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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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散文1:老妻种地

文/牟洪营

那年分地,妻承包了十几亩责任田。分地那天,妻双眸闪着光亮,说话的声音格外有劲儿。她叫我为她砍了一堆尺把长的小木橛儿,然后从锅里抓出两个热馒头,带上那些小木橛儿,一边吃,一边单手骑车朝村外飞去。

没过几天,秋耕种麦开始,拖拉机冲开地与地的界限,把我家地边的小木橛儿给耕丢了。我心里焦急,担心找不到原来的地边儿;而妻却笑而不语,很快把被土浪拥到一边的小木橛儿又准确无误地楔回原处。原来,凡地界处妻都前后楔了两个橛儿:前是“明橛儿”,橛头儿露出地面;后为“暗橛儿”,橛头儿隐在土里。妻很诡秘地告诉我,这么做既能避免丢橛儿,又能防止为此而与地街坊闹纠纷。

承包土地的头一年,空前的大丰收给我家和许多承包户带来莫大喜悦。夏粮我收到5000多斤,秋粮可就难以计算了,金黄的玉米,紫红的高粱,雪白的棉花,蘑菇帽似的葵花头……把空阔的小院堆得满满的。

一次,我帮妻去给晚玉米施肥,我提着装化肥的小塑料桶儿一把把往垄沟儿里撒,妻骑着垄沟用大镐左一下右一下地往苗的根部耧土。正当我们累得冒汗时,忽然吹来一股凉风,我抬头一看,只见西边天上飘来一片浓黑的云,云脚很低。一声响雷过后,那浓云便抖落下无数条雨丝。“东边日出西边雨”,被阳光照得银亮的雨丝不住地往绿野里洒落,幻化出一个无比奇异的童话世界!一蔟蔟浓云向我们涌来,田里的人都快跑光了,妻却连头也没抬一抬,手里的大镐依旧翻飞。她见我停了撒肥,急火火说:“快干呀!把肥撒完下雨好吃上劲儿。”我重新提起化肥桶儿干起来。

风紧雨骤,突然,妻焦急地自语道:“坏了,跑水了!”我顺妻的目光看去,只见地埂上有个小豁口儿,地里的水正往沟渠里流。我说:“那有什么要紧。”妻说:“肥力会顺水跑掉的!

只见妻在渠沟里转着身子用脚踩起“蘑菇”来,当一个泥蘑菇踩成,她便双手伸入水中把它掐起,奔向地埂豁口处。一转眼工夫,她就踩了四五个泥蘑菇,当我想出去帮她时,那小豁口儿早给牢牢地堵死了。

岁月与辛劳摧毁妻的容颜与健康,她添了白发,多了皱纹。而我只在节假日才帮妻干一点农活儿,因此对她总有愧意,有时还真愿听听她的牢骚和抱怨,那是在她农活儿堆手或身体不适的时候:“唉,这该死的地呀,我算种够了!”

然而,当妻子真的农转非,把土地交回,卖掉小毛驴,同我搬进城里的楼房时,她的脸上却是忧郁茫然的表情。此后,每当有人偶尔提到家乡时,她就流露出过去常见的那种笑容与欢快。后来我还发现,每当她回家乡路过她原先种过的土地时,就放慢车速,两眼不住地往田里看。一次,她居然下车钻进一块有些荒芜的玉米地里,拔一抱草出来,嘴里不住叹念:“唉,怎么叫地荒成这个样子!”心里充满惋惜与不平,俨然她仍是这块地的主人……

那年散文2:那年梅雨季

文/教育局 翟玉芬

快到七月下旬了,这个漫长的雨季应该结束了吧?

自从跨进六月的门,雨就在一刻不停淅淅沥沥的下着,潮湿了空气,也潮湿了我的心。生活在城市的高楼上,窗明几净,一尘不染,让我再也找不到儿时那梅雨季的感觉了。

雨又下了,紧一阵,慢一阵,那噼里啪啦的雨声,敲击着窗棂,像敲击着我的心,使我辗转反侧,彻夜未眠,这一夜,让我想起了童年,想起了那个雨季……

记事起,我的家一直住在,那条倚山的街道——井头街,模糊的记忆中好像曾叫过灭资街。住在那儿的人们大多是不富有的;一条街所有座南朝北的房子,都阴暗潮湿。到了雨季,山是湿的;树是湿的;房子是湿的;地面是湿的:床也是湿的;躺在床上的我,心当然也是湿的。两场大雨过后,房间里便是“泉水叮咚”的催眠曲,夜夜伴我入眠。

院子里的花台上,粉色的凤阳花和紫红的鸡冠花在雨中,依然保持着优雅的姿态,五彩的马齿苋可就不一样了,不给它些阳光它是不会灿烂的。

靠山的这边墙根下,到处都是小股清泉汩汩流出,潮湿的空气,使家里的桌、椅、板凳样样发霉,这样的日子持

那年散文3:片雪替谁说出幸福与疼痛

文/小小麦子

那年冬天,你说,雪很孤独。

心上的梅一瓣瓣凋零,这是一种疼痛。

被剑一样的月光将内心刺了个透,谁敢说这是幸福?

其实,冬天原本离我们很近很近。

每天都为雪花送行。

通过它,你会看见岁月的一部分背影,以及那些一闪而逝的表情。

在我不注意的时候,一滴水在空中凝结成爱的雁影。

这种爱,以花的形态居守着一颗心。

这种爱,让生像死一样圣洁!

一片雪替谁说出幸福与疼痛?

北风错过了季节,掩面而行的花魂早已零落风尘。

而矢志不移是爱的本质,是火焰下的轮回与萌生。

雪花再次返回泪水,浸透了多少辛酸的过往。

一旦有了根深蒂固的爱,若不燃烧,生命将是何等的黯淡!

而离去的人,知不知道归路?

那年冬天,你说,雪很孤独。

当疼痛和幸福同时走来,寻找着谁曾经丢失的灵魂?

一场大雪降临,深入浅出的脚印,是谁苦涩的诗行?

那年散文4:那年中秋节

文/文竹

记得,那还是十几年前的一个中秋节。

妻姨表弟阴历八月十六要在老家应县结婚。新婚夫妻俩在太钢的一个采矿厂工作,地处忻州代县峨口镇的富含高等级铁矿石的山角下。这里有条铁路通往北京和太原。

十五那天清晨,提前从大同出发参加婚礼的我们,突然接到她姨家的邀请,要我们夫妻履行一项特别的任务,去代县峨口接亲,并知道亲家那边已准备好两辆汽车。我们只需坐车提前赶到目的地即可。但我们夫妻知道,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啊!

