是烙菜馍的时候。

母亲最拿手的食物(就)是我最喜欢吃的菜馍。家乡到了夏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烙菜馍,而且是百吃不厌的那种。“家常菜胜似酒席桌”,这道菜可以说是家乡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愫。

犹记得小时候的初夏,妈妈或者阿姨们喜欢领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出去放风,最爱去的就是红薯地。一望无际的碧绿,不似草绿,有种青黄的感觉,也不似墨绿,压得人透不过气来,而是一种深绿,那种大自然的绿,绿的你身心舒畅。那时候也正是撒欢儿的年龄,奔着,喊着,跳着冲向那一片碧绿,玩的什么游戏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是记得那时候天很蓝,树很高,叶子很绿。累了就躺在叶子上面,凉凉的,软软的,伴着好梦沉沉的睡去。印象中,母亲自始至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们,笑着嘱咐我们:“小心,别摔倒”。然后自己便隐身于那一片碧海中。等我们醒来时,母亲也已经摘了满满几袋红薯叶,分送给各个小伙伴,一路上笑着回家,不用问,午饭就是我们爱吃的烙菜馍。

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小小的红薯茎成了我们制作玩具的材料。母亲会教我们用红薯茎编成(项链、耳环、手串等)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戴在身上舒坦、好看,满足。她那双手灵巧,纤细,白皙,像挽美女乌发似地把这些大自然的赠与绾结成一团团云髻儿。只是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们姐弟俩奔波劳累,那双手怕是也挽不成什么精致的小玩意儿了吧。

烙菜馍和烙饼差不多,只是多了一道夹菜的工序和一点儿技巧而已。面皮一定要薄,薯叶一定要鲜(烙出的菜馍才清香可口,田野味十足。)吃菜馍必然不能不说“水儿”,这里的“水儿” 就是蘸菜馍的汁水,因为菜馍是不放调料的,所以必定要配水,其实就是蒜泥,剁碎的辣椒加上盐,辣椒酱、香油和水调和出来的。菜馍烙成后,一张切为四份,卷一片来,外面是薄薄的一层面皮,绵软,里面是嫩嫩的红薯叶,蘸上“水儿”,又香,又酸,又辣,又滑,一遍遍刺激着味蕾,这味道也就深深地烙进了记忆里面!

我记得大约是我们还住在老家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母亲就在里面开辟出一片菜园,种上各种时令蔬菜。大了些以后,学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家也有一个百草园,只是没有三味书屋,真好!不用像他们那样不小心就要吃先生的板子。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换着花样种的,唯独红薯雷打不动,总是有它的一席之地。有一次,父亲在家,母亲专门为他烙菜馍,院子里有一个大石板,弟弟就坐在上面,父亲把母亲配好的“水儿”端出来,刚转身进屋就听见身后响起了“滴沥沥”的声音,扭头一看,原来弟弟尿在了“水”里面,还天真的看着他傻笑,父亲当时就笑了,抱起弟弟把他抛起来又抱住。直到现在,父亲回想起这件事,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

虽然是同一钟食物,但是家家户户的做法都多少会有点儿不一样,我们家的“水儿”,醋是一定要多的,而且菜馍是卷着吃的,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吃饭,正好也烙菜馍,不同的是他家的“水儿”,醋只是放的适当,而且菜馍是叠着吃的。我当时对那种吃法很感兴趣,回家以后还兴冲冲的给母亲做示范。

如今外出求学,不比小时候天天在家里守着母亲,守着烙菜馍。每每到了夏天,远离家乡的我都会想起母亲,想起她烙的菜馍。我所在的学校与周边相比,饭食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家的味道又怎能改变!味蕾早已被家乡的美味深深的娇惯,轻易又怎能爱上别的美味!家乡有句老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我是多么想念那个草窝,和草窝里红薯叶子烙的菜馍啊!

糊涂面

家里的墙上,挂着一幅父亲的书法作品——《难得糊涂》,我小时候傻傻的以为,它的意思就是难得吃到糊涂面。

家乡到了冬天,每家每户必吃糊涂面。不知是什么道理,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吧。说是一种习惯,但我觉得还是因为糊涂面吃起来方便、暖和。糊涂面不挑面,新面老面都可以做,不挑菜,或新鲜或腌制或风干都可搭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暖人。冬天,外出的人回家,端来一碗糊涂面,哧溜哧溜下肚,顿时觉得胃里又暖和又舒服。

我小时候是很不喜欢吃糊涂面的。因为它实在是不怎么好看。一锅面条煮的稀巴烂,和上很稠的面汤,再加上一些夏天晒干的薯叶儿,黑乎乎的,我那时候觉得它很像鼻涕里面放了几片烂菜叶儿,宁肯饿着肚子也不吃。母亲疼我,所以她每次都会做上两锅饭。

其实糊涂面是很好吃的。面条煮的稀烂,面糊里加了玉米面,香味绵长,晒干后的红薯叶,加水浸润舒展,散发出一种阳光的味道,再放上几粒油炸花生米,蛮丰富的。调料是不放多的,只须撒上几粒盐籽。一碗吃下来浑身暖和和的,寒冷的冬日就被这一碗面温暖着。

后来大了些,渐渐的对糊涂面的反感也没有恁么明显,终于肯尝它了。

上高中第一次出来求学,母亲送我时和我唠家常:“真是快啊,你已经上高中了,这些年头你都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小时候真怕你有什么毛病,一落地就赶上计划生育,带着你黑天白夜地躲,你弟和你争奶,常用糊涂面喂你……”。

