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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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散文1:怀念,直到永远

文/张泰霖

在纪念新四军成立80周年时,我以一首题为《怀念》的诗歌,怀念新四军老战士、革命老干部周光田同志,并以此献给千千万万新四军老战士、老将军。

周光田同志青年时代在家乡金坛参加新四军,转战茅山抗击日寇,抗战胜利后,奉命留守茅山,担任新四军华中军区司令部政治交通员,历经风险,终于迎来渡江战役的胜利,茅山全境解放。

周老离休后仍不忘初心,深入茅山地区搜集整理抗日诗词和抗日故事,终于在1989年5月编辑成《茅山抗日诗抄》,由南京出版社正式出版,实现了他多年的心愿。

周老热爱诗词,并于1988年与江宁的窦天语、颜景农、王玉文联合创办了“东山诗社”,成为江宁诗界“四老”。那时的“东山诗社”虽在民政局登记注册,但并无财政补贴,每期出的《东山诗苑》费用都是周老等自掏腰包。

我当时在农行工作,业余时间喜欢诗歌创作,自然很快认识了周老。从此往后,周老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经常去他家请教。周老平易近人,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我很有教益。周老心系茅山,多次带我们上茅山走访。参观茅山抗日游击队纪念馆,我们看到馆内陈列的文字图片展品有关于周老的介绍,特别是一张关于周老当交通员的任命书。看了这些,我们对新四军、对周老更加敬仰了。而老人家所表现的高风亮节,更让我们深受教育。

有一次我们又与周老一道上茅山,当时那条通往茅山的路有些崎岖不平,加上刚下过雨,不宽的路面有些湿滑,不知怎的,我们的车子突然滑向路边一侧,右边前后两个轮子倾斜到路沿去了,情况危急,我们几人迅速下车,大家正在束手无策之时,周老迅速跑向车子倾斜一侧,用力抵住车子下滑,并同时要大家都来抵住车子,这时驾驶员重新发动车子,车子很快回到路上,脱离险境。有惊无险,大家重新上车,都敬佩周老的果敢与胆识,像战场的指战员,让大家化险为夷。周老无愧一位新四军老战士,几十年后军人本色依旧,留给我们的印象太深,至今仍历历在目。周老太值得我们怀念了。

纪念散文2:心底最挂念的人

文/吴念真

淡淡的笔触,纪念心底最挂念的人。

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而入。

同样地,孩子们也是。

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一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继续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最后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彷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的来自父亲的拥抱。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验,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或许亲近的机会不多,所以某些记忆特别深刻。

有一年父亲的腿被矿坑的落盘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私人的外科医院治疗。

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后火车站不断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指甲。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翼翼地帮父亲剪趾甲。

当我剪完所有的指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着眼睛看着我。

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晚上就睡这边吧!”

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地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一路上,当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和父亲以及一群叔叔伯伯,踏着月色去看电影的情形的同时,父亲正好问我说:“记不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看电影?”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指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那是一家很大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纪录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还不时在我脑袋里播放着。

纪念散文3:娄山关前的沉思

文/胡运增

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的光辉日子里,我瞻仰了盼望已久的我国最伟大的雄关——娄山关。

遵义红军烈士陵园和娄山关,坐落在凤凰山上,是遵义市区的制高点。上山有几百级台阶,见惯了积翠凝蓝、云遮雾罩的山峦,来到娄山关下,仍会被那压顶的气势所倾倒,才明白什么是万山丛中的王者、鹤立鸡群的高峰。汽车沿着关下七十二弯盘山公路逶迤上行,仿佛变成了驾辕瘦马,每一步都费尽气力挣扎着、嘶鸣着,每一次抬头都只见一线天,峭壁绝立,若斧似戟,直刺苍穹,遥不可及犹如只有借助天梯石栈才能攀援。汽车每一次转弯好像半个轮胎已经伸出悬崖,车身在一片惊呼声中戛然而止,我们的呼吸似乎已经凝固。等到了山上,已是夕阳西下的时候,绵延百里的娄山山脉皆在脚下似波涛翻滚,骏马驰骋。在火红的晚霞里,我们情不自禁地朗诵雕刻在巨石上的诗词:“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毛泽东这首《忆秦娥·娄山关》的意境如此雄浑跌宕、逸兴遄飞。此时此刻,联想到许多文人描写娄山关险峻的诗词。比如郑珍写到:“避缝形声突,岩阴午照寒。”杨慎写到:“凌空石笋柴关上,却使行人望眼开。”莫友芝写到:“大楼高压万峰巅,鸟道才容一线穿。”更多地了解了娄山关的历史,我渐渐悟出了这样的道理,雄关的威武,来自于

它的英雄的伟大。

抚今忆昔,把人们带到80年前的烽火岁月,瞻仰遗迹,惊叹革命胜败攸关的转折。1935年2月的黔北,滴水成冰、雾霭沆瀣的季节。之前10月,由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一方面军被迫开始长征,血战湘江,转兵通道,召开遵义会议,顺应党心军心,毛泽东重新回

到了党和红军的领导岗位。然而,形势十分危急,红军处于数十倍于自己的敌人包围中,前有雄关挡道,后有追兵迫近。山高路远,敌人正试图凭借娄山关天险,前后夹击让红军成为“石达开第二”。然而,红军绝不是石达开。娄山关下,正聚集着中华民族历史亘古未有的一支队伍。组成这支队伍的优秀分子,他们有的舍弃了做国民党将领月收入几百大洋,却甘愿与士兵同甘共苦领每天3分钱菜金,有的背叛了深宅大院的特权阶层,有的曾被捕面对酷刑坚贞不渝、严守党的秘密,更多的是吃不饱、穿不暖的工人、农民、受压迫、被剥削的

穷苦人,唱着“穷人吃的苦蕨菜,富人天天醉熏熏”的歌谣参加红军,拿起斗争的武器。他们已经不是为改变个人命运而战斗,心里装的是拯救国家、民族和同胞的坚定信仰。他们果敢坚毅,不怕牺牲,向雄关进军。

他们,顶着寒风冷雨,吹响冲锋号,向险峰攀登。他们相信

只要有正确的领导,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他们相信,中华民族的强大生命力、与生俱来的自强不息精神永远不会消失。红军将士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去开险关,凿新路。他们明明知道自己可能倒在黎明前的黑暗中,长路漫漫,前面还有多少艰难险阻,不得而知,然而,他们无所畏惧,甘愿牺牲自己来换取大多数人的幸福。试问从古至今,天底下有谁能与这批年轻人身上无悔的青春追求,所表现的坚强、勇敢与机智相媲美?难怪外国记者哈利森·索尔兹波里被红军将士的英雄气概所折服,用“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这样最热烈的语言来赞颂他们。

