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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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散文1:十三岁上高中

文/管玉斌

两年的附设初中很快结束了,毕业那天学校特意熬羊汤锅作毕业餐。吃饭的时候,老师、学生的心情都很压抑,有几个同学还哭了起来。想到班上大部分同学的读书生涯就此止步,心就像这里的天气一样冷凉,小小年纪便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分别。

1978年,我13岁。富源三中在富村不远的八角山下,成立于六十年代末,老师是从各地抽调来的骨干教师,好些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印象最深的是语文老师,北京人,满腹经纶,听他用普通话上课是一种享受。特别他饱含深情地朗诵《十里长街送总理》一文,更是让我们潸然泪下。

学校还有个粉笔厂,是由一个下放改造的化学老师建起来的。办粉笔厂算是发挥他的特长,生产的粉笔供学校用,可以节约一笔不小的开支,富余的还可卖给别的学校,增加收入。我们到过他的“车间”,桌子上摆满了各种玻璃器皿,中央有一台加工粉笔的机器,包装好的粉笔整齐地码在墙角。他热情地给我们讲解粉笔的化学成分、生产流程,还让我们操作机器制作粉笔。走的时候他送给我们几只彩色粉笔。后来听说他在落实政策后很快就被一家大型化工厂聘为工程师。

遗憾的是我在三中只读了一个学期,因父母工作变动,我们家从富村搬到十八连山。我和读高二的哥哥也转学到富源一中。

我们家在富村生活了八年,我读书也从这里开始。偏僻的山区上学条件虽然艰苦,幸得有一批敬业的老师为我们播撒知识和希望,让自己知道在这大山之外还有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回想起来庆幸自己的幸运,而这种幸运也只属于那个特殊的年代。

到县城读书离家更远了,头一年还有哥哥照顾,第二年哥哥毕业后只能自己应对一切。从洗衣服洗被子到钉纽扣等等都要学着做。好在这些都不难,自己学得也快。在一中两年多高中的住校经历磨炼了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

从读小学开始,自己就喜欢画画,一直没有间断。到高二时,对绘画兴趣越来越大,课余经常画这画那,画同学,画校园风景。我们班的黑板报都是由我出,每一期都因版面设计新颖,图文并茂引来一片赞赏。渐渐地同学老师都知道我的绘画才能,班主任也鼓励我今后去考美术学院。但化学老师却不以为然,他经常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希望我们都能从理科发展,今后会有更稳妥的工作。在一次上课中发现我在作业本上的画,抓起来就撕了个粉碎……

唉,他不理解我的志向,我也确实辜负了他的期望,走上了一条追求艺术的道路,工作也稳妥。

高中散文2:年关,那张暖暖的回乡票

文/刘长虹

2005年,高中毕业后,我独自一人在深圳宝安一家电子厂做装配工。由于是初来乍到,我十分想家,但不巧的是,时至年关,一张一张火车票全都落入了黄牛党的手里,以至于直到腊月二十八,我还没买到一张回乡票。眼瞅着同事们都回家了,只剩下我独自一人孤零零地呆在宿舍里,感到内心十分孤寂。

难道我就这样一个人留在异乡过年吗?当我腊月二十八,去火车站买票,依旧空手而归时,我心里难受得差点失控哭出了声。那个夜晚,我没有吃饭也没有冲凉,只是一个人偷偷地躲在被窝里眼泪婆娑。

半夜里,不知是一点还是两点,我刚迷迷糊糊地睡去,突然门响了。我警觉地起来,开门一看,原来是我们公司的门卫麻旺。

他现在来我宿舍干嘛?麻旺虽说跟我是老乡,但我们只限于认识,平时很少来往,再加上我以前还当着全厂人的面骂过他看门狗。所以,对他的深夜造访,我还真有点毛骨悚然了。

稍作镇静后,麻旺才笑呵呵地对我说:“老乡还没回家啊?是不是没买到回乡票啊?”

听了麻旺的话,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但一提到回乡票,我还是不由得一股不争气的眼泪黯然而下了。

麻旺看我哭了,故意打趣地说:“男子汉大丈夫,像个娘们儿似的,哭啥呀?不就是一张回乡票嘛?”

“说得倒轻巧,现都快过年,买票简直比登天还难!”我没好气地答道。

听我说完,麻旺不慌不忙地在贴身口袋里摸出一张火车票,接着说:“老乡所言极是啊,如今车票全都落入了黄牛党的手中,没有熟人根本是买不到的!我这张票是托朋友买的,明天的票,今早刚拿到,你就拿着回家吧!”

“麻旺哥,没了票,那你怎么办啊?”听了麻旺的话,我一时感动的差点哭了。

“老乡,你只管回家好了,别管我!我上没有父母,下没有老婆小孩,一个吃饱全家不饿,在哪里过年都是我独自一人,回不回去都无所谓!”

后来,相互推让一番后,最终我还是接受了麻旺那张带着体温的回乡票。但为了表达一番谢意,付钱时,我给麻旺哥特意多付了一百块钱。可他无论如何都不肯收,折腾一番后,他还是只收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就这样,在麻旺哥的陪同下,第二天我便踏上回乡的列车。

现在整整六年过去了,我一直都没有麻旺哥的消息,不知他早就回家了,还是跟我一样,依旧在南方流浪?但每到年关订票的时候,我都会不由得再次想起他来。

高中散文3:毕业十周年,纪念我的高中母校二塘中学

文/莫际阳

我是2000年秋季学期进入二塘中学读的高中,但其实我2000年中考的目标是桂林地高和平乐中学,并没有报考二塘中学。中考成绩出来,我的分数只比二塘中学录取线多3分,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但不得不说我去过这么多学校,最有感情最喜欢最怀念的正是我的高中母校平乐县二塘中学。以致于我去柳州的大学报到的时候一度产生了退学的念头,这还不如我的高中母校呢。

跟所有人的母校一样,二塘中学也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培养了无数的名人,比如讲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了,我也是有名字的人。当然,最有名的还是黄阳光,他跟国家主席和总理都拥抱过的。正是因为家里穷,读高中都很不容易,所以我也很发奋念书。每年早上6点,学校广播一响,我能直接从上铺跳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学校周边跑个来回,当时出早操还要点名的,我从未缺席,从未给我们班级给我们宿舍抹黑,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去踢球哪怕踢一个下午都不会抽筋,这体力就是从那时候练出来的。

但其实想想,我在二塘中学干的坏事还是蛮多的。比如周末放假不回家,跟我的同学石头拿小石子砸校园里树上的野果,可惜味道不怎么样;比如一次踢球,因为脚法没控制好,把球踢到一个女生屁股上,她很生气很委屈,我不敢上去道歉,我们班男生却在哈哈大笑;比如不好好上课(但是我一直在好好学习,不抽烟不喝酒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交作业不缺席集体活动不在课堂骚扰别人不顶撞老师不打架不偷东西不爬围墙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进女生宿舍而且还没有不讲卫生不注重个人礼仪经常留短发以示精神)。只不过我经常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经常翻看语文课本,或者用上数学课的时间写作,有一次被教数学的曾老师看见了,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命令我马上收起来。话虽如此,但我对曾老师还是很感激的。原因是,有一次高三全年级模拟考,我这个几乎从来不学数学的居然做出来了一道全年级都没有人做出来的近30分的难题,曾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我,夸我是天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事后觉得挺对不起我高中的所有教数理化的老师的,因为除了语文历史政治这些文字比较多可读性较强的教科书外,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另外,我还分别给初二师妹和班上的一位后桌女生写过情书,但最终她们无比拥护学校严禁早恋的校规,所以最终导致我也没有机会破坏校规。我喜欢的这个初二的师妹,理由很单纯:只因为她在乒乓球台前跟我对视了几秒钟;而我喜欢这个同班的女生,是因为她那年冬天穿上的那件红衣服的气质我很喜欢,因为这个同班的女生,寒假1个多月,几乎没睡过好觉,失眠、流泪、伤感,直到2年后,我才摆脱了她的阴影,可以把心放到另一个人身上。我在二塘中学干过的影响最恶劣的坏事就是在期中考试的时候在数学和生物试卷上写过两首批判应试教育的诗歌,被班主任进行了深刻的思想道德教育,并写检讨约2000字。这要不是我平时在学校还比较老实听话,说不定就留校观察了。当时恰逢2001年,韩寒刚出道,以一本《三重门》红遍全中国,我深受其影响,那时是抱之一种锻炼自己的心态去写的,毕竟喜欢文学这么多年了, 也没有写出什么东西,渐渐的,文字成了我的一种依赖,如同精神食粮,每天咀嚼之。