那时候,我才两岁多,弟弟不过刚周岁,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不在家,奶奶早丧,外婆病重,母亲出门经常是一手抱着弟弟,一手牵着我,其艰辛可想而知!那时经济上也不富裕,所以冬季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夏天腌制好或者风干的。家里的小院子总是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个坛子。大坛子腌白菜,小坛子放糖蒜,黑坛子腌辣椒,红坛子腌萝卜……当然,空地上也会放上几领席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铺上薯叶儿、白菜、萝卜条,那时候觉得很有趣,原本饱含水分的蔬菜,在阳光下或者坛子里放上几天就变蔫儿了,又干,又皱,现在想想父母不正像这些蔬菜一样吗?为了孩子,慢慢变老。母亲有时候还会晒上一点野菊花,以作泡茶之用,为这冷色调的院子添上一点金灿灿的快活。我的童年很长时间都是在这腌制的味道中度过,慢慢的酝酿,飘远,让我慢慢回味。

长这么大,印象里爸爸只做过两次饭。他几乎没有进过厨房, 一是他生性木讷不知道帮助母亲分担家务,二是他平常有练毛笔字的习惯(正因为此,我打小也跟着父亲学会了写毛笔字,但我还只是瞎画拉,学到的东西都是些皮毛)费心费力效果不大却很占用时间。父亲第一次做饭是我和弟弟小的时候,妈妈病了,爸爸中午回来为我们做了一次糊涂面。我那时候刚刚记事,很好奇在厨房外面偷偷看父亲擀面条。我看见父亲拿起擀面杖,弓着腰将案板上一团不成型的面团擀开,他把面和的太软了,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近视镜片上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滴到了面团里。老实说,那天的面实在不怎么好吃,和母亲相比差太多了。可是母亲却夸父亲做的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也许,这就是爱的味道吧。

我们家自爷爷外公那一辈人起就钟爱糊涂面,那个年代物资匮乏,麦子面(白面)是吃不起的,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片儿晒干磨成面,薯叶儿晒干做成红薯糊涂面。到了父亲母亲一辈,稍有好转,偶尔还可以吃上一顿白面改善伙食。母亲回忆,当时的白糊涂面真是香啊!到了我们这一辈,白面早已是司空见惯,家里的饭桌上糊涂面的身影却不多见了,父母为了我和弟弟,糊涂面已经不经常做了,我们不在家时偶尔才会做点怀念。只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糊涂面是经常吃的,现在倒是觉得它难吃了,人,真的是很奇怪!如今爷爷外公还健在,可是奶奶外婆早已去世多年了,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还吃糊涂面吗?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已经厌烦了糊涂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念?

蒸野菜

家乡的蒸菜也是常吃的一种食物。

可以蒸的食材有很多,肉,鱼,菜,面都可。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不能经常吃肉,长大后渐渐好转,可是对于肉食却是始终提不起兴趣。最爱吃的还是蒸野菜。这其中有两样。一是“虫菜”,二是“麻子菜”,百吃不厌。

家乡有一种野生的灌木,其貌不扬,开花的时候,会长出一种只有一节小拇指粗细长短的菜,毛茸茸的,家乡人叫它“虫菜”。初春,附近的山上或是田野里都会长上这种菜。这时候母亲便会约上三五个姐妹,外出散心,捎带着摘上一大篮“虫菜”。这种蒸菜做法简单,把“虫菜”洗净,裹上干干的面,上笼屉蒸熟;这间隙拍一把大蒜,切一两根辣椒,捣烂,放盐、香油,喜欢酸的还可以稍放上些醋,等菜蒸熟,拌匀就可以吃了。小时候,晚上放学回家,还没踏进家门口,鲜香就扑鼻了,不用问,晚饭准蒸“虫菜”。

麻子菜长的很“清秀”,不过是一二十厘米高,一筷子粗细,颜色翠绿,叶和茎都肥肥胖胖的,鲜嫩可口。初夏时节,麻子菜成熟了。它是野生的,田间地头,菜园路边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便可成长,生命力极强!我们中学的操场上就长了很多的“麻子菜”。初三中考之前,母亲总会去那里给我摘上一些麻子菜,回来给我做麻子菜蒸馍。顾名思义,就是馒头里拌上了麻子菜团。这种做法把主食和蔬菜结合在一起,省事,而且蒸出来的馒头有一股田野的清香味,香软的馒头包着鲜嫩的菜,外面是又香又辣的汁,一口咬下去,开胃,解馋。

今年,老家附近的山要被开发成山顶公园了,连带着外婆的坟要被迁走,我也向学校请了假,回到老家,已是物是人非了。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因这次迁坟,许多游子也都已经回来了。上午,随父母上山,外婆的坟上已经长满了许多杂草。我四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这些年来不经常回去,印象里外婆的样子已经慢慢淡忘了,只是家里有张发黄的老照片,那上面外公和外婆慈祥地笑着,无声的告诉我她的样子。想的这些,泪不禁簌簌地落下来。祭奠、开挖、烧纸钱……一切工作做完之后,母亲对我说:“走吧,去山上转转,摘些麻子菜,你外婆生前最爱的就是麻子菜和糊涂面,捎一些些回去,今年(这个)夏天你不在家,麻子菜馍不经常吃,我这次回去好好给你做一顿,你以前可是最喜欢麻子菜馍和烙菜馍的。”

