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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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散文1:练字

文/王大为

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写大楷。当时,练字对我而言,真是苦不堪言。

父亲严厉,见他如鼠见猫。站在他旁边只能毕恭毕敬,大气都不敢出。还得认真记下父亲讲的写字要领,一横一竖:笔要直,握笔要紧。起笔,笔点下去,腕用内力再轻轻提起来,运笔,稍顿,用一点腕劲将腕沉下,然后收笔。之后,自己按要求一笔一画地写。父亲常常站在我身后,看我写,或从笔梢拉拉我的笔,不许我手软松劲。要是笔被他猛地抽走,我除了抓一手墨汁狼狈不堪外,还要受到父亲训斥。

我每天放学到家都要练几张,心急不得,偷懒不得。小朋友都在外面大呼小叫地疯玩,我还得屏声静气,一笔一画,如同受刑。有时候,相邀玩耍的小伙伴们都等不及地候在门口了,伸头看着我站在桌前写字,等着我完成任务。我只能可怜地瞟她们一眼,示意她们快些离开,便赶紧收回眼神,接着写。那感觉真的好受伤。

毕竟天资平平,内心又抵触,没有练几年,不了了之。

记忆里,父亲天天都练字。我当兵的时候,父亲还没有离休,那时候,他给我写的信都是毛笔竖行。信的内容肯定不外乎要学习要进步,但有一次父亲在回信中写道:来信收到,字迹模糊一片,是想家哭了吧?父亲对子女一直都很严厉,难得表现出这样的温情,所以这一幕便成为我心里永远的记忆。那也是我们父女唯一一段通信的日子。同室的战友们看着这些竖行毛笔信都挺稀奇,我也就一封封地保留起来,大概有二十多封。只可惜,这些信我保存了许多年,最后还是不知所终。

父亲离休后,练字更成了他的主业,当然也画画、刻印,但字是每天必写的。父亲练字用报纸、宣纸,还有那种粗糙的大黄纸。家里的字帖、拓印册很多,有时,他翻开一本,盯着一页,就在那看,侧过来看,侧过去看,可能是在琢磨,挺投入的。有时他用宣纸的废边随手写几个字,就夹在那些书里。人生的最后几年,他一直在抄写《红楼梦》。父亲喜欢《红楼梦》,他的那套书,已经翻烂了,里面写了好些眉批,有钢笔写的,也有毛笔写的。他对这套《红楼梦》深有感情,再烂也不会去换一套新的。每年父母到我这里生活一段日子,也都把它们带着。父亲抄《红楼梦》,都是先把宣纸一张张裁好,一张张写,写够一本,再用麻线手工装订起来。父亲已经抄了二十多本。母亲突然走了,父亲中断了每日的功课。两个月后,我回家,他说,我又写字了呢。还把写的字翻给我看。笔枯了,写的字都是分叉,歪歪扭扭,字已经不成样子。我也只好安慰他,说没事的,写写就好了。然而,父亲终于还是没能抄完《红楼梦》。

过去通信,常写“见字如面”,如今,面对父亲留下的大量笔墨,我对这四个字才有了特别的理解。

小时候的散文2:我们一去不回的小时候

文/苏沫之

谨以此文献给我们一去不回的小时代。

想写这篇文章是半个月之前的事了,却苦于找不到时机动笔。那段时间常和朋友谈论起小时候的事情,突然发觉那些年轻的日子一去不回。

我还记得,小的时候,小镇还没有建起高楼大厦,没有铺上沥青色的柏油路面,没有填了河建起工业园区。那时候,农庄的路面还是青石板路,郁郁葱葱的小草从缝隙里一路延伸,家里还种着葡萄和石榴,藤蔓翻越过围墙进了邻居哥哥家,父亲还骑着九十年代特有的永久牌自行车,我坐在车前的横杠上随父亲在大街小巷里穿梭。

我从未上过幼儿园,父母亲工作忙碌无暇照顾我的时候我便随着爷爷奶奶,也曾跟着爷爷一起下过田,水稻的秧苗拿在手中却不知如何下手,委屈地大哭。

那时候爷爷的田地还未卖给政府建起工业园区,有一条蜿蜒的小河,河边种满了苍翠的松树。爷爷有着一大片西瓜林,每到夏天枝叶便繁茂地遮盖住我小小的身躯,那时候大概才8岁吧,我牵着三岁的小妹躺在西瓜林里,茂盛的叶子遮盖在头顶,夏日炎炎的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在我们的脸上、身上洒下一小片阴影。

当夕阳西下的时候,爷爷便会焦急地寻找我们的身影,年纪小不懂事的时候寻思着捉弄一下爷爷便刻意不出声,任凭爷爷在西瓜地里穿梭。

也曾有过三两好友一起下河抓过鱼,烤过番薯,做过竹筒饭。某个阳光晴朗的午后,找一个小草垛,搬来几块砖石搭起一个小小的灶台,点起火,扔进去几颗从田地里挖出来的小土豆,弄得灰头土脸地回家,必然免不了母亲的训斥,却每每学不会乖巧,安分守己。

冬天到来的时候,也曾和呆子去偷摘过别人地里的橘子,当我在那摘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她便站在一边替我把风,每每有人靠近便大叫着跑远,坐在河边啃着橘子,乐不可支的模样总会令过往的路人投以异样的目光。

小的时候河水清澈,溪流还未枯竭,整个小镇都是难以言说的曲水流觞的意境。年幼时最爱的便是和呆子坐在河边,折着小船,任流水将它带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或是在半道上便被流水所吞噬。

如今想来,我的童年并不似前两年所说的贫乏。想起家里的弟妹,多是住在城市的公寓楼里,终日里宅在家中,看书、上网、游戏,除此之外再无兴趣,甚少有机会接触如我年幼时一般的田园生活。甚是可惜、又可悲。

于如今,小镇里的清新空气不复存在,低矮的瓦片屋早已被楼房所替代,田地大多被政府征用建起了园区,哪怕还有少量的田也早已荒废,杂草丛生了。

渐渐地待在家里已甚少外出了,朋友打电话来邀我逛街,多半是推拒。

年纪小的时候每每听说要过春节,便储备起年货,缠着母亲买新衣。大年初一早早地起床,磨蹭小会儿欢天喜地的去给爷爷奶奶拜年,拿着红包高兴得不得了。可如今,新年再没有任何的吸引力,无非有几天的年假值得高兴,再不放鞭炮,除夕夜听闻窗外的烟花爆竹声便是烦躁和无可奈何。

有的时候总想自己还是小孩子,时间还停留在年少的时候,可以撒撒娇,哪怕流眼泪也是孩子的特权。可是时光终究是一去不回了。

听见南拳妈妈的《再见小时候》,极喜欢这一句:“再见了小时候,懵懂的我。现在的梦,已经成熟。风在朗诵,下课的钟。时光静静地走。鲜嫩的梦,已经熟透。夕阳洒落,让剪影斑驳。旧旧的围墙外头,悄悄围起未来的轮廓。”

于如今,却不得不说,再见了,小时候,我们一去不回的纯真和笑颜。你好,未来,我们如花的希望和梦想。

小时候的散文3:牵住这份幸福

文/夏迎东

小时候盼过年,图的是能吃到好东西,穿到新衣服,到亲戚长辈家拜年还能得到压岁钱。长大后盼过年,是因为有了那些天的假期,可以暂时解脱学业上的羁绊,让自己放松几天。那时,过年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再好不过的幸福时光,快乐而又滋润。

轮到自己成家立业后,忽然之间却不盼望过年了,因为不是一个人、一个家了,一些礼节性的事情都要去做,整个新年都在紧紧张张的奔跑中度过,劳心又伤神。没想到,快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我却突然对这过年、过节的事情用起心来,既操心孩子,又去考虑父母,因为我意识到只有过年的时候,家里人才能够聚到一起、聚得齐全,而与父母姐弟在一起的感觉又是多么的幸福。