还好我也没白写,高一写了两部长篇小说《天龙八部后传》和《霹雳神侠》,高二写了部校园情感小说《秋闱傲语》,三部加起来近150万字,虽没有出版,但是人生有此阅历,还是感到满足。尤其是在那没日没夜的创作期间,出现了一位对我特别好的女生给我买稿纸买笔,虽然我不舍得用,我都是用作业本和圆珠笔笔芯写的,但还是特别感谢她。人生得一知己,胜过江山无数。高三分理科分班后,我进入119班,身边多了敌敌畏、浮云警司和音速王子三位知己,不那么寂寞,那一年更多的享受中学时光,老狼的、童安格的、朴树的、林志颖的、许巍的怀旧音乐以及阿杜、小刚的新潮音乐,冯巩牛群的相声、赵本山范伟高秀敏的小品都是我们的最爱。因为在晚自习偷偷听音乐,被班主任老李没收过我1台复读机、没收过1台音速王子的收录机。写检讨后物归原主。

我在二塘中学最巅峰的时刻是在2002年元旦全校文艺汇演。当时我花了近一个礼拜时间创作了相声剧本《超级造谣》,并亲自出演戏份最多的“老羊”,阿嘎演老牛,阿彪演老马,阿辉演老猪,经过近1个月时间的排练,在2002年12月31日这天下午,我们几个穿着西装领带一一登台,整个表演持续约15分钟,起码有13分钟台下都是掌声笑声欢呼声一片,现场笑果出乎意料的好,成为这次汇演夺魁的最大热门节目,但最后时刻,却以0.06分的分差无缘奖项。尽管很失望,但是收获还是挺多的,比如班主任的称赞,副校长见到我竟也直呼我的外号“老阳”,还有就是低年级同学的崇拜,上个厕所,从教室走廊经过,都有女生喊我名字,去到哪都有人盯着我,去食堂打饭,阿姨都多给我一点,出校门口,门卫也不纠结了,虚荣心和成就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我也很高兴,认识了很多低年级的小朋友,他们的纯真、善良,热情,令人难忘。长得蛮像谢霆锋的阿嘎也不例外,被低年级的女生追得苦不堪言。但反过来想,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你追别人不容易,别人追你也不容易,人生都是在追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或者是名或者是利。读书的时候的爱情,纯洁、浪漫,但不现实,经不起风吹雨打,所以至今我掰开手指我都数不出几对从读书时起就恋爱一直到结婚生子的。

其实二塘中学的环境,是非常不适合恋爱的。毕业后去过这么多学校,我觉得二塘中学的设计实在是太牛了,它简直就是为了杜绝早恋而设计的。因为二塘中学几乎是呈正方形的,从教学楼能看到宿舍楼,所以在视线范围内谁约会谁牵手谁接吻能看得一清二楚,这直接导致白天几乎看不到任何情侣贴着身子走,只有晚上,看得见小情侣约到小树林里,女的穿着校服,留着短发,羞答答的低着头走在前面,男的不停的回头望,看看有没有人跟踪。看到没人后,男的欲牵之手,不料教学楼上“嚄”的发出一阵欢呼,原来早已被人察觉。吓得那女子花容失色,扭头疾走。

我在二塘中学读书期间,几乎没有洗过一次热水澡。一是因为洗热水需要买热水票;二是因为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在校园中心,每天放学就排满长龙,而且男男女女的一起排队洗澡,我觉得很不雅;三是因为洗冷水澡不要钱而且方便,出宿舍才三五米就可以马上洗了,在里面只要不杀人放火,根本每人管你。读书的时候我们就曾听到一个典故,说低年级一位同学因为怕冷,一个多礼拜不洗澡不换内裤,脏了就把内裤反过来穿,又继续下一个星期。这太强悍了。这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千万不能怪老师教育不好啊。

以前二塘中学每年仿佛都有一段时间是干旱缺水的,连学生洗澡都成问题,晚自习的时候,还差1分钟响铃,有的人已经摆出飞人百米大战的姿势准备冲回去接水洗澡。记得女生宿舍前有五六个水龙头,那就成了众矢之的,男生女生都像非洲难民一样渴望着接点水回去洗澡,有的男生甚至当着女生的面在那里洗澡,后面的女生不依不饶了,推着他们的肩膀,嘟着嘴说:哎呀,你快点了,别洗了,给我接点水洗个脸先。女生一撒娇,天王老子也没辙,赶紧撤吧,女生上。

再说一个就是关于二塘中学的上课问题,一般上早课前,都要派2个人去食堂那边抬开水回来,然后还要给每位同学加满。这里很多老师上课都是用平乐话上的,像我这样从青龙来的有时候就像听天书一样,你说的慢点还好,说的快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有二塘中学的篮球队挺厉害的,不论是男队女队教师队田径队,我们看了都觉得挺强的。校园文化生活也挺丰富,我记得校园里还有一个鱼塘,可惜水质太脏了,都没有人肯下去偷鱼,一到秋冬季,水干了,学校就捞鱼给食堂炸成鱼果卖给学生吃,还别说,挺香的。还有个事我也记得蛮清楚,我们2001年乒乓球赛的奖品,至今都没有发放。当时为了这个球赛,我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的。

回想起来,从高一117班,高二121班,高三119班,教过我的三个李老师、一个教语文、历史、物理,一个教语文的陆老师、一个教语文的黄老师、一个教数学的余老师、曾老师、一个教英语的林老师、黄老师、一个教化学的翟老师、一个教体育的卢老师、一个教地理的卢老师、一个教生物的黄老师、李老师,一个教计算机的廖老师、一个教政治的王老师还有莫校长、翟副校长、黄副校长、陈主任、莫书记以及食堂几位对我很好的阿姨、校门口尽心尽职的保卫叔叔,一百多位陪伴我高中3年的同学,垦荒园文学社的指导老师,几十位社友,跟我在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上奋斗过的好朋友,以及许许多多的校友都留给了我许多美好的印象和回忆。

这3年确实挺疯狂的,02年世界杯因中国队出线兴奋得几乎睡不着,姚明成为NBA状元省吃俭用买火箭队球衣印上11号,军训打枪,竞选班干,野外烧烤,追过学妹,追过同班女生,中意过老师,跟同班女生结拜为兄妹,帮别人送过情书,写过长篇小说,演过2个相声,打了2年乒乓球,洗了3年的冷水澡,曾经穷到买不起菜票,泡汤吃白饭,连续1个月没肉吃,为了吃肉和同学打赌最后吃了1斤2两饭,跟朋友捡过破烂去卖,在宿舍跟阿肥、阿刚、阿嘎冒着被罚跑十圈的危险聊天到深夜,在宿舍搞演唱会,凑钱买磁带,凑钱买《体坛周报》,进入文学社,采访女老师,庙会去同学家铲吃,高考作文近乎满分等等。现在,转眼毕业10年了,谨以此篇作为我对母校的纪念。

另外,我倚老卖老的讲给我的师弟师妹们一些经验之谈:

一、可以学习差,但一定要明白做人的道理,一定要孝顺父母关爱家人关爱朋友尊敬师长;

二、可以不要试卷上的成绩,但不能不要生活上的成绩,你有没有动手能力有没有过硬的技术本领?

三、可以在学校恋爱,但请不要在教室里不要在熄灯以后,不要让自己的老师父母看见。另外,千万别跟混混谈恋爱。

四、该全面发展还是要全面发展,但一定要有一样东西,你是独一无二的,强到别人无法超越。

五、二塘中学真的很可爱,尽管开始你可能不喜欢这里,但试着融入,这里女生,别的地方很难找的。

高中散文4:甜桃子

文/尉克冰

那年,我还在学校工作,教高中语文。一次,在课堂上,读到一则文言文阅读,是《韩非子·说难》中的一篇,讲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卫灵公和嬖大夫弥子瑕的故事。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弥子瑕将吃剩下的桃子给国君吃,非但没有招致杀身之祸,还得到了褒奖,国君认为,此行为表明了弥子瑕对自己的爱。对此,学生们大多不能理解。

于是,我给他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关于吃桃子的。

一年夏天,母亲买回一筐鲜桃。一个个桃子莹润饱满,色泽红艳,很是诱人。母亲将桃子洗干净,放在茶几上,我迫不及待地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吃起来,挺不错,脆生生的,很甜。

母亲也拿了一个桃子。她刚咬下一口,就发出赞叹,这桃,真甜!而后,她从我手中拿走桃子,尝了尝,随后,把她的桃子递给了我,“吃这个吧,比你的好吃。”

我说,应该一样吧,一起买来的,还能有多大差别?我没有接母亲的桃子,坚持吃自己原来那个。

“你尝尝啊,我这个特别甜呢。”