家乡的食物,牵挂着我的胃;家乡的人儿,牵挂着我的心;天上的风筝呵,任你飞得多高,线还是在主人手里,外出的游子呵,任你走的多远,心却离不开故乡。

食物文章4:老灶台

文/赵利勤

民以食为天。把食物做熟的方法有很多,煎炸烹炒,煮烫焖蒸,但万变不离其宗。其中的“宗”就是火源,老灶台无疑是重要的印记之一。

老灶台是人工垒的,而且得让专业人士掂瓦刀。刘叔是全村灶台垒得最好的。灶台看似简单,但别人垒了不是出烟不畅呛人眼,就是堵火不严空费煤,刘叔的手艺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让外表并不华美的灶台烟顺火旺,省煤耐用,只要耐火筒不烂,灶台用几十年都没问题。

老灶台很大,留有两个火口,两个火口中间放一瓦罐,利用了火的余温,里面的水总是热的,特别是冬天,洗菜、刷锅用水很方便。为了省地方,灶台一般垒在墙角,两端是宽大的平台,既可以搁锅碗瓢盆,也可以在上面放一矮凳,小孩子坐在上面边吃饭边取暖,是个好地方。

小时候冬天冷,我每次从外面回来,都是不停地跺着脚,一边喊“冷死了”,一边用嘴往手心里哈着热气,直往灶房里跑。父亲见了,弯腰架住我的腋窝,轻轻一提,我顺势往上一跳,一下子就坐到了灶台上的矮凳上,伸出冻得通红的小手,放在正煮着小米红薯汤的火口上,蓝色的火苗在汤锅周围不时探出头,招摇几下消失了,可不大一会儿,它又耐不住寂寞似的,从锅边儿冒出来,长舌一样舔着锅沿儿,仿佛在证明它并没有走远。小米和红薯在锅里咕嘟嘟地翻滚着,袅袅的热气升腾着,甜甜的清香回荡着。

我坐在矮凳上,滚滚热流像小溪淌水一样,从脚掌、手掌很快传遍全身,寒冷消失,感觉像是回到了春天。母亲还不失时机地用火钳从灶台下的炉渣里夹出烤红薯,用手捏一捏软硬,然后吹去上面的炉灰,两手掰开,灰不溜秋的红薯露出金黄色的、冒着热气的瓤来。母亲怕我被烫着,自己拿着热红薯让我咬上一口,又热又香又甜的味道从口到肚,温暖着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那幸福的感受,远比我现在吃的任何美味都来得甜美。

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天,能散发温暖的灶台绝对是中心,小孩子坐在灶台上,父母坐在灶台前,在昏黄的煤油灯下,母亲纳着鞋底,父亲剥着玉米,还有串门的邻居,他们随时都可以进来,门一关,灶房里就有了春天的和煦,虽然是冬天,但热闹的话题让人们感受到的、脸上写的,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幸福的期盼。几十年后,灶前夜话的情景仍让我念念不忘……

老灶台,让乡村寒夜有了体温,烤热了童年的冬天。

食物文章5:端午意象

文/杨崇演

粽 子

你,五月最精美的食物。

母亲在世时的影子:露水浸湿了衣服,磨盘磨破了手掌——母亲舍弃现代机器,自己动手包粽子,还总说:有些东西,旧的比新的要好。

小小的我高兴地作飞翔状,雀跃着。剥开一层又一层包裹在外的叶壳,我看到白里透红的脸蛋,你害羞的样子多像邻家小妹。

狼吞晶莹、饱满的糯米,汲取最需要的营养,像极了当年冯梦龙《桂枝儿》里的段子——五月端午是我生辰到,身穿着一领绿罗袄。小脚儿裹得尖尖跷。解开香罗带,剥得赤条条,插上一根梢儿也,把奴浑身上下来咬……

今天,谁能给我一个真正的——虽然,城里也琳琅满目,但总是比故乡的苍白。

哦,母爱的味道,故乡的味道,游子心中永远的情结……

艾 叶

这一天,艾叶开启了芬芳的心扉,弥散在华夏大地之上。

粽子香,香厨房。艾叶香,香满堂。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父亲采艾,我尾随:握一张镰刀,这儿一撩,那里一挥,整个人被青涩的气息裹挟。

悬挂在门楣的艾叶,像一把把长剑,保佑人们祛病去邪,天天平安。

平安是福。父亲倚在门口,踮着脚,用手挡一挡阳光,等待亲人,千言万语抵不上一个词——回家。

艾,本是苦出身,为何有如此浪漫艳丽又多情的别称?

原来,艾的谜底也是爱。

菖 蒲

两个生疏的字,组合起来——相依相偎的,有着分外缠绵的味道。

你,该是带着诗的特质,从诗经中长出来的吧?

但看那长了千年的高挑婉约的身姿,撩拨出《诗经》里的佳句:“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

仗持蒲剑当空舞,点缀在端午中,渲染着一种人生的态度:正直,纯洁。

将菖蒲等百草放进水里熬,熬出浓浓的草香味,轮流着舀出来泡澡,以求祛邪避瘟。生活清苦虽像端午节的百草水,但总有一股暗香浮动。

菖蒲、艾叶插于门庭、悬于堂中,重叠在一起,散发着重重叠叠的香,重重叠叠的爱。

龙 舟

五月五,过端午。赛龙舟,敲锣鼓。端午习俗传千古。

白龙、黑龙、黄龙、红龙……五月的龙舟被装扮得花团锦簇,鼓咚咚地响了,大人小孩的心怦怦地跳着。

男女老少的喝彩声,从此岸传到彼岸,从远古传到如今……替寂寞的水乡增添了许多野性和灵性,也增添了无尽的生机与活力。

只是,热闹和喧嚣之后,是不是可以静心思考一下:划龙舟,是无意识的习惯使然,还是对诗人屈原的深情缅怀?