有人说,幸福的版本有很多很多种,幸福的颜色也有很多很多种。对此,我深有感触。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天,我第一次去工作单位报到,父亲去送我,数九寒天、北风呼啸,我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花棉袄,望着父亲满含慈爱的目光,心里头是多么地温暖和幸福!再后来,在一个温暖的春天,我把自己托付给了我所心仪的那个人,当我与他双双来到父母身边,看见他们宽慰的笑容时,我又感受到了那份快乐和幸福。儿子的出生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我从一个女人成为母亲,身上的责任更重了,忙碌、操心、费力,但是儿子给予我的是一种我从未领受过的幸福滋味,所以,我虽然劳碌、辛苦,但是一颗心充满了温暖和快乐。

又有人说:能否感觉到幸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能否守住这份幸福就更不容易,它就像一颗含在嘴里边的糖,味道如何只有自己知道。人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幸福之所在,才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幸福。想一想,一家人能够齐齐全全地相聚在一起、团团圆圆地过个年,就是一种幸福啊!尤其是我们这个年岁、父母都还健在的人。

我不得不感叹老祖宗的英明。因为他们说:“父母在,不远游”。这是告诫每一位做儿女的都要对父母尽到孝心;但是,老祖宗们还说:“好男儿志在四方”。这又是告诫每一个儿女都要有自己的事业,以光宗耀祖。所以,老祖宗们又发明了这种叫做“年”的习俗,像一条扯不断的长线,把出门在外的游子们拉回家来,让亲人们团聚尽享天伦之乐,这真的是一种幸福的享受!

前些天,从中央到地方,各类媒体都在报道春节前的种种情况,但是有一条新闻是最牵动亿万人心的,那就是出门在外的游子们几千里、几万里地赶回家过年。

我们看到,在火车站、在汽车站、在飞机场,到处都涌动着他们的身影。最让人感到眼睛一亮、心头一热的还数那浩浩荡荡的“摩托车”队伍,只见他们大都是两人骑一辆车,身上背满了行李物品,那是一对对在外打工的夫妇、姐弟或兄妹们,正行进在返家的路程当中。这是多么让人感动的场景啊!不论路途怎样的劳累,他们都要回家过年!

是啊,家里有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有亲朋故友、邻里乡亲,这是一条永远牵扯着游子之心的长线啊,这也是幸福之线啊!就让这份幸福牵着你、牵着我、牵着他,牵引着我们每一个儿女的脚步,回家过年,不留遗憾!

小时候的散文4:玉米糁糁浆水菜

文/杜益茂

小时候,随父母在农村,一年四季毎天两顿饭,几乎顿顿离不开玉米糁糁浆水菜。

家里种着几亩薄田,一年两料,夏季小麦亩产百儿八十斤,除过交公粮所剩无几,秋收的玉米成为主要食粮。玉米成熟后,全家齐上阵,一颗不漏地搬回家,脱去皮缚成串串,挂在院内树上或屋内墙上,经风吹日晒晾干。吃用前几天取其中两三串,一棒一棒剥成颗颗,放在石磨上磨碎,这时母亲用箩子一遍又一遍筛出米粒大小的玉米糁糁,小心翼翼地装入口袋,放在灶房内一个特做的瓮内,这就是全家人的口粮。

熬玉米糁糁是母亲的拿手活:先把水添入锅内,放些红豆或绿豆大火烧开,再舀上一碗玉米糁糁均匀地撒在锅里,撒上少许的碱面,然后小火慢煴,一边煴一边搅,约莫二三十分钟,碱面溶入其中,玉米糁糁不稀不稠,灶房内飘出香味。

那时农村,一般人家只吃主食少有蔬菜,吃个面条用铁勺炒点葱花就算好人家。我家虽在几亩薄田上开辟一二分地种了萝卜、白菜,但那是专门出售换零钱供日常家用的。留下一些萝卜缨、白菜帮,母亲一把把整理好,拿回家洗净,放在一个瓮内,用一石头压着,再用瓫盖盖上,浇上面汤,两三天后,浆水菜即窝成。

玉米糁糁熬好后,捞出半碗浆水菜,切碎后添点调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上玉米糁糁浆水菜,酸甜、可口,可算美味佳肴。

也许是习惯了,对玉米糁糁浆水菜情有独钟,特别是母亲做的玉米糁糁浆水菜。后来我离家在外读书,每天干馍就开水,周日回家,母亲问我想吃什么,我总是说玉米糁糁浆水菜。

母亲已去世三十多年,我还想着她,想她做的玉米糁糁浆水菜。

小时候的散文5:社火表演闹元宵

文/张伟霞

小时候,春节过后,最热闹的要数元宵节了,不仅可以吃到象征团团圆圆的元宵,还可以看一年一度的社火表演。

我家离镇上不远,正月十五这天,远远听到锣鼓声响,预示着社火表演马上就要开始。

早早吃罢午饭,和父母来到镇上,表演会场被拥挤的人群包围得水泄不通。手脚利索的年轻人像猴子一样蹭蹭爬到树上,周围的楼房窗户上,探出一排排黑黑的脑袋。

想挤进会场去,几乎不可能。父亲想了想,有了!带着我们跑到附近的朋友家,站在平房上面,演出会场一览无余。

首先看到的是耍狮子。五只黄色大狮子,头部巨大,嘴巴一张一合,脖子上挂着一串铜铃,摇摆得响声震耳。一人执头,一人做尾,后面的人跟着狮头动作,尾巴不停地摇晃。引狮人身穿灯笼裤衫,红条束腰,手拿绣球,在狮子前面引导,逗得狮子们张牙舞爪,时而翘首仰视,时而回头低顾,时而卧地匍匐,时而摇头摆尾。

正看得起劲儿,只听“嘭”的一声巨响,吓得我一颤,手中的糖人掉到地上,摔成了碎片。我惊魂未定,放声大哭。父亲安慰我,这是在放铳,不怕,不怕。后来,父亲只要看见放铳的人准备点燃火药,就忙用手捂住我的耳朵。

接着,在锣鼓声中,一群身穿艳丽服饰的女子,踩着高跷、挥舞着水袖走了过来。我好奇,踩着一人多高的高跷竟然如履平地,并暗自为她们捏一把汗,这要是摔倒了,该有多疼啊!

这时,听到父亲喊,快看,划旱船的来了。只见身穿红色戏服、头戴大红花、脸上涂着胭脂的中年妇人,双手扶着旱船两侧,迈着碎步走了过来。“艄公”在前面带路,只见旱船时起时伏,时而还随着“波浪”旋转、颠簸……

后来,陆续出场的还有猪八戒背媳妇、老太太倒骑毛驴……夸张的动作、滑稽的表演,引得会场上笑声一浪高过一浪。

精彩的社火表演为过年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过完正月十五,学生要开学了,农民也要开始为春耕忙碌了……

小时候的散文6:乡村的记忆

文/李八仙

我终于记起来了。关于小时候那一次迷路的经历,我终于找到了当初为什么会迷失的真正原因。

那时的我,应该是七八岁光景,家里没有煤炭了,母亲叫我和姐姐到二姑家去走一趟,请拥有的拖拉机她家送一车炭来。碍于家庭生计,在母亲哀求和千叮万嘱之下,我和姐姐上路了。我所记忆的乡村场景,和多年以前是一样的。我觉得我们湘中一带的村庄,都是依山傍水而居,一条宽阔而清晰的乡间驿道,连通着大大小小的村子。村落簇拥着聚集在山脚下,背后是青山,面前有小河,开阔的便是那养育了人类千百年的稻田。春天,屋前屋后的树儿长出了嫩绿的叶芽,原野上开满了花儿,让人心旷神怡。