中秋节是人们合家团圆的日子,加上当时交通不很发达,要买一张车票真是难上加难。

好不容易托人搞到两张到砂河镇的长途汽车票。我们硬是从返乡人的大包小包和人丛中挤进车尾的两个座位上。汽车在崇山峻岭、坎坷不平的山路上缓缓前行。我们被健壮的农工们挤得像“苗条的黄爪”似的一起一落在人群中。遇到颠簸时头能撞到汽车的顶蓬上。车上弥漫着果香、月饼、劣质烟草、汗臭的混合味道。车上农工们用异样的眼光不时地扫视着我们---我们两个穿着体面的城市干部模样的中青年人。

汽车在山中蜿蜒行进。车上人默默地各思其想。我也构想着这趟不寻常的旅行。

十一时左右,在砂河镇下车后,立刻赶到当时名曰“五台山火车站”问询购买去峨口的火车票。得知火车下午三点开前一小时才卖的讯息后,我们准备离站进镇吃点饭。此时,站上仅有五六个青年人在玩扑克打发时光,也像是等火车的样子。不知他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在这个合家团圆的日子。

砂河镇是个比较繁华的小地方。它因附近山里有稀有金属等矿藏,又紧傍铁路,人们生活比较富余。街面饭店一个紧挨一个。一路问去,今天没几个开的。正略带失望地问到最后一家时,店主人见我们这个时节过来吃饭,既诧异又同情。“和我们家一块吃吧。今天是中秋节呢!”。饥肠辘辘的我们没作任何推辞,坐下和他家一块过了个非同寻常的节日。饭后我们象征性地留给他们一点钱,作为友情的回报。

离开车时刻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俩在火车站附近闲逛起来。一会儿,漫步在公路旁;一会儿,追逐到田野里。尽管旷野迷蒙,行人稀少,但穿着入时的一男一女,还是十分惹眼。秋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也烤着我们。走进玉米、高粱地看收成时,我猛然想起电影《红高粱》中的情境。“我们极像偷情的男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和特殊的地点。”我和妻子都领悟出了这个的意思。“此时无声胜有声,此时有情更添情”。我们互相挽挎着,漫步中带着些许羞涩,些许骄傲,和些许感慨 ……

下午三点许,火车开来了。这个站上车的也就不到十个人。车上也没有多少旅客,车厢里空荡荡的,座位上到处是煤粉面。这是晋煤外运中对此车的光顾。我们找了较干净的座位并垫了张报纸坐了下来,隔窗欣赏沿途的风光。铁路两旁全是金灿灿的向日葵。一片片整齐地绽放笑容的脸,目送列车和我们前行。

大约四十分钟后,火车途停峨口镇。表弟早就在站台上迎候我们了。他戴着眼镜,文质彬彬,是北京科大毕业后分配到太钢的。由于学的是采矿专业,便又安排在这个小镇的采矿分厂担任技术工作。在采矿厂的接送车上,他兴致勃勃地介绍分厂的概况、主要矿产和生产流程。放眼望去,山角下,几十辆重载汽车轰隆隆地拉着铁矿石前往铁路货场,然后通过铁路送往太钢。

晚上,亲家为我们准备了丰盛的接风晚饭。亲家住在一个整洁的生活区内,紧傍山边的楼房。从楼房窗户向山上望去,影影绰绰的,貌似幽绿的灌木和草丛。也像我们那里的山,秃秃的不很美丽,但下面蕴藏着闪光的矿产,是内秀的山脉。

是夜,极想亲眼目睹“外地的月亮”。但,高山拦住了我们的视线。我想那湛蓝深邃的天空,一定有个冰洁般的玉盘挂在天上。我默默地祈祷,让她的玉容穿透一切障碍闪亮在我们的心房,照亮思乡、思情人的心房 ……

身在异乡为寄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亲不亲,故乡明。月,永远是故乡的好啊!在异乡的新房,在思月的恋潮中,我渐渐进入梦乡……

每年中秋,我都会忆起那年中秋的浪漫之旅。今年更甚,于是写文记之。

那年散文5:大白

文/远村1966

海城地震那年,大院里家家户户先是搭起一个简易地震棚,没过几天,又由部队统一翻盖了新的地震棚,把前院的地面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住了没过一个月,胆大的先搬回房子了,我们家也跟着搬回去了。

地震棚空了,白瞎这地方了!八岁的风一样的男孩,想到的就是这么点儿事儿。

我一刹那的瞎操心很快就被爸爸妈妈解决了。爸爸说,让小鸡小鸭提高一下生活待遇,从鸡舍搬到地震棚。于是,那些下不下蛋的鸡鸭生活质量全都一步登天:白天在前院享受日光浴,晚上回防风防雨又防震的热乎乎的炕头享受夜生活……

天有不测风云,鸡也有旦夕祸福。连续连天,一天有两只鸡暴毙炕头,而且看不到血迹。第一天大人说,别是鸡瘟;第二天大人肯定地说,是黄鼠狼干的好事儿!地震棚有个烟筒,黄鼠狼就是从那儿进来的。原来的鸡舍里有一个鸡窝,每天晚上最后一只鸭子进去以后,会有人把门给它们关上。对于那四只无辜的小鸡来说,要是接着过原来“清贫朴素“的生活,该有多好!

什么鸡见了黄鼠狼都得麻爪,鸭子这个没责任心的家伙更是这个熊样。

第三天,爸爸拎回家一只半大不小的白鹅,说鹅能看家,黄皮子再来,鹅一叫就能给它吓跑了,等长大了还能下鹅蛋,一个顶四个鸡蛋。那鹅怯生生地看着我们家的人,也不叫,也不跑,似乎很担心自己的命运的神情。我也有点儿担心,这么不厉害的鹅这么看家?对门张杰家养的那只鹅,把一个四岁小孩钳的满屁股是血,还赔了人家10块钱——那鹅真厉害,脖子瞪直了跟铁锹把儿似的!

还真灵,一个夏天过去,小鸡小鸭小鹅啥事儿没有。区别于其他的家禽,我给它一个爱称,叫“大白”。每次去喂食儿喊“大白”,它都会十分绅士地抻抻弯曲的脖子,表示友好,表示温驯。

大白早就成了地震棚的绝对领袖:凡有外来进入我们家区域的鸡鸭猫狗一律驱逐出境,没得含糊,没得商量;公鸡和鸭子掐架,它一定会高昂着脖颈“鸣笛示警”,保证和谐环境;遇到哪顿饭没够吃,“唔唔”两声没人理它,就去墙角钳钳沙子钳钳土。“家庭”内部,没“人”跟“他”计较,“他”也从不没事找事儿,绝对一个忠诚卫士!

但是小鹅长成了大鹅,饭量倍增!问题来了,它不下蛋,养它太费食儿了。大人们觉得不划算了。一天晚上,听爸爸和妈妈说,这鹅太能吃了,可能是只公鹅,明天把它杀了吧。大人的账小孩是扳不过来的,连我哥我姐都没扳过他们。我喜欢大白,因为大白太懂事儿了,但我救不了它,唉!这个晚上,我有点儿不开心……

第二天一早,没吃饭,偷偷溜去地震棚。按惯例,每次杀鸡杀鸭都是全家早饭后爸爸上班前。我做了个秘密决定,把大白放远远的,让它自己逃命。反正以前养过的小猫小狗也都丢过,没啥了不起的!