我接过桃子,尝了一口。呀,真是的,鲜嫩甘甜,香脆可口。比我那个还好吃。能买到这么好吃的桃子,一年之中,也难遇上几次。

这时,门开了,父亲接我七岁的儿子放学回家了。

“宝贝,快来吃桃子!”我不假思索地把手中那个甜桃子给了儿子。看着孩子吃着甜甜的桃子,我和母亲都笑了。

儿子咬了两口,突然停住了。莫非他觉得不好吃?“怎么了,宝贝?快吃啊,趁着新鲜。”我催促着儿子。

“这桃子真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桃子!”儿子使劲咂咂嘴,“可我觉得,还是应该让姥姥吃,因为,姥姥年纪最大。”儿子把桃子递给了母亲。

母亲接过桃子,眼睛湿润了。而我,除了感动,便是惭愧!孩子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这么多年来,母亲总是把自己尝到的好吃的桃子、苹果、甜瓜等等,让给我和孩子。一直以来,所有最好吃的东西,都属于我们。这几乎已经成为定律。

可我呢,小时候,觉得母亲让给我吃,理所应当。等长大结婚后,自己有了孩子,总是把最好吃的留给儿子,却很少想起母亲。

面对懂得感恩的孩子,我真的好惭愧。

“妈,您吃了这个桃子吧,以前,您受了那么多苦,现在该尝尝甜了。”

可母亲还是不肯,坚持让孩子吃。就这样,三个人互相推让着,谁都舍不得吃。

“那我们一人吃一口!”孩子想出了好办法。

于是,桃子在我们三个人手中传递着,我们每个人嘴上都沾满了桃汁,那甜味里裹着浓浓的爱一直沁入了心脾。

高中散文5:高中三年,为梦而战

这里是温柔的战场,这里是残酷的选拔,这里是炼狱般的天堂。

——题记

攻下人生的第一个小山包,小憩一番,继续前进,走进这陌生的土地——万州二中,或许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我知道这里代表什么,空气中充斥着钟表转动的阵阵低鸣,弥漫着前人留下的“硝烟”味道。

让人感觉有些窒息与紧张。

未曾想到时光转瞬即逝,左顾右盼、走马观花的我,马不停蹄地来到了我人生的下一站。这一站的景色与以往不同,没有青山绿水、没有鲜花嫩草、没有桥亭小道——只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路,蜿蜒向前,不知尽头,踩在上面颇为不适。不知何时,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个全神贯注,摩拳擦掌,双眼平视前方。我这才看见我脚下正踩着一条鲜红的起跑线,终于明白,一场大战正蓄势待发!

一声来自莫名处的口令,让人群躁动起来,迈开了踏离红线的第一步。我跑在队伍的中间,看着前方的人有条不紊的前进着,汗水嘀嗒,分毫不顾。往后看,有的人已三五成群,放慢脚步,闲聊着昔日的故事与成绩。未曾注意,这仅是开始便与行动在最前的人有了不少的差距。

此时的我,内心却也纠结。

我看到了前面的人汗水不止,衣服侵湿,有的已摔了几次,留下伤疤与“红星”,痛!苦!后面的人洋溢着笑容,轻轻松松地前行,一路好友相伴,有说有笑,未曾低下头看过自己流下的汗水,舒!适!我仿佛站在十字路口,是选择安逸地落后,还是痛苦地前行?

然而,快要被惰性蚕食的我,脑袋中一幕幕画面呈现出来,那便是我的梦想。如果再放任自己,我将拿什么去赢得这场“战争”,又拿什么去兑现我的承诺,实现我的梦想?我决定不能再放任自己,更不能输!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成大事者,必将如古训所言,历经一番番磨难、吃得苦中苦后,才能成为人上人。

至此,我偏回了望向身后的头,不再留恋安逸,看着前方的人山人海,便也想在众人之前寻得一无人之境,默默向前。

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灰尘,为了梦想,大步向前!

高中散文6:高中那些年

文/苏格拉敏

高中是我在学习上从屌丝逆袭成高富帅,从学渣逆袭成学霸的三年,三年的时间见证了我如何从险些没考上重高顺利考上了大学。我想如果没有叛逆的初三,也就没有心无旁骛地学习的高三,也就没有考上大学的我。

我一直认为是中考改变了我的命运,而考上重高是上天对我的眷顾,因为以我初三的学习态度和成绩来说,我理应考不上重高的。可是当我提心吊胆地从电话里查到自己考了567分,我激动坏了。

在考场上,我的数学是以半张白卷的形式上交的,一出考场我就哭了,因为我那个时候我就深感我肯定是考不上重高了,我这辈子算是完了,只能去五都中学读高中,然后考不上大学,出去打工,最后嫁个高中毕业的男人,生一堆娃,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糟糕的人生轨迹。

2005年6月17号那天中午的饭桌上,老妈看我哭红的双眼不敢多问,见此情景她心想我女儿是考不上重高了。颓废了半个多月后,没想到数学考了72分(刚及格)的我,总分考了567分。

上了重高之后,我就变了个人儿似的,因为我觉得这次机会来之不易,绝对是上苍冥冥之中给的优待,(因为跟我一起玩的姐妹们都没考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上天的眷顾,那就是开始好好学习。

一进高中我就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把数学补上来。可是三节数学课后,我就心灰意冷了,我们那个初次任教能把简单的题目讲解得特别复杂的数学老师让我最好的希望之火也覆灭了。这是上天跟我开的玩笑,在我想要好好学数学的时候,它却给了我一个不太会教数学的老师。

进入了重高之后,老爸对我的希望又重燃了。他告诉我,你哥哥已经选择了文科,我希望你能选理科,这样,咱们家就既有文科人才也有理科人才了。

作为听话的好孩子,我开始努力地学习数理化,怎奈“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不管我如何认真地听课,数理化的每一个公式每一道题目对我来说还是那么陌生,如迷宫一般,让我找不到出路。

但我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我坚持不懈地学着,因为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理想是丰满的,可现实总是无比的残酷。第一次化学考试,我考了36分,物理数学考试均不及格,苦学一年之后,我还是不明白那个浓度公式怎么算,至今我一遇到浓度问题就恐惧不已。一学期之后的期末考,我终于以数理化均不及格的成绩光荣地刷新了我学习生涯的成绩记录。

学期结束时,老师说要分文理科了。回家后我问爸爸到底是选文科还是理科,我爸看着惨不忍睹的成绩单,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你这么努力地学习了数理化还是考这么几分,可是你史地政一点都没学都考了60分,说明你学习文科有天赋,我觉得你还是选文科吧。”于是,我就拿出一个学期都没翻过几次的地理书看了一遍,终于在开学分班考试的时候考入了重点班,也从二楼最左边的教室搬到了五楼最右边的教室。

虽说高一的时候,我自认为很认真地学习了数理化,可是记忆中更多的是我如何在寝室跟室友谈天说地,唱歌跳舞,打牌打到天亮,看偶像小说看到灯都熄了,如何跟着坐我后面的女孩吃零食吃到便秘……

除了寒冬腊月和室友打升级打到凌晨两三点,到了床上脚怎么都暖不起来;和室友去校门口吃麻辣烫;下雪天玩雪把鞋袜都玩湿;和同学在教室里打牌;听后面的女生八卦各种校园趣闻,我还积极参加了作文比赛、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然后都拿了奖。

说到那个十佳主持人,本来我很犹豫要不要去参加,虽说我从小都有着做主持人的梦想,从小在家就爱演爱讲爱唱爱跳的,可有时候我也会自卑,我觉得自己长得不够高不够漂亮也不够多才多艺,没那些城里人洋气,去参加了说不定就是丢人现眼,在我犹豫着要不要参加的时候,坐在我同桌后面的女生S,她也是我初三的同学兼室友,但是几乎没怎么跟我们讲过话,我们都不太喜欢她,初三的时候也是老师重点培养对象,可是最后还是差几分没考上。

我跟同桌和后面的女生说我在犹豫要不要参加主持人大赛,她非常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说道:“人家参加主持人大赛的都是又高又白又漂亮的,你这么矮,肯定不会入选了!”我听了心里特别难过,这时我同桌就说,别管她说什么,她越是这么说,你就是越要参加了给她看看啊。我又是那种别人说我不行,我肯定行而且一定要让你看到我行的那种人。于是,我就去报名了……然后,我就成了十佳主持人,在校门口贴了红榜。

参加完之后,我觉得我应该是没戏了,就回家了没放在心上。过了不知道几天以后,坐在我后面的小娴跑进教室来告诉我,她看到了我的名字被写在校门口的红榜上,我一下子从座位上飞奔到校门口,看到我名字的时候,真是无法形容我那种激动的心情。