屈 原

千百年来,士大夫者众。居庙堂之高,或春风得意,或报国无门。你当属后者。

汨罗江边,你纵身一跃,铸就了民族精神的名字。

瞬间即是永恒,你化身为蒲,你的高尚节操如蒲香氤氲……

“性洁,一日三濯缨”、“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你的人格写照。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思想的明灯,照亮了多少人的前进之路。

你是脊梁,也是我们如今急需寻回的信仰。

雄黄酒

唯有儿时不可忘,持艾簪蒲额头王。记忆中的端午,总有一杯酽醇的雄黄酒。

啜饮。喷洒。涂抹。奶奶说,“饮了雄黄酒,病魔都远走”我信然。

《白蛇传》,许仙的一杯雄黄酒把白娘子变回了原形——蛇怕雄黄。

民间传说也就罢了,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许仙为何听从法海的话,非要让自己心爱的人喝下那要命的雄黄酒呢?

或许,许仙也有不可告人的心理,那就是想窥探一下自己心爱的娘子的秘密。结果呢?

还是留一点秘密给自己,留一份空间给别人,哪怕是关乎情,关于爱,都可以。

色 彩

端午的色彩是缤纷的。而这恰是生活的颜色、岁月的颜色,蕴藏其中的有劳动的价值、历史的重量和人生的哲理。

绿的是粽皮、艾叶、菖蒲——一片片绿色的粽叶,包裹着一个个美好的故事;一片片绿色的艾条,守护着每个华夏子孙的门楣;一根根绿色的菖蒲,抚慰着人们的清凉芬芳。

黄的是黄瓜、黄鳝、雄黄酒、黄鱼和咸蛋黄。端午到,吃五黄。

红的呢?是蛋兜、香囊,也是长辈们熬夜包粽、煮粽而困顿的眼。

最是那咸蛋,每人三五个,装在红红的网兜里,傲气地挂在胸前,颇似鲁智深的大念珠,荡来荡去……

食物文章6:敬畏食物

文/王永清

母亲生活在农村,小时候挨过饿,对食物极为珍惜。她时常对我们讲,浪费粮食是一种罪过。田里的粮食总要做到颗粒归仓,偶尔有饭粒掉在桌上,她也会一粒一粒捡起来,放到嘴里吃掉。

有一次我到娘家小住,小弟领着儿子皮皮回来了。中午吃饭,皮皮不小心将一碗饭撞翻在地,母亲心疼得不得了,弯下腰去,想把地上的饭捧起来。皮皮大声说:“脏,奶奶!”母亲执意去捧,皮皮索性走上前去,将地上的饭踩了个稀烂。一向疼爱孙子的母亲气得大骂皮皮:“你这个败家子,这是粮食呀,怎能这样糟蹋!”扬起巴掌就要打皮皮。

母亲深知食物来之不易,她认为,所有的食物,都是老天爷的恩赐,浪费食物,就是冒犯了老天爷,是大不敬,不可饶恕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发现,许多老年人对粮食都有一种刻骨铭心的虔诚。

有一次蒸馒头,饭后,七十岁的婆婆颤巍巍地进了厨房,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我问:“妈,你在厨房干什么呢?”“没……没什么,”婆婆好像在掩饰什么。我走进厨房一看,原来,婆婆正费力地用手抠蒸锅周围沾着的馒头屑吃。我说:“妈,这让军(我老公)看到可不好,还以为我不让您吃饱饭呢,想吃,筲箕里还有很多馒头。”婆婆不自然地笑笑:“我不饿,看见你常将这些馒头屑用水一泡一刷就倒掉了,浪费了,怪可惜的。”

其实,珍惜粮食无关乎贫富,它体现出的是一个人的品德修养。清朝政治家刘统勋说:“惜食惜衣,非为惜财缘惜福。”李嘉诚用餐简单,一碟小菜,一小碗米饭。最后不仅菜吃光,碗里的饭也吃到几乎一粒不剩。弘一大师认为,人有十分福气,也只好享受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后去享受。在他眼里,白菜好,咸苦的蔬菜好,能有一碗白米饭吃,更是好上加好。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现如今,生活条件好了,粮食富余了,有些人却忘记了曾经的匮乏与不足。孩子扔馒头,大人倒剩饭,讲面子,摆阔气,各种奢侈浪费随处可见。

我们常说:“民以食为天”。人要心存敬畏之心,即便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也没有随意糟蹋的权力,你可以将富余的物质去接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食物将养料融合于人的血肉中,从而完成了种类的生存。对食物的敬重,其实就是对生命的敬重。

食物文章7:兴趣就像食物,越丰富越好

文/毕淑敏

一位营养学家曾对我说:“一个人每天摄入的食物,至少要超过十八种。”我吓了一大跳,叫道:“哎呀呀,那么多!肚子里岂不是要开一个杂货店?”营养学家说:“人的成长发育就像建造一座大厦,需要各种各样的材料,比如砖瓦木料、油漆水泥、瓷砖钢窗、浴缸水管……在一个人小的时候,营养越丰富越好,才能保证身体健康、骨骼强壮,长成优良的体魄。”