他们冒着敌人的枪林弹雨,吹响冲锋号,发起猛烈仰攻。一营攀爬悬崖迂回进攻制高点金山;一营喊声如雷,投出排排手榴弹,端着刺刀冲出敌阵,经过激烈肉搏,终于打垮守敌,攻占金山高地。敌军组织强大火力,拼凑“敢死队”反扑。红军发起五次冲锋,连续攻占了娄山关两侧的十座山头,在黄昏前牢牢控制了关口。第二天清晨,娄山关上笼罩着浓云密雾。红军牢固占领了关口,漫山遍野摆满了敌人的尸体、武器、弹药。日暮时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相继登上娄山关,面对壮丽山河、漫漫征途,一首交织着英雄主义与浪漫主义的雄关赋喷薄而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碧血染关千山翠,转折之城万象新。今日贵州人正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勇气和毅力,在崇山峻岭、石壁松涛间掏凿架设,一道道高桥长隧横空出世,一座座如诗如画的茶林、花园、酒乡、村寨如白云般缠绕山腰,现代信息也穿梭在深山老林间。这难道不是发轫于长征精神吗?我登临娄山关,瞻仰红军遗迹,抒发对英雄的敬仰之情。娄山关已经刻入我们民族的英雄史,长征精神已经融入我们民族的灵魂与血脉。有了这种精神,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有什么险阻不能战胜!

娄山雄关,屹立在我们心中的丰碑!

纪念散文4:九·三阅兵赋

文/陈晖

二0一五,纪念抗战;岁在乙未,七十周年。阅兵庆贺,诏告宇寰: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勿忘国耻。

一曰缅怀:主席检阅,总理司礼。英模团队,抗战老兵,支前模范,英烈子女,咸来受阅,以彰其功,以慰英灵。

二曰武威:昔我雄师,卫国精英;今吾铁军,保家长城。薪火相传,军魂一宗。三军列阵,八部天龙。旌旗猎猎,英姿飒爽。铁甲滚滚,银鹰翱翔。红箭熠熠,闪电霹雳;东风浩荡,长空鹰击。披坚执锐,舰载歼轰。常核兼备,倚天长弓。更有巨浪,未露狰狞。无人预警,耳眼千里;空海天地,联合打击。利矛坚盾,固我长城。长缨在手,何惧苍龙?

三曰国宾:五十政要,辐辏云集;十七国军,列队献礼。哈柬韩俄,委老巴塞;塔瓦墨阿,斐埃古白。睦邻兄弟,战略伙伴,贺我胜利,助我国威,佑我华夏,威加寰内。

四曰和平:裁员卅万,军强兵精。兵不在多,贵在胜赢。虎贲之师,紫电青霜;熊罴之旅,莫邪干将。厉兵秣马,强我国防。扩张称霸,非我主张;和平共处,人类梦想。犯我中华,虽远必诛;珍爱和平,中华梦扬。

纪念散文5:纪念逝去的青丝

文/九满

"哎呀!九满,你有白发了!"话音刚落,妻子拨开我稠密的发丝,将我头上那根躲来藏去的白发连根拔起,摊到我的掌心。看她那神态,看她那表情,就象犯罪分子销毁犯罪证据一般惊恐、慌乱,所以,在她将那根白发"毁尸灭迹"之后,居然还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从此,她一有空,就在我柔软洒脱的黑发中寻找异类,每每发现一根白发,她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溅起一片响亮的欢呼!她就像一个农夫,依靠铲除杂草来保护庄稼的生长,让她年轻的丈夫拥有一头漂亮的青丝。

那时候,我刚跨过三十岁的门槛,雄姿英发,妻以为那些白发是迷失方向而跑到我头上来的异类,是偶然事件。没有想到,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我头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只用了几年的功夫,白发便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我的额头、耳根、后脑三面佯攻,迅速燎原至我的头顶,抢占了我肉身的制高点,让广袤的黑土地飘起了雪花,远远望去,就像覆盖着皑皑的白雪或是一层冰冷的白霜,令人毛骨悚然。唉!曾经让我自豪的青丝,曾经令人羡慕的青丝,就这样轻率地把阵地交给了白发。一遇到风,白发便在我头上耀武扬威,像附了静电似的四处扩张,宛若稻田的稗草在那里显摆招摇,肆无忌惮地张牙舞爪。

白发"出卖"了我的年龄。从此,我乘坐公交车,会有人主动给我让座;邻居见到我,也总是客客气气地跟我打招呼:"退休了吧?"这话是对我的安慰还是讽刺?我实在是无法洞察,感觉却是怪怪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而我还得装着轻松地回复他们:"快了,快了!"每次走进理发店,理发师也会很轻柔地对我说:"阿叔,您需不需要染发?"我尴尬地笑笑,应付他们说:"下次吧!"然后,他们会锲而不舍地劝我:"阿叔,您应该改变一下自己了!"我很默然,不知说什么好。可我心里在想:我有那么大年纪吗!

不知是哪一天,也不知是在哪一年,驻守在我生命顶峰的发丝被岁月赶尽杀绝,在我头顶形成一大片"不毛之地",露出空荡荡的头皮与日月同辉,让我顶着这颗鸭蛋四处丢人现眼。慌得我急忙把发丝养长了全部梳上去,让"地方支援中央",把发丝集中到头顶,用几缕残发笼罩我那半秃的脑瓜,呈现出月朦胧鸟朦胧的意境,好让我整个人看上去依旧山河无恙,岁月静好。当然,我也完全可以倾其所有,把所有的头发都梳到前面来,让"后方"支援"前线",以保证白云压顶并垂下一帘厚厚的发丝以示体面,可如果这样,我的后脑就会骂我没脑,我得顾全大局。可忙起来,无暇顾及盘踞在我头颅之上的十万大军,只能放任自由,让他们傲立在我头上"笑春风",这下,我又获得了一个"不修边幅"的美名。

发丝覆盖的是头皮,衣裳包裹的是裸体,裸体因为装饰了不同的衣裳而分出富贵与贫贱,低俗与高雅;头皮因为覆盖了不同的发型而显露出不同的追求与修养,味道与风情。成功人士的头发,盘上去是顶上的学问,泻下来是肩上的文章,即便不梳不理,也像浪漫主义诗人徐志摩的作品朴素而自然,是唱给人间的情歌。我,一个下里巴人,让那么多光阴积淀到头上来渲染我的人生,总是让人感觉不伦不类,我也坦率地承认:这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失败!有时候,我的手会不由自主地触摸到我的头顶,这下可好,像是触摸到自己的无知和虚度光阴的疤痕,莫名的懊恼便会涌上心头,让我忍不住责备自己:"丢脸!"