其实,就算入选了、得奖了以后,我也不再记得那个女的说的那些话了。可是我真的很感谢那些在我被否定被怀疑的时候,说出了那些鄙夷我的话的人,正是因为他们的怀疑和轻蔑,才让我有了斗志,才让我有了后面的成绩。没有他们的怀疑和打击,就没有后来的那个我。就像在文科班第一次考第二名的时候,班主任怀疑我是不是抄来的,我一生气就努力学习又考了几次第二名第三名,他就不再怀疑我是不是抄来的了。所以,自己有实力的话就不怕别人怀疑,就怕自己没实力又不肯努力。那个时候,我是个意气用事的女孩,很多事情我只是为了证明别人对我的看法是错的才去做的。还好这种意气用事有时候看起来还不错。

高二的时光就在我懵懵懂懂的学习中度过了,我只记得我收到过几封莫名其妙的情书,走到某班门口会被莫名其妙的起哄,和某人成为很好的朋友又大吵着分开了,经常找展展聊天谈心,还会给我的“初恋”写着不会寄出去的信,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冬日恋歌,哭着想着高一的那个男生,我心情不好就去爬花果山,每天听周杰伦的歌……

如果说我高中时期做了什么事,那就是读书和迷恋周杰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曾经那么喜欢那么迷恋的偶像,曾经以为会一辈子爱的人、没有他不知道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的人,竟然会在某一刻再也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和迷恋的疯狂,到如今想起来,竟一点也无法感受到当初的那种悸动、那种疯狂、那种迷恋,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就那么喜欢他爱他崇拜他……所以,现在看到周杰伦,就感觉像是看到了一个无关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老了、青春不再了……

到了高三的时候,我身边的朋友渐渐多了起来,学习也越来越紧张了,我甚至开始忘了那个高一的男生,我开始心无杂念地读书读书读书、学习学习学习,感觉那就是我的唯一使命,也是我唯一觉得快乐的所在。

回首往事,你会发现你曾经做过一些现在的你感到很不可思议,也许以后的你再也无法做到的事,比如坚持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吃的饭很少,看的书很多,做的题目更多,背的书摞起来就是一个小山……为什么那个时候可以坚持枯燥的事情那么久,每天那么长时间高强度地学习却一点都不觉得苦不觉得累;每天都能在六点无闹钟地醒来,早上吃了五毛钱包子就可以读一上午的书;史地政十二本书可以背了一遍又一遍,做的习题卷席可以堆了一堆又一堆……可能现在每天十点起床的你再也无法想象每天六点起床的你;现在每天吃了就饿,饿了就吃的你无法想象当初你每天就吃三毛钱饭;现在的你再也无法坚持做一件单一重复枯燥的事情超过一个月而且是高强度……我觉得每个正当青春的人都是一个有着无限潜力和能量的小宇宙;每个经过高考、考研奋斗不懈的人都是小小的英雄;每个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坚持不懈额、勇往直前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模范……可是还有谁在坚持着当初的梦想、实践着当初的理想、坚持不懈呢?

就像我,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主持人、去媒体做记者,可是现在只想离媒体远远的,最不想做的就是记者,而自己却搞不清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想起那些努力奋斗的日子,觉得那些回忆永远是甜的。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叫鬼子。我可以非常纯粹而毫不在意流言蜚语地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因为我觉得他对我很好;我会每天叫他起床,因为想帮助他努力点学习,提高成绩;我可以很为他着想,就像把他当做我的亲人或者兄弟;而他会给我带早饭;***会叫我去他家吃好吃的;他会帮我搬东西;他有什么好事都想着我;他会把他的MP4下了全是周杰伦的歌给我听……我觉得那个时候很充实很快乐,朋友很多,互相关心。那些男生都对我很好,我们会相互鼓励,一起吃饭,一起玩儿……陈乾伟送我一张周杰伦的海报,我很开心;小龙给我带饭给我打水,我很感动;饶飞龙总是请我吃零食;萝卜总是喜欢开玩笑;老杨上课总是睡觉可是成绩却很好……

高考完的那天,他们在楼上抽烟喝酒,通宵达旦,前所未有的空虚让我们不知所措。夏日的蚊子让我记住了那个无法忘怀的夜,在简陋的租房内,我被叮的睡不着,还要时时担心半夜会不会有人闯进来谋杀我……当我把那一摞摞书以30块卖给小贩的时候,我感觉那些奋斗的岁月也随着这30块钱而远去了,那些日日夜夜的辛苦,挑灯夜读似乎都成了幻影,再也回不去了。也许从考场出来的那个午后,夕阳下的我们就注定了会像今天这样分散、沦落……那时候的我们也不曾想过今日的我们会是这样,那个时候的我所想象的未来是很美的很辉煌的很灿烂的,是一片金光闪耀下,一片宽广的海,一个自由、快乐、幸福的我!

真的细想起来,高中的那段岁月却无法一一付诸笔下,我感觉我语无伦次,无法表达清楚,无法一一写就。

我记得,高一时候我的那个同桌Y,一开始冷漠的她,一开始不讨人喜欢的她,竟然是那么一个热心善良的人,她照顾我的感受,她总是请我吃东西;她鼓励我去参加比赛,她陪我一起被演讲稿,看我的排练,她说我真是好样的;她告诉我她的家庭并不完美,她带我去她的小房间……就算早已失散,我却会永远记得她,因为她很小心地维护了另一个女孩的自尊心。

我记得,展展是一个能交心的人,她总是那么有想法,三言两语能说到我的心坎里。她是一个能思考有想法的女孩,我觉得那个时候我跟她的交流绝对是属于精神层面的,而且,在我爸爸出车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她收留了我在她家住。我喜欢她、欣赏她,因为一般人不知道她有这样一颗丰富的心灵、思辨的灵魂。

我记得阿娇,高三时和我同桌也同住。她是我遇见过的最善良的女孩,总是为别人着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被别人欺负,受委屈。她最让我感到的是,有一次,我说我喜欢吃又大又甜的水蜜桃。有一天,她买了好几个那样的水蜜桃,那种桃子好贵,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根本没钱,也许她是用不多的生活费给我买的。她多留给我吃,说就是为我买的。我想那个时候我是感动得快流泪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可以待你如此,真诚如此,付出如此。也许,现在一个桃子不算什么,但是那个时候的那个桃子就像金子一样珍贵。我记得,有一次,饭店老板没找她的钱,她不敢去要,那是很多很多的20块钱,她哭了。我气冲冲地带着她去饭店老板那里,质问他们为什么不找钱,还想不想做我们学生的生意了,要回了那20块钱……太多了,都无法细数他们的好,他们做过的那些让我当时的心灵深受触动的事情,而且我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时我却没有尽心尽力地帮助阿娇,我没有在给她讲解题目的时候很认真,有时候甚至是不耐烦。我很讨厌那样的我,如果可以,我希望她能够考上大学,那时候她是多么想要考上大学。也许考上了,现在的她会快乐一点,不会有那么多不开心和埋怨,而说话之间,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不自在和不好意思。我希望,上天对她再公平一点,多给她一些幸运和快乐,少一点烦恼和不安。

我记得,那个时候,生日是从来不过的,也没有几个人记得我的生日。可是,高三那年生日的那天,腊肉他给了我一盒周杰伦的拼图,我问他是什么,他说打开了就知道了,我说为什么送我礼物,他说是我的生日。那个时候,我很感动,也很意外,因为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生日礼物,到现在我都没舍得把那个礼物拆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记得我的生日,又为什么要送我礼物,我觉得我好像跟他说话没那么多……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回忆那么多,要说的要写的那么多,可是说不完、写不完。我想做的只是在回忆起来的时候努力记住那些曾经受感动过的事和我为什么会感动,因为那才是我们初识的样子。

也许我们都变得不那么好了,但是只要努力保持住一点点最初的本心,我想就会有幸福的可能,因为上天会回报那些善良的人、努力的人、真实的人。

我唯一的愿望是能够一直做一个真实的人、善良的人,像从前那样,像回忆里最好的时候那样,保持住自己最好的品质,做最好的自己;更希望那些在我的生命里,让我的生活更加快乐丰富的人过的更好、更幸福、更快乐。

也许美是天生的,但善良是后天修行的。有人说喜欢我是因为我的眼睛,有人说喜欢我是因为我的性格,有人说喜我欢是因为我真实坦率,有一个人说喜欢我是觉得我善良……我觉得阿娇那种才叫善良,我当不上善良二字,但是后来有人说,一个善良的女子总会遇到一个好人的。所以,我应该做善良的人,我们都应该做善良的人。因为善良的美德比美更美,比美更加难得,也更珍贵。所以,愿那些善良的人,都有好的福报,都有幸福的归宿。

高中散文7:为祖国守岁

文/云帆

高中毕业后,我参军入伍来到部队,在这个大熔炉里摸爬滚打,锻炼成长。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紧张繁忙的军营生活,转眼功夫就到了年底,又要过年守岁了。

参军入伍后的第一个除夕夜,是在一个简陋的窑洞房内度过的,全班12位战友,围坐在一个暖暖的火炉子旁边,吃着花生、瓜子和大枣,班长带领着我们诉说着一年来的进步与收获,天南海北地讲述着自己和他人的故事,一直到了很晚很晚。

第二年的除夕,部队野营拉练行进在内蒙古大草原上,那一天我们徒步行军来到一个军事要地,作为一个重要的训练科目,每个班都要在寸草不长的荒凉山脚下,挖掘一个猫儿洞,晚上就睡在那里面。没有暖气,没有灯光,更没有鞭炮、对联。晚餐的时候,连队做了馒头大锅菜,那就是我们的年夜饭,战友们以菜代酒,互相碰碗,那可真是一个冰冷寂寞的除夕之夜啊!