他的话,我思索了很久。从人的生理想到人的心理,如果说,一个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食物越丰富越好,那么,在发展个人精神世界方面,也不应该偏食,需要从小培养起对世界广泛的兴趣。

小时候我天性好动,每天到处跑来跑去,眼睛看到一个目标,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奔过去。眼光可比双腿跑得快多了,这样,人的重心就向前倾斜,接下来的事件就很可悲了,全身凌空飞起,一个大马趴,摔倒在地上。我对于“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的体会,简直刻骨铭心。

我喜欢语文,也喜欢数学。我觉得这两门功课都很重要,一种是说话的学问,一种是计算的能力。人活在世上,离不开与人交流和科学技术两件大事,这就和语文、算术密切相关。要是你连自己的意见都表达不清,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这样,一来耽误时间,二来也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至于数学,是科学的奠基石,就不必我多说了。所以,对于必须掌握的功课,要从道理上明白它的重要性。兴趣和道理,像一对双胞胎,有时候,我们是先有了兴趣,才明白其中蕴含的道理,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有的时候,恰恰相反,是我们明白了道理,才逐渐地培养起兴趣。

我十六岁的时候,被分配去当卫生员。当时我伤心死了,觉得自己很倒霉,一天净和脓血、病菌打交道不说,见到的人还没有一个笑模样,都是唉声叹气、愁眉苦脸的病秧子。心想这样干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也得变成一副苦瓜脸。但是我在理智上知道这个工作还是很光荣的,一个人得了病,就是他一生中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永远健康呢?在别人最需要的时候,能够为人家做一点事情,就应该竭尽全力。

我强迫自己认真地学习医学知识,热情为病人服务,慢慢地就对医学有了兴趣,病人都爱找我看病,说我是个好医生,我后来一直当到了内科主治医师。在从事医学工作二十年以后,因为写作的需要,决定暂时不当医生了。脱下穿了几十年的白色工作服时,我的心里充满了一种难舍难分的眷念,我这才意识到,对医学的兴趣与热爱,已深深地融化在我的血液中。

人的兴趣也应该像吃饭一样,不挑食。世界是这样绚丽多彩,像一台大屏幕的彩色电视机。你要是把自己的兴趣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就像一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限制我们的视野。

食物文章8:食物暖时光

文/夏学军

风大,夜凉,遇到一点烦心事,我沮丧到无法形容,只想着赶紧回家,给自己做点什么吃的。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失恋的人会用乱七八糟的食物来填满胃,难道这就是食疗?

厨房里没有食物,只有一包泡面。此刻的厨房,就和我的情绪一样落寞无望。可是那又怎样,就让这包泡面暖暖我的心和胃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做饭与吃饭这两件事情上,变得用心了。记得一位心理医生说过,那些天天认真为自己下厨的女人,大多气质要好一些,形体要美一些,心态要平和一些。虽然不绝对,但也是有几分道理的。也许是从看过这段话以后吧,我才肯花时间和心思在厨房里,学着把自己调理得健健康康的。

食物好神奇,各有各的味道,精心调制后,又变幻出百种味道,真是妙不可言。《红楼梦》里有很多精美绝伦的食物,可我一点都不向往,总是觉得太过华丽的东西,都是不实的,反而特别向往那些令人暖意丛生的食物。

什么是“暖”?泡面就是“暖”的,里面有我欲升还沉的往昔,仿佛跨越前世今生的栈道;白米粥是“暖”的,搭配母亲腌制的小酱菜,晕染开一汪淡淡的褐色酱汁;西红柿炒鸡蛋是“暖”的,当我在云南旅行的时候,难以找到家乡的餐馆,却在一家小店里找到了熟悉的味道。

那些暖我的食物,都是带着故事、带着时光、带着记忆的,是亲人的手艺,有故乡的味道。

那一年我刚来这座城,妹妹来看我。我领着她在城市的街道里转悠。找啊找,找到一家私房菜馆,是那个“家”字,吸引了我俩。本以为会是朴实的菜肴和味道,没想到每道菜都极度惊艳,老板说是秘制家常菜,走奢华路线。

我俩落荒而逃。我对奢华和奢侈品,从来都是保持距离的。

我的“奢华”,是在外忙碌一天回家仍能认认真真下厨,是文火慢炖的排骨汤;是在情绪稍好或稍低的时候下厨,还能优雅地进食;是沉浸在一杯茶里,品味一花一树一念一恨的当下。

它们不是最好,却令人安心、踏实,暖暖的感觉。

食物文章9:食物的魔法

文/闫晗

家乡的人在吃上总是费尽心思。朋友最近收到***妈快递而来的槐花、海角和山苜楂,后两者都是胶东特有的野菜。槐花是从树上摘下来的,山苜楂生长在丘陵上,海角长在海滩上,一丛一丛的,如采茶一般只掐尖儿,回家用水焯了,再攥干水分,趁新鲜可以吃掉一部分,剩余的装进小袋冻在冰箱里,要吃的时候拿出来化开,可以延长享用美味的时间。

槐花、海角和山苜楂都是特定时节才有,生长环境独特,可以说是汇集了天地之精华,吃起来有“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