今天,是我五十六岁的生日。妻在为我庆贺生日时,忽然提起帮我拔除白发的事,我一愣,立即孩子般地笑了,肥胖的脸颊上猛地腾起两片火烧云。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那些不可再返的时光,就像疯了的野兽般冲了出来,我的眼前便迅速掠过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六岁那年,乡村理发师给我修剪的那个潮发型,让我威风了整整一个夏天;刚参加工作那阵,烫了个金黄色的卷发,带给同事们的赞叹与尖叫;参加小王婚礼,我头顶雄狮般蓬勃的厚发,照亮了整个婚礼现场……唉!俱往矣,看今朝,五十六岁的我,头发稀疏,黑白混杂,脑门光光,成了鲁迅笔下的勇士,敢于直面渐露光辉的头顶,敢于正视早生的华发。

为此,我试图借助减缓白发的生长来抗拒生命的一次次落雪,赶在大雪封山之前挽留住某些悄悄远行的记忆,所以,我曾勤勉地梳理我的发丝,也曾涂抹各种生发膏,像农家精心耕耘他们的土地。但是,时光匆匆如流水,岁月一去不回头,发丝们没有理会我的挽留,纷纷告别对故土的依恋,旋转着完成它们最后的精彩,随后,把一切美好的瞬间变成了曾经。看着我无比珍爱的发丝依次走进历史的时空隧道,与我渐行渐远,一股强烈的凄凉与无奈就会扑面而来,让我感觉那是一场场诀别,那是生命的枯竭与消逝,惹得我两眼朦胧,怎一个"惨"字了得!有时候,我会把掉在地上的脱发捡起来,让它们躺在我的掌心,枕着我那纵横交错的掌纹,让我为它们举办一场隆重地告别典礼。

呜呼,我说不出话来,以此纪念那逝去的青丝!

纪念散文6:毕业十周年,纪念我的高中母校二塘中学

文/莫际阳

我是2000年秋季学期进入二塘中学读的高中,但其实我2000年中考的目标是桂林地高和平乐中学,并没有报考二塘中学。中考成绩出来,我的分数只比二塘中学录取线多3分,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但不得不说我去过这么多学校,最有感情最喜欢最怀念的正是我的高中母校平乐县二塘中学。以致于我去柳州的大学报到的时候一度产生了退学的念头,这还不如我的高中母校呢。

跟所有人的母校一样,二塘中学也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培养了无数的名人,比如讲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了,我也是有名字的人。当然,最有名的还是黄阳光,他跟国家主席和总理都拥抱过的。正是因为家里穷,读高中都很不容易,所以我也很发奋念书。每年早上6点,学校广播一响,我能直接从上铺跳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学校周边跑个来回,当时出早操还要点名的,我从未缺席,从未给我们班级给我们宿舍抹黑,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去踢球哪怕踢一个下午都不会抽筋,这体力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但其实想想,我在二塘中学干的坏事还是蛮多的。比如周末放假不回家,跟我的同学石头拿小石子砸校园里树上的野果,可惜味道不怎么样;比如一次踢球,因为脚法没控制好,把球踢到一个女生屁股上,她很生气很委屈,我不敢上去道歉,我们班男生却在哈哈大笑;比如不好好上课(但是我一直在好好学习,不抽烟不喝酒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交作业不缺席集体活动不在课堂骚扰别人不顶撞老师不打架不偷东西不爬围墙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进女生宿舍而且还没有不讲卫生不注重个人礼仪经常留短发以示精神)。只不过我经常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经常翻看语文课本,或者用上数学课的时间写作,有一次被教数学的曾老师看见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命令我马上收起来。话虽如此,但我对曾老师还是很感激的。原因是,有一次高三全年级模拟考,我这个几乎从来不学数学的居然做出来了一道全年级都没有人做出来的近30分的难题,曾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我,夸我是天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事后觉得挺对不起我高中的所有教数理化的老师的,因为除了语文历史政治这些文字比较多可读性较强的教科书外,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另外,我还分别给初二师妹和班上的一位后桌女生写过情书,但最终她们无比拥护学校严禁早恋的校规,所以最终导致我也没有机会破坏校规。我喜欢的这个初二的师妹,理由很单纯:只因为她在乒乓球台前跟我对视了几秒钟;而我喜欢这个同班的女生,是因为她那年冬天穿上的那件红衣服的气质我很喜欢,因为这个同班的女生,寒假1个多月,几乎没睡过好觉,失眠、流泪、伤感,直到2年后,我才摆脱了她的阴影,可以把心放到另一个人身上。我在二塘中学干过的影响最恶劣的坏事就是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在数学和生物试卷上写过两首批判应试教育的诗歌,被班主任进行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写检讨约2000字。这要不是我平时在学校还比较老实听话,说不定就留校观察了。当时恰逢2001年,韩寒刚出道,以一本《三重门》红遍全中国,我深受其影响,那时是抱之一种锻炼自己的心态去写的,毕竟喜欢文学这么多年了, 也没有写出什么东西,渐渐的,文字成了我的一种依赖,如同精神食粮,每天咀嚼之。

还好我也没白写,高一写了两部长篇小说《天龙八部后传》和《霹雳神侠》,高二写了部校园情感小说《秋闱傲语》,三部加起来近150万字,虽没有出版,但是人生有此阅历,还是感到满足。尤其是在那没日没夜的创作期间,出现了一位对我特别好的女生给我买稿纸买笔,虽然我不舍得用,我都是用作业本和圆珠笔笔芯写的,但还是特别感谢她。人生得一知己,胜过江山无数。高三分理科分班后,我进入119班,身边多了敌敌畏、浮云警司和音速王子三位知己,不那么寂寞,那一年更多的享受中学时光,老狼的、童安格的、朴树的、林志颖的、许巍的怀旧音乐以及阿杜、小刚的新潮音乐,冯巩牛群的相声、赵本山范伟高秀敏的小品都是我们的最爱。因为在晚自习偷偷听音乐,被班主任老李没收过我1台复读机、没收过1台音速王子的收录机。写检讨后物归原主。

我在二塘中学最巅峰的时刻是在2002年元旦全校文艺汇演。当时我花了近一个礼拜时间创作了相声剧本《超级造谣》,并亲自出演戏份最多的“老羊”,阿嘎演老牛,阿彪演老马,阿辉演老猪,经过近1个月时间的排练,在2002年12月31日这天下午,我们几个穿着西装领带一一登台,整个表演持续约15分钟,起码有13分钟台下都是掌声笑声欢呼声一片,现场笑果出乎意料的好,成为这次汇演夺魁的最大热门节目,但最后时刻,却以0.06分的分差无缘奖项。尽管很失望,但是收获还是挺多的,比如班主任的称赞,副校长见到我竟也直呼我的外号“老阳”,还有就是低年级同学的崇拜,上个厕所,从教室走廊经过,都有女生喊我名字,去到哪都有人盯着我,去食堂打饭,阿姨都多给我一点,出校门口,门卫也不纠结了,虚荣心和成就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也很高兴,认识了很多低年级的小朋友,他们的纯真、善良,热情,令人难忘。长得蛮像谢霆锋的阿嘎也不例外,被低年级的女生追得苦不堪言。但反过来想,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你追别人不容易,别人追你也不容易,人生都是在追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是名或者是利。读书的时候的爱情,纯洁、浪漫,但不现实,经不起风吹雨打,所以至今我掰开手指我都数不出几对从读书时起就恋爱一直到结婚生子的。