之后的若干年间,每一个春节,我都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度过的。我明白,军人也要过年,也要守岁,但是军人的守岁有着自己的特殊需要,那是一种更高境界的追求,就是为了祖国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甘愿牺牲奉献,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

有一年的冬天,我带领官兵们来到新疆大戈壁滩,执行战备任务,我们的车队沿着大西北的几千里边防线,走了三个多月时间,爬冰卧雪,风餐露宿,经受了艰难困苦的严峻考验,一直到了年根儿,还在紧张地奔波着,春节也只能在遥远的天山脚下、人烟稀少的边防线上度过了。我们临时搭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帐篷,那就是官兵们的野战家园。

除夕的上午,天空飘起了漫漫的雪花,把大地装扮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战友们虽然远离内地和家人,但仍然兴高采烈地贴对联、挂灯笼、包饺子,迎接着新春的到来。晚上在多用的简易食堂内,举行了烛光晚餐,别开生面的迎春晚会上,各营连纷纷献上自己的拿手节目,不时引来一阵阵的欢歌笑语。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戈壁滩上,外面大雪飘飘,帐篷内春意浓浓,官兵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新春佳节。

当干部多年了,每年的除夕之夜,我都要站一班岗哨。想想很长时间没有背过钢枪,没有站岗放哨了,除夕之夜重新体验一回战士的生活,是非常有意义的。因此,晚会还在进行之中,我就悄悄来到了执勤的哨位,履行起一个士兵的神圣职责。

天山上的雪花,大的像一朵朵羽毛,在自由自在地飘洒着,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婉蜒起伏的绵绵群山,也包裹了雾色茫茫的山川河流。此刻,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在遥远的天涯海角,守卫着这样一支忠诚的队伍,他们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因为这是职责所系,职能所在,官兵们知道肩上的担子有多重,这一支支钢枪就是祖国的坚强后盾,他们看不见耀眼夺目的万家灯火,但是能为强大的祖国守岁,那是无上的光荣与幸福。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小时候在老家过除夕的场景,想起了一家人围在暖暖的火炕上,吃着香喷喷的大骨头,想起了除夕之夜躺在被窝里听着炮响度良宵。特别是想起了已经80岁的老母亲,她年纪那么大了,仍一如既往支持着我的工作。从母亲的身上我学到了一种深明大意、宽广无私的精神,我一定要用实际行动回报母亲的厚爱,带领部队完成好上级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大雪还在不停地飘落着,就连不远处的界桩都被掩埋了,我踏着齐腰深的积雪,走到界桩跟前,慢慢用手把雪扒开,露出了鲜红的“中国”两个大字,是那样的庄严与神圣,那是祖国的符号与象征,顿时一股无比自豪的激情在我的胸中跳动着!

参加晚会的战友们知道我在站岗,几次来人要替换我的岗哨,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想在这除夕之夜,一直站岗放哨到天亮,在军人的神圣岗位上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我就那样背着钢枪,在浩瀚无际的雪原上,百倍警惕地注视着远方,直到东方的天边慢慢露出了一缕晨曦,红日的霞光洒射在大地上,是那样的多姿多彩,风光无限。除夕之夜,我在最前线的边防哨卡,虔诚地为了祖国守岁。

在这一个不平凡的清晨,我又想起了着名歌唱家阎维文那首流传甚广的军歌——《为祖国守岁》:

遥远的爆竹声哟/把我的心陶醉/身边的红灯笼哟/是我的夜光杯/春夏秋冬各有各的岗位/我眼含一滴热泪哟/为祖国守岁/故乡的合家欢哟/把我的心安慰/酸甜苦辣各有各的滋味/我是风雪的边陲/手捧一腔祝福哟/用朝霞擦亮金色的国徽。

啊!我似乎看见,远处的灯笼亮了,鞭炮响了,礼花放了,新一年的岁月开始了。

高中散文8:我的高中同学情

文/雨季

说起同学,可能我们每个人都一样,立马会勾起你的一连串回忆。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大学的,那一个一个晃动的身影,仿佛又都回到了你的身边。此时此刻,他好像就站在你面前……

从古到今,同学在人们心中都占据着重要地位。有人说是没有血缘的亲情,还有人说是比亲情还要亲!归根结底就是同学感情最纯真,最无私无价。在不同阶段的同学中,由于高中时同学处在特殊的年龄期,打下的烙印往往是最美好的。这样高中同学的感情无疑是最深厚,最值得回味!

我的高中时光是在平洋中学度过的,平洋中学原来也叫泰来三中,是一所很有影响力的中学。学校的校园很大,教室和办公室都是砖瓦结构的建筑。特别是用钢筋水泥浇筑的学校大门显得格外庄重、古老,还带有些神秘色彩。很自豪她能成为我的母校!看到我母校的大门就会让我自然而然联想到做梦都渴望进入的北京清华大学校园!

我被分到一班,也称一连一排,念两年高中先后经历沈迪成和王振东两位班主任老师。王振东负责教数学课,柳亚光、金珠明、曹定生、谢秋兰、聂宝珠等几位是我们的任课老师。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教语文的柳亚光,她干脆、利落的风格,说话、办事、走路都体现高的效率和快的节奏。柳老师讲课声情并茂,就跟表演似的,我们的注意力都会被她跌宕起伏的精彩所吸引。只可惜我语文成绩平平,不甘落伍的我当年还用力翘过脚、做过梦,总想在有朝一日也能探出头来闪亮露面一把。

我们班级约有四十几人,记得班长叫金海清,团支部书记叫金杰,学的习委员是李东君。其他同学还有:盛雅琴、单丽君、孙亚臣、张桂芝、张秀霞、王淑清、钟离玉辉、徐江、于锡文、唐文志、张振、王亚明,我的同桌常永成等等。后来王振东老师发现我有些数学功底,就封我为班级数学课代表这样一个非领导职务。

金海清的个子最高,我差不多与他并列。体育课或做间操都是按大个到小个排队,高个在前,小个在后,我们俩总是站在排头。那年学校搞校貌校风成果摄影展,我和他清晰的进入了镜头。高高的个子,就好似羊群里的两匹骆驼!

常永成在男生中最有影响力,他爸爸是一个单位的一把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典型的官二代、公子哥。我们肩挨肩两年,处得亲如兄弟,我去过他家,他也到过我家。他和我从来不摆高高在上,很多同学都说他架子大很不好结交,可我愣是没有发现;

徐江标标溜直的,敢说他从头到脚各部位都是最匀称的比例。性格开朗,满脸阳光。他是学校有名的体育健将,擅长中长跑,还取得过全公社运动会自行车赛的好名次。由于方方面面出众,在班级组织的一次联欢会上,老师亲点他饰演郭建光。在场上他的宏亮唱腔、专业动作,引来了热烈的掌声。看后我就发现:“他也太像样板戏电影里的郭建光了,两人的艺术水平几乎不相上下!”

于锡文是一个让女孩子见到了就会喜欢小伙儿,长得可帅啦,双臂背着书包,不笑不说话。他家住地与学校有十余里的路程,有时竟能坐火车上学和回家;

唐文志身材矮小,是学习好的学生之一,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肯动脑筋。我们在小学时就是同学,两家不远,是邻近屯儿,高中两年曾一路同行;

王亚明和张振有些内秀、顽皮,是属正统、正派型的,也是属“你有千条妙计、我有一定之规”、很有主意的那种。据说因画像的事,还和老师闹出一场很不愉快的风波……

高中时代的一桩桩、一幕幕,不论是酸的,是苦的,是甜的,都是有味道的记忆!