天地明亮的一个的下午,稚嫩的脚步沿着乡间的石板路细敲童年轻快的节奏,我和姐姐过了河,穿过了仙女峰下的茶亭,再过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二姑姑家了。可是,翻越了仙女峰后,我们看到了山的另一边那豁亮的油菜花地,高低起伏,错落有致,正是春色浓时,黄灿灿的油菜花都在原野上怒放,到处蜂蝶飞舞。我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们尽管也出生在乡村,但确实被眼前这么开阔而明亮的油菜花所迷惑了。到处都是小径通幽的阡陌之上,孩子们在油菜花丛里穿梭,他们采猪草、做游戏、唱儿歌:“油菜花开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而山坡上还有人在边耕种边野唱,声音粗犷而嘹亮,记忆中,那是一幅多么甜美而恬静的乡村春色图呀!也许,我们的确是被眼前的油菜花香陶醉了,也许我们是被满目油菜花丛的繁华迷失了方向,反正那一天,我们竟然迷路了!姐弟俩就在那黄金满地的田间小路上转来转去,走到这头,觉得似曾相识;走到那头,发现足迹如故。那时我们忒胆小,不敢问人,越迷糊心里就越慌乱,越是急躁就越找不着北。就这么在油菜花开的原野里转悠了半天,最后在太阳西沉的晚霞里垂头丧气地走回去,还把家人吓得半死,大念菩萨保佑回来了就好,他们一直不知道我们迷路的原因,以为遭遇了错路鬼。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迷路的地方,远处的山岭下,村庄的屋舍错落有致的傍山而居,一条小河,悠然地流水,嫩绿的树丛下,有开阔的原野。我们必须穿越这一片稻田,才能抵达目的地。遗憾的是,因为当年我们遇见了平素没有的茂盛的油菜花,就这样迷失了方向。在我的印象中,那就是乡村的记忆:春光融融,村庄恬静地卧在山岭与原野之间,人影散乱,笑容可掬,歌声飞扬,而前面,有一片金光闪闪、生意盎然的油菜花!

后来,我去过双峰县锁石乡参加那里的“油菜花节”。那里的山水和我的家乡一样,村庄屋舍散落在山脚下,中间小河流水潺潺,前面是稻田,春天来了,大片油菜花正在其中怒放。爱好摄影的我,当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竟然奇迹般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我当年迷路的原因就是那春光般呈现的油菜花呀!那一天,正值春光熠熠,油菜花开灿烂,而游人更是如织,他们都流连忘返地穿行在花丛里,特别是一些驴友协会的中年朋友,忘记了年龄,忘记了性别,忘记了这是他乡,相约在田间击节而歌:“妹妹你来看我,请你不要走小路,小路弯弯曲曲坎坷多,我怕你路走错……”多少年来,我一直都在寻找乡村的记忆,而“油菜花节”乡村游的此景此情,仿佛触动了我的心结,一下子进行了时空转换,把我带到了三十多年的那个下午。是啊,如此良辰美景,谁人不会迷失?又见油菜花开,我们都会错把他乡作故乡,只为乡村的记忆,只为春天的印象早已深深定格在我们的脑海里啊!

我曾去过江苏的周庄游览,曾在小河弯弯、微波荡漾的双桥上驻足,在那周围是古老的青瓦白墙的屋舍边徘徊,桥下乌篷船悠然来去,摇橹击水的声音清晰传来,天空是那么蓝那么纯净……这就是着名画家陈逸飞的《故乡的回忆》,后来在国际上获了奖,并引发一场到江南水乡——周庄旅游的热潮。倘若有人问我的故乡的记忆,那么我的所有记忆都来自童年,一如我那年荒唐的遭遇,无论时光如何变幻,我的乡村记忆总是那么一幅宁静的画面:蔚蓝的天空下,小山下的村落屋舍散乱而居,有小河流水潺潺,前面开阔处,有飘香的原野,春天来临,一簇簇黄金般的油菜花正在那里怒放……

小时候的散文7:猛贵的回忆

文/无雨无晴

猛贵,是我小时候村里的一名有点弱智的光棍汉。他一生中,除了给别人挑水,就是给生产队放马,除此之外,再没看到过他做过任何事情,也不会做任何事情。前些日子,我见到了老家的一位朋友,当我问及猛贵的情况时,他奇怪地反问我:“不就是那个虎猛贵吗?你怎么还记得他?两年前他就死了!”

听到猛贵的死讯,我当时心里一颤,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四十多年前我生活过的故乡,农安县黄鱼圈乡三盛永村。在我的童年时代,几乎每天都能看到那时年轻的猛贵,因为他不仅是生产队的马倌,也是我家的挑水工。

猛贵天生就有点虎,这一点村里的人都知道。他姓修,叫什么名字没几个人知道,但如果问到虎猛贵,村里的人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四十年前,我家住在三盛永村的一座土房子里,父母每天都在上班,家里的水井水质又苦又涩,实在是难喝。就在全家人为吃水的事犯愁的时候,那年冬天的一个早上,一个30多岁的中年汉子来到了我家,当时母亲正在厨房做早饭,我在炕上听到一个瓮声瓮气却又含糊不清的声音对母亲说:“大嫂,我知道你家的井水不好喝,听说你家是双职工,挣的又是现钱,你就让我给你家挑水吧,每天一担水,每担水2分钱,你看行不行啊?”母亲诧异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想起给我家挑水啊?”对方回答说:“我姓修,你就叫我猛贵吧!我没有媳妇,现在还在哥哥家住,除了放马,也没有别的事,我不能一个人吃闲饭,就想起给别人挑水了,现在村里有20多户都在用我挑水呢!大嫂,你也用我干吧!”听完猛贵的一番话,母亲觉得这个人虽然有点憨,甚至有点愚,但也觉得很实在,何况家里确实正在为吃不上好水而发愁,于是就同意了。

我好奇地从炕上爬起来,隔着厨房与卧室的窗户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个叫猛贵的人:中等身材,穿着黑色的棉袄棉裤,由于没有套外罩,棉衣棉裤上逢着的细线清晰可见,他的头发毛茸茸的还很稀疏,看上去有点秃顶,长瓜脸,单眼皮,肤色虽不是很黑,但看上去脏兮兮的,尤其是他那双厚厚的手好像是多少天都不洗一次,不但长着老茧而且还十分粗糙。姐姐对母亲说:“像这样埋汰的人给咱家挑水,这水可怎么喝啊?”母亲回答说:“没事的,他人虽然埋汰,但他挑来的水一定很干净也很好喝,就让他干吧!每月6角钱的工钱,对你们来说,就是少吃两包糖的问题,可全村20多家的工钱加在一起,他每月也能收入10多元钱呢!这10多元对他来说,可能解决不少问题的呀!”

从那以后,猛贵就开始在我家干起了挑水的活计。一年四季,无论酷暑严冬,无论刮风下雨,他从来都没有耽误过一天,也没差过一担水。他给别人挑水,也是见缝插针找时间的,因为猛贵还在他所在的第一生产队里担当着放马的活计。生产队的大车下午回来后,饲养员就把马匹交给了猛贵去到野外放牧。猛贵对放马也做到了尽职尽责,几乎每天晚上,人们都会看到他骑着一匹高头枣红马,后面跟着马群,和着声声啼音,卷起阵阵尘土,踏着夕阳的余辉回到生产队,那姿态很威风,不亚于凯旋而归的将军。不过,将军也有狼狈的时候,有一次,天下着大雨,生产队的社员们都住工回家了,我亲眼看到猛贵还是骑着那匹枣红马,带着马群出发了,我清楚地记得,他的身上没有雨衣,只是找了一个破麻袋随便扣在了自己的头上。见此情景,我冲着大喊:“猛贵!下大雨怎么还出去放马?”猛贵一边吆喝着马群,一边大声地对我说:“小孩子懂个屁!下雨了马就得饥着吗?让你在下雨天不吃饭行吗?”