其实二塘中学的环境,是非常不适合恋爱的。毕业后去过这么多学校,我觉得二塘中学的设计实在是太牛了,它简直就是为了杜绝早恋而设计的。因为二塘中学几乎是呈正方形的,从教学楼能看到宿舍楼,所以在视线范围内谁约会谁牵手谁接吻能看得一清二楚,这直接导致白天几乎看不到任何情侣贴着身子走,只有晚上,看得见小情侣约到小树林里,女的穿着校服,留着短发,羞答答的低着头走在前面,男的不停的回头望,看看有没有人跟踪。看到没人后,男的欲牵之手,不料教学楼上“嚄”的发出一阵欢呼,原来早已被人察觉。吓得那女子花容失色,扭头疾走。

我在二塘中学读书期间,几乎没有洗过一次热水澡。一是因为洗热水需要买热水票;二是因为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在校园中心,每天放学就排满长龙,而且男男女女的一起排队洗澡,我觉得很不雅;三是因为洗冷水澡不要钱而且方便,出宿舍才三五米就可以马上洗了,在里面只要不杀人放火,根本每人管你。读书的时候我们就曾听到一个典故,说低年级一位同学因为怕冷,一个多礼拜不洗澡不换内裤,脏了就把内裤反过来穿,又继续下一个星期。这太强悍了。这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千万不能怪老师教育不好啊。

以前二塘中学每年仿佛都有一段时间是干旱缺水的,连学生洗澡都成问题,晚自习的时候,还差1分钟响铃,有的人已经摆出飞人百米大战的姿势准备冲回去接水洗澡。记得女生宿舍前有五六个水龙头,那就成了众矢之的,男生女生都像非洲难民一样渴望着接点水回去洗澡,有的男生甚至当着女生的面在那里洗澡,后面的女生不依不饶了,推着他们的肩膀,嘟着嘴说:哎呀,你快点了,别洗了,给我接点水洗个脸先。女生一撒娇,天王老子也没辙,赶紧撤吧,女生上。

再说一个就是关于二塘中学的上课问题,一般上早课前,都要派2个人去食堂那边抬开水回来,然后还要给每位同学加满。这里很多老师上课都是用平乐话上的,像我这样从青龙来的有时候就像听天书一样,你说的慢点还好,说的快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有二塘中学的篮球队挺厉害的,不论是男队女队教师队田径队,我们看了都觉得挺强的。校园文化生活也挺丰富,我记得校园里还有一个鱼塘,可惜水质太脏了,都没有人肯下去偷鱼,一到秋冬季,水干了,学校就捞鱼给食堂炸成鱼果卖给学生吃,还别说,挺香的。还有个事我也记得蛮清楚,我们2001年乒乓球赛的奖品,至今都没有发放。当时为了这个球赛,我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的。

回想起来,从高一117班,高二121班,高三119班,教过我的三个李老师、一个教语文、历史、物理,一个教语文的陆老师、一个教语文的黄老师、一个教数学的余老师、曾老师、一个教英语的林老师、黄老师、一个教化学的翟老师、一个教体育的卢老师、一个教地理的卢老师、一个教生物的黄老师、李老师,一个教计算机的廖老师、一个教政治的王老师还有莫校长、翟副校长、黄副校长、陈主任、莫书记以及食堂几位对我很好的阿姨、校门口尽心尽职的保卫叔叔,一百多位陪伴我高中3年的同学,垦荒园文学社的指导老师,几十位社友,跟我在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上奋斗过的好朋友,以及许许多多的校友都留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印象和回忆。

这3年确实挺疯狂的,02年世界杯因中国队出线兴奋得几乎睡不着,姚明成为NBA状元省吃俭用买火箭队球衣印上11号,军训打枪,竞选班干,野外烧烤,追过学妹,追过同班女生,中意过老师,跟同班女生结拜为兄妹,帮别人送过情书,写过长篇小说,演过2个相声,打了2年乒乓球,洗了3年的冷水澡,曾经穷到买不起菜票,泡汤吃白饭,连续1个月没肉吃,为了吃肉和同学打赌最后吃了1斤2两饭,跟朋友捡过破烂去卖,在宿舍跟阿肥、阿刚、阿嘎冒着被罚跑十圈的危险聊天到深夜,在宿舍搞演唱会,凑钱买磁带,凑钱买《体坛周报》,进入文学社,采访女老师,庙会去同学家铲吃,高考作文近乎满分等等。现在,转眼毕业10年了,谨以此篇作为我对母校的纪念。

另外,我倚老卖老的讲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一些经验之谈:

一、可以学习差,但一定要明白做人的道理,一定要孝顺父母关爱家人关爱朋友尊敬师长;

二、可以不要试卷上的成绩,但不能不要生活上的成绩,你有没有动手能力有没有过硬的技术本领?

三、可以在学校恋爱,但请不要在教室里不要在熄灯以后,不要让自己的老师父母看见。另外,千万别跟混混谈恋爱。

四、该全面发展还是要全面发展,但一定要有一样东西,你是独一无二的,强到别人无法超越。

五、二塘中学真的很可爱,尽管开始你可能不喜欢这里,但试着融入,这里女生,别的地方很难找的。

纪念散文7:端午

文/聼雨

又是一年端午节,纪念屈子,怀念逝去的岁月!

粽子的香味开始走街串巷,对于商家而言这是极好的一个商机,祭奠屈子只是个引子,这又掀起一次饮食文化的小浪潮。小小的粽子,小小的香包也能带动一些经济吧,刺激消费搞活市场经济,她们也有一分功劳。

现在包粽子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很简单,现在大都是三口之家,人少吃不了几个,干嘛费神费力呢!很多人都会这么想。其实不一样,包的过程其享受的是动手的乐趣,并不在于吃几个,我想每包好一个里面都浓缩的是一分成功的喜悦,但对于手法娴熟的人另当别论,就比如像我这样的人,制作其实是一种很费力的事。这些年我就一直没学会,其实这些年也没学过,这只是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一个美丽的措辞而已。小时候在家里,看到过二姐包粽子,在我们家里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母亲从来不包粽子,也许是不会也许是闲麻烦,家里人多,一次得包多少啊,每年端午节母亲总是焖一锅甜米饭,也就是陕西人说的粳糕,里面有芸豆和红枣,软软黏黏的很香很甜,用碗盛着吃,很是解馋。不好的一点是不像粽子可以随身携带,走到外面子可以拿手拿着吃的美味。主要是母亲也没那闲工夫,一家人填饱肚子才是当务之急。虽然没包过,可每年依旧能吃到香喷喷的粽子,那都是左邻右舍送的。母亲回馈大家的就是一大碗粳糕。

很早以前在单位看到过别人做,那时住平房,一抬脚就是别家,像走进自己家一样,很多时候因为家里地方小,邻居会把东西挪到户外,坐在小区院子里的树下包粽子,那时孩子小,满院子是孩子叽叽喳喳的嬉闹声。包粽子的人心都在每一片叶子和每一粒米上,铺开粽叶,然后挖一勺米,就着阳光和鸟鸣慢慢包起来,经过几次折叠之后一个个棱角分明的粽子就成型了,一个接着一个,然后是蒸或者煮,香味开始满院子飞,搞得大家都流口水,顺着粽香飘出的方向走,走到谁家算谁家,不用客气拿起来咬一口,真甜啊!