那时还是一个传统、封建的年代,男女同学间是有距离的,隔着的无形墙,却很难逾越。不能坐同桌,不能单独交流、单独一起走路。参加活动排队也是分前后半截,后半截是女生的领地……人是有感情的,尤其是处在正当年,不说话、不来往,不等于心中不泛波澜……

头脑还算清醒的我常给自己敲着警钟,人家早早晚晚是城里的主儿,那是板上钉钉的。咱是纯纯的屯子人,不要走得太近、不要处得太热。否则会陷进泥潭,会不能自拔……

我也时刻不忘记天天都能见到的那个疯子董义,这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他就是在念大学期间搞对象没搞成功而精神失常的。多可惜,一个堂堂的黑龙江大学中文系的大学生就这样把自己的前程葬送了。我下狠心,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千万不要成为董义第二!

我自感砌筑的防线固若金汤,然而她们释放的能量也着实太大。我的坚强,我的岿然不动,一次次地在冲击下,一次次的遇到险情。身处鲜花丛中谁会有那样的意志保证不掀起涟漪?

第一次让我掀起涟漪的是开学刚半年的时候,有一天沈迪成老师突然向同学们宣布:“她要随父亲工作调动转学到县里去上学,今后就不能和大家一同学习了。”我顿感一阵惋惜袭来,这么漂亮的一个女生,怎么说转走就转走了呢……

坐在里侧第二座的那个同学,她小巧玲珑,热情、开朗、浪漫、洒脱,有理想、有追求,一看就是个极具发展潜力的苗子。她富含文艺天赋,装扮《沙家浜》里的阿庆嫂、沙奶奶都绝对有型,说她是一件浓缩的精品是最恰当不过的比喻……

在同学中她是少有的深沉、稳重,极不爱张扬,身着的那件蓝色立领制服更凸显了她的性格特点。是公主?是天使?都说女人内在与表像兼备、统一的美才算真正美,别说眼光短浅,我没有见过比她再兼备、再统一的了!

我和她是同姓同学,论起来还真是亲戚。能姓这个姓的当然就不一般了,她不仅善良、大方,还很有修养、有内涵。倘若普通平淡、不高人一筹她怎能在城乡差别悬殊的年代里找到一位称心如意又非常有才干的上海老公?

她是唯一一个单独问过我数学题的女生,在班级她分管学习全面,我只负责数学单科。按常规讲她理应是我的领导,学习也理应在我之上,她却能不耻下问。仅凭这一点,就足以看出她的学习精神。每次找我她都要等到放学后同学们散去,我也很愿意为她解答。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期待……

还有我前桌同学她们俩学唱的那首歌:“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至今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与那两位同学比,实际还有两位同学她们的嗓音也不逊色,不提唱歌,就是平常说话聊天全都是那么的好听!

……

都如此的高尚、完美,会不会同样能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能有谁不被醉倒?

后来我开玩笑说:“高中分班时我们是不是老师精心挑选的?不然一班同学咋都这么优秀?”

我们毕业在寒冬腊月季,分别后同学们就如同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四十余年后我们终于有了联系,同学们仿佛从遥远的地方、越过时空一路走来,拥抱到了一起。我们从未成年走到老年,才走完男女同学之间的这段路。我们会师了,一张张变得老成的脸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在上面刻下的道道沟痕和泛起的条条波浪是阅历丰富的见证。尽管失联几十年,可一点距离的感觉都没有,无需诠释,这就是同学!

我在想,同学——生命中的一场难忘聚会!是前世五百次回眸换来的擦肩过,千年修来的同窗缘,一个人可以没有爱情,但绝不能没有同学情!

这份情,我会携你一直到老!

高中散文9:一碗旗花面

文/孙文胜

高中毕业那年,我待在家里无所事事,邻居忠旗哥过来说,让我和他去咸阳窑店干钻探。走的那天,同伴们自行车后都捆扎好了腊木探杆和被褥,唯独我因为家里没有自行车干着急。忠旗哥知道后,让别人帮我捎上铺盖,他就和我合骑一辆自行车。

时值隆冬,一行人出了咸阳,天已经渐渐黑了。呼呼的西北风,自塬坡呼啸而下,初时吹得人耳朵生痛发麻,再吹就让人脑袋发晕。两人轮换着骑一阵儿,背上就潮潮的,棉裤也粘裹在了腿上,像灌了铅似的。我每将车蹬踏转一圈,人都好像要虚脱一般,心里不只是盼望早点到达目的地,还埋怨不该来凑这个热闹。转念又想,书读不成,又不能下苦,以后还能干什么。这么想着,我就一边骑车,一边数着路边擦肩而过的白杨树。不知转过多少个路口,数过千棵白杨,九点多的时候,终于在一家土屋前停下了车子。

忠旗哥说,到了。这几天干活就租住在这里。

房东是对四十多岁的夫妻。女主人按照忠旗哥的安排,净过手脸,挽起袖子,拿起枣木面杖就擀起了面。她前后错脚,微俯腰身,擀杖一起一落、一前一后,叮叮咣咣的极具韵律。男主人架起炽烈的硬柴火,炒好素臊子,不一会儿就做了一大锅旗花面。

那一晚,大家逆风骑长路,又累又饿,满满一堂屋人少有喧哗,只闻吸溜吸溜的吃面声,我也一口气咥了两大碗。那一刻,我甚至庆幸,因为坚持,才吃到了最美好的旗花面。也因为这碗旗花面,那出活儿我顶风冒雪干到了交工期,迈出了走向社会的第一步。

时隔多年,有次和表哥到西府给村上买锣鼓,回程时路过一个镇街。表哥说,这儿的旗花面很有名,咱们今天尝一尝。两人就走进了一家饭馆。

临街的铺面不大,有两间宽,门额头一副厚重的木牌匾,上书:特色旗花面。室内七八张桌子,张张围满了人。等座位时,我抽空看了下菜单上的简介。旗花面的汤,以白条鸡、猪肉骨头为主料,先以大火烧开,打去浮沫,再放入大料包,加砂仁、丁香提味。文火慢熬,至骨肉可以分离为好。做面,叫作“出叶子”。面要和硬、饧到、揉光、擀薄,然后切成菱形面片。正看得入神,店家一声:面好了——桌面上已摆放了一个小盆般的大粗瓷碗。猛一看,吓了我一大跳,好在“碗大勺有数”,面距碗沿还有一寸多。这碗饭,汤宽面厚,醋酸香油汪汪,上面浮满了蛋片和葱花,鲜鲜的味道直扑人鼻子。

九月初,古都咸阳举行“中国十大名面邀请赛”,我专门寻访了一下旗花面,但令我诧异的是,我看到的则是柔韧筋光、细如线丝的面条。我和妻坐下,店主女子给我和妻各上了三碗。碗是细瓷喇叭碗,面条一筷头,整齐折叠放在碗底。顶端盖着肉丝、海带、黄花、葱姜丝等臊菜,红黄黑白,色彩悦目。扬勺顺碗边浇上汤,红黄蛋皮和葱花顷刻便漂浮起来。女子说,这面看像一朵花,筷子一挑,又像一面旗,是正宗的旗花面呢。你说的那种,要说称呼,应该叫“关中旗花面”。

事后我想,那一晚大嫂的旗花面,与上面的两种面相比,也许真的算不上任何标准上的旗花面,但我却是实实在在的忘不了。因为打着的烙印经历是最深刻的。

高中散文10:书桌

文/不言石头

那还是早在高中刚毕业的时候。自己喜欢读书学习,再加上刚毕业还没有脱离校园学生的书生气,拥有的书实在是太多了。除了高中阶段所有的课本,还有许多课外阅读书籍、工具书,更有新补定的各类青年杂志、报刊,实在是没有地儿可放。因为没有一张属于我的书桌和空间。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自己动手,发挥自己的小聪明,让自己拥有了长大以后的第一张书桌。

这张小小的书桌,高矮宽窄和别人的书桌差不多,但它的材质用破旧无法言表,应该称得上是烂极了,在外人眼里真的是不成样子。在外人面前,我也是从不让它露出庐山真面目的。

四条桌腿是用农村搭炕用的土坯垒起来的,桌面使用几条半尺多宽的木板条拼组成一个长方形的台面。由于木板薄厚尺寸不一,表面粗糙,甚至有些地方由于两块板条边缘无法对接无缝,会出现一个长长的大洞。为了方便写字,我便在凹凸不平处,用废旧纸板或旧书找平,然后再找两个大些的纸箱,拆开平铺在上面,使桌面变得平整一些。

最求完美的我,哪能就这样草草了事呢?书桌的主框架有了,少不了一番装饰。

找来几件穿破的旧花布衣服,剪下可用的几大块,按书桌的长度和高度裁剪好拼缝在一起后,用摁钉固定在书桌的四周做挡帘,桌面上也铺上一块碎花旧布。这样,土坯和破板条就都严严实实地裹在了布帘里,看上去焕然一新,感觉也大不一样了。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说不如正统的写字台,但我还是尽量让它的功能尽显无缺,也是为了更多的书籍有收纳的空间和便于阅读与学习,我又找来四个大些的纸箱子,将上盖撕掉做取口,紧贴桌腿,左右各两个,口朝外摞在一起,书桌的抽屉也好,储物柜也罢,可以放好多好多的书。就这样,酷似一种叫“两头沉”的写字台诞生了。