猛贵就是这样,每年的每天,他都是从早忙到晚,却从来看不出他的疲倦。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说是:人天天都得喝水,我就得天天给人家挑水,马天天拉车,我就得让马天天吃饱。

忙完了一天的活计,猛贵自然就得回家了。其实,猛贵哪有什么家?所谓的家,就是他哥哥的家,猛贵缺心眼,又没有房子没有钱,自然就没有人家肯把姑娘嫁给他当老婆。30多岁的人了,还是一个光棍汉,每逢看到村里的小伙子相继娶妻成亲,猛贵的心里比猫抓的还痒,没办法,住在哥哥的家里也是迫不得已的事。在哥哥家,猛贵尝尽了寄人篱下的滋味,尽管他每月都把大部分工钱给了哥哥,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少不了嫂子的白眼。据村里的乡亲们讲,他的嫂子是个很刁蛮的女人,从来没有把这个小叔子当回事,每天吃饭时,嫂子从来不让猛贵到饭桌上吃,她只给他盛出一碗后,浇上一点菜汤,就让他随便找个角落草草地吃完,就是到饭桌上夹口菜,也要看看嫂子的脸色。

一天下午,劳累了一天的猛贵正蹲在门坎旁吃饭,生产队里有一个叫田地的中年男人笑嬉嬉地向他走来,凑到他耳边神秘地说:“猛贵,想找个媳妇吗?我给你介绍一个呗!”正在吃饭的猛贵听了这话顿时欣喜若狂,连声说:“好好好!姑娘家在哪啊,人家能同意吗?”田地说:“没问题,这户人家姓朱,姑娘就是长得有点黑,而且还不爱说话,整天吃完了就是睡,饭量还特别大,你能养活得了她吗?”“唉!像我这样子,能说上媳妇就不错了,哪管人家长得黑不黑啊!只要人家同意,我没说的!你啥时带我去看看啊!”猛贵急切地问。田地说:“带你去看媳妇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意思意思啊!”“怎么意思啊?”猛贵问。“那还用说嘛,明天中午你请我们几个哥们到饭馆喝上一顿,然后带你去看媳妇,怎么样?”

四十年前,想去饭店吃一顿饭,几个人用10元钱就能酒足饭饱,可这10元钱对猛贵来说,也是个天文数字。但为了能娶到媳妇,结束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猛贵这回真的豁出去了。第二天中午,猛贵带着田地还有另外三个小青年一同来到了街里仅有的一家国营饭店,开始宴请这几个所谓的媒人。两个小时过去了,大家推杯换盏,猜拳行令,个个喝得面红耳赤,胡言乱语。酒足饭饱之后,猛贵用半个多月的工钱结完了账,便急切要求田地领着他去看媳妇。田地等人爽快地答应之后,便带着猛贵来到村东头一户姓朱的人家。

“不对呀!老朱家老俩家只有两个儿子,没听说还有女儿啊!这田地到底搞的是什么名堂?”就在猛贵心里犯嘀咕的时候,田地等人把猛贵领到了朱家的猪圈,指着正在酣睡的那头母猪笑嬉嬉地说:“这就是我要给你介绍的媳妇啊!把它领回家成亲吧!”周围的人顿时一阵哄笑。

搭了一桌酒菜,却讨了一个猪媳妇,这一笑柄很快在村里传开了。受了戏弄的猛贵就别提有多窝囊了,打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提说媳妇的事了。

尽管媳妇没说上,但猛贵却不觉得痛苦,也许他压根就不知道痛苦。他没有过高的精神追求,在他的心目中,如果每天能喝上几杯老白干,就是白菜蘸大酱,也算是一件幸福的事。喝酒对他来说,的确是个奢望,村里谁家办喜事,他总喜欢前去帮忙,东家总会赏给他几道好菜和足量的白酒作为酬谢。不过,没人愿意和他同桌共饮,他总是一个人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独自享用着美酒佳肴。

在那个年代,猛贵的光棍生活很艰苦,家里没人疼,外边没人爱,还时常受到一些人的羞辱,但是没人听到过他的抱怨,他不会对人生有过太多的思考和感悟,但他却本能地知道去接受去面对,这一点,就连理智非常健全的人恐怕也不能完全做到。人就是这样一种会思考的高级动物,有的时候,越是思考就越复杂,越复杂也就越惆怅。人生就是这样,对一些事情越是认真就越痛苦,倘若能像猛贵那样,被人戏弄了也不去想,没有女人也就不刻意去追求爱情,自然也就没有痛苦而只有欢乐了。当他端起酒杯独斟独饮的时候,当他把一块肥猪肉放在嘴里的时候,谁能说他不是一个幸福的光棍汉呢?

到了八十年代初,我们举家搬迁到县城,我就很难再看到猛贵了。有时我下乡工作的时候,偶尔路过故乡,还是能在熟悉的街道上看到猛贵挑着水悠闲走着的身影,只是和当年比起来,他已经老了许多,不过,他的记忆力还算不错,尽管那时我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并和我憨笑地打着招呼。

再后来,我就很少见到他了,听老乡说,他挑水20多年,到50多岁的时候就再也挑不动了,村里为他办了低保,还给他盖了一个小房,开始安度自己的晚年。更主要的是,村里人很少再需要他挑水了,因为,大多数人家都在院内打了深井,大家喝上了地下的深层水,水质自然就好起来了。

直到前不久,我听到了猛贵的死讯,心里像打翻的五味瓶,真的不是滋味。无论如何,他也是我家的老长工,给我家挑了10多年的水,我是喝着他挑的水长大的。有人计算过,他挑水20多年,一定能挑干一座中型水库。没人知道,那年月,他挑断了多少根扁担,挑漏了多少只铁桶,摇碎了多少个辘辘,磨破了多少双胶鞋。

但是最后,他还是死掉了。我敢肯定,他死的时候,不会有人为他痛哭,因为,他这一辈子,没沾过女人,自然也就没留下儿女。我还敢肯定,他不会带走任何财富,因为,他这一辈子,根本就没有什么财富。不过,话还说回来,即便是腰缠万贯的富人,一旦离开了这个世界,还能带走什么呢?

小时候的散文8:豁牙二叔

文/朱建成

听奶奶讲,二叔小时候就特瘦特皮实,小时候爬四大爷的墙头偷杏儿吃,一不小心掉下来磕掉了一颗门牙,从此二叔就成了豁牙。用二叔的话说,这颗牙已离开他将近半辈子了。

上午的投票结束后,二叔心情特别好。他像一条泥鳅在村子里游来游去,逢人就豁出一颗门牙,笑起来就更显出十二分的得意。

“长生……哼!”他心里这样想。

长生是万户屯前任村长,属虎,二叔属龙。龙与虎在屯里争争斗斗了几十年。说是“万户屯”其实巴掌大,可屯里就村长这个位子令人觊觎,两人谁都觉得自己在这个位子上更合适。二叔自从被长生赶下台,便一直寻找打败长生的机会。

二叔有个侄子在县城当官。村委会换届选举前,他抹下当叔的面子,拎着鸡蛋几次三番地去探望侄子;每次进门就把脸上的褶子迅速堆积起来,裸出豁牙说,自家产的……,尝个鲜儿,尝个鲜儿……回屯后,二叔也给每家送了鸡蛋,也都说自家产的,让大伙儿尝个鲜。

乡亲们都说二叔是好人,可就是当村长时,屯里拉下了一屁股饥荒。离任前,二叔把村委办公室卖了,也没堵得上这窟窿。这窟窿还是长生上任后,给村里办了一个蔬菜加工厂有了积蓄才堵上的。这个厂可给乡亲们解决了大问题,家家户户把蔬菜送到厂里,只等着在家点钞票就行了。

太阳爬上了房顶,大街上的芦花母鸡在阳光里安详地打盹,时而侧着脑袋怀疑似地看着自己在地面影下的黑团,时而翅膀左一撑右一撑,栽不倒撑不醒。二叔只顾与路人假惺惺地打哈哈,一不小心踢到了一只,这只鸡委屈地叫着,一路扑打着翅膀跑开了。