看着别人包起来是那么的容易,而我始终无法把一把散米裹进小小的一片叶子里,是我手拙还是叶子和米不听使唤,反正总是无法成型。松散的米在铺开的叶子上面可以跳舞,我不停的聚拢,她们不停的散开,然后从指缝逃出,她们想要自由,不想为粽叶的爱束缚,不想为一片叶子扑汤蹈火。有个性的米面前,叶子显得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逃离,只能独自哀叹!

今年我已买过好几次粽子,那散发着粽叶香味的粽子总是让我难以把持自己,明知不能多吃可总也难抵诱惑,吃几个也无防,人生如果连吃都不能随性岂不是一种悲哀,虽然活着不只是为了吃,可吃是为了好好活着,为了去创造更好的明天,你说不是吗?谁说人活着不能只为吃!

过端午节自然少不了佩戴香包,女儿自小到大我也没做过,一是没有好看的布,二是没精力,最主要还是一个懒字,每年都是买,女儿属狗,所以每年都会买一只小狗香包或佩戴在身上或者作为挂件挂在书包一侧,只是看起来好看却没有那种特有的香味,不知道为什么,是香料太贵么?香包没有了香味何以称为香包啊,不能不让人郁闷。女儿今年二十一岁,昨天我还是为她买了一个香包,心形的,虽然小但却有很浓的香味,所以买回来挂在她的床头,希望给她一个惊喜。

说起香包,让我回想起小时候,开始是母亲做,后来我们慢慢长大后,是我们自己动手做。记得每年端午节之前我们会去山里拔野芹菜,主要是要芹菜根,把根折下来晒干研成粉末,那叫一个香。然后在母亲的针线筐里翻找小花布,当然是绸子的最好,那时谁要佩戴一个绸子面料的香包那可是很骄傲的。记得那时我跟着二姐学,做不好,针脚大小不一,做成后的香包心形不像心形,四角不像四角,歪歪扭扭,但是却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做好后佩戴身上少不了去炫耀一下,赚足大家羡慕的眼神。美滋滋的。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一种幸福,而这种快乐早已不在。我不知道现在的香包里包的香料是什么,但闻起来和以前是一个味道。只是味道要淡些。

粽子,香包,是端午节不老的话题,至于雄黄酒,小时候也被母亲抹到身上,说是辟邪,感觉很难闻,这种味道也已远去几十年了,我似乎已无从搜素,寄存在脑海里的记忆已经淡去,唯有粽子和香包让我念念不忘。端午节,你包粽子了么,我等着女儿回来给我做呢,期待美味出锅的那一刻,那是怎样一种欣喜!

纪念散文8:纪念闻一多先生的诗

文/薛洪文河南油田

早在京东网购的诗选,一本《现代诗集选》,终于寄回来了。除了这本书外,另购的《泰戈尔诗集》也同日邮寄到手了。

迟迟没有翻开阅读。也许是书非借不能读也的缘故吧;也许,是近日多缠绕的一些意外事情,无心顾及的缘故吧;也许是我在诗写创作中,遭遇黑势力侵扰的风波而搁浅的吧。总之,搁置的书沉默着,阅读的心一直挂着。

说起这两本书,今日能拿到手,也是几经周折的。因我还不会网上订购,还是请同事帮我预购的,可是预购了多日,上架的诗集一直没有货,我就忍耐了些许日。终于,有消息了,书寄出了。

今天午饭后,天阴沉得很,灰的铅衣向下吹,空气也死闷得很。身上时不时地也出了些微汗。五月了,闷热的气体从皮肤向体内灌注,心也在温度里发出苦苦的闷愁。想起这二本书挂念的心来,我就打开翻看了。时间在沉默中,开始说话了,说了些透着光的话,我的心也开始亮起来了。

在静静地空间里,除了我的灵魂,再也没有其它的声音。恍然间,有一陈陈的噪杂声音,似在爬我的窗户,似在砸我的楼道。只听得几句话,写诗人也要杀,诗给他收了,我们拿去用,不然后患无穷。

遁声而去,一切静然,只是多了几道闪影,闪进在不可辨知的隐处了。

忽然,纸面上飘来了枪声,响了半个多世纪,穿透着黑夜,穿透着黑云,带着我们的眼睛,带着我们的灵魂,带着我们的骨气,走进这安祥幸福的伟大时代。啊,我正好在看闻一多先生的诗集,而他的诗是那么富有天才,富有光明,富有诗的梦,富有民族的骨节。可这枪声在响,血在流,枪在响呀,响在中午的那鬼疑的黑色影子。

我知道诗是由心的血与灵的魂在唱歌。可我,就是不懂为什么这么美好的事物里,夹带着枪声的死亡。纪念的字在拉长,纪念的音在书集里,我记起了胡适先生写的闻一多,也记起了郭沫若先辈写的闻一多,他是在昆明某一楼下听到枪声而倒下的;他是在一幅眼睛的事物里听到枪声倒下的;他是在双手的诗集里听到枪声而倒下的;他是写完民族抗战的稿子里听到枪声而倒下的。

中午饭后,我双手捧着诗集默然,想起我前些日子诗写的《写给满江红》那首诗,只见鲜红的血在飘,在向我的小屋子里飘,在向我的午夜死亡里飘,在向我的失踪而来里飘,在向我的诗稿失散而来的飘。

静静地,我那件深夜衣服划过的寒冷的刀光,在冰冷里陈述着,听到了黑色势力的杀戮的脚步声。

纪念散文9:植树节的怀想

文/纳木措

3月12日,植树节。为纪念中山先生而立的这个日子,记得小时候每当此时,班上都要组织活动,扛树的,挖坑的,提水的,忙个热火朝天。看着栽下去的小树苗,那个盼呀,多希望它能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许多年过去弹指一挥间。那些曾经的小树苗有的真长成了大树,但更多的却没了踪影。其中有的很快就断了枝头,秃秃地在风里摇摆,白忙活了,来年重植吧,当时就知道。就这样年复一年,待到上次再回到当年的小学时,我的确不知道面前的大树,都是什么时候栽下的。

历史却在不容置疑地大步向前。二十多年的光阴,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已从12%提高到18.2%,并且向20%的目标继续推近。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人工造林创造了一项世界奇迹。回顾往事,不禁令人感慨,想当初,年少的我们植树时抱有那样的激情,就是为了能早日绿化祖国,而当如今已取得如此伟大的业绩时,我们又在做什么,是否能做到坚持每年一度的植树行动,或者说,即使做了,却依然保持着曾经的激情,而不是敷衍应付?