“大白!”打开门我就轻轻喊一声。大白不在炕上,而是趴在一进门的母鸡下蛋窝里。“我的天,你下蛋了吗!?”我又惊又喜走到大白旁边。大白这才又怯生生地叫了两声,展起来,弯着上脖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屁股底下——哇,果然是一颗大白鹅蛋,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鹅蛋,真的有四个鸡蛋大!第一次,大白要么是有点儿害怕要么就是有点儿害羞。

“大白你是通灵了吗?!太神了!!”

我弯腰抱起大白,又轻轻放到炕上,在它的注目礼下,端起了那枚“处女蛋”——赶紧报告爸爸去:大白不是公鹅……

十二岁那年,离开家去锦县上学,大白还在下蛋。家里的鸡鸭鹅狗什么的,离我远去了。后来知道家里再一次搬到很远的地方,也不想问、不想知道它们到底这么样了。大白并不是我第一个有感情的小动物,但却是让我震撼地懂得,所有动物不仅有感情、而且都有灵性。如果你不能对一个小动物负责到底,千万不要跟它产生感情,千万不要贸然领养它!

不然,只要想起来,可能就会觉得自己挺不是东西的。

那年散文6:不似旧家时

文/赵桂丽

爷爷去世那年,我并未回家整理关于童年所有的物品,不是不想,而是潜意识地一味逃避。

期间这五年里,我以为会在日复一日不去回想中即将忘记老家的模样时,走进一看,那六年的记忆又全部鲜活清晰了。

黑青色的瓦,土红色的砖灰色的两扇大门前依旧是两块正方形的石块坐落在那。从我记事起,奶奶便坐在上面,放着拐杖,直至现在。堂屋的地板是凹凸不平的藏青色,里面摆放着积年旧物。推门房门,一股子扑鼻而来的霉味,像是一坛在地下埋藏多年的酒水。纱窗下依旧有在明亮的光线中浮动的灰尘,层层叠叠,就像是六年的记忆全部变成了黑白胶片。地灶里的棉袜,棉鞋依旧是离开前随意丢放的姿势。浅灰色墙壁上仍贴着幼时抓着毛笔胡乱涂写少了一横的“赵”字,几幅色彩明亮的水彩画有着堂哥堂姐们的名字。木床上的纹帐还在床梁上,粉红色的蕾丝裙依旧搁置在床架上。

所有的一切都未变动,只是时光为它们抹上了一层纤尘,虽然摸起来粗糙,却实在温暖。

我不想去打乱这一切,也许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至这座老房子被拆之前,我都不想刻意带走任何一样。棉袜,棉鞋、蕾丝裙都是我幼时的渴望,六年所有记忆的支撑点。

想用一把锈迹斑斑的锁将房间锁上,连同过去六年里所有的记忆全部尘封!

天渐渐临近黄昏,如火的夕阳为老房子踱上一层金光。离开前特意看了看爷爷的遗像,一如在世时慈祥。也许这就是我不敢回来的原因吧,毕竟五年过去了,我极力的不去面对这座老房子,我也终于自己对自己承认我不是个好儿孙!

成长始终都是是如此残酷,它会让你与身边的人一一作别,童年时期的赵桂丽丰盈的记忆今时今日全部被封锁在老房子里了,而17岁的我也将真正开始漫漫人生路!

那年散文7:那年除夕

文/尹祖涛

腊八祭灶,年夜来到。随着年味越来越浓,春天的脚步渐行渐近。

每逢过年,我都会给孩子们说道说道45年前我们家里所过的那个年。

祭灶那天,母亲得了重病,父亲和大姐用架子车拉着她到离家40里外的县城看病。医生说,病情太重,必须住院治疗。父亲撇下母亲和大姐回家借钱,两天也没有筹齐母亲的住院钱。祖父着急,就背着父亲将家里过年用的唯一一袋白面拿到集上卖了。父亲走后,家中剩下祖父、二姐、我和不足两岁的小弟,还有一只不会下蛋的老母鸡。

那年,祖父79岁,二姐9岁,我不到7岁。祖父侍弄一辈子农活,是一个种地的好把式,虽然快80岁了,身体还很硬朗。祖父木讷,从不求人,一辈子也没有学会做饭。

母亲看病前,和大姐一起将家里的面菜归罗归罗,蒸了几锅杂面馍和菜包子。腊月二十六那天,馍筐里就只剩下三个杂面馍。清晨,祖父还在我们睡觉时,将家中仅剩的胡萝卜一股脑儿煮了一大锅。三个杂面馍留给了年幼的小弟。之后的三天,全家吃着胡萝卜就着面糊糊,迎来了除夕日。现在都说胡萝卜富含维生素、花青素、氨基酸等多种营养成分,它也确实是个好东西,可连续三天净吃煮胡萝卜,其滋味实在不好受,反胃恶心吐酸水,我发现二姐那几天全身皮肤都变黄了。

那一年,除夕正好是腊月二十九。一大早,二姐被一阵嘈杂的鸡叫声惊醒,看到祖父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抓着鸡翅膀,要杀那只母鸡。我急忙爬起来哭着跑着扑上去,夺过祖父手中的菜刀扔在地上,抱着母鸡哭着闹着死活不准杀。二姐两岁多得过脑炎,留下后遗症,九岁还没有上学,出去玩耍怕别人笑话,所以总是一直待在家里。这只母鸡也成了二姐在家中的唯一玩伴。二姐平时待这只鸡很亲,吃饭时总是给鸡分出一些食物来,母鸡虽说早已不下蛋了,因为二姐喜欢,家中就一直喂着它。二姐随便叫一声,母鸡就会咕咕咕地跑到她跟前,任二姐摸玩搂抱。冬春季节,二姐在柴草堆旁晒暖,母鸡也会乖乖卧在二姐的怀里。

这一天,二姐一直把这只母鸡抱着,一刻也没有放下。

上午,邻家的伙伴穿着新衣,拿着零食,打着饱嗝到家里来玩,弟弟看到别人的零食,直喊饿,伸手就去要。祖父一声叹息,跺跺脚出门去了。

不一会儿,隔壁二婶为我们掂来一个大枣花馍,还端来一大碗肉汤,肉汤中还能看到点点肉屑。祖父赤红着脸,喘着粗气也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兜白馒头。看着二婶拿来的枣花馍和肉汤,木讷的祖父不知怎么感谢,只有嘴里重复着:你看,你看……

二婶走后,祖父说他到村北大姑奶家去了,馒头是大姑奶家给的,还说真张不开口。祖父让我爬上梁头,摘下梁头上挂着的干红薯梗。祖父将红薯梗用水酦了酦,和着肉汤加了水在锅里煮起来,笼上熥着二婶给的花馍和大姑奶家给的白面馒头。随着火苗从灶膛里蹿出,肉汤伴着馍香从锅中散发出来,我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冲动,嘴里的口水怎么也咽不完。

那天的早饭,不,应该是午饭,我们祖孙四人,吃着干馍和着泪水,就着硬硬的筋筋的肉汤炖红薯梗,每个人都吃得那么尽情。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红薯梗入口时伴着肉汤的吮吸声。白面馍太香了,肉汤纯红薯梗味道太美了!