明晃晃的阳光直射在二叔的头顶,他仰头看了看天,不由地打了个喷嚏。二叔顺手摸了一把嘴,一下子想起该给功臣们犒赏午餐了,他转回自己的养鸡场,昂首挺胸地站在一群母鸡中间,得意地握着一枚拳头大鸡蛋。这是一只母鸡给他创下的奇迹,他感到这个奇迹会给他带来一种好兆头。因此,每当太阳高照时,他总会眯着眼,对着太阳举起那枚鸡蛋。他一直想弄清这个鸡蛋是双黄还是单黄。

他就这么看着。

后来听见母鸡们在咯咯咯乱叫,这着实让他感到某种不安。他赶紧侧身看个仔细,发现三皮子的头像一枚硕大的鸡蛋,正从鸡舍门外朝里张望。奶奶个熊,慌什么,惊了我的鸡咋办?二叔骂道。

三皮子赶紧立定站好,告诉他,选举有结果了,长生被选为村长,还发了一个大红本本呢。

二叔的脑袋嗡的一下,耳朵眼儿里像有铙儿钹儿似的响了起来。他张着大嘴露出豁牙,脸上再没抽出一丝笑。随即,那枚鸡蛋也从他手上脱落,在地上砰出一片金黄。

小时候的散文9:台湾“好吃”

文/张惠

台湾,小时候常听人称其“祖国的宝岛”。

最近五年间,我有幸多次走进宝岛,如此吸引我其中更重要的原因是,它随和、地道,让人觉得舒服。在台湾,就如在家里穿家居服一样让人放松而安然。

记得有一年暑假,带着女儿去,女儿惊奇地说:“妈妈,我都不知道这种声音是如何从他们嘴里发出的!”其实,女儿形容的是,他们说话间的那种语气语速,温柔缓慢,礼貌而动听。女儿说得最多的另一句话是:“我都快被融化了!”

台湾的美食更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

淡水的“阿给”

说起淡水,我嘴里不自由的有唾液分泌,源自“阿给”。“这是一种吃完立刻会怀念的小吃。”我向朋友们如此形容在我味觉记忆深处的“阿给”。“阿给”由三姐妹于1966年创始,小店位于台北淡水一个小山坡上的真理街,靠近淡水大学。店内墙上:“我们把青春嫁乎淡水之阿给,给你阿嬷级美味。”在台湾,阿嬷,表示为“伯母,婶婶”。这个已经近50年的小店,给来往的游客和淡水的学子留下美食的记忆,留下怀念,留下故事。

淡水的古镇,淡水的铁蛋,淡水的虾条,淡水的红楼,淡水的炮台,在我的人生旅途,留下的不仅仅是记忆。

台南虱目鱼

走遍台湾,我最爱的地方台南可以排第一位,它的宁静抹去了城市的繁华和浮躁。就如一位清秀的女子静静的,无论是它的背影还是蹲坐,总让你感受到一种意境,不自觉地气沉丹田,放松身心。画面的蓝天白云和旧居把我带回旧时代,喜欢这种宁静,喜欢这种城市的温和。

来自台南学甲的虱目鱼,其美味风靡南台湾,只有台湾本地人才非常熟悉这道小吃,有“不食虱目鱼,枉作台南行”之谚。用虱目鱼鱼肚,鱼骨等烧出的浓浓奶状白汤,加上新鲜嫩滑的鱼肉、鱼丸入嘴即化,鲜甜可口。虱目鱼是台南的早餐之一,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以鱼为早餐。新竹的朋友特意赶来台南,领我们去吃“永记”虱目鱼,这是一家百年老店,可惜后来多次去台湾都没有机会再去台南,去品尝虱目鱼。

新竹的小吃和海边日落

新竹是台湾朋友家的所在地,也是我每次去台湾必到的地方,新竹老街上有一家看似很破旧的小店,生意经营到半夜。据说也是几十年的老店,“大肠包小肠”、“蚵仔煎饼”、“新竹肉丸”、“新竹鱼籽”……这个小店一般游客很难找到。游走新竹要尝美食,也可以去城隍庙,这里囊括了新竹的特色美食。每次,我都和自己说,可惜,我只带了一个“胃”。到了台湾,美食的诱惑一般人都难以抗拒。

台湾新竹17公里海岸线,被称为西部最美的自行车道,吸引许多观光客骑脚踏车欣赏海岸沿途风和海的魅力,沿途还有烧烤美食可以及时补充能量。记忆中最深刻的是日落,那年是夏天,红红的太阳落在海水之上,染红了天际和海水,染红了那个立在我眼前的女子,飘着长发。

那一刻,我忽然看到了孤独。

宜兰礁溪瓮窑鸡和花生冰淇淋卷

向往已久的宜兰在今年的台湾行中显身露面,和我看到的台湾其他城市不同,我们被高大上的植物包围,完全置于植物园中。森林中有一室外温泉小池,累了的游客坐在池边,把疲惫的双脚放入温热的泉水中,烫并乐着,闲聊或者计划着下一段的旅行。

幸福的是,我们有本地朋友做向导,品尝了礁溪瓮窑鸡,这是一种用特殊古法制作窑炉,用低海拔质地坚硬的龙眼木当燃材,龙眼木能烧出稳定的火候,又因龙眼木燃烧时所产生的熏香与“鸡”结合,味道独特。将瓮窑烧到一定温度,采以渐进式的焖烤方式,先以低温焖烤至一定程度后提出降温,再以高温烘烤,完成后的瓮窑鸡肉汁香紧不流失,肉质鲜嫩多汁,香气袭人。焖烤后的鸡汁,朋友们觉得油腻不敢尝试,我一饮而尽,味道极美,原汁原味的香回味于口腔,久久不会散去。

每次到台湾都有惊喜等着我,“吴记”花生冰淇淋卷是一家30年老店。排队等候的过程,大家没有声息似乎都在欣赏制作艺术品。花生其实是经过熬制的花生糖,其原型比我们看到的花生糖扩大很多很多倍,摆于案板上,男店主用木匠使用的刨子将花生糖刨成刨花。女店主用薄薄的面饼铺在案板上,舀上两个冰淇淋球,加上花生刨花还有切碎的香菜,卷起来就是可口着名的“花生冰淇淋卷”了。甜甜的冰淇淋,加着有点咸的花生刨花,入口即化,松软之中带着点脆,凉中还夹杂着温暖,一种奇妙的味道。据台湾朋友说,这个小吃只有这里的最正宗。

台湾的小吃,代表和传承着台湾的文化。各位食客,在台湾的任何一个角落,当你品尝美食的同时,可以看看,为你提供美食服务的工作人员,如果你用心看到了他们的仔细和认真,你会了解,为什么台湾的小吃可以被流传几十年,上百年,纯正的味道能够吸引全世界的食客去品尝,经久不衰。

小时候的散文10:读书的滋味

文/王景瑞

小时候,我在父母的引导下,开始读书。虽然长辈们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女多学点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上了小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学习,让我对读书有了浓厚的兴趣。那时,每次放学回家,我总会扑在书桌上看书,不停地写写画画。初中,我迷上了写作,整天忙得不亦乐乎,别人常常说我快成“书呆子”了。

在文学的天空中,有我如云如烟如雾的情愫;在书籍的海洋里,有我似梦似痴似狂的迷醉。到了高中,我交了好多“书虫”好友,更让我高兴的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在报纸上发表。后来上了大学,我仍酷爱读书写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种超凡脱俗的隐居生活,让我向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那种浩然澎湃的坦荡胸怀,让我膜拜;“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那种壮怀激烈的英雄气概,让我扼腕。读杜少陵、白居易,我明白了什么是忧民情结;读陆放翁、辛弃疾,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情怀。参加工作后,我成了一名文字工作者,用自己手中的笔书写人生。

后来,我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南窗外栽了几棵樟树,从窗口望出去,郁郁葱葱。在孤寂的光阴里,每一个早晨,每一个黄昏,每一个夜晚,我总是默默地趴在书桌上,读沈从文的《边城》、郁达夫的《沉沦》、徐志摩的《落叶》、狄更斯的《孤星血泪》,德莱塞的《珍妮姑娘……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孔子说:“仁者寿。”我国有这样一句俗语:“书寿长于人寿。”