许多时候并没有。植物节成了一种纪念,或者记忆,没有化为自觉、自为的实际行动。其实从植树节里,我们更应能窥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道理。

无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也好,还是“行百里者半九十”也罢,它们蕴藏的都是同样的精神。植树,更重要的是在心中植下一棵树。这棵树,不会因风霜侵凌而夭折,不会因烈日暴雨而枯萎,也不会因亭亭小荫就沾沾自喜,进而放松看护管理,而是要向上,一直向上,长成没有阻隔、没有止境的大树,直刺蓝天。

与树为伴,如临君子。树包含自我奋进的精神,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古人从来爱树,惜树,《诗经》里就有“树之榛粟,椅桐梓漆”的句子。种桑植梓,桑梓因而成为故乡的代称。人们植树种树,除了满足生产生活等基本需要外,内涵也很丰富。

陶渊明爱柳,屋后植柳树五棵,自号五柳先生。林逋爱梅,自称梅妻鹤子。杜甫喜桃竹,写有“平生憩息地,必种数杆竹”。放旷的东坡,筑起一道烟霞如林的苏堤。文人爱植树,一方面在于怡情养性,另一方面更在于将树作为虚静的观照和沉默的力量,以之来激励警策自己,松为百木之长,“青松寒不落,碧海阔愈澄”,古往今来,吟颂松的诗章何止万篇?

植树的意义远不止这些。鼎鼎大名的左公柳,饱含的更是华夏儿女自强不息的团结力量和勇御外侮的民族精神。“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这是新中国之前最壮观的植树史,左宗棠,这位统帅三军的儒将,一旦坐上战马,树就变成了利剑武器,赋予出从未有过的宽广涵义。

一个人,一棵树,一群人,一片森林。像树一样生长,像树一样屹立。从环境方面而言,挑战自然的任务依然艰巨,“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大西北”的声音犹在耳边;从精神方面来说,要在心里种下一棵树,现在,以及未来。

纪念散文10:那份纪念

文/易州米

每到毕业季,看着三三两两的毕业生告别大学校园,我总在想,他们随身带走了怎样的纪念?

那份纪念可能是一组照片。照片上的人或许来自一个班,或许来自一间宿舍,或许是一对恋人,他们在临别校园之际,走遍曾留下美好记忆的道路和角落,重温小湖畔的一片绿阴和一抹夕阳,他们又跨上台阶、坐了条椅,在运动场上再一次跑得气喘吁吁……他们青春的身影定格在一个个瞬间,同时定格的还有心底的留恋。

那份纪念可能是一件事。那件事是向老师的邮箱再发一篇短文,字里行间有对老师的感恩,也有对某个课堂问题不同的见解,就像交上了最后一篇作业;那件事是向暗恋已久的人进行表白,直接说出他(她)的好,直接说出一腔的爱,不在意成败;那件事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用完所有的积蓄,目的地是憧憬了4年的地方,青春的意义有一部分要体现在路上。

那份纪念可能是一句话。那句话不需要很多人听到,更不等待谁来评判。那句话或许只是再读一遍校训,只是重复恩师的嘱咐,只是把一所大学的精神更深地刻在心里。那句话是对青春的阶段性总结,更是对未来郑重许下的诺言。

纪念散文11:纪念我们生命中的逝去

文/七冬

在我们的人生路上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你不曾注意;但它远离你而去或已经失去的时候;你突然间才会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好……

在你刚刚出生的时候,你终于离开母亲的胎盘;你睁着好奇的大眼睛看着这个对你陌生而神奇的世界,你的啼哭仿佛在宣告你的到来:

当你在母亲的襁褓中,你尽情的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哭吧、笑吧;母亲在你不知道的心中祈祷着:孩子,你快快长大吧……

当你刚刚长出牙齿的时候,你总喜欢咧着嘴、笑着,仿佛在说“看我有牙齿了”;你可以尝试吃你以前想吃而又不能吃的美食,每次母亲总会千叮万嘱的说:“要好好的爱护你的牙齿”.

当你缺着两颗大门牙的时候,你还吃着那金黄色的大枇杷,丝毫不会在意缺牙对你的不便;李子熟啦、桃子红啦、苹果青啦,你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它们的树下……

当你读小学的时候,你终于走进了儿童的乐园,认识了让我们追求真理的老师,更多一起成长的伙伴们;你们一起踢着足球,哪怕那只是一个泄了足球,也玩的乐此不疲;一起躲迷藏,一起扮警察或坏人……

在你读小学的最后一年,那是你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候,却不知道是命运的作弄还是一个玩笑:“你逝去了你最美丽最实用的两颗大门牙,并将满口牙摔得七零八碎;痛---直至成伤”.懵懵懂懂的忍着剧痛去上课,也许只有在那个地方,你才会找到你想要的那种自由与快乐。

在你读中学的时候,缺少了它的你。只好戴着那形似逼真的假牙,继续在校园中前进,用自己的乐观、快乐去弥补假牙的不便和痛的伤感;同伴的关心,老师的关怀,依然是母亲的牵挂;时至今日,我还会清晰的记得:在闲暇的时候,我总会站在阶梯的尽头,抬头仰望天空,想象外面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在你读高中的时候,怀着忐忑的心进入了令人羡慕的校园,自由啦,仿佛不用再挑灯夜战;网吧、台球室、电影厅等一股脑儿的闯入了你的生活,乐不思“蜀”;但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抚摸着自己那已经开了微裂缝的假牙,你依然一笑而过;却无人知道你在足球场上拼命的拼抢,足球在你的眼中,仿佛只是一个充满了怨气的皮球;更不会有人知道你在

操场上那无力的奔跑……

在你上大学的时候,面对自己的梦想,家中的拮据,苟延残喘的家已经无力拯救你那已开裂的假牙;最懂孩儿,父母心!面对倾其所有的父母亲,你无颜以对,父亲深深地叹息,母亲充满希望的鼓励:儿子,在你大学毕业后,自己工作,攒足了钱,再把它换副好的吧!你的眼神中充满了坚定,并攥紧了手中的拳头;在大学的校园里,你成了许多许多形形色色人们的聆听者,也许是你潜意识里掩饰你那裂缝的假牙……

终于大学毕业了,走上了工作岗位,奋斗着,只为一个愿望;一年啦,我终于实现了五年前的愿望,你本来应该会很高兴,突然间,才发现:你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仿佛失去了什么,你怎么也抓不到……

纪念散文12:纪念一段逝去的感情

文/韦宏宾

半夜醒来,再难入梦,窗外夜色迷离,回想一路走来,历经坎坷许多,初见时的喜悦,离别时的落寞,均历历在目,风雨一程,恋过、等过,念过,怨过,方知相思难了,牵挂难断。

光阴流逝,曾经的曾经,都已没有意义,爱已经迷散,你的无情阻隔了相爱的去路,梦碎了我的执着,让我无法再去相守,去实现当初的誓言,曾经视你为生命,如今,请告诉我,我该怎么活?