晚上,母亲终于出院回到了家里,父亲从县城买来了一块猪肉,带来了门神和一挂鞭炮。二姑奶家送来了米面和盘好的饺子馅。这个除夕,我们一家人哭着,笑着,拥抱着,虽然缺少可口的美食和华丽的服装,但我能感知到每个家人心中的满足。

又一个春节就要到了,当大家在这盛世祥和的国度里,尽情享受丰裕美满的生活时,我还要对孩子们讲一讲,我们家45年前所过的那个年……

那年散文8:那年同桌的你

文/支媛媛

当春节假期毫无征兆的来临,我接到了班长的电话。我一怔,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听闻她邀请我初四参加同学聚会,我却变得紧张起来。挂掉电话后,想起那年同桌的你……我的同桌是一个娇小的女生,说话不似我大大咧咧,总是很温柔很小声,因着名字中有个“文”字,我便唤她“小蚊子”。

那些年,我们总有追不完的明星。印象中她超级喜欢五月天,每次遇到发专辑总是会节省生活费去购买,每次我总爱逗她,把石头叫玛莎,玛莎叫怪兽,她总是不厌其烦的一次次的告诉我怎么分清那几个人。她总爱说“我这辈子不谈恋爱,就追一辈子的五月天,要嫁人也要是怪兽一样有才的人”。每每看她认真的样子我都说,“好吧好吧!那个时候记得给我要他们的签名哟!”然后我们俩便没心没肺的笑着。近些年我总看见她东奔西跑,为的就是去不同的城市看五月天的演唱会。大人们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指责她不务正业、浪费钱,其实他们不知道这对她的意义。有些歌、有些东西就是有那种力量。哪怕它早就过了黄金期,可是当你一听起这首歌的时候,就会想到以前的自己,你就会获得一种莫名的力量去面对这变化太快的世界。

那些年,我们总有绚丽的梦想。她说她要走遍美丽的地方,以后做一个设计师;我说我要看遍中国所有的博物馆,以后做一个考古学家。如今我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她却有着丰富多彩的工作经验。刚毕业那会儿听说她在中科院工作,我还是未签合同的小青年,后来由于她受不了朝九晚五的枯燥生活,于是毅然辞职开始了旅行。虽然我们很少联络,但是看着她不停的更新着朋友圈的状态:上海、杭州、苏州、厦门、桂林、成都、丽江、西藏都有过她的足迹…我打心眼里羡慕她,换做是我断然没有这种说走就走的勇气。今年听闻她恋爱了,也是一位驴友,我很是开心。临近春节她结束了她的旅行回了家,与她交谈中发现她依旧是曾经那个有梦想的孩子,对着她的设计师梦依旧没有放弃,而我不禁惭愧起来。

我们总说世界变化太快,其实变化的是我们自己!在那些所谓的“物是人非”里面,变化最多的也是我们自己。当我们看到某些人在自己的道路上面坚持下去的时候,我们曾经所说的一切、曾经信誓旦旦的一切已然变成了说说而已。人长大了,最可怕的并不是把很多东西弄丢了,而是在这种变化中我们开始变得心安理得,总是安慰自己:也许这就是成长吧!而我们最终也变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那种人的样子。

怀念那年同桌的你,其实怀念的是那年的自己。

那年散文9:冰雪铁橿

文/银笙

那年早春二月,大平原水瘦山寒,不少背阴处还有不薄的积雪。我在小区斑驳着碎雪的小径上行走,突然一股浓香扑面而来。是什么香味?环顾左右,树们形容憔悴,草还被严寒封锁着,露头的欲望沉在黑幽幽的冬眠中。然而,扑鼻的香,奇异的香,像是丁香,一阵风吹过,弥散的浓香撩拨得人浑身舒畅。

寻觅。观察。有一种植物,分不清是灌木,还是乔木,从根部四散出许多枝条,一根根,似铁笔钢枝,端直着伸向清冷的天空。每根枝条的顶端,有一颗灰黄的绒球,仿佛是上年枯萎在枝上而没被朔风俘去的剩余。我有些疑惑,踏着枯草走上前去,香味馥郁,那奇香竟是从这看似枯朵的绒球中发出来的。

这是一种什么花?端详来端详去,绒球是由许多白灰的花萼组成,花萼的顶端是淡黄的花蕊,周围没有绿叶,只是孤零零地在枝条的顶端与冰天雪地对峙鏖战。小区的园圃可以说是百花汇聚,但其他的花都远远落在它的后头,只有它在冰雪中向人们报告着春的消息。

进入十二月份,周围的树啊花啊,都落光了叶子,可这种植物光秃秃的枝条顶上,却爆出一个个灰白的蓇葖,似星星,似灯笼。天气愈来愈寒冷,寒风凛冽,雪染大地,那蓇葖不但没紧缩,反而愈长愈大,只是失去了白的细嫩,仿佛枯萎成赭灰。

每天从小径经过,都闻到那绒球不断放出的异香,虽然容貌不甚好看,却让空气中充满香喷喷的味儿。令人惊异的是它花期的长,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羞涩地钻出绿的嫩芽。人们赞美迎春花是春的使者,可它比迎春还早许多,只是它苍老的容颜让人忽略了它的存在。

我赞赏苏联作家普列什文所说的,我是“有大自然感情”的人,我想学着法国大作家儒勒·米什莱写一点植物的文字。眼前的这种花,使我遐想万千。它不雍容华贵,也不与百花争宠,只是尽自己所能,孤寂地释放着蕴藏在心里的香味,以低贱的身躯给大自然以丰厚的馈赠。当百花盛开的季节,它早已静悄悄地躲在一旁。看似苍老却迈着春天轻捷的舞步,让人们知道转眼就是万物翠绿的春天了……

我请教了许多人,都不知此花叫什么花。终于有一天,花工们前来整理花圃,才告诉说那叫铁橿树,在深山老林中长得十分粗壮。看着那铁的枝,想着那铁的花,铁橿、铁橿,我想这名字可谓是名副其实。