“路漫漫其修远兮”。回首几十年的读书生活,好像是“恋书”三部曲:孩童时,“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少年时,“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青年时,“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小时候的散文11:金丝峡游记

文/杨文科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不久南山与北山就要见面了,到现在两条山脉也没能见面,终了,我还是来到这个被称作为“大秦岭的封面”的商洛市商南县,到商洛自然是奔金丝大峡谷而来的。

大峡谷犹如一条腾飞的巨龙,蜿蜒在大秦岭茫茫的崇山峻岭之中;又好像被巨人用刃口如锯的大斧,在山脉上狠狠地劈了一刀,留下了一道弯弯曲曲的沟壑。站立在谷口,被山泉腌过的山风迎面袭来,清爽怡人,山外的暑热在这里被硬生生地拦了下来,身上的汗水瞬间被吓得无影无踪,衣背上只留下被洇湿的痕迹。

“金丝大峡谷”五个金色大字,闪耀在如擎天柱的门楣之上。进入大门,对面山峰的一面巨石上,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题写的“金丝峡”三个红色大字,淳朴自然,苍劲有力,格外醒目。刚进入谷口,地势平缓,大块鹅卵石铺就的通道引导着游客直入腹地。高大的灌木林形成无数个巨伞,遮挡住了炎炎烈日;清澈碧绿的流水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忽左忽右地跃动在道路的一侧,时不时地激起层层雪白的浪花。呼吸着来自天然氧吧的新鲜空气,耳边传来哗哗的流水声和不知名的小鸟清脆的啁啾声,心中暗想,做神仙也不过如此吧!

峡谷纵深十多公里,分别由白龙峡、黑龙峡、青龙峡、石燕寨和丹江源五大景区组成。人常说,秦岭之北有华山,秦岭之南金丝峡。金丝峡和华山皆因陡峭、险峻而著名。金丝峡不但谷深静幽,森林茂密,山势更是险峻异常,绝壁千仞,高耸入云,藤萝摇缀,瀑布迭出。最为奇特的是,在绝壁悬崖之上,生长着茂密的热带、温带和亚热带稀有的植物。

白龙湖对面,是三面均为悬崖峭壁的石燕寨,只有北坡狭路一条,犹如华山上的苍龙岭,险要而俊美。传说中张三丰练武之地就在岭脊的最南端。两行空中索道犹如移动的空中楼阁,缓缓地攀援而上。索道右侧是须仰视的数百级台阶,犹如登天的直立梯子,隐没云端。

离开美丽的白龙湖继续前行,路边的两棵相依相扶的大树,竟然生长在无土无水的石头上,枝繁叶茂,顶天立地,傲然屹立在蓝天白云下,努力地展示着自己的那一片绿。看到我们的惊奇样,一旁的环卫工人自豪地对我们说,那是石生树。石生树?石头上生长的大树!不知是它的种子落到了石头的缝隙里,还是它的根系从地下逶迤而来,劈开了石头,这两棵毫不起眼的树,没有因为生存环境的艰难而放弃生长,贫瘠与恶劣的环境反而激发了它们努力、顽强生长的斗志。它们耐心地、一点一点地劈开那坚如钢铁的石头,在不可能生长植物的石头上诠释着生命的真谛。看了简介牌后才知道,其中有一棵是名贵的植物金钱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树种之一。

仿古栈道一直向深谷延伸而去。十几个大小不一的瀑布,在峡谷内形成多个清幽碧澈的深潭,构成了令人神往的水世界。我暗想,峡谷的下面会不会是一条日夜湍流不息的江河,高耸入云的山峰竟然能矗立在河水之上岿然不动,实在是太神奇了。

峡谷的四周耸立着各种山峰,形状似兽、似物,姿态万千,憨态可掬;那一个个悬崖绝壁,气势雄伟,险峻异常。最神奇的就是在绝壁之间隐藏着成百上千个形态各异的溶洞,其中挂在离地近百米的金狮洞是最有名的。听说在这个占地近百亩的大溶洞里,有一尊威风凛凛的大石狮,镇守着金丝大峡谷,保佑着一方平安。

我们沿仿古栈道,攀爬绝壁直立,危岩耸天的大峡谷,最后终于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登上了景区的终点站南门。回首十几公里长的大峡谷,青山叠翠,绿荫葱葱,盘旋的栈道,宛如喝醉了酒,摇晃在山峰与谷底之间;看着陡峭的悬崖绝壁,真不敢相信自己是从期间走出来的,一种成功感油然而生。

小时候的散文12:看山看水

文/费城

小时候,家住河道边上,每到夏日放学归家,必呼朋引伴到河湾里嬉水纳凉。亲近水,对于家乡孩童来说,实在是一件极自然的事情,近乎本能。

长大后,离开故乡,也离开了童年嬉耍的水湾。然而,对于水更多了几分念想。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禅家也多有关于水的感悟,本质是为“净”。所谓:净,则心空。心中没有繁杂俗念,心中便了无挂碍。因而我们也从中感悟到水的内涵———净、空、明。这既是水的特质,也是水的品格。

青源惟信禅师讲到自己修佛悟道时曾说:“老僧三十年前来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体歇处,依然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这些年,我走过一些地方,经历过一些世事,也看过各种不同的水。在我看来,水犹如智者,本无形,却随遇而安,随遇成形。子曰:逝者如斯乎,让人遐想;水本无色,却折射异彩光芒,呈现不同的天地景观。人们常言山水之美,往往因水之濡染映衬,更增添了远道青山入梦来的神奇瑰丽。

悟水之道,即是在感悟人生。从懵童打量世界的新鲜好奇开始,有人告诉你,眼前是水,你就认识了水;告诉你远处是山,你便认识了山。于是,便心领神会,确信眼见非虚。因体悟得肤浅,以至于“看山便是山,看水便是水”。

而后许多年,年龄渐长,在经历了一番挫折后,便习惯于嗟叹人生。面对纷繁人事,转而变得谨小慎微、瞻前顾后,少了年少时的心无旁骛与奋不顾身。设身处地,看山颇为感慨,看水亦多有叹息。山自然不再是往日的山,水自然不再是单纯的水。平日里开始计较得失,习惯于评估哪座山更俊秀,评判哪片水最清幽,何处才是最理想的栖身之地,以便把握时机,占据有利地形,确保立于不败之地。面对一方山水,难免望了这山更望那山高,瞻前顾后,心中永无休止和满足的一天。终换来一身疲惫,一场虚空。

人生的悲喜大抵如此。一个人穷尽毕生心力,却难以抵达理想境地,最后留下诸多遗憾。须知,人生之路道阻且长,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人生在世,许多东西需要机缘,很多东西也需要水到渠成,用力过度不如泰然自若,顺其自然。万物万事皆有因果,也自有规律。大江东去,淘尽的不只是英雄。

面对俗事纷扰,诸多计较,不如专心致志,做好每一件应该做的事。返璞归真,“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终能求得一份心灵的自在与安宁。

水之美,或低流清澈,或激荡悠长,或澜涛拍岸、浊浪排空……其实,这不正如我们正在经历的人生吗?