时间画地为河,你我错遇了光阴,错遇了爱情,情易老,爱易逝,一生所爱,一生执着,谁是谁的永远?谁又是谁的依偎?尘间戏路,躲不过时光老去,我终于累了,我想停歇了,红尘,布满了艰辛,布满了泪水,曾经那么执着的等候,曾经那么固执的去爱,如今到头来只剩叹息。

爱,匆匆来,匆匆去,有些人终生不忘,有些话可以温暖一生。旅途颠簸,千回百转,绝望了对你的留恋,从而只有让自己潇洒地走,守着黎明的距离,许望记忆中你的笑容。

天涯陌路,从此,我一个人走,我一个人伤,我一个人过,你许给我的人生悲哀一场,我想依旧会记得你的美好,依旧会祝福你幸福。

悲也好,喜也罢,万千相思,万种柔情,到最后只剩下随风飘零。风雨此生,或许你从来就不把我好好珍惜,我的红尘,我的爱,我的等待也已化成了水,今生,任其风风雨雨,任其灰白着记忆,冰冷的世界,千呼万唤,已是无望,已是烟花易冷。

一曲终了,红尘眷眷,这就是宿命,或许我当初不该为你驻足,不该为你欢喜,就没有今生的情路坎坷和余生的一世悲伤。

纪念散文13:四季如歌

文/李彧白

谨以此文,纪念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题记

秋——香竹幽笛,岁华难待

还记得吗?那片属于我们的荧光森林。

雨后的天也有了一丝朦胧的倦意,你我几乎是同时拨通对方的号码,相约在一个被遗忘在记忆角落的小公园。

彼时正值深秋,公园里仅有一高一矮的银杏,也浓妆艳抹地装扮成秋天的元素,脉脉地在银白色的烟雾中飘洒,散出秋的气息。

牵手,随着公园 竹叶的清香,展开一场对秋的追捕,于是我们发现了一片绿光“森林”--四面竹树环合,乖巧地围成一个圆形;音响中袅袅飘来几缕不知名的笛曲,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一片湿润,空气潮湿,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竹香……我们在那条小路上轻轻地走着,生怕惊扰了这一片静寂。我们聊着校园 中不成文的人情世故,《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的无常命运,还有书本中最最难背的政治题……

傍晚,我们牵着手走出小公园,笑着相约日后再来。可这计划被我一再以学业重为由搁浅,最后生生洒落在尘埃。

考试完那天,我来到小公园,可是无论我怎样搜寻,都再也找不到那片荧光森林。

冬——偷得浮生半日闲

十一月的石家庄已经有了冬的气息,但却无法阻止我们对一项运动的热情。

是的,篮球!及时的挡拆、精准的传球、帅气的三步上篮……竞技体育的魅力被我们发挥得淋漓尽致。于是乎,造就了我们有生以来第一次逃课。

被我们“欣赏”过N次的沙画又一次把我们折磨得昏昏欲睡,所以我“大义凛然”地举起手,义正辞严地报告老师身体不适,请作为同桌的你陪我去医务室。

走出教室,我们就宛如两只偷腥的猫儿,夹着尾巴逃跑了,并且迅速地找到了我们的团伙。桔红色的篮球在绿色的球场上飞速舞动,竟让我这个局内人都眼花缭乱……漂亮!进球了!oh,NO,这是个乌龙球啊……我内疚地回头看你,见折射阳光的汗珠随着你的笑飞扬--你大方地挥手:“输了比赛算什么!我们过去代表队里赛……”话音未落你人却跑开,why?老师来了!

于是我们又如同两只偷腥的猫儿,夹着尾巴逃回了教室……

春——金榜无名誓不归

暮春,黑板的丰腴数字逐渐变得瘦骨嶙峋。我们的欢乐也开始减肥:你说我变了,变得麻木,每天只会记笔记提问,宛如开足马力的柴油机……

然后,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踏在我们胸口,每天抬头都是“中考倒计时”,低头是“用青春为梦想宣誓”还有周围好友被签约的消息传来,我们却还面对这中考和特长生测试的双重压力……我们都崩溃了。

那是一段我不忍回首的日子,所以我用百日誓师之后的三分之一的日子哭,每天夜里哭,下课哭,为了因为记笔记而落下老师随口说的一句话哭,为了无意听到同学开玩笑的话担心自己不能心无旁骛而哭……而你,用百日誓师后四分之一的时间闹,你竟然无数次咒骂给你带来欢乐和加分的篮球,还有一次为了调整状态请假一天,身为学委的你开始不大完成作业……

一模,我们堕落了,也在堕落中清醒。赶着暮春的尾巴,我们的日子沸腾着红色--我们还年轻,我们的斗志可以被一封信,一张纸唤醒!放手一搏!在倒计时消瘦得如同一缕哈气的时候,我们跑在红色的跑道,喊着衡中誓师最后的几句:长风破浪,直济沧海,蟾宫折桂,舍我其谁!一四中考,我必成功!一四中考,我必成功!!

夏——年华一瞬,人今千里

仿佛遇见了一场盛大的别离。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家乡的蒲公英开得正旺。闭眼,睁开,看见都是那抹鹅黄,明媚得耀眼。

也许等这朵花开完,我们就都要走了。随着蒲公英的种子散落四方,一切都只为了那个萌生在未名湖畔的梦想。

也许等这片白云飘走,我们就都要走了。这个盛夏,我们没有什么不一样,依旧是文山题海,依旧在电话中笑闹,只是……只是九月份,我的校园里再没有你熟悉的身影。

也许等这个盛夏逝去,我们就真的走了。我知道,我必须适应没有你的生活,哪怕我的心,它有多么地不情愿。

也许三年后,蒲公英仍然会明媚地笑着。那时,我们会在我们梦想、我们希望的地方遇见,拥抱。也许我们仍会莞尔,感叹这一场盛大的离别,感叹这一个个如歌的四季!