那年散文10:那年中秋

文/陈江南

25年前的那个中秋节,我是在江城伯父家度过的,而那天,碰巧也是我20岁生日。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离家求学,依父母叮嘱,每逢放假,我都去看望伯父,顺便改善伙食,中秋节当然也不例外。

记得那天一进门,伯父便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接过我的拎包,拉着我走进客厅。堂姐闻声过来,手里拿着一件厚毛衣让我试穿,那是之前伯父让她每晚加班为我赶制的,含毛量百分之百。伯父则在一旁问我被子薄不薄、学习紧不紧张,还叮嘱我平时上警体课要做好防护,集体生活要互相体谅等等。听说我在班级“十一”晚会上做主持,还在一个小品中演负面角色,伯父舒展的眉头分明蹙紧。他说当主持很好,但演小品要演正面角色,免得给自己惹麻烦。满口答应的同时,我在心里暗笑伯父担心实属多余。

伯父的严谨和小心我是知道的,少时常听祖母提及,伯父从不随地吐痰,即便吐痰也是吐在随身带的手帕上带回家洗。上世纪“文化大革命”期间,伯父在某单位任主要领导,当时造反派想造他的反,却实在找不出他的过失,伯父因此躲过一劫。

对祖母及父亲公认伯父的严厉,我却很不认同。因为在我眼里,伯父分明就是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辈,一点架子也没有。但看到堂哥堂姐与伯父单独谈话时大气不敢出的样子,我又有些疑惑,同时,也有些暗自庆幸。

要吃午饭了,和平时一样,伯母又为我单独盛了一大满碗热气腾腾的汤,只是平时煨的是排骨,那天炖的是鸡汤,汤碗里还有一只大鸡腿。在那个年代,鸡腿可是稀罕物。一家人围着满桌菜坐下,伯父举杯祝我生日快乐,又说“上次你说你家里鸡腿没你的份,今天这鸡腿是你的,哪个都抢不走……”

一句话说得我又惭愧又感动。没想到自己平时聊天时无心的一句话,竟被伯父记在了心里。伯母在侧,身旁两个侄女也都比我小,我怎好意思独享?连忙推辞。伯父却不允,说一定要圆我这个梦。不仅如此,伯父、堂哥堂姐三家还为我准备了生日红包……

离家在外的第一个中秋节,我过得并不孤单,甚而至于一点都不想家,这是我压根儿都没有想到的。

原以为伯父对我的这份宠爱,会一直与我相伴。谁知世事无常。就在那年寒假,大年初五凌晨三点钟,客厅里急促而又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传来一个晴天霹雳,伯父突发脑溢血已驾鹤西去!

25年了,每逢秋至,我便会想起,那是我与伯父在一起过的唯一的一个中秋节,也是我在异乡,过得最为温馨的一个中秋节。伯父那慈祥的微笑、慈爱的眼神一直存留在我的记忆里,令我回味,让我珍惜……

那年散文11:那年那月的那些事

文/袁微

裹锅饭

小时候家里穷,杀年猪要上交一半到镇食品站以完成国家分配的任务,剩下的肉已经很少,那肉自然成了人间美味,不到逢年过节是很难尝上一口的。当然也会有例外,要是多年不见的亲戚突然来访,或是家里找人帮忙干活,就会偶尔在晚饭桌上见到一碗香喷喷的猪肉,里面夹杂着一半的蒜苗或葱花。

肉还在锅里炒的时候,我和弟弟早端了一碗饭站在灶台边等着,只希望母亲不要把沾在锅底的油铲得太干净。而实际上每当这时候,母亲也会故意留一点油在锅里,让我们哥俩有机会把碗里的饭倒进锅里沾上一些油腥,慰劳一下淡怕了的胃。要是母亲大发慈悲,允许在饭里放上一点盐,那样的裹锅饭吃起来就更有味道,晚上睡觉还会美滋滋地想一会儿,梦里常常把舌头伸出来舔嘴皮。

隔壁张婶家的小女儿英子,就是在与姐姐争抢裹锅饭的时候,被姐姐用锅铲在头上狠狠地敲了一下,留下指头大的一个疤,直到出嫁时,那里还是没能长出头发。

包火

家里最穷的时候,连两分钱一盒的火柴都买不起,那样就意味着一个星期都得到邻居家去包火。当然也可以向邻居借一盒火柴,或者只借几根火柴签,但不管是借一盒还是几根,终究是要还的,包火就可以省下两分钱。于是每到做饭的时候,看谁家的茅屋冒烟了,就到谁家去包火。

包火是不能包明火的,那样燃得快,还没走到家就已经燃尽了,得找一些干草,包上几个带火星的木炭,包好了就极快地往家赶,到了家里再使劲地吹,干草就可燃起来。

不过包火这样的事父母亲是不会亲自去做的,通常都让我和弟弟去。但小孩子也同样知道要面子,于是,我和弟弟也不会总是到同一个邻居家包火,怕人家笑话。

一次,我和弟弟从邻居家包火回来,路过村里的羊圈时不小心掉了一个木炭,羊圈门口堆的都是喂羊的干草,风一吹就燃起来了。等大家赶来把火扑灭,羊圈已经烧了一半,幸亏圈里的羊都逃出去了。我和弟弟没敢承认是我们不小心烧了羊圈,村长只好带领大伙到山上割了一天的草,把羊圈重新盖起来。

松香灯

我一直认为,在我认识的所有女人中,母亲是最勤劳的,她几乎不怎么睡觉。每当深夜我一觉醒来,还能听到火房里传来“嚓嚓嚓”的声音,那是母亲在搓麻绳。等天亮我起床的时候,仍见母亲在昏暗的松香灯前搓着麻绳。也就是说在我们家里,母亲总是最后一个睡觉,但却是第一个起床。看着母亲身后的一大网麻绳,让我觉得母亲就像一只蚕,而那一网麻绳,就像母亲吐出来的丝。母亲就是靠着这些“丝”,换来一家人必不可少的盐巴、洗衣粉、脸盆、饭碗,以及我和弟弟身上穿戴的衣服和鞋帽。

那时候没有电,每个街天都要到镇上的供销社打一斤煤油,为了省油,通常只在吃晚饭的时候点一下灯,吃过晚饭,母亲就会催促我和弟弟去睡觉,而她也会很快地收了碗,吹灭煤油灯,点上松香灯,独自坐到火房里搓麻绳。

松香灯燃烧的时候散发出一股怪怪的香味,火焰旁边附着一大团黑黑的浓烟,吸进鼻子里就会让人呛得难受,擤出来的鼻涕都是黑的。

为了力所能及地帮助母亲,我和弟弟总会在每天上山放牛或是打柴的时候,把松树下的松香捡回来交给母亲。母亲把这些松香装进一个烂的搪瓷盆,放在火上烤化,然后倒进一个个小竹筒(竹筒的中间挂一根棉线),冷却后划开竹筒,一盏盏漂亮的松香灯就做成了。母亲就是靠着这些松香灯,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夜晚。

大约三十多岁的时候,母亲的眼里就会经常流眼泪。我想,那一定是松香灯所赐!