小时候的散文13:石磨

文/刘贵成

小时候,家乡人所吃的小麦面、豌豆面、玉米针等五谷杂粮全靠石磨磨出来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或大或小的石磨,石磨是人们生活依靠的重要工具。

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家接了一合大石磨,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爹从生产队请来了8个精壮的汉子,他们个个系着红腰带,打扮得利利索索,抹着红印泥的木杠挑着粗绳子扛在肩上,呼呼啦啦地向汉江河边的渡口走去了。放学以后,我们的眼睛都望的发酸的时候,猛听有人喊:“来了,来了,终于来了”!村子里大大小小的人都争相往路口跑去,刹时鞭炮齐鸣,锣鼓喧天,比村子里接媳妇还热闹。那山间小路上,一帮人晃晃悠悠地走来了,最前面的人抬着用红布包着的圆磨扇,那根粗壮的木杠已被压的有些弯曲,身后两个换肩的人不停上前帮扶。“好了!好了!放”!众人的吆喝声还没散,那两个用红布包着的磨扇被人揭去了“盖头”,“呵,好石头,好胚子”,围观的人不停夸奖,一个个忍不住伸出手去抚摸那泛着幽蓝光泽、厚实圆润的磨扇,每个人的眼眉眼梢都挂满了掩饰不住的羡慕。我也充满激动,背着大人将爹量石板的尺子拿来量它的直径,足有3尺,心里还揣摸着这会不会是全村的头号大磨。那些大人已在堂屋的桌上大碗喝起柿子酒,一阵老虎、杠子、五魁手的闹嚷声过后,他们开始商讨该请庙山的黄麻子来锻磨,喝的满脸通红的爹应声道:“黄麻子是个行家,就请他”!

黄麻子从对门湾里一边吼着高腔一边晃悠悠地过来,背上背的依旧是那个掉了漆的工具箱,手上提的依旧是那杆黑得发亮的长烟袋,烟杆上挂着黑不溜秋的烟包子。爹叫娘“赶快烧茶,炒菜,黄麻子给咱家锻磨来了”。爹用好烟好茶敬奉着,还跑到灶房里给娘说悄悄话:“招待好一些,免得锻磨时使怪”。吃饱喝足后,黄麻子开工了,他一手拿着铁凿,一手甩着铁锤,叮叮当当的敲打着那结实的磨扇,捶打的起劲时,还扯着嗓子吼着《倒采茶》《十爱姐》《郎在高山唱》等安康民歌,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围观,偶尔抬起头看看眼前的人群,再和那些小媳妇们调戏几句,臊得她们转身离去了,这时,黄麻子又不说话了,使劲地錾起石磨来,一会儿,累的满头大汗,便放下工具,坐在磨台上,悠闲地吸着旱烟。经过黄麻子几天的苦干,石磨锻好了,大人们一起把阴扇仰面朝上放在磨台上,中心有一柱磨棋,自有怀阴抱阳的意象,周围是一圈光芒般的磨齿,磨齿是沟梁相间的“人”字形。阳扇有两个磨眼,是流进杂粮的通道,通道在阳扇磨齿上平面处形成一个太极形状的分流走势图,磨顶的边缘上凿有3个大小不同的孔,两个大孔是栓磨系穿磨杠的,小孔是给牛栓撑棍用的。阴阳两扇扣合时,黄麻子大喝一声“好了,掌柜的快铲几撮麦麸来铺磨膛”,黄麻子把磨合好后,又抓了几把粮食放在磨眼里,弯着腰,迈开步子,推着磨杠转圈,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新石磨,月月转,推杂粮,磨细面,推得日子红红火火转,发财富贵万万年”。爹一边听着奉承话,一边盯着磨口均匀落下的一圈麦麸面,高兴地说“不愧是老石匠,手艺真好,谢谢你的金口玉言”。爹顺手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按规矩给黄麻子付了工钱。从此,这副全村头号大磨,骄傲地盘踞在“磨道里”,成为我家最重要的固定资产。

一到腊月,家家户户磨小麦、磨玉米、磨豆腐,还要磨谷糠搅炒熟的黄豆,给猪加料长膘,全村大大小小的石磨全都转动起来。天刚麻麻亮,爹就起床,到大榆树下扯一抱稻草去喂牛,娘也赶紧起来收拾簸篮,挪面架子,牛蒙眼等磨房用的工具,把淘净晒干的小麦倒在磨顶上,开始套牛推磨,随着娘一声“嗨……走”,蒙着眼睛的牛就拉着石磨不停地转圈圈,石磨就发出沉重的声音,像空中过飞机似的轰鸣,一会儿,从磨口落下的粮食“雪雨”在磨盘上堆成一圈雪坡,娘就用撮子揽磨盘上磨出来的面粉末装进萝,用手拉动萝在盛面的大簸篮里的木架上面来回哐当哐当地拉动,漏下去的是面粉,留在萝里面的是麸子,麸子要被重复磨上三四遍,直到剩下净麸皮。在磨玉米时,为了控制玉米针的大小,娘就在磨眼里插棍棍,每次推完磨,娘的头发、眉毛、衣服被飘飞的面尘染成银霜,爹放工回家开玩笑地说:“白毛女快去洗头换衣服做晚饭”。于是,一股炊烟袅袅升起,灶堂里的薪火映红了我的笑脸,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面条,那声音就像扯布一样响成一片……

岁月悠悠,流过那乡村的沧桑。如今,家乡的人们已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石磨已被磨面机取缔,被人们遗弃在某个角落,默默地躺在那里,渐渐地成为乡村一种象征符号,但它依然泛着幽蓝的光泽,沉载着悠久的乡村文化,凝刻着劳动人民的精神追忆,成为我们那个年代人挥之不去的浓浓乡恋。

小时候的散文14:唠叨中的爱

文/樊亚涛

小时候,我一直在爸爸的照顾下长大,我很喜欢我的爸爸,因为爸爸善解人意。而我却不喜欢妈妈,因为她非常爱唠叨,一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直到我听不下去时,我便会用一句话堵住她:“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你就自说自听吧。”这时,她便会住口,并且吃惊地望着我。

记得我七岁的时候,有一天,她出门了,我感到万分的惊喜,飞奔到楼下,跟着伙伴们一起做游戏。当我玩得正高兴时,一不小心,脚没有踏稳,竟然摔了一跤,嫩嫩的皮肤上划出了一道道血痕,我眼里噙着泪水,带着伤痛回到家里。妈妈一见,就厉声地叫道:“谁叫你不听话,跟你讲了多少次,叫你出去玩一定要把鞋带系好,你就是不听,每次都蹦蹦跳跳追追赶赶的,不摔跤才怪,活该!看你长记性不,看你还嫌我罗嗦不”。“我的事不用你管,做你自己的事去。”我大声嚷道,心里的憋屈和愤怒到了极点,我转身就跑进了自己的房里,紧紧地将门关上,一个人在里面生闷气。

我在她的唠叨中渐渐地长大,也渐渐地懂事,我明白了一个母亲的唠叨实际就是爱的表现,我更知道她洗的是我和爸爸的衣服,她洗的也是我们的心,我对她的感情渐渐有了改变。

一天,我在街上看中了一块很精致的手表,它的外圈上有名侦探柯南破案的图案,我一看就热血沸腾,恨不能立刻买来。可是它的价格是50元,作为一个学生的我,当然没有这么多钱。所以我只能每次路过那里,多看上几眼。

终于有一天妈妈带我去买手表,我非常地高兴,以为马上就要得到我梦寐以求的那块手表了。可是当我们到了那里时,却发现这种款式的手表已经卖完了。当时我真是欲哭无泪,沮丧至极。妈妈在一边看到我如此伤心,立刻对那位售货员说:“能不能帮我儿子进一个回来,他实在是太喜欢了,贵一点也可以的。你现在就打电话帮我问问,好吗?”“好”,售货员立刻拿起电话打起来,然后告诉妈妈马上就可以进回来,妈妈的眼里立刻闪着激动的泪光说:“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过了几天,也就我生日的那一天,妈妈送给了我梦寐以求的手表,并在反面用小刀刻上了我的名字。当我接过手表时,竟发现妈妈的手上有一条划破的血口子,我的心里顿时泛起一阵阵酸涩的汁液,妈妈是如此地爱我啊,而我曾经却没有理解妈妈的唠叨。

小时候的散文15:杀年猪

文/守望

小时候,在农村,最盼的是过年;最爱看的是杀年猪,不知道害怕。

进了腊月,天天念叨,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小孩儿小孩儿你别哭,过了腊八杀年猪。知道年还远,唱着说着,只为玩乐,心头上倒没那么急切。

喝过了腊八粥,心情就急迫起来。口中的叨叨碎也改变了内容一一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把面发一一好像已嗅到了香香的味道。急的。

杀年猪,要早些时日。

腊月二十前后,嗷嗷的哀号,愤怒的尖叫,便满村子络绎不绝地响起来了,那就是岁尾年猪的最后祈祷。

那是农村杀年猪,绝对的原始小农经济时代,连正经八百的屠夫也不找到。

那时,农人里也有多才多艺的,有会些杀猪劁猪的,不多,算是宝贝人材。因为此道干得尽是绝户事,大多人腻烦。腻烦的是杀猪这行当,猪肉还是要吃的,家里要杀猪了,便请人。

给姥姥家杀年猪的这个人,姓王,五十多岁,也是姥爷家族里的外孙子,却管我叫小叔。进了院子,先去姥姥那儿,叫声老祖宗,再招呼其他人。满院子姥爷舅姨地乱叫一阵。谁都比他大,包括襁褓里的孩子,新鲜!