朋友收到的就是这些冰冻的食材,路上它们已经化掉了一些。妈妈跟她详细讲述了这些山菜的来之不易,现在野菜也很稀少,她花了好几天时间采集、加工,叮嘱她说:一定要好好地做,好好地吃,不要浪费了。

朋友前几年刚工作时,妈妈快递来的还是成品食物,家乡的客车不时捎来一纸箱的包子、馒头,各种口味馅料的都有,够她吃一阵的。她说工作忙,回家已经累得不想做饭,凑合两口得了。妈妈心疼她,便每月包一次包子,装进纸箱不远千里而来。朋友还有个妹妹在美国,隔着山海,妈妈鞭长莫及,不能包包子运过去,她有些遗憾。

眼下朋友自己也成了家,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生活更加繁忙。她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抱怨工作累跟妈妈撒娇的小姑娘,不知不觉中厨艺突飞猛进,成了生活高手。朋友圈里常见她晒出自己做了一桌诱人的菜,烘焙的乳酪蛋糕、蛋挞、布丁精美诱人,蒸出的包子馒头和***妈做的没什么两样,显然没有辜负远道而来的食材。

从前看三毛的书,写她结婚后跟着老公,要到非洲的荒漠地区去。老妈心疼女儿,于是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猪肉干等食品,于是得以在非洲大陆中过上了台湾的生活,甚至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食客如云。因是家乡特产,信口开河,把粉丝叫做“春雨”,拿黄瓜条当青笋,也能瞒天过海,颇为有趣。

现在发现,天底下的妈妈都一样,善于把爱放进食材里,装到包裹里送给远方的儿女。只要是远方,即便是大城市,在她们眼中也和荒漠差不多,一定是吃不到家里的美味。许多食物和特产在空中飞来飞去,或者和人一起顺着铁路或公路成批而来。刚靠了码头的船上卸下的最后一网鲜鱼,立刻放上冰块,装于泡沫箱子中送到即将出发的客车上,一路北上。

似乎没有什么比食物更适合表达爱,更能治愈一个人的。会制作美食的人,便拥有了魔法。

和菜头有篇文章说,什么是奇迹,***天天给你做早饭就是奇迹。想来的确如此,一个人天天吃早饭都不是件容易坚持的事情。可总有那么一天,我们这些曾经四体不勤饭都懒得吃的女青年,也如我朋友一般,变成一个可以给别人做早饭的母亲。这个变化的过程,恐怕是更大的奇迹吧。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单单有了软肋和铠甲,还会渴望拥有魔法。

食物文章10:水煮花生

文/马浩

水煮食物,估计是最原始的烹饪方法,简单,把食材煮熟就好。特点就是保持食物的本味,不矫饰,不迎合,不讨好。

这需要底气,越是看上去简单的东西,似乎越是不那么简单。清水出芙蓉,要以质朴、本真打动人,凭的是真材实料,而非左躲右闪、扬长避短的机巧。很长一段时间里,乡间的食物大都是煮食,诸如山芋、土豆、玉米、菱角之类,好像作物的果实多可以水煮,有的需沉淀,有的要趁时。像山芋最好经过一段时日地放置,时光把淀粉慢慢地转化为糖分,冬日里煮食最佳,从冒着白雾的锅里用筷子插起一块,用手快速地剥去皮,瓤红红的,被热气包围着,仿佛有着动感,一口咬下去,滚烫,甜软香糯。玉米则须新鲜时煮食,错过了时节,也就错过美味。在这方面,水煮花生差不多与玉米类似。

水煮食物,要的就是食物的原味。初始时,大约是没有更多选项的选择,如今,在经过了漫长的是山不是山还是山的跋山之旅,疲惫的舌尖依旧选择水煮,可见其魅力的迷人。水煮花生便是最好的例子,花生,寻常的食材,属于民间,透着一股烟火气息,似乎难登大雅之堂,却偏偏透着娴雅之趣。

夏日天热,人少了胃口,提着篮子到集市买菜,在街上晃荡,漫无目的,看什么都觉得腻歪,不知想吃什么,也不知买什么好,此时,突然看到一老农在街角卖鲜花生,不觉眼前一亮。花生秧子绿油油的,还带着露水,根结满了花生,老的、嫩的,还有未长成的白胖胖的水纽子。蹲下身来,边问价钱边伸手摘花生,有一句没一句地跟着老农闲聊,不大一会儿,一包鲜花生就摘出来,莫名的小得意。上秤,付钱,笑眯眯地提着篮子回家,像捡了宝似的。

坐在门前的槐荫下,一盘热气腾腾的水煮花生,再拍一盘鲜黄瓜,蒲扇靠在小木桌的桌腿上,小花狗趴在桌边,吐着舌头,肚子一起一伏的,呼哧呼哧地大喘气,知了在树上一阵阵地欢叫着,面前青瓷小酒盅,酒满满的,清清亮亮,似有冷意。端起酒盅,一饮而尽,随手抓起一把水煮花生,放在桌面上,慢慢剥,顽童般把花生米抛向嘴里。为什么不拿一个剥一个,桌子又不大,碟子就在面前,大约要的就是这个情调。