接街

街天是我和弟弟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母亲赶街回来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给我们带上一点好吃的东西,有时是几颗水果糖,有时是一个芭蕉,有时是一小捧花生。要是碰上母亲背到街上的货都卖完了,恰好价钱也不错,母亲就有可能给我们每人带回一个小饼子,让我们哥俩既可以品尝到饼子的甜美,又可以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幸福。

早早做完母亲吩咐的事情,看看太阳越爬越高,估计母亲就要回来了,便迫不及待地去接街。意思是父母上街快回来的时候,小孩子到路上去接)。开始只是坐在村头的路旁眺望,远远地过来一个女人,以为是母亲,走近了又不是;再过来一个女人,又以为是母亲了,走近看还不是。如此重复多次,终未见到母亲的身影,便有些失望,于是继续往前走,见到熟人就问母亲来了没有。

一次,我和弟弟走了很远的路也没接到母亲,眼看天就要黑下来,又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心里特别担心母亲,能不能吃上零食已经不重要,只希望母亲快些归来。好不容易见到了母亲,她背到街上的白菜却一点也没卖,别说买零食,连母亲自己也是饿了一天,没吃任何东西。见到我们,母亲的眼里噙满泪水,她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弟弟,母子三人默默无语地走回家。

电视迷

终于有电了,而且还看到了电视,但不是在我家,是在杨四爷家。

村里的杨四爷从他祖父起就开始赶马,走南闯北贩运私盐、茶叶、山货,积攒下了殷实的家产,到了杨四爷这一代,家道中落,杨四爷也不再四处奔波,只是固定地赶着马帮每天为镇里一户姓周的瓦匠驮柴,但在村里仍数杨四爷家最富有。

1982年的春节前,杨四爷花570元买了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让羡慕不已的小村人从此大大地开了眼界。

那时正热播《西游记》,附近几个村的小孩一到天黑就挤到杨四爷家看电视,因为没有那么多凳子,大家就站着看。后来人逐渐增多,家里挤不下了,杨四爷只好把电视机搬到门口,让大家站到院子里看。

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大家都已看上了瘾,每晚必至,精明的杨四爷发现电费越来越高,心疼得不得了。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杨四爷想出了一个主意,他要求看电视的小孩每人都要带上一块柴,并让他的小儿子守在院门口,见柴放人,没过多久,杨四爷家院里就堆满了柴,有时候杨四爷不想上山,就直接把家里的柴驮去卖给周瓦匠。

瞧家

那时不兴自由恋爱,儿女嫁娶靠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瞧家”(相当于女方到男方家实地考察)是婚姻成败的关键环节。

在媒婆巧舌如簧的游说下,叔叔好不容易找到一漂亮姑娘,女方说好要来“瞧家”,这可急坏了爷爷奶奶,这一关能不能过,直接关系到叔叔的终身大事。爷爷奶奶不敢怠慢,与媒婆一番密谋,终于想好了应对之策。

姑娘如期而至,媒婆先把她带到楼上,指着一溜儿排开的五六个大“凳包”(用竹蔑编成的大箩筐)说,这里面装的都是稻谷,有今年的,有去年的,还有前年的,只要你嫁过来,一年四季都有米吃,这样殷实的人家,你打着灯笼也难找。姑娘已有几分同意,又提出要去看看田地,媒婆便领着她到山下一转,看到好田好地,不管是谁家的,都哄她说是叔叔家的。姑娘越看越喜欢,还没回到家里就告诉媒婆说她愿意嫁给叔叔。

婶婶过门以后才发觉上当了,原来那些“凳包”里装的只有上面部分是稻谷,中间铺一层油布,下面都是包谷。但她虽然知道了也不敢告诉娘家人,怕人家说她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碰上娘家来人的时候,婶婶还得悄悄地出去向邻居借米来做饭招待娘家人。

那年散文12:那年中考

文/李海燕

673分。拿到成绩单,我只扫了一眼,就塞进裤兜。离重高线差8分,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即使考上高中,父亲也不会让我读。

中考前填志愿时,父亲就说:“要报就报中师,女娃娃当教师安稳。”可我执意报考高中。我想读大学,想离家远一点,海阔天空飞翔。

“考上也不会让你读!”父亲的话像屋后的岩石一样硬。班主任上门做工作也没让父亲松口。临考前,我心烦意乱,逃课、打牌、早恋,成绩一落千丈。

校长曾对我说过,没考上高中,可以去北京餐厅做迎宾。我和落榜的姐妹来到一座山头,在夕阳的余晖里,遥想首都的美好,直到山林被层层黑幕包裹。

突然,我听到父亲急促、嘶哑的呼唤。我攥紧裤兜里的成绩单,慢慢走出山林,坐上父亲的自行车。没等父亲开口,我就说了成绩,又说想去北京做迎宾。他顿时火冒三丈:“十四岁迎什么宾?”一路上,他再没说一句话。

后来,父亲联系了班主任,劝我复读。我默默回到学校,没有提去北京的事。第二年六月,我以学区第一名的成绩考上眉师。

报到那天,母亲说父亲怕我录取不顺利,竟花了3000多冤枉钱托人“打点”。那天,大雨滂沱,父亲为我铺好床,又去买碗盆。透过宿舍的窗户,我看到父亲矮小的身影消失在雨中,眼泪比雨还下得大。

那年散文13:那年高考

文/罗跃

又是一年高考季,一年一度的国考牵动着不少人的神经,尘埃落定后,有人欢喜有人忧。这几天的所见所闻,无时不刻的充斥着高考味道。各大新闻网站,基本上是关于高考的那些事,朋友圈无不是关于那些年高考的那点事。可以说考场内考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考场外的高考故事则会更加扣人心弦。

一年一度的高考,是国家规定的动作,它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些事而改变。作为参加高考的考生,则有太多的可能性,有可能性的事物就会产生故事。因此,每个高考考生,都有属于他的高考故事,有故事才会有回忆。

离参加高考已经有十余载了,回味高考,可谓五味杂陈。为什么要参加高考,还得从头说起。

作为农村长大的娃娃,由于家庭经济关系,能够一直上学成绩较为优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东部经济快速崛起,国内比较流行的趋势是到东部务工挣钱。在老家,一般情况是高年级的同学初中毕业后,就出远门打工去了,等他们春节回家过年的时,发现他们由土气变得时尚起来,出了远门算是见过世面。

那时的我,心很向往之。进入初中后便随波逐流,只想在学校养养骨头,希望自己快点长大,也到东部城市去见见世面,在学习上谈不上有什么作为。然而,随着青春荷尔蒙的不断刺激,有一天突发奇想,不想去东部打工了。当外出打工不是自己的理想的时候,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要挑灯夜读。