我把它摆放在室内西墙边,背对屋门。为了不影响室容室貌,让每个进得屋来的人视觉清新,我又大开脑筋,尽力使这一席之地有炫人之处。

首先找来一个旧口罩(那时的口罩是多层的医用式纱布,很软),小心地拆开来。长不足一米,宽约四十厘米的长方形,还真的和桌子的长度差不多。然后又找来各种颜色的毛线头,在纱布上摆出“读书破万卷”几个大字,再用线一针一针将字缝好,在最底边上缝出小草和花朵的图案。整理好后将其蒙盖在摆在书桌上的书架上。书架是哥哥用八号铁丝线帮忙制作的,和桌面的长度一样,高度正好是一本书的高度。虽说简陋,但可以摆放好多书。新书、旧书透过半透明的纱帘别是一番书香浓郁。

这就是我的第一张心爱的书桌。没有抽屉,没有柜门,只是面和腿搭成的一个台面。别看模样这般,曾经就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七、八年苦拼的时光,实在点说是陪我领略了人生起步的艰辛。因为,这期间我找到了自己唯一的一份工作,收获了人间的友情、亲情和爱情。

记忆里的事,都是穿不成串的珠子,这些珠子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

在它诞生的第七年的八月,我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离开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家,去到另一个新家生活。当时,没有太像样的嫁妆,更婉拒了爸爸妈妈的意愿——陪嫁一张写字台,只是把书籍当嫁衣装满箱子和包裹。我的书虽说没有全部陪嫁过来,但还是有一大部分如同嫁衣一样带到了身边的新环境里。而这张宝贝一样的书桌却没有那么幸运随我而动,原因很简单,它的体质实在是太糟了。好在,爸爸妈妈和家中的小老弟,尊重我的意愿,在我走后的几年里一直原样保留着它,直到小弟要结婚用房子。

那一段时间里,母亲还像以前那样,每日里将它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子上摆放的书籍还是那样整齐,那层“读书破万卷”的纱帘上没有一丝灰尘……每次回到家里,拜见过家人后,总是要最先来到这张桌子前静静地坐一会儿。妈妈也说:“唉!多亏有了它,想你的时候,我就来收拾收拾,掸掸灰,翻翻书,想你学习时的样子,想的就差了。”

这时,我总是酸酸的,笑而不答。我知道妈妈的话里有太多的,也是只有妈妈和我才知道的往事。

那个时期,农村实行生产到户有两三年的时间,家里由于多种原因生活底子薄,生活条件还是很差。也就是在我毕业后的一、两年里,哥哥要结婚打家具,包括一张写字台。当时在我简单的意识里,想顺便也为自己打制一张。就悄悄地跟妈妈说出了想法,结果不想而知。当时,妈妈为了不伤我的自尊,答应待我出嫁时作为嫁妆陪送一张给我。没有得到允诺的我,其实没有更多的失落,只是羡慕而已。当哥哥的写字台新鲜出炉,新人还没有嫁过来时,我会时不时地走过去不停地欣赏。也许是想:如果它属于自己该多好;也许是在期待出嫁时那张写字台的出现;也许还有别的也许……这些,细心的妈妈早都看在眼里,愧在心上。嫂子过门四、五年后分家搬出去了,写字台也带走了。这时我只是从西大屋搬到了东屋,算是有了自己独立的办公间了,办公桌当然还是那款老式的、独一无二、别具风格的那一张。

后来的几年里,不知为什么,我把自己埋在书堆里,挣扎在书海中,拼命地苦熬,不知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结果。那时,就觉得路好难走。失落、迷茫、纠结的情愫,让自己总是挑灯深夜。但我从没觉得孤单过,每天里,不管白天有多忙多累,晚上总会有妈妈的身影陪伴在身边。必不可少的夜宵热乎乎地放在锅里,夜间,妈妈总会三、两次的起夜暗暗巡视,饭菜凉了,柴灶里添一把火;灯,还亮着,门缝里注视片刻,默默离开;熟睡在书桌上,披上一件外衣或轻轻摇醒送进热被窝……那时,妈妈真的一刻都没有离开过自己。记得妈妈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像我们,斗大字不识一个,睁眼瞎子啊!”是啊,妈妈是我的鼎力支持者。

再后来,事业上,我找到了自己的出路,生活上,有了自己的归属。我成了妈妈及家人的骄傲。

如今回头想想,如果当初没有说服爸爸,诞生出自己的第一张写字台,我还会有那种拼的勇气吗?如果一切都结束在爸爸“睡觉吧,灯油不多啦!”的厉声中,这张面目全非的写字台还会发挥其功效给我希望的出路吗?这里我这样说,没有一丝责怪爸爸的意思,只是因为那时我家是全村最后一个拉上电的,而且要极其节电,不得有丝毫浪费的。所以晚上学习一是怕影响家人休息,二是为了节电,就选择了点煤油灯学习。后来,有了独立空间时才用上了一盏节能台灯。

这一年,家中的小老弟要结婚了。这时,我们也从老家迁居到现在生活的城市已是四、五年的时间了,我的儿子也已经有四、五岁了。身边还多了一张全新的纯木制的写字台,是婆家人为自己准备的。原来那张无法展露真面目的书桌,此时算是完成了它十几年的光荣使命,永远地离开了我和家人的视线。

这么多年来,许多人和事都已成过去,该忘却的早已记不得了。唯有它,无论是拼搏的岁月,还是淡定平凡的生活中,总会时不时地想起。记得是在儿子六、七岁的时候,说起过这张书桌诞生的经历,儿子满腹疑虑地反向我推荐说:“那就让姥姥花钱买个好一点的呗!”面对孩子的童真,我能说什么呢?没有经历那种水深火热生活的人,怎能体会那种无奈的艰辛?更何况是个孩子。毕竟,那是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产物。

就像当时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我的坚持和努力时,我却还要苦苦追寻和力拼一样,直到现在,我仍把所有的收获和喜悦归功于它的诞生。虽然,如今早已物是人非,该去的都去了,该拆的都拆了,客观不复存在了,但我的心里却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挥之不去。尤其是在遇到一些困惑,踌躇不前时,想想妈妈凝视的目光,想想书桌前经历的苦与乐,什么都可以轻松地滑过了。

它——简陋的书桌,真的是成了我的精神财富。

高中散文11:骑行时光

文/孙文胜

1984年秋天,我考上高中那年暑期,一日随大哥到田里干活,见邻村有家大青椒长得敦实墨绿,煞是喜人,心下就想,能不能批发一些到西安零卖了,赚些学费。和几个伙伴一合计,当天下午就去找那家人趸辣椒。等到摘满了两蛇皮袋,月亮已经升到了半天。

回到家,也饿了。剥一头洋葱,倚着门框咔嚓咔嚓就吃了三个馒头。娘知道我没出过远门,这次又是负重夜行,惶恐得坐在炕边直抹眼泪。那一刻说真的,我也有些怯火了。但见父亲脸板绷直,一言不发,只是低头给我往车子上绑菜,就下了决心:卖不了米,还能把升子丢了?走!