俗话说,一人不喝酒,二人不赌博。这要看什么时候,夏日,一个人喝酒,佐着水煮花生,自斟自饮,细嚼慢品,滋味悠远,让人心沉静,心静自然凉,夏日的佳处大约都在其中了。

花生,有春花生与秋花生之别。春天里播种的花生,名曰春花生,盛夏时,新鲜的花生便上市了。夏日里种的花生,冠以秋花生之名,秋深了方成熟。秋高气爽,这个时候,三五好友小聚饮酒,配以新鲜的水煮花生,清风明月,虫唱跫吟,酒是陈的,人是旧的,时令、水煮花生的滋味是鲜甜的……

水煮花生,贵在花生的新鲜。水煮似乎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其实,也是有学问的。水煮花生,首先要选好花生,洗好之后,要把花生逐一捏口,好让壳子里的花生米进味,当然,不加任何料子直接煮,可以不用捏口,原汁原味,煮熟透了即可。一般情况下,是要加佐料的,这要看个人喜好,最简单的就是光加盐,更多的是加食盐、八角、桂皮、酱油之类,大火煮开,小火慢烧,让味道慢慢煨进花生米里。新鲜的花生,鲜嫩水分又足,佐料的味道通过高温慢慢浸润,味道鲜香咸糯,细细咀嚼,似能品味出故事来。

剥壳后新鲜的花生米,用开水汆过之后,去掉花生衣,花生米莹白雪亮,加细盐、生抽、姜汁凉拌,菜头撒上香葱花,抑或细碎的香菜末,淋上麻油少许,清爽养眼又好吃。清脆鲜美,花生米独有的生腥气息,十分迷人。鲜花生干了的时候,花生米依然可以水煮,一年四季都可以,不拘时,是一道家常的佐酒下饭的佳肴。

食物文章11:食物的认领

文/李晓

秋凉了,我的朋友秦大胡子主动给我打来电话:“兄弟呀,赶紧过来,我给你做荷叶麦面粑吃。”

我在秦大胡子的微信朋友圈里看过他刚从湖里采集来的新鲜荷叶,荷叶上还荡着水珠。麦子也是从乡下老农那里买来,然后他亲手在农家石磨里碾动,大胡子对我说,他喜欢听那青瓦屋下石磨咿咿呀呀转动的声音,像某些艰难日子里蹒跚的脚步。秦大胡子家里还有农家竹篾做的老蒸笼,他就用荷叶包着发酵的麦面在一口大蒸笼里蒸,麦面粑的清香在蒸汽中袅绕了满屋。

大胡子的家,在城市的一条老巷子里,一年四季,全家老少的换洗衣裳就晾晒在小院子的竹竿上,院子里有老槐树。我和大胡子邀请的几个朋友,就围坐在树影婆娑中品尝着荷叶麦面粑,吃着那地道的传统老食物,会忍不住浮现起一粒麦子的破土发芽,然后是麦苗青青,在等待收获的季节里迎来麦浪滚滚。

大胡子爱好画画,在城里也算是一个闲人,春天,他骑一辆老式摩托车去河流边写生,冬天,他脚踏老棉鞋,去一百多公里外海拔两千多米的高山看雪。有一年冬天,大胡子眯着眼睛看一场大雪压山顶,突然失控地哭了起来。后来,他夜宿在一农家,在炉火熊熊中吃着土豆炖腊肉,喝了半斤白酒后,又兴奋得跑到山上唱山歌了。

像大胡子这样的朋友,我在城里结交了几个,他们被称为吃货。我总觉得,与这样的吃货交往,才能够像食物的营养一样进入身心里去。一个连吃也提不起兴趣的人,你对那人还奢望什么。

城市里最贴心的食物,对我来说,往往不在豪华酒楼里,倒是那些寻常街巷里的民间吃食,他们为一座城市打上了独特的胎记,呼唤着游子们在归来时准确地抵达。比如我所在城市的“格格”,它大多隐身在一条寻常小巷的馆子里,一口大铁锅沸腾的水上,一排排蒸笼在轻雾缭绕的热气中林立,小竹格里蒸着羊肉、排骨、肥肠,在这些肉食里面,掺上放了花椒、辣子、胡椒等调料的米面和杂粮。这些散发诱人香气的格格,把一条小巷、一条大街都香透了。

品吃着洋溢着浓郁市井气息的“格格”,会让你整个身心放松柔和下来,尤其是当你远远地打量那些如宝塔、石林般壮观的格格,层层叠叠码放在蒸腾着热气的大锅上,忍不住会惊叹食物创造者的神奇奥妙。

还有我所在城市里的一碗小面,是开启一天生活的最好模式。清晨天幕下,随便在街头的鸡毛小店里,步履匆匆的上班族、扛着一根扁担的“棒棒工”、出租车司机、南来北往的游人,刚到小面馆门口,吆喝一声:“二娃,来二两牛肉面,辣子加重点。”“三姐,三两炸酱面,多放葱花。”随意地坐在街头小巷、黄葛树下的面馆里,呼啦啦吃上一碗小面,是对一个人早晨肠胃最好的抚慰。在城里,有一家郭老大开的小面馆,三十多年时光过去了,几张老桌子都换了好几个地方,但依然是当年开店时的老物件,一个当年在老大面馆吃了第一碗面的男孩,而今已带着早晨上学的孩子来面馆里吃面了。

一碗小面里的作料,也集纳着气象万千的世界。比如作料中的姜,最好要老姜,先去皮,再切粒,不然味道偏苦。要用蒜水,不能直接用蒜泥,不然蒜的香味会盖过面的香味。将大蒜切碎捣细,冲入高汤,蒜水就制成了。辣椒的制作,长一两寸、气味微呛、香而微辣、色泽鲜红的干辣椒是首选,在铁锅里翻炒烘干,冷却后放入石凹,再用木槌捣制,用油熬炼,辣椒的魂魄,在小面里得到最畅快的释放。

这些城市里的食物,已经血脉一样溶入了我的生命,它也是我对一个城市的内心认领。

食物文章12:小米粒

文/张何忆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米是我们常见的食物,今天,小米粒跑到我们课堂里来做客啦!我觉得很有意思呢!