挑灯夜读后的成果,就是走进了高中校园,继续学习深造。记得刚进高中时的第一堂课,班主任老师的教诲便是要好好学习,最终理想目标要走进大学校园。那时候的各科任老师,基本上是刚走出大学校园任教,充满青春活力,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于是,我和我的同学便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努力去实现自己最终目标。高中三年,除了学习外,最大的遗憾便是在青春之路上,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时光如白驹过隙,很快高考来了。说实话面对高考,内心很忐忑,三年的努力,就在咫尺之间,成者为王败者寇,这个道理谁都懂得。作为一名高考考生,绝对不是你一个人在奋斗、一个人在拼搏。有父母在无条件的从生活上供着你,有老师在无微不至的辅导着你,还有很多双眼睛也在看着你。道理很简单,人们评判事物的标准,通常不看过程,而只看结果,至于在过程中是否付出了努力和艰辛,自己看得清楚就好。人在最为艰难的时期,唯有亲情友情,会帮助你渡过难关。

开学了,有的同学走进了大学校园,有的同学应征入伍了,有的同学还是去了东部城市谋求机会。拿到入学通知书的那天,我欣喜的发现天空很蓝很蓝。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累积,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高考只是生命长河中的某个奋斗的瞬间,或许,它给你带来了快乐,或者伤痛,但要知道,只有奋斗的生命才是永恒的;同时,我们要懂得感恩知足,常怀感恩知足之心,快乐健康平安就好。

那年散文14:做好简单的事就不简单

文/陈志宏

在我32岁那年,女儿小宝出生了,初为人父,满心欢悦,不由地萌生一愿:用光影记录孩子的成长。买来一部数码相机,赶在女儿出生第十天,我拍了小宝平生第一组照片。小宝出生在8号,每月这个日子,我都会给她拍些照片。一年下来,我给女儿拍了数百张照片。

小宝两岁的时候,每月一次的拍照,不知不觉就有些疏落,不是嫌麻烦,而是老忘。一岁之前,小宝月月都有变化,两岁后,变化没有那么大,就很容易忘了这茬。

小宝三岁生日前夕,我们到朋友开的摄影店,给她拍了一组艺术照。握着相片,宝妈很高兴,说:“以后每年小宝过生日,都给她拍艺术照吧。”小宝欢蹦起来,高喊:“好啊!”难得她们这么高兴,我承诺道:“没问题。”

可是,小宝已经六岁多了,她的艺术照,还只是三岁时候拍的,之后,一片空白。

至此,给女儿拍照的热情,从当年的万丈之高,滑落至咫尺之低。拍照,这么简单的事,做着做着,我就给做荒疏了。

认识一位作家朋友,她儿子出生后,坚持写宝宝日记,短短一年,就积下厚厚一摞。她感叹道:“唉,可惜没有坚持下来,只写了两年多。后面的还称不上是日记,有时是周记,也有双周记,甚至是月记……”

记录孩子成长,拍张照片,写几句话,难吗?一点也不难!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被我们遗失在匆匆岁月里,落下一片空茫。如果坚持下来,会是什么样的呢?

2014年春晚,歌曲《时间都去哪儿了》直戳人泪点,此曲配了“大萌子”和父亲的30年合影,让人感叹时光无情,岁月匆匆。两年前,我曾在微博上看过这组题为“感谢30年成长之路,从小到大老爸每一步的陪伴”的照片。一直不怎么玩微博,从没在微博上转发别人的东西,但那一次,我忍不住转发了这条。不光我,连姚晨、何炅等都在转发,数百万网友齐上阵,都转疯了。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半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伴着这样无奈的旋律,“大萌子”父女30年的合影,深深打动了亿万观众的心。

时间,还是时间。马年春晚,从开场到新春钟声敲响,15岁的时间舞者“小彩旗”,以分针走时的节奏转圈,转了足足4个小时,6000多圈。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照相是很简单的,但能坚持30年把岁月流逝的声音行摄于照片之上,那么简单的事就很不简单。转圈是简单的,但能转几个小时而不停歇,那么简单的人也就变得非常不简单。

一个人做好简单的事就不简单;一个人在平凡中坚守下去就能非凡。

那年散文15:爱在心底流淌

文/林记洪

大学毕业那年,我从清远老家来到深圳市找工作,想走出故土,到大城市去寻找发展事业的机会。踏上深圳市宝安区的街道,到处是改革开放的新气象、新面貌;举目公告栏上张贴的广告,大都是招聘高学历、高技能人才的,我一个刚从师范学院毕业的大学生,走访了几家我感兴趣的外资公司,没有一家愿意聘用我,原因是我学的是师范英语,专业不对口,且没有工作经验。

两天之间,我仿佛失去了先前天之骄子的所有傲气。身上的所带的钱也差不多用光了。我骑着表哥送的一辆旧自行车,背着简易行囊,漫无目的地游走在街上。

第三天,我无意中在车站的公共宣传栏上看到了一家物业公司店招钟点工的广告,为了生活,我只好硬着头皮去应聘了。

物业公司没有住宿,我用了仅有的400元在附近城中村临时租了一间简陋的楼房。房子内有两间小房间,我住一间,另一间里,住着一个女孩,还有满屋子的画笔和画纸。

跟我一样,她也是这幢小楼房的房客。

此时此刻,我没勇气问她在哪里上班,做什么工作,或者,是不是一个画家。因为,她高傲的气质,以及那满屋子的画笔和画纸让我感到自卑。每次上下班,我都不由自主地从半掩的门缝看她一眼,发现她自己做饭,而且总用一身洁净的衣服将自己打扮得似一株清雅的水仙花。

一个月后,我终于走进了她的生活。那天上午,由于感冒,发烧,加上呕吐,我不得不支撑着身子,去向她讨要一杯热水。女孩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却麻利地为我倒了一杯水,还找出两片退烧药。

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渴望能与她交流,哪怕只言片语。然而,我失望了。虽然,水杯就捧在她的手中,自始至终,她却不屑跟我说一句话。她那孤傲的神情,拒人于千里,令我觉得我与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不敢奢望她会正眼瞧我一眼。然而,就在当天下午,她却敲开了我的房门。我惊诧地发现,捧在她手中的,竟是一碗热粥。她点了点头,看了我一眼,放下粥,就转身离去。

依然,她没有与我说一句话,我内心怅然若失。

第二天晚上,当她再一次捧着热粥站在我面前时,我忽然打消了心中的自卑,鼓足勇气对她说,可以为你唱支歌吗?我知道,那时,我除了感动,还有一种游子在外突然偶遇亲人般关心的那种温馨和无法言喻的激动。

她愣了愣,微笑着就点了点头。我唱了《涛声依旧》、《月亮代表我的心》、《99朵玫瑰》等几首自己平时较喜欢的歌,唱得很动情,很投入。唱完一段,我竟然忘记了她一向的高傲,哆嗦着问她,愿意跟我一起唱吗?她轻轻的摇头,高傲的表情不见了。虽然依然不愿与我说话,但眼里却闪烁着激动的泪花。

然后,她跑下楼,留给我一个怅惘的背影。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猜测着她种种流泪的原因———也许,是我的歌声让她伤感流泪了;也许,她有一个男朋友,她十分喜欢听他唱歌,现在他们却分手了;也许,是这段歌声,扰起了她心底思乡的情愫?