出门时,娘追上来,给我兜里塞进两个西红柿,说:路上渴了吃哦。月下暗影里,父亲咳了一声,我们骑上车子七扭八歪就出发了。

骑行路线我们都不熟悉,只知道顺着公路一直向东。过了咸阳陈阳寨,夜路懵懵懂懂的,也没路灯,几人就把车子靠在路边的白杨树上,计划先歇一会儿,等有人了再出发。约莫到了凌晨三四点,果然有人从身边经过。一打问,还真是去西安的,就高兴地跟着进了城。

一口气骑到炭市街,早市上已是人影绰绰。悄悄打听过菜价,就专等买菜人了。这期间,有个小哥哥建议说,零卖分称舍两的不划算,批发了,还有时间在省城转转。大伙儿觉得有道理,事情就这样定了。那天还算顺利,没到九点菜就发出去了。细一数,人人都赚了3元多。那个高兴啊,就像考试得了个满分。几个人推着单车,先是参观了炭市街的铺面街衢,又闹闹嚷嚷地看了钟楼、鼓楼,还兴奋地花了几毛钱吃了油条,喝了豆浆才开始返回。行至三桥,见一配电房门口有几棵大梧桐,夏风吹过,清凉扑面,顿时睡意弥漫。几人放倒车子,席地而卧。一觉睡醒,已近黄昏,这才匆匆打道回府。

有了那次骑行经历,我除了自己卖菜,还没少抽空给父亲帮忙。高中后两年,我每天早起,都要帮父亲把菜送到十几里路外的北原上去卖。去时,把车子绑在架子车上,帮父亲拉车,回来一路下坡,耳边生风,呼呼几下就到了学校。附近其实也有市场,只是父亲宁愿辛苦些,也要到北原上多赚几元钱。能帮他省省力,我很开心。

高中散文12:唱者,乐享人生

文/贾红兵

儿时就爱唱。高中时代,霹雳舞、朦胧诗和唱情歌三大“绝学”风光校园。如今,“绝学”丢、换颇多,惟唱歌仅存。

初中班主任是音乐老师,记得我清喉一曲《二月里来》得到人生第一个音乐100分。父亲拉得一手绝妙的手风琴,总想叫我系统学习音乐,可我对蚂蚁一样的五线谱总无好感,终成了一个不识谱的唱者。

90年代开始,各类歌赛层出不穷,我多次参加。保定第一届电视歌手大奖赛我没进复赛,记得当时唱的是《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随后转战系统内比赛略有起色,以一首《涛声依旧》夺得系统内省级单位十大歌手奖;最难忘的莫过于因为参加歌赛而耽误了涨工资考试,一首《懂你》虽然获奖,可目前我的奖金系数比同期参加工作的同事都低0.2。

练歌扰民也是一大特色,记得为了练好《懂你》,我一回家就高歌振窗,物业找我谈话多次,被车窗贴条曰:你把噪声给了世界。

如今音乐常伴左右,张嘴就唱,微机有海量歌库、车载MP3点火即唱、蓝牙音响雅居新宅。

唱者,乐享人生!

高中散文13:毕业那天

文/贾红兵

在我高中上下学的路上,总会迎面望见一个美丽的女孩。

从哪天开始我和那个女孩对望的真记不清了,每天我们遇见四次,我超常的视力叫我在200米开外就能锁定她,那修长的身材、黑黑的长发,一双清澈得不能再清澈的大眼睛。

我们的对望也不是那种含情脉脉,顶多是一种青涩的窥望。有时一天没见着她,再见时她总是给我一个外加的微笑,喔,我会觉得空气都是甜的。我发表的第一首诗就是《望》,我想是她开启了我的文学之路。

这种对望戛然而止在毕业那天中午,那天我放学晚了,一出校门就看到马路上聚着一群人:啊!那个女孩正痛苦地坐在地上,自行车倒在一边,她前面停着一辆三轮车,我们四目相遇的霎那:那个痛苦和期待的眼神永远地雕刻在我的心灵深处。

而我竟然从她身边转身离开!我起码应该去搀扶她一下呀!

一定是因为我放学晚了,导致她分散了注意力而发生了车祸。

也许那一转身就是永恒了?真想能再次遇到她,说一声迟到了30年的问候:伤到哪里了?痛吗?

高中散文14:罗田印象

文/李继平

早在30年前,我高中毕业考入黄冈的一所技校,校址就在罗田的三里畈,现在每次办事到达或路过三里畈,对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一种亲切感。当年的记忆中,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三里畈街的外面有一条长长的大河,河宽水清沙净。另外三里畈产板栗,放假时就大袋小袋地买回家,这就是当年16岁的我对罗田的初步印象。

30年后,我又一次踏入罗田,工作的地方在罗田县城的近郊,因工作之便常到罗田县城和周边地方转转,也更加了解罗田。

罗田是一处非常优美的风景旅游胜地,称得上是天然的氧吧。举目四望,山峰或高或矮,座座俊秀;春天里树林郁郁葱葱;秋冬时节,树叶金黄或墨绿,还有红叶在山野丛中点缀,如一幅优美的风景画。

罗田山高水俊,贯穿县城的义水河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走在路上或坐在行驶的车上,看那蓝天白云,看那山山水水,身临其境的这种惬意是城里人很少能够享受到的。每到盛夏时节,游客们除了游览风景区外,还可以体验天堂峡谷漂流、东安河处漂流惊险刺激的漂流。隆冬时节,游客还可以来此好好泡泡温泉。

罗田以“板栗之乡”着称。别看这小小的板栗,品种却多达17种,我最喜欢吃的板栗是桂花香品种,带着一股淡淡的桂花香味。如果是送亲友,送大红袍板栗最养眼,红红的光光的,个头像乒乓球。罗田板栗出口创汇,为罗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少的贡献。罗田还有专门储存板栗的冻库,即使是冬天,市面也会有新鲜的板栗出售。同事每每到县城就会买下几斤,在寝室的通风处放一个多星期,风蔫了的板栗内膜一掀就能剥离,肉甜且脆,是一道很好的零食。来了外地客人,把它摆上果盘,也算是一种特有的水果。另一种特产是甜柿子,其中三里畈錾子石村的甜柿子更负盛名,它是大而甜,核儿少,水分多。诗曰:“红实何灿灿,压树重以稠,尔本软美质,皮滑亦柔,众含咀嚼快,列席齐珍”。除此外,罗田还盛产茶叶、蚕丝、茯芩、铁砂矿等等。

热情、憨厚、质朴集罗田人于一身,闲暇之余,同事们喜欢到周边的湾子里散散步,村民们热情好客,他们会让座端茶。上街买板栗或甜柿,分量总是足足有余,贪心的我们边买边吃,临了还要拿上几个,摊主只是呵呵一笑。因为他们知道这些都是自产的,就当招待客人。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个性,耿直、得理不饶人,在小摊上买东西,摊主们说一不二,就不要讨价还价了。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罗田不论男女老少,很少看到肥胖人,至于女性,大都有娇好的身材,打扮起来,婀娜多姿,健康时尚,这也许和当地的气候和他们的长年劳作有关。

高中散文15:那些歌声飘扬的岁月

文/咸威

我们高中同学聚会,在K歌厅曾唱过的歌曲有《我和我的祖国》、《我的中国心》、《大中国》……不管别人怎么说,年轻的我们想唱就唱,唱得响亮。每次唱红歌时我们都会想起高中时学校国庆节举行的红歌比赛,不知道有多少青春和热情定格在那些歌声飘扬的十月。

记得高一时,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姓王,是退休返聘的老师,参加过朝鲜战争,在学校德高望重,尤以教学严格着称。学校国庆要进行合唱比赛,王老师选的曲目是《祖国颂》,为考察我们的歌唱水平,要求我们一个一个地唱。第一个同学刚开始唱的时候,我的汗就流下来了。因为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上小学的时候,音乐老师就给我下了诊断:你这辈子也学不会唱歌。从此我见到音乐就绕道而行。而这一次,我必须直面了。一片空白地走上讲台,我汗流浃背地唱起那首歌,一句未完,全班就哄然而笑。据说我当时唱的没有一个字是在调上。王老师严肃地说:“回去练!”

我买了原版的磁带,开始了刻苦的练习,早晨听,中午听,晚上听。不断地练习,只是证明了音乐老师对我的诊断,我真不是唱歌的料。同宿舍的刘子被我花样百出的跑调“佩服”地五体投地,最后竟编成了段子,在班级里广为流传。比如:早晨把《祖国颂》唱出了刘天王《忘情水》的韵致,晚上又唱出了单田芳评书的味道……我的练歌故事成了当时课余饭后的谈资。

这也是为什么第二次试唱,我还没有张嘴,全班学生就笑得前仰后合的原因。那次王老师是真的生气了,他“啪”地把本子摔到桌子上,全场寂静。他说:“爱国歌曲,重要的是爱国心,歌唱技巧在其次,只要唱出对国家的感情,无论如何,都应该受到尊重!”那一刻,他仿佛是一个伟大的布道者。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诽议过我们任何一个人的歌声,而我们也确实是融入自己的感情去唱的。

最后,王老师为了鼓励我,让我承担了歌曲中的朗诵任务。“鸟在高飞,花在盛开,江山壮丽,人民豪迈,我们伟大的祖国,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多么高阔的景色,当我读出这些句子的时候,我仿佛站在群山之巅,平凡的内心也会生成对祖国的挚爱来。比赛的那天,国歌嘹亮,国旗飘扬,我在队伍中,第一次感到自己对祖国的感情是那么强烈。

多少年后,我们这些同学都踏上了工作岗位。他们大多很平凡,有卖菜的,有做工的,有开出租的……我也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整日为生计奔波,但相聚时,我们都记得老师当年的话:“只要唱出对国家的感情,无论如何,都应该受到尊重。”

在廉价的K歌厅里,我们唱得热血沸腾,是的,平凡的我们,在内心深处,始终记得那些歌声飘扬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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