先前,我奇怪。姥姥告诉我,咱家辈分大,没啥奇怪的。由此,我也就知道了一个理儿,天大地大,不如辈儿大。铁证如山,一个五十多岁的人,管我叫叔,我还没到上学年龄。

王大侄儿随身所带,三件东西。一把杀猪刀,尖尖的,薄薄的,亮亮的,看着让人胆寒;一根三尺多长的铁条,手指粗细,乌乌的发亮,无一斑锈痕,说叫通条;一块厚铁皮板,比小人书大些,卷圆一面,另一面是一道白刃,像刀似的,像刮山东大煎饼的镪子,也像现在大白工打大白的刮板。

年猪,头一天就不喂食了,一为省些粮菜,二为打理时干净些。

王大侄儿一来,猪圈里便有些骚动,那些猪似乎嗅到了他带来的死亡信息。待王大侄儿站到猪圈中时,猪便发狂地远躲他,越远越好,猪也通灵性。

大舅妈便端些猪食来,倒进食槽中。

猪是认吃不记打的,见吃,那点灵性就没了,顿时安静下来。就净往猪槽子那边观瞧了,倒是疑疑惑惑的。终于,诱惑战胜了疑惑,几个猪全跑来了,吃饭!甚至还有的哼唱起来,很快活。

王大侄儿一直没动,很淡定地站在那,脸上好像有些蔑视的神情。

正当猪得意忘形的时候,王大侄儿悄悄地靠了上去,身子只一动,一只手便薅住了那头年猪的一只后腿,都没看他那只手怎样伸出去的。与此同时,他那只手顺势往上一提一掀,那年猪便侧卧地上了。王大侄儿顺势用膝盖顶住了猪后身。旁边俩落忙的也冲上来,按住了猪头、猪蹄子。

一根细绳,随王大侄儿的两手摇晃,先是两后蹄聚一处,绕腾几下,缠紧,再前两蹄,如是。最后前后四足,拢一处,绑个结结实实。所谓四脚蜷蹄,就是这样。

年猪一直在号叫,凄厉而悠长,无奈而绝望,让人听得心抖。

一根杠子伸进四蹄里边,一声喊起,晃晃悠悠地,年猪被抬到院中的低案上。

年猪也无大力了,只是哼哼,口中尽是白沫,只管往外吐。猪侧卧着,脑袋探出了案头,有些下垂,脖项下面便展露出来。王大侄儿拍拍猪的喉咙处,嘴里念叨着,老猪老猪你莫怪,你本阳间一刀菜一一噗哧一声,刀子便进了猪的喉咙下,直取了心脏。

刀子拔出来时,那好吧血猛的蹿一下箭儿,便汩汩而下,流落在下面的大盆里。

大盆里有些水,水里有些盐,可以防止猪血凝结。有人用两根秸秆,不停地搅,怕猪血凝出块儿块来。一口猪的血,可以灌出好多血肠来,糟蹋不得。

年猪最后一声长号,便歇了气,甚至没蹬几下,去得很痛快。王大侄儿刀术好,可谓稳准狠三要件结合得完美无缺。猪落到他手中死,真算是幸福的。

记得当年老驴头,为反抗政府的猪头税,便自己偷偷杀猪。猪死得妥妥地了,可往滚水中一放,猪明白了,起身就跑,四处疯蹿,把老驴头和闺女春兰折腾够呛,只怪老驴头手艺太差。这样的杀猪匠,谁敢请。

王大侄儿给年猪松了绑,在年猪后脚处割个小口。把铁通条插进去,顺着猪皮下一阵乱捅,直捅到年猪的脖根下,为的是给年猪松皮。接下来,便捧起猪脚,嘴唇压着那小口子,给猪身上吹气。这活是杀猪的程序中,最累的一道。得要把猪吹得胀胀的,鼓鼓的,像个大大的皮球才行。为得是,给猪褪毛时,方便省力,快捷干净。

给猪吹气,最累,人要歇气的。歇气时,王大侄儿一边手紧紧地攥着那个进气的小口子,怕止吹进去的气跑出来,一边大喘着气。如是十几次,才能把年猪吹鼓了,吹硬了。真是够累的。

年猪吹鼓了,大锅里的水也刚见滚,把年猪搭在锅边,半浸在水里。王大侄儿抄起那块刮板,迅速地在年猪身上刮来刮去,极有规律。年猪身上,便一条一条地露白。

这时候的水,不可以太热,太热,便伤了肉皮;也不能不热,不热,便刮不干净,有细毛遗落。尤其是猪头和四个蹄子,坑洼褶皱的,最难收拾。遗下的毛,凉了,再难清除,让人瞧着胳应。

王大侄儿褪的猪,白白胖胖,干干净净的,让人看了,会生出怜爱之心,不忍食其肉之意。

接着,开膛破肚,将五脏下水倒入大盆中。再割下猪头,将整个年猪,分劈成两个拌子。王大侄儿便大功告成,去堂屋里喝茶饮水了。

照例,二两小酒,三两个炒菜,喝好吃好。再割上一条血脖,或软硬肋,穿上一截小麻绳,拎着,悠悠荡荡地,唱着小曲回家了。

王大侄儿厨艺也好,吃不得东家给炒的菜,讲究。便自己下厨,选自己可口的,弄上三两个。血脖那块肉,回去给全家人包顿酸菜饺子,皆大欢喜;软硬肋冻上,留着过年。

王大侄儿就这样给人家杀年猪,没有例外。他家,有好多年不杀年猪了。

小时候的散文16:我的兽医梦

文/赵礼贤

小时候我曾有过许多个梦想。上幼儿园时,妈妈送我去学舞蹈,我看到舞蹈老师舞跳得很好,我也很喜欢跳舞,每天我都可以和那么多小朋友在一起,非常开心。也不用像幼儿园或学校里的老师那样操很多心,这时候我便很想当一个舞蹈老师。到了二年级,一个星期天我去画画。这天我提前把老师教的画画完了,我到后面拿了一本《漫画角色》看了起来,看到书上的那些人物的服装又精美又漂亮,华丽的礼服,飘逸的短裙,素雅的纱裙……这时候我梦想当一位服装设计师。

舞蹈老师、服装设计师还不是我最终的梦想,一次经历让我立下了我的梦想。那是三年级的一天,我和姐姐在院子里玩,玩着玩着,我看见花坛里有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在瑟瑟发抖,凑近一看,是一只小花猫。这只小花猫很瘦,眼睛里充满了悲伤,它周围有许多苍蝇,好像生病了,左腿也断了,不知是谁把它遗弃在这儿。我想将它抱回去,妈妈却说这只小猫的病会传染给我们,让我把它扔了,我只好无奈地把小花猫放回了花坛。几天后,这只可怜的小花猫死了。再看看街上的那些流浪狗、流浪猫,它们生病了谁来管?从此我立志要当一名兽医,帮助那些奔波在街头的流浪狗、流浪猫。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我相信我会成为一名很棒的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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