但没多久,她就写来一张纸条,阐释了她流泪的原因。纸条上说,歌声,让她忆起了在粤北农村辛勤劳作的父母。

之后的日子,每天下班后,我有空都会拿着口琴坐在楼梯上为她歌唱。这时,她会放下手中的画笔,静静地听,一副专注的神情。只是,每次听完我的歌声,她却不加一句评论,最多的,只是一个甜美的微笑。

此后不久,有一天,一家演艺机构的负责人路过我楼下,听到了我的歌声,当即答应聘用我到他公司,去为他重复这些他认为动人的歌声,并给我每月可观的薪酬。我为自己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寻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感到万分高兴。

那一天傍晚,我捧着那份聘用合同书,直奔她的房间。我清楚地知道,就在我为她浅吟低唱那些歌声的时候,我的心早已偷偷地喜欢上了她。只是,我不敢表白,因为自己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那份求爱的资格。那时,我看见她正伏在桌上,画纸上是蓝天、白云和碧绿的草原。

我找到工作了!我兴奋地握住她的手,就像面对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好日子总算到来了。我问她,不知道愿不愿意一辈子听我抚着口琴为她唱那些让她喜爱的歌曲?

她听完我的话后,眼中闪过一丝惊喜。然而,仅仅一刹那,她还是挣脱了我的手,将我推出她的小屋。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摇头。

我明白了,她不喜欢我,自始至终,都是我在自作多情。

那一天晚上,我用酒精将自己灌得烂醉,然后伏在窗台,拿起口琴自唱一些忧伤的情歌。我相信她是听到了这歌声的,但她没有吱声,只留给我一道冷酷的门。

为逃避那道冷酷的门而带来的痛苦,第二天,我决定搬出这幢令我伤感小楼。临别,我再一次走进她的小屋跟她道别。推开门,我发现,房间所有的画笔和画纸都不见了,仅留下贴在门口的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几行娟秀的字:亲爱的朋友:我走了。谢谢你一直对我的关心;其实,我也喜欢你,也好想好想有人能一辈子守着我,为我唱一些让我流泪让我舒心让我笑的歌。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已不能了。三年前的一场大病,让我变成了一个哑女。我不能拖累你。用心打拼好你的事业吧,为我,为喜欢你歌声的人。--个喜欢你的歌迷。

我看后,很感动,也很无语;我再一次拿起口琴唱起《涛声依旧》,让那无言的爱默默在心底流淌。

那年散文16:那年除夕

文/今生有约

终于,在人们情愿不情愿之中,丁亥年走入了她的最后一天,2007年的除夕已在我们心怀中了。

弄不清是喜是忧,我立于新年除夕之中,似乎有些麻木的不知道什么滋味。年三十中午,我在母亲那边用过午饭,其实就多多少少吃了点炸的东西,大哥二哥和侄子们还在喝酒,门庭外的爆竹声中,我打了招呼回归我的寓所,大街小巷挂满了吉祥迎春的大红灯笼,弥漫着火药烟雾的清香,但街面上的人却是稀稀落落了,尚有做生意的小贩,还在做着最后的坚守,远远近近高高低低吆喝声声,大概喊着什么东西又降价了。我路过前街十字路口,那家修车小摊仍在,大年三十的中午,阳光和煦地照着这座小城,小摊前没有一位主顾,那对修车的老年夫妇,也只剩下了黑瘦老头一个,却是蹲在那里跟一个戴金丝眼镜的老者头对头下棋,一旁唯一一个观众,是个穿面包服的中年男人;昔日热热闹闹鏖战之所,今亦冷清了下来。我不知道那个酷爱下棋的摊主,是为弈棋而设了这个铺子呢?抑或是修车本来就是个美丽的幌子?但见老者投入棋艺上的精力,似乎要比修车奢侈几倍甚或十几倍;能在大年三十中午下棋,而心无旁骛所动,倘若不是游手好闲之人的话,那一定就是大彻大悟之人了。但无论如何,只是这等气定神闲的气度,已经足够让我感动的了。

除夕之夜,终于蹒跚着向我们走来。我想起了1982年,也就是26年前的那个除夕,那是在乡下农村,还没有用电,更没有娱乐,那年除夕蒙蒙着天,刮东北风,我站在自家的小院里怅然望天,有三五朵雪花冰冰凉凉扑打在我的脸面上;那夜里,零零星星爆竹声不断,我睡下挺晚,在半间东屋炕头,把双腿伸进被窝,我写我的日记,写我未来的理想与规划,笔尖沙沙在纸面上擦动,手冻得生生疼,扭头凝视地面,一只巴掌大的耗子在当面滴溜溜乱转,贼亮贼亮的眼珠不时地偷窥着我,我把它随手写进了日记里。26年后的同一天夜里,我翻开了那册日记本,又一次重温了那夜的情景,一切是那么的清晰历历,似乎就发生在昨天,不觉百感交集!当年那个煤油灯下做着玫瑰梦幻的小男孩已经久远,久远的再也不能回去,取而代之的是不惑之年后的一个悲天悯人的大男人。26年,四分之一个世纪,是人生中多么漫长的日子呢,我的来日里还有多少个这样的26年?在风风雨雨中,饱尝了人生冷暖之后,大自然似乎还是按照它固有的轨迹运转着,并没有发生任何一丝一毫的改变,只是那个小男孩被他自己的命运之神抛掷在了一个小城市的角落一隅里,喘息、还是喘息;如今他的儿子已经长成了他当年的那个年龄,为圆一个梦,漂泊在遥远的他乡异域;然而,那个梦,还是小男孩彼时的梦的持续么?

妻子在厅堂里看电视,我却一个人躲进书房缅怀那些毫无意义的过去,搅动着我的心魂。唉!人要是没心没肺的多好呢,至少尘世上少了担忧,少了设防,没了欢喜,亦没了忧伤,但人却不能,人是世间最最奇怪的一个东西:善良与奸诈并存,贪婪与占有同生,已经使这个原本无比温馨世界丑陋不堪。记得一本书上说过,人可以占有世间所有的一切东西,唯一不能占有的就是人类自己,倘若你占有了人的躯壳,却永远占有不了那个人的灵魂。我是不是那个不屈灵魂中的一个呢?

这样想着,妻子又一次喊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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