我让三位小客人躺在我温暖的手心里,仔细观察,它们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圆形,身上都有一个小缺口,我想应该是它们天生的吧!有趣的是,其中一个小米粒的身上有裂痕,另外两个的身上还有花纹呢!它们的颜色是乳白色的,呈现半透明状。小米粒虽然身材小,但我用手一捏,哇!小米粒竟然很坚硬。于是我又用牙齿一咬,“咔嚓”一声,小米粒被咬成了两半,但是有一半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一下子无影无踪了,好像要尽快逃离我的手掌心。我又闻了闻小米粒,一点儿味道也没有。

我把一些小米粒和这三个小不点儿一起放进电饭锅蒸了二十分钟的桑拿,老师打开锅盖,呀!小米粒变成米饭啦!香喷喷的气味扑鼻而来,我忍不住流出口水来。看!小米粒抱在一起可团结了,它们的身体变得雪白雪白的,又大又胖,缺口也不明显了,变得很松软。看着看着,我忍不住吃上一口,真香呀!它在我嘴里有种粘粘的感觉,我仔细品尝了一下,竟然还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真是让人回味无穷啊!

我很快就把饭吃得干干净净,因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知道这小小的米粒,其实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用汗水换来的呀!所以我们要珍惜粮食。

食物文章13:敬畏食物

文/马亚伟

小时候,我在姥姥家吃饭。偶尔有饭粒掉到地上,姥姥立即弯下腰,捡起地上的饭粒,放到嘴巴里吃掉。姥姥对食物极为珍惜,如果谁糟蹋了粮食,她会捶胸顿足地说:“老天爷呀!可了不得了!”她固执地以为,浪费了食物,就是冒犯了老天爷,是大不敬的,不可饶恕的。

母亲说,挨过饿,才知道珍惜粮食了。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那年,麦子大丰收,母亲高兴极了。可是,她不会浪费一粒麦子。打麦场的周围,还有一些麦粒。炎热的午后,母亲俯下身子,开始捡拾散落的麦粒。她脸上淌着汗,也顾不得擦一把。忙了半天,只捡到一盆底儿麦子。母亲直起身,非常有成就感地说:“又捡了这么多!”

我的姥姥和母亲一定是对食物怀有敬畏之心的,即使后来生活富裕了,她们也从来不肯糟蹋食物。姥姥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她这一生,没有吃过山珍海味,粗菜淡饭对她来说已经很知足了。

母亲经常来我这里小住,有时我会带她去餐厅吃饭。每次吃完饭,不管当着多少人的面,她都会旁若无人地打包,收拾得餐桌上只剩下白花花的盘子。

母亲在农村生活,深深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所有的食物,都是大自然的恩赐。一粒种子,要在漫长的时光里,扎根肥沃的土地,吸收阳光雨露,再加上农人的无数汗水,才能孕育出粮食。养一只鸡,养一头猪,要把它们当成家庭成员一样,付出心血,付出感情。最后它们成了我们口中的美食,也要心怀敬畏地吃掉。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面对食物开始肆无忌惮了。其实仔细想想,胃的深层记忆里,还留有饥饿的印记。不由想起电影《1942》,人们饿得饥不择食,草根、树皮,能吃的吃,不能吃的也吃。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像我们的祖辈一样,珍惜食物,敬畏食物?

食物文章14:提高记忆的健脑食物

文/赵月清

老年人在日常饮食的过程中,可以有意识的吃一些健脑的食物,比如芝麻,核桃,以及其他的食物等。以下推荐5种健脑食物,这些健脑的食物可以帮助老年人提高记忆力,有效缓解健忘的症状。

龙眼肉:中医认为,桂圆是补血益心之佳果,为益脾长智的药。长期食用可改善健忘现象,有强心益智的功效。但是一定要注意量,龙眼肉吃多了容易上火。

鱼类:鱼类中富含的球蛋白、白蛋白、含磷的核蛋白、不饱和脂肪酸、铁、维生素B12等成分,都是幼儿脑部发育所必需的营养素,对改善老年人健忘很有益。

葡萄:葡萄是公认最佳的抗氧化剂之一,能补肝肾,益气增智。葡萄富含营养,被誉为“水果皇后”。葡萄虽好,但每天的食用量应控制在200克内,以免摄入太多糖类影响对正餐的摄取。

核桃:核桃仁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含有人体必需的钙、磷、铁等多种微量元素和矿物质,以及胡萝卜素、核黄素等多种维生素。核桃对人体有益,可强健大脑。不管对于老年人还是孩子都是健脑的代表食物之一。

蛋类:进行这样的饮食护理,也是一种有效地促进患者健康的措施,但要注意适当的选择。鸡蛋、鸭蛋、鹌鹑蛋都可以提倡。鸡蛋中铁、磷以及维生素A、D、E和B族含量丰富。最重要的是,鸡蛋脂肪中含有丰富的卵磷脂。蛋黄中铁、磷的含量较高,也有利于营养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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