纪念散文14:纪念馆里的“死字旗”

文/程敬雨

死亡,多么可怕的事!但有的时候,“死”的背后,却又蕴藏了多少真情。

暑假,我参观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馆内丰富的历史资料和入情入理的叙述,令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革命先烈的伟大壮举。在琳琅满目的展板前,一面“死字旗”引起了我的注意,也使我万分感动和感慨。

这是抗日战争时期爱国志士王建堂出征前,父亲王者诚送给他的一面写有“死”字的旗帜。旗子正中,写有一个大大的“死”字。这个字写得不如书法家那样豪气或秀美,反而写得有些疏密不当、字形松散,可为何要摆在抗日战争纪念馆里呢?

带着这份好奇,我仔细端详两旁的小字。“死”的右边写着:“我不愿你在我近前尽孝,只愿你在民族分上尽忠。”左边写着:“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何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落款为:“父手谕”。

我细细读完旗上的每一个字,猛地一愣,不禁想:父亲送儿打鬼子,鼓励儿子奋勇杀敌,一个“死”字,蕴含多少民族恨爱国情啊!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华夏儿女争相舍身救国、为国捐躯。像这样的中华儿女,还有太多太多,他们为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还奉献了自己的子孙,让亲人饱含家人的嘱托,视死如归地踏上征程。

“如果你受伤了,就拿这面旗子擦去鲜血,你就能感受到家人在支持着你,祖国在期望着你在战场上奋勇厮杀;如果你死了,就用这面旗子裹着尸体,愿这面旗子能使你在天堂的路上走好,因为,你是为国家、为民族在战斗!”我久久地凝视这个大大的“死”字,心想,哪一位父亲不疼爱自己的儿子?哪一位父亲忍心儿子一去不回?我知道,父亲是想表达那是一场殊死的战斗,“死字旗”意在鼓励儿子一定要将日本侵略者赶出自己的国土,哪怕献出自己的生命。因为中国人需要的不仅是儿子在父母前尽孝的亲情,更需要儿女为祖国战斗的英雄气概!

回望抗日战争的弥漫硝烟中,我们更多的是记住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着名将领,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在前方后方,有多少冲锋陷阵奋勇杀敌的无名战士,又有多少支援部队送水送粮的人民群众?!正是千千万万普通战士民众的涓涓细流,汇成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汪洋大海,组成一支支的义勇军、敢死队,勇往直前,浴血奋战、慷慨赴死,最终赢得了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伟大胜利。

一个“死”字,几多真情!为国家而死,忠肝义胆,重如泰山,这样的真情感人至深。虽然抗日战争已经过去了70年,但中华儿女奋起抗争的可歌可泣,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正如国歌中所唱:“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今天,我们在和平的阳光下成长,在祥和的环境中学习,应该赋予这面“死字旗”以新的内涵,那就是一种时不我待的忧患意识。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我们要增强危机感,只有刻苦学习、肯于钻研,让我们的祖国在各领域领先,壮大国家和民族的硬实力和软实力,才能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要居安思危、奋起直追,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和和平环境,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纪念散文15:那曾经拥有的骄傲

文/芰荷

拿什么来纪念你,我亲爱的年少。

拿什么来纪念你,我那曾经拥有过的如此快活的骄傲。

——题 记

或许,你是一只骄傲而快活的天鹅。你在自己的世界中兀自努力地骄傲着。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亵渎你的骄傲。

你生来便是骄傲的,你不曾在乎过窗外旖旎的风景,正如那风景不曾令你迷失、使你踯躅那样——你是那样令人羡慕地年轻、张扬、执拗、放肆而又光华灼灼。你异常坚定地快步奔跑在通往未知的路上。你无暇顾及琐碎的世事,显然,你告诉自己,你必会成一番大业,你的豪情壮志不应湮没在钢筋水泥铸成的森林之中。

你像野草那样几分孤独地傲然生长。

然而时过境迁,你走过前路迷茫,走过情愫暗伤,却抵不过时光的飞羽和空间的流矢。陡地,你失落地发现,你并非不再骄傲了,而是你把你的骄傲弄丢了。

你开始焦虑不安。

你开始彷徨、开始踌躇、开始变得怒不可遏,复而满腹哀伤地惊慌失措。你再也不会像密密匝匝草丛中突兀的空白了。你如一粒不起眼的旧扣子,任凭这平淡的世界平淡地忽略你的平淡。

你与你的骄傲走散了,渐渐形同陌路,你拽着年少的衣角哭得没有气质,像被水草缠住的锚,抓紧海底不愿告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终于若有所思地藏起曾经的稚气、放下过去的骄傲,成为一个如此平庸的人。

忽然,你缄默了,似乎,你从未不骄傲却又不曾骄傲过。只是,在某个静谧的清晨抑或是喧嚣的午后抑或是寂寥的月夜,你会倏地回忆起自己年轻的容颜,连同说走就走想要环游世界又见过此男彼女的冲动,连同骄傲得一发不可收拾的旧时光和你。

你嘲讽似地揶揄你的年少轻狂,略显伤感地感慨你那曾经拥有过的骄傲。

可是镜中的你却平静得无以复加,双唇嗫嚅,语焉不详,目送你与骄傲的自己熟稔而疏离。看着拎着包裹、微有倦意却带着笑意的自己,你好想好想与当初骄傲的自己重逢。你好想好想拥抱骄傲的自己,向他致谢,感谢他的骄傲为你的人生死乞白赖地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真的好想好想。

只得悲叹一声暗损韶华。

你知道,你再也不可能、再也不会也再也不想在自己或是别人的世界中,肆无忌惮地流血流泪、横冲直撞。你庆幸岁月让你长成了这个勉强够格的大人模样。

你质问自己该如何回忆,言笑晏晏抑或是沉默不语。就让年少旧事在回忆中缱绻吧,你决定义无反顾,从不后悔那曾经拥有的骄傲。有什么是不能遗忘的呢?岁月对伤痕总是很宽容。

在梦靥的结尾,你忽然惊醒,流泪不止。原来啊,你在梦呓中念起了曾经拥有的骄傲。嘘,你听,你的骄傲,他睡着了。

梦中的你依旧那样令人羡慕地年轻、张扬、执拗、放肆而又光华灼灼。

于是,你的叹惜不再嚣张。你笃定地满足于现状的安然,一切过往都成为了历久弥新的、最为珍贵的熟悉。

历久弥新的、最为珍贵的熟悉中,你笑靥如花,好像你曾经拥有的骄傲那样,明媚得让人花了目光、湿了眼眶。

孰知你该如何去爱你那曾经拥有的骄傲,和那个曾经因拥有骄傲而光华灼灼的你。

很多次,我都在问我自己,我究竟能不能回到过去,不知怎的会有几分小伤感、小惆怅和一些小温暖被忽然地拾起,于是我提笔决定纪念我的骄傲,不知你是否会和我有一样的感慨,算是岁月静好,冷暖自知吧,谨以此文觅知音,愿君共梦年少事。

——